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典语录 > 国学经典

古人犯罪后可由别人代受刑罚吗?

时间:2016-05-10 09:47:10 国学经典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明初,山阳地方一个老头犯罪应该受杖刑,他几个儿子向衙门请求代替父亲挨打,朱元璋批示说“今此人身代父母,出于至情。朕为孝子屈法以激劝天下,其释之”(《典故纪闻》)。这种犯人犯了罪,因子孙兄弟请求代替受刑而加以赦免或减轻,就是代刑。最初,代刑并不是法律上的制度,只是皇帝为鼓励伦常孝悌之道的特许裁决。其实,代刑早在汉朝时就有了,汉明帝就曾发过诏书,徙边者,“父母同产欲相代者,恣听之”(《后汉书》)。到了明朝,代刑发展成为国家规定的制度,代刑不仅是子孙的权利,而且也成为法定的义务。明宪宗时规定:“凡民八十以上及笃疾有犯应永戍者,以子孙发遣。”(《明史》)

犯罪与刑罚 教案

《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古人也会变魔术吗?

古代犯罪可以花钱免刑吗?

受捐款后的感谢信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介绍信吗

一封受捐款后的感谢信

学生受捐赠后的感谢信

《古人犯罪后可由别人代受刑罚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