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汉语百科 > 成语出处

发票未盖章打一成语

时间:2023-08-22 09:05:40 成语出处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发票未盖章打一成语,本文共3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发票未盖章打一成语

篇1:发票未盖章打一成语

谜底:不足为凭

拼音:bù zú wéi píng

[释义] 不足:不值得;凭:凭据;根据。不能当作凭证或根据。也作“不足为据”。

[语出]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小道人一着饶天下》:“虽然如此;传言送语不足为凭;直待当面相见亲口许下了;方无番(翻)悔。”

[正音] 为;不能读作“wèi”。

[辨形] 凭;不能写作“屏”。

[近义] 道听途说 无案可稽 捕风捉影

[反义] 有案可稽 言之凿凿 铁证如山

[用法] 指事情或言论不能成为凭据;不可当真。与“不足为据”同义。

[结构] 动宾式。

[例句]

①他说你有罪你就有罪?几句空话;~。

②要证明这事;得有真凭实据;道听途说是~的。

篇2:用人单位未盖章 劳动合同无效

8月22日,浙江省武义县的吴某与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代表达成协议,约定聘用吴某为公司办公室主任,劳动报酬年薪不低于5万元,每月预发2100元,缺发部分年终补齐,吴某10月份到公司上班,12月18日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吴某共领取工资3375元。吴某要求公司支付尚欠的工资7041.67元。

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吴某向仲裁委提交了一份只有吴某本人签名,而公司未盖印章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条款里,用钢笔加注“年薪不少于5万元,每月预发2100元,年终补齐”并签有公司管理人名字。

庭审中,公司否认曾与吴某签订过劳动合同,只有口头约定试用3个月,每月工资1500元。公司已按约定足额支付了吴某的工资,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

仲裁委认为,吴某提交的劳动合同未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作为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签名,该劳动合同无效。吴某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有年薪不少于5万元的事实,故对吴某的请求不予支持,裁决驳回吴某的申诉请求。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吴某与公司是否有年薪5万元的约定,因此,吴某提交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就成为关键,

《劳动法》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在程序上的规定不是很具体。但是《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第10条第2款、第3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并在劳动合同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原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规定,“……法定代表人直接或委托他人代表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以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生效等规定都是很明确的,就是劳动合同必须有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表用人单位签名,同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名。

本案中,吴某提交的劳动合同只有个人的签名,没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签名,同时未加盖公司公章,所以该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至于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条款里公司管理人的签名和钢笔加注的条款如何认定,本人认为,吴某与公司曾就签订劳动合同问题进行过协商,但没有正式签订。由于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才生效,所以吴某提供的劳动报酬条款应属无效。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篇3: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怎样入账?

我公司一次性买断某企业机器设备和厂房共计200万元,由于该企业已经倒闭无法取得正式发票。请问:我公司如何将这200万元的固定资产入账?另外,我公司重新办理各种证照后,是否可以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

答:对外购的固定资产的计价,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是一致的,即: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税金后的价值计价。针对您所说的倒闭企业,其在倒闭时应按规定对资产进行清算,此时您公司购买设备和厂房,企业有义务给您开具发票。如果企业未进行清算,您所购买的机器设备和厂房则需由评估部门进行评估,然后持评估部门出具的证明入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文件规定,新办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从无到有组建起来的。原有企业一分为几、改组、扩建、搬迁、转产、合并后继续经营的,或者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都不能视为新办企业。(2)应是1994年1月1日以后建立的。对于1993年底以前建立的企业,其享受的减免税优惠尚未到期,而该项减免税优惠又属于继续保留的,则其减免税期限应连续计算,执行到期为止。若贵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则可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发票未盖章打一成语

发票管理制度

介绍信怎么盖章

盖章申请书范文

盖章申请 范文

就业协议书盖章

合同盖章要求

中华医学会介绍信盖章

发票作废证明

地税发票申请书

《发票未盖章打一成语(共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