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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狗的散文

时间:2022-12-19 08:05:49 诗歌散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毛毛狗的散文,本文共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毛毛狗的散文

篇1:毛毛狗散文

毛毛狗散文

“毛毛狗”是人们对杨树、柳树花的俗称。

春季到来,先叶开花的是木本植物。比如:连翘、榆叶梅、杏花、樱桃等等。杨树、榆树、柳树等树木也是先开花后长叶的。

人们都喜欢欣赏色彩艳丽的花朵,却没有人欣赏这些杨树花。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就像一条毛茸茸的虫子一样,非但不能给人以美感,还有几分令人讨厌呢。

在料峭的初春,树木抱蕾,最先绽放的就是这些类似“毛毛狗”的杨树花。

在道路两旁,在小区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这些杨树花。

我喜欢观察树木的变化,来期盼春天的到来。在寒冬过去,立春之后,树木便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先是树干颜色由枯黄变得青黄,枝条柔软了。尤其树枝上结满红褐色的苞蕾。它在寒风中摇曳,经受雪雨的洗礼,劲风的摇晃。清明前后便清晰可见这些红褐色的苞蕾日益长大。忽一日,气温上升,这苞蕾便绽放开来,一串串暗红色的,类似毛毛狗的花朵缀满了树枝,在春风中悠荡着。这个时候,人们知道春天来了,树叶就要长出来了。

谷雨这天晚间,下起了小雨,雨借风力,下的淅淅沥沥。真是“谷雨难得雨”这雨下的真是时候。

谷雨过后,雨住天晴,清晨的空气特别的湿润。只见高大的杨树下面,落了一地的“毛毛狗”就像成群的毛毛虫在地上卧着。我从树下走过,从“毛毛狗”身上走过,脚下软软的,心里有些害怕,真以为它们就是毛毛虫呢!

走进龙沙公园,只见台阶上一缕一缕的褐色的`颗粒,这是榆树的花,和大杨树一样,昨夜经受了风雨的吹打,如今,落了一地,像褐色的绒毯。

我望着这些落花,不免心生怜悯。这些其貌不扬的花絮,是春的信使,是绿色的开路先锋。它们在料峭的寒风里孕育、发芽、绽放,为来日的一片绿荫做着铺垫,待到春暖日高时,却悄然凋落,随风飘荡,与雨水混合成褐红色的泥土。

这么多年,从未把“毛毛狗”当回事,甚至不知道它是花儿还是树叶的守护者。在我就以为“毛毛狗”是树叶的外壳,里面包着树叶的嫩芽,树叶发芽了,它便破裂落地,随风而去了。仔细观察后,才知道它是杨树的花朵,是特别柔软的,毛茸茸的花儿。

突然,我对这些落地的“毛毛狗”心生几许敬意。这不起眼的花朵,绽放在枝头,把树根的养分引到树的顶端,牢牢地粘在树梢,顶着寒风与霜雪,在乍暖还寒时,绽放自己的身姿。把最柔软的嫩蕊包裹着,在春意阑珊时,借着风势悄然飘落,完成自己的使命,为树叶的盛放做出默默的奉献。

此刻,我想到了那些默默无闻为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最普通的人们。他们没有西装革履,他们没有浓妆淡抹,他们没有显赫的地位,只是默默地做着自己的事业,兢兢业业地尽职尽责,全心全意地为社会服务。知足、无所求、平淡、平凡而快乐着。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倾情释放自己的光热,演绎独特的人生。

我想到了一首诗:“<苔>清.袁枚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凡是生命都有其最典型的意义,都有自己释放光华的姿态,都有独具特色的美丽品质。鲜艳的花朵,被人欣赏,不起眼的花朵也会被人们赞誉。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切记,千万别忽视那些平凡的人们和平凡的事物,对平凡、普通、不张扬的人更应该给予关爱和敬重。因为他们更质朴,更笃诚,更纯净。

篇2:小白狗毛毛作文

在我过生日的时候,爷爷送给了我一只可爱又淘气的小白狗,我们都叫它“毛毛”。

毛毛和别的小狗不一样,就拿它的老实说起吧,它就只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无忧无虑地睡觉。不管你怎么叫它,他都像没听见一样,左耳进又耳出,一点儿也不理睬你。有时候,你想和它逗一逗,就算把它从美梦中拉醒,他也不理你这一套,等你一松手,它就像个小皮球似的又懒洋洋地滚到一边睡觉做美梦去了。

如果他美梦做醒了的话,一见到主人,就站在主人的脚旁,摇摇尾巴表演它的拿手好戏:时而原地转个圈,时而翻个跟头,时而四脚朝天装死。等你喂饱它的时候,它会跳到你的.身上,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你的手,这就是它给你的回报。

毛毛也很活泼贪玩,每当妈妈拖地的时候,好奇心就强烈的鼓动了它,它也会跟着拖把穷追不舍,一旦追上了,就咬住不放。

每天夜晚,我们睡觉的时候,它就叨着我们全家人的拖鞋跑到床底下,撕来咬去,像个勇士一样与拖鞋斗个没完,害得第二天早上我们全家人光着脚丫四处寻找拖鞋。尽管这样我们从来都]有责打它,看它那生气勃勃天真可爱的样子,喜欢还来不及,又怎么会跟它生气呢?

篇3:狗经典散文

狗经典散文

邦德是一条田园犬,而我也没有邦德。

跟狗大约前世有了某种夙愿,所以害怕它们成了与生俱来的特性。最后一次受到它们带来的攻击是11岁。

幼时父亲不但喜欢逗人家小孩,还喜欢把别人家的狗逗的“嗷嗷”狂叫,好多狗都中过招。

大约它们开过很久的会议谋划着怎么才能报仇,狗族里上下都在为报仇的事出谋划策,始终都没能找到合适的机会,最后有狗灵机一动选择了父债子偿的这个千年定义,那时候父亲只有我一个孩子,不得已才选择了我。

第一次被狗咬应该只有3岁左右,两岁才会走路的我其实还很弱,已不记得是怎么被咬到的,只是纳闷为何记得3岁那年的大雪,却不记得第一次如何被狗咬到的?

有很长一段时间,上学去都是妈妈背着到学校。偶尔下课的时候会把我放在课桌上坐着,把纱布理开用嘴吸掉伤口里的淤血。

有位女同学有两条很漂亮的围巾,妈妈为了安抚我,从她家长的手里买了一条红色的给我。

由于年幼,第一次被狗咬留下的伤口很深,导致左腿小腿腹留下了很明显的疤痕。有时候夏天会数一数有9个坑,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伤疤随着新陈代谢慢慢淡化,还仍是有4-5个明显痕迹。也是前不久才知道是被“那个人”家里的黑狼犬给咬到的。

从那以后就特别怕狗起先是看到它就哭,后来是尖叫。

仿佛我是唐僧一般,总有妖狗想吃我的肉。陆续的有过几次搏斗导致的小伤,也总结出来一些经验狗。

被狗追的时候千万不要跑,越跑越追的厉害。在大声呼救的同时做一个蹲下捡东西假动作,它们会以为你在捡回击它的石头,或者其他有攻击力的东西。

即使有经验对付野外的狗,但是在人家里被咬到也是有的。11岁左右在姨妈家里玩,她家2个孩子,她婆家你侄儿侄女就比较多了,我就跟着表姐在二爸家里蹦跶,看她们跑我也跑。角落里的超大只田园犬不声不响的把我推到咬住了右小腿腹部,这次肉厚没有第一次那么深的伤口,但它锋利的牙齿还是带走5公分长,一公分宽的皮肤层。

这下齐整了,双腿都有狗给的封印。

自那以后扑我的狗基本就没有了,但仍是害怕看见长得凶的狗仍会下意识的尖叫。

90年代有一户邻居的狗长的极为肥硕,因为出去下地需要从它家院坝过,但是它们家的狗绳是活动的,铁链的另一头从屋檐这头拉到另一头,所以只要从它家院坝里过,总会被追。我跑不赢也不敢去惹,也就在它第一次扑我没有咬到以后再也不从它家院坝里走了。

散养得狗并不那么厉害,见陌生人多也学会了人类的生存法则,只要不招惹它就不会扑人,而有铁链拴住的`狗,见的人少看到陌生人就扑。

童年里有俩个跟狗有关的故事也是心酸的。

头一只叫黑仔,它是的时候爷爷自成都带回去的黑狼犬。爷爷从幼崽开始养后来长的极为肥壮,很温顺也听话。

可是婆不喜欢狗,以往狗的粪便和别人家狗来偷食的行为让她不能接受养狗这件事,于是看到狗就很容易生气会打它并且撵它出门。

经常在放学回家的时候听到她骂:“滚出去,你这个瘟殇。”

有一次黑仔真的就没回来了,爷爷舍不得就在放学了找它周末也继续找。半个月后是妈妈邻村发现了它,买零食和肉费了好大的劲给哄回家了。

但是好景不长,婆仍骂它。

它再次离家跑出去浪了,不再回来。爷爷和妈妈仍是寻找,但是这次被人家拴住了,找上门去人家非说自己家养的,去了几次没有谈妥也就作罢,其实如果有现在城里人重金寻宠的精神也能找回来的了,所以后来我再未见过它。

父母跟爷爷是分家的,所以黑仔严格意义来说不能算是我家养的。

我家在的时候养了只田园犬。它都还未成年就丧了命。那时候妈妈怀孕到成都,不久后爸爸也走了。留下未成年的我和狗在家里,父母不在身边我如脱了缰绳的野马一般,放学后几乎可以不用回家,经常放学后都去外婆家住或者亲戚家串门。

等我某天回家时,二公端了一碗汤给我。我正纳闷的时候他说:“这是狗肉汤。”

“狗肉汤?”

“嗯,你家的狗。”

“我家的?”

“对,死了好几天了你都没回来,今天索性给它扒皮给炖了。”

………………

我怀着五味杂陈的心情把这碗汤给吃了,但自此以后我有个背负十年的罪名。一个连一只狗都养不活的人。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都拿这个事情打趣我,这里面还有父母。

其实我是冤枉的,狗儿不是被我饿死的。爸爸走之前的一个晚上,在楼上跟我交代以后自己一个人生活的事,它一路“呜呜呜”哀鸣着爬上楼,身上散发出一股奇怪的恶臭,就算下雨在泥里滚滚,也应该是泥味儿。我想它是生病了吧,眼眶里有厚重的眼屎还参杂着血呢。

大约它觉得十岁的我吃独食吃惯了,所以也不知道什么饥饿大约也无法养活自己。所以它抱着同情我的心理,同时选择去闯荡江湖。但是生病的它并没有像我一样有外婆。

我从未养过狗,也没有体会过人跟狗的感情究竟是怎样的。

但那个被人嘲笑了十年的称号使是真的从灵魂里觉得恐惧怕它们中的谁再给养死了。

蓉城,

丁酉年,乙卯月,癸丑日。

篇4:描写狗的作文:可爱的“毛毛”

关于描写狗的作文:可爱的“毛毛”

关于描写狗的作文:可爱的“毛毛”

作者/沈蕴奇

一天我放学回家,家里突然传出“呜呜汪!”的叫声,我一瞧,噢!原来是爸爸从同事家带回来了一只纯种的英国金毛犬。我太喜欢它了,给它起了个名――毛毛。

毛毛的身子很小,因为它处在幼年期,还是个小孩子呢。它很肥,活像一个大绒球。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呈深蓝色,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大大的嘴巴。

毛毛最喜欢玩鞋子了。记得有一次,它发现墙角的鞋架上有几双鞋子,兴奋极了,忙丢下我,狂叫着甩着头跑了过去,一下了就叼起一只鞋到了地上,然后绕着鞋子跳着叫着,突然又冲上去,一口咬住那只爸爸的大鞋子跑了起来,摇头摆尾,东撞一下,西碰一下,活像个醉汉似的,把大家都逗得大笑起来。不一会儿,鞋架就被它搞倒了,可是毛毛还是不肯罢休,好像那些鞋子和它有什么天大的仇恨一样。过了好长好长时间,地上都铺满鞋子,它终于累了,一下子趴在那些鞋子中间睡着了,它还在流口水呢,估计是做梦也在吃那些“美味”的鞋子吧!(小学生作文 )毛毛真可爱呀!

毛毛最喜欢的人便是我啦。它天天都黏着我,我跑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活晓脱我的一个小跟班。我下楼到街上去就跟着我一步一个跟头地滚着下了楼,再跳起来追上我。它对什么都好奇,看见辆自行车,立马去追,还叫着打着招呼,把那个骑车的'小姐姐脸都吓白了,我赶紧把它喊回来。它看见了汽车,也上去龇牙咧嘴地狂吠几下,憨憨的,真逗!

现在,我转学了,迫不得已,就把毛毛寄养到了我一个朋友家,我可想念毛毛的憨样了,它曾带给我那么多的欢乐,我真希望国庆节早点到,我好回家见见我的毛毛。

篇5:毛毛

美术课上,老师问:“……人的头发有卷也有直,我们班有没有头发自然卷的?”几乎是同时,全班同学都望向了我,还有同学指着我大声回答:“刘芮萌就是自然卷!”

亲爱的同学们,如果是我与众不同的卷毛使你们记住了我,这是我的荣幸,不过,要是换以前,我可能又要为此掉眼泪了。

我为这一头卷毛烦恼的经历,可以追溯到幼儿园时候。尽管在很多人眼中,大眼睛、卷头发的我可以算得上漂亮,但是我却不愿意自己与众不同。每当有人指着我说:“这是个小卷毛。”我都要哭着抗议:“我不要小卷毛,我不是小卷毛。”

随着年龄的增长,希望头发长着长着就直了的愿望彻底落空了,这一头卷毛非但没有变直的迹象,反倒越来越不驯服。它们毫无章法地胡乱卷着,倔强地朝四面八方蓬松着,一点也不顾及我的感受。每天梳头的时候都让我崩溃,我不止一次向妈妈抱怨:“为什么把我的头发生成这样?!”妈妈每一次都笑着说:“实在对不起,是我没有设计好。”这时我也知道自己是在无理取闹,遗传这种东西就是这么顽强得不由分说,我也只能不由分说地苦恼下去了。

我苦恼于被周围的人叫做“洋花菜”、“爆米花”;苦恼于公交车上,被中学的大哥哥指着嬉笑说:“这个妹妹是被电打了吧?”苦恼于一次次解释:“我的头发没有烫过,是天生的。”别人多看我两眼我也浑身不自在。甚至我还担心进入中学后,被门卫拦住说:“你的头发不合格!”

五年级的时候,在香港的街头,看见一群巴基斯坦孩子,他们居然和我一样有着黝黑的皮肤、硕大的眼睛、蓬乱的卷发。我看着他们,他们也看着我,彼此一点陌生感都没有。尽管不知道他们是否为卷发苦恼,可我至少明白了,原来,还是有人和我一样的。

如今我已经不再害怕大家关注我的卷发了,就算是听到有人笑话我的卷毛头,我也毫不介意。能够与众不同地拥有独特的标志,这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在别人接受我之前,就让我先欣然接受不一样的自己吧。

篇6:毛毛

我于某年某月某日下午明媚的黄昏中,邂逅一名女子。

这女子,便是三毛。

知晓她曾踏迹于天涯荒漠的一角,残阳如血,暮色沉沉的浓墨重彩下立著名风般的女子。黄风携着滚滚的风尘从未名的远方吹来,吹起她满头的乌黑长发,生辣辣的疼着,她在盼念着她日日夜夜念着的荷西快快归来。

又晓得她终于褪去了铺天盖地的黄沙气息,她脱去及地的碎花大圆裙,穿上一袭素雅的棉布白裙子,便被这六月绵绵的江南雨水打湿着。斜斜摇摇的漫无去处的飘洒,终究是没了落处。她安静下来,呆呆着望着远方,细腻的雨水顺着骨柄细细流淌,变作幽幽的凄婉情雨。然后一滴滴的沉入心底,不知名的深处,悄然的滋生。弄湿了整个流光,慢慢的人海,终还是不知自己的来处了。

三毛爱黄昏。

这便像她的绵绵风声,浅浅暖暖的漂浮的云朵,一个人默默地思念。

晚风时起,她将穿过一丛嫩绿的芭蕉林。在那碧绿浅葱的树丛深处,有着三毛内心恐惧的地方。她热烈的期盼着荷西温和的目光。

在一个莫名的转角,她邂逅大簇大簇的嫣红玫瑰。他将会遇见一位老人。那老人干枯空洞的双眼中透着静静的泪光。沉重的墨色下,一点一点发出冰寒的色来。涌现着,不安着,拥抱着三毛。她惊恐地像名孩子,掉头便跑。

于是最终的最终,三毛来到了一片未知名的海域。海水微微波荡,暮色四沉,孤星寥落。那里,曾埋葬着三毛的忧伤。

每每这个时候,忧伤似无声的风,悄悄地攀爬上她的肩膀。然后无声无私的慢慢吞噬着三毛。三毛开始回想起今天的事了。她似乎又和荷西拌嘴了。小吵小闹的,怪河西心太不细腻了呢,难道就不能好好的让让她么。可是他终究是让着她的,这似乎又是她无理取闹了。荷西总是会做美味的鱼给她吃。

遥遥星辰长河落,三毛在轻轻地笑。很温馨的笑。

她有点想念她的大胡子了。

晚风有着无着慢慢懒散吹着,她慢慢地走去了,向着远处微茫的光。向着她的大胡子。

篇7:毛毛

毛毛姓宋,大名宋小毛,人称毛毛。毛毛自幼顽皮淘气,一会儿把李家的狗儿打了,一会儿把刘家的猫儿踩了,一年到头,没少干过气人的事儿。

毛毛的妈妈很有钱,在镇上租个门面开了一家超市,小毛毛从此高枕无忧地当起了少老板,家里美味好吃的堆积如山,比如当下正红火酸奶“安慕希”,他不但自己喝,喝不了的还拿来给家中的小猫小狗喝,所以邻里邻居的,看到他都退避三舍。

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这天宋小毛去奶奶家玩,两家距离好几块田,为了抄近路,毛毛决定走水田这条路,哪知道走到一半,出现了一只凶猛的狼狗。看到毛毛就扑过来,宋小毛大惊,一脚踢开狗儿,狼狗被踢也不怕,又准备扑上来,毛毛顺手抄起路边的一块石头砸过去,正好砸在狗头上,但是一瞬间,他的胳膊上的皮肤还是被咬划伤了一点点,毛毛赶紧回家,让妈妈打车送他去防疫站打了几针。这才安定下来。这个时候晴天传来霹雳,奶奶几天前被狗咬了,因为没有其他人在家,也没有及时送去打针,已经奄奄一息。

毛毛等人大惊,毛毛第一个跑去看望奶奶,他一边跑一边想,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对待一个善良的老妇人呢?

跑过去,奶奶已经不行了,她轻轻握着毛毛的手,眼睛好像放出了光芒,她说,“我小时候家里穷,没想到儿子娶了个这么能干的媳妇儿,一眨眼的功夫,家中就过上了红火好日子,毛毛啊,你要听爸爸妈妈的话,要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做一个有用的人。”

奶奶说完,眼睛里的光芒暗淡了,接着她闭上了眼睛。从此以后,家里没有奶奶洗干净的衣服,厨房里没有奶奶做好的大鱼大肉。过年过节的时候,也没有了奶奶送的大红包。

之后一段时间大家看到毛毛,都会发现他的眼睛里含着泪水,毛毛沉默了,那个好事的'孩子不见了,他再也不去超市里拿好吃的东西回家显摆,也看不到他出门去惹事。

妈妈欣慰地说了一句话,“毛毛长大了。”

篇8:毛毛

狂风嘶吼,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海面上一艘小船时起时落,一个11岁的小男孩,正手握船桨,奋力划船。窄小的船舱里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老鼠,向他投来绝望无助的目光。但小男孩却异常坚定地告诉小老鼠:“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我就决不放弃!豆豆,你一定要撑住!”

小男孩叫毛毛,他和豆豆是在大森林里相遇的。他俩一见如故,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但是巫婆却不喜欢豆豆,几次都逼着毛毛不要再和豆豆交往了。

毛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爸爸妈妈,是老巫婆一手把他抚养大。但巫婆对毛毛尖酸刻薄:她每天逼着毛毛练习巫术,一心想让他成为巫师。巫婆让毛毛到森林深处去寻找动物的尸骨,捡回来制成药水,喂给那些可爱的小白兔做实验。那场景惨不忍睹:被喂下药水的小白兔一个接一个死去,并被巫婆做成标本,挂在墙上。等墙上挂满了,就把动物标本全部扔进仓库里。巫婆的仓库里随处可见小动物们的尸体。这让毛毛怎么忍受的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毛毛变得沉默寡言,不再是以前那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但自从他遇到小老鼠豆豆后,毛毛又重拾快乐,变得阳光自信了。

直到有一天,毛毛对巫婆说,他想离开这里,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毛毛的一番话令巫婆大吃一惊,巫婆急忙找来魔镜,心急如焚地问道:“魔镜魔镜,是谁让毛毛改变主意离开这儿的?”“亲爱的巫婆,是一只名叫‘豆豆’的老鼠让我们未来伟大的巫师决定离开森林的。”巫婆又问道:“那只叫‘豆豆’的死老鼠现在在哪儿?快说!”“亲爱的巫婆,那只老鼠正在森林深处等待我们未来伟大巫师的来到,他们约好,今天把那些即将成为我们实验品的兔子偷偷放生,让您再也做不成实验。”“好一个可恶的‘豆豆’,竟敢坏我的好事,我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可恶!”

巫婆骑着魔毯飞速来到森林深处,她一眼就看见正在与小动物们嬉戏的豆豆。小动物们见到巫婆,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慌忙而逃,根本没人注意到豆豆已被巫婆用魔法打伤了。

巫婆把受伤的豆豆丢在了大树旁,悄悄地离开了。她本想回家对毛毛谎称豆豆生病,不能赴约,却不想毛毛已离开了小屋,从另一条小路去找豆豆了。巫婆急忙去追,结果飞行时魔毯被树枝划破了,受损后的魔毯在空中四处乱飞,结果落下悬崖,载着老巫婆一起消失在森林里。

毛毛来到大树下,发现了已奄奄一息的豆豆。他吓坏了,连忙抱着豆豆去了智慧老人那儿。智慧老人看了看豆豆,叹了口气,说道:“可怜的小老鼠,它中了巫婆的黑魔法,已经快不行了,只有黑峡谷那里的时光老人才有解药,但它已经撑不了多久,真是可怜!”

智慧老人告诉毛毛:“想要到黑峡谷找到时光老人。必须经过由海妖控制的大海、山妖霸占的山冈和冰雪皇后掌握的雪山才能到达。路上十分危险,一不小心就会丢掉性命。你好自为之吧。”

毛毛谢过智慧老人后,抱着豆豆赶往海边。后面还有更多的危险等着他们……

篇9:毛毛

我是二黄毛。可我不姓二,更不叫黄毛,只是村里人都这么叫我,久而久之,我也忘了原来的名字了。

我不会读书,实际上是我不想读,我不像乔元贞那样爱读书,也没有史承汉那个有学问的爹,「弄不成」教的书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他们还笑我连指头都数不过来,可我没办法,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我真的不会,所以,我决定,长大了一定去参军,总比教书先生来得好,不用数数。

我们班里一共只有三个学生,我考最后一个。史承汉和乔元贞都是哥俩儿好,一人半本书,我看着看着就想笑,可是他们一人半本书还是考在我前头,父亲总是打我骂我说我没出息,我想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又不甘心,村里没一个看得起我的,我不能这么没用下去。

长大了,鬼子的轰炸机也来天上飞了,我跟我爹说我想去打仗,爹摇摇头叹口气,摆手让我去,别回来了。我觉着鼻子有点酸得难受。

好说歹说,那军官才放我进了队里,刚开始还好,后来军营里的人知道我不会数数,都笑我没用,直到我初次跟鬼子打了一仗,不要命地炸,不要命地打,和战友灭了敌人大半个阵营,队里才有些人看得起我了。今天一起去杀鬼子的一个战友递水给我喝,我又想起了乔元贞和史承汉,还有我爹,还有「弄不成」,还有村里那些看不起我的人,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想起他们,只是有点不安的感觉。

鬼子的枪好,杀了我们几十个队友,看着他们一个一个倒下,再也不是绊倒石子还能爬起来,一想到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些战友,只有这些人看得起我,我就越来越不要命地去撞鬼子的枪口,最终被一个没死透的鬼子打穿了胸口,我这辈子除了今天没见过这么多血,它们从我胸前喷涌出去,我知道我止不住。父亲,乔元贞,史承汉,「弄不成」,村里的人们……一个一个片段从眼前闪过。我倒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全身是血,有自己的,有敌人的,有战友的,我伸出一只手,一根指头,两根指头,接下来是几根了?……我终究没能数清我有几根指头,又要被笑话了。比起这个更可惜的是,这双手,再也不能杀鬼子了。

篇10:毛毛

有一个刚成年的男孩,名叫一毛。他性格古怪,时疯时傻,大人们都很讨厌他。这不,又被一所中学开除了,理由是低智商,神经有问题。

一毛的父母都是替别人挑砖来养家糊口。因为爷俩儿都没有文化知识,所以总希望一毛能有知识、能有出息,但是一毛就是负父母所望,不是被这所学校开除,就是被这所学校开除,理由同上。

这回,一毛的父母又要花大部分时间去帮一毛找学校。一毛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情景,于是在父母出去的夜晚,独自一人坐在家门口,用自己像沾了牛屎一样的手指着天上的星星,嘴里还不停得念着:“一颗星、两颗星、三颗星……”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黑影从田间小路正向一毛走来,一毛知道那是父亲与母亲,但他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天上的星星,嘴里念着:“九十八颗星、九十九颗星、一百颗星……。

一毛的母亲看上去很累,好像全身都散架了似的。但她还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对着一毛大吼。

“你在这儿干嘛!”

“妈,天上的星星好多啊!我数都数不完,这是为什么?”

“喂,喂你个头。你爸和我放下手头的活儿,一整天为你找学校,你还有功夫在这儿数星星,要教训你一下是不是!”说完一毛的母亲就举起右手,一毛的父亲连忙抓住一毛母亲的手。

“你又来了,孩子都这么大了,你还――”

“爸,你说你们生我下来是干什么的啊?”

“儿啊!苦了你了,我――”

“他有什么苦的啊!我们才苦呢!一毛,你想知道我们为什么生你下来吗?我告诉你,我们就是拿你来实现我们的愿望,而我们的愿望就是你能有知识、有出息,等你有了知识、有了出息,我们就不会被别人看不起了,你知道吗?你――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来到这人间的。”就这样,一毛的母亲累到在一毛父亲的怀里。

夜也很深了,一毛家周围没有半点声音。突然,一毛的父亲说了一句:“一毛,我扶你母亲去睡了,你明早去镇里的煎茶中学上课!我和你妈还有事,你一人去吧!”

篇11:毛毛

沙,漫天飞舞。充斥着视野的金黄色,似乎要把心情沉淀交净化。她长发飘飘,一袭素裙,在天与沙的尽头踽踽独行,她漠然地轻扬嘴角,望了望弥漫着冰与火的天,她从不曾陶醉其中,她从不渴求生活在钻石棱面上的幸福。

我在《三毛散文选》中,触摸到了撒哈拉沙漠上三毛的脉脉温情。

那年我刚入学,在滚滚人流中拥挤着前进了的我,从不知忧愁为何物。小学6年,我是金字塔顶端的佼佼者,俯瞰脚下的芸芸众生,手中紧箍着从不怕失去的赞誉与虚荣,就是这么空虚的疲惫。疲惫到空虚,当我满以为中学的大门内也满是艳羡的目光时,我发现我错了。我身不由已地跳入到竞争的洪流之中。

然而我却一次又一次地败倒在困难脚下,我屈服了吗?我甘于如此吗?每当我踩着脚下金色的余晖时,总禁不住问自己。“努力”一词挂满了汗与痛,苦雨孤灯下,奋笔疾书的我也有了与冰心老人同样的对往事的怅惘。于是不甘地放下笔,走到课外书架边,终于在那早已泛黄的扉页上找到了那前世早已预订过的邂逅。名唤三毛的女子摒弃世俗的压力,追求质朴自然的沙漠生活。

也曾被可憎的黄沙撕扯着娇嫩的皮肤,也曾被肆虐的狂风摇撼着脆弱的肌体,也曾被无语的汗、幽幽的泪折磨着异乡人的心,但从不曾因为从千里之外背负重重的水囊而喊过一次累,从不曾因为笨拙的劣民的欺恶拙的劣民的欺侮而吓倒一次,从不曾因为种种风沙的磨砺而放弃自己美好的初衷!这样的她,拿起笔来,写出了那并不华丽,但来自灵魂最深处的词句。那清雅得如同沙漠之中的石莲花的语言,轻轻掠过我久旱无雨的心。与她相比,求学路上一点小小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我被感动了,流下了久违的泪。人生不经过千锤百凿,又有什么价值可言呢?

从那以后,每当我厌倦得快要放弃时,我总想想三毛手上那累累的血痕,触摸那饱经困难后幸福女神给予她的爱的印记。她的手紧紧地握着我,我从那温暖的体温中感受着传递给我的力量,于是决不轻言放弃了。

沙,依旧那样漫天狂舞,预示着暴风的到来,我感激地望着她,轻扬着嘴角,转身朝着天与沙的尽头坚定地迈去。

篇12:狗缘散文

狗缘散文

今夜,妈妈终于能睡个安生觉了。

数日来,老爸深受爱犬丑丑丢失的阵痛有了移情对象——家里失丁后又添新丁,来了一只新宠!

今晚,妹夫从妹妹同学家抱回一只蝴蝶犬。

一整天,在家翘盼的老爸,忙个不停,先是绞尽脑汁地为新犬取新名:因为丑丑这名,不吉利,连丢了两只小狗……然后,他按捺不住地分别跟我们姊妹电话报喜,声调一改连日来的有气无力,显得急切又欣喜,“大女,我取好了名,就叫来福。”我连赞几声,好名字!一侧的妈妈,大声舞气地道,我静坐时就看到了,是一只充满灵性的圆耳朵小狗。

来福,果真是一条通灵性的小母狗,白色作底,挑着几缕红棕的皮发,圆圆的耳朵,绕成圈的长尾,灵巧的身形,靓丽可人。一来到新家,来福也不认生,上沙发,爬茶几,扑人腿,上蹿下跳,时而来一个前滚翻,时而又凑到新主人面前,用红红的舌头舔一舔新主人的手。贴人又可心。老爸一见就眉开眼笑,赶紧给来福换上了新买的狗绳,端出早已备好的肉食和零食。老爸有了来福,也就不会再三责备和迁怒毫无过错的妈妈了。数日来家中的阴霾也一扫而空,他们的幺女婿和外孙沁儿也跟着一起逗乐,家里又恢复了欢声笑语。

来福倒是福气了。我,为老背时的服务了一辈子,连一只狗的待遇都赶不上……妈妈又开吃狗的醋了,说明妈妈的气消了,我们做晚辈的自然也跟着舒了一口长气。

不堪回想,丢失丑丑的那个夜晚,我们仨姊妹的心拧成了一团,大家轮番给老爸打电话。而失去爱犬的老爸,失魂落魄地就一句话:“我想不通,绳子牵在手中就把丑丑生生的丢了。”心里盛不下事的老爸,当是一夜难眠,背翦着双手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徘徊往复,口中还絮絮叨叨地怪东道西,间或吐一缕烟,间或叹一口气。虚掩着门,一有响动,就奔到楼道口去瞅一眼……听到妹妹哭诉中猜想的场景,我的心就一阵揪着疼,既心疼老爸失去爱犬的心疼,担心他气出病来,更心疼妈妈又要遭受他莫须有的怨怼了。

家里一有什么不称意的事,老爸的第一反应就是责备妈妈的不是,当然他也阴着脸生闷气,心有自责,一支烟接着一支烟,没胃口,闹失眠。而直筒子的要强妈妈,得理不饶人,像一管一点即着的炮火,当枪口对准了老爸,就是一阵噼里啪啦地还击,于是乎,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也扯将出来,老两口开始了有一阵没一阵的唇枪舌战……家里硝烟时起,见得多了,我们仨也大多不敢评断,只是先是劝慰老爸想开些,再劝妈妈不要计较,少说两句。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老爸凡事较真,有些一根筋,喜欢迁怒他人,儿女不在身旁,老妻便是他唯一的出气筒。有时明知自己理亏,就是口里不服软。妈妈有理,又岂会甘休?她会一边垂泪,一边据理力争……在老妻的眼泪加理论的围攻下,禁不起持久战的老爸只得默然以收场。妈妈明事理,洞若观火,能说会道,深谙人情世故,但好人缘的她却口不饶人,只认真相,也着实让不少亲友在人面上下不来台。不过,事一过,大家照样乐于与妈妈相处,也离不开这个热情好客、慈悲为怀、刀子嘴豆腐心的爽快老太。几十年下来,老爸的清高、固执、坏脾气也被妈妈的豁达之爱软化了,还主动和妈妈一起念佛、修佛、食素,广结善缘,家里家外,一应事项,也都倾听妈妈的意见。我们仨也特别贴心妈妈,妈妈成了老爸和我们整个大家庭的主心骨。

大女儿,你在听么?电话那端,妈妈带着哭腔的声线还在响。丑丑是怎么丢的?你爸就会往我头上推,难道,我还抵不上一只狗……我游走的思绪,再一次被妈妈扯回到了周五那个令人伤痛的画面——

一条僻静的小巷,妈妈在前,老爸牵着丑丑相跟在后,两人一狗,抄近路,打算再去一趟菜市场。家里土豆没了,妈妈想给老爸买点他的最爱。没有任何先兆,走着走着,丑丑就没了。待老爸发现手里轻轻的.,回过神来,已是五分钟之后了。狗绳没了,丑丑也不见了。两人赶紧顺着来路往回寻,无人迹亦无乖巧的丑丑,唯有一条冰冷的空巷……老两口午饭也没吃,午觉也没睡,从上午找到下午,大街小巷,恨不能翻开了潼城,终于绝望。

丑丑丢了。对于老爸而言,是个大不幸。我们都知道,丑丑已是前一只丑丑的替身,再丢了,仿若剜了老爸的心。前丑丑,本是君妹的爱犬,因担心不爱运动的老爸身体和老爸老妈寂寞,君妹自己又是早出晚归,才忍痛转送给老爸妈妈喂养。不曾想,人狗情缘建立了,前丑丑就被人捉去了。恼怒、生气的老爸茶饭不思,一下子就掉了五斤肉,本来就瘦的老爸越发变得深眼深窝的了。妹妹又赶紧托人逮了一只,老爸思念前丑丑,故仍叫丑丑。新丑丑是只串串,花斑脸,鼓眼睛,特别讨喜,又很有眼水,做派像个小绅士,一有人客到,他只吠一声,就摇着短尾,嗅着来客……眼珠子滴溜溜转,来客坐沙发,它就跃上沙发,来客坐小凳,那就伏在凳边,偎着来客,亲昵讨抱。下次再来,他也能辨认来者,不再吠了,主动与主人一起夹道欢迎客人。饭量小,细嚼慢咽,又特爱干净,也是丑丑的可爱之处。若次日吃素,老爸必会留下一点肉,给丑丑喂餐时,用手掐成细丁,拌在小团米饭中。添水拌饭,那份认真和耐心,对于向来怕麻烦的老爸而言,殊是罕见,一如对待幼小的我们仨。下雨天,湿地拒绝下地,要人抱着,走到干地,才下来玩,一箭飚出很远,又折回来,就围在主人身前身后,蹦蹦哒哒,也不乱跑乱串,一个忠实的小跟班……相熟的乡人看到了,总会夸丑丑的乖与巧,而老爸一侃起它的丑丑,就滔滔不绝,特别自豪。老爸妈妈的生活节律正常,孤寂的生活有了伴。相依相伴的三年,丑丑代替我们仨,时时守护在老人身侧,添补了他们空寂的生活,带给他们欢声笑语,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功臣。暑假在家,我也跟丑丑特别交好,抱它,亲它,给它梳理皮毛,连我的阿来也因丑丑的存在而吃醋的紧。丑丑讨人想,因为它的好客,干净,淡定,君子风。在整个潼城,丑丑的外相和品性,也是独一无二的。

我打心里感激这只不会说话的生灵,丑丑是我们仨姊妹的恩狗。其实,人恋温存狗恋食,这俗语一点也不精准。一箪食一瓢饮,而小狗却用整个一生来回报主人。只有小狗,一心一意地守护在主人左右,不离不弃,真正成为人类孤独的倚伴,而我们这些被喂食成人的儿女,却各奔东西,远离了生养自己的父母。让无依无靠的老人,跟宠物相亲,以排解空巢的寂寞。每逢佳节倍思亲。老人们守望成痴,儿女们却幸福着他们的幸福,以各种理由婉拒回家。养儿防老,唉……唯有,老人与狗,苦相对望而已。

可惜,如此讨巧的丑丑,竟然于不慎中走丢了。下午两点,我们仨姊妹都辗转得到这个坏消息。弟媳第一时间就去了电话……可想而知,老爸的心情是糟糕到了极点,不吃不喝不睡,心里的疼惜更是无语可以言表。我们除了劝慰就是安抚,妹妹许诺一定为老爸再找一只新狗。

妹妹的抽泣、老爸的唉声叹气、妈妈的叫屈连声、弟媳的慰语,历历在目。好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

老爸丢了绅士风的丑丑,赢来了活泼泼的来福。

我们祈愿,可心的丑丑,绝不要落进烹狗者手中。而是,被潼城一爱狗人士收养了,以她或他的爱心,与丑丑,正在续一份人狗新缘?来福,老爸的新宠,与一家人也开始一段崭新的人狗情缘,共享生命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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