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四个全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本文共12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四个全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
法律作为一种特别的社会行为规范,对全社会每一个个体或者机构都具有约束作用。依法治国就是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确保社会生活的有序、安全、和谐和文明。而知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正如下棋一样,不知道规则、不按规则行棋是下不好棋的。所以,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一个机构或者个人都必须熟悉法律规则。
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老话叫做“不知者无罪”,这句话在日常生活当中或许适用,但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却不能以“不知法”为由免责。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刘汉涉黑集团案。庭审时,刘汉辩护人认为,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特别是要满足犯罪主观要件,才能为其定罪。对于组织成员来说,缺乏“明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加入”这个构成要件,就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但是公诉人推翻了这一辩护。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因为不知法而犯法的例子还有很多,其中既有机构也有个人,说明我国在法律宣传上还不够充分、到位,普法教育不够深入,公民学习法律的观念也不够强烈。笔者认为,应该借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春风,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法的热潮。
首先,要创新法律宣传方式。除了采取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发放资料、面授教育、咨询服务等方式外,还要创新方式,采取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模拟互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宣传效果。
其次,要增强法律宣传的实用性。除了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外,还应注重针对诉讼程序的宣传,让群众既懂法,又知道怎么用法,让群众明白法律是他们维护自身权益最有力的武器,增强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摒弃遇事上访的错误认识,变“信访”为“信法”。
第三,要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执法人员是执行法律的主体,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要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常态化,促使执法队伍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篇2: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我们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我们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密不可分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法治的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实现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一项浩瀚庞大,长期性、根本性、全面性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很长的时间是权大于法的历史,是一种人为控制的法制与封建帝王权力制度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前行,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渐的显现出来,严重的阻碍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特别是在今天这样的全球信息化、全人类都向往着公平、公正、民主的时代,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一套体系健全的法律(宪法),如果没有依法、遵法的制度和理念,那将是不可想象的。而我国正恰逢其时,适时提出依法治国,是中华民族之幸事、是中华崛起之基石、是历史发展之必然。
在依法治国新理念、新形势下作为一民基层工作人员以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以法治为终身事业的职业理念,需要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努力成为依法治国的法治道路的践行者。心怀梦想、奋力追梦,才能砥砺坚韧意志,激发接续奋斗的责任担当!
篇3: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学习会议精神,我们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学习会议精神,我们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首先,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其次,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们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篇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因为依法治国的主题,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多少国人拍手称快,殷殷期盼,我是其中之一。为何对这高大上的会议如此期待?我认为法律所孕育的是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期盼通过推进依法治国,政治更加清明,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直面司法往事,抖落历史烟灰,拨开现实浮云,多少官员知法犯法,践踏法律,总让我有一些莫名的惆怅和不安。我渴望真正的法制中国的到来,法治不仅是宏大的,更应是具体的;它不仅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人民福祉。
一、期盼通过建立法治政府,政治更加清明。十八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的办事作风,‘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法治建设’所表现出来的魄力,让我们对党的执政能力充满信心。这次四中全会更是史无前例地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令人欣喜万分。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使民心稳定,国家稳固,一定要通过法治。目前常常耳闻有害食品、环境污染、黑社会捣乱诸如此类社会阴暗面,或多或少都有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因利益输送而形成保护伞的问题。权力寻租时常发生,官员渎职乃至腐败,它对社会规则和社会风气是一种毁灭性打击。只有建立法治政府,将公权力规范好了,法治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也才更有底气运用起法治利器,进一步治理社会。四中全会《决定》的措辞用词不再像以往那样弱化,而是比较强化,而且《决定》不回避矛盾,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一亮明,更让我看到了党解决问题的胆识和魅力,看到了中央领导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和决心。四中全会已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设定了宏伟目标,勾画了清晰的法治路线图,我相信党这次一定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来抓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落实,虽然任务艰巨,但几年或十几年后就会看到一个政治清明的法治政府。
二、期盼通过建立法治社会,社会更加公平。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更全面的部署,以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现在电视网络等媒体时常插报假案错案的纠错平反,让违法的人受到惩罚,让守法的人免于恐惧,是公平正义最基本的体现。我们知道,公平正义是人类的追求。没有法治以前,人们靠革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毛泽东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如果公平正义长期缺席,人们就会怨声载道,丧失信心,揭竿而起,社会必将崩溃。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现在各级司法机关都在对一些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疑案”进行重审。总书记也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此举释放出的进步信号,令人欢欣鼓舞。再进一步看,如果社会贫富分化过于严重,社会结构严重板结,官员的子女亲属垄断特殊行业,这更谈不上公平正义。如何打破利益藩篱,实现共同富裕?在当前,只能运用法治所包含的平等、民主理念,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只有通过建立法治社会,社会才会更加公平。
三、期盼通过建立法治中国,人民更加富裕。谈及法律,离不开讲政治。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和法律都属于社会上层建筑部分,是一对孪生姐妹。那法治与经济有什么关系?看似离得有点远。但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法治良好的政府,就会有一个讲究规则的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才能摆正,市场运作才会有序,资源配置也会更加合理。创造财富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人民就会更加富裕。所以我期盼建立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政府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处理好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关系,政府知道自己该在哪里放手哪里收手,然后让市场活力充分涌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就会充满生机活力,多种所有制经济才会相互交融,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一个国家如果具有稳定的政府、可预知的法律变动方式、以及强有力的司法体系,这个国家就能取得更大的投资和增长,身处其间的民众才会焕发出创造财富的热情。这次会议表面上看属于司法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却也与经济改革和民生事业息息相关。它释放出的改革红利,必将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进而让人民更加富裕,生活更加幸福。
篇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时刻,十八届四中全会向世界发出了强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站在新起点,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加速实现中国梦,在某种意义上,在于亟待解决法治进程中的一个共性问题:填平法律文本与规则实践之间的“沟壑”,加速法律与社会的高度融合。
管子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到汉时起长期浸淫中国封建社会“礼律结合”的传统法制,直到清末被迫修律;从春秋铸刑书、铸刑鼎,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法经》问世,再到代表中国古代最高立法水平的《永徽律疏》出台。无论是为巩固统治地位而立法,还是为适应当时社会发展而变法,中华民族对法律制度文化的追求与创造,未曾停歇。当然,在“刑不上大夫”的“人治”时代,法律活动的目的在于期望法律能按照设计者的意愿,融入和适应社会,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这就必然要求在法律活动中,务必要消除制度文本与社会实践之“壑”。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1954年制定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到1982年通过新中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再到后期新中国宪法不断修改完善,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去“人治”的“法治”求索中,尽管也走过弯路,但我们始终立足新中国建设发展之需,坚持在扬弃中继承,在开放中移植,在探索中创新,在实践中丰富,不断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之树枝繁叶茂。回首这一辉煌的法制建设之路,在某种意义上,法律活动的本质还是在于努力消除法律文本与社会实践之“壑”,让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更好的适应新中国的土壤,促进中华民族的崛起。
审视浩瀚的人类发展历程,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制约法律制度文明进步的一个不容回避的共性问题的确在于:法律制度的文本规范与法律运行的社会实践之间,往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离”或“沟壑”。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着陆”不充分,导致法律“接地气”不足,使得法律“实然效果”与“应然价值”不符,最终决定了法律的“正能量”被大打折扣。回首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制建设历程,我们之所以也走过弯路,甚至摔过跤,即源于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制度文明建设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填平“文本”与“实践”之“壑”,让法律植根社会,适应社会,服务社会。
如今,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加速,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不断探索,中华民族迎来了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站在实现中国梦的新起点,党的十八大郑重宣布:到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站在法治中国梦的新征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法治的战鼓已越擂越急。在消除“文本”与“实践”之“壑”的探索中,中国法治建设不断提档升级,法律将更好地融入社会。
如何消除“文本”与“实践”之“壑”,让依法治国的征程变坦途?已给出了科学的路径选择。那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前进的方向虽已指明,但在“痛并快乐着”的征程中,填平法律“文本”与“实践”之“壑”,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加速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举措,在多管齐下中打好“组合拳”。当前,首当其冲是完善立法规划,出台“权力清单”,编好“制度的笼子”,在“开门立法”中创制适合我国土壤的“良法”或制度文本。在这个基础上,关键是要创新体制机制,出台包括“法治gdp”等在内的一系列考评和监督举措,确保在严格执法中依法行政,在公正司法中实现社会正义,在全民守法中实现社会和谐。从而让法律充分“接地气”,生根结果,普惠百姓。
从长远看,消除“文本”与“实践”之“壑”,实现法治中国的坦途,还在于“纸上的法”要变成“心中的法”,使法律成为每个人的真诚信仰和行动指南。所以我们时刻要有忧患意识与问题意识,勇于直面法治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重视普法,尤其是干部学法,不断让法律价值内化于心,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氛围,增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履职和行事的能力,最终形成“法律为王”的发展哲学。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令已发,法治中国梦正在走向现实,我们开始听到中华民族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铿锵足音!
篇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以来,同志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将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了新的高度,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内容丰富、观点鲜明,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可以总结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治国方略论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如何治好国理好政、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政权、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发展经济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此作出全面部署。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坚持治国理政的这“两个基本”,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实践探索中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同当代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我们党之所以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既是基于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基于理性思考和实践需要。同志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长远考虑,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
人民主体论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当然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的本质是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奋斗目标,也是依法治国要实现的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明确规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集中反映了我国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体现了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在立法方面,推进民主立法,完善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立法充分体现民意。在执法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在司法方面,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公正司法,“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守法方面,推进全民守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宪法权威论
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主体地位,必然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的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和至上地位,成为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总规矩,成为一切社会活动的总规范总依据。我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人民与国家、中央与地方、人大与“一府两院”等最重要的政治关系,而且明确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规定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实践证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志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不断提高宪法意识,从思想上充分认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推进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完善全国人大及其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改革举措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良法善治论
良法善治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理想境界。用现代政治学的话语来表述,良法就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一整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其中主要是法律制度体系;善治就是运用国家法律和制度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过程和结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与基础。国家要善治,须先有良法。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而是要求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创制良法,就是国家制定和形成一整套体现良法要求的制度体系尤其是法律制度体系。同志对当下中国制定良法的基本要求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善治是良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善治就是要把良好的宪法法律付诸实施,把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各种制度执行运行好,公正合理高效地用于治国理政,通过法治卓有成效的运行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应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依法治权论
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权。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志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反腐必须治权,治权必靠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民主监督权力,建立并完善以法律控制权力、以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腐败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增加权力腐败的成本。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破解绝对权力的神话,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用法律和制度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同志指出:“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我们要把厉行法治作为规范制约权力的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通过制度和法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公平正义论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是法治的灵魂。同志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望。当前,应更加注重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功能,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社会价值评判导向和社会行为圭臬的基本功能,把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利益需求纳入法治轨道。二要通过科学立法,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利益需求尽可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三要通过公平公正的实体法,合理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合理分配各种资源和利益、科学配置各类权力与责任,实现实体内容上的分配正义;通过民主科学有效的程序法,制定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程序规则,从程序法上来配置资源、平衡利益、协调矛盾、缓解冲突,实现程序规则上的公平正义。
法治系统论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在顶层设计上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统筹考虑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各种要素和各个方面,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够得到全面有效推进。在依法治国的实践进程中,要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价值、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整合起来,把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统一起来,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有效护法统一起来,把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系统整合法治的各个要素,全面畅通法治的各个环节,综合发挥法治的各种功能,形成法治建设的良好格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同志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我们要科学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党法关系论
党法关系是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根本的区别。
在党法关系上,同志有许多重要观点:其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其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所谓“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其三,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其四,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要做到“三统一”: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做到“四善于”: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篇7:四个全面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会议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四个全面”的重要论述,在学习过程中,使我对“四个全面”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了新的提高。现将自己的几点体会汇报如下。
一、对“四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四个全面”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的战略布局,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方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线图”。也是对治国理政实践的新总结、认识的新境界、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全部工作的总遵循、总抓手、总方略。
“四个全面”的每个“全面”都有各自丰富的思想内涵,各个“全面”之间又有紧密的内在逻辑联系和辩证统一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另外三个“全面”是重大举措,其中全面深化改革是强大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
二、努力落实好“四个全面”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的十八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了一些更具明确政策导向、更加针对发展难题、更好顺应人_愿的新要求,以确保到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发展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的小康社会。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的要求,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小康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还有不少差距。就城镇化而言,我市是45%,全国小康目标是城镇化率60%,我市的城镇化率到20还要提高15个百分点,必须大力推动全市城镇化。
为此,我市制定了全市推进城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主城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行动计划和百姓安居工程行动计划,主城区实施“两环、两桥、_路、_口”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_市区实施“一街、一路、一镇、一社区”改造工程,建设实力县城和风情小镇。结合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乡村面貌。
(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强调,改革要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习总书记开宗明义的这一要求,是真抓实干、打好全面深化改革这场攻坚战的又一动员令。目前我市主城区正在进行城市管理事权下划的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不少事项已落实到位。
篇8: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
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三)
党的以来,我们党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贯彻落实这一布局,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中物质决定意识的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客观存在决定主观意识。这就要求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都必须以现时代的社会存在为基础,使主观世界更好符合客观实际。当代中国,最大的客观实际就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脱离了这一实际就会盲动、躁动甚至乱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正是我们党基于这一客观基点做出的战略布局。为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就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从基本国情和发展要求出发,做到一切依据客观存在明确路线,确定方针,制定政策,推动工作,从而更好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中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的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又承认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认识到精神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表现出巨大的能动作用。无论是我们刚刚结束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还是我们正在着力推进的全面从严治党,无论是我们党始终强调的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第一位,还是我们正在大力培育和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都旨在进一步凝聚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气神”,汇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这正是习所指出的“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的辩证法”。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中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矛盾运动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这就要求我们着力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运用矛盾相辅相成的特性,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发展。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就是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在这一进程中,无论哪个“全面”,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绕不过、躲不开的“硬骨头”、“深水区”,我们必须勇于直面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敢于担当,善于解决,正如习近平指出的“对各种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又要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中普遍联系的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是运动的而不是静止的,是普遍联系的而不是单一孤立的,这就要求我们把握事物发展运动的规律,增强辩证思维的能力,提高驾驭和处理复杂局面与问题的本领。习近平强调:“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四个全面”是一个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的整体,需要我们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与方法来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奋斗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两条“根本路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在这一进程中,运用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在纷繁问题与复杂局面中把握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一般与特殊、“两点论”与“重点论”等等一系列关系,辩证分析,才能学会“十个手指弹琴”,推动我们的事业健康顺利向前发展。
篇9:关于四个全面学习心得体会
全面从严治党,是同道在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着力强调的。同道指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对我们探索新情势下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牵引作用。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入的启示。全党要以此为出发点,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有鉴于此,他对今后党的建设从“严”的角度提出八个方面的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厉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延续深进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进掌控从严治党规律。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美好蓝图变成现实,靠人往努力、往奋斗。我们党是一个具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时间执政的党,党的形象和声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役力直接关系党的命运,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中国我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但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键在于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特别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更抓紧迫。
党的以来,我们大力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获得明显成效。假如对其经验和做法用一个字概括,就是“严”。“严”已成为党的建设的新常态,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事实证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党全面了、从严了,我们党就坚强有力。党坚强有力,人民群众就会团结聚集在党的四周,我们的事业就无往而不胜。新情势下,只要我们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就可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不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
篇10:关于四个全面学习心得体会
全面深化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何要确定全面深化改革这个主题?我们为何要全面深化改革?同道深入指出:“实现党的描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雄伟蓝图,要责备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不断推动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继续充分开释全社会创造活力,要责备面深化改革。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题目,实现经济社会延续健康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要责备面深化改革。”这开释出一个重要信号,就是我们党将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和线路方针政策;也阐明了一个重要思想,就是我们要捉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更大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是动力。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点,也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旗帜。这场新的伟大革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我国30多年来获得举世注视的发展成绩,靠的就是改革开放。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遇上时代的重要宝贝,是发展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当前,经济全球化深进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更加剧烈,国际情势复杂多变。在这样的新情势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靠甚么?还是靠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招。
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推动一个领域的改革,而是要调和推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改革要着力解决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影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题目,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努力开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因此,全面深化改革不但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巨大推动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动力。
篇11: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
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三)
春节假期刚过,人民日报头版头条重磅推出评论员文章,标题为《引领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一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篇幅超过常规达到字,《新闻联播》头条摘播700余字,新华社播发通稿、各地党报同时刊发,可见其分量之重、意义之大,值得关注。下面,我来谈一谈学习习四个全面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
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强调,让“四个全面”成为备受关注的“新提法”。“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四个全面”的本质——宏大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蕴含了深刻的战略思想。第一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第一次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次将全面依法治国,论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第一次为全面从严治党标定路径,要求“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每一个“全面”,都是一整套结合实际、继往开来、勇于创新、独具特色的系统思想。四个“全面”加起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
“四个全面”的提出——主动的战略选择。四次引人关注的活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到广东考察工作、纪念“八二宪法”颁行、制定“八项规定”。这四次活动,无疑正对应着“四个全面”。可见,运筹帷幄,从履新之际就已开始。从开始的两年多时间里,几次重大会议,正构成“四个全面”形成的路线图: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到去年12月,“四个全面”的提法第一次公之于众,这一战略布局已然是“集其大成”。
“四个全面”的意义——立足现实的战略抓手。“发展起来之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四个全面”,正是在中国发展起来之后,更加注重发展和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必然选择。从现实看,“四个全面”正是治国理政的“总纲”。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从这个角度理解,四个全面,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中国发展总纲,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战略抓手”。
“四个全面”的哲学——辩证统一的战略思维。。“四个全面”的内容,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四者不是简单并列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建成小康社会、焕发改革精神、增强法治观念、落实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主线,勾绘出的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图景。
“四个全面”的提法,“兼顾中国特色和世界潮流,体现中国与世界的深刻互动,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中国和中国人民阔步走向未来的关键抉择”。
中央国家机关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必须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始终把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为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并重,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理论是时代精神的提炼与升华,理论上的成熟是一个政党政治上成熟的标志,理论修养是领导素质的灵魂。青年领导干部素质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未来。重视和加强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修养,不断提高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是增强团结、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广大青年干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特别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养成宽阔的胸襟和眼界、高尚的思想情趣、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永做人民的忠实公仆。同时,还要注意学习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做好领导工作所必须具有的辩证思维、战略思维、全局思维、创新思维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学习历史的和现实的领导工作经验,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
古人云:“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中华民族复兴伟业需要高素质的青年领导干部,高素质的青年领导干部更需要新的理论来武装。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敏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真正成为一个合格的“两个一百年”目标顺利实现的领导者。这是学习习四个全面后的心得体会,不足之处请大家指正!
篇12: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
面对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征途中的一系列问题,总结中国经验、针对中国难题,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全面”如何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中国发展总纲。
时光在回溯中尤显不凡。全面深化改革元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本届全国人大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惟其艰难,方知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这一年,无论是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还是修订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无论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等重大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还是抓住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加强预决算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都得到切实增强。作为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刚刚度过60岁生日的全国人大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垒筑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个全面”为早日实现中国梦擘画出清晰路线图。协调推进这一引领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独特、不可替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政治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一环,始终需要人大在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上接力爬坡。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形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统一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始终需要人大在科学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和民主发展等方面久久为功。全面从严治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固本强基,始终需要人大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波澜壮阔的“四个全面”伟大实践,为人大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激发创新活力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舞台。
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加速提升人大履职能力,正逢其时。坚持立法先行,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为依法治国提供必要前提。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对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至关重要。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
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关键所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以人民之心为心,让人民对改革积淀更多获得感,使法治明灯在人民心中闪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任重道远、使命崇高。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国人大代表尽心履职,集睿智之言、纳务实之策,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一定能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历史新征途中,为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业汇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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