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本文共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模板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模板1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篇2: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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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3.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3: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xxx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xx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篇4: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各事业单位:
根据x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xx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镇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党委批准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xx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黎剑同志担任,镇长陈泊如、党委副书记阳贵清任副组长,王敬、张绮维、袁慧、张世全、吴传彬、申国勇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一)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二)竞聘上岗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竞聘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对本单位有编制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面向本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聘。
(三)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四、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直接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的同级最高等级岗位: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4、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5、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四川省基础专业技术人才; 7、获得全国、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国家部委(与人事部门联合授予)表彰者; 8、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同级高等级岗位:
1、四川省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四川省优秀专业技术人;3、xx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xx区科技进步一等奖;5、xx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人。
(四)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及以上的人员。 3、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的人员。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设置数
根据区人事局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七级一个,暂设于农业服务中心,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参与竞聘。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11个,其中八、九、十级岗位各1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4个,管理岗位九级1个;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十、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村建环卫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九、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已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未聘任为八、九级岗位的在十级岗位任职。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竞聘方案。公布竞聘方案,明确竞聘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
(2)资格审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应对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职业资格、任职年限及相关奖项等情况进行核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3)按照竞聘上岗办法和竞聘上岗的程序开展竞聘。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举报拟聘人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取消其拟聘资格。 (6)按规定程序报送xx区人事局登记备案。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竞聘办法
(1)首次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现在执行的工资类别和现聘职务,对应明确相应等级的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条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现任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层次岗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等级高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相应等级岗位。
(3)若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内容包括现实表现、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责任感、业绩等。
(4)若所有条件都相同,在指标有限的情况下,按照工龄长短排列。
(5)若工龄相同的情况下,按业绩排列。
六、几点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服从安排,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开展。
2、竞聘工作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3、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不搞小团体,不做小动作,力求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同时,竞聘期间要坚守原工作岗位,正常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连续不断。
篇5: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组发﹝20__﹞2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取。现就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透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取,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构成机关干部优胜绌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伍,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带给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双向选取的职位、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我乡机关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共设16职,其中乡机关办事机构领导7职,乡属事业单位领导9职。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7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团委书记:1名;
妇联主席:1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事业单位(9个):
财政所: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0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站: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7名;
林业环保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管理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水利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职责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必须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潜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用心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在20__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续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一般干部竞争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热爱岗位,用心工作;
3、具有争用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的工作潜力。
六、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5月31,乡党委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取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职数、双向选取职位及职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贴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报名时光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进行报考,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将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光:(6月1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由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时光:6月15日。
1、竞争者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光不超过5分钟。
2、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乡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状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村书记、主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值占25%,乡干部分值占25%。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之后,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资料,计入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时光:6月18日—22日。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状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总得分=演讲得分×60%+测评得分×40%),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乡党委群众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必须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理解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竞争的岗位或其他岗位选取聘用,落聘的将作待岗处理。
七、双向选取的工作程序
(1)一般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之后,实行双向选取。
(2)公布职位。根据编制、现有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办公室的职位,并予公布。
(3)双向选取。由贴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填写应聘岗位自荐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应聘条件和职位数,提出本办公室聘用的推荐人选(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能够足额选取,也能够缺额选取),并报乡党委审定。
(4)确定聘任人员。乡党委综合思考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则,统一平衡、适当调整,群众讨论确定聘任人员。双向选取后无人选取的岗位,可征求没有确定岗位的人员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取。
(5)双向选取落聘人员,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乡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岗位试聘,不服从安排或者试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6)聘用人员,按照乡动态跟踪考核状况,不能胜任聘用单位工作的,作解聘处理。解聘人员不再进行选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未选取上岗的人员在乡党委的教育帮忙下,应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然后由乡党委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取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周远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国琴同志副任组长,其他副科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严格坚持工作原则,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篇6: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解决当前井下生产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生产作业单位、机关后勤单位用工方面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岗位设置情景,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员工竞聘上岗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经过竞聘择优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供给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人、事、岗相匹配的原则。
3、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成立竞聘考核工作组
xx
四、竞聘岗位
见公开竞聘岗位表
五、竞聘人员的范围
集团公司机关部室、本部矿所有在职员工均可参加竞聘。
六、竞聘条件
1、热爱煤矿工作,身体健康。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踏实肯干。
3、服从管理,团结同事,遵纪守法。
4、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
5、为人诚恳,严于律己,节俭廉洁。
七、竞聘程序与步骤
(一)公开报名
竞聘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法,报名者须填写《竞聘上岗申请表》,最多可竞聘2个岗位。竞聘者填写后将申请表提交竞聘考核办公室。
其中采掘开生产一线单位员工不允许报名到辅助、地面生产作业单位;井下辅助生产单位员工不允许报名到地面生产作业单位;地面生产作业单位不允许报名到机关科室,严禁人员倒流。
(二)资格审查
竞聘考核办公室按照基本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八、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
九、聘任人员确定
1、候选人员名单确定
由竞聘考核办公室根据竞聘者基本条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出每个竞聘者的总分进行排序,确定竞聘上岗候选人员名单。
2、拟聘任人员名单确定
竞聘上岗候选人名单经总经理(矿长)办公会讨论、审核后,确定拟聘任人选。
十、公布聘任结果
1、对拟聘任上岗人选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正式聘用。
2、竞聘人员或其他员工,如对竞聘过程、竞聘结果有异议,可在竞聘结果公布3日内,向竞聘考核工作组提出申诉,经竞聘工作考核工作组进行核实后,根据实际情景可推迟所针对岗位的聘任工作。
十一、组织纪律
1、工作人员不准泄漏竞聘工作方面的任何信息。
2、各考评小组要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不得随便传阅或者复印,竞聘工作结束时应及时上交竞聘考核办公室归档。
3、工作人员不得在竞聘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得为应聘人员供给有可能影响竞聘公正性的任何信息。
十二、本方案由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7: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员:张明喜易坤权陶卫东李发明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xx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
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篇8: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我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干部交流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竞聘上岗的原则与适用范围
(一)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群众公认的原则。
3、德才兼备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梯次配备、结构合理的原则。
6、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先适用于校本部任命制和聘任制的处级干部。
2、对党务、群团组织机构中选举制的干部,原则上也要通过竞聘程序,竞聘上岗后履行有关规定手续。
二、制度规定
1、交流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工作,要实行较大范围的干部交流。从1995年至今,凡是工作部门没有变化的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都实行岗位交流(试用期尚未转正的干部除外);在干部交流时,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一般情况下同一单位的正、副职不同时交流。干部交流以机关、直属机构的干部和教学机构的党务干部为主,教学机构的业务干部(院长或副院长、主任或副主任)不作为主要的交流对象。在交流过程中,原则上不突破部门的领导职数。
干部交流分为横向交流和纵向交流。横向交流指机关、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内部不同岗位间的交流。纵向交流指机关干部与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干部间的交流,也包括党政干部间的交流。
2、年龄规定。按照国家对干部离退休年龄的规定,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得竞聘处级岗位。
年龄不够任满一届(三年)的处级干部在新一届任用时,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3周岁。凡到限定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可从事本人特长的专业技术工作和非领导工作。
3、试用期制。对竞聘上岗中新提职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进行考核,凡不称职票达到40%以上者,要免职或降职,不保留试用期间的级别和待遇;不称职票达到20**年;考核称职者,正式聘任,聘(任)期从试用期算起。
4、任期制。qq大全对聘任制和任命制的处级干部都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三年,时间从聘任之日算起。任届期满要进行述职和考核,重新竞聘上岗后,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含两届)。
5、上岗培训制。对所有已被聘任和任命的干部都要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水平。
6、审计制。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经济工作的处级干部在任届期满或离任时,要由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评价作为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大大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干实事,重实绩。
3、作风民主,勤政廉洁,为人正派,有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具有胜任学校某方面工作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还要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策水平。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部门正常领导工作。
(二)基本资格
正处岗位: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考核称职,且年龄符合要求的现职正处级干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任副处级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优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现职副处级干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部队转业干部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此条件,如果竞聘教学、科研和研究生部门的干部,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现职岗位考核优秀者。
副处岗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没有竞聘到正处级岗位的现职正处级领导干部。
2、经考核称职,且年龄符合任职要求的现职副处级干部。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优秀,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现职正科级干部。符合此条件,如果竞聘教学、科研和研究生部门工作的副处级干部,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现职岗位考核优秀者。
四、竞聘上岗工作程序
1、党委动员。党委召开各级干部、各类人员动员会,端正干部的思想认识,树立起正确的竞争意识和交流意识,为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2、民意测验。在竞聘上岗工作前,对现职的处级干部进行大范围、多层次的民意测验,对于不称职票超过40%者,予以免职,并取消其竞聘资格。不称职票超过20**年至今,工作部门没有变化的非业务领导干部(试用期尚未转正的干部除外),不得填报原岗位。填报一个岗位的干部,视为不服从分配,如其不能竞聘到所填报的岗位,党委不考虑将其调整到其它岗位的可能,并取消其下一级别岗位的竞聘资格。
2、竞聘上一级别岗位的干部和竞聘同一级别岗位的业务干部填报志愿时,可申报一个或两个岗位,不受第1条规定的限制。
3、对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业务干部和双肩挑干部,不再保留原行政待遇,根据有关规定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行政干部按有关规定直接办理退休手续。
4、因年龄规定限制而未能参加竞聘的干部,保留原级别待遇直至退休,业务干部和双肩挑干部归队后,其职称待遇不低于原级别的,不再保留原级别待遇。
5、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承担部门正常领导工作的干部,经党委批准,可不参加竞聘,业务干部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行政干部可改任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6、未被聘任到相应岗位的干部,可竞聘低一级的干部岗位。未被聘任到处级岗位的业务干部,原则上回原教学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其它未聘干部,一律在原部门待分配。
7、除年龄和身体健康因素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干部外,其它干部在竞聘中不申报岗位,视为放弃受聘权利,按未聘干部处理。
8、竞聘后,部门暂无合适人选而急需部门领导的岗位,为避免影响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上岗人选。
9、参加竞聘者要讲团结、讲大局,消除不正常的感情因素障碍,正确对待同志之间的正当竞争,保证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10、无论应聘、落聘、交流还是未聘干部,若无正当理由均须服从组织安排,拒不服从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篇9: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和〈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彭组通〔20**〕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按照中国共产党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竞争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段 毅
成 员:祝立跃 聂 军 朱家林 陈 蓉
四、竞争中层干部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单位在岗职工(其中旅游大队正副大队长只限于执法大队 10名同志报名);
(三)按规定的报名截止之月计算,竞争中层正职职位,应当任中层副职满一年或任科员满三年;
(四)按规定的截止报名之月计算,竞争中层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现任中层干部竞争相应职级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新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中层干部参与竞争上岗的,可适当放宽;
(六)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身体健康。
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报送备案”等十二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全办共计8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科科长、风景名胜管理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市场开发科科长、纪检监察科科长、旅游执法大队队长、副队长。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具备竞争中层干部条件的每位同志可报两个职位。报名时间:20**年2月6日至20**年2月7日
4、资格审查。20**年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第七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确定竞职者,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演讲答辩(占总分值的60%)。2月中旬,组织演讲答辩。参加人员以抽签为序进行5分钟演讲,再进行5分钟答辩。评委由风旅办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第七纪工委相关领导组成。考评小组以百分制标准评分:责任感与进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应变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仪表举止(5分)。
2、民主测评(占总分值40%)。2月中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20分)、工作能力(30分)、组织协调服务能力(20分),敬业精神(20分),廉洁自律(10分)等方面。
3、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职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职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风旅办主任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于2月下旬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张榜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完善任免资料,并按规定向组织、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七、本实施意见由市风旅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10: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使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重要工作岗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任用股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任用股级职务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群众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此次竞争上岗仅限于提拔副股级职务或由副股级职务升任正股级职务的人员。原已任命的副股级干部不报名参与竞争或参与竞争而未成功的,保持原职务不变。
三、竞争方式及数量
此次竞争上岗采取职务资格竞争的方式,设5个正股级职务、4个副股级职务。参与竞争的人员通过面试、民主测评、考察等环节竞争取得股长或副股长的任职资格,由局党组研究确定上岗人员的具体职位。
若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竞争职务数,则不实行竞争上岗,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民主测评环节,最后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四、竞争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务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四)参加工作满两年;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机关人员参加公务员培训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七)报名竞争正股级职务的必须是现任副股级职务人员。
五、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陈树华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明确填写拟竞争职务资格以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等,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公布准予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务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限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张榜公布。
4、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主要是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务资格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对竞争者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共五项,细分为18个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档次并确定不同的分值,各档次折算分数分别是:“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100%、“基本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50%、“不胜任”为0分。民主测评主体分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其他人员两类,测评票分别统计,各占分数的50%。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票,然后由工作人员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分。民主测评结果张榜公布。
5、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面试、民主测评两个环节的竞争,按照面试占40%、民主测评占60%的比例计算出分数,加上考察得分,计算出总分,由局党组根据总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及最低入闱分数。
考察分数的确定主要考虑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和表彰情况两个方面。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况包括综合评比表彰和业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励。受局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县委(含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
总分相同人员以学历、资历作为参考条件。
对民主测评分数低于70分,经考察确属不胜任的,不作为任职人选。
考察对象确定后,局党组组织人员成立考察组,采取填写征求意见表及召开个别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考察完毕,考察组写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局党组汇报。
6、任职
局党组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确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核。
经县人事局审核后确定的任免人员,属人事部门任免的,由人事部门行文公布;属本单位任免的,由本单位行文公布,并将公布文一周内送人事部门备案。事业单位新提拔的股级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两年。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面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竞聘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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