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自查报告,本文共17篇,希望能帮助大家!

篇1: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省、州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统计局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进行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并编制了工作方案。
瓮安县政府召开统计工作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共40余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省、州统计局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瓮安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三上”联网直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社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程,做好准备迎接省、州统计局的检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领会方案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统计,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将对抽查阶段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和纠正,集中通报或曝光。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省州“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自查工作内容。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此项自查工作,逐一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记录、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统计台帐登记。同时,对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阶段进行整改。
三、自查结果
经过近一个月的认真自查,瓮安县共自查了125户限止企业上半年“工业总产值”指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20上半年“零售额”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上半年“本年完成投资”指标、能源统计2016年上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和 “原煤生产量”指标及上半年的名录库入库条件工作,瓮安县无下列情况: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的;
4、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5、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6、不符合条件入库的企业。
通过此次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通过查处和纠正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相关制度得到了建设和落实,营造出了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提高政府的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11号)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讲规格、注重形式、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重形式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下基层人到神不到、身到心不到,和基层群众对不上话、谈不好心。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4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一是开展自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按照治理重点确定的内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同时,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4)。二是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材料报送。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将本地本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扫描正式件和WORD电子文档,市州党委、政府填报的附件1、2、3、4表格,由市州政府汇总)于6月5日前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报送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办公室),不能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传送的,将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光盘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4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阶段,治理工作全程都要注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改进不足,整改提高。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省直单位和市(州)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各市州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5日前报省专项治理办公室。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将于9月下旬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送省纪委。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源头进行治理,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重点问题线索,特别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10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向省委、省纪委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成立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地牵头负责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20日前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要抓好典型。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坚持把表扬激励先进和曝光通报反面典型相结合,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典型,要严肃追究,及时曝光,着力营造务实重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和省直各部门要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要注重实效。专项治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作风纪律保障。治理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对举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分清责任,追究到位。要注重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剖析,从制度层面找原因,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重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范文》
篇2: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5月5日,省厅召开20xx年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本举作部署讲话,他强调,闻风而动,立行立改,确保治理工作抓出实绩。
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办公室、人劳处、机关党办等3个牵头部门作了发言,省运管局、随岳管理处、厅安监处作表态发言。
王本举强调,要明确全省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和要求。3月24日,省纪委召开了20xx年全省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视频会,今天,省厅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其具有普遍性、广泛性和共同性,内容包括三大整治重点,一是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担当、不作为就是为官不为,具体表现为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不用为;二是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这一切源于宗旨观念不牢,敬业精神不强,履职尽责不力,工作重点不突出,围绕中心不够,爱作表面文章、数字游戏、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简单应付;三是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文山会海、照抄照转是作风病、机关病和慢性病,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表现,更是态度不端正,缺乏创新,简单上传下达的具体体现。
要认清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普遍性,加大治理力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担当、不作为的三种表现在交通运输系统普遍存在,与每一个单位、每一名干部息息相关,各单位要紧张起来,动员起来,参与进来;要明白知晓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危害至深,既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又影响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表现在慵懒散慢,办事效率低下,严重脱离基层和群众,要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的高站位,出台硬措施,重塑机关形象、干部形象和党的形象。
要闻风而动,立行立改,彻底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抓落实,少谈认识,少谈务虚,多出实招,多见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重行,抓出典型,用实绩说话;要抓特色,结合交通工作现状、实际和特点,正反两面抓,凸显交通运输系统良好的精神状态、高效的办事效率、简洁明了的风格等特色;要抓专班,省厅成立了三个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要充分认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是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狠抓专班科学分工和高效运转,努力构建三个一(一个会管全年,一竿子插到底,一个专班负全责)的运转模式。
篇3: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20xx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20xx〕11号)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讲规格、注重形式、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重形式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下基层人到神不到、身到心不到,和基层群众对不上话、谈不好心。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xx年4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一是开展自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按照治理重点确定的内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同时,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4)。二是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材料报送。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将本地本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扫描正式件和WORD电子文档,市州党委、政府填报的附件1、2、3、4表格,由市州政府汇总)于6月5日前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报送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办公室),不能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传送的,将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光盘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4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阶段,治理工作全程都要注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改进不足,整改提高。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省直单位和市(州)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各市州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5日前报省专项治理办公室。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将于9月下旬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送省纪委。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源头进行治理,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重点问题线索,特别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10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向省委、省纪委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成立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地牵头负责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20日前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要抓好典型。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坚持把表扬激励先进和曝光通报反面典型相结合,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典型,要严肃追究,及时曝光,着力营造务实重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和省直各部门要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要注重实效。专项治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作风纪律保障。治理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对举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分清责任,追究到位。要注重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剖析,从制度层面找原因,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重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篇4: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根据省、州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统计局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进行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并编制了工作方案。
xx县政府召开统计工作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共40余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省、州统计局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xx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三上”联网直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社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程,做好准备迎接省、州统计局的检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领会方案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统计,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将对抽查阶段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和纠正,集中通报或曝光。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省州“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自查工作内容。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此项自查工作,逐一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记录、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统计台帐登记。同时,对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阶段进行整改。
三、自查结果
经过近一个月的认真自查,xx县共自查了125户限止企业20xx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指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20xx年上半年“零售额”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xx年上半年“本年完成投资”指标、能源统计20xx年上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和 “原煤生产量”指标及上半年的名录库入库条件工作,xx县无下列情况: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的;
4、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5、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6、不符合条件入库的企业。
通过此次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通过查处和纠正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相关制度得到了建设和落实,营造出了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提高政府的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篇5: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认真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现象。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制定政策拍脑袋,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出台文件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文件印发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
(三)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重形式、走过场、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下基层人到神不到、身到心不到,不能深入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第一手情况。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数字、假经验、假典型。虚报、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假开工”“被脱贫”等问题。惠民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群众反响强烈。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合实际,群众不认可。
(五)招商引资项目不实,项目签约后难落地;项目落地之后无进展;以投资之名行圈地之实,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变相引进不符合国家政策或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六)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4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一是开展自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成立市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按照治理重点确定的内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对1月1日至20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4、5)。二是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报送材料。各地各单位要将本地本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正式文件和WORD电子文档,县市区党委、政府填报的附件1、2、3、4、5表格,由县市区政府汇总)于6月5日前报送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治理办公室)。
4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阶段,治理工作全程都要注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改进不足,整改提高。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纪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招商局、市扶贫办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地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地、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重点检查问题清单是否有遗漏,相关情况是否准确、属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查处,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典型案例(包含正反两方面)于9月15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源头进行治理,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重点问题线索,特别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市专项治理办公室。10月底前,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纪委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成立市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何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罗少华、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谭洪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旭东任副组长,各配合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谭洪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要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地牵头负责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名单于4月30日前报送市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领导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坚持把表扬激励先进典型和曝光通报反面典型相结合,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典型,要严肃追究,及时曝光。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注重工作实效。专项治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作风纪律保障。治理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对举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分清责任,追究到位。注重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剖析,从制度层面找原因,并及时建立健全务实重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四)严肃追责问责。市专项治理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严格开展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地方和单位,既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既追查主体责任,又追查监督责任。
篇6: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一、治理范围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批示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注重形式、讲究规格、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重形式走过场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年5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中旬)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企业意见,制定问题清单;要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委、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对20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5)。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单位要于6月2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县市由县市政府汇总)报送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州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等单位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各县市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0日前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从源头进行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10日前,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以及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秘书长戴清堂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王新国、向应才任副组长,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各明确一名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配合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各县市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于5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领导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抓好典型,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问题,及时曝光,敢于亮剑,严肃处理。要与电视问政相结合,从州纠风办、州政府督查室、恩施电视台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巡查暗访,查找各地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专题片,开展电视问政,曝光典型案例,推进专项治理活动走向深入。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地方和单位,既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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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活动办《相关通知》工作要求,现将市统计局牵头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措施及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年初,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X〕9号、省统计局黔统字〔201X〕84号文件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和市委“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法规科,由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具体实施开展自查自纠和相关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教育,深化思想认识。除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外,我局先后对各县(区、市)统计局、市属各工作部门印发了《遵义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遵市统〔201X〕62号)和《遵义市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遵市统〔201X〕3号)文件,并多次在全市统计工作会、干部职工会上反复强调,要求县、区(市)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严明统计纪律,严格依法履职,在工作中坚守以数据质量为生命、视求真务实为天职的职业道德操守,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假数据、虚报工作业绩。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
一是积极查找现行评估体系中的漏洞和问题。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遵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评估暂行办法》、《遵义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评估暂行办法》和《遵义市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评估暂行办法》,用文字表述具体的评估过程,并加大了对评估方案的培训力度,确保评估依据更加客观、评估办法更加科学、评估程序更加规范、评估结果更加真实。
二是加大对县级统计局工作的指导,加强数据审核力度,确保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数据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相一致。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统计人员对指标之间协调性的分析能力,确保各项指标相互匹配、有据可依。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一些地方和单位制造假数据、虚报工作业绩。一方面,组织各级统计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坚决制止和纠正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本期数和同期数等行为,坚决清理把统计部门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第一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要求各县、区(市)统计局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说明情况,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坚决取消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对要求停止而不停止、要求纠正而不纠正的,按伪造统计数据处理。另一方面,认真梳理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网络反映和案件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问题,上下联动,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方面存在的数据不实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已开展数据质量检查30余次,检查工业企业52家,检查投资、建筑、房地产项目62个。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损害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坚决依法予以制止和惩处。活动开展我局以来共计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124起,其中:对存在问题发出统计检查一次性告知函的单位有70个,对统计违法案件立案并结案54起,4家单位受罚款处罚、50家单位受行政警告并通报批评。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治统,使各类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统计对象的支持配合力度不够
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原因,部分企业和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不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二)统计执法不力
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各级各地区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少,一些县区甚至没有专项执法人员;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应法律知识、统计方法制度、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影响办案速度和办案质量。
二是执法环境差。统计执法规章制度不健全,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难度较大,有些企业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对执法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对查处的违法事实不以为然,甚至对统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置若罔闻,这类情况使统计执法工作很难开展,也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者的信心。
三是执法力度偏软偏弱。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的多、处罚的少,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不敢查、不敢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是积极上报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健全机构、补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执法力量。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对我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定期的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三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广泛深入百姓家中,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绝不能在统计执法方面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加强对各县、区(市)统计局查办案件的指导,坚决消除统计执法空白县,落实好今年内市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不少于7件、各县(区、市)查处案件不少于5件的.工作任务,切实用统计法制手段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向纵深推进。通过加强统计执法,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建议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经调查核实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严重损害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人员,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篇8: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统字〔〕84号)精神,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下发了《遵义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遵市统〔2013〕62号)文件,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的统计职业道德操守,坚决查处和纠正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统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法规科,由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具体实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推进情况
(一)各县(市、区)统计局认真贯彻遵市统〔2013〕62号文件精神,按照“三阶段”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月28日之前上报自查报告。
(二)根据整治重点,及各地自查情况,我局安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个别抽查,未发现整治范围内指向的案例,整体情况较好,对个别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责令整改并下发“一次性告知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为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我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随着统计执法检查所涉及的生业越来越广,所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执法工作对于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此,市局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努力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对我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定期的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三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方法,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广泛深入百姓家中。
四是预防和打击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专业人员到企业指导业务知识,起到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严厉和查处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201x年3月22日
篇9:整治工作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活动办《关于报送“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市统计局牵头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措施及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年初,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xx〕9号、省统计局黔统字〔20xx〕84号文件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和市委“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法规科,由法规专业人员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具体实施开展自查自纠和相关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教育,深化思想认识。除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外,我局先后对各县(区、市)统计局、市属各工作部门印发了《遵义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遵市统〔20xx〕62号)和《遵义市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遵市统〔20xx〕3号)文件,并多次在全市统计工作会、干部职工会上反复强调,要求县、区(市)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严明统计纪律,严格依法履职,在工作中坚守以数据质量为生命、视求真务实为天职的职业道德操守,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假数据、虚报工作业绩。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
一是积极查找现行评估体系中的漏洞和问题。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遵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评估暂行办法》、《遵义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评估暂行办法》和《遵义市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评估暂行办法》,用文字表述具体的评估过程,并加大了对评估方案的培训力度,确保评估依据更加客观、评估办法更加科学、评估程序更加规范、评估结果更加真实。
二是加大对县级统计局工作的`指导,加强数据审核力度,确保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数据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相一致。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统计人员对指标之间协调性的分析能力,确保各项指标相互匹配、有据可依。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一些地方和单位制造假数据、虚报工作业绩。一方面,组织各级统计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坚决制止和纠正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本期数和同期数等行为,坚决清理把统计部门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第一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要求各县、区(市)统计局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说明情况,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坚决取消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对要求停止而不停止、要求纠正而不纠正的,按伪造统计数据处理。另一方面,认真梳理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网络反映和案件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问题,上下联动,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方面存在的数据不实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已开展数据质量检查30余次,检查工业企业52家,检查投资、建筑、房地产项目62个。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损害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坚决依法予以制止和惩处。活动开展我局以来共计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124起,其中:对存在问题发出统计检查一次性告知函的单位有70个,对统计违法案件立案并结案54起,4家单位受罚款处罚、50家单位受行政警告并通报批评。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治统,使各类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统计对象的支持配合力度不够
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原因,部分企业和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不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二)统计执法不力
一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各级各地区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少,一些县区甚至没有专项执法人员;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应法律知识、统计方法制度、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影响办案速度和办案质量。
二是执法环境差。统计执法规章制度不健全,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难度较大,有些企业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对执法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对查处的违法事实不以为然,甚至对统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置若罔闻,这类情况使统计执法工作很难开展,也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者的信心。
三是执法力度偏软偏弱。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的多、处罚的少,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不敢查、不敢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是积极上报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健全机构、补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执法力量。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对我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定期的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三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使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广泛深入百姓家中,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篇10:不严不实自查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不严不实的要求。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历经半个世纪的岁月洗礼,焦裕禄精神历久弥新、熠熠生辉,关键就在于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将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与道德情操倾注于干事创业之中,并转化为始终把人民放在心里的自觉行动。焦裕禄同志把严与实当成了最为深厚庄重的人生底色,他所铸就的精神,核心是为民,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这既与不严不实的要求高度统一,也与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高度契合。学习焦裕禄精神,就是要把三严作为内在要求,把三实当成行为取向,不断锤炼自身的信念和价值观。
一是学习焦裕禄心中装着群众,唯独没有自己的公仆情怀。就是要摆正位置,站准角色,我们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其职权、职责都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这就要求我们走群众路线,即在平时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请教,遇到问题时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要以大局为重,不计个人得失,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学习焦裕禄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就是在工作中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敢于同不良的行为作斗争。比如在我们三送工作中,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眼见为实,要沉到群众中去,掌握第一手资料,不人云亦云,不信可开河,要奉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风。同时还要有开拓创新精神,不怕苦,不怕累,不能只听汇报不下基层,搞蜻蜓点水式的调查研究。
三是学习焦裕禄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就是在单位不能唯我独尊,要与领导同事们一道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对他人严格要求,对自己则是自由主义。下基层时不能以自己是单位干部而搞特殊化,打擦边球,不能让自己独立于群众之外,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禁止的,自己要率先禁止,要与群众同甘共苦。不但如此,而且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有些方面群众可以做的,自己不能做,群众可以讲的,自己不能讲,而是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就是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力求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篇11:不严不实自查报告
近日,县审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不严不实的要求以及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严不实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迅速把不严不实重要论述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认真安排,精心部署,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3月28日下午,审计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集中学习。党总支书记、局长同志全面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 不严不实的要求以及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严不实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总书记关于不严不实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寓意深刻、意义重大,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是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启程、再出发,彰显了我们党一鼓作气抓作风、驰而不息改作风的坚定决心和恒心。同志强调,全体审计干部要把不严不实作为检验党性原则的一把尺子,为人为政的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查一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谋事创业的实践中,坚持求真务实,尊重规律,狠抓落实,勇于担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用实干谱写审计事业发展新篇章。
二、强化措施,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从严要求贯彻落实。对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将不严不实列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学内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把不严不实迅速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三、是务求实效贯彻落实。
坚持用不严不实指导工作实践,将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与当前审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按照谋事要实要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确保活动开展做到过硬,取得实效。
篇12:不严不实自查报告
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党员干部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的不严不实,已经成为了继八项规定以后我党作风建设的新标杆。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国内外形式错综复杂,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着各种诱惑,稍有不慎就会落入万丈深渊,因此,必须坚持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唯有各级领导干部都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改进作风,才是王者之道。而不严不实就是对群众路线及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也是其具体方法。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首先要提高自身的品德修养。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为官者要做到以德为先,修身养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更好地治国、平天下,进而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将自己放在与群众平等的位置,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与支持。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为官者要做到遵纪守法、敬畏群众、时时自省、清正廉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才称得上一名合格的干部。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实践证明,只有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想法才能真正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才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步一个脚印,自觉抵制一切浮夸风及形象工程,坚持务实创新、勇于担当,做实干家,求实情、求实策、求实招、求实效。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要认清纸上谈兵,不如下马服务、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等道理,实实在在深入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树立起群众心中的亲民形象。
总之,不严不实为广大领导干部学习群众路线指明了方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只有加强学习,善始善终,同时明确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才能不断升华作风建设的,推动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篇13:领导干部不严不实自查报告
查修身严不严,看是否做到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排在第一位。由此可见,“严以修身”既是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现实要求,又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弘扬和继承,是价值观层面作风建设的新境界。
查用权严不严,看是否做到用权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对一般市场主体来讲,法无禁止即可入。对各级干部来讲,只能是法律规定干什么就干什么,无法定授权不能干。始终坚持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查律己严不严,看是否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为政清廉。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公与廉,正是严以律己的结果。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领导干部是否严以律己,可以是政府公信力建立的桥梁,也可能是社会信任崩塌的链条,为政者惟有严以律己,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取信于民。
查谋事实不实,看是否做到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从古到今,“不谋实事”是对为官者最强烈的批评之一。谋事不实,必然导致虚无缥缈,弄虚作假,结果只能是劳民伤财,激化矛盾。这就是居于“四风”之首的“形式主义”,危害甚重,为官者只有摒弃谋事不实,才能脚踏实地。
查创业实不实,看是否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当前,全国经济步入增速换档期和结构调整阵痛期,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这也将成为一段时期的常态。认真践行“创业要实”的要求,就要以踏石留印的坚韧毅力和务实进取的精神状态,在深化改革上敢为人先,在跨越发展上勇于争先。
查做人实不实,看是否做到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古往今来必成于实”,要始终将“做人要实”的要求体现到党内生活和干事创业方方面面,努力带头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一场长期的、系统的“革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只有强化问题意识,聚焦“不严不实”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带头整改、真查真改、持续整改,才能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才能有效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才能确保政治生态实现山清水秀、弊绝风清。
篇14:个人不严不实自查报告
近日,县审计局认真学习“不严不实”的要求以及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践行关于“不严不实”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迅速把“不严不实”重要论述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认真安排,精心部署,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3月28日下午,审计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集中学习。党总支书记、局长同志全面传达了 “不严不实”的要求以及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践行关于“不严不实”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关于“不严不实”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寓意深刻、意义重大,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是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启程、再出发,彰显了我们党一鼓作气抓作风、驰而不息改作风的坚定决心和恒心。同志强调,全体审计干部要把“不严不实”作为检验党性原则的一把尺子,为人为政的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查一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谋事创业的实践中,坚持求真务实,尊重规律,狠抓落实,勇于担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用实干谱写审计事业发展新 篇章。
二、强化措施,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从严要求贯彻落实。对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将“不严不实”列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学内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把不严不实迅速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三、是务求实效贯彻落实。
坚持用“不严不实”指导工作实践,将的讲话精神与当前审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按照谋事要实要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确保活动开展做到过硬,取得实效。
篇15:乡镇干部不严不实自查报告
“不严不实”的干部形象主要是“十不十欠”:信仰不牢,精神之钙欠缺;党性不纯,自身修养欠缺;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欠缺;事业观政绩观不端正,求真务实欠缺;为官不为,职业精神欠缺;不敢触及矛盾,扶正祛邪勇气欠缺;不守纪律,规矩意识欠缺;精神不振,工作激情欠缺;做人不正,官德人品欠缺;为政不廉,秉公用权欠缺。具体问题:
1、工作漂浮,沉不下去。认为自己在乡镇时间长了,对村里了解比较深,没有深入村组进行调查研究的必要,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对农村的情况的了解只浮于表面,掌握的也是不实的资料,对农村新的发展变化,农民的需求,群众的期盼和民生的要求了解的不深不透,用自己的经验去工作和指导发展,只能是因循守旧,无所作为。
2、在“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3、担当精神不足。在平时工作中,认为自己到年龄了,有“求稳多、求进少”倾向,忙于事务多、谋划长远少。关心热爱来访群众方面不够仔细、耐心。自己在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心,帮助他人,与他人谈心、交流、沟通的机会相比之下还是少了一些。
篇16:不严不实自查报告优秀
“不严不实”的干部形象主要是“十不十欠”:信仰不牢,精神之钙欠缺;党性不纯,自身修养欠缺;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欠缺;事业观政绩观不端正,求真务实欠缺;为官不为,职业精神欠缺;不敢触及矛盾,扶正祛邪勇气欠缺;不守纪律,规矩意识欠缺;精神不振,工作激情欠缺;做人不正,官德人品欠缺;为政不廉,秉公用权欠缺。具体问题:
一、修身不严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性不强,党性修养有待加强,学用结合不够.
2.缺乏担当的精神,不太愿意担责的现象时有发生。
3.到农村生产一线少,服务三农不到位。
二、用权不严问题
1.执行管理制度不细致,会议接待有待加强。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会议发言不主动、不积极。
3.后勤安全管理不到位,电梯安全和设施装备安全有待加强。
三、律己不严问题
1.敬畏科技、敬畏科技人员不够,服务不到位。
2.慎独慎微需要加强、勤于自省需要力度。
四、谋事不实问题
1.科研与实际结合不密切,解决实际问题欠缺。
2.学科规划不到位,学科建设有待加强。
五、创业不实问题
1.技术成果转化不及时、不到位。
2.安装工程进展缓慢,积极协调和推动实施。
六、做人不实问题
1.有时脾气急遇到工作特殊情况容易上火,对同事爱发火。
2.做人修养有待于加强,不断提高处事待人水平。
篇17:不严不实个人自查报告
不严不实自查报告(一)
近日,县审计局认真学习“不严不实”的要求以及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践行关于“不严不实”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迅速把“不严不实”重要论述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认真安排,精心部署,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3月28日下午,审计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集中学习。党总支书记、局长同志全面传达了 “不严不实”的要求以及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践行关于“不严不实”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关于“不严不实”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寓意深刻、意义重大,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是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启程、再出发,彰显了我们党一鼓作气抓作风、驰而不息改作风的坚定决心和恒心。同志强调,全体审计干部要把“不严不实”作为检验党性原则的一把尺子,为人为政的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查一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谋事创业的实践中,坚持求真务实,尊重规律,狠抓落实,勇于担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用实干谱写审计事业发展新 篇章。
二、强化措施,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从严要求贯彻落实。对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将“不严不实”列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学内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把不严不实迅速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三、是务求实效贯彻落实。
坚持用“不严不实”指导工作实践,将的讲话精神与当前审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按照谋事要实要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确保活动开展做到过硬,取得实效。
不严不实自查报告(二)
在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不严不实”的要求。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历经半个世纪的岁月洗礼,焦裕禄精神历久弥新、熠熠生辉,关键就在于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将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与道德情操倾注于干事创业之中,并转化为始终把人民放在心里的自觉行动。焦裕禄同志把严与实当成了最为深厚庄重的人生底色,他所铸就的精神,核心是为民,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这既与“不严不实”的要求高度统一,也与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高度契合。学习焦裕禄精神,就是要把“三严”作为内在要求,把“三实”当成行为取向,不断锤炼自身的信念和价值观。
一是学习焦裕禄“心中装着群众,唯独没有自己”的公仆情怀。就是要摆正位置,站准角色,我们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其职权、职责都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这就要求我们走群众路线,即在平时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请教,遇到问题时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要以大局为重,不计个人得失,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学习焦裕禄“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就是在工作中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敢于同不良的行为作斗争。比如在我们“三送”工作中,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眼见为实,要沉到群众中去,掌握第一手资料,不人云亦云,不信可开河,要奉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风。同时还要有开拓创新精神,不怕苦,不怕累,不能只听汇报不下基层,搞蜻蜓点水式的调查研究。
三是学习焦裕禄“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就是在单位不能唯我独尊,要与领导同事们一道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对他人严格要求,对自己则是自由主义。下基层时不能以自己是单位干部而搞特殊化,打擦边球,不能让自己独立于群众之外,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禁止的,自己要率先禁止,要与群众同甘共苦。不但如此,而且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有些方面群众可以做的,自己不能做,群众可以讲的,自己不能讲,而是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就是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力求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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