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共18篇),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篇1: 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篇2: 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篇3: 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篇4: 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xx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xx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xx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篇5: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灰尘落下来了,夹杂着什么,落下来了。又不甘心似的,蜷倦着风,往上噌噌地转。累了,乏了,又落下来。依旧不肯甘心,如此一番。又是一个轮回。
傻子说,“她觉得自己非常聪明,但我觉得聪明人也有很蠢的地方。我虽然是个傻子,却也自有人所不及的地方”于是脸上还挂着泪水的傻子,忍不住嘿嘿地笑了。
因为他是傻子,他才会这么说。聪明人,因为自以为是的与常人无一,他们都知道,或者他们假装知道,于是脸上挂着不明朗的笑容,点了点头。他们什么都没有说,在聪明人的世界里,大家默默地遵守着普遍的准则,只有到了必要说话的时候才说话,而这个必要的时刻就不可以一而言了,随着他们认为聪明的时刻而迸发。
我什么都不说,并不是因为我是个傻子,不知道说什么,而是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才是聪明的时刻,以免说错了时间,早一点,晚一点都不行,别人会看出我来其实没那么聪明。
这是前提。而傻子说话了,说的还是一句中肯的话,别人开始疑惑甚至慌了,于是反复的确定他的身份,你是真傻吗?但他是个傻子啊,一个懂得自己不聪明的人,是呀,我是傻子。人们又笑了,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点了点头,哈着腰走了。傻子想,真是好玩。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傻子说的话,他说了很多话,我只记下一两句,并不是他说的这些话有多中肯,而是因为他是个傻子,我想,一个傻子讲的话,听听就好了,我虽然想从这个不一样的傻子里得出点些什么东西,但并没有信以为真的把他放在眼里。
“一个人在人们已经将她忘记时回来,是非常不明智的。因为以前的一切都已经在遗忘中给一笔勾销了。“
写到这里,外面打起了雷,轰轰烈烈地,和雨一起倾斜着下来。下雨的味道被关在窗外, 一些想法涨满了脑袋。它们本来就存在那里,经过雨水的洗涤,更加是肆无忌惮不顾我的脸色,来到面前。于是我记起了这一段,
”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的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
看着别人的母亲,我也想起了我的母亲。脑子里自然地拿母亲和傻瓜的母亲相比较,一股热泪似雾就在眼里升起,并不是我的母亲有多伟大,土司太太有多薄情,亦不是我的母亲有多卑微,土司太太有多尊贵,只是每次当我想起母亲,都会觉得她日益苍老了,于是便不可自拔地悲伤了。只有这时,我才敢肯定自己是深爱她的,并且热烈的。
正如傻子在激烈的炮声中,被突然涌起的,久违的亲情所感动,不顾性命,向西而去,向自己生长的故乡,麦其土寨,来到炮火连天的父亲母亲身旁。
而他都以为自己不爱他们了。
他说过,恨我的人打不痛我。那些将要忘记的时刻,又记起来了。
篇6: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 尘埃落定》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尘埃又落下来了,在空中转了一个圈,慢慢地躺在地面上。我看着它,觉得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我口里。
篇7: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作文
土司太太很喜欢听见这种自己少少一点爱,就把人淹得透不过气来的声音。
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
戏剧是神的创造,是历史和诗歌,不能停下来的。
这也是有学问的人的一种毛病。对眼见的什么事情都要解释一番。
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有人说,黑头藏民是因为一个人受到罗刹魔女诱惑而产生的种族,也许,祖先和魔女的第一个后代的第一声叫喊就是这样的吧:含混,而且为眼前这样一个混乱而没有秩序的世界感到愤懑。
在我们家里,只有哥哥愿意不断发动战争。只有战争才能显示出他不愧为麦其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应该明白历史上任何一个土司都不是靠战争来取得最终的地位。
母亲总是喜欢说,你伤了我的心。父亲说,你的心又不是捏在别人手里,想伤就可以伤吗?
看吧,想从过去日子里找点回忆有多么徒劳无益。
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父亲说:“住口吧,人只能毁在自己手里。”
这片土地上每出点什么事情,僧人们就要忙乎一阵了。要是世界一件坏事都不发生,神职人员就不会存在了。但他们从不为生存担心,因为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不好的事情不断发生。
我的妻子因此深恨没有早一点动身去重庆。我们没有早点去汉人地方见叔叔,是怕那里的热天。麦其家有一个祖先去过南京,结果给活活热死在路上了。所以,凡是到汉地见皇帝的土司都是秋天出发,春天回来,躲过汉人地方要命的夏天。
谁都不会喜欢那个自己看不清楚的未来。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他明明相信有关土司的一切最后都要化为尘埃,但还是深恨不能在至尊的位子上坐到最后时刻。
我想告诉他们,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需要的只是等待,人要善于等待。
篇8: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作文
其实中国现当代小说读的不算多,一般来说读起来都是慕名而去,读一读名气比较大的一些著作。《尘埃落定》其实在比较小的时候曾经看过电视剧,不过时间久远也就淡忘了,唯一留下比较深刻印象的就是傻子躺在草地上,呆呆的看着天空的场景。后来上班后,一个人蜗居宿舍,也无玩伴,兼之工作也不顺心,于是整日的喝酒看书。而这部小说就是在这时候读到的。初读的印象也已不深了,只记住了大致的故事脉络,以及这是一部好小说的印象。那段时间心绪繁杂,读书也基本上是浮光掠影。
最近闲来无事,又开始读这本小说。这一段阅读经验是十分愉快的,小说本身的故事便充满了传奇性加上川边藏区的独特风土人情,又更增加了小说的神秘色彩。小说读完了,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并非小说的故事结构不完整,而是那种大时代下一个封闭社会逐渐变迁的历史场景让人神往。近代历史对于中国人是绕不开的一段回忆,不少小说都会涉及到这一题材。我读到的小说不多,但是如《白鹿原》《死水微澜》等小说都不同程度的涉及到了这一问题。有趣的是,我看到豆瓣上好多的书评也都提到了《白鹿原》与本书的对比。实际上,作为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小说《白鹿原》让我有些读不下去。这里试一试对比一下我印象中的《白鹿原》与《尘埃落定》
两部小说都是通过描绘一个家族的演变历史,来表现近代中国的变迁。《白鹿原》篇幅厚很多,时间跨度也更长。很多人都对于《白鹿原》中的那种宏大的历史变迁赞不绝口。然而,从我的阅读经验来看,我却极其反感这种宏大的历史叙事。近代历史的跌宕起伏、惊心动魄,本身就是一部小说。然而,这样的历史遗产更当代中国人带来了一种病:宏大叙事病、苦大仇深病、爱喊口号病。比较起来,《白鹿原》一开始给了我眼前一亮的感觉,小说一开始几乎很少涉及政治,就是专注的描写一个小村落的人情世故,爱恨情仇。后来逐渐的加入了一些新派儿女的政治纷争,也基本上比较克制。但是随着小说的推进,这种政治口号癖却越来越严重,当我读到新派儿女们参加学生运动时,就已经读不下去了。小说如果太露骨了,尤其是在政治上,便失去了一些味道。小说当然不可能排除政治,但是如果小说作者突然从情节的背后跳出来喊几句政治口号,这种突兀的感觉,始终是让人别扭的。反观我比较喜欢的两部小说《尘埃落定》、《死水微澜》,两者虽然是两个时代的作品,但是在描写大历史时代时,对于政治都保持了相当大的克制。两部小说都是选取的较小的历史场景,小说人物之间并非没有政治纷争,然而,这种政治纷争并没有被描写成两种势力的斗争,而是不同的人生遭际促成了其政治上的分歧。傻子与黄特派员、与有颜色的汉人之间难道不存在政治分歧吗?但是,小说并未将其描绘成两股政治力量的斗争。实际上,人们在政治上的立场,很多时候又哪里有那么多的正邪善恶的分野呢。如明末东林党人对于阮大铖的排斥,本身便是这种绝对化的善恶对错的观念的结果。最终意气之争变成了一场灾难,大家同归于尽。《白鹿原》在小说中,将新派儿女分成了国共两派,又给共派的赋予了道德高标,本身就是一种立场的书写,而不是历史的书写。
在人性的描写上来说,《尘埃落定》是极其丰富的。有人说,小说故作神秘,将情节表现的含混不清。但是实际上,这正是小说的高明之处。小说中的人性应当是很丰富的,我们会发现,作为傻子的忠实奴仆,索郎泽郎在小说中是性格相对单一的,但是小说也并未放弃对于其性格的塑造。一个比较让人疑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这些奴仆都会对一个傻子保持高度的忠诚?这确实是小说中,需要说清楚的事情,尤其是像索郎泽郎这样为了主人愿意付出生命的奴仆,更是需要一些铺垫才能够说清楚。而小说却举重若轻的将这一问题讲清楚了。忠实的索郎泽郎并非一开始就如此的忠诚,在小说一开始,就曾描写过当傻子和索郎泽郎都还很小的时候,索郎泽郎曾经流露出的轻慢神色,而傻子却及时的强调了自己的地位,从而使其收起轻慢之心。此后又通过不断地通过情节的发展来强化,让索郎泽郎建立起与傻子之间的密切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最终牢固的树立起来。所以,小说让每个人都表露出一些常人往往会表露出的情感来,这种人性,未必如有的小说那样,惊心动魄,却更给人一种真实感。
总之,小说读的不算深入,说的问题也未必正确。无非就是留下自己的阅读印记。
篇9: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作文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 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 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 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 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 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篇10:尘埃落定小说读书笔记
《尘埃落定》是一本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书,纯文学,表现藏族某部落土司制度的兴衰史。四川作家阿来出生于藏族村落中,有一些类似的人生经历,所以他对这边的民族文化非常了解,能写出这样一部反映藏族文化的书,让我们读者大开眼界。
本书以第一人称的写法,从一位傻子的角度来写藏族部落的兴衰,显得冷眼旁观,众醉我独醒的滋味。这个土司和太太生出的“傻”儿子,虽然在生活上显得傻呆呆,却在某些事情上有神奇的预见和灵xing。他曾经做过许多聪明人也办不到的事情:他识得翁波意西的智慧,明白他精神的力量是普通人无法比的;他在边界里散粮食给其他土司的人民,获得大家的推崇;他可以开始在边界建立集市贸易,获得数不清的的财富;他还获得了茸贡土司的女儿——一位最美丽的女人塔娜的爱和婚配。在阅读中,我发现,这个“傻”少爷似乎有一双天眼,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世界,看不到的将来,看不到的本质。所以,由他来给我讲述故事,我们读者倒是有与众不同的角度和收获。
书中有个人物是老土司,他曾经是能干智慧的,但是从他的行为中我们可以知道他自以为是,自封为王,肆意妄为,富甲一方,霸权当地,像“皇帝”所以,时代变迁,民族变化,他肯定会成为一个失败者。也是历史的车轮碾过,旧社会旧制度必然变化和摧毁的。
本书的语言文字精彩出色,比喻拟人非常多,新颖又具有感qingse彩,如:“罂粟果实的味道四处弥漫,整个大地都像醉了一般。”“浓稠的白色,一点一滴,从一枚枚罂粟果子中渗出,汇聚,震颤,坠落。罂粟挤出它白色的乳浆,就像大地在哭泣。“门像个吃了惊的妇人一样“呀”一声””。生动地对这个故事进行了描写,贴切地抒发了作者的情感。
这样优秀的文学作品,让我读之酣畅淋漓,受益匪浅,想一读再读,慢慢去品味作品中那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思想。
篇11:尘埃落定小说读书笔记
《尘埃落定》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仅供参考!
望着书中那最后一个场景:那个傻子和他的妻子塔娜在人民军队的硝烟中死去,身后的寨楼倒塌的灰尘扬起又慢慢地落下,真像是一种别样的告别,看那纷扬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废墟之中,仿佛看到 了没落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景象,听到了桓断瓦碎的声音。那是一种历史焊接点处迸发的火花和嗞嗞的征服声。
一个傻子结束了数百年的土司制度,听起来有点讽刺意味,但仔细想想又极其自然,一个正常的人,即一个受土司教育的继承人肯定会地死守着他的家族他的制度,而那个所谓的傻子则不会考虑那么多,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责任的枷锁,他大可以按人类最原始的想法去做事,不用隐藏,不用逢源,不用掩饰,所以他是最轻松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最清醒的。
傻子的命运应该是最坦荡的,因为没有人觉得他会是个威胁,而天生的“骨头”又可以让他尊贵一生。可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权力的刺激,让这个心理最原始的人开始有了权欲。可能操纵别人真的会有成就感,要不然怎么连一个傻子也会渴望权力?想到这,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争夺权力的浴血战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英明两个字用到一个傻子头上,似乎有些滑稽,但这个词又十分恰当地概括了傻子的大智若愚得行为,从他巡游领地到去北方扎寨贮粮再到后来开集市,便贸易,这个傻子在我头脑中的形象越来越英明,看到后来,麦其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在我心中俨然成了一个英雄,他的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了自信。
文章刻画傻子的手法很直白,因为从一个傻子得思维角度看问题,所以对其语言,心里的描写都比较露骨,仿佛扒去了人性的掩盖物,把一个赤裸裸的人性从各个角度充分地写真写实,看他傻言傻语地做着所谓的傻事,有时竟会有亲切的感觉,那些被深藏的本性不就是自己吗?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傻子,只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都学会了遮丑,学会了掩藏,学会了城府和谋划,开始有目的地遮与露,开始有的放矢,这时我们便不再是傻瓜,因为头脑中有了许多的条条框框,而不再是一片空白。
人们之所以定义它为傻子,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毫无顾忌的超乎寻常的行为,但随着这个大智慧的傻子把他的“才智”展现出来,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不寻常的人,并亲眼看着这个不一般的傻子怎样一步步地把他们的土司制度送入历史前进的狂澜中。没落总是会被先进所取代,这是历史大势所向,垂死挣扎只是延迟死亡的时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回光返照,最终抵不住历史前进的浪头,而是一个傻子选为没落的送终人,也别具一番意味,因为他并没有拱手相让或举手投降,他似乎还做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事情,例如,在边境开放集市建设城镇,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为土司制度的成论准备祭品。
看到结尾,看到傻子死去时的背影,突然觉得他是背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黯然离去了,像一场历史闹剧,曲终人散时,留下一片尘埃,尘埃落定,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让后人感悟和思考的痕迹。
篇12:小说尘埃落定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我是一个人们眼中的傻子,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一个不让兄弟认为对手的傻子。然而,傻人有傻福。我的间隙性聪明之举,却让自己一举成功,成为了土司中的土司。我也在这个暂时的安定世界里,关注着世界,偶而思考,从容生活。
一、关于书名。
《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
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未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因而,未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嘲笑,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欢表现自己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哪里。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明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明。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考,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
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此,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始才关注着这个家庭。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第三个有名有姓的女人就是我的妻子,也是叫塔娜。这是个知道自己漂亮,并懂得利用漂亮的女人。她母亲,连克三夫,到她身上,还保留着母亲的狂野。外表上的尊贵,床上的卑贱,正是她的表现。而且还几次出轨,所幸我是一个傻气的人,也知道,自己守不住她,因而一切随她。
全文中有几处着墨较多的性描写,处理的却很是斯文。可以说,是所有同类文学描写中,处理得相当好的一个,但让人又很明白的清楚他的描写。这一点上,本人不欣赏有些作品中过于直白的描写。
本书除了我是主角,我的父亲与哥哥,也是重要人物。他们的性与爱,着墨也较多,父亲不顾一切的与外族的母亲结合,然后又不顾一切的与三太太的结合,这是抢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这里面不得不说存在爱情。然而,在性面前,本书的爱的力量毕竟太小。也从某一个方面,反应了土司们的性爱观,野蛮占了很重要的部分,性像征着野蛮。四、土司、下人与罂花着笔于历史,小说就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而这个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械,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
黄要实现政治上的野心,又得借助麦其土司的广大土地。在那个片大行其是的时候,谁拥有它谁就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东西。最后,麦其土司成了最有实力的土司。小说对那个黄特派员相应的发展没有交待,因为小说不是讲它,同时也就给读者留下了空间,他们肯定是相辅相承的发展的。而后来,黄的失势,也就让我们有些猜测。黄作为国民政府的官员的失势,也就暗示了国某党的最终失败。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篇13:小说尘埃落定读后感优秀作文
那些关于青春的故事就那样慢慢远去,可是我害怕如果我不留下点什么,等他们慢慢消失在天际,终有一天那些慢慢晕染开来的的回忆会模糊了我的天空。
很早就想拜读阿莱的《尘埃落定》了,可是总提不起勇气去一览无余,害怕它太过落寞,会刺痛我年轻的心。可是末了,看着生命的变化不断的演绎,却倍感无力。我读青春,一个美好得一塌糊涂的季节,可是却稍纵即逝。看罢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内心中开始蓬勃起无限的感叹,毕竟有些事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可是年轮写就的心路历程又有谁在乎呢?那些关于怎么爱,那些关乎青春里细微的心绪又有谁会注意。你会相信很多年之后当你回头的时候,有一个人一直在那里等你吗?你会相信无论你们走得有多远,你终会找回那个你心中的人吗?把这篇小说读了两遍,不想去深究他是否会教会我怎么爱,只是想要去看那些年少得让人卑微的爱情,经过时光的淘洗怎样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不断的滋涨。
苏韵锦和程峥能够不失彼此,那是因为他们最初就深爱着彼此,即使是苏云锦的卑微,亦或是程峥的倔强都没法改变他们爱着对方的事实。很大原因上他们最终的完美,源于他有一个有财力的家,有一个开明的父母吧!兜兜转转,他们最终还是走入了对方的怀抱,或许有一种爱永远也不会割舍吧,或许年少的情愫是很难被代替的吧。而对于莫玉华,周不过是她固执年代里那一抹晕不开的云彩,与结局无关,他在乎的不过是她的内心。爱到决裂,爱到骨子里,做了一切可以做的,哪怕别人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朋友,顶多就一个知己。有些人就这样,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你的固执己见而改变,亦不会因为你的付出而接受。毕竟年轻的心是透明的,容不得一丝杂质。
很多结局都已经写定了,很多时候我更相信缘分不过是宿命的安排罢了·所以学会了不再去强求,所以学会了坦然的去接受。就好像尘埃落定,终是太过平静。也许年少的轻狂,会让我桀骜不驯,让我努力的想要为了自己的心而活,但骨子里的那份野气终会归于平静。然后我相信了,错过的都不是缘分,感情不是追来,亦不是等来的,而是不早不晚你们碰上了,然后就决定了走到天荒地老。
篇14:关于《尘埃落定》小说观后感700字
当年陪你看世界杯的人,而今安在?
一人看球的寂寞,和一群人看球的喧嚣,我更爱后者,虽然我并不讨厌寂寞。
而前天的梅西和C罗,不管在绿茵场上表现的如何顽强,下场后的更衣室里,回乡的机舱座位上,家人朋友热情的抚慰声中,不免让人深感落寞。
这是生而为人,摆脱不了的宿命之一。
任你曾驰骋耀眼,心有不甘,也难免英雄迟暮,壮士未年,破尽万尊暮鼓。
岁月弹指老,刹那芳华。一世浮沉,不抵岁月如梭……
人在剩下的时间长河里,对山不应,对海不答,对着云雾追忆,那年绽放的烟花,这又是何等寒彻刺骨的寂寞?
皮相的鲜活,总能带来更多的瞩目和期待。
眼角的皱纹,写满了撕裂、战斗和彷徨,不易被人待见。
无疑,我们每个人都将划向后者。生命,是个从简单到复杂,从灵性蜕变成钝感的容器。
可是,如果没有秋冬的孤寒,哪能衬托出春夏的绚烂?
对于迟暮的英雄,在心灵的某处,他们更像是位老朋友。
老友如老酒,润泽不伤身,比起无敌的年轻,更值得我们眷念和喜爱。
在伟大中一起见证老去,悲壮而华丽。我昨晚独自开了一瓶老年份的碧塔城堡干红,它的味道不是年轻艳丽的果香,酒色略显浑浊,边际已成褐色,将酒杯对着光线,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韵,话梅、松露、皮毛、樱桃干、单宁柔软而有力,像裹着天鹅绒的铁拳,余味绵绵不绝。
人生,如果是一场注定不断失去的旅程,那么过程应该比结果更值得尊重。
或许,我们都应该认真思索:喧嚣之后,该从哪里获取力量?看似在各种轨道中稳步运行的生活背后,还有哪些赛道可以让你重燃激情?
不管是梅西还是C罗,或是被一届届世界杯提醒了年龄的你我,都应坚信,人生还有下半场。
看清楚,浮生如寄谁非客,心安即是家,也就举止笃定,心存高远,意守平常。
篇15:关于《尘埃落定》小说观后感700字
一直向往高原地区给人一种大气的感觉,憧憬着自己有天能双脚踏实地踩在青藏高原上。身体和心灵,一定要有一个在路上,我把心灵赶上路,灵魂在不断上升,但愿身体随后到。喜欢《尘埃落定》,正是这个原因。小说演绎了高原上的一个末代土司家族的没落和瓦解。作者对小说的呕心沥血,使情节有太多的惊艳和赞叹,显得飞扬跋扈,荡气回肠。
小说主人公麦其二少爷是一个傻子,他是麦其土司醉酒后和一个汉人太太生的。偶然地,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引进鸦片种子,短短期间,麦其家成为当地最富有的土司家族,然而,罂粟却乱人心性,大少爷对权力的贪恋和对性欲的贪婪与日俱增,于是发动多次战争抑制附近土司的发展。后来其他土司闹饥荒让麦其土司开发经济贸易模式,茶粮互易。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带来了强权,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化为乌有,生命分崩离析,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强大与不强大灰飞烟灭,只留下那一片灰尘,最终尘埃落定。苍凉的土地独自品味落寞
与聪明人哥哥相比,他是那么“傻”,父亲说“究竟是个傻子”,母亲喊他“傻瓜儿子”,哥哥拍他肩膀说“你一个傻子,你懂什么”。可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傻子的孩子却“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这样一双眼睛,带领读者穿越时空,到达那个春雪滋润绵密的西域,饱览高原的纯净景色、体会地道的少数民族风情、目睹土司家族的兴衰。
其实,他不傻,相反,他以一种脱离家族地位忽略自己身份的简单视角去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社会的缩影。深处于政局的权贵们受到各种权、钱、欲的诱惑,迷失在仕途上,迷失在生活里,看不清生活最本质的东西。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对所谓的生命以外的东西更注重。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预示了土司家族的即将没落。他的思想超凡脱俗,简单、干净得像高山的清泉。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每天早上,傻子少爷醒来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这两个问题是人类哲学最根本的问题,他的思想已经回到人类生命最根本的本质,不在乎其他一切世俗的东西。我想,这是这本书带给我们最深刻的思考了。
篇16:《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
篇17:《尘埃落定》读后感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
篇18:《尘埃落定》读后感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