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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02 11:53:09 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本文共13篇,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篇1: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__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领导下,以创建“四个一流”为目标,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医药市场经济秩序,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持了稳定、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圆满完成了__年度既定工作目标任务。10月份被县委县政府授予“__县先进集体”。

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今年以来相继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夏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食品安全控制工作、驴肉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五一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迎国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大检查、食品药品安全集中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进行整治,认真抓好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4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国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特别是自去年9月份以来,“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按照省、市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和省、市“三项工作”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县立即成立了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三项工作”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__县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__县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标准及完成时限,并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制作展牌上墙,实行挂图作战,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按照工作目标要求扎实开展了监管工作。集中整治期间多次接受市督导组的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受到督导组的一致肯定。

重点加强了驴肉、白酒等特色食品和小作坊的整治力度。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由乡镇及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多次召开调度会。二是以乡镇为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集中整治。证照齐全且符合生产加工要求的企业继续生产;有证但达不到生产要求的和无证单位停产整改,整改后经验收后发证再生产。三是所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包企业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通过整治,截至目前,已有22家驴肉加工取得卫生许可证,1家正在审批中。同时,为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特色小驴肉,我县组织对17家驴肉加工单位生产加工的驴肉进行抽检,共抽检样品17份,其中15份合格,2份不合格;对辖区47家餐饮单位购进使用的驴肉进行了抽检,共抽检样品47份,其中46份检测结果为合格,1份不合格。对45家白酒生产企业增加巡查和检测频次,要求企业做好委托加工备案工作,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工作,100%实现企业批批自检,100%实现批批备案,100%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规范了白酒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

二、认真履责、依法行政,药械市场进一步规范

我局针对辖区内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点多面广的特点,将执法人员分成两队,实行分片包干,将日常监管、打假治劣、gsp跟踪检查等工作统一落实到两个执法队,切实建立起大监管、大稽查的药械市场监管格局。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相继开展了迎国庆含兴奋剂药品、疫苗、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性保健品、特殊药品及清查标示为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等药械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实现了监管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层。

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企业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相关人员的资质及原材料的购进、检验、存储情况,规范生产过程,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各项记录完整,产品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认证跟踪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查处超方式、超范围、出租柜台等违法经营行为。主要突出六项检查重点:驻店药师在职在岗情况;药品购进渠道及索票索据情况;出租(借)柜台情况;药品与非药品分区摆放情况;处方药的销售行为;广告品种的销售行为和在店宣传、促销行为等。

对每家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做到监管有记录、监管有档案。三是对药械使用单位大力开展药品进货渠道、药械储存条件及非法制剂的监督检查。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遵循“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__年我县共上报adr病例报告10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25份。

截止目前,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1家,药品经营企业122家,各级医疗机构656家。抽取药品50批次,发现不合格药品2批次;查获假药7个品种、过期失效医疗器械14种,查获超范围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16套。对辖区内的三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一家药包材生产企业和122家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做到监管有记录、监管有档案,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消费氛围

我局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和各类宣传咨询活动,今年以来相继开展了“3.15”、“5.1”、“安全生产月”、深入村镇送法下乡等宣传活动共计10次,重点宣传药械法律法规、假劣药品鉴别知识、安全用药常识

及兴奋剂知识等,制作宣传展板3块,制作兴奋剂宣传条幅3条、宣传标语500张,接待群众咨询__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报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98期,在《__日报》、《__晚报》等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发表新闻信息5篇;同时在县电视台和《今日__》报刊继续开办药监专栏,每周一期,扩大了宣传覆盖面。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了药监局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了“依法治药”的社会氛围和诚信、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四、队伍建设有了新发展

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药监队伍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行系统文化建设,奏响了和谐主旋律,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认真开展效能问责和党风政风建设活动。按照市局《开展效能问责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本局实施方案,按照各阶段目标要求扎实开展效能问责活动,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效能低下等问题。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周五下午为机关学习日,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通过不断开展教育培训,我局全体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监督股和稽查股签订了《药品行政执法责任状》,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四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逐级签订了廉政责任状。五是加强了作风与行政效能建设,积极做好政风评议工作。制定了《关于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__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机关效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召开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明确政风评议的意义、内容和具体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做好政风评议各项工作。六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并定期向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范了执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药监形象。七是争先创优意识浓厚,在全局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规范排查,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严格安全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上报安全工作情况。做到每日下午3:00前向县“安全委”报告工作;收集整理本单位安全工作资料,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安全工作信息。二是结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保障安全工作的有序运行。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值班办公电话联络畅通,值、带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自7月26日以来,实行了“5+2”工作日制,取消了周六、日休假制度。

认真执行来访登记工作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加强单位档案资料及财产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措施,对单位门窗加装了防盗网;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了一次彻底维护检修,确保随时能有效发挥作用。对涉密计算机及各种媒体严格按保密制度要求执行,增强相关人员的涉密信息保密意识,加强涉密信息保密检查。三是结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走访调研,严格排查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所分包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促进国庆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10月份被县委县政府授予“__县国庆安保工作先进集体”。

六、积极支持文明生态村镇建设

我局积极支持文明生态创建工作,与所帮扶村及时沟通,加大帮建工作力度,给予所保村安肃镇小寺村帮扶资金5000元。

篇2: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市局和__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队伍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推进,为助推__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按照省、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__县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以食安办为工作平台,制定了__县《__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意见》、《__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向有关单位下达了__年食品安全监管抽样检测任务。协调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使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餐桌污染”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2、主动向县领导汇报辖区食品安全情况,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督促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有重点地进行日常监管,力求使监管工作细致到位,不留死角,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化,有效规范了辖区食品市场秩序。

4、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7人次,检查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49家次,查处违法行为5起,销毁假冒过期食品32公斤,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今年来全县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监管理念,积极构建药品监管新体制,扎实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健全工作机制。推行“一线工作法”,将药品市场日常监管、稽查办案列为一线工作,把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时间、精力、经费投入到一线工作中去。树立“全员参与稽查办案、日常监管”的工作理念,人手少难题,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落实。

2、强化日常监管。一是采用“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药品市场日常监管。今年已出动药品监督执法人员260余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10家次,检查覆盖率达70%,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记录在册,并责令监管对象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二是强化对外来医药批发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严把药品质量源头。建立了外来医药批发企业的档案,要求外来医药批发企业每月底将其当月在__的药品销售对象及销售品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等信息报我局备案,并在药品抽验、日常监管中把外来医药批发企业供应的药品作为重点抽查品种;三是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用药械的监管。开展抗病毒类药、注射器、口罩等流感防控用药械采购渠道、储存、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药械使用安全有效。同时,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用药械的供应储备,保证产品能满足疫情防护的需要。

3、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一是坚持案件排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动、交叉执法机制,狠抓稽查办案工作。与江西省广昌、南丰等邻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了药品“两网”对接边界联动机制,三方加强信息交流和边界联防协作,共织区域性药品安全联防网;二是按照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和实施专项检查,发现案情按照“五不放过”的要求一追到底;三是积极发挥药检技术支撑作用,在市药检所开展药品抽验和快检工作前,先对辖区涉药单位先进行普查和筛选,以此提高药品抽样检验命中率。上半年,抽验药品17批次,检测出假劣药品1种批;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春耕、五一节期间药品市场以及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咖啡因药品经营情况等专项检查6次,依法查处违法案件12起,入库罚没款2.8万元。

4、深化“两网”建设。在“办好五件事、记好五个本子”的基础上,重点在发挥作用上作好文章。组织协管员开展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短期培训,提高了其工作水平;把假劣食品药品信息“快递”到协管员手中,使其更好地开展协管工作;安排协管员参与执法检查和协查问题药品,提高县局监管工作效率;利用协管员身处基层与群众联系密切、广泛的特点,开展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上半年,协管员提供药品质量信息5条,参与执法检查和协查问题药品46人次。

5、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与县卫生部门联合行文,发出了《关于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给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下达了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任务,并督促其把报告任务数分解到临床医生个人头上。同时,要求全县各村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密切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动向,发现一例上报一例。我局还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药品的不良反应,合理使用药品。上半年,全县共报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20例。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行政服务,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倡导“四零”政务理念(即:执行政策零折扣、服务企业零距离、正常经营零干扰、处理问题零缺位),优化医药经济发展环境,促进辖区药业发展。今年来,重点抓了四项工作:一是督促医药批发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扩大药品直接配送覆盖面。目前,配送到乡(镇)、行政村的药品分别达到日常用药量和用药品种的95%和93%;二是大力发展药品零售网点,鼓励和引导药店向乡村延伸。今年新开办药店5个,全县已有药店52个,其中80%设在乡村;三是把药品质量管理较差的12个药店列为帮扶对象,以结对子方式,安排人员深入实地指导企业搞好药品质量规范管理工作;四是对村级医疗机构药房(库)规范化建设进行督促和指导。上半年,4个村卫生所完成了药房(库)改造工作。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形象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二、四学习制度,开展政治理论和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学习。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好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主要学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药品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监管能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建局以来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完善,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来规范行政行为和工作程序。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工作职责、执法办案、行政许可项目、程序、时限及受理、批准等事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加强效能建设。把省、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股室责任到人,实施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改变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无区别”的人员粗放管理模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是开展正面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城乡墟日、日常监督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时机,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能,增强民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认识、支持和参与意识。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导,努力挖掘宣传报道点,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展示药监机构新形象。上半年编发工作简报21期,省局工作简报刊载4条,市局工作简报选登13条,《中国医药报》、《三明日报》各报道1条。我局干部撰写的文章《杨家三代从药经历见证山区药事变迁》,在国家局举办的“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活动中获得三等奖。

五、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深入开展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是加强学习。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党员大会、政治学习日等形式,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中心任务,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使党员干部认清了新形势,明确了新目标,鼓舞了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做贡献,争创一流促发展”的干劲和决心,树立了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廉政、务实的良好形象。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演好“将相和”,正确处理正职领导与副职领导的关系,激发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正确处理制度约束与提高素质的关系,增强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三是抓好组织作风建设。局党组始终强调和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增强纪律观念,提高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通过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协调了班子成员的步调。四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交心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分析检查了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查找出差距,剖析了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六、落实责任、反腐倡廉,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局党组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任务指标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层层分解,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与分管股室股长、股长与股室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2、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廉政示范和警示教育,通过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的剖析,要求干部职工结合工作环境和自身实际,算清腐败政治、经济、家庭成本帐,时刻警醒自己廉洁从政。

3、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局制定的八条禁令和省局“十不准”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三是通过回访行政相对人、设立检举箱和开通举报电话等,加强对申办药店受理与验收、药店gsp认证、执法办案等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督;四是执行费用支出“一支笔”签字、重大开支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半年来,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受机构改革各种传闻的影响,个别人员存在等待观望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药品日常监管、稽查办案工作抓得不实,市场出现“回潮”迹象;三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克服和改进。

篇3: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监管工作总结。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工作总结《食品监管工作总结》。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xx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篇4: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第一季度,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确定全年工作思路

二、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力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新的突破

2、抓规范,药品流通实现突破。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巩固去年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确立了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整治、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在第一季度,将药品流通整治与药械稽查相结合,继续加大对药品批发企业dkfp,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加强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经检查药品经营单位79家,警告79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79份,全面扭转了我市药品流通的混乱局面。

3、抓亮点,药品检验整体推进。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我们把开展县级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的亮点工作。为把此项工作真正做实、做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配备了经验丰富、业务精干的检验人员,多方筹措资金更换配齐了检验设备及试剂。现在,已经检验药品47批次,发出报告书47份,无一例申请复检,合格率100%。

4、抓教育,提高监管素质。春节刚过,我局就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培训班,局领导亲自授课,重点学习公文写作知识、假劣药品识别方法和药品稽查办案经验等,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增强党风廉政意识,全体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书。

组织开展了20xx年国庆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申请食品综合监管经费。办公楼改造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机关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篇5: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治理、酒类专卖治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分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职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封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职员深进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治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治理

根据《酒类流通治理办法》、《四川省酒类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进步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玄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著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视治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进步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治理条例》、《酒类流通治理办法》、《四川省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步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进步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职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檀越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进的宣传、教育,进步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分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篇6: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XX年,市工商局工商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和常态工作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分管副所长具体抓,全所职工履职尽责,常抓不懈,力求实效。

首先从统一职工思想认识着手,全所上下牢固树立起“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第一要务”观念,并将作风建设融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

其次是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干部分乡镇包干,做到定员、定岗、定职、定责。每个乡镇或乡场确定一名工商干部全面、专职负责该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片包干,从食品经营户证照办理、日常经营、票证索取、台帐建立、食品质量等情况对该局域所有食品经营户进行全方位监管,将职责落实到人,做到登记、监管、规范、清理、负责一体化。

第三是坚决落实“六查六看”和四制两查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和完善工商食品监管台帐,做到监管有记录、有专人、有专职;二是发放特别印制的《食品安全监管宣传资料》和《规范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公告》,进一步宣传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的要求、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检查和督促经营户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填写粘贴式台帐,并装订成册;三是逐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和义务;四是对综合市场食品经营摊点逐户登记造册,监管和督促并行,做到监管有痕迹;五是普查和快速检测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饮料、儿童食品、豆干和腌腊制品等食品有无过期、变质、三无和含吊白块、亚硝酸盐、瘦肉精等问题,要求经营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六是查验经营户卫生许可证到期情况,敦促经营户在期限内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七是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工作,要求蛋糕店、卤肉店等涉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类添加剂,不得违法违规乱添加。

第四是因地制宜,五个统一,标准化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目前,xx工商所已按照市局要求标准化、规范化打造了2户监管栏、店招墙柱、亮证亮照、经营者承诺书、监督投诉电话等“五统一”的食品安全示范店。

XX年,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运行良好,辖区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明显的管理漏洞,得到了当地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认可和好评。

篇7: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县食安委: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五一”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狠抓三个专项整治”、“抓好三个安全”、“全面推进以质取胜战略”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确保全县城乡居民用上放心的食品,努力为我县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宽松的购物环境、安全的消费环境。

一、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打造“食品放心工程”

在日常工作中抓好食品监督检查,确保重大节日安全渡过。一是开展了“查食品、保五一”活动。从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熟食、糕点、调味品着手,对35家食品生产企业、3个集贸市场进行了检查,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各大景区、饭店进行了检查,保证了“五一”节的安全渡过。

二、认真组织开展了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查

五一节前我局组织专人严格把关,抓好食品生产厂门安全,确保出厂产品质量。认真落实食品生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安全、健康的行为。一是集中力量对3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5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取蛋糕、豆制品、熟食、纯净水等样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8%。二是对16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定量包装进行检查,共抽查定量包装食品32批次。三、深入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保障全县百姓五一假日期间食品入口安全,我局在节前共组织开展了2次大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五一节前“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检查。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9家食品生产企业从生产运行状况、工艺流程、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生产检验制度的落实、食品标准体系的完善、定量包装以及产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规范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多数均分布在农村及城乡接合部,企业法人代表文化水平较低、管理能力差、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二是我县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多,生产加工技术落后,生产环境条件差。尽管我们面临任务重、范围广、人手少的客观实际,但是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一定会履职尽责,做出应有的努力。

篇8: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工商局在市工商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打防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流通环节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四个百分百” XX县工商局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四个百分百”:

1、加大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做到100%的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合法。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是在作出食品流通许可决定的过程中,在遵循便民、高效的基本原则的同时,严格把好审核关,根据日常监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和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条件符合后发放行政许可;二是在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过程中,对实际不经营的经营户,一律要求变更许可登记项目后在进行验照、换照,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有效,对尚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验照、换照。三是根据有关要求,规范乳制品等重点监管食品的行政许可行为。截止11月,我县现有各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124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164户,内资企业78户,外商投资企业2户。

2、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与100%的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一是及时更新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内容,确保责任书的内容涵盖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在日常监管的过程,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指导,告知经营者未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违反的法律条款,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并树立依法行政的工商形象。三是片区责任人对所管辖的片区食品经营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经营户的变动信息和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做到及时签订,不留死角。

3、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责任, 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一是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宣传,让食品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要性,树立食品经营者不但要对自己负责,同时更应该对社会负责的意识。二是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耐心细致的对经营者讲解鉴别和发现问题食品的相关知识,让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食品。三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4、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的责任,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留存可追溯制度。一是在过去建立食品安全进销货台帐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食品进销货台帐,对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户,一律要求使用食品批发一票通。二是要求食品经营者对进货单据按照进货日期顺序装订好食品进货单据,并保存完整,留存2年。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巩固过去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集中

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上级安排布置的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

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今年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集市、城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杂店、城乡批发部、超市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法定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1906户,检查农村市场102个次。

(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1、元旦、春节期间,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经营户969户,取缔无照经营2户,立案查办销售过期食品案件1件,罚款20xx元,没收过期食品23公斤。

2、开展了含黄曲霉素M1超标乳的市场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124户。

3、开展“瘦肉精”专项市场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 20人次,检查经营户105户次。

4、按照《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xx年云南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商发〔20xx〕8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辖区范围内的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对本辖区酒类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户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通过此次检查,发现酒类经营户基本能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但查验记录还有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质检报号字号登记不规范。没有发现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42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经营户数668户次,检查市场10个次。

5、5月19日,云南省质监局、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关于监督召回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问题油脂产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省局刘副局

篇9: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乐东食安办《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的通知》(乐食安办20xx13号)的要求,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制,统一部署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我局的一项主要工作之一。年初,我局根据省局关于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一系列部署,制订了《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要达到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要区域三个整治重点,并提出了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半年来,在一把手的亲自带领下,我局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至今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大力宣传,加强引导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主动进社区、进厂房、进校园和进乡村,大力宣贯《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和社会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宣传、悬挂条幅等手段,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的参与规模,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参与产品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三、严格监管,把好源头

为把好源头关,我局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对全县包括小作坊在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情况进行填平补齐,在确保完成食品和生产加工企业100%建档的任务的基础上:

一是大力开展对28大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现规模以上企业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二是按照省局和县食安办的要求,制定了我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3个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对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使用行为的监管,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明显提高。

三是加强对猪肉制品、食糖和固体饮料执法查处工作。至目前为止,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四是按照《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大对白酒产品的整治力度,对7家小作坊生产的9批次白酒进行抽样检查,经检验全部合格。

五是制定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加大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上半年共抽查食品20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85%。产品抽查合格率比往年同期有所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依然存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产品质量较低。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2家,其中家庭式小作坊45家,占食品企业总数的86.5%。由于企业规模小,生产管理粗放,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无证情况普遍存在。无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企业生产规模小,不具备取证条件,另一个是企业经营状况差,无资金投入改进生产条件以达到取证要求。如我们在要求乐东腰果综合加工厂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中,就感受到困难重重,工作很难开展。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差。在目前列入监管的5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虽然全部均已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但的绝大多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较差,场地脏乱,食品安全质量令人担忧。

以上问题的解决,非某一部门力所能及,特别是对一些覆盖面较大、涉及部门较多的食品安全工作,更需要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县食安委的大力协调,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群策群力、联合整治。

篇10: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深化市场整治为切入点,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市场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继续保持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案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监管责任,大力统筹协调全县食品安全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各类专项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一)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已经构建。坚持食品安全全县“一盘棋”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及时调整充实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各镇、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积极完善督查督办、24小时值班、基层培训、联合执法、信息报送、考核评估等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已经建立。

(二)推进改革,积极履行食品药品监管新职责。按照实现职能转换、提高监管效率、增强执法能力的工作核心,顺利承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能,对全县****余户经营单位实现从分段监管向集中统一监管转变;在各镇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所,落实监管人员**名,实现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行政村和社区聘任***名食品药品信息员,实现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清晰,责任明确、高效运转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我县体制改革工作由于起点高、动手早、推进快、效率高、成效大,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调研中,受到市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改革工作的责任落实、机构整合、队伍建设、学习培训、履职尽责、舆论宣传等做法在全市进行了经验交流。

(三)强化督查,确保各项活动齐头并进步调一致。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整治和农村家庭聚餐登记备案管理长效推进,今年来,县食安委办抽调专人,对全县**个镇集中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督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抽门店、查现场和访群众的方式进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各镇督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纳入年终考核,进一步增强各镇抓整治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了各镇工作协调一致、不落死角。截止目前,农村集体聚餐已登记备案***起,集中开展农村家宴制作厨师培训**场次***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我县为保障农村家宴安全,对全县***人以上集体聚餐和民间厨师实行备案制度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对这一做法以报道。

二、深化市场监管,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一)强力推进食品市场监管。以保障全县广大公众食品安全切身利益为己任,不断加大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力度,高强度开展粮、肉、油、奶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余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餐饮门店****余户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户次,化妆品经营单位****户次,责令整改***家,办理违法案件***起,餐饮食品市场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圆满完成旅游活动保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核心,按照“大监管、大安全、大服务”的工作理念和提早谋划、提前介入、突出监管、强化服务、全程跟踪的工作思路,在文化旅游节、高考中考等重大庆典活动期间,以学校、农家乐、集贸市场、景区餐饮单位和涉事门店为重点,采取“活动前实地查看、活动中全程跟踪、活动后总结归档”的全程监管方式,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行动**次,用高度的责任心和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活动保障任务。

(三)严防死守校园食品安全。以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入手,加强对全县开办学生食堂的***所学校共计****个学生灶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健全其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操作流程和应急救援工作,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标准和保障水平较以往有了明显改观。同时,加大各校园长《食品安全责任书》履职情况监管力度,对全县提供学生营养餐的***所寄宿制学校,认真推行每月检查***所学校的常态化监管模式,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学生小餐桌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食药安委办《关于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已经备案的**家小餐桌经营者进行严格监管。同时,向社会发布小餐桌备案管理要求和消费安全警示,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

(四)严把食品许可受理关口。本着“抓许可就是抓政风、抓服务就是抓行风”的工作理念,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的同时,积极转换工作观念,切实优化工作流程,热情服务监管对象,处处凸显服务理念,大力帮促产业发展,,截止目前。已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家、《食品流通许可证》***家。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坚持积极推行“三个一”工作制(资料一单清、一站式服务和多位一体的便捷服务),事事体现工作的服务性和便利性,在今年县监察局开展的优化行政审批工作调研中,受到充分肯定。

(五)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农村“四小”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活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劣质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市场。

篇11: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突出重点节日,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督察,建设质量溯源体系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食品监管工作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xx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篇12: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鹤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鹤壁市20xx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抽捡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淇县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分别召开专门会议,提高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得认识,扎实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将监督人员分为三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将每一个餐饮单位落实到每一个人。

二、按照方案认真开展检查和督察

活动中监督人员均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工作中我们以查办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为突破口,统一标准,探索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长效制度。按现有的法规,结合卫生部公布的《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统一制定并免费下发了《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对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及建帐内容均做了格式化的要求。同时加强小型餐饮单位(小吃店)的巡查力度,提升其卫生许可硬件环境,改善餐饮卫生条件。要求小餐饮食品处理区墙面瓷砖到顶,橱柜标准化,肉类、水产、蔬菜分别设置专用清洗池,此外,还统一实施“证照、制度(卫生组织、卫生消毒制度、饮食卫生制度、操作间卫生制度和食品索证制度等)上墙工程”,进一步规范了店容店貌,提高了品位。

共检查餐饮单位197家,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186户,持证率94%,应纳入量化分级管理单位126户,量化分级定级B级管理5家,C级管理110家,未定级11家,量化率90%。卧羊湾农家乐6户,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6户,持证率100%。对不合格的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0份,具体告知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活动,我县餐饮卫生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下一步,我们将依照国家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围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并针对薄弱环节,积极与质监、工商、教育、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大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搞好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力争使我县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篇13: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

一、开展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根据20xx年以来该项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结合我省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省局对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对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增强基层对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创建工作的可操作性。

2. 持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批发环节和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建立预包装食品的电子台账管理制度,明确提出逐步将全省大型商超、一级批发、连锁经营等条件较好的食品经营单位创建为省级示范点,在20xx年创建100个省级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的基础上,20xx年创建148个省级示范点,20xx年底前逐步建设1000家省级示范点,增强食品经营者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二、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机制

1. 制定《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召开由设区市、县(市、区)局相关人员及省局专家库有关专家参会的研讨会,并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局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正式行文下发,要求6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发布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告,进一步推动我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工作。

2.举办全省系统食品经营许可视频培训班。5月,对设区市局相关科(处)室监管人员、基层食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审批核查人员及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工作和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操作,提高基层许可人员许可业务水平和系统操作能力。

3.组织食品经营许可新证印制工作。协调指导省局后勤中心开展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印制发放工作,确保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如期开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发放新证1736家,其中食品销售975家,单位食堂39家。

三、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

1.持续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工作。一是开展20xx年试点创建单位的推荐审核。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各设区市食安办推荐的基础上,选定了鼓楼区、东山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20xx年社会共治试点创建工作。二是统筹规划好20xx年创建工作。20xx年3月,召开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第一批10个试点创建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交流了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对20xx年第二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全年创建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抓紧总结验收首批创建工作。编制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规范创建经费使用。20xx年6月,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的通知》,第一批试点创建单位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了自评,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计划于7月份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2.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多方协作的工作实践。一是积极参与理论研讨及交流。参加“环浙”六省市食品安全协作会议;组织部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试点创建县(市、区)有关人员,赴上海参加由人民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组织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研讨论坛。二是探索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下发《关于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的通知》,继续鼓励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要求各地于20xx年5月底提供书面工作总结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三是做好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关切问题的沟通交流。上半年,共答复社会公众网上各类食品安全咨询27件,主动开展民意征集2项;主办及协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份(主办6件、会办12件)。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1.扎实抓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先后三次派员参与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的专研讨,多次对总局《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建议及意见;《办法》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督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6月份,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包括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储存服务提供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和督查检查力度。

2.强化与食用农产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化落实我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落实省政府1213行动计划,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海洋渔业厅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提出我省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具体意见。

3. 开展全省系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培训。组织全省市县两级及基层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农业厅、海洋渔业厅有关领导及专家现场授课,重点针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的法规依据、执法手段、监管要求、准入衔接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五、开展食品市场治理整顿

1.统筹谋划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治理工作。3月份,召开全省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省20xx年食品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明确了将校园周边、农村区域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将食用农产品列为重点整治品种,下发了《20xx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各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2.深入开展农村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1月,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20xx年2月至10月为“扫雷”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对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馆、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组成了联合督查调研工作组,先后赴3个设区市6个县(市、区),召开了5场省、市、县、所四级联席座谈会,深入14个乡镇,现场检查了26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实地督查了4个基层监管所工作开展成效,并随即下发全省各地《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切实抓好督查落实。

3. 开展全省流通环节茶叶市场专项治理整顿。针对近年来省局对茶叶产品专项安全抽检和监测,发现个别区域、个别绿茶产品违规滥用色素,个别区域红茶问题突出,市场销售散装茶叶产品问题严重的情况,为进一步解决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巩固20xx年开展的打击茶叶加工违法行为“春雷”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省局于5月制定并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茶叶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规范全省茶叶的经营,建立茶叶流通监管长效机制,解决我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茶叶产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控

1.制定并实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1月,制定了全省流通食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配合20xx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整顿工作安排,全年共安排了3950批次省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任务。4月份,按照省局安排,又补充制订20xx年流通环节省级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计划,针对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以及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和水产制品等重点品种,补充安排了2070批次的抽检任务。

2.督促指导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提升检测能力建设。督促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按要求规范建立自检室,提升食品自检能力。结合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必须建立检测室,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工作,制定有关工作目标,即20xx年建立7个,20xx年建立15个,20xx年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按要求建立健全自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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