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小学生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本文共8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小学生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文物古迹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文化遗存,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用实物书写的历史,是刻划一个民族岁月的书,在它的身上记载着许多历史故事。我国有一句老话“见了故物,如见故人”。文物古迹,不仅反映民族性格与民族精神,同样也是一个国家、民族继承、发展、创造先进文化之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见证, 反映了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通过对文物古迹的研究探索,我们可以窥见人类自诞生以来的生活面貌。文物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是人类过去生活的反映,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循环的特点,一旦消失就可能永远不能再现。因此,对文物古迹实施保护意义极其重大。
1 文物古迹保护的必要性
文物古迹是特殊的文物,其特殊性体现在:整体而言,文物古迹作为文物的一种,是不可以人为移动的。如果移动了, 其价值必然受到巨大贬损甚至丧失原有价值。因此,《文物保护法》 在制定条文规范诸如古遗址、古城址、古窑址、古地道、古墓葬、古建筑群、石窟寺等文物古迹的时候,使用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概念,并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从过去单纯追求物质生活向寻求精神享受转变,不少人开始追求寻根问底,从历史文化古迹中,从民族民间文化、宗教文化和神奇的大自然中吸取教益,陶冶性情,抒发情怀。因而旅游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高的综合效益,并成为各地经济最具潜力的新的增长点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然而,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时期,有些地方的个别单位、个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文物古迹之间的关系,在国家级、省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区内大兴土木工程,或兴建商店、摊点,或兴建餐厅、旅店,对这些单位和个人来讲,是得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其结果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破坏了文物保护景点的环境风貌,打破了其整体的完美性;有些地方以开发旅游资源的名义违章违规修建堂馆等,与当地政府的大量干涉不无关系,有的政府不能正确处理发展旅游业与文物古迹保护之间的关系,片面的认为,“保护是为了利用,只有利用好了,赚了钱,才能做到有效保护”, “改革开放,核心是发展经济,在建设中的一些破坏是难以避免的,保护是次要的”。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演化成了破坏性的建设行为。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因此,加强对文物古迹的合理保护,加大对文物古迹知识的宣传工作就显得及其迫切和重要。
2 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文物古迹首先是文物,一切历史、科学和旅游价值都依托于文物本身,失去或破坏了文物本身,所有的价值也就不复存在。所以,我们应该而且必须永远把保护放在首位。但是,如果说保护就是纯粹意义上的保护,就是为了保护而保护,则失去了保护的意义。任何奇珍异宝,一旦束之高阁,外人难睹其貌,也就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试想,假如将一些文物古迹圈禁起来,将一些著名的文物如三星堆两坑文物出土后就藏于库房,仅供专家学者研究,那么,今天世人恐怕绝大部分不知其为何物。而正是这些文物古迹的建成开放和各类出土文物的频繁出展,才使各文物古迹名扬四海,文物古迹的保护才愈来愈受到各方的关注和重视。所以,在加强保护的基础和前提下,应该对文物本体进行充分展示,以彰显其文化特质,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
新世纪以来,文物保护工作者要抓住机遇,立足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按照文物遗址保护规划的要求,科学、系统地实施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通过展示重要遗迹、整治遗址环境,使文物遗址成为遗迹景点众多、环境优美宜人、有机相融的大遗址景区,成为彰显古代文明、弘扬传统文化的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地区最具吸引力的人文景观。所以,要加强重要文物遗迹的保护,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双赢。
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保护文物古迹对于我国旅游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有着 5000 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游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对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发掘历史文化内涵,提高旅游景区品位。文物古迹、风景名胜都有它本身的价值,也有其历史渊源和传说,各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景区景点中的历史文化内涵是形成特色和吸引游客的关键所在。只有打造出旅游“品牌”才能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人来观赏旅游。忽视历史文化、民族民间和神奇大自然自身所蕴含的科学文化的发展和整理提炼,名景名点就会缺乏文化主导和精神支柱,失去持续发展活力。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掘历史文化、文物内涵,发掘其中的史迹、人物、政事、神话,用历史名人、名事、名诗、名篇来包装旅游业中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增强旅游业的吸引力,提高旅游业的生命力。旅游部门培养一大批既是教师、教授,又是表演艺术家,又有渊博的知识的导游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先进文化是旅游业的灵魂。建立在丰厚的文化内涵之上的旅游业才能保持永久的生命力和持续发展。
发展旅游业,一定要搞好整体的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创出自己的特色,而且把旅游资源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把规划搞好了,合理、科学地安排好、保护、建设好各种吃、游、娱乐、购物等基础设施建设,一定会对许多国内外旅游者观光开阔眼界产生极强的吸引力。这样,文物古迹的保护与旅游事业的发展就可以做到两全其美、相互促进。
篇2: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20xx年9月30日,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首都阿布扎比传来喜讯,在此间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将湄洲妈祖祖庙代表全世界妈祖宫庙和信众申报的《妈祖信俗》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标志着妈祖文化正式成为全人类的共同文化遗产,这是全世界妈祖信众的共同荣耀。
为更好保护我们的共同遗产,增进全世界对妈祖文化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全世界共同参与妈祖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体现妈祖信众热爱和平的美好愿望。为此,我们倡议:在妈祖羽化升天1022周年的农历九月初九(公历10月26日)上午九点九分(北京时间),全世界的妈祖宫庙同时敲和平钟81响(寓意九九归一,体现妈祖信众期盼世界和平的一大美好愿望),并用中文和当地语言挂起祝贺横幅标语及电子屏(内容为“热烈祝贺妈祖信俗成功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燃放鞭炮或礼花,开展各种民俗活动或运用各种形式来共同祝贺,并请当地的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做到五洲同贺。
《妈祖信俗》成功申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妈祖文化焕发出更强大的凝聚力、感召力、向心力,对保护妈祖文化、传承信仰习俗、挖掘文化内涵、推动广泛传播、扩大世界影响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真诚渴望全球妈祖宫庙和妈祖信众都积极参与进来,愿妈祖的灵光庇佑五洲四海,让妈祖的大爱维系世界和平。
篇3: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精选
长城界碑位于右玉县丁家窑乡云石堡村北碓臼沟和杨千河乡十三边村南的碑沟内,共有三块,沟北为“大同中路分属西界”碑,沟南为“威远路分属东界”,两碑形制一样,高2.15米,宽0.87米,厚0.25米,碑体为赫色石质,字体为阴刻隶书,另有一碑为“大同”二字。
华夏子在著作中提到大同镇仅存的两块分界碑,其文如下:“……十三边后不远的一条沟口两侧山坡之上,南北相对,立有两块石碑。北侧碑高二点一五米,宽零点八七米,厚零点二五米,阴刻楷书“大同中路分属西界”竖写大字。大字左侧有一行竖写小字为:“万历三十七年(公元1609)季秋吉日立。”南侧石碑与北侧规模相同,但碑上因风化字多不清,只可辨“威……分属东界”,小字为“万历……”。据大同镇分路镇守情况可断,其大字应为:“大同威远路分属东界”小字为“万历三十七年秋吉日立。”这是目前发现万里长城上仅存的两块长城分界碑。
现如今两块碑刻面临毁坏甚至被消失的危险。南侧这个碑刻底座被人挖空约一尺深,半米来宽。底座支撑部分只余下1/4,随时面临雨后倾倒的危险。看这儿挖后的痕迹没有长草,估计是夏季之后所为。挖掘之人的意思很可能是把碑刻弄走,至于干什么不清楚。也不排除文物部门收走的可能,但是没有理由干这个半截子工程啊?应该是私人所为。
问了路遇的两个牧民,都说不清楚。一个人说,也许是有人想看看下面有没有宝贝吧。我托他们打听这事儿,借此通过他们放风把这事情搞大。好让干这事儿的人心虚住手。
为了保护这一明代遗存文物不被不法分子损坏,“西口探路者--永立”倡议有识之士与永立一道尽一点绵薄之力,用我们的双手填埋长城界碑被挖的坑,保持其原有形状。
篇4: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精选
我国经过的改革开放,经济水平大大提高,中国经济发展的投资也趋向于城市建设和发展领域,这给我国的城市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然而,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城市建设的投资非常有限,城市发展资金主要靠各城市独立解决,所以不少城市都把发展提到了新的高度。 根据国内外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城市建设中,规划是龙头,规划必须先行。在城市发展中道理也是一样的。因此,城市发展的规划方略研究,十分重要。城市规划走向发展性的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本身就可以创造价值,城市规划本身就是城市经营。一个好的建设规划、小区规划就可以创造上亿的价值,上海文化佳苑就是一例。一个好的城市总体规划创造的价值更是不可估量,周庄、平遥的规划最有说服力。 概括起来,城市发展的规划方略,主要有如下方面: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长远考虑城市发展;优化城市环境,以环境美提升城市资产价值;基础设施区域共用,节约投资并增加效益;规划先行,搞好城市发展性规划。这些问题是城市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也是城市发展急待解决的问题。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宪章》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增添部分必须与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造成遗憾,待专家论证后在根据情况处理。
做好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文化地段保护规划。规划是龙头,保护必须以规划为前提,规划必须先行。有了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
篇5: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爱遗产、爱中华、爱家乡”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书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日为中国文化建设重要主题之一,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根据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之规定,自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
文化遗产是人类千百万年来积累起来的最丰富的连接历史记忆、应对未来挑战的发展资源。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华文明作为惟一没有中断、连续50发展至今的世界文明史上的奇迹,留下了数不清的珍贵文化遗产。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我国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新的挑战。社会的转型和急速的现代化正无情地吞噬着传统文化,使许多文化遗产失去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正逐渐消失。当我们的传统节日变成其他民族的申请专利,而我们的青少年却沉浸在西方的节日对传统节日置之不理,这怎不令人哀恸;当我们的文物陈列在他国的博物馆里,而在我们国度的文物却沉落在某个角落,这怎不令人惋惜;当我们的传统文化变成他人的盈利工具,而许多人却还在哈韩哈日,这怎不是我们民族的遗憾……因此,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在第四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国家文物局提出了以“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文化遗产保护,中原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之根,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有“地下文物第一,地上文物第二”的盛誉,为了保护我们民族的遗产、为了我们民族的持续发展,作为一个文博事业的接班人,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呼吁同学们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特提出如下倡议:
1.提高自己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2.保护我们身边的文化遗产。
3.主动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比如用相机记录您看到的文化遗产,并通过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
4.如果遇到正在遭受破坏的文化遗产,请主动与当地文物部门联系。
5.在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和文化遗产景点时,文明参观,不乱画乱刻,破环文物。
文化遗产是滋润现代科学、教育、文化和民族自尊心的源泉,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和丢弃,终将导致精神的贫乏和历史记忆的缺失。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对于这些依附着民族魂魄的珍贵文化遗产,我们只有倍加保护,才更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文化的继往开来。让我们携手共同保护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使我们民族的文化能源远流长。
篇6: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格式
20xx 年12月8日至10 日,由中国国家文物局、中国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在海口举办。来自中国、东盟确定与会国家及英国、肯尼亚等相关国家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大计,共同倡议如下:
一、充分发挥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重要作用
我们认为,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经济文化交流交往的海上通道,也是促进共同发展的经贸之路、文化之路、和平友好之路。千百年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薪火相传,推进了人类文明进步。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研究,对促进沿线各国经济文化友好往来,拓展睦邻友好,扩大互利共赢,意义重大。
二、共同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与海上丝绸之路密切相关。海上丝绸之路绵延两千年,跨越亚欧非,在沿线各国留下了丰富而宝贵的文化遗产。我们希望,各相关国家和地区,在考古调查与研究、人员培训与交流、修复保护、展览展示等方面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共同促进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共同建立一个开放性交流与合作平台,实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三、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交流合作
我们将共同努力,借鉴中国与东盟合作的良好机制和成功经验,广泛开展以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为主题的双边或多边交流与合作,并积极开展与域外其他国家在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利用等方面谋求更广泛的合作。
四、共同抵制和防范非法占有水下文物的行为
损毁、盗掘海上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非法活动,是对人类文化财富的严重侵害和野蛮掠夺。我们呼吁,各相关国家和地区应共同防范、共同抵制、共同打击非法占有或破坏水下文化遗产的行为。
五、倡议实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论坛的机制化
我们倡议建立定期定址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论坛的机制。今后每两年举办一届,会址常设海南,可采取申请或推荐、指定等方式决定论坛主宾国,每次论坛的主题由主宾国提出,与参与国共同商定。
篇7:文化遗产保护建议书
文化遗产是人类千百万年来积累起来的最丰富的连接历史记忆、应对未来挑战的发展资源。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华文明作为惟一没有中断、连续50发展至今的世界文明史上的奇迹,留下了数不清的珍贵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对于这些依附着民族魂魄的珍贵文化遗产,尤其需要我们倍加呵护,依法保护,这样才更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文化的继往开来。
作为长期活跃在文化遗产保护一线的民间志愿者,我们目睹了全国各地在大拆大建中迅速消失的历史文化遗产,深感责任在肩。为了唤起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切实的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作为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奖和年度贡献奖获得者,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克服阻力、排除困难,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呼吁尽快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破坏文物的刑责惩处力度。
第二,停止对历史文化名城核心老城区的大拆大建。将文物保护纳入政府的城市规划中去,对历史城区、街区实施成片保护。设立历史城区、街区保护委员会等机构,以应对非法拆迁对文物的破坏。
第三,对暂时不具备文物身份的历史建筑,采取谨慎处理、保护为主的方针。
第四,加大对文物日常维护的投入。对文物的修复,实行严格监督,杜绝肆意篡改、拆后重建等有悖于文物保护精神行为。
第五,大力扶植各类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机构。鼓励民间团体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研究不可移动文物的开发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民间团体及个人参与监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唤醒全民文保意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设立私人博物馆,鼓励将私有文物捐献国家,化私为公。
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严峻,让我们共同承担起历史的责任,最大限度地留住承载着数千年中华文明史精髓的物质和精神!
篇8: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各位朋友们:
大家好!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梁一柱,一碑一刻,一砖一石,无不凝聚着先人的智慧,留存着沉淀了千百年的历史文明,价值不可估量。然而由于众多的历史的的原因,xx的文物多散落民间或埋于地下,难于统计,更谈不上保护管理,再加上群众法律观念淡薄,意识不到保护文物的意义和责任,以及文物贩子的介入,导致文物盗卖、毁坏现象时有发生,让人心痛。
对于这个现象我有几点建议:
1、国家政府方面:分级公布保护等级,分级保护;制定保护规划;专款维护;专人管理保护;加强政府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设;社会宣传;鼓励社会民间保护。
2、技术方面:做到科学保护;加强文物科技投入、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3、长效性方面:加强文物的利用力度、开放开发力度,在使用中保护和发展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