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本文共16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司法行政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去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测评中,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满意率为7.71%,为全市最高。与全市最低的水城县4.40%相比高出3.31%。一下子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满意度低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笔者进行了系列调查,总结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和症结,提出几点建议和对策。
影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去年,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各项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但民意调查测评结果却很不理想,经过深入客观调查分析,影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主要问题有:
一、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司法行政知晓率、认知度不高,致使群众评价偏颇。一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较多,但对县乡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系统、全覆盖地宣传却没有,导致群众对公检法司的职能职责混为一谈,加上平时的业务往来也使群众误认为司法局就是所有司法系统的总合,还有群众认为司法局就是管公、检、法的,或者把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机关等同起来,有的群众还到司法局来投诉公检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把对公检法的不满意算在了司法局的名下。二是缺乏专门的宣传手段和机制。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没有专门的刊物及其他载体,更没有专门的宣传机构、人员和相关制度,致使群众知晓率、认知度都较低,更导致群众评价随意性高。三是宣传不到位致使群众认知脱节。司法行政的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机构都具有服务性职能,常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但是群众却不知晓,对这些部门服务职能的认知度,不能统一到对司法行政的良好评价上来,是间接导致司法行政民意调查不理想的原因。四是司法行政许多为民服务的好做法好成效以及典型事例、先进人物没有得到较好的宣传,没有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太好,为民服务的好事实事做得不够好。一是在普法为基础和依法治理为目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只注重普法却偏废了依法治理。在协调整合社会力量资源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未全面到位,致使普治整体水平还不高,因而有政协委员建议加强此项工作。普法创新方式方法不多,形式模式老套,基本处于传统普法的状况,普法针对性、实用性、新颖性差,致使群众难于接受吸收,效果不太好。在依法治理工作中,仅限于单一的行业治理或单位治理,综合治理、基层治理、专项治理还不很到位,效果也不很理想。群众在普法依法治理中感受到的好处实惠还不多,也不深刻。二是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新做法,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很多纠纷得到了就地化解。但由于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不强和工作积极性不高以及调解员补助难到位等问题,导致出现化解矛盾纠纷不及时、调解偶有不公正、文书档案不齐备、协议履行率不很高等问题,也是群众不满意的一大重要因素。三是部分当事人中还未能得到法律援助,特别是在指定辩护中,由于补助少,被指派的律师例行义务性出庭辩护,工作积极性不高,深入实际调查取证做不到位致使辩护效果不佳等等,也让一些群众不满意。四是在办理公证服务中,由于公证体制机制原因、公证员奇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差异、办公条件不好等因素,导致群众办证不能及时获证,办证中没有休息场地,办事环境不好等,都导致了群众不满意。五是在法律服务中,部分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只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诚信建设还不是特别到位,服务群众的思想、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人员夸大其词、私自受案,甚至还有一些冒充律师的黑律师更是作虚假承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律师声誉,也是他们对司法行政机关不满意的一个因素。六是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由于服刑人员很多都受好逸恶劳思想的影响,不肯吃苦,还想挣大钱,结果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释解后,仍然挑挑拣拣,长时间不能就业。刑释解教人员由于其特殊经历,社会对他们存有偏见,致其就业困难、生活举步维艰。也致使一些人员不满意。
三、诸多客观因素长期制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更好开展,也是导致群众不满意的又一重要因素。一是人员编制少且事务繁多。37个司法所中一人编制所还有19个,一人所的现状严重影响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依照《人民调解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调解纠纷、案件调查、走访矫正对象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开展工作,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现在我县各司法所普遍只有两名甚至一名同志,一旦出去工作,司法所就得关门,群众来办事就得吃闭门羹。群众找不到人,办不成事,满意度自然不高。二是不能专人专职。由于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多年沉淀的原因,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把司法所当作内设机构,把司法所人员当作乡镇人员使用,从事很多与司法工作无关的事务如行政包村、计划生育、禁烧防火、合作医疗收款等,不能专职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业务成了附带和捎带。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工作保障难以到位。由于缺乏车辆编制和经费,致使22个司法所没有车辆,出现了处置纠纷赶赴现场不及时的问题,也严重制约着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开展,也直接导致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不满意。四是司法行政机关待遇差,难以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法庭、派出所、财政所都已是副科级机构,但司法所还是股级,在工作协调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司法所当前承担着监管四种罪犯的职能职责,但却没有转警,没有赋予其相应职权,履行职能职责存在许多困难;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经常到一线处置群体性问题和化解纠纷,但却没有岗位津贴,严重挫伤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四、干部队伍服务能力、水平、质量整体还不够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不够高。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律素养、宣传能力、科技信息化技术应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不高,也致使工作中慢作为的现象出现或者少数不作为、个别乱作为的现象。二是不善于缺乏“面对面”做群众工作,不善于接近群众,不会讲群众语言,不会用群众的方法思考问题,不会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与群众的需求、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更好、更有效地为群众服务。三是不会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虽然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都是事关群众利益和好处的事。但由于不讲究做事的方式方法,作风不细致、态度不和蔼、工作不扎实,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没有尽最大可能地应用司法行政资源更多地帮助办好群众关心的',亟待解决的困难事。没有把群众要求解决的琐事、杂事和群众关注的“小事”办好办实。四是没有做到心里装着大众,遇事想着群众。司法行政每项职能职责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但还没有把“心里一定要装着群众,做什么事、开展什么工作,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处处关心群众的疾苦,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做群众的知心人和贴心人。”的理念溶入血液里,变成每个干部的实际行动。
五、社会管理创新不够,群众感受到的实惠还不多。主要是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办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工作中的创新举措还不很多,群众感受到的实惠还不很多;在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强大和明显,在促进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方面还做得不是特别到位;在实施民生改善和保障工程还没有做到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最大化、无缝隙、全覆盖、无盲点地服务好群众。
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工作满意度的建议和对策
一、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准确了解掌握群众之所需、之所盼,增强群众满意度工作针对性、时效性
经过调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对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很多,但总体来说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需要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希望解决好治安突出问题,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工作、生产、生活更加安全。二是公正执法方面。希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切实增强法律保障力度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社会管理服务方面。希望司法行政机关办事更快捷、更方面、更高效,对社会管理更加人性化,对社会服务更热情、更到位、更文明,社会更加安定有序。具体来说主要反映在:一是对普法的希望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宣传,将法律规定融入法制文艺节目演出或通俗易懂、易记、易掌握的形式宣传,积极从传统普法模式向创新性现代化普法形式转变;二是期望人民调解更多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让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镇;期望在社区矫正监管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融入人性化因素,多帮助被监管对象解决生产生活难题;期望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切实帮助当事人调查取证,切实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程序上维护其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三是群众期望干部职工的思想理念更加先进、作风更加优良、履职能力更强、工作质量更好和效率更高,随时能够获得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认知度
一是组建宣传机构,引进高素质写作人才,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宣传队伍。二是抓紧建设独立的门户网站、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上开辟专题宣传栏目,办好简报信息、工作动态、刊物等载体。三是加强全系统人员宣传工作能力的培训提升,把全系统人员都培养成宣传能手。四是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好做法好成效以及典型事例、先进人物,大力宣传本系统求真务实、便民利民、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更多地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
一是把握主旨,提高认识,把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根本价值取向。首先是准确把握群众满意在司法行政工作领域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表现。群众满意度就是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和社会形象整体的评价,是对司法行政的信任、理解、支持、配合,是对司法行政的崇尚、尊重。其次是深入理解群众满意这一目标的现实意义。司法行政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干部职工作风是否转变、是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最重要的是让群众来评、看工作结果、看工作成效。再次是充分认识不顾群众是否满意,脱离群众思想的严重危害以及在司法行政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立足本职,多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和热情服务,让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公平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首先要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增强罪犯监管改造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其次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把执法活动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不断完善和创新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解答的每一次咨询、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再次要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把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管理的主要方向,把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改革的重点,积极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最大限度地增进群众信任感、幸福感。最后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提高法律素质,增强群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能力。结合平安建设工作,利用司法行政资源优势帮助群众抓好平安乡村、平安社区等基层创建活动,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拓宽渠道,贴近群众,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和更广泛地参与司法行政工作 ,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实惠。首先是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职责。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网站、宣传橱窗等方式深化政务公开,让群众更多的了解司法行政职责,增强参与、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自觉性。其次是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与群众谈心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组,主动贴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征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类整理,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扩大工作成果。再次是要依托服务等“窗口”部门的工作,树立良好机关形象,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司法行政工作。从小处着手,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来访咨询。如在办公楼大厅设置科室公告牌,办事流程图等方便群众来访、预约等,避免群众重复来访,节约办事成本。最后在咨询解答中,尽可能地告知群众权利义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可以利用告知书、明白卡、宣传册等,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一视同仁,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渴求
一是强化监管和帮教,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敏感群体,这个群体的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实施整体联动;要有新举措,创造新载体,要根据当前释解人员的特点,在不断拓宽就业途径,教育其适应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努力提高就业安置水平的基础上,尽可能根据释解人员的就业技能和水平进行安置。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释解人员的就业观念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引导他们摒弃好逸恶劳思想,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学得一技之长,靠诚实劳动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以人为本,积极为释解人员办实事。能够实现再就业的帮助安置就业,符合低保条件的解决低保问题,不符合低保的,予以临时救济。二是全面加强普法方式方法创新,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加快从传统普法向现代普法的转变,积极开展靶式普法、订单式普法、联合普法、文化普法、楼宇电视和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普法,加大法治县乡创建力度,管在关键点、避免形式化,切实有效开展。三是加大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力度,强化网络建设,全面提升调解员队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政府解决调解员补贴,争取设立专职调解员,大力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是积极探索和拓展法律援助措施,积极推进“点援制”,深入总结人民满意法律援助新模式。加强法律援助义务值班解答法律咨询正常化管理,积极将疑难纠纷调解和刑事和解纳入法律援助试点,总结经验推广实施,真正实现应援尽援。五是全面坚强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他们统筹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履行应尽义务和职责,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六是全面加强协调沟通力度,争取人财物支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解决好司法所人员和交通工具问题。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努力解决好干部队伍待遇问题,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全力打造办事大厅,努力为群众办事提供良好的环境,最大限度地让群众满意。
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要全面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教育引导干部要时时处处用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这面镜子对照自己,始终坚持亲民、爱民、为民。经常地自觉从干部队伍自身找原因,群众观念是否淡漠了,是否缺乏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经验,是否是丧失了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优良作风,化解矛盾、处理问题是否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干部是否是浮在上面、沉不到一线,与群众打交道少了、心理距离远了,是否做到感情上与群众“心连心”,工作中与群众“面对面”,为群众办事“实打实”,向群众宣传“情牵情”,真正把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三是要扎扎实实办好事、办实事。首先要教育干部要经常扪心自问,将心比心,多做换位思考,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来对待,把群众的事情作为自己的事情来办理。自己在这个岗位上为群众到底做了什么,还有什么没有做到,可不可以做得更好。其次要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每个干部职工必须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接近群众,会讲群众语言,会用群众的方法思考问题,会把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与群众的需求、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更好、更有效地为群众服务。再次是要认认真真为群众更多地解决具体问题、更多地办实事,把群众工作落到实处。群众利益无小事,不但要做好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经济这件大事,也要把群众要求解决的琐事、杂事和群众关注的“小事”办好办实。最后是要善用群众语言和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与之进行沟通,注重面对面的沟通、心与心的交流。无论是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是宣讲法律法规,帮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都要把解决群众思想困惑和现实问题结合起来,把话说到点子上,努力解开思想疙瘩,在宣传中建立感情,在宣传中形成互信,在宣传中赢得民心。三是要全面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首先要强化干部职工核心价值观和社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其次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程序性、实体性和时效性规定,自觉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再次是加大对不维护公平正义的人和事的处理力度,全面促进公平正义得到最广泛的维护。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在新媒体时代引导能力。要最广泛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以及司法行政战线英雄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坚决杜绝“大丑恶”事件发生。五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落实“谁拥有先进科技手段,占据信息优势,谁就掌握主动,赢得未来”的理念,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效率、人力和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科技信息化能力的培训提高。六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要深刻认识拒腐防变的重要性、紧迫性,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抓住用制度管人管事这个根本,围绕容易滋生腐`问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腐`问题的发生。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保持清廉本色,坚守精神高地。
篇2: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金明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就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先后视察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晋东公证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市三院司法鉴定中心、城区阳坡垴社区、矿区社会管理中心、平定县冠山镇司法所,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干警和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xxxx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的工作方向、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夯实基础的工作重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阳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建立运行“1+6”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阳泉”建设,全面引深“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5类重点对象的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三大治理工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全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3个,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平定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城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县(区)。
规范基层司法工作,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狠抓基层司法所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基本完成了44个司法所国债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全市70%以上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在基层司法所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采取“四进四入”的方式服务基层群众,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20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2%,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市有5个集体、22名个人分别被司法部、省司法厅授予荣誉称号。
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调整后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强化安全防控、安全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机制建设,创新教育手段,优化矫治模式,加强心理辅导,矫治质量稳步提高,连续九年实现“四无”目标。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实行“局、所、站”三协管,通过建立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帮教档案、坚持定期回访、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集中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市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504人,安置总人数1279人,安置率达88%,帮教总人数1349人,帮教率93%,重新犯罪率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5年实现了无脱管、漏管和重大恶性重新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力人才资源,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为政府部门、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近3万件(其中律师办案4950余件,办理公证16300余件,办理司法鉴定6200多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77件),受援人数达35000余人,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平定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大厅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司法行政工作受重视程度不够,体制不健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明确的法律规范,严重制约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工作存在滞后性,开发区及部分县区新设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没有建立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导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社区矫正等刚性工作职能无法落实。
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利用新型媒体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仍限于“摆”“讲”“赛”“考”等传统形式,灵活性、生活化、常态化、大众化及现代化不够,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建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运用研究还有差距。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人员经费装备保障不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基层司法所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未能单独立户列编,业务用房存在被挤占、合用和被拆迁等情况。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专项经费没有足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基层工作人员大量流失,空编现象严重,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客观需要,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普遍缺乏高端法律人才,法律服务业各项业务呈分散化状态,服务领域相对狭窄,不能完全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难于做到“一站式服务”,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基层司法建设摆在战略位置,把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设施装备建设,帮助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中面临的资金、物资、建设用地等实际问题,为司法所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档案管理等硬件设备,保障基层司法工作正常开展。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社会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要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机制创新,通过以案说法、法制文艺演出、普法讲堂等方式,借助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对领导于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学法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好“1+6”工作机制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三级联创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在各个区域、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广泛开展依法治理,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成为全体市民的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市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高度重视民生,搞好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把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工作,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事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诉讼代理、无偿法律援助,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全市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长效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思想教育、素质教育、法律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社会管理服务和开拓创新的能力。要不断加大全市司法工作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和模范示范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司法干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篇3: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众此周知,有为才有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为”就在于其服务经济,维护稳定。效果实在,就能真正迎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近几年,我县的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所还不能全面履行职能。目前,我县有基层司法所12个,只有7个司法行所有司法助理员在职,其他5个司法所是乡镇干部代理。司法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本职工作难以落实,法律服务、代表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综合治理和临时交办等项职能的履行也是参差不齐。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欠规范,难以实现办所初衷。上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在城关、古阳、默戎、河西等乡镇人民政府组建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均以管理不善而停办。现只剩下县司法局组建的联合法律服务所――卫权法律服务所还拼命挣扎,勉强维持运转。卫权所的注册法律工作者由10多人到现在的几人。由于管理欠规范,导致法律工作者道德素质不高,追求经济利益多,履行义务少,违章执业时有发生,偏离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因有的运行轨道,难以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目的。
二、建议和对策
(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予以整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济余缺。将法律服务所的触角延伸到各乡镇司法所,将司法助理员作为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有资格证的)或辅助工作人员(无资格证的),扩大法律服务所的容量和活动空间。司法所的工作由挂靠乡镇的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或辅助工作人员完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安排和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法律顾问费(由局领导与乡镇领导协调),并拨至法律服务所帐户,由法律服务所统一安排支付。所内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分类管理,财政工资、福利的人员,原则上由局机关负责,视其在法律服务所中开展的工作情况,适当享受法律服务所补贴。非财政发放工资、福利的人员,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由法律服务所比例安排工资、福利,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
(二)加强司法所的建设。在利用国债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组织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从优,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律师、法律工作者下所工作的积极性。为排除后顾之忧,司法所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交流。为照顾家人在乡镇的工作人员实际困难,可采取干部轮流到司法所值班或设立业务接待日制度,实行个别接待,统一调整,集中办理机制。未到司法所值日值班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在局机关或法律服务所总部上班,完成局机关和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另外,还要加强司法所长的培养选拔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坚定干部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信心。
(三)严格按照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强化法律服务所的管理
1.在办所方式上,实行与司法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现司法所指导管理与法律服务经济反哺的统一,增强系统内部自身造血功能。
2.在组织人事上,基层法律服务所长任应由县司法局委任,在过度时期,不烦试行局领导兼任。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聘用制,文秘、财会、行政等辅助工作人员从现在职干部中安排。
3.在业务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建立统收集,统一委派,凝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报告等项制度,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检查、监督、考评和处分制度。统一收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4.在财务管理上,原则上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挂钩,一般应占法律服务收费的60左右,另外,40应作为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奖励基金使用。
(四)建立基层司法所长效保障机制。在贫困小县,法律服务反哺司法行政是必要的,这是基层司法行政创“为”的应急之措。要想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还得靠政府增加投入,增强输血功能,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1.大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的性质、职能、地位和作用,争取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县、乡两级政府应当将司法所的工作经费包括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
等9项职能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司法所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功能,最终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目的。
篇4:司法行政工作
尊敬各位领导:
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到**关心、指导工作。下面,我将**县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逐步构建起县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村(居、社区)工作室、组(小区)联络点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止年底,全县已建成10个公共法律服务试点村,不断拓展和规范了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开创了“一健全、二延伸、二覆盖、三创新”的“1223”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并用于指导实践。20,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703件;二是公证业务工作。年全年共受理公证业务197件,出证197件,与同期相比,增长了38件。三是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出“531”人民调解工作法,并利用工作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全年共成功调解纠纷1109件。2016年,仅公证和诉讼援助,就为受援群众节省费用51.87万元。
(二)法治宣传教育创下新成果。一是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为全面启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选送2个节目参加**第二届群众法治文艺调演比赛,分别荣获歌舞说唱类二等奖和曲艺类的三等奖;三是牵头组织县直有关执法部门完成8部法治微电影的拍摄,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效果;四是**村、**村、**村成功申报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五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双语普法”进村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12.4”国家宪法日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大法治建设工作步入新轨道。在**局的正确指导下,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帮助、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大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在2016年的目标绩效考核中,**县大法治建设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认可。
(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创出新举措。一是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思路,总结提炼出“三联、三规、三考”社矫管理工作法,有效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帮扶力度。根据刑释人员具体情况进行帮教,积极帮助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走入社会,实现再就业。
(五)党的建设工作实现新提升。一是抓实脱贫攻坚。局党支部与**村党支部成立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选派1名党员担任东风村“第一书记”,局机关15名干部职工与**村40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2016年共为贫困户争取帮扶资金6000元,在春节、“七·一”等节日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15000元,“扶贫日”捐款8200元。二是抓牢干部队伍建设。全年共召开党组学习会议、职工学习会议41次,开展“党员干部上讲堂”讲党课7次。
(六)信息化建设工作驶入新领域。2016年,我局在州局的带领下,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初步建成**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平台,现已完成基本信息录入。
(七)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果。2016年全年,被采用的宣传报道共137篇,其中**日报8篇,法制生活报9篇,其他网站采用120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现有业务知识不能满足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二是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跟不上发展要求,缺乏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等专项经费;三是部分单位对大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大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有待提升;四是城乡、部门和行业法治宣传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州司法局的要求和部署,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在抓细抓常业务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为纲领,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工、企业人员、青少年等五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及农村法治宣传作出专门部署,强化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律七进”工作。二是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传,同时,组织县内法律专业人员不定期深入到机关、村(居)、企业等开展巡回法治讲座,并形成常态化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微信公众号宣传影响力,有针对性、多元化、接地气地宣传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四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抓好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各级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着力抓好法治文化建设。一是拍摄一部法治微电影。以**村百年无一刑事案件为背景拍摄一部突出法治建设、布依特色的微电影。正面宣传我县依法治县工作成效,展现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风采。此项工作目前已进入文学剧本创作阶段,预计于4月份开机拍摄。二是举办一场群众法治文艺调演。积极筹划法治文艺调演节目,计划在7月开展全县群众法治文艺调演,并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州第三届群众法治文艺调演,实现大家学法,人人普法的新局面。三是开展一次法治摄影比赛。组织全县群众、摄影爱好者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摄影比赛,评选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并制作《法治**摄影作品集》。四是编辑《**县常用法律法规双语宣传读本》。根据**县情,组织县内有关人员选编一部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并用布依语进行翻译,使之成为既实用,又独具**特色的“法治掌中宝”。
(三)深入推进大法治建设。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我县大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大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考核应用,强有力地推进我县大法治建设工作。
(四)全力打造“法治惠民工程示范镇”。 按照《**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惠民工程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部署,全力将**镇打造为全县“法治惠民工程示范镇”,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模式。
(五)强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我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在我县租用临街门面,建立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一体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配齐一村一法律顾问。各单位选派一名法律专业或熟知法律法规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帮扶联系点的法律顾问。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服务室和自然组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三是加大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力度。20计划完成法律援助案件750件,其中诉讼类预计办理205件,非诉讼类预计办理545件;人民调解工作计划成功调解案件1042件。
(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管理工作。一是搭建集成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在线提供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综合管理平台”,解决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管理问题,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开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讲堂。邀请国家级法律专家到我县开展1次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讲堂培训,提升我县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法治意识。
(七)充分发挥公证业务便民职能。一是完善公证流程。通过对申办流程、出证流程、援助公证流程的规范管理,提升办理效率,缩短办证周期。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公证办证指南》小册子、服务卡、宣传袋等业务宣传资料,与普法办联合开展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公证业务的知晓度。
篇5: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硬任务”,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平安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法治化统领发展、信息化牵引发展、一体化集成发展、社会化创新发展,努力实现争先进位,为我市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美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以法治为统领,着力提升监狱工作水平
1、贯彻“法治统领、安全为先、规范管理、协调发展”监狱工作理念,完善“一个党委、两个法人”新型监狱运行管理体制,推进监狱规范管理常态化,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2、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进一步完善五项机制和四道防线,全面推行民警首问责任制。加强狱情分析研判和狱内侦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
3、建立完善以指挥中心为中枢、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应急防暴队伍为支撑的监狱警务模式,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4、扎实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完善“511”模式,建立质量评估、行为矫治、循证矫正和个别教育相融合的教育改造体系。
5、加强出监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进监帮教活动。探索罪犯保障政策与社会保障体系对接的有效途径,争取将服刑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有实质性进展,打造“科学化引领、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支撑、社会化协同、制度化推进”教育改造特色。
6、完善执法管理、执法责任、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和标准。建立刑罚执行协调机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加大暂予监外执行力度。
7、落实重点罪犯管控措施,依法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力。扎实开展推标创建活动,深化标准化监区和会见室文明窗口建设,提升监狱形象。
二、坚持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平安**建设
8、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纲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六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
9、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突出菜单式、互动型普法,探索研究式、体验型学法用法新途径,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知识”向“培育思维”、从“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
10、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12、完善法治创建及评估体系,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3、认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14、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推动基层维稳工作广覆盖、深拓展。
15、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16、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鼓励成立以调解员个人或工作特色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17、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18、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分级、分层次组织调解员培训,克服人民调解的过度“行政化”或“民间化”倾向,提升人民调解的.中立性、专业性和法律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19、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者,构建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所职能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机制。
20、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向实战型转变。完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和考评办法,开展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和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21、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22、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每个县(市、区)依托企业建立1-2个县级过渡性安置基地,推动建立政府出资、社会支持,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
2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落实“必接必送”要求,加强“双向联系”工作,建立信息“点对点”、人员“面对面”、管理“无缝隙”衔接工作模式。
24、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形式地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
三、坚持围绕主题主线,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5、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年底前所有乡镇都要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26、加强法律服务团工作,深化服务“美好新滁城”建设、“示范区”建设措施,围绕我市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27、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推动将政府采购、招投标、拆迁补偿安置等纳入公证事项,加强金融、房产领域公证业务。
28、扎实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体检”、“助推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等活动。
29、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组织示范点考核验收,建立和完善律师进社区长效机制。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向农村延伸,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面向一线的村(居、社区)综合法律服务体系。
30、认真做好律师陪同领导接访工作,完善律师参与信访调解制度,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工作,促成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有效解决。
31、整合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参与以解决民生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
32、推进法律援助社会化发展,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调解、涉法信访对接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援助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作用。
33、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畅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34、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以服务窗口为依托,建立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法律服务中心,实行“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3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完善困难群众数据库,加强心理咨询服务,提高专业律师承办案件的比例,优化便民服务效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
36、加强法律援助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品质,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援助案件、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评选活动,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做大做强做优全市法律援助事业。
37、贯彻落实滁办发[]20号文件精神,力争在公益性法律服务财政经费保障、律师人才培养选用等方面取得突破。
38、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建设,落实促进县域律师发展措施,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
39、全面启用律师电子印章,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律师监管。
40、制定公证业务、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开展示范公证处创建活动,争创全省公证行业示范点,全面推进公证工作标准化建设。
41、建立公证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和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证业务稳步增长。树立“办铁证、创精品”办证理念,建立健全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长效机制。
42、加强和改进司法鉴定管理,全面推进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强化执业监管和执业保障。
43、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和规范管理,探索建立“驻村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机制。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根基
44、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提升创新发展的能力,推动县(市、区)司法局从单纯管理机关向一线作战实体转变。
45、以创建“五好”司法所为抓手,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下司法所建设模式,做好司法所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强化对省市示范司法所的动态管理。
46、落实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推行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方式充实司法所力量。
47、建立律师事务所联系司法所、律师联系司法所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动一体化集成发展,增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支撑力。
48、把信息化“深度建设”与“深度应用”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
49、整合系统网络资源,建立司法行政网上服务中心。推进监狱业务综合平台建设和试运行工作,推广使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立司法行政专网视频会见室。
50、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应用考核标准,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实行“双月抽考”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专业人员网络维护、专人进行信息发布、分工进行网络舆情监控。
51、按省厅统一部署,做好新版社区矫正信息系统上线工作,推进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房产、婚姻登记系统的对接工作。
52、落实现有保障政策,规定标准经费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协调到位,装备配备发放到位。
53、建立常态经费保障和动态增长机制,推动实行“以奖代补、以案定补”人民调解补贴制度,建立按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律师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参与信访和进社区工作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培训工作经费。
54、制定装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加强对装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装备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五、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着力保障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
55、坚持政治建警和文化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牢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56、深化安徽司法行政核心价值理念教育实践活动,把培育核心价值理念与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司法行政文化的凝聚力、感召力。
57、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在全系统营造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58、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吸纳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
59、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新招录公务员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进岗位练兵常态化、长效化,提高执法执业能水平。
60、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分类、分层、分级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务实、廉洁的过硬队伍。
61、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突出教育的有效性。健全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强化制度的预防性。
62、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做好风险点的有效防控。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警务督查活动,加强对执法环节、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监督。
63、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64、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坚持实行“四个倒逼”工作机制(用目标倒逼进度、用时间倒逼程序、用分解倒逼到人、用督查考核倒逼落实),加强跟踪督查督办,严格绩效考核,强化机关效能。
篇6: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落实年、突破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推进平安**、法治**、过硬队伍建设的总目标,坚持实实在在、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持做实职能、做精主业、做亮品牌、做优管理、做好保障的工作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创新拉动、保障驱动的发展路径,用心把握、科学摆布、勇于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履行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改善民生的职责任务,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全面提高监狱劳教整体工作水平
二、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制定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部署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出台“星级司法所”动态管理办法。年内,全市三星级以上司法所达到80个,五星级司法所达到20个。认真抓好司法所业务工作考评,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对各县市区业务考评情况进行督导调度、通报讲评,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用足政法专项编制,并采取机关下派、乡镇补充、义工招聘、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等措施,确保所有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在完成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的司法局,因地制宜设立综合律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等实体性机构。在农村、社区建设一批“律师会客厅”、“法律惠民室”、“个人调解室”等永久性阵地。
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以开展人民调解“双争赢满意”活动(即“争当调解能手、争创品牌调解室、赢人民群众满意”活动)为载体,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效。年内,命名表彰市级调解能手100名,推出以优秀调解员命名的品牌调解室30个。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调处工作平台建设,完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和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依托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充实村(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及调解员信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调解工作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工会等行业延伸,研究探索鼓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组建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措施办法。年内化解矛盾纠纷3万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履行率分别达到100%、97%、98%。
推动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建立特殊人群专项组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专项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项组工作会议。切实履行组长单位职责,进一步强化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和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通报专项组及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实施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着眼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研究制定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的措施办法,尽快形成“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监所社会良性互动”格局。提升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建立1-2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渠道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协调落实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全顺利融入社会。组织开展远程会见和帮教活动。进一步健全信息核查、网络预报、文书传递、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等衔接机制,确保济宁监狱、市劳教所新释放解教人员衔接率100%。全市已衔接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100%、95%。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在2%以下。
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继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管理、智能化防控”建设,完善执法体系、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部署开展“两优化、一提升”(优化管理机制、优化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能)活动,突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理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管理职能。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完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体系。落实风险评估和分级处遇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低于1%,确保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无缝衔接,加强社区矫正判前社会调查和罪犯假释前社会调查,杜绝脱管漏管现象。适时与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优化基层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开展“抓管理、强业务、促服务”活动,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布局,强化司法所对所属法律服务所的指导管理,推动两所结合、力量互补、业绩共创,确保业务量增长30%,基层法律服务所覆盖全市85%的乡镇。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指导法律服务所建立学术研讨、业务交流、重大案例研判工作机制。
三、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抓好普法规划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完善部门普法责任制,试行单位普法责任制。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开展“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完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决策和执行的能力。部署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查、检查和表彰工作,做好迎接市人大视察活动的有关工作,适时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专题法制报告会,更好地发挥行政手段的督导推动作用。
深化地方、基层、行业法治创建三大工程。修订完善“法治济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目标和标准,强化目标责任分解,编制“十百千”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名录和分年进度计划,建成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工作开展持久的'“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遵纪守法光荣校”、“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单位”等法治示范点。全年新创建市级法治示范点4个,县级示范点40个,基层示范点300个。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城市群众集聚区域,规划建设一批普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长廊;在农村(社区)继续抓好普法一条街、法治宣传栏、法制图书角建设,满足群众日常学法用法需要。推出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新普法形式,广泛运用公共电子屏幕、公交移动、楼宇电视等阵地,扩大普法覆盖面;打造“圣城说法”政务微博普法品牌。以提高群众依法维权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部署开展“依法维权十佳案例”、“依法维权十佳个人”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辅助信访等工作中优选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发动群众评议等方法吸引群众积极参加,让群众学有榜样、动有标尺,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依靠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诉求的意识和能力。
扎实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坚持法德结合、普治并举,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赡养老人、家庭道德邻里关系等领域专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向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提高法治济宁建设水平。
四、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
提升律师社会影响力。大力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不断提高我市律师法律服务的前瞻性、实效性。积极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投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继续开展“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活动,调整充实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实施“企业法律体检”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服务中小企业工作机制,为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全面提升对各类企业的法律服务覆盖率。组织我市律师全面介入商标代理业务,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部署开展“律师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任务。进一步加强执业监管,加大律师队伍建设力度,提升业务能力。牵头建立与政法各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平台,形成律师执业监管和执业权利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协调指导。推动律师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延伸和倾斜,启动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宣传推介系列集中活动,有效提升资深律师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全年办理法律事务达到6.2万件。
激发公证行业活力。强化司法局对公证工作的行政领导责任,在尊重和保障公证机构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治理权责的同时,把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监管职责落到实处,使公证机构纳入正常的管理轨道。加快市诚信公证处体制理顺和改革工作,逐步建立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公证体制。创新为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的方式方法,扩大公证准入领域。部署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健全公证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巩固扩大民商事、土地、政府采购、涉外等传统公证,恢复金融公证,拓展新特优公证业务,尽快在金融、担保、保险等行业形成支柱性业务类别。全年办证数量达到2.8万件。
推动司法鉴定大发展。科学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积极协调争取,在空白县域和交通、建设工程、产品质量等新兴领域增设部分鉴定机构,探索提高中心城区业务集成度,打造“总量适度、分布合理、优势突出、适应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发展格局。培育司法鉴定品牌机构,重点扶持、建设一批高资质、高水平的鉴定机构,努力构建科学的不同资质等级的鉴定机构布局。探索市、县两级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人协会作用,加大行业自律管理力度,强化机构自律管理能力。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全年办理鉴定案件7000件,鉴定结论采信达到95%以上。
加强法律援助能力建设。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机制,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深化“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加强全省、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管理和案件受理工作,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改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刑事侦查、起诉等阶段及时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害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援助。理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构建乡镇、村(社区)、部门法律援助网络,切实发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拓展法律援助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同残联、民政、工会等部门的联络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法律援助资金,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保障“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建立宣传平台,培树宣传典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0件,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完善法律咨询热线服务模式。整合“148”值班窗口,加强律师固定值班力量,强化协调联动和案件分流功能,提高法律咨询的专业性和灵活性。全年接询7000人次。
五、加强以班子队伍建设为核心的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在换位思考中打牢执法(业)为民的思想基础。围绕“跨越发展、争先进位”主题,认真组织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境界低标准低、怕担风险怕负责任、节奏慢服务差、干事不用心创业没激情等突出问题。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程序、按规则、按集体意志办事,讲团结、讲大局、讲和谐,充分发挥班子集体的领导作用。落实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培训方案,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着力构筑以视频培训、网上在线教育、调训、自主选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新格局。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单位继续举办“干部大讲堂”、()“周末大课堂”等多种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抓好新党章的学习贯彻落实,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性、创新性党组织,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突出为民服务,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在法律服务行业建成更多党建工作“示范点”。拓展深化“大规模驻村入户、面对面谈心交流”活动,全面建立“干警联系农户”制度,继续做好“第一书记”选派、服务工作。加强对系统内各级、各单位推先树优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先进典型信息库,大力培养、宣传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有社会影响力的先进典型。
提高机关管理服务效能。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建立健全“宝塔形、网格化、全覆盖、分线作战”的责任落实体系,进一步形成务实苦干、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完善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修订完善对县市区司法局工作考核办法,将县市区司法局重点工作和自身建设列入考核内容,把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手段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建立按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拨付财政经费的制度,形成动态增长机制。加强法制工作,提高执法(业)考评、案件评查效能。认真分析梳理县级司法局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权责,将能下放的管理权限一步到位放到县域。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升执法、服务和管理效能。加强信息调研、老干部、工会等工作,提高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树立干净干事形象。突出“心系群众接地气、服务发展促跨越”主题,从严从紧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十条、市委常委会十一条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意见,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公务接待。扎实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制止奢侈浪费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政督查机制以及腐败惩处机制、过错追究制度,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打造监所、处所、机关廉政文化品牌,建设以公正廉洁执法、诚信文明执业等为核心内容的司法行政廉政文化。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清正廉洁的社会形象。
篇7:浅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现状与对策调研报告
浅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现状与对策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个人简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心得体会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范文参考网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热门思想汇报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从不同角度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扩大社会知名度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范文内容地图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 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工作总结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篇8:司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格局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离岗占编、“五个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关于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离岗占编问题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提前离岗年龄情况:主要领导干部(正科级)52周岁,其他领导干部51周岁,一般干部不提前离岗。
(二)干部离岗占编情况:目前,县司法局共使用司法行政编制62个,事业编制9个。其中,县局机关司法行政编制18个(在职14人,离岗4人),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编制38个(在职29人,无人离岗),公证处司法行政编制6个(在职4人,离岗1人,空编1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5个(在职4人,离岗1人),社区矫正办公室事业编制4个(在职2人,空编2人)。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离岗人员占实有人员比例分别为:22%、20%、20%。
(三)解决这一问题的做法和建议:一是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对我系统离岗人员做不占编制处理。二是上级部门根据司法行政实际,出台单列编制有关政策,通过允许提前退休、临时超编等办法腾出年级已大但尚未退休人员所占编制。三是完善轮岗交流机制,合理利用离岗人员,发挥其特长,解决离岗占编带来的一线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
(一)提升队伍建设“五个能力”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围绕推进跨越发展,优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和“一村一顾问”工程,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法律服务。落实企业法律顾问政策,指导企业依法规避市场风险,助推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担当常年法律顾问500多家,参与办理重大涉法涉诉案件4起,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
二是围绕平安建设,强化法律保障。以“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积极推进构建三级调解网络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格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74件,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索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截止目前,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30人,解除矫正607人,无一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三是围绕法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重要载体,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深入落实“xx”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县。突出抓好与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城镇等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充分运用法律服务热线、普法网站、电视报刊、短信平台等现代媒体资源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企业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法治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举办法治宣传活动3次,出动宣传车20辆,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
四是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围绕移民安置、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环境治理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措施,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完善独生子女户、农村低保户、五保供养户及弱势群体的便民法律援助措施,推进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依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受援对象达90人,进一步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对市局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是尽快统一工作制服。司法行政工作包括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个方面,涉及执法事项较多,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工作人员着便装越来越不适应工作的开展,特别是相关执法工作的开展。建议尽快争取相关政策,统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着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待遇。由于县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在职在编人数远远多于其他同级工作部门(我局司法行政编制62个,在职47人;事业编制9个,在职6人。53名在职人员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仅8人),干部职工得到提拔重用机会相对大大减少,干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够到位,影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进一步提升干警经济待遇。整个政法系统除司法行政外,都有岗位(我县29名司法助理员补贴已于去年7月份发放到位,但是系统内其他人员享受不到任何岗位补贴。)、警衔等补贴,建议争取相关政策,落实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司法助理员、警衔等相关补贴,进一步调动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篇9: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大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查处,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正得以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而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整规工作的形势仍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都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有直接关系,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比较突出,需要着力加以解决。为此,近期总理对全国整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关键在建立健全法制,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结合长期从事基层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就整规工作中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对策作以初浅的分析,以期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能有所借鉴和帮助。
衔接的主要工作
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质量技监部门主要承担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棉花、计量执法和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执法打假工作。在这些执法打假工作中,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也就是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该案件实际主要由工商部门予以移交,但有时会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相竟合)及非法经营案件等。从近几年笔者所在质量技监部门的执法打假工作实践来看,符合上述移送标准,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基本没有,主要原因是案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和条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笔者近年来的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来看,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即何种行政执法案件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还不够完善和明确。
当前,涉及质监行政执法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及非法经营案件等。根据现行《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基本上还比较清楚,或者说质监部门对此还有所了解。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则极为复杂,目前质监部门对此的了解和掌握还远有差距。而长期以来由于打假的呼声持续高涨、打假的力度不断加强,涉及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诈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因易于辨别、判断且公愤极大而被违法犯罪分子所摒弃或转入更为隐蔽的状态,所以此类行为在当前质监行政执法实践中的查处比例渐趋下降。而由于国家“从源头抓质量”指导思想的确立和相应措施的实施,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的经营活动必须首先获得相关资质认可(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方能从事,所以对这些领域的质监行政执法重点就是审验生产、销售者的相关资质或其经营的产品的相关资质,即审验其是否获取了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证照,而并不需要对相关产品的内在质量情况作进一步的判定,实际上大多产品的内在质量并非存在问题,关键是未获得国家的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相关手续。正是上述原因的存在,质监行政执法所查处的无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案件在确定是否属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范围时就产生了标准和条件较为复杂而无法明确的问题。因为,与之相连的可能是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极为复杂,就目前质监部门的判断能力来讲对此还无法予以明确。所以,亟需对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予以完善和明确。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还不能适应及时准确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形势要求。
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是否给予某种行为以刑事处罚是极为严肃、极为专业的法律工作,需要包含法律素质在内的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而目前,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大多非法律专业出身,且素质参差不齐,加之长期从事质监某一类型的单一的执法工作致使知识面窄、思维模式定型,要求其及时准确地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显然是力不能及的。具体办案的执法人员如此,作为是否移送的审批人,有关负责人也存在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当然,由于缺乏对刑事司法工作的了解和相应的实践经历,具体办案的质监行政执法人员也无法全面、准确落实符合刑事司法要求的有关调查取证工作,从而可能使在真正面临移送案件时因能力问题而丧失追诉最佳时机的顾虑无法消除。所以,移送诸多环节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显然制约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而这当中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最为关键的制约因素。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还缺乏明确有效的的工作机制。
从先前的质监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实践看,大多情况下,质监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遇到极大阻力时应请求公安部门予以协助配合,或遇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时,双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而检察机关则往往是以查办贪污贿赂案为目标主动突击检察,指导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高移送案件的判断鉴别能力和水平的服务性工作则极为薄弱,甚至缺失。至于法院,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才可能与行政执法机关发生联系,平时基本上没有太多的业务往来。总之,可以说,目前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在有关业务工作的往来上是少量的、即时性的,相互间的工作联系机制是松散的、不稳定的、模糊的。就具体细节而言,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有涉嫌移送案件时,向刑事司法机关的哪一具体部门予以移送,移送案件最终审核结果又如何予以反馈等问题不一定行政执法机关就十分清楚明白,刑事司法机关也未必就此类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告之。所以,工作联系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制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
几点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刑事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在这方面,主要是加强《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使其强化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会发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和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执法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必然要求的认识。同时,也进一步明确移送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程序等涉及具体操作的有关知识,从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移送工作。
(二)刑事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关移送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在这方面,主要是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以及移送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等有关内容予以培训指导。因为,不论是从业务工作范围、业务知识和技能,还是从实践经验等诸多方面来讲,对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核、认定等工作,行政执法机关都远远无法与刑事司法机关相媲美。所以,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应尽快完善和明确。在这方面,主要是由有关机构作为牵头或负责单位,商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讨论、论证,制定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和形成长期、稳定、明确的衔接工作模式,克服先前即时、松散、模糊的衔接工作缺陷,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关键,也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所要解决问题中的当务之急。
总之,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司法,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促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调研和探讨理应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篇10: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 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从不同角度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扩大社会知名度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 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11: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二)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三)上级有关业务经费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不好
对于司法行政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上级党委政府是很重视的,因此,在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时,都对经费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出台了专门文件。如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经
费保障的具体要求。但从我县情况看,这些文件精神落实状况不好。有的是落实标准低,有的方面多年来就一直没有落实。究其原因,有地方财政困难、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级主管机关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只止步于文件发了,从未检查督促过文件的落实问题。这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重要原因。
三、解决当前经费保障问题的建议对策
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基层司法行政经费的保障就没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努力解决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条件,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为解决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问题,结合鱼台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能的经费需要
建议省、市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尽快落实财政部、司法部《意见》精神,尽快制定落实我省、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我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及施计划,切实满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经费需求,维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建立监督机制,认真做好保障标准的落实工作
要充分发挥上级机关、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政权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全面落实。这不仅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的物质基础能否夯实,更关系到国家社会的长远发展。
(三)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保障标准要适应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随着地区财政能力的提高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以此保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各项经费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中央政法专款要体现扶贫解困作用
对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县(市区),中央,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政法专款及省市配套资金的发放力度不断加大,但在发放办法上基本上是采取的平均主义,按照县市区人口多少来安排专款数量。这就造成了无经费困难的县市区也得到了扶持,而经费困难大的县市区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下一步在专款安排上要向困难县市区倾斜,以此解决困难县市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燃眉之急。
篇12:县乡依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县乡依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对**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推进依法行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是建设法制政府、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县、乡政府处于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第一线,承担着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繁重任务,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县、乡政府和县级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能力,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也影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加快推进县、乡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进程,我们对**县县、乡政府和县级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掌握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县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全面推进县乡依法行政工作谈一些思路和对策。
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
县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县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以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情况 次,研究重大事项 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按照“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规范管理、便民利民,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审批方式,建立了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公开公正的行政审批制度。以来,先后开展了2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项,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个。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简化了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前置审批。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
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以来,全县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5件,其中县政府出台22件,乡镇、部门出台13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4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核,凡有明确依据的,予以保留、规范和修改完善,无明确依据的,坚决明令废止,做到一项不漏,一件不错,确保文件执行效果。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执法依据明确、主体职权法定,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完善公开”的原则,依法核准、界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一是明确执法主体,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按照“统一清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行政部门“三定”工作方案,严格依法核实确定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执法单位,明确执法主体机关的名称、单位性质、实施主体的权力来源、执法类别、权限、范围、内容和职责,确定行政执法的主管、共管和配合机关及其法定职能,做到了执法类别、执法权限、执法责任明确。在清理执法主体、职权、依据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依据修订、修正或废止情况,适时将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整理汇编,调整执法权限,将法定执法项目一一列出,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做到权责一致,有效避免了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和空缺。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程序公开和听证制度,建立了操作简便、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环节,做到执法程序规范合法。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22件,督促整改和纠正13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得到加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不断提高。
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开展行政复议,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塑造了诚信政府形象。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及时予以撤销,坚决纠正到位,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个案反映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涉案机关提出建议,督促涉案机关完善管理,建章立制,加强执法工作,使个案的监督逐步向纵深的执法层次监督延伸和扩张,促进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近年来,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办理3件,申请人自行撤回2件;依法答辩了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维持5件,改判1件。
(六)法制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
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监察、物价、编办、司法、法制、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政府法制办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各乡镇、各行政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本乡镇、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为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县政府组建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法律顾问2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有效发挥了其在政府决策中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坚持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佩戴标志,着装整齐,做到文明执法,逐步建立了一支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行政执法队伍,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制干部形象。
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报告制度、备案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土地征用拍卖、违法建筑拆除等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报县政府,经会议研究讨论集体决定;对违法行为严重、情节复杂的较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案件的执法依据、违法事实、惩处标准等项进行评查;对执法违法案件和执法错案,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使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纲要》上来,为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纲要》的学习、培训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分批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主要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建设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台了《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监督规定》等,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真正做到了权限法定、内容明确、程序公开、行为规范、监督有力,使政府职能转变到了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县、乡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
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篇13: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调研组针对以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走访了市行政审批中心等8个行政部门,赴XX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调研,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14个政府部门及人大代表、律师、政法部门负责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并听取了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成效
20以来,市政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近年来,政府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在行政决策、行政听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首长问责制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约束了行政权的运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分别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定期清理、实施评估、异议处理等一系列办法,并全面清理了年7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社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分别实施了政府行为合法性专家论证制度、重大决策(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制度等。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二是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投入,改善民生;进一步转变经济管理方式,更加注重优化行政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认真总结推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管,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配套政策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进“扩权强县”改革,确定5个经济强镇实施强镇扩权试点,减少管理层级,下放管理权限,提高了行政效率。进一步探索农业、文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增强社会组织自治功能,着力建设“有限政府”、“服务政府”。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执法规范化。
政府更加注重发挥法制部门与行政执法队伍的作用,依法加强社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加大安全生产、消防隐患、酒后驾驶的纠查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关执法部门强化内部监督,环保等部门启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力求执法公正。法制部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作用,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执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于2015年组织编写了《XX市行政案例选编》,对50个典型行政违法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定期组织开展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和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推动了办案质量的提升。监察部门加强行政违法专项治理,预防与惩治执法腐朽,促进了依法行政。
另外,政府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推行“流动调解庭”、大接访制度等新举措,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等新机制,妥善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
有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有的急功近利、搞政绩、树形象思想依然存在,随意突破法定程序搞资产出让、上建设项目。有的出于个人执政思路和发展理念,未经法定程序随意修改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个别开发项目(包括公建项目)先上马后论证再办手续,边施工边改规划。有的盲目决策、违法决策,以个人意志取代集体决策,甚至以言代法、越权违法,对一些具体工作违法批示、肆意指示,造成办事程序违法、国有资产流失、群众利益受损、社会矛盾纠结而又长期得不到处理。据反映,我市有多个地块因未依法实施净地出让,土地征用出现矛盾纠纷,导致长期无法进场施工,土地出让款不能及时收缴。个别开发项目原集体土地未被征用有关部门却予以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的土地出让款收缴不到位,导致业主产权手续至今无法办理。有的县(市、区)政府对一些项目在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以政府专题会议形式作出集体决策,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审批。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有些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对依法行政表面上重视,行动上忽视,讲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以行政应诉情况为例:《XX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本年度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和重大影响的案件,必须由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但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年度首件行政诉讼案件应由行政机关首长出庭而未出庭的仍占1/4多,出庭应诉率为73.86%(其中50%为分管领导出庭),最低的县仅为33.3%。有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较多,但其行政首长几年来从未出庭应诉,甚至对行政诉讼情况不了解、不过问。有的部门将应诉工作全权委托职业律师,行政机关难以通过个案发现执法中的不足,更不利于队伍的法制教育。2015年,全市共有139件行政案件(占实体审理案件数的34.7%),行政机关未指派工作人员参加诉讼。部分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司法建议书重视不够,不善于自我纠错。据反映,2015年全市法院向行政机关送达司法建议书14件,仅1件得到反馈。
(二)行政执法不严、效能不高、质量不佳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篇14: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机关效能年”为契机,扎实,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5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制定了指导性的要点,明确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积累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延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信访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赵双利为组长的验收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验收实施意见》、《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召开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部署大会以及“四五”迎检协调会,确定县内分组检查验收方案并将在6月13日至24日全面进行检查,为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
)、立足发展,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
其他各项进展
一、安置帮教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
(一)、稳步推进“148”专线。推出“三好”、“三心”服务承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上半年,共接待咨询1142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847人次,电话咨询295人次。疏导上访近百人次。受理全程办事代理案件2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继续在《延庆报》开办《“148”说法》专栏,做好“148”简报的编撰,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扩大专线的社会影响。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代理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会议,制发《政府法制思路和要点》;牵头成立“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延庆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队伍建设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绩效考核细则》,量化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推动了整体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抓党风建设促进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开展。
五、其他方面
在信息、外宣、调研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开展。上半年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各科室、司法所撰写上报信息248篇,被县、市等信息刊物采用69篇。新闻发稿量总计为275篇,其中省市级14篇。在社会上有力的宣传了司法行政,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为全局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下半年部署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业务,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
一、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做好县内自查阶段的、整改。充分发挥监督、督促职能,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做好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加强载体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促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竞赛,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掀起普法高潮,确保“四五”普法验收取得好成绩。
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推广、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重点探索访前调节机制,谨慎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研究,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全面提升“148”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法制。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立足发展,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
其他各项进展
一、安置帮教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
(一)、稳步推进“148”专线。推出“三好”、“三心”服务承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上半年,共接待咨询1142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847人次,电话咨询295人次。疏导上访近百人次。受理全程办事代理案件2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继续在《延庆报》开办《“148”说法》专栏,做好“148”简报的编撰,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扩大专线的社会影响。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代理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会议,制发《20政府法制思路和要点》;牵头成立“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延庆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队伍建设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绩效考核细则》,量化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推动了整体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抓党风建设促进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开展。
五、其他方面
在信息、外宣、调研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开展。上半年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各科室、司法所撰写上报信息248篇,被县、市等信息刊物采用69篇。新闻发稿量总计为275篇,其中省市级14篇。在社会上有力的宣传了司法行政,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为全局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下半年部署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业务,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
一、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做好县内自查阶段的、整改。充分发挥监督、督促职能,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做好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加强载体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促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竞赛,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掀起普法高潮,确保“四五”普法验收取得好成绩。
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推广、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重点探索访前调节机制,谨慎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研究,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全面提升“148”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法制。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篇15:司法局长司法行政工作讲话
同志们: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开得很好、很有特色。刚才,维滨同志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很好的总结 分析和安排部署,文静同志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各位党组成员都讲了分管工作的意见。总起来讲,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 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先导,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重点,以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工作重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劳教场所安全稳定,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四五”普法顺利完成,依法治理整体推进;法律服务不断拓展,管理秩序不断规范;基层工作全面加强,民调安帮卓有成效;司法鉴定管理统一,法律援助深入人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迎冬旅、创国优”过程中,司法行政队伍经受了全面的锻炼和检阅。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今天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全市司法行政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 司法行政工作理念的创新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是什么?简言之,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就是我国最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人民至上、人民主权的思想。第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能超越。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四,社会主义法治的执法原则是什么,就是在执法面前做到人人平等。第五,社会主义法治的执法主题是什么,从实践来看,就是八个字,即“充分履职、服务大局”,司法行政机关就是要通过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致力于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这个主题。第六,社会主义法治的执法宗旨是什么,就是“执法为民、一心为民”,这也是我国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司法行政干警应当牢固地树立以下七个基本观念:一是要牢固树立自觉服从党委、政府领导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政治观;二是要牢固树立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观;三是要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群众观;四是要牢固树立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宗旨观;五是要牢固树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六是要牢固树立诚信守法,公平正义的道德观;七是要牢固树立自强不息,清政廉洁的律己观。
二、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xx年,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各项经济目标顺利完成,社会秩序保持稳定,民族之间团结和睦,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特别是成功地举办了四川省首届冬季旅游发展大会,实现了我市基础设施大改善、管理水平大改进、城市品位大提升、人民素质大提高、经济社会大发展的目标,这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条件。与此同时,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能力、工作效率、纪律作风和团结奋斗的精神都有了整体提升,为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仍然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是新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更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和社会结构调整的加强,经济活动面临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经济秩序的任务和难度将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中,司法行政工作的内涵将得到进一步丰富,司法行政工作的外延将得到进一步拓展,对司法行政工作将会提出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二是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WW工作压力更大。“十一五”期间,改革开放将进一步深化,许多重大改革举措将要破题,各种利益关系将作进一步调整,尤其在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开放、人员大流动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日趋增多,民间纠纷、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机率将会增大,这将诱发出大量的社会问题,也必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作为肩负维护社会稳定职责的司法行政机关将面临着更大压力和挑战。三是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更重。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和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和大量的经济关系都将通过法律手段来加以解决和调整。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任务将更加繁重。四是新形势下队伍建设任重道远。随着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法律的需求和依法治理更加企盼,对公正执法倍加关注,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工作将处于更广泛、更严格的监督之下。因此,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的需要,已成为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明确目标,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XXX中的职能作用
(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是实现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建设和谐XXX的基本保障。司法行政机关的全部工作都要以维护稳定为首任,要不断强化“第一责任”意识,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做到工作决策把稳定作为重要内容、工作部署把稳定作为重要方面、工作落实把稳定作为重要环节、工作考评把稳定作为重要尺度,为构建和谐XXX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增强做好WW工作的责任感。司法行政干警要深刻领会“构建和谐社会”与“稳定压倒一切”的辨证关系和深刻内涵,自觉以和谐指导WW工作,以和谐检验WW工作,实现由被动WW向主动WW转变,由消极应付向积极进取转变,由保稳定向创稳定的根本转变。要通过严格落实“主干线责任制、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牵头和配合责任制、重大工程WW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六种形式,构建齐抓共管的WW工作格局,为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方针,将WW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立足于预见在前、谋划在前、防范在前、解决在前,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抓萌芽”,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观念,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要在进一步调整、充实、巩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针对我市大企业较多的特点,积极抓好建立人民调解庭的试点工作。既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路子,也要积极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法律服务机构;针对婚姻、抚养、继承、赡养等民事纠纷,探索设计人民调解前置制度;针对部份轻微伤害案件,探索建立“刑转民”纠纷的解决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消除在萌芽阶段,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要着眼于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和工作职责规范化,不断延伸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安置帮教实效,努力实现释解人员“耕者有其田、工者有其职、商者有其业”的目标。要在各区县和企业中建立安置帮教基地,在经济条件较好的社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zd委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决定,在巩固、完善规范现有基层司法所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基层司法所的编制、机构、人员、场所、经费等问题,努力实现所所“有编制、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和乡乡(街道)建所目标。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了解民意的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利益性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预防集体上访和赴蓉进京事件的发生。要加大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努力向“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方向迈进。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劳教人员的监管力度,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建立健全防控与排查等工作机制,抓好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管控,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测管理,确保监管和生产“两个安全”;要健全落实对可能发生的监管安全、生产安全、卫生安全、自然灾害等危及场所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重特大事件报告 制度;做好在教人员传染性疾病的检测、预防工作,确保在教人员和劳教人民警察身体健康;积极推进劳教管理工作改革,进一步规范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模式,努力实现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按照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标准,全面推进劳教工作,争创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方向,着眼于新思路、新内容、新特色、新办法、新举措、新突破、新成效,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全方位为和谐XXX的构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努力把法律服务领域拓展到“六大板块”上来,即:服务到政权建设上来、服务到经济建设上来、服务到民主建设上来、服务到法制建设上来、服务到社会管理上来、服务到人民群众上来。在拓展的广度上,实现从以诉讼业务为主,向非诉讼和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主转变;由单一服务向全方位、多层次服务转变;从传统业务逐渐向房地产、金融、证券、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多个层面转变。在拓展的深度上,市司法局和各区县要积极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广泛参与政府决策,积极办理政府交办的重大案(事)件,协助政府依法稳妥处理涉及市场化资源配置、企业改制、农村征地、土地承包、城镇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纠纷,依法稳妥处理“三农”案件,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要筹建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积极协助政府依法稳妥处理外来投资商的维权问题(目前,我市已有外来投资企业340家,其中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98家)。积极参与企业重大活动,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理财、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要为国有大型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要围绕规范执法工作主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把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继续开展行风评议,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真正做到:“职能服务人性化、原则服务具体化、一般服务超前化、重点服务过程化、部署服务务实化、思想服务行动化”。三要围绕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援助力度。法律援助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要求,把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建立法律援助财政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好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场所、经费等五到位问题,要坚持法律援助的无偿性,努力扩大法援对象覆盖面,最大程度地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法援工作程序。加强案件质量的检查监督,实行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真正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
(三)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0xx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履行法制宣传职能,以其润物无声的巨大力量,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营造学法、用法和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一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五五”普法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经验交流会”精神,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切实做好“五五”普法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公务员 法》、《公证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对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继续宣传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培育公民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意识,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加强涉及公民基本权利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宣传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深入宣传依法行zd律法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二要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推进和深化依法治理工作。要深化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围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社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基层工作法制化。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开展“民主法制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务必使司法行政队伍始终保持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一)坚持以公正执法为重点,着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把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引向深入,抓出新的成效。要作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有步骤有计划 地深入推进。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推进公正执法的工作全局中来谋划,与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体制改革、zd队伍建设、zd工作信息化建设及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结合起来,协调推进。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抓好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把好素质关;二是抓好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把好监督关;三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建设,把好质量关;四是抓好责任制度建设,把好落实关。
(二)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按照培训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进人社会化、职位职级统一化、使用不拘一格化的要求,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要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要针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春节前后发生的有关问题,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一次以“确保政治合格”为主题的大教育大讨论活动。通过大教育大讨论达到“四个增强”的目标,即: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政治鉴别力,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政治立场坚定;增强政治纪律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工作纪律性,服从指挥,服从命令,令行禁止。二要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举旗子、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关键是抓班子。要紧紧抓住领导班子这个核心,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今年,领导班子建设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开展调研制度。二是严格把住领导干部任职条件与要求。把好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审批关。三是强化对领导班子的动态管理。要对领导班子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督促整改。对软懒散、群众和干警反映较大或抓队伍管理不严,屡屡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的领导班子,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三要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和“两个条例”,坚持从严治局、从严治所、从严治警,严禁司法行政干警投资入股办矿和在外兼职从事经营性活动,凡有投资入股办矿和在外有偿兼职的干警,务必彻底退出,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要坚决查决干警陷入非法利益格局,为不法利益提供保护的行为。四是要着力抓好培训与管理。要重视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断完善培训工作机制,落实培训保障,确保培训质量。
(三)坚持以昂扬的斗志,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宽,不少业务工作十分繁杂,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安排部署今年的任务,既要做到目标明确,又要确保措施得力;既要注重过程控制,更要注重实际效果。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克服困难。要建立健全抓工作落实的检查考评机制,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方面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志们,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政府重要的法制职能部门,又是zd机关的重要组成部份。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火墙;既是用法律手段保障改革发展成果的前沿阵地,又是促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依法治理的一线力量。对此,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领导同志务必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切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建设和谐XXX做出新的贡献。
篇16:司法局长司法行政工作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主要成效
20xx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以创建平安阳江为载体,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不断提升。
1.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组织1294个,其中村(居)调解组织818个,镇(街道)调解组织4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29个,调解人员3536人,范修芬等14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阳春市春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壮大和强化。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取得突破。20xx年,市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63宗,成功调解55宗,调解成功率87.3%,患方诉求金额1926.8万元,协调赔偿患方金额254.2万元,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以及广大群众的认可。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直接或间接受理的纠纷案件15544件,涉及当事人50630人,调解成功15341件,成功率98.7%,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增强。
2.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加强。以最大限度降低重新犯罪率为目标,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有效稳控。区分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指导村居(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专人制定“一人一策”的安帮措施。加强与综治、公安、劳动、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基本生活问题,提高就业和创业率。全市实现了社区矫正定位监控系统全覆盖,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加大回归帮扶力度,组织开展服刑人员教育帮扶活动,提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保任务,全市没有出现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发生刑事案件、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20xx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807人,帮教刑释解教人员799人,帮教率99%,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截止20xx年12月,我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964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860人,假释32人,暂予监外执行70人。
3.精心部署开展全国“两会”安保工作。成立了市局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措施和要求。同时,还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将“两会”维稳工作分解、细化,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实行每日一报、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片包干”制、“两会”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建立起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与特殊人群管控、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信访排查化解和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工作等紧密配合、互相衔接的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面维稳工作的综合能力。
(二)以法律服务为平台,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深入落实“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书记项目,加强律师基层党组织建设,力争实现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的全覆盖。努力提高我市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积极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渐推进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现场解答村民的各种法律咨询。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处置重大事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开展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通过挂钩企业和在企业设立法律顾问等方式,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熟悉法律的专门人才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职能作用。成立了阳江市首个消费维权志愿者“3.15”律师团,于3月15日及5月15日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着力规范发展法律服务市场,深入开展律师公证行业诚信体系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律师、公证的社会公信力。20xx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682件,其中刑事案件291件,民事案件1136件,行政案件3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22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2家,参与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4859人次。公证总量稳中有升,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规范全市公证项目收费标准,着力提高公证质量。20xx年,全市各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177件,其中国内公证3414件,涉外及港澳台公证1763件。
(三)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全社会法治氛围有效形成。
圆满完成“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于7月中旬至8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进行了考核。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组对我市“六五”普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市“六五”普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称赞我市普法亮点突出,因地制宜开展法制宣传突出了本地特色。紧紧围绕“法律六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共举办了5个专题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全市近5万名科级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四统一”集中培训和学法考试。突出“平安校园”主题,创新形式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规送到学校。江城区编印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测试题》,分别对阳江二中和白沙中学全体学生进行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测试。全市通过开设法律辅导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共组织23.4万企业员工、私营(民营)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进行学法考试。广东万事达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为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为村(社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成立“普法宣传文艺队”,在全市开展普法晚会34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阳春市春城街道石湖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阳东县雅韶镇平岚村等9个村委会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江城区城东街道金湾社区等3个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社区。结合节假日、纪念日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有利时机,在全市掀起宣传各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的热潮。
(四)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更加到位。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重点加大了异地务工人员的维权力度,努力扩大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的网点建设。深入农村、社区、工厂、企业等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将残疾人、异地务工人员、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的农民等纳入重点援助对象,做到应援尽援,畅通渠道、简化程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居民实行减免收费和上门服务等便利措施。重点办理了“阳江市某商贸有限公司203名员工追讨欠薪案”、“阳江市某有限公司262名员工追讨欠薪案”等一批群体性案件,为受援人成功讨回了欠薪,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江城区、阳东县、阳西县把法律援助业务用房设在临街一楼,方便了群众办事。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法律援助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进一步明确,统一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市财政追加17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政府对社会组织购买法律援助。20xx年,阳春市法律援助处主任甘扬辉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光全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阳东县法律援助处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3宗,其中刑事案件331宗,民事案件116宗,非诉讼案件26宗,受援人1363多人。
(五)以工作抓落实、见成效为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切实提高。
1.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效能全面提升。围绕效能提升年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当前我局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局营造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制定《阳江市司法局行政问责制实施细则》,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在减少办事项目、优化办事流程、办好服务大厅、构建长效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健全完善了局政务公开,机关考勤、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制定实施了《阳江市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定期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通过采取进一步精简会议、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狠抓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多项措施,把八项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2.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一是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党组学习中心组为龙头,通过集中学习、举办和组织干部参加专题讲座和各类培训班、抓好网络在线学习、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全局形成以学习提升理论素质,促进工作科学开展的良好局面。20xx年举办学习效能提升研讨班3期,组织大讨论3场,召开各种层次座谈会10次,全局党员干部共撰写心得体会50多篇。二是开展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在局机关及直属参公单位中竞争性选拔4名科级干部,最终选拔出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1名参加竞争者确定为副主任科员人选。通过竞争上岗,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在竞争中找差距、受教育,有提高。
3.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制定下发《局领导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围绕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行政审批、组织人事、物资采购、行业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清理,并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开展了行政监察。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事件。
司法行政其他工作也取得新成效,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司法鉴定新领域不断扩展,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33件。圆满完成20xx年司考任务,全年有258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此外,依法行政、计财装备、信访维稳、保密工作、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司法行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律服务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执法执业公信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理念偏失,缺乏诚信,未能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指导制度有待完善。三是队伍建设与“五个过硬”要求还有差距,思想政治建设、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工作作风等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任务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以创建平安阳江、法治阳江为目标,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市实施三大战略、实现幸福追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创新能力。20xx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省、市的改革任务安排,抓好贯彻落实、保证同步推进。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重点要落实好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律师重要作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等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当前,公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与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在地区、城乡、人群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尚未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紧缺;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对于这些问题,亟需司法行政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方式,增加有效供给,通过构建普惠均等、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以解决。
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部署的重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要实施者、推动者,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群众路线,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全力推进。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和《20xx年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计划》,以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服务体制,加大服务投入,完善配套措施,重点推进法制宣传育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帮矫“两类人群”安民五项服务工程,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要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推进法律普及、法律服务进村(居)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物业管理、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领域发挥好人民调解作用;要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要加强对“两类人群”教育帮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托县(区)、镇(街)和村(居)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三个层级的实体法律服务平台(中心或大厅、站、点);努力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之中。
(三)不断完善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执业公信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服务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摆到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法律工作者队伍。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做到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执业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健全执业监管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执业准入、日常监督指导、诚信执业评价、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和违法违纪通报等制度。各地各单位要以法律服务诚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做好法律服务诚信平台研发工作,逐步建立融合法律服务执业信用的信息采集、整合、共享、披露和应用的诚信平台。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作用。要认真总结律师进村居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探索创新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服务群众的有效方式。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国情教育,坚持执业为民,服务群众,积极参与“进村居”等便民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深度应 用能力。按照《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 20xx-20xx年)》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有关规划,将推进广东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基础建设,完成政法三、四级网络和相关配套建设,基本建成贯穿省、市、县、镇的全省司法行政信息高速公路。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省厅、市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实现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反馈办事结果、进度全程查询和监督。开展全省律师管理系统、律师诚信系统、全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全省公证行业信息平台、全国法律援助管理平台、全省司法鉴定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的需求研究、开发建设、升级改造、部署推广、培训使用等,促进各业务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对司法行政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认识水平,配合省厅部署推广和普及使用各项信息化应用,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单位信息化和广东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建设任务书》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以信息化助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活动。要充分利用目前全市上下正在组织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精神作为切入点,贯彻整风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公证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职能,落实好执法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领域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夯实群众基础。
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建司法行政优秀团队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过硬上,要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教育引导队伍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业务过硬上,要围绕提高“五种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抓好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信息科技化应用学习培训。在责任过硬上,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配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同志担任领导干部。在纪律过硬上,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讲党性、懂规矩、守纪律;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执业监督,促进政风行风不断好转。在作风过硬上,要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好“四风”问题,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树立司法行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2.深入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要在总结三年来整顿机关作风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大力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我们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以中央“八项规定”和“正四风”为总要求,以“优质服务,高效办事”为主题,力争要在打造勤奋敬业的干部队伍、打造亲商安商的发展环境、打造机关服务品牌等三个方面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盘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要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服务效率提升年日常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要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服务效率提升年的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将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结果的主要依据。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合力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3.强化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党组、党支部责任主体和纪检监察监督主体的责任,以加强监督、风险防控、制度预防为重点,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围绕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全覆盖,结合权力运行实际制定风险预警和风险管控机制。要围绕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扎实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继续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入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总结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深入开展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从政氛围。要围绕构建“不敢腐”的监督和惩戒机制,以责任追究为重点,逐级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细化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各单位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团结奋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幸福追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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