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按揭的房子还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吗,本文共9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按揭的房子还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吗
有的人一辈子的终极目标就是买房,想要全款买房,一次性付清,可能真的就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贷款的到来,使想要买房的朋友们可以提前享受到有房的乐趣。但是如果你的房子还在按揭期间,正好有问题出现急需大笔资金,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个时候可能就会想,按揭的房子还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吗?临县贷款网小编给大家说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现在不同银行的规定来说,大部分的银行是不让按揭的房子来申请抵押贷款的,这个意思其实就是很明了,按揭的房子必须在贷款全部偿还以后,才可以申请房屋抵押贷款。 但是这也并不是说完全不可能的,下面讲述下可以获得抵押贷款的方法。
如果申请人计划个人来安排按揭房子申请抵押贷款的话,可以先找资金充足的`亲友们,凑足剩下的房贷,然后去银行还清房贷,进行房产抵押贷款。这样抵押房产获得的贷款就可以自己支配了。
但是如果实在找不到亲友的帮忙,还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吗?这时候可以向担保公司求助。
可以先让担保公司垫付资金,让自己可以偿还房贷,然后再进行抵押贷款。当然担保公司一般都会收取一定费用,借款人可以多比较几家,选择正规靠谱的担保公司。
人难免遇到紧急的事情,但是再急的事情也要保持头脑清醒,对事情有个自己的判断,正确的对待贷款,有一个良好的还款意识。如果还想获得更多的贷款帮助,关注汇小贷网,我们将会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来解决您的贷款问题。
篇2: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权人(贷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发展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
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_________)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
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1.“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5.“担保人”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 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月供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还款期数=_________款额 (1十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人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物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篇3: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模板
抵押权人(贷方)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发展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_________)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1、“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5、“担保人”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 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月供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还款期数=_________款额 (1十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人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物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 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地产之权益抵押: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
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 房产抵押之解除
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依法处置该房产并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二、抵押权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处理该房产之权利时,可委托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该房产依法变卖时,担保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产之权利。
第十二条 抵押房产的处分及所得款项之规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抵押人要求还款的通知。若通知书之还款期届满,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该通知将有关欠款五条件地偿还予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即可依法认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适当方式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分抵押物:
1、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出售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产;
2、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产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经有关房产部门同意的任何其他处分方式。
二、抵押权人依据自本条第一款规定处分抵押物时,有权代表抵押签署有关抵押的买卖、出租这文件及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租单。
三、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为此向抵押权人提出任何损失赔偿要求。
四、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的事项,而担保人又未按时履行担保职责时,抵押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于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2、第二用于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
五、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余数不足以偿还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继续追究或由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六、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及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外,还有剩余,抵押权人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第十三条 抵押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必须:
1、向抵押权人提供详实之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2、主动依期清还本合同内所有欠款,则抵押人有权继续享用该房产。
3、
按照抵押权人指定之利息率缴付未付欠款,直至该欠款结清为止。
4、向有关部门缴交该房产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诉讼。
5、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6、维持该房产之原状、整齐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8、在挂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权人扣款之活期账户时,立即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书委托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并办理该房产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之《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收执。
三、抵押人如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离开现有通讯地址,而不能亲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条有关规定时,必须委托代理人代其执行本合同项下各抵押人自负。
四、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绝对不得擅自将房产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房产。
五、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并征得抵押权人之书面同意,否则该租约无效,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30天内,租客即须迁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抵押人保证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
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在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余款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清付不足之款。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余款收讫。
八、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额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清付不足之款,如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该笔余款收讫。
九、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后,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十、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全部欠款,抵押人无条件同意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抵押权人在抵押人办妥抵押备案手续之后,以抵押人购楼款之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购楼房之发展商之账户。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二、抵押权人必须依照本合同之规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关条款,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缴交部分或全部应付欠款时,必须知会抵押人。
四、抵押权人处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如果余数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问抵押人追索赔偿或向担保人追索。如有剩余,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第十五条 担保人之责任、权利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该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费用为限,保证额度并不从抵押物的担保额中抵扣。
2、担保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罚息和其他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二、担保人责任
1、在担保期限内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可直接从担保方在抵押权人下属之行、所开立之结算账户内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欠款。
3、保证按“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列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合同项下贷款全部贷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项条款得以顺序履行,协助办理该抵押物业登记备案等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利益。
6、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抵押人要求将所抵押之物业退还或调换并经担保人同意后,担保人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
三、当担保人接到抵押权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履行担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内(以抵押权人发出通知的邮戳为准)不予答复即视同认可抵押权人可直接从担保人结算账户内扣收此笔担保之有关款项,担保人不得有异议。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权人无条件同意将该房产之抵押
权益转给担保人。
五、如担保人合并或分立,担保人在此声明:原担保责任无条件地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其他
一、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之其他赔偿办法。
二、抵押权人、抵押人、担保人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表达为准。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发出书面通知,抵押人之邮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写的《个人按揭贷款申请表》中的邮送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传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对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接受该房产之日起计30天内,持有效证件与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该房产之变更手续及继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
四、在办理抵押物案、登记或注销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时,抵押权人有权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师)代为办理上述各项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异议,并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之一切权益和权力。
六、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索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关书面还款凭据,否则不得异议。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台湾地区,或为该等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同内抵押权人之权利,以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同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同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适有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并办妥抵押人所购楼宇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
二、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预售契约”及“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_________份,抵押人、担保人、公证处各执_________份。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篇4:委托办理房屋抵押按揭贷款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房屋抵押按揭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
一、委托代办事项
甲方因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的`需要,现委托乙方办理以上房屋低押按揭贷款事宜的相关手续。
二、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房屋贷款事宜必需的所有材料.
2、甲方向乙方预付办理抵押贷款办证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_ 元)
3、委托代理拥金的收费标准和期限
甲乙方签订本协议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拥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以后,如果甲方中途悔约,则乙方不退回代理拥金。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工作给予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协助义务或不是乙方的原因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顺延。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上述委托事宜不能完成则乙方不退代理拥金。
3、乙方如自身原因没有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则应退还全部代理拥金给甲方。
四、其它约定(此约定需双方另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 ____月____ 日
篇5:公积金封存还可以贷款吗
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将暂时无法办理贷款。因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就是住房公积金账户要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只有提取业务暂时不受影响。要想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等后续启封账户、重新续缴上住房公积金才有机会。
而要想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有以下几点要求必须满足:
1、住房公积金已经连续按时足额缴存达6个月及以上(部分城市要求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12个月)。
2、名下未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者贷款已结清(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办理两次)。
3、所购房产支持公积金贷款(只有土地性质为普通住宅的房屋支持公积金贷款,若是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的房屋,仅支持办理商业贷款)。
除此之外,还需要保证房子首付款达规定比例(建筑面积不超90㎡,首付最低两成;超90㎡,首付最低三成),以及申请人的征信良好、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篇6:公积金封存还可以贷款吗
理由是:
1、公积金账户封存,不影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比如长沙公积金,不管是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还是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条件都是:
(1)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且已正常还贷12个月;
(2)下次提取还贷的时间距离上次提取要间隔12个月;
(3)提取时没有未终止的对冲还贷业务,如有未终止的对冲还贷业务,则必须终止冲还贷后12个月才能办理。
2、公积金有很多提取条件,都要求账户状态必须是封存,提取出来后可自行用于还贷。
比如:
(1)从单位离职,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账户就会封存,连续封存满半年就能提取,提取出来就能用于偿还贷款。
(2)出境定居,职工注销国内户籍,个人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就可以提取,提取出来的钱就能用于偿还贷款。
(3)正常退休或离休,公积金账户就会封存,封存后就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并销户,提取出来的钱就能用于偿还贷款。
3、已经办理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的,不会因为公积金断缴、账户封存就自动终止还贷。只是说公积金账户在封存状态下,是不能重新申请对冲还贷业务的。
公积金对冲还贷的申请条件是: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1年内无3期以上逾期记录。
若对冲还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则还可以对冲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若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对冲失败,则还可以从绑定的银行卡中划扣还贷。若银行卡对冲还贷也失败了,则当月不能对冲,按逾期处理。若对冲还贷期间,有三期以上逾期,则公积金中心有权终止对冲还贷业务。
综上,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有多种方式可以偿还贷款,不会突然发生还款逾期的情况。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还商业贷款
一、自己直接提取出来还商贷
可以自己直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去还商贷,通过办理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然后等待申请结果,申请通过后,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就会发放到绑定的银行卡,然后利用这些额度就可以直接去还商业贷款。
1.提取方法
1)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选择还月供的方式提取公积金就行。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相关材料,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要求,建议询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人员。一般来说,会需要以下材料: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2)直接通过当地公积金官网或者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
有很多地方都支持线上办理公积金提取,可以微信搜索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小程序,或者进入公积金官网去申请。
若不知道能不能进行线上办理,以及想了解线上申请的渠道,可以直接进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去搜索询问,或者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搜索“某某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了解当地是否开通了官方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
以深圳为例:
官网申请:电脑搜索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入页面后选择下方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点击进入【在线办理入口】,在登录页面选择【政务网登录】-【个人业务登录】的链接;
然后进行注册登录,登录进去后选择【个人提取】;
再然后根据月供还房贷的需求选择提取方式,输入个人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就可以了。
微信申请:微信搜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然后会出现深圳公积金相关的公众号和小程序;点击页面上方的【公积金提取】,就可直接进入“粤省事”的公积金提取页面;
完善个人资料,绑定银行卡,选择提取类型,就可以进行提取申请了。
2.提取次数和金额
公积金提取用途是为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可以选择每月提取一次抵偿当月应还的本息,或者每年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来还本金。
提取的具体金额由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还本息或者不超过公积金账户的全部额度。
二、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贷款银行进行公积金冲还贷
有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支持公积金冲还商业贷款业务。
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职工个人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直接划转到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扣款还贷。
可以直接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者线下网点柜台,询问是否支持公积金冲还商业贷款的业务。如果支持,携带好相关材料就可以进行办理。
1.办理流程
1)确保自己的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充足;
2)提供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证等材料,选择月对冲还贷方式还是年对冲还贷方式;
3)提交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申请,等待初审、复审;
4)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就办理完成,会自动扣款进行还贷。
2.还贷方式
公积金冲还贷的还贷方式主要分为月对冲还贷和年对冲还贷。具体方式以合同规定的为主。
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从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扣款进行还贷;
年对冲还贷,即每年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一次部分商业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就会从绑定了的配偶公积金账户进行扣款;若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都不够,会从绑定的银行还贷账户进行抵扣;若银行账户余额不够,那么当月还贷就会失败,容易产生逾期现象。
因此,建议保障自己的公积金余额充足,或者绑定的银行还贷账户的余额充足,避免出现逾期。
篇7:银行可以申请留学贷款吗
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贷款利率:按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合同利率不变;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一年一定,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则在下一个利率确定日按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贷款逾期又未批准延期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办理留学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2、借款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3、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4、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5、借款人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
6、借款人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抵押财产仅限于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质押品仅限于国债、本行存单、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保证人应为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篇8: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助学贷款怎么还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篇9:用房子做抵押贷款之后如何还款呢
在生活中,许多人都在讨论用房子做抵押贷款之后如何还款呢。房屋抵押银行利息是多少呢?你们了解吗?接下来,请跟随贷上我小编来看看吧。
相信大家都知道,目前房屋按揭还款方式主要包括有:一次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这三种还款方式计算如下:
1、一次还本付息法。
根据各大银行的相关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则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意思就是说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
2、等额本息还款法。
相信大家都知道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期限都在一年以上,则还款的方式是等额本息还款法,意思就是说从使用贷款的第二个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3、等额本金还款法。
相信大家都知道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基本算法原理是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贷款,并且还清当期未还清的本金所产生的贷款利息。可按月还款与按季还款。
由此可看,当申请人在申办贷款的时候,小编建议借款人应前往当地银行或者是贷款机构咨询了解下。
听了上述贷上我小编的详细解答后,相信大家对于用房子做抵押贷款之后如何还款呢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大家可以针对以上事项做好相应的准备,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办理到贷款,希望小编的介绍可以给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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