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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典故

时间:2015-07-17 14:27:43 历史典故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典源]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它邑唯命。”请京,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
  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左传·隐公元年》
  [译文]郑武公在申国娶妻,名叫武姜,生了庄公和共叔段兄弟二人。生庄公时难产,惊吓了姜氏,所以取名寤生,因此讨厌他。姜氏偏爱共叔段,总想立共叔段做太子,屡次向武公请求,武公一直不肯答应。
  等到庄公即位帮了国君,姜氏双为共叔段请求制地作为封邑。武公说:“制地,这是个形势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曾经在那里丧命。其他的地方,只要您吩咐,我一定遵命照办。”姜氏又改请京地,庄公同意共叔段住在那里,称为京城大叔。
  祭仲对庄公说:“凡是都邑,城垣周围超过三百丈,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先王规定的制度:大的都邑,不得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都邑,不得超过五分之一;小的都邑,不得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城不符合规定,不符合制度,将来君王恐怕会承受不了。”
  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做,又怎么能避免祸患呢?”
  祭仲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安排,不要让他蔓延。一旦蔓延,就很难对付了。蔓延的野草尚不能除掉,何况是君王那受宠的弟弟呢?”
  庄公说:“坏事做多了,一定会自己走向灭亡,您暂且等着瞧吧。”
  多行不义必自毙—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依靠母亲姜氏,阴谋篡位。他在封地京邑不断扩充势力,最后还攻打都城,却受到群臣百姓的讨伐。后泛指坏事干多了,一定会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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