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阳光向下,温暖的爱低到尘埃的青春励志美文,本文共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关于阳光向下,温暖的爱低到尘埃的青春励志美文
为什么阳光总是向下挥洒?因为阳光是无处不在的温暖,温暖的爱低到尘埃。
为什么青春总是多变换?因为青春就像春天的一棵树苗,疯狂拔节,向上生长。
——题记
打一场架
十五岁的童小北总是躁动不安,总幻想着酣畅淋漓打一场架。因为“好学生”这顶帽子顶得久了总会不舒服,总想甩开它让自己在夏天里放放风。很快,童小北就好梦成真。
童小北站在一三班的门外,天空毒太阳要把人烤焦,汗珠把校服湿了一大半。童小北的心情却像喝了一罐冰镇过的汽水一样舒爽。
“真给力!”童小北吹了一下还在生疼的右拳。此时,他脑子里满是王雄被打倒在地的情景。王雄为什么就不经打呢?1米8的大块头,只吃了一拳,就软弱无力倒了下去。王雄可是有名的“校霸”啊!
四班的“校霸”王雄仗着自己身材高大,经常欺负同学。很多同学被他欺负了,都不敢和老师说。这不,第二节课间活动,王雄从四班窜到三班,把从校外买来的可乐,偷偷倒在了一个女生刘思琪课凳上。刘思琪回来没看到,一屁股坐了下去,接着又尖叫着跳了起来。当她看到自己的裤子湿了一大片,顿时嚎啕大哭起来。班里的男生都在幸灾乐祸地笑着,女生们敢怒不敢言。王雄趴在窗子看到刘思琪出糗,自己笑得前仰后合。
童小北也想笑,但嘴巴里却莫名其妙对王雄说了一句:“你这个玩笑开大了吧?赶快给刘思琪道歉。”王雄止住了笑,三步两步走到童小北面前。
“你想管闲事?试试看?”王雄挥着硕大的拳头。
“你别乱来啊。” 童小北后退了一步。他没想过和王雄单挑,他清楚仅有胆量没有实力是不够的。
“我就是想乱来,你拿我怎么样?”王雄瞪着大眼睛,凶巴巴的。
童小北嘴上很硬,但是心里盘算着如何收场。可是王雄步步紧逼,口水横流,鼻尖要贴到凌小童鼻尖上了。
“别逼我。”童小北再退一步,已经退到墙角了。
“逼你又怎样?难道我还怕你不成。”
童小北看到王雄不怀好意的坏笑,紧紧握着右拳。
“你想打我吗?”王雄几乎压在童小北身上了。
无路可退不如奋起反击。童小北突然做了个决定,他迅速提起拳头,以迅雷之势朝王雄的鼻梁打了过去。没想到,王雄身子虚弱的像一张纸,晃了晃就倒下了。
倒下的王雄半天没回过神来,一副愕然的样子,他怎么也没想到瘦瘦弱弱的童小北竟将他打倒在地上。他想站起来和童小北拼命,突然发现自己鼻孔在冒血,他啊地一声晕了过去。原来这个“校霸”竟晕血。
班主任闻讯赶来,对童小北的所作所为很惊讶,她不相信这是童小北做的事情。她指着童小北的头说:“童小北啊童小北,亏你还是个好学生!”王雄鼻子还在冒血,班主任先带着王雄去了学校医务室,走的时候罚童小北站在教室门口暴晒。
童小北无比轻松。这个夏天,他听着校园梧桐树上不知疲倦的知了声声,不再烦躁。
喜欢一个女孩
童小北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战成名”,全校皆知。
更令童小北想不到的是,班里的女同学对童小北也刮目相看,很多女同学开始“献殷勤”起来,有时候主动帮童小北打饭、买可乐,有时候童小北的书包里莫名多了几个大红苹果、金黄的杏子。
在校园里,童小北每一次出现,都引来很多女生羡慕眼神和惊呼。
五班的安雨轩就是其中的一个。
“好学生也会打架?”一天,安雨轩看见童小北走在校园里。她一下跳在童小北面前拦住去路:“分享分享心得?”
“嘿嘿,这有啥好分享的?”童小北脸有点红。其实,他到现在都很心虚,假如那天王雄先出手,倒在地上满地找牙的肯定是他。
“脸红的男生也蛮可爱哦!”安雨轩伸出右手,在童小北的头上胡乱拨了一下,之后盯住童小北正正经经说:“好帅好酷的发型哦!”
童小北更囧了。
安雨轩喜欢童小北已经很久了,只是她对以前“好学生”的童小北不感兴趣,她认为坏坏的男生才可爱。这就是她的歪理,这就是她喜欢童小北的理由。
安雨轩就像明星安以轩一样,有着一头及肩的飘逸长发、一双圆亮晶澈的大眼。举手投足间,有着说不出的魅力。
和安雨轩认识了以后,童小北也喜欢这个像鸟儿一样叽叽喳喳,爱说爱笑的女孩。时间久了,竟生出一种说不出去的情愫。
童小北经常想安雨轩的样子,上课的时候偶尔发发呆,走走神。
“童小北,童小北。”班主任在喊他。
“到!”童小北一个激灵站了起来,课桌的书撒了一地。
“打架很爽很威风是不是?还想着再打一架?”班主任没好气地说。
童小北知道自己走神了,不好意思低下头,接着抿起嘴巴,向上吹动额前的发梢。班里发出了一阵哄笑。
高二下学期,安雨轩父母调去上海工作,安雨轩要转学。
安雨轩嘻嘻哈哈来和童小北告别,童小北一脸严肃。
安雨轩调皮地捏着童小北的鼻子说:“别当回事,咱们后会有期的。”
童小北把花了几个晚上写好的一封信塞在安雨轩手里。信封上这样写道:如果你觉得我还是青春的小苗,你可以等到小苗长成大树后再拆。
是的,当你走过青春,才发现青春很短很短。在短短的青春里,你不可能没有喜欢过一个人。更庆幸的是,你喜欢的人她也喜欢你。无论结局如何,这就够了……
原谅一个人
童小北以前的乖巧和好孩子,都是因为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妈妈。
童小北在七岁的时候,妈妈跟着一个有钱的男人跑了。那天,他看着爸爸哭得伤心欲绝,而他却没哭没闹。上学后,他把所有的愤怒、苦恼都用在了学习上。
原以为与妈妈不再相见,可是在童小北十岁的时候,妈妈又回来了。她不再衣着光鲜,满脸憔悴。原来那个男人把她甩了。
童小北的爸爸很快原谅了妈妈,因为爸爸对妈妈爱得很深。童小北却不干,他嫌这个女人脏,这个女人臭,不让妈妈进自己的家门。就是疼爱有加的爸爸给了他三个巴掌,依然倔强不让妈妈进家门。
无奈之下,爸爸在另外一个小区给妈妈租了房子。这样情形一直延续到现在。
“小北,我们去看看你妈吧,她病了。”有一天晚上,爸爸诺诺地说。
“我不去,我才不去看那个女人!”十六岁的童小北对着爸爸吼了起来。是的,每次提到母亲,他就会莫名地吼起来。
“她病了,病得很重。”爸爸依然小声哀求着。
“病的好,病死了就不用你操心了。”
“你,你说的是人话?她是你妈啊。”爸爸一巴掌打过来。
“你为了那个女人又打我?”童小北倔驴脾气上来了,他紧紧握着拳头。
童小北的爸爸知道自己下手重了,但又不能和自己的儿子道歉,气呼呼走了。
晚上,童小北的姑姑打来电话,聊天的时候说到他妈妈。姑姑说,你妈妈也是被人骗了,事后很后悔。谁没有走错路做错事的时候?姑姑还对童小北说,你妈妈得了乳腺癌,如果好好治疗的话,或许还有救。有空你也去看看她,其实她一直爱着你的。
童小北听了姑姑的话,内心翻滚起来。他虽然气妈妈当年为了钱而抛夫弃子,但是妈妈为了赎罪,打了几份工,努力赚钱让他吃得好穿得好上最好的学校,仅凭爸爸那份微薄的工资,他不可能过得这么好。妈妈忏悔的心,童小北何尝不明?只是他放不下那份自尊和恨意。
周末,童小北看着萎靡不振的爸爸从外边回来,他走上前搂住爸爸,拍拍他的肩头说:“老爸,有空吗?我想去看看妈了。”
爸爸愣愣地看着童小北,一时说不出话。童小北把手放在爸爸的耳稍上说:“老爸,你看,我明年就比你高了。”
“小北,你能这样想,我很开心。”爸爸眼里滚动着泪花。
童小北为什么这么快就原谅了自己的妈妈?
原来,童小北在独处的时候,看到一位作家写的话:伤害一个人,远没有原谅一个人伟大。
是的,在青春的韶华里,只有彻彻底底原谅一个伤害过你的人,你才会成熟、长大……
篇2:青春励志美文:心若青春,阳光正好
青春励志美文:心若青春,阳光正好
青春是什么?青春就是什么都敢想敢做,在生命里涌动着无数奇奇怪怪的梦想,唯独没有“困难”二字。青春是心有所想,就有所行动,不惧怕失败,那些伤疤也能变成春天的花朵,肆意绽放,然后结下甜蜜的果实。
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青春更美好的时光了。因为,青春总有挥霍的资本,还不懂得什么是畏首畏尾。青春是生命的黄金矿,当穷困的时候,取下一小块,在社会的火炉里炼几天,便有了新的金光闪闪的收获。
青春,难免有弯路要走。并不是所有的青春都一帆风顺,因为前路总是岔道重重,兴许还有回头路要走。每一个岔路口都有一个长者,把青春拦住,然后说,不要走这条岔道,而是沿着大路继续向前。可青春偏要走岔道,即便路的尽头没有风景,路途还荆棘密布。但青春不后悔,毕竟那些艰险的路,不去亲自走一走,就没有披荆斩棘的经验,就伤痛的教训。青春的弯路,是为了人生能有更多通途。
青春的脚步虽然很快,但也要一步一步走,如果一定要跨越,需要付出加倍的努力。所有的梦想都不能随随便便实现,即便是青春年华。脚踏实地不是青春的本色,但人越要走快,就跌倒得越凶、越痛。当无数次跌倒、爬起之后,青春脚步更加稳健了,但始终处于加速度的模样,总可以超越一般人。生命啊,并不是一次出发就能抵达千万米之外,但只要坚持走着,总有一天可以抵达。而能坚持走着的生命,就是青春的`生命啊!
或许是青春太美好,往往要遭到世界的嫉妒,让青春挫折连连。大步流星走着,脚撇了;使劲要翻过困难的高墙,到一半的时候,摔了;好不容易找到路的出口,却拐进了死胡同;有了爱情,却没有金钱的基础,爱难坚守;年复一年地在外打拼事业,父母却老了,需要陪伴;精心准备的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迈开脚步的时候,发现钱包瘪了,假期没有了……幸运的是,挫折并没有淹没青春的梦想,毕竟,每段青春都是越挫越勇。
席慕蓉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青春年华,总有一天会消失。时间匆匆,无情地溜走,我们走过青春,走进中年、老年。我们不再拥有青春时候的模样,蓦然回首,只有那些凌乱的脚步、扭曲的伤疤和并不伟大的成绩,证明青春始终的还在。
一个人没有了青春的美丽容颜,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丢失了青春的心。只要我们的梦想没有丢,始终走在靠近梦想的路上,那么青春还在;只要我们还敢于推倒重来,能将人生清零,那么青春还在;只要我们热情洋溢的活着,用阳光的生命感染他人,那么青春还在。青春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只有自己才能点亮,如果害怕黑夜,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再大的火把也不能点亮生命之光。
其实,人生路上,只要摆脱社会的冷气,心存阳光,该出发时出发,该加速时加速,该收获时收获,即便一辈子也得不到梦想中的硕果,也一定会收获比常人更多更大的果实。
篇3: 我爱老照片与温暖的青春美文
上世纪的黑白照片,不记得是哪年拍的,不是九十年代初就是八十年代末。现在翻看,感觉土得掉碴,当时这样的打扮很平常,很普通,虽然离时髦差几个档次。你看我的围巾有个边都起毛了,围着它不觉得穷酸,更没有掉价的想法。
为什么我会照这样一张照片呢,是一位专职摄影工作者估计相机里的黑白胶卷,还能拍个一两张,我正好路过,他叫住我,让我站在门口,靠着石头墙朝有太阳的方向望去。很自然地微笑被瞬间摁下快门,接着再照,快门摁不下去了。
多天后,他又托同事把已经洗好的照片交给我。我知道他有一间专门洗照片的工作室,节假日的时候在公园哪里还能碰到他赚点外块呢。
现在回想以前的照相经历,是那么随意,没有矫揉造作,现在无论怎么笑对镜头,都有装的痕迹,说明我内心世界并不欢颜,心有所思所想,沉不住,通过外在的表现能看出一些端倪。
以前我就喜欢戴墨镜,各种地摊、店家墨镜几乎都尝试戴过,一般情况下,我会选择便宜的且感觉酷毕的墨镜,稍微贵一点的也买过,但最后便宜的反而跟我时间长些。记得有一次文化馆有个小品需要墨镜当道具,我正赶上她们排演,于是摘下墨镜递过去,哪知小林一戴感觉特别合适就不还我了,说请我多吃几碗馄饨抵钱。其实,照片里的这副墨镜五块钱,馄饨当时三毛钱一碗,至少她要请我吃16次才能还清,当然了,墨镜我戴过,还要算折旧价呢。不过,她送了我一条四四方方的彩色围巾,长宽是红领巾最长边的一倍。后来我拿它铺在叠好的被子上作为一种装饰品,给房间增添一些色彩。
不记得我的短发是多少钱剪的,只知道,最少一个月要跑理发店去洗理吹,因为脑勺后有一个地区的头发,在睡觉以后就瘪下去了,除非用电吹风往梳子撩起的头发死劲吹,才能鼓起来。
曾经有段日子短发生活,因为长头发养到夏天酷暑时,那发际里的汗总是排泄不畅,于是萌生头发越短越好地念头,若不是有一次M馆长见我把脖颈的头发往上夹,说:想好看就不怕出汗,夏天长头发够受的。你看我,短发多少年了,还是短发舒服,不过,短发长长了要理,费钱。也是,太热了,怎么办怎么办,一忍再忍,最后想起馆长的话,忽然转身奔巷子里的人家理发店卡卡剪掉。到了冬天,因为怕耳朵冻,我想长头发了,想两只耳朵有头发遮挡。
我的耳朵上有一对珍珠耳环,几块钱一对,当时在流动摊位上花了五块钱一双耳垂被打个洞,摊主先用酒精消毒耳垂,然后用耳钉枪将耳钉快速扣动板机穿过耳垂。记得当晚睡觉时耳朵开始折腾,有疼痛感,刺刺的,几天后发炎了,我想下掉耳钉,问摊主耳洞会不会堵起来,他说:你弄点红霉素软膏擦擦,不要没事就去摸耳朵,会发炎的。
我为什么要打耳洞呢,因为经常演出参加比赛,耳朵上夹耳环,容易掉,当有人介绍打耳洞的好处时,我开始动心,想试试。为什么我打了耳洞就会发炎呢,因为我的耳垂厚。半个月后,耳洞炎症还没有消失,太不舒服了,我就拨掉耳钉,如果耳洞堵上了,随它去吧。哪知当我将珍珠耳环钉穿过耳洞,通的呀,还好,没白打。
这些年,我已经不戴耳环了,觉得没必要。当打开抽屉看到以前戴过的各种耳环,一下子就想起曾经在哪里演出戴过什么样的耳环,还有耳环戴的时间长了,耳洞又不舒服了,一般装饰耳环都会过敏,还有金耳环银耳环戴的时间长了都会过敏,如产生痒痒的'感觉。
咯,照片上的我,身上穿的是腈纶毛线织的套头衫,一行上针两行下针,领口为一字领,我用当时流行的粗针打,一个星期就完工了。记得每天晚上回家打,一直打到想睡觉才停下。
我曾经穿着它跳过迪斯科,因为它是黑色的,且宽松休闲款式,下身配个黑色紧身带勾裤,便成了演出服。我还记得穿着它参加创作歌曲比赛,在民族乐器与铜管乐电声乐的伴奏下,我独唱三首作曲家们的新作,一首获得市级二等奖,一首市级三等奖,一首获得省级二等奖的第一名。
记得那次市里几部门共同发起的群众文艺活动很广泛,很高潮与跌宕起伏,竞争与角逐很厉害。不少人包括新人也创作了新歌,苦于作品没有被歌手最后选定,而比比皆是地淘汰。
这件黑色的腈纶毛线套头衫后来因起毛,不美观了,而被放在箱子里,一直到多年后的一天在整理毛线衣时看到它,想起了以前的事。
回到头发上,那时候剪个短头发带烫一起,才三块四块钱,现在要几十块,若要烫发剂质量好些,就得上百块或几百块以上的价格。
记得那会每次演出我都要去理发店专门吹理,打上摩丝,让头发定型,记得摩丝当时有卖五块和八块十块的。噱头噱头,当时流行这样的说法,漂亮看噱不噱头。
还记得年少的梦吧,像朵永不凋零的花。
后来长大,从小在一起的玩伴一个个离家奔走事业,当时没感觉失落,因为朝气蓬勃。
后来又长大了,一份怀旧之情油然而升,岁月渐渐带走了沉积的往事,回忆变得越来越不轻松。
几天前我就看到老相册了,一直没仔细阅读,今天张望了一下,发现黑白影像有些变化,有颜色淡去,有颜色因一层塑料保护膜精心呵护而不变以往的情怀。
想起从前那些无忧无虑的快乐,是基于年轻的心与年龄的优势。
谁让年轮带走我们的青春,带走了我们的本色,是这个社会环境还是我们自己不小心一次次地失误与误判造成的?
无所谓那条围巾有边起毛,因为我一直喜欢它的颜色,所以破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在人家眼里,我还是那么神气与倩影。
篇4:青春励志哲理小故事:最温暖的阳光
2015年青春励志哲理小故事:最温暖的阳光
猝不及防地,我失业了。
挣钱的时候,我大手大脚惯了,一点积蓄也没有。眼看着卧病在床的丈夫和嗷嗷待哺的孩子,我的心如铅般沉重。
那天晚上,当我拎着两棵白菜愁云惨淡地往回走的时候,在一家公用电话亭的门口,遇见了安澜。安澜是我中学时代的好友,眼下是一家时装店的老板,她的老公则是人人羡慕的公务员,据说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
她是一点也没有变,依然快言快语,古道热肠。才聊了几句,安澜说道:“你原来那破单位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凭你的才气,出来自己混,早就该发了。你说我们班上的女生,还有谁比得过你呢?”
我心中的阴云一点点散去,一丝阳光悄悄地洒了进来,我觉得异乎寻常的温暖。
安澜高声大嗓地把我鼓吹了一通,忽然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对我耳语道:“你让我好找,我可是有要事托你帮忙呢?”说罢,扯着我拐进了一个小巷,又鬼鬼祟祟地摸出一个小折子塞在我手里,神情凝重地说:“这个折子上的一万元钱是我积攒的一点私房钱,一时派不上用场———我是预备养老用的,特地来请你替我保管的。你要用只管用,只是千万要为我保密呀。”
四年过去了,我们一家三口幸福地生活着———我用安澜那一万元钱开的一家鞋店,早已替我赚进了数万元现金,另外,在小镇的中心位置,它还给我赢得了一套舒适的住房。而且现在,我鞋店的`生意在小镇中首屈一指,早就远远地盖过了安澜。
只是,我永远也无法忘记,安澜从我手中接过那本活期存折时脸上的那种欣喜至极的感叹:“我就知道,钱存在你手里是最安全的,要不然,我早就花光啦。嗨,今晚我请客!”
……世上所有的语言在安澜面前都是那么的黯淡无光。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助人的最高境界,是尊重,而绝非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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