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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
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科学技术部]一、申报企业情况
1.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名称、通讯地址、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主管单位(部门)名称。
2. 企业人员及开发能力论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主要经历、技术专长、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及主要工作业绩。
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人员总数、大专以上人员数;主要管理人员数、文化水平、年龄结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人员比例等。
新产品开发能力情况,包括企业上一年技术开发投入额、其中研究开发投入额、研究开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比例;科研开发队伍情况;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储备情况等。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技术专长和工作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企业之间的任用关系。
3. 企业财务经济状况
上年末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固定资产总额、总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净利润、上交税费、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
今后三年企业的财务预测。
二、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成熟性分析
1. 项目的技术创新性论述
(1)详细说明本项目的基本原理及关键技术内容,描述项目的技术或工艺路线、产品结构、基本算法原理等(可加图示)。
(2)论述项目创新点,包括技术创新、产品结构创新、生产工艺创新、产品性能及使用效果的显著变化等。申报企业应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本项目的创新点、创新程度、创新难度,并附上权威机构出示的近期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报告或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或样本。
(3)详细描述项目的技术来源、合作单位情况;说明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情况。其中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项目,需附上相关的合作开发协议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购买技术再开发的项目,需说明再开发的主要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企业自主开发的项目,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或技术鉴定报告。
(4)简述本项目国内外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近期发展趋势,并将本项目在克服现存主要问题方面与国内、国外同类产品现行指标进行较详细的比较(可以表格方式说明)。
2. 项目的成熟性和可靠性论述
详细说明项目目前进展情况、技术成熟程度、有关部门对本项目技术成果的技术鉴定(或验收)情况;本项目产品的技术检测、分析化验的情况;本项目在小试、中试或生产条件下进行试验或小批量试生产的情况,包括项目质量的稳定性、收率、成品率;本项目产品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的考核情况等(可提供用户使用报告)。
三、项目产品市场调查与竞争能力预测
1.本项目产品的主要用途,目前主要使用领域的需求量,未来市场预测;项目产品的经济寿命期,目前处于寿命期的阶段。
2.本项目产品国内主要研制单位及主要生产厂家研制、开发情况;在建项目和已批准拟开工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预计投产时间。
3.分析本项目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替代进口或出口的可能性,预测本项目市场占有份额,以及近期内市场占有率的增长情况,并说明预测的根据。
四、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开发计划:详细描述项目各项研发工作、生产准备工作、市场开拓工作的进展计划,以甘特图(注)的形式列出,并明确标出完成各项工作预计所需时间及达到的阶段目标。此处列出的各项指标应与“总论”中“阶段目标”的描述相吻合。
2.技术方案: 论述本项目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新研发的技术内容,并说明在每项研发工作中将采取的具体技术方法、工艺流程和预计实现的技术参数。提出可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备选方案。
五、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预算
近期完成的投资额(指企业自3月1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时间之前该项目已完成的投资)并分项说明资金来源及主要用途。估算本项目在执行期内的计划新增投资。
根据项目计划新增投资情况,撰写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包括厂房、机器、设备等)和流动资金估算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2、新增资金的筹措
对新增投资部分,需阐述资金筹措渠道、预计到位时间、目前进展情况。具体包括:利用银行贷款并已获得贷款的,在附件中须提供贷款合同,尚未取得贷款的,需说明目前贷款的进展情况,若银行已承诺贷款或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须附银行承诺证明或担保证明;企业自筹资金部分,须详细说明筹措渠道、筹集额度,如果是股东增资,须说明是现有股东增资,还是吸收新股东,并附上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地方政府拨款部分,应说明拨款部门、资金使用方式、资金到位时间,已经拨款的,须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创新基金部分,需明确说明申请种类及其金额。
3、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筹资方式,撰写资金使用计划。对创新基金部分,需单独开列出明细表说明主要使用方向(支出范围须与《申请书》中“申请创新基金主要用途”相一致;即固定资产购置费:主要是指试验、生产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费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样品样机试制费等;研发及中试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在研究、开发和中试中的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调研费、咨询及信息费、项目评审论证费、培训费、技术转让费等;贷款贴息;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六、 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产品成本分析
按财务制度的规定,估算项目产品的年生产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制造费等)和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管理费及相关财务费用),并提供计算生产成本的基础;说明对生产成本产生负面影响的主要因素以及可采取的对策。
2.产品单位售价与盈利预测
根据产品的成本和市场分析,预测本项目产品进入市场的单位销售价格,并撰写该项目五年的盈利预测,包括收入预测、成本预测、利润预测,上述预测分析要求列表计算。
3.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销售价格和市场占有情况的分析,预测本项目在基金资助期限内累计可实现的销售收入、净利润、缴税总额、创汇或替代进口情况。
专家论证组专家名单: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学历、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及专家签名。
篇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一、总论
1、简述申请基金项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主要的创新内容、技术水平、技术指标介绍,以及项目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介绍(限150字以内)。
2、社会经济意义、目前的进展情况、申请技术创新基金的必要性。
3、简述本企业实施项目的优势和风险。
4、项目计划目标。(此栏目各项指标是项目立项后,签定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1)总体目标:包括项目执行期间预计投资总额、项目完成时达到的生产阶段、实现年生产能力、企业资产规模和企业人员规模等。
(2)经济目标:(此目标应是在本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内实际可实现的年度指标,而不能按达到的生产能力填写。)包括项目完成时预计实现的年工业总产值、年工业增加值、年销售收入、年交税总额、年净利润、年创汇额等。
(3)技术、质量指标:包括项目完成时,项目产品达到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项目产品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认证等。
(4)分阶段描述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阶段目标。
A、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比(项目实施前后的比较)。
B、可行性研究结论。
二、申报企业情况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主管单位(部门)名称。
(二)企业人员及开发能力论述
1、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技术专长、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及主要工作业绩。
2、企业管理层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企业人员总数、平均年龄;管理、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人员比例;新产品开发情况、技术开发投入额、其中研究开发投入额、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研发机构情况。
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和技术专长。
(三)企业财务经济状况
1、上年末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固定资产总额、总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净利润、上交税费、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资产报酬率。
2、今后三年的财务预测。
(四)企业管理情况
企业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产权明晰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需说明股东(联营单位)的构成及各自所占的股份(合作关系);营销体系建设;企业信用等级、企业商誉、企业获奖情况。
(五)企业发展思路
三、项目技术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的技术创新性论述
1、项目产品的主要技术内容及基础原理。需描述技术路线框图或产品结构图。
2、项目产品的技术创新点论述。需从产品所采用的关键技术、产品的基本原理、主要结构、产品生产工艺、产品性能及使用效果等方面,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本项目的技术创新点、创新程度、创新难度,以及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并附上权威机构出示的查新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已有产品或样品的需附照片或样本。
3、项目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技术指标的比较(可以表格方式说明);
4、项目知识产权情况介绍。其中合作开发项目,需说明技术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并附上相关的合作开发协议书。
(二)技术成熟性和项目产品可靠性论述
技术成熟阶段的论述、有关部门对本项目技术成果的技术鉴定情况;本项目产品的技术检测、分析化验的情况;该技术进行生产条件下小批量、小规模试生产的情况,包括生产质量的稳定性、成品率;本项目产品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的考核情况等。
四、项目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应说明调查数据及选用的预测方法)
1、本项目产品的主要用途,目前主要使用行业的需求量,未来市场预测;产品经济寿命期,目前处于寿命期的阶段,开发新用途的可能性。
2、本项目产品国内及本地区的主要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开工率;在建项目和已批拟开工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预计投产时间。
3、从项目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价格、配件、维修等方面,分析本项目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预测产品替代进口或出口的可能性,国家对本项目产品出口及进口国对本项目产品进口的政策、规定(限制或鼓励)。
五、项目实施方案
(一)技术方案论述
根据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标准、原材料要求与单耗等,进行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论述。
(二)生产方案论述(*)
1、包括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的来源、供应渠道、给排水工程方案、电汽热的供应及工程方案、生产场地的选择等。
2、论述本企业在生产场地、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方面已具备的条件和需新增加的基本建设内容。
(三)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1、简述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点、内容及数量,“三废”处理的措施和方案。
2、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四)特殊行业许可证报批情况
如国家专卖、专控产品、医药产品、交通、安全产品、压力容器产品、电信产品等许可报批情况说明。
(五)产品营销计划(*)
论述本项目产品营销方式、营销计划和保障措施,相应预测营销费用。
(六)项目总体发展论述(项目合同完成时只达到中试阶段或中试阶段以前的申请企业填写此栏目)
包括项目达到规模生产时所需的时间、投资总额、实现的生产能力、市场占有份额、产品生产成本和总成本估算、预计产品年销售收入、年净利润、年交税总额、年创汇或替代进口等情况。
1、新增投资估算、资金筹措
(1)新增投资估算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估算项目总投资、已完成投资、需新增投资,并说明已完成投资的资金来源及主要用途。
根据项目新增投资总额,编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和流动资金估算表。
(2)资金筹措
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说明各项资金来源、预计到位时间、使用条件。利用贷款的,要说明贷款条件、利率。企业自有资金部分应说明筹集计划和可能。政府拨款部分应说明哪级政府拨款、资金使用条件、资金到位时间。其中技术创新基金部分,需明确说明申请种类及其金额。申请资本金注入的项目应说明各投资方情况、各方出资数额、出资资本构成、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3)资金使用计划及还款计划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筹资方式,编制投资使用计划。对技术创新基金部分,需单独开列出明细表说明主要使用方向。
根据项目实施效益、企业资金状况,对有偿使用资金部分说明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
2、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按财务制度的规定,估算项目产品的生产成本和总成本,并分别列表计算结果。预测项目完成时项目产品年销售收入、年净利润、年交税总额、年创汇或替代进口情况。
(2)财务分析(*)
以动态分析为主,对项目产品的获利能力、债务偿还能力进行分析。其中需以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3)社会效益分析
对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影响,对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以及对节能的影响。
(4)项目的风险性及不确定性分析
对项目的风险性及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包括技术风险、人员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
(*)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进而分析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分析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说明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基本情况、负责人、联系电话。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者姓名、年龄、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包括:
(1)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立项意义的评价;
(2)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技术经济指标、技术路线的准确性、可行性的评价及修改意见;
(3)对项目投资预算的评价;
(4)对项目实施、完成计划内容的可行性评价;
(5)其他有关建议。
专家论证组专家名单: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学历、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及专家签名。
注:(*)栏目内容对于项目完成时只达到中试阶段的申请企业可不用填写。
篇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47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学技术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 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支持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四条 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五条 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 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 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创新基金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二)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2、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本金投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 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第三章 项目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科学技术部每年年初制定并发布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
第九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应按管理中心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十条 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是指熟悉企业及项目情况的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应征求省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项目推荐单位和管理中心要采取公开方式受理申请,并提出审查意见。受理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受理审查合格后,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审查。对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自收到项目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第四章 项目立项审查
第十二条 立项审查方式包括专家评审、专家咨询、科技评估等。由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立项审查方式。
对技术、产品相近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跨学科、跨领域、创新性强、技术集成、技术领域分布相对分散的个性化项目,可委托科技评估机构评估。
第十三条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包括技术、经济、财务、市场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由管理中心聘任或认可,并进入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对国家和企业负责的态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二)对审查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具有权威性;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第十四条 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立项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须在经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在有关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评估机构应从事过评估或科技咨询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经验;
(四)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经过相关专业培训。
第十五条 专家应依据评审、评估工作规范和审查标准,对申请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查意见。在审查过程中,专家可通过管理中心要求申请企业补充有关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但不得与申请企业及有关人员直接联系。必要时管理中心可委托专家组到申请企业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审查的公正性,审查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家应当回避:
(一)审查专家所在企业的申请项目;
(二)专家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所审项目申请企业的负责人;
(三)有利益关系或直接隶属关系。
第十七条 评估机构和专家对所审项目的技术、经济秘密和审查结论意见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管理中心尊重评估机构和专家的审查结论意见并给予保密。
第十八条 管理中心根据评估机构的工作质量及行为规范情况,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和科技信用评价管理。管理中心于每年底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创新基金立项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可对项目进行复审。
第二十条 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应在创新基金网站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立项项目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2周内为立项项目异议期。
第二十一条 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管理中心在异议期满后应与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同时将合同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于有重大异议的项目,管理中心暂不签定合同,并对项目进行复议。需撤消项目时须报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立项通知书》。不立项项目的申请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第五章 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
第二十三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管理中心依据本办法负责制订《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项目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
(二)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三)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第二十五条 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项目承担企业定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
(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定期抽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创新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报告。
(三)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第二十六条 管理中心根据企业定期报表、地方监理意见、实地检查等,提出项目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二十七条 项目承担企业因客观原因需对合同目标调整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的,管理中心可按合同终止执行项目,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完成。需要提前或延期验收的项目,企业应提出申请报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
(四)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五)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第三十条 一般项目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管理中心组织验收。管理中心依据《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分别做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结论意见,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创新基金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科发计字[1999]260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学技术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
篇4: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管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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