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开展老年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本文共4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农村开展老年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普及老年法知识,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新司发20号文件精神,文井乡自7月以来认真开展了老年法专题宣传月活动,着力提升了老龄工作水平,有效推动了老龄事业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老年法》专题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特成立由乡分管领导任组长,乡群工室、老龄办、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井乡老年法专题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乡群众工作室负责具体事务。
二是以会代训开展培训。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各村(社区)主要干部及有关老同志认真学习《老年法》,让他们了解具体内容,便于开展工作;
三是结合“法治大讲堂”工作,专门邀请县司法局法律专业人员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人员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赡养纠纷等方面进行讲座,重点结合《老年法》进行讲解,使得培训效果明显,让大家熟悉了解《老年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四是通过场镇设点宣传、挂横幅等方式的宣传,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不仅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而且使广大老年人能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五是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邻里守望” 学雷锋志愿服务老年人主题活动。乡志愿者们深入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等居民院落,在老年人家庭院落开展了医疗保健服务、送老年法律法规、老少两代亲情陪伴、文艺表演等服务老年人的活动,并赠送了一定数量的小礼品。同时,学生志愿者按各人的技能特长,学习成绩优异表现情况进行了结对帮扶,空巢老人谈了独居的生活感受,老年志愿者谈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具体现状,居家养老人谈了工作展情况,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
通过开展《老年法》专题宣传月活动,不仅弘扬了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而且提高了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老年人依法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全乡上下尊老、敬老、助老、养老蔚然成风。
我乡农业农村工作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就我乡农业农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三季度工作情况:
1、农业工作
全乡落实水稻面积5500亩,其中优质稻2200亩、超级稻1000亩、杂交稻2300亩;玉米面积3467亩,红薯面积1810亩,豆类、蔬菜及其他作物 2193亩,全乡总粮播面积12970亩。创办了一个千亩超级稻示范片,以龙源、水田为中心,辐射至江源、太源,种植品种以天优998为主,创办了一个 1014亩的超级稻示范片。积极培养种粮大户,目前我乡广坪村11组廖国友种植面积为60亩,以廖国堂为主的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9户,10亩至 20亩的农户20余户,并及时对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及部分有条件的村民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水稻种植技术、金银花种植技术,扩种金银花面积 余亩。大力推行配方施肥,以水田村为水稻区、白马山为金银花区的两个大面积配方施肥片。强力宣传农作物专业化防治,建立以白马山为中心的金银花专业化防治区和龙源为中心的水稻专业化防治区共计2000余亩。成立指挥部,采取多种措施杜绝了耕地抛荒现象,同时对于占田建房的现象进行排查摸底,确保我乡的基本农田面积。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本年度的水稻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发出水稻及玉米等《病虫防治意见》7期3500份,调查摸底水稻后期病虫损失并上报中华财产联合保险公司备案,目前水稻已基本收割完毕,今年全乡水稻总产2340吨,同比增长2%。
2、农经工作
严格按照《大水田乡“村帐乡管”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村级财务定期记帐,到目前为止,全乡13个村共有8个村到农经站进行了报帐,苗竹、和平、书家、龙源等村都进行了3次记帐。加大减负工作力度,与各单位签订了责任状,所有涉农收费及标准都实行公布制度,增强了收费透明度,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苗竹村的村级财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针对苗竹村廖祝良等人上访材料,查对村里帐务,逐条进行了核实,并向村组代表进行了通报说明,形成了书面材料,报送至上级有关单位。9月对各中小学收费进行了一次督查。
3、动物防疫工作
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养殖收入,年初乡政府与畜牧站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干部层层签订了责任状,通过全乡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乡动物防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全乡共计使用口蹄疫苗6580头份,猪瘟苗4600头份,猪蓝耳病疫苗4600头份,免疫注射散养家禽60000羽次,羊1300 头,应防密度达到100%。加强对市场监控,坚持对畜禽类及产品验讫盖章。严厉打击“瘦肉精”,确保我乡处于零状态。加强生猪监测普查,全乡疫情排查及水产品管理,同时加强对村级防疫员进行培训。
4、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对我乡农村安全饮水“十二·五”规划进行摸底。二是加强水利冬修监督。三是做好全乡山洪地质灾害和四座电站避灾应急预案及实地演练。四是加强电站的汛情排查。五是密切关注水情、雨情、险情等及时收集数据并上报。六是及时上报防汛情况和下达防汛指令。七是准确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数据。
5、林业工作
林业工作有了新起色,认真做好调运苗木和栽植工作,共调运苗木24万株,完成造林420亩,楠竹新造270亩,为任务的270%,完成补植补造1000余亩。加强森林防火,与各村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共出动宣传车20余次,在公路两侧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300余幅,张贴标语1000余条,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了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全乡未发生森林火灾,生态资源得到了有力保护。加强对木竹经营加工户的清理整顿和加强对木材运输环节的监管,清理木竹经营户27 户,加工户2户,取缔经营1户,查处无证经营者5名,无证加工者10名,补缴育林基金6000余元。上路检查12次,查处无证运输木材案件7起,收费罚款 4000余元。加强木材源头管理,查处少批多砍案件20余起,处以罚款50000余元。完成采伐设计2600余立方米,完成自收育林基金20万元。到目前为止,林权改革工作已完成外业勘界12个村10万亩,完成内业输机12个村24000宗,完成二榜公示12个村。
6、农机工作
狠抓农机安全生产,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未发生一起农机交通安全事故。加强对广大机手的安全宣传教育,4月份、8月份各举办了安全学习班1期。抓好烘干机、拖拉机、耕整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新机具的推广工作。成立了全乡范围内以廖国发等人组成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机耕服务,解决了农民的“耕田难”、“收割难”问题。
二、第四季度工作思路:
1、农业工作:一是对因灾受损的水稻进行核查并上报保险公司,并配合进行勘查理赔;二是搞好冬种冬播;三是对新发展的金银花种植组织验收。
2、农经工作:继续加强监督机制,规范农民负担管理,加大惠农资金的审计力度,对还没有记帐的村进行记帐并对各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对去年有“一事一议”的三个村进行专项审计。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中心工作。
3、动物防疫工作:一是对全乡进行一次地毯式疫情排查;二是继续做好动物秋季防疫工作;三是加大全乡动物免疫力度,严堵病源进入;四是加大对瘦肉精的打击力度和水产品违法案件打击工作;五是加强站内管理;六是抓好能繁母猪100条的入保工作,七是积极完成其他工作。
4、林业工作:做好伐后验收工作,加强林政管理,认真完成全年的收费工作,积极稳妥的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秋冬森林防火力度,做好退耕还林验收工作。
5、水利工作:继续加大对防汛抗旱和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力度,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做到正常水位不出险,遇特大洪灾不群死群伤,遇特大旱灾不减产减收,做好水利冬修规划和施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饮水工作。
6、农机工作:一是完成农用车年检年审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农机推广力度,完成农机购置补贴任务。
篇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总结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
总结
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篇3: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篇4:《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并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自觉遵守新《统计法》,使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家及省州统一部署,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推进“《统计法》宣传月”活动,不仅使新法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广泛宣传,并且对下一步推进全县统计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将我县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县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收到上级文件通知后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以“红统字〔XX〕34号”行文成立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统计法规检查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月”各项活动。由于组织有力,使整个活动得以顺利高效开展。
(二)克服困难,保证投入。
为使“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扎实有效推进,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计划》,并从极为紧张的工作经费中挤出XX0元经费,用于保障“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其中:
1、印制宣传单50000份,投入经费13000元;
2、制作宣传布标四幅,投入经费1000元;
3、召开座谈会经费3500元;
4、印制考试试卷、奖金投入经费2500元。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突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的宣传主题,我县按照“五个一”要求组织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1、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月,与司法部门联手进行上街宣传活动,于XX年12月4日在县城中心街道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活动,共散发《统计法》知识宣传单四类4000余份。
2、于XX年12月8日召开《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纪念座谈会,邀请州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及统计前辈、退休老干部共23人参与,广泛听取、征求意见,共谋推进依法统计。县广电局对座谈会作了新闻报道播出。
3、于XX年12月期间,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利用有线电视播出“纪念《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电视宣传讲话,进行全县范围内的宣传动员。播出周期为一个星期,每天两次共十四次。
4、充分利用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对各基层统计员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其中:“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年报会”进行宣传教育一次,文秘114乡辅调员50人次;“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年报会” 宣传教育一次,教育乡镇统计员13人次;全县各专业统计年报会宣传教育一次,教育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205人次,合计教育基层统计人员268人次。
5、在城乡范围内以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散发传单、黑板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人民群众宣传动员。共悬挂标语4幅,散发传单6500份,张贴宣传画60余幅,出黑板报13期,宣传覆盖面到各乡镇政府驻地,利用赶集天,宣传教育群众8万余人次。
6、在全县举办一次新《统计法》知识问卷考试一次,参考人员为各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参与人员预计500人。目前此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宣传基础薄弱。我县为少数民族聚居国家重点扶持县,地形多为山地,各项基础薄弱,群众文化素质低,发展相对滞后。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意识差,甚至出现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违纪现象。因此,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作为一项长期阶段性基础工作来抓,制定长远普法规划,多渠道开展基层普法宣教工作,逐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二)个别领导及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为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埋下隐患。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及执法检查,目前我县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基本上能按国家及省、州有关规定规范性开展工作,但个别领导及基层统计员由于对统计工作的职能及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在开展统计调查过程中为伪造、迟报、虚报、瞒报、篡改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滋生埋下较大隐患。
(三)经费紧缺,乡镇统计基础薄弱、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更新滞后。由于我国采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因而在经费保障上存在极大的困难。我县属国家重点扶持县,县级统计运转经费本已十分紧缺,乡镇一块更是难以提供必要的保障。加之乡镇统计人员兼职过多、变动频繁、业务知识更新滞后,形成乡镇统计发展的制约瓶颈。
(四)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水平不高,执法检查力度不大,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监督的发展进程。我县目前具备统计执法检查资格的人员仅4人,1人为领导,1人病休,其余2人还身兼综合、核算及农村经济统计等重要工作。虽说我县执法责任制不断在完善,但苦于执法力量弱、系统执法水平欠缺,对经常性开展统计执法难免有所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县统计法制建设的推进必须以《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纲要,通过县政府的强势推进、县人大的监督及呼吁,建立健全长期宣传教育发展规划。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应在业务上多加以指导帮助,在经费保障上多加以倾斜,以执法检查为重点,日常宣传教育为辅助手段,以点带面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逐步推进全县统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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