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汇报,本文共1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汇报
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汇报
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治理“餐桌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我局根据省、xx市工商局和xx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部署,结合自身特点,于3月15日启动流动检测车,并相继成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中心”、“市场商品质量安全检测点”,配备“流动检测箱”,强化食品安全检测,初步形成了以检测中心为龙头、市场检测点和流动检测箱为基础、市场巡查检测车为纽带的“四位一体”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快速、有力地查处食品违法案件,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止205月15日,共检测全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43个次,抽检各类上市农副产品 2947批次,总合格率为97.6%,共处理不合格商品78个批次,计643.52公斤。具体做法如下:一、领导重视,夯实基础。
一是党委重视。分局领导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充分认识到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是新形势下工商工作职能转换、职能创新,促进市场监管到位的重要举措,推行商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是工商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为此专门制定下发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想方设法解决资金、人员等具体问题;并组织人员到萧山等地学习取经,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同时确定商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抓,业务科室具体抓,辖区工商所相互配合,以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合力。
二是政府支持。分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市委、市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设想,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拨60万元资金,添置商品质量检测车和相关设施,并把商品质量流动检测工作列为“年xx市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3月15日以xx市政府的名义在文化广场举行了检测车启动仪式,xxx副市长主持仪式,xxx副书记在启动仪式上讲了话,并对检测工作提出了要求,xx市长宣布检测车正式启动。由于市委、市府的大力支持,使得我局流动检测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是夯实基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工作,对我局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从完善制度、建立机构、开展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做起,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1)完善制度、建立机构。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工作的通知”,对全面开展快速定性检测工作作出了统一部署;成立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中心”;明确了检测中心、检测车、检测点职责,制订检测车、检测点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2)抓好动员、明确职责。3月中旬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各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各工商所分管所长会议,组织学习了《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规则》及有关文件,通报了有关情况并进行了动员;请有关技术人员跟大家讲解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大家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还与各市场主办者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和“市场管理责任条款”,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并将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印制成宣传资料,散发给各市场的经营户。(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了提高各“检测点”检测员的业务素质,3-4月,我局先后举办了三期检测员培训班,对各“检测点”的检测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检测点”的检测质量,真正使群众吃上“放心菜”。由于基础工作抓得实,流动检测开展的比较顺利,经营者普遍主动配合,很少发生矛盾。
二、建全体系,加大投入。
构建食品检测体系是新形势下工商工作职能转换、职能创新,促进市场监管到位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局按照省杭州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大胆实践,着力构建“四位一体”检测体系:
一是成立检测中心。为统一协调全局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
工作,我局成立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中心”,明确了人员、职责,制定了相关制度,发挥检测中心的统一协调作用,抓好检测车、检测箱、检测点的规范运作。
二是启动检测车。分局于3月15日启动检测车,并以检测车为突破口,强化食品市场监管,建全检测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完善检测设施,着力解决经费、人员、设备等困难。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有序运作,检测车配备1名工商干部、1名检测员、1名驾驶员共3名人员;为提高检测质量,加大投入,检测车在配备相关仪器、设备的同时,专门配备了1台手提电脑,实现办公自动化;为规范运作,先后制订了检测车管理制度、检测人员职责、检测结果公示等6项制度和规定,明确了工作规程和人员职责,同时规范和完善了各类登记台帐。
三是配备检测箱。针对目前是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相对较差的实际,我局在流动检测车加强对农村各农贸市场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的同时,将于近期为xx、xx工商所配备检测箱,进一步强化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并在此基础上,逐步为各工商所配备检测箱,切实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的检测,通过检测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四是强化检测点建设。我局按照省工商局“建立‘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培养一支快速检测队伍”的'要求,很抓集贸市场的 “检测点”建设。目前已在全市规模较大的7个集贸市场建立了“检测点”,通过宣传、走访等工作,各“检测点”均投入近万元的资金,新购置了检测设备。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各“检测点”的检测员,制定了《检测点责任目标》和《检测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检测点列入考核,客观评价各检测点的工作,充分调动检测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各检测点的作用;同时加强督查,督促市场主办者每日对蔬菜重点品种进行随机抽检12批次以上,并落实场内公示、质量追溯、清退销毁等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蔬菜上市销售,保障蔬菜市场供给和人民食用安全。
三、结合实际,强化检测。
分局结合实际,把“检测车”作为工商部门推进食品监管的纽带,将定期检测、专项检测、快速检测、源头检测有机结合起来,规范流程、强化检测,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定期检测。即常规性检测,由中心每月安排检测计划,经分管局长签发,利用局域网发到各工商所,检测车到市场后,由所在地工商所派2名工商干部协助,共同抽检商品,对定性超标的食品,由工商所责令当事人自动撤柜和销毁;需作定量检测的,由工商所负责送检测部门作定量检测,一旦定量检测指标不合格,由工商所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专项检测。对检测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测和整治,如检测车对农村市场进行检测时,发现销售的腐竹、黄花菜存在较多问题,分局专门对全市各市场的腐竹、黄花菜进行专项检测和整治。通过检测车对在市场检测到的“问题食品”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至今已开展腐竹、黄花菜、醋大蒜、银耳等食品专项整治5起。
三是快速检测。由于工商等职能部门的严厉打击,制假分子的反检查能力提高,制假活动更具隐蔽性、智能化。工商所对日常巡查发现的生产“问题食品”的窝点,往往无法用肉眼判断问题食品,当事人也不会主动承认违法事实。按照此情况,不采取强制性措施,工商监管缺位;如果采取了扣留封存等强制性措施,一旦定量检测符合标准,既损害了当事人利益,又影响了工商形象。现在只要发现可疑即可由检测车进行现场检测,使当事人无法抵赖,案件得以快速查处,工商执法如虎添翼。
四是源头检测。利用检测结果捣窝点,这是检测车的一大优势。如一次在检查中发现xx批发市场某经营户销售的榨菜含有甲醛,数量有10000多斤,所在地工商所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xx工商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加工“问题笋干”,局检测中心获悉后,即前往检测,经检测发现该经营户加工的10000多斤笋干“二氧化硫”严重超标,xx工商所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通过检测车检测到的问题食品,堵源头,捣窝点,已累计捣毁制假窝点3个。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在强化检测的同时,我局充分利用工商掌握的检测资源,实行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和能力。主要宣传方式有:
――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针对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的实际,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将目前被称为食品安全“四大杀手”的吊白块、亚硝酸盐、双氧水和硫磺(漂白剂)的危害、可能添加的主要商品种类和识别问题食品的方法,印制成宣传资料5000余份,散发给各市场的经营户和广大群众。
――进农村进行巡回宣传。检测车集中携带专门制作的含有食品安全知识、提示,识别问题食品的方法等内容的6块宣传板报,在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进行巡回展览,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定期通报检测信息。每次检测都编写《检测简报》,每月编《检测分析》,分送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还通过《今日建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每次检测进行公示。每次检测结束后,都将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场主办单位,并在市场进行公示,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市场食品安全状况,并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提供参考。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商品流动检测工作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的支持,形成较好的舆论氛围。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好检测车的作用,扩大检测范围,把商品检测逐步向商场、超市、学校等地延伸。真正把检测车运行成为:消费知识的“宣传车”、工商精神的“形象车”、监管执法的“工具车”。
篇2: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xx年节日期间,未接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节日期间,该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加大对承办喜宴、婚宴等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亚硝酸盐的使用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以及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工业用盐、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通过广播、网络、报刊和宣传材料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
该区食品安全部门重视应急值守,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篇3: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根据《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食药安办[20xx]1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我局对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维护全县“国庆”节日期间价格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从 9月中旬开始,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节前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副食品等方面开展。一是重点规范商品价格,落实明码标价。二是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三是严查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合谋涨价及各类价格欺诈,严惩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四是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重点监测粮油和肉禽蛋菜及食品制成品价格。五是向商业批发和零售等商家发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帮助企业完善节日促销用语,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县节日期间货源充足,大部分商品价格稳定,价格与平时基本一致。
同时,在节日期间我们也组织人员对市场上的价格进行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了对供求和价格的监测、分析。重点监测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及其食品制成品价格变动情况。同时,保证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随时接听群众的投诉举报,努力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详和的国庆节。
篇4: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XXXX质量技术监督局:
XX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酱腌菜加工的企业,公司在XXXX年XX月XX日参加了由XX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召开了“XXXX年XXX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会”,根据会议精神和《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公司质量安全主题责任进行了自查,其自查结果如下: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公司在进货查验上严格按照进货查验制度进行,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检验制度标准。但是在供应商的管理和要求方面没有专门的制度对其约束,逐步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制定生产作业指导书规范生产过程操作,对设施设备以及工用具都加强食品级安全控制,过程中都用相应的记录,并对过程进行
三、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控制,对出厂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要求进行保存,并对每批出厂的产品按照规定进行留样保存。对每批出厂产品都建立了完整的`销售台帐,以便后期的跟踪调查。
四、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我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置严格按照公司。
五、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信息的收集和建立方面不够完全,有待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信息的收集和建立。
特此报告
XXX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篇5: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精勤履职,务实创新,积极探索完善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1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目标,科学安排布全局。
食安工作是系统工程,涉及部门众多,必须统筹安排,才能有力推进。为此,3月28日召开了全县201x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xx县201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办法》、《xx县201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xx县201x年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工作方案》、《xx县201x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等文件,对全县201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县政府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分解目标。对201x年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树立榜样、激励后进。
(二)广泛宣教,全面动员营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监管难度大,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一是有序推进教育培训。按照年初计划要求,对乡镇、办事处的食安站站长和专干、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农村厨师进行了培训。通过这些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规范了执法程序,增强了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二是大力实施有奖举报。积极贯彻执行《xx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受理消费者咨询60余起,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0余起。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以重大主题活动为契机,着力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农产品质量安全行”、“5·12”应急知识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出动宣传人员3000人次,车辆900余车次,悬挂横幅1200余条,设置宣传拱门17个,摆放食品安全宣传展板240块,发放各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75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700余人次。
从11月初至年底在xx新闻综合栏目推出“舌尖上的守护”系列专题片,宣传展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在xx手机报开辟了食品安全小知识专栏,发送食品安全手机短信80万余条,编印发放10万份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强力推进“六进”“五创”活动,为市民提供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健康科学的饮食观念。积极向株洲日报、xx新闻网、市食安办投稿近30篇,大力宣传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感,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工作,齐抓共管保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是基础。
一是有效推进日常监管。各乡镇监管站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坚持日常巡查,摸底排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并安排专人全程监控;农业部门狠抓源头管理,规范生产基地管理,强化“三品一标”认证,举办“三品一标”认证技术培训班一期,培育了蔬菜基地2个,面积400亩,强化蔬菜农残检测,今年已抽检农产品样15080个,其中合格样15039个,检测合格率达99.7%,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的农产品达30多个批次800多公斤;畜牧部门采取局长为首的领导小组下的责任包干制,与全县规模生猪养殖户、兽药经营店、饲料经营店签订《不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承诺书》,大力开展全县养殖户逐户排查,对出栏生猪严格按照实地临栏2%的比例,对临宰生猪按5%比例进行抽检,抽检猪尿样8673个,排查生猪40万余头,检测结果全部呈阴性;质监部门加强巡查、回访,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从严进行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累计巡查92次,抽检生产加工环节的相关食品批次135批次,完成委托检验62批次,检验合格率为95%;工商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开展针对性清查,出动执法人员 67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17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82起,其中立案17起,办结2起,抽检流通领域食品2896个,合格样2888个,合格率为99.7%;食药监部门认真落实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对城区200余家餐饮店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进行综合评判,确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进入“红黑榜”公示,积极组织实施创建国家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示范店15家,示范街2条,示范乡镇2个;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的非法行为,积极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粮食部门进一步加大粮油购销环节监管力度,检查粮油收购主体48个,共出动检查人员94人次,出动车辆21车次,申报了放心粮油示范点2家,正式授牌的企业3家。
二是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根据摸排线索和群众举报,各部门在食安办组织下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查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提供的违规购买AB粉人员名单,对犯罪嫌疑人刘昌军的'豆芽生产小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有毒有害物质AB粉数包,刑事拘留2人;2月26日,开展“毒豆芽”专项整治行动,收缴再生塑料桶106个,依法立案2起,其中犯罪嫌疑人刘昌军已于今年7月10日被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城区儿童类鱼肝油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责令存在的台账记录不规范、未索票索证等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大力开展农资打假,先后出动农业执法人员850人次,整顿市场18个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5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120次,共抽检种子样品4个,农药样品7个,肥料样品5个,受理举报投诉4件,立案查处案件4起,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元;对全县60个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0个兽药经销店、11个定点屠宰场、359个规模化养殖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查出存在问题296个,查处人药兽用案件1起,摸排饲料经营违法线索5条,已立案查处2起;组织开展了7次农贸市场整治集中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人,检查集贸市场63个次、超市32个次、捣毁沥青褪毛工具6件,收缴注水牛肉、白板肉、沥青脱毛禽肉73公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集中开展了“桶装饮用水”、“过期食品”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全程参与监督,共检查了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6家,中小学校、幼儿园6所,营养餐供应企业1家,乡镇副食店4家,餐饮店2家,责令1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停产整改,收缴过期包装食品四十余包,现场监督销毁发霉墨鱼10余斤;
三是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清查食用油经营户176户次,查获经营不合格食用油案件2起;开展夜宵摊专项整治,分三个组对城区100多家夜宵摊点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夜宵摊点进行整顿;7月28日至8月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38人,检查冷冻食品经营户49户,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7户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打造规范了一批冷冻食品经营户样板;从10月23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兵分多路地毯式对全县集镇、乡村食品经营户、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共检查食品经营户2667户次,查获收缴问题食品1751公斤,查处无证经营70户,取缔2户,立案调查和查处违法行为49起。这些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营造了诚信经营环境。
(四)勇于探索,务实创新显特色。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创新思路和方法,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一是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推行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专柜)”提示牌,首次共责令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悬挂提示牌73块。二是加强了对规模养殖场的质量安全监管及兽药饲料管理使用规范。向所有规模养殖户发放了《质量安全监管记录》,并与之签订了不使用“瘦肉精”违禁物品承诺书,安排专人每月就兽药饲料采购使用、投入品存放、废品处理等情况监检一次,及时作好检查记录,处置存在问题,加大了监检频率,实现了全覆盖监管。三是强力推进建设有机蔬菜示范园建设。科学规划农业产业结构,有效整合项目资源和农业科技力量,扶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设施农业,大力扶持有机果蔬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月26日,湘冠有机蔬菜示范园正式开工建设,标志着xx县在现代农业建设上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四是推行校园商店连锁经营。按照xx县实际情况,采用投标的形式引进了两个符合条件的公司在中小学校推广“校园连锁店”。连锁店实行“六统一”管理原则,即统一店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培训上岗、统一管理。通过连锁经营,校园商店从店容店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规范化管理等各方面都获得极大改善,有效地规避和转移了安全风险。
篇6: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人大、政协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继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两节”、“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方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对食品市场进行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整顿规范一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严惩重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全力保障“两节”、“会议”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坚决防止突发性、季节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一)乡镇(街道)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二)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三)食品安全举报线索查处率达到100%,经核查属实奖励率达到100%。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隐患建档率达到100%。
(五)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六)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住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以及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检的力度和频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指导和规范,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一) 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居民区、节日食品及地方特产食品集中区域、食品生产集散地、旅游景区周边、学校及周边以及企业外租库房、车间、仓库和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重点区域。
重点对象: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商店、小超市、食品摊贩、小餐饮店、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药店(经营婴幼儿乳粉、保健食品)、食品展销会、庙会等为重点对象。
重点品种:以“两节”热销食品、农产品、水产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蔬菜水果、豆芽菜、熟食、面食、糕点、调味品、蜂产品、豆制品、速冻米面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及其他高风险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主要任务
1.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猪牛羊鸡养殖场、饲料及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牲畜贩运经纪人以及水产品养殖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监督其严格落实投入品使用过程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等违法行为。对非法购进和销售的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含有国家禁用化学物质的、农兽药残留超标的或者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等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全面清缴并销毁禁用药物和不合格产品。(责任部门:农牧局,配合部门:公安局)
2.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通报点评活动”,特别是地方特产食品集中生产区域,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实施全过程管控,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对制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以及无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牵头部门:质监局,责任部门:工商局、农牧局、公安局)
3.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加大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工商局,责任部门:质监局、农牧局、旅游商务局、公安局)
4.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对宾馆、饭店、旅游团队接待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小餐饮、小饭桌、农家院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饭店、大型餐饮单位以及农村自办宴席等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要明确专人,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重点排查厨房、操作间、储藏间等重点场所管理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冷荤菜、生食水产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是否符合要求。对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地沟油、瘦肉精、工业用盐或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不合格食用油、不符合安全标准餐饮具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惩处。扩大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要及时依法处理。结合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突出批发市场、药店等场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物、伪造、冒用标签标识等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以及非法宣传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食药监局,责任部门: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旅游商务局、公安局)
5.畜禽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周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违法行为,规范并落实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旅游商务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6餐饮具集中消毒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过程实施全程监控,监督其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和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抽检。严厉查处和打击无证无照、使用不合格消毒用品、简化消毒过程以及不消毒和卫生不达标、出厂不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公安局)
7.餐厨废弃物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整治。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处理行为。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实名制备案公示管理。(责任部门:城管局,配合部门:食药监局、公安局)
8.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查处食品安全移送案件线索,依法严惩重处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公安局,责任部门: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旅游商务局、城管局、卫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等失职渎职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注重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保障“两节”、“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规,解读政策,普及知识,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增强广大群众风险防范能力和社会监督能力。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加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积极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妥善处理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引导企业自律。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完备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加强专业教育与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食品安全各督导检查组要加强对分包乡镇的督导检查,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实行挂账督办,持续跟踪问效,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的乡镇和部门,要严格倒查、刚性问责。
(五)严厉打击犯罪。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依法惩处,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处罚,坚决杜绝罚过放行、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形成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当前,正处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特殊时期,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识大体、顾大局,增强政治敏感性和组织纪律性,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和目标要求,加强协调调度,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与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食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统筹安排,协调联动,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畅通信息,加强值守。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通畅,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按有关程序及时报告。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春节”假日期间实行日零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门领导、部门和信息报送人员,日报告于每天下午16时前将当日情况、周报告于每周四16时前将本周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政府食安办,做到重大信息不漏报,动态信息及时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请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于4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特点分析、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数据连同附表一并报送县政府食安办。
篇7: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分工情况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篇8: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6月22日,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合肥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汇报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合肥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自以来,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庐州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食品安全专题调研、食品安全专题询问等活动,听取审议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争创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整体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有区域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全市780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篇9: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导致一些人对国内的食品安全环境深感忧虑。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能否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呢?
今年4月到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和四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省区市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其他各省区市进行自查。
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组总体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检查也发现,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向会议作报告,他指出,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矛盾的高发期。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生产掺假造假、食品运输不规范、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全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乱等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很大。
目前,全国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有许可证的企业共1185万家,另外还存在众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这“三小”一直以来都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地,也是监管难点。在今年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向检查组介绍了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曾遇到过的难题。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市场监管所所长李果说:“比如,过去基层所取缔一个无证无照的早点铺时,群众可能不理解——你取缔这个早点铺以后,我吃早点不方便了,会替一些早点铺、小商小贩说话,因为人大部分还是同情弱者的。”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省区市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尤其是在加快制定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过程中,要注重便利就业和守法经营两方面的关系,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的种类和罚款额度,做到违法必究、过罚相当。
新的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最低罚款金额从之前的两千元提高到五万元。对于这样的规定,李果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
李果认为,食品安全法的五万元罚款,本意是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但从基层的执法实践来看,对一些小型服务业,特别是一些小卖部,五万元有可能就是他的全部资本,对他来讲是天文数字。出现问题后,如果不罚他,基层执法人员有可能构成渎职犯罪;要罚他,又面临难以结案的问题,还面临着社会矛盾——你罚他五万,他肯定要到你所里来找你打架。
针对新食品安全法对轻微违法的罚款额度偏高、执行存在困难这种各地普遍反映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此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同时,也建议国务院针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时予以考虑。
如今,食品安全的监管难还不仅仅体现在路边的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这两年,快捷的网络订餐等新兴食品业态的兴起,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这种便利的背后也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这次的执法检查报告中也涉及到这一问题。那么,网络订餐平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暴露出哪些监管漏洞?对今后加强这一领域的监管又有何启示?
通过部分知名网络送餐平台,一些黑餐馆制作出来的毫无卫生保障的饭菜堂而皇之地摆上了市民的餐桌,这样的'案例已经被媒体曝光过多起。北京市海淀区城管部门曾根据市民举报,联合相关部门对一家无照黑餐馆进行查处,餐馆内的卫生条件令执法队员也感到触目惊心。“这是餐盘,这是臭袜子,全在一块儿,还有衣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食药监管部门。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否则,平台就将面临处罚。但是检查组检查发现,目前仍然存在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力、无证照商家入网经营、卫生环境难保证、送餐过程随意等监管空白。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多头管理、分段管理被认为是原因之一。天津市副市长孙文魁曾以“煎饼果子”为例,痛斥此前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多头管理的弊端。
孙文魁说:“一套煎饼果子出了问题,调查起来很麻烦。如果是原料出了问题,要农委去查;如果是在加工环节,在炉子上面一倒、一加工,这是质量监督部门的事;拿起来往客户手里一递,这算流通环节;往嘴里一吃,是卫生问题。煎饼果子吃到嘴里以后,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它是分段管理,调查起来很难。”
新的食品安全法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20以来,也有部分市县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合并为“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张德江在报告时表示,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但上一级仍是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存在不协调等情况。同时,监管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
张德江说:“检查中有关方面反映,这一方面有利于精简机构,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但是另一方面,些地方弱化了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既有生产加工环节,也有流通运输环节,然而,要说到把控食品安全的源头,那还应该追溯到种植养殖环节。在我国不少地区农业整体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不高,生产经营形式分散,农产品质量监管仍然难度比较大。
报告中还指出,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兽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水土污染等因素,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张德江说:“从监测情况看,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时有发生,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违法用药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影响到餐桌上的安全。”
从当前暴露的食品安全事件看,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等源头污染问题仍时有发生。张德江说:“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种植、养殖环节的源头管理和治理。”
检查组还建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食品安全法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标准等,特别是就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衔接与互补问题,尽快形成科学完备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配套法规要落实法律规定,依法利用好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加大对一些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违法自然人的处罚力度。
篇10: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6 月 21 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畅所欲言,对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依法履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与批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方案的总体安排,在 4 月 29 日召开的“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分成 5 个执法检查小组对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 13 个县(市、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并委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对本辖区内“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在沿用以往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座谈调研、实地查看等检查方式的同时,首次采用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监督方式,对食品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执法检查的预期目的。
从检查情况来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较好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但同时也发现,一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一定缺位现象以及食品安全执法不够严格、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
在分组审议会议上,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抱着对人民群众的安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发言时毫不客气。委员杨煊指出,成绩固然可喜,但目前发现的问题也是触目惊心。一些人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却不负责任,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甚至腐朽问题,个别人在利益的驱使下甚至与黑心作坊、不法分子狼狈为奸,一起坑害百姓。
对于监管、违法打击不力问题,委员王琛对希望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跟踪督办,常搞回头看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委员刘明武指出, 食品安全影响生命健康,要注重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适时开展回头看, 起到打击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委员刘岚表示,光罚款不能触动根本,必须要公布不合格产品并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当中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认真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后强调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当前和今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深入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对整改不到位、不落实、不见效,满意度测评未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将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整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群众放心满意。
篇11: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切实做好我校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突出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改善餐饮环境,完善安全措施,创新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绩,有力地维护了师生身体健康,保障了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我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抓实干,搞好食品安全工作。
1、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包抓,政教、
后勤、保卫、级部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形成由“学校(办公室)——职能处室(级部)——班主任” 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三级”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完善预安,规范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门科学,涉及到原料采购、加工生产、标本留样等环节,受制于加工场所、储存设施、员工健康等因素,需要横向过程管理和纵向因素管理的紧密配合。我们以去年全市“创卫”为契机,积淀“创卫”成果,构建了包括一系列制度、标准的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预安,初步形成了标准管理、规范管理。
1、学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预安》,坚持食品安全 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一是餐厅储存室、操作间设施设备标准规范;二是原料登记、样品留样、员工体检标准规范;三是加工操作、环境卫生、制度检查标准规范。
2、突出重点,常态检查,把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抓紧抓实。我们重点抓了进货原料的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登记,剩余饭菜处理登记,防鼠、防蝇、防尘、防虫害的“灭四害”卫生防疫;并做好详实记录。做到了全面检查、常态检查、痕迹检查;
三、舍得投入,优化环境
为了使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提升水平、再上台阶,我们加大投资,不断优化食品安全环境。——第一学期:我们对学校餐厅高规格吊顶、整体重新粉刷,环境为之一变;添置了蒸箱、消毒柜,设备为之一新;安装灭蚊灯,投放毒饵盒、粘饵,防疫为之给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引发健康饮食小册子,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知识为之普及,食品安全意识为之大为提升。
四、周边治理,倡导合作
学校周边的饭店、商店等,也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倡导多方合作,安全共建:一是提醒广大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并使用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二是发放告经营户书,宣传食品安全,倡导合法经营;三是积极配合市卫生、质检、安全等职能部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虽然,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绩;但是,这项工作任重道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我们将以这次市局领导的检查为动力,进一步深入贯彻兴平市教育局兴教发[]81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把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当作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当作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当作学校教育教学成就的基本要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体师生创设宜居、宜教、宜学的环境。
篇12: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鲜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制定了《XX县畜牧中心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相关科室切实抓好落实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现将我单位的工作进展汇报如下:
畜牧中心为切实抓好我县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的整治,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等为重点整治环节,大力开展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我县的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单位等,我们通过下乡检查、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广大动物、动物产品、饲料、兽药等经营者学法、懂法、依法经营;发放《规范养殖行为告知书》300份,与监管单位鉴定《安全使用兽药责任书》、《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承诺书》、《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饲料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养殖企业不添加和使用任何违禁品的承诺书》等责任书、张贴《关于严禁藏匿、使用“瘦肉精”》的告知书500多份,形成治理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整治,效果明显
1、认真排查。对辖区内的有关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状况。
2、加强抽检。对大褚村乡、高川乡、纸房头乡、杜林乡、崔尔庄镇等重点地区,对猪牛羊养殖户进行了二遍一村不漏,一户不落的“瘦肉精”抽检。所抽尿样和饲料样品均为合格。
3、严把“出栏关”。对养殖户出栏实行严格的报检制度。在过去检疫规范的基础上,在达到备案规模养殖户进行了自检的基础上按照出栏数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合格后才能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所抽检尿样全部是阴性。
4、加强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生猪定点屠宰场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和耳标,没有的不得进场屠宰,对屠宰生猪实行同步检疫,同时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
5、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开展畜禽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等行为。对368个规模养殖场、15个兽药生产经营单位、36个饲料、饲料添加剂厂进行专项检查,抽取尿样现场检测。到目前已使用“瘦肉精”速测卡1500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没有发现非法添加现象。
通过整治,规范了我县养殖行为,净化了肉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XX县畜牧水产管理中心
20xx年6月8日
篇13: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近年来,博州畜牧系统以实施自治州“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按照自治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取得了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监管的新突破。现将博州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博州畜牧兽医局根据自治州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和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制订了博州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成立了博州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动物疾病控制中心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及有关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畜牧兽医局兽医科,由首席兽医官担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也相应成立机构,督促落实畜产品安全责任制,逐级签定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保证上下部门联动,工作协同一致。同时,与本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保证信息畅通,做到协同配合。
(二)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
1、依托项目,积极推进自治州无公害、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一是以XX市小营盘养禽业基地为重点,加快无公害家禽养殖基地建设。XX市小营盘镇养禽业通过近的养殖管理,实现了基地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的格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关产业日益完善。自以来,先后建成投资80万元的蛋盘生产厂两家,引进蛋盘生产线四条;相继建成饲料加工厂10余家,兽禽药店近30家;为了解决鸡粪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又从广东招商引资300多万元,建酵素菌肥料加工厂1家,鸡蛋加工厂1家;同时为了更好地解决养鸡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降低投资风险,在广大养鸡户的自发组织下,成立了养鸡协会。创建了知名品牌“银盘”鸡蛋,走俏乌市、克拉玛依等大中城市。XX市又将高科技家禽养殖示范基地由原来的500亩扩建到3000亩。3月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XX市无公害家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被列为第五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示范区域涉及为XX市小营盘镇、阿热勒托海牧场和青得里乡三个乡镇的72个行政村。经过三年的示范区建设,建立了无公害家禽养殖标准体系六项(无公害家禽生产基地建设标准体系;无公害家禽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无公害家禽及相关产品标准体系;无公害家禽质量检验标准体系;种禽禽苗技术标准体系;包装运输保藏标准体系)47个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4个,制定地方标准11个。标准体系的建立确保了生产建设和管理按要求有序有效实施,强化了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意识,形成了生产标准化、组织专业化、活动规范化、信息档案化、监督程序化、管理长效化的管理机制。目前,全市已建立3个示范乡,占全市7个乡镇场的42.9%,13个示范村,占3个示范乡的72个行政村的18.1%;353户示范户,占示范区养殖户405户的87.2%。养殖规模250万羽,示范区规模210万羽,占总养殖规模的84%,示范区平均年产值1830万元,比示范前20平均年产值710万元增加了1120万元,提高158%。通过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的层三级层层带动,提高了家禽养殖的产量和质量,使非示范乡家禽养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市平均年产值由年的710万元提高到的2100万元,提高了296%。该项目于207月19日通过国家验收。
二是积极帮助XX县博格达尔镇完成了《XX县孟克牧场无公害农产品——“阿尔祥”牦牛肉》的申报材料,底通过了自治区产地鉴定。今年上半年,该镇完成了牦牛肉分割包装车间的建设。并继续引进优质种公牛进改良,加快基地建设步伐。
三是大力推进自治州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今年初,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了农业综合目标责任状,要求县市各申报完成一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工作。为加快此项工作进展,我局进行了多次督查,目前,各县市正在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2、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畜牧业标准化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养殖户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意识。多年来,畜牧系统大力开展各种实用技术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养殖户科学养殖技术水平。20,州人民政府还拨出专款23万元编印了《博州牛羊猪鸡草料配方手册》、《养牛学及疫病防治》、《青黄贮饲料生产加工技术》等四种语言文字的技术手册各5万册,无偿发放给了农牧民,收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6月7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密切配合,在XX市小营盘镇专门举办了一期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班,培训农牧民60人次,工作人员讲授了无公害家禽养殖技术等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各级畜牧部门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组织实施 “无公害食品的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 ”,积极做好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了产品认证和产业开发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制度化,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加强了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了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和常规免疫工作,保证了牲畜应免疫病疫苗注射率100%。二是加强了疫情测报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测报网络和工作制度。三是加强了口蹄疫、禽流感免疫抗体水平检测,促进了免疫质量的提高。四是建立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五是保持了全州连续七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良好局面。
2、严格了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与执法力度,规范了肉类、禽类、蛋类等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了肉品卫生检疫质量,有效防止了病害肉流入市场。今年1—8月份,共处理屠宰检疫违法案件81起,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和逃避检疫等违法活动,保证了市场销售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了定点屠宰场(点)屠宰检疫管理。加大了对动物疫病防治及私屠滥宰违法制售病死畜禽等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建立健全了畜禽定点屠宰检疫机构,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各屠宰场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使屠宰场(点)周围的私屠滥宰现象得到了遏止,使定点屠宰畜禽检疫率达到100%。
4、加强了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高残留违禁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对畜牧业生产环境和畜牧业投入品以及生产过程的依法监控,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兽药,加强了对广大养殖户的服务指导,提高了广大养殖户科学选购和使用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水平。对生产和销售的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并将结果以信息形式向全州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今年3月5日—9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了兽药、饲料市场的专项打假活动,共查出假冒伪劣兽药注射液361盒,假冒伪劣兽药添加剂450袋,假冒伪劣兽药284袋,过期疫苗1068瓶,总价值8000余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对上述不合格兽药、饲料添加剂依法予以没收。并积极参加了3月14日由州工商局组织的全州统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这次活动的开展对那些不合格经营户起到了有力的惩戒与震慑作用,保障了我州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4月9日一5月25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两县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州69个个体兽药经营企业(包括农五师各团场)和州县市乡镇场畜牧畜牧兽医站的24个兽药门市部的从业兽药技术人员资格、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管理规范等情况入户逐一进行了全面核查,于6月21日召开了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会议,指出了各兽药店存在的问题,通报表扬了5个依法经营,服务质量上乘的兽药店,提出了整改措施,会议对进一步规范我州兽药饲料经营场所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做到重大节日市场的畜产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督查。今年1—8月份共组织联合大检查3次,查处案件15起,出具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12份。公布、报道信息简报8期。
6、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畜产品的安全知识。今年1—6 月份我们利用各县市的赶集与州上的“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等机会,积极组织开展了主题为法律,法规咨询,识别假冒伪劣畜产品,名优产品展示,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和产品认证知识,发放宣传材料等大型活动7次,发放宣传单1.8万张,使广大各族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及对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建议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内容丰富、学科多、投资大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不懈地抓。多年来,项目少,加之博州经济条件有限,投资不足。建议自治区加大投资力度,多安排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项目,以此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新台阶。
篇14: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区政协各位领导:
根据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案办理情况调研的要求,下面,我代表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区政协调研组的各位领导汇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上阶段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简要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大源头管理力度,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
20xx年以来,我区各职能部门按照《xx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xx〕108号)要求,从消除食品源头污染和建立农产品种养安全屏障入手,多措并举,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了绿色农产品认证和“绿剑”系列行动,实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农产品无公害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区已有9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总面积达2.94万亩的12个农产品种植基地被认定为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个绿色食品、7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报之中。创建了院桥等10个乡镇(街道)农产品生产无公害乡镇(街道)。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在富山乡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已在面上推广。查获各类不合格农资产品2589箱,整顿农资市场165个,立案16件。
(二)实施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明显提高。
严格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已有18家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创建“食品安全无忧”市场为主线,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货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xx百货公司、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两家商场进入了全市首批大型商场商品准入工程行列,今年吉华超市有限公司有望进入这个行列。目前,全区共有3家大型超市、3家市场和588家食品小商店实行了商品准入制度。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我区组织人员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抗击非典、阻击禽流感期间,“海塘”“麦莎”台风灾后,开展了大规模的餐饮安全大检查。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112家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销毁各类假劣食品20xx余公斤,查处案件36起。今年5月份,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毒奶瓶”事件,全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食品用包装容器专项整治。通过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绝的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四)探索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理顺。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涉及农业、发展计划、经贸、质监、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20xx年,我区成立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两年来的运作,初步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强化沟通联系,整合执法力量,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今年6月份,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我区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推进高效运行、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在我区的建立。
(五)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采取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形式,在节庆日、纪念日、宣传周(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努力提高群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环境。20xx年以来,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84期、受培训群众达14512人次,发放资料6万余份。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我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但是,与其他地区一样,食品安全隐患并没有根本消除,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在局部地区特别是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是:
(一)种养殖生产过程源头污染依然严重。
目前,我区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有限,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户分散经营矛盾没有根本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随意性较大,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尚未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而且受经济利益驱使,一部分农户还暗中使用违禁农药或不到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就采收农产品上市;少数饲料厂、养殖场、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使用激素、抗生素等,导致农作物中农业投入品残留量超高,从源头上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整体水平不高。
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体呈“低、小、散、多”状态,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偏小,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稳定性较弱;有些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还存在超范围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三)食品流通环节农村消费安全问题突出。
我区现有各类农副市场34家,经营模式基本依靠摊位批发,交易方式较为落后,一批食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和规模企业尚未形成,品牌经营、连锁经营发展缓慢。目前占食品流通市场主体的主要是一些集贸市场和小型商店,特别是由于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劣食品的侵害对象,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四)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卫生状况较差。
我区现有饮食服务业1078家,集体食堂99家,总体卫生水平不高,很多餐饮业加工场所不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使得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难以施行。
三、下阶段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打算
根据全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区实际,今年以及今后几年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把好源头关。
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继续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358绿色行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生产无公害乡镇(街道)建设。
(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把好生产关。
突出抓好食品行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区域,强化日常监管。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年内基本完成肉制品等10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
(三)强化食品流通市场监管,把好流通关。
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加强农贸市场的整治与改造,积极创建绿色市场。对全区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配备农药残留检验检测设施,完善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和监测制度。
(四)加强餐饮业消费环节监管,把好入口关。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全面实施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城郊结合部饮食店的监督检查力度,清理街头流动饮食摊点、摊贩。强化对餐饮业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卫生监测制度,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突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把好农村关。
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重心下移,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农民、未成年人和低收入者的身体健康。
(六)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把好惩处关。
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和假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中。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加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四、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工作不仅重要,而且艰巨复杂,它具有一个从农田到餐桌的长产业链,涉及面广,中间环节多,超出了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一)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为了顺应形势需要,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统一协调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形成统一、和谐、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在综合考核中设定食品安全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加快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进程,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验经费,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
(三)整合现有部门检测资源,强化食品监管技术支撑。
我区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散,开展项目不多,要通过整合现有力量,对各检验机构进行合理分工,依托各自优势开展相关项目检测,减少检测资源重复建设,加快技术设备的升级;克服部门检测同化的倾向,实现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减少多头重复抽检;同时重视软件方面的建设,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为食品监管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四)积极推进“三网”建设,构建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构筑“现代流通网”。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为抓手,逐步形成覆盖农村的“现代流通网”。
二是加快构筑“监管责任网”。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制,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管。
三是有效构筑“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监管网络和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采取现场咨询、发放传单、实物展出等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及时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提高群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舆论环境。
最后,请区政协食品安全工作调研组的各位领导对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篇15: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中秋”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xx年中秋节期间,未接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中秋节期间,该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加大对承办喜宴、婚宴等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亚硝酸盐的使用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以及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工业用盐、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通过广播、网络、报刊和宣传材料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
该区食品安全部门重视应急值守,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自我检测
★试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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