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简述秘书机构的性质,本文共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秘书机构性质介绍
秘书机构性质如下
(一)附属性
从秘书机构所处的位置看,它具有附属性的特点,任何秘书机构都直接隶属于领导机关,在领导机关下设置,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上。凡机关单位总在其领导机关下设秘书机构,围绕领导班子开展工作,为领导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这就是它的附属性。如省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厅,虽与其他职能机关属同一层级上,但它附属于省人民政府。
(二)综合性
从秘书机构的活动内容看,它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秘书机构的主要活动是围绕领导活动而展开的,其涉及面广,既有收集信息、提供意见、提出方案的参谋性工作,也有协助控制、沟通协调的综合性工作,还有起草文件、办会办事、整理档案资料等事务性工作,大至大政方针的制定,小至车辆交通、接待来访,均需秘书机构的参与和办理。
所以,秘书机构的活动内容,有人称之为“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
(三)辅助性
从秘书机构的活动性质看,它又具有辅助性的特点。秘书机构不同于决策机构,也不同于机关内的其他业务性机构,它既无权做出决策,也不是某方面的业务主管,其活动方式是向上辅助,而不是向下指挥或执行监督,基本上是围绕领导班子的工作而从事一些辅助性活动。有人称秘书机构为“服务行业”,大概就是据其活动性质上来说的。
秘书机构作用
(一)参谋作用
秘书机构是直接为领导服务的,而领导的根本任务就是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措施,部署本机关的工作,并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领导决策前需要秘书机构通过收集情况,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方案,供领导参考;在决策过程中还需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与补充;决策后还要由秘书机构做好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提出完善措施。整个过程,秘书机构始终在发挥其参谋作用,据此又有人称秘书机构为“参谋部”,对于秘书机构的参谋作用,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决策过程看,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不只是决策者的瞬间行为,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尤其是决策前,离不开秘书机构的大量辅助性工作,包括搜集信息、调查研究、提出方案等,这些都是参谋性工作;二是从秘书机构所处的位置看,它是直接归属于领导机关、直接为领导机关服务的,是辅助领导者实施领导的最主要部门,尽管参谋工作非秘书部门所独有,一些专业性决策往往要由一些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方案,但秘书机构无疑是领导机关最得力的参谋;三是从秘书机构的任务看,大量的工作是办事、召开会议、提出预案、拟制文件、采集信息、催办查办、协调关系、沟通各方及处理信访等,都体现了秘书机构从中所起的参谋作用。可见,参谋作用是秘书机构在机关单位工作中所起的一项重要作用。
(二)助手作用
秘书机构起参谋作用j是新时期对其提出的新要求,是一项较高层次上的服务性工作。而助手作用,则是秘书机构在从事大量的工作中体现出来的,秘书机构毕竟不是一个独立的“参谋部”,它是一个综合办事机构,办事是它的基本职能。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从下列三个方面可以看出:一是从秘书机构的设置前提看,秘书机构就是为处理事物,服务于领导而设置的,领导在工作中,有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如文件起草,收发传真,电话接听,会议组织安排,来信来访处理,大多由秘书机构来承担,这就决定了其具有办事的职能。所以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首先是从办理具体事务中体现出来的。如果领导忙于迎来送往,埋头做些琐碎事务性工作,势必抽不出身来抓大局、管全局,腾不出更多时间来调查研究。二是从工作关系看,领导的许多事情,离不开秘书机构辅助性工作,在实施领导过程中,许多事情起初或最后都是在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下运转并得以完成的。所以秘书机构又有“事务部”之称。
参谋和助手,是秘书机构的两大作用,这两个作用并非相互独立、互不联系的。辅助作用是基础、是前提,参谋作用是升华、是深化。不办事,不起助手作用,参谋作用无从说起;只办事,不起参谋作用,不能适应新时期秘书工作的需要。秘书机构既要切实处理好事务,发挥其助手作用,又要注意在此基础上更多地出谋划策,更好地发挥参谋作用。
秘书机构原则
秘书机构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合理、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秘书活动的效果,如果秘书机构不遵循一定的原则来设置,编制不一、机构庞杂、层次繁多、关系不顺、职责不清、范围过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作效率,影响服务质量,阻碍机构运转和效能的正常发挥。因此秘书机构设置必须遵循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
(一)规范化原则
规范化原则,或叫法制化原则,就是机构必须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设置、增删和调整,编制的审定也必须依照有关程序进行,不能搞主观随意性。目前在尚未有秘书机构设置规范的情况下,必须参照现有法律法规来设置机构。比如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据此,各级机关及单位团体的秘书机构必须遵循精简这一原则,这就要求人员要精干,要定员、定编,要裁减冗员,不滥设副职和虚职,同时要尽量简化层次,根据有关规定,一般分两层,最多不超过三层。因为层次过多,运转环节多,缺口也大,容易造成信息失真,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当然不能狭隘地理解精简原则,并非机构越少越好,凡独立单位都要设置必要的秘书机构,而必要的层次也是为了解决管理幅度过宽的问题,精简机构就是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控制在最合理、最必要的限度内,使秘书机构轻便灵活、高效运转。
鉴于目前秘书机构设置差异甚大,有关部门也可以考虑制定有关规范,逐步解决秘书机构名称、数目、规格、层次、人数的不统一,克服上下左右难以对口联系的弊端,使秘书机构的设置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二)科学化原则
秘书机构除了合法,还要合理,这就是遵循客观规律,设置尽可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机构,这便是它的科学化原则。设置要合理,必须做到:
1.组织结构要科学
秘书机构内部组织结构必须遵循机关管理的客观规律,设置合理的层次和部门,分管有关工作,不能随意增加层次、增设科室,要使其内部组织协调一致,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能高效运转,很好地适应服务领导的需要。从现状看,秘书机构智囊系统比较薄弱,信息系统不够健全,协调系统不够完善,而事务性系统过分繁复,这些都需要调整到最佳的结构状态,以保证真正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
2.职责确定要科学
我国各级机关、各类部门工作性质不同,秘书部门在确定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时,应该和相应的领导机关相适应,根据机关特点来确定职责,如权力机关的贯彻落实工。
作,监督机关的检查督促工作,业务部门的综合工作,都应该确定工作的侧重点,同时确定职责,还要考虑到秘书机构因任务不定、职责不明,会造成忙闲不均,出现无人管或人人管的不协调局面,应对工作职责作科学的确定。
3.人员配备要科学
各类秘书机构在人员配备上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人员过多,或人手短缺,同样都会影响秘书工作效率。人员配备还要讲究“群体优化”,注意机构内人员之间知识的互补、心理的协调、才能的配合、性格的组合及年龄梯次的安排等。
篇2:简述秘书机构的性质
(一)附属性
从秘书机构所处的位置看,它具有附属性的特点,任何秘书机构都直接隶属于领导机关,在领导机关下设置,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上。凡机关单位总在其领导机关下设秘书机构,围绕领导班子开展工作,为领导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这就是它的附属性。如省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厅,虽与其他职能机关属同一层级上,但它附属于省人民政府。
(二)综合性
从秘书机构的活动内容看,它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秘书机构的主要活动是围绕领导活动而展开的,其涉及面广,既有收集信息、提供意见、提出方案的参谋性工作,也有协助控制、沟通协调的综合性工作,还有起草文件、办会办事、整理档案资料等事务性工作,大至大政方针的制定,小至车辆交通、接待来访,均需秘书机构的参与和办理。
所以,秘书机构的活动内容,有人称之为“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
(三)辅助性
从秘书机构的活动性质看,它又具有辅助性的特点。秘书机构不同于决策机构,也不同于机关内的其他业务性机构,它既无权做出决策,也不是某方面的业务主管,其活动方式是向上辅助,而不是向下指挥或执行监督,基本上是围绕领导班子的工作而从事一些辅助性活动。有人称秘书机构为“服务行业”,大概就是据其活动性质上来说的。
秘书机构的作用
(一)参谋作用
秘书机构是直接为领导服务的,而领导的根本任务就是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措施,部署本机关的工作,并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领导决策前需要秘书机构通过收集情况,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方案,供领导参考;在决策过程中还需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与补充;决策后还要由秘书机构做好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提出完善措施。整个过程,秘书机构始终在发挥其参谋作用,据此又有人称秘书机构为“参谋部”,对于秘书机构的参谋作用,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决策过程看,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不只是决策者的瞬间行为,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尤其是决策前,离不开秘书机构的大量辅助性工作,包括搜集信息、调查研究、提出方案等,这些都是参谋性工作;二是从秘书机构所处的位置看,它是直接归属于领导机关、直接为领导机关服务的,是辅助领导者实施领导的最主要部门,尽管参谋工作非秘书部门所独有,一些专业性决策往往要由一些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方案,但秘书机构无疑是领导机关最得力的参谋;三是从秘书机构的任务看,大量的工作是办事、召开会议、提出预案、拟制文件、采集信息、催办查办、协调关系、沟通各方及处理信访等,都体现了秘书机构从中所起的参谋作用。可见,参谋作用是秘书机构在机关单位工作中所起的一项重要作用。
(二)助手作用
秘书机构起参谋作用j是新时期对其提出的新要求,是一项较高层次上的服务性工作。而助手作用,则是秘书机构在从事大量的工作中体现出来的,秘书机构毕竟不是一个独立的“参谋部”,它是一个综合办事机构,办事是它的基本职能。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从下列三个方面可以看出:一是从秘书机构的设置前提看,秘书机构就是为处理事物,服务于领导而设置的,领导在工作中,有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如文件起草,收发传真,电话接听,会议组织安排,来信来访处理,大多由秘书机构来承担,这就决定了其具有办事的职能。所以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首先是从办理具体事务中体现出来的。如果领导忙于迎来送往,埋头做些琐碎事务性工作,势必抽不出身来抓大局、管全局,腾不出更多时间来调查研究。二是从工作关系看,领导的许多事情,离不开秘书机构辅助性工作,在实施领导过程中,许多事情起初或最后都是在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下运转并得以完成的。所以秘书机构又有“事务部”之称。
参谋和助手,是秘书机构的两大作用,这两个作用并非相互独立、互不联系的。辅助作用是基础、是前提,参谋作用是升华、是深化。不办事,不起助手作用,参谋作用无从说起;只办事,不起参谋作用,不能适应新时期秘书工作的需要。秘书机构既要切实处理好事务,发挥其助手作用,又要注意在此基础上更多地出谋划策,更好地发挥参谋作用。
篇3:简述秘书机构的性质
1.沟通信息
当代秘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充当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要做一个诸葛亮式的高明参谋,除了自身的基本素质条件,还必须勤于收集信息,为辅助决策准备充足的材料和依据。沟通信息的工作周而复始,永远没有尽头,是秘书机构永恒的职能。
2.组织协调
无论是传统的秘书机构还是现代秘书机构,办文、办会、办事都是其最基本的任务。秘书机构在辅佐领导实施管理这一角度来说,它实际上就是办事机构。然而秘书机构又往往不直接办理某一具体的事务,它主要是在其中起组织和协调作用。
一个组织在活动过程中,各个单位或部门能否和谐地配合,决定着组织功能的发挥程度。现代社会的各种组织系统结构复杂、分工细密,不协调的因素是普遍存在的,这就需要一种力量经常性地进行协调,秘书机构处于联系上下、左右、内外的中介位置,便于进行协调工作,沟通各方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设计最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秘书机构组织协调的原则是为了事业、为了团结、为了提高效率。秘书机构协调的方面很广:领导班子之间、领导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组织内部各平级机构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都存在着协调问题。在组织内部成员之中,由于每一个人的职位高低不同,职权范围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人们对同一事物持有不同态度或有意见分歧是正常现象,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决定了秘书机构协调工作的复杂性和经常性。
篇4:秘书机构主要职责
秘书机构主要职责介绍
1.沟通信息
当代秘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充当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要做一个诸葛亮式的高明参谋,除了自身的基本素质条件,还必须勤于收集信息,为辅助决策准备充足的材料和依据。沟通信息的工作周而复始,永远没有尽头,是秘书机构永恒的职能。
2.组织协调
无论是传统的秘书机构还是现代秘书机构,办文、办会、办事都是其最基本的任务。秘书机构在辅佐领导实施管理这一角度来说,它实际上就是办事机构。然而秘书机构又往往不直接办理某一具体的事务,它主要是在其中起组织和协调作用。
一个组织在活动过程中,各个单位或部门能否和谐地配合,决定着组织功能的发挥程度。现代社会的各种组织系统结构复杂、分工细密,不协调的因素是普遍存在的,这就需要一种力量经常性地进行协调,秘书机构处于联系上下、左右、内外的中介位置,便于进行协调工作,沟通各方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设计最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秘书机构组织协调的原则是为了事业、为了团结、为了提高效率。秘书机构协调的方面很广:领导班子之间、领导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组织内部各平级机构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都存在着协调问题。在组织内部成员之中,由于每一个人的职位高低不同,职权范围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人们对同一事物持有不同态度或有意见分歧是正常现象,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决定了秘书机构协调工作的复杂性和经常性。
秘书机构的咨询职能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针对上级机关而言,秘书机构必须随时准备接受上级机关的咨询,为领导机关的决策及时提供和反馈真实可靠的信息,并提出有价值的决篆建议;而针对下级机关而言,秘书机构要本着服务的宗旨,随时准备接受下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各类各种咨询,为他们耐心地解释政策、排除疑虑、指明方向及解决问题。
秘书机构作用介绍
(一)参谋作用
秘书机构是直接为领导服务的,而领导的根本任务就是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措施,部署本机关的工作,并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领导决策前需要秘书机构通过收集情况,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方案,供领导参考;在决策过程中还需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与补充;决策后还要由秘书机构做好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提出完善措施。整个过程,秘书机构始终在发挥其参谋作用,据此又有人称秘书机构为“参谋部”,对于秘书机构的参谋作用,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决策过程看,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不只是决策者的瞬间行为,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尤其是决策前,离不开秘书机构的大量辅助性工作,包括搜集信息、调查研究、提出方案等,这些都是参谋性工作;二是从秘书机构所处的位置看,它是直接归属于领导机关、直接为领导机关服务的,是辅助领导者实施领导的最主要部门,尽管参谋工作非秘书部门所独有,一些专业性决策往往要由一些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方案,但秘书机构无疑是领导机关最得力的参谋;三是从秘书机构的任务看,大量的工作是办事、召开会议、提出预案、拟制文件、采集信息、催办查办、协调关系、沟通各方及处理信访等,都体现了秘书机构从中所起的参谋作用。可见,参谋作用是秘书机构在机关单位工作中所起的一项重要作用。
(二)助手作用
秘书机构起参谋作用j是新时期对其提出的新要求,是一项较高层次上的服务性工作。而助手作用,则是秘书机构在从事大量的工作中体现出来的,秘书机构毕竟不是一个独立的“参谋部”,它是一个综合办事机构,办事是它的基本职能。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从下列三个方面可以看出:一是从秘书机构的设置前提看,秘书机构就是为处理事物,服务于领导而设置的,领导在工作中,有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如文件起草,收发传真,电话接听,会议组织安排,来信来访处理,大多由秘书机构来承担,这就决定了其具有办事的职能。所以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首先是从办理具体事务中体现出来的。如果领导忙于迎来送往,埋头做些琐碎事务性工作,势必抽不出身来抓大局、管全局,腾不出更多时间来调查研究。二是从工作关系看,领导的许多事情,离不开秘书机构辅助性工作,在实施领导过程中,许多事情起初或最后都是在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下运转并得以完成的。所以秘书机构又有“事务部”之称。
参谋和助手,是秘书机构的两大作用,这两个作用并非相互独立、互不联系的。辅助作用是基础、是前提,参谋作用是升华、是深化。不办事,不起助手作用,参谋作用无从说起;只办事,不起参谋作用,不能适应新时期秘书工作的需要。秘书机构既要切实处理好事务,发挥其助手作用,又要注意在此基础上更多地出谋划策,更好地发挥参谋作用。
秘书机构特点介绍
(一)附属性
从秘书机构所处的位置看,它具有附属性的特点,任何秘书机构都直接隶属于领导机关,在领导机关下设置,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上。凡机关单位总在其领导机关下设秘书机构,围绕领导班子开展工作,为领导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这就是它的附属性。如省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厅,虽与其他职能机关属同一层级上,但它附属于省人民政府。
(二)综合性
从秘书机构的活动内容看,它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秘书机构的主要活动是围绕领导活动而展开的,其涉及面广,既有收集信息、提供意见、提出方案的参谋性工作,也有协助控制、沟通协调的综合性工作,还有起草文件、办会办事、整理档案资料等事务性工作,大至大政方针的制定,小至车辆交通、接待来访,均需秘书机构的参与和办理。
所以,秘书机构的活动内容,有人称之为“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
(三)辅助性
从秘书机构的活动性质看,它又具有辅助性的特点。秘书机构不同于决策机构,也不同于机关内的其他业务性机构,它既无权做出决策,也不是某方面的业务主管,其活动方式是向上辅助,而不是向下指挥或执行监督,基本上是围绕领导班子的工作而从事一些辅助性活动。有人称秘书机构为“服务行业”,大概就是据其活动性质上来说的。
篇5: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及机构性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名称:
本社地址:
本社注册资本:
第二条 本社是在本社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以本社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 本社以全部法人资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五条 本社的宗旨是:为本社社员服务、为本社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第六条 本社的经营活动,除中国人民银行有特别规定外,均在本社区内开展。本社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在充分满足社员正当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剩余资金可运用于非社员。
第七条 本社坚持入社自愿、社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勤俭办社的原则。
第八条 本社积极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第九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执行全国统一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财务、会计、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社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
(一)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
(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
(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
(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五)买卖政府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提供保管箱业务;
(八)在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
(九)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社员
第十一条 本社社员分为个体社员、团体社员和职工社员。
凡在本社区的农户,承认本社章程,承担社员义务,均可申请入社,按规定缴纳股金,成为本社个体社员。
凡地处本社区域内的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承认本社章程,承担社员义务,均可申请入社,经本社理事会批准,按规定缴纳股金,成为本社团体社员。
本社职工要按规定缴纳股金,成为本社职工社员。
第十二条 社员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社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三)对本社工作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进行监督或质询;
(四)享有股金红利和利润返还权;
(五)本社终止后依法取得本社剩余财产;
(六)享有本社为社员举办的文化等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三条 社员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缴纳股金;
(三)以其所缴纳股金为限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维护本社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社的合法经营;
(五)在本社开户,积极在本社存款;
(六)宣传办社的意义,协助发展社员。
第十四条 对本社有突出贡献的社员,可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对违反本社章程的,本社有权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五条 社员退股,应向本社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同意后,办理退股手续。
第四章 股金
第十六条 本社股金每股10元人民币。个体社员每人至少入 股;团体社员每个至少入 股;职工社员每人至少入 股。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额不得超过本社股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第十七条 缴纳股金必须以现金方式进行,不得以其他债权、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
第十八条 本社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社员资格证明和股金所有权证明。社员不能以股金证在本社以外设定质押。社员持有的股本金,经向本社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转让。股权可依法继承。
第十九条 年底财务决算之前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息红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权力机构,由本社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按社员人数的一定比例由本社社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表决时,每个社员一票。
第二十一条 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经半数以上社员代表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第二十二条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
(二)选举和更换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本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章程的修改,本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理事、监事的选举、更换,要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5名以上(奇数)理事组成。理事均由社员担任,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理事为止。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
(四)审定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聘任和解聘农村信用社主任、副主任;
(六)审议农村信用社主任的工作报告;
(七)批准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
(八)批准农村信用社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九)拟定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拟定农村信用社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十一)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主持理事会的工作;副理事长1至2人,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全体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奇数)监事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同社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监事为止。监事应有本社社员代表、职工代表组成,本社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信用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对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
(四)监督信用社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五)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主持监事会工作。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和更换。监事长的选举和更换,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人,为法定代表人,副主任一至二人。主任人选按《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的有关程序产生,理事会予以聘任。主任、副主任可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兼任。
第三十四条 主任全面负责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三)提出本社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本社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五)拟定本社内部机构设置;
(六)决定对工作人员的奖惩;
(七)征得理事会同意后,向县联社推荐副主任人选;
(八)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本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其它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活动。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六条 本社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报送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业务状况表;
(二)资产负债表;
(三)损益表;
(四)利润分配表;
(五)决算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 本社的财务会计报告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五天以前置备于本社,供社员代表查阅。
第三十八条 本社依法纳税,税后利润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并经代表审议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
(二)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
(三)提取员工劳动分红基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
第三十九条 本社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本社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本社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由理事会提出议案,并附解散的理由、解散的清算方案,召集临时社员代表大会作出决议,报联合社签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实施。
本社的撤销、破产的清算按《农村信用合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报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批准后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发布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社理事会,修改权属本社社员代表大会。
篇6: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及机构性质
机构性质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农民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机构特点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篇7:秘书机构主要职责介绍
1.沟通信息
当代秘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充当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要做一个诸葛亮式的高明参谋,除了自身的基本素质条件,还必须勤于收集信息,为辅助决策准备充足的材料和依据。沟通信息的工作周而复始,永远没有尽头,是秘书机构永恒的职能。
2.组织协调
无论是传统的秘书机构还是现代秘书机构,办文、办会、办事都是其最基本的任务。秘书机构在辅佐领导实施管理这一角度来说,它实际上就是办事机构。然而秘书机构又往往不直接办理某一具体的事务,它主要是在其中起组织和协调作用。
一个组织在活动过程中,各个单位或部门能否和谐地配合,决定着组织功能的发挥程度。现代社会的各种组织系统结构复杂、分工细密,不协调的因素是普遍存在的,这就需要一种力量经常性地进行协调,秘书机构处于联系上下、左右、内外的中介位置,便于进行协调工作,沟通各方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设计最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秘书机构组织协调的原则是为了事业、为了团结、为了提高效率。秘书机构协调的方面很广:领导班子之间、领导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组织内部各平级机构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都存在着协调问题。在组织内部成员之中,由于每一个人的职位高低不同,职权范围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人们对同一事物持有不同态度或有意见分歧是正常现象,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决定了秘书机构协调工作的复杂性和经常性。
秘书机构的咨询职能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针对上级机关而言,秘书机构必须随时准备接受上级机关的咨询,为领导机关的决策及时提供和反馈真实可靠的信息,并提出有价值的决篆建议;而针对下级机关而言,秘书机构要本着服务的宗旨,随时准备接受下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各类各种咨询,为他们耐心地解释政策、排除疑虑、指明方向及解决问题。
篇8:秘书机构主要职责介绍
(一)附属性
从秘书机构所处的位置看,它具有附属性的特点,任何秘书机构都直接隶属于领导机关,在领导机关下设置,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上。凡机关单位总在其领导机关下设秘书机构,围绕领导班子开展工作,为领导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这就是它的附属性。如省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厅,虽与其他职能机关属同一层级上,但它附属于省人民政府。
(二)综合性
从秘书机构的活动内容看,它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秘书机构的主要活动是围绕领导活动而展开的,其涉及面广,既有收集信息、提供意见、提出方案的参谋性工作,也有协助控制、沟通协调的综合性工作,还有起草文件、办会办事、整理档案资料等事务性工作,大至大政方针的制定,小至车辆交通、接待来访,均需秘书机构的参与和办理。
所以,秘书机构的活动内容,有人称之为“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
(三)辅助性
从秘书机构的活动性质看,它又具有辅助性的特点。秘书机构不同于决策机构,也不同于机关内的其他业务性机构,它既无权做出决策,也不是某方面的业务主管,其活动方式是向上辅助,而不是向下指挥或执行监督,基本上是围绕领导班子的工作而从事一些辅助性活动。有人称秘书机构为“服务行业”,大概就是据其活动性质上来说的。
篇9:秘书机构主要职责介绍
(一)参谋作用
秘书机构是直接为领导服务的,而领导的根本任务就是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措施,部署本机关的工作,并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领导决策前需要秘书机构通过收集情况,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方案,供领导参考;在决策过程中还需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与补充;决策后还要由秘书机构做好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提出完善措施。整个过程,秘书机构始终在发挥其参谋作用,据此又有人称秘书机构为“参谋部”,对于秘书机构的参谋作用,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决策过程看,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不只是决策者的瞬间行为,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尤其是决策前,离不开秘书机构的大量辅助性工作,包括搜集信息、调查研究、提出方案等,这些都是参谋性工作;二是从秘书机构所处的位置看,它是直接归属于领导机关、直接为领导机关服务的,是辅助领导者实施领导的最主要部门,尽管参谋工作非秘书部门所独有,一些专业性决策往往要由一些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方案,但秘书机构无疑是领导机关最得力的参谋;三是从秘书机构的任务看,大量的工作是办事、召开会议、提出预案、拟制文件、采集信息、催办查办、协调关系、沟通各方及处理信访等,都体现了秘书机构从中所起的参谋作用。可见,参谋作用是秘书机构在机关单位工作中所起的一项重要作用。
(二)助手作用
秘书机构起参谋作用j是新时期对其提出的新要求,是一项较高层次上的服务性工作。而助手作用,则是秘书机构在从事大量的工作中体现出来的,秘书机构毕竟不是一个独立的“参谋部”,它是一个综合办事机构,办事是它的基本职能。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从下列三个方面可以看出:一是从秘书机构的设置前提看,秘书机构就是为处理事物,服务于领导而设置的,领导在工作中,有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如文件起草,收发传真,电话接听,会议组织安排,来信来访处理,大多由秘书机构来承担,这就决定了其具有办事的职能。所以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首先是从办理具体事务中体现出来的。如果领导忙于迎来送往,埋头做些琐碎事务性工作,势必抽不出身来抓大局、管全局,腾不出更多时间来调查研究。二是从工作关系看,领导的许多事情,离不开秘书机构辅助性工作,在实施领导过程中,许多事情起初或最后都是在秘书机构的助手作用下运转并得以完成的。所以秘书机构又有“事务部”之称。
参谋和助手,是秘书机构的两大作用,这两个作用并非相互独立、互不联系的。辅助作用是基础、是前提,参谋作用是升华、是深化。不办事,不起助手作用,参谋作用无从说起;只办事,不起参谋作用,不能适应新时期秘书工作的需要。秘书机构既要切实处理好事务,发挥其助手作用,又要注意在此基础上更多地出谋划策,更好地发挥参谋作用。
篇10:秘书根本性质介绍
辅助性是秘书部门天生的属性
辅助性是领导工作对秘书工作的必然要求
辅助性是由秘书部门在管理体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
【(二)秘书工作的特征】
与其他具有辅助性职能的工作相比,秘书工作具有以下的特征:
1、中介性
秘书部门的这种中介性特征一方面决定了秘书工作的“纽带”和“桥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决定了秘书工作是非独立性的辅助工作。
2、直接性
秘书工作的直接性体现在:在行政组织上,在岗位设置上,在工作程序上
3、全面性
是体现在职能辅助的全面性上
是体现在过程辅助的全面性上
4、服务性
人们把秘书工作比喻为“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把秘书工作说成“没大没小,没完没了”。
5、被动性
秘书工作的的被动性。要求秘书人员一定要不越权、不越职。
秘书应在辅助性被动性的工作中发挥创造性和主动性。
6、潜隐性
秘书工作的潜隐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活动名义的假借性
活动过程的幕后性
劳动成果的潜在性
7、机密性
关于这点,我们将在后面具体阐述。
★机构职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