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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偷经历散文

时间:2023-03-29 08:15:36 诗歌散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我的小偷经历散文,本文共10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的小偷经历散文

篇1:我的小偷经历散文

我的小偷经历散文

俗话说“贼不打三年自招”,在我青少年时期也有过做“贼”的经历。人说做贼心虚,一点不假。下面就把我几次做“贼”的经历分享给大家,一来解除我多年以来压在心里的愧疚感,二来让大家要记住做人须诚实的道德底线,千万不要做傻事,以免后悔一生。

第一次做“贼”是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那一年冬天我去姥姥家,偶尔发现小姨的鞋筐子里有一本书,记得书皮上印着“农民扫盲课本”几个大字,是小姨专门夹放五彩花线用的。打开一看,里面的内容就深深的吸引了我,都是以前在课本上从未读过的内容,通俗易懂,合仄押韵,朗朗上口,我一口气从头读到尾,还是舍不得放手,喜欢得不得了,手不释卷。转念一想,何不拿回家细细品读呢!那小姨的花线放哪呢?有了,我帽子里不是有一小沓旧报纸吗?是垫帽子用的',冬天戴着防寒的。对,就这么办。于是趁小姨出去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的功夫,我就用垫帽子的旧报纸替换下了这本农民扫盲课本,藏在帽子里。吃过午饭,趁小姨还没发现,我就匆忙回家了。以后也没听小姨说起这件事,心想小姨肯定知道是我干的,只是因我是个小孩年少不懂事给我留足面子而不戳破这层窗户纸罢了。

第二次做“小偷”是在我二舅结婚的时候。那年我十三岁,记得是刚过春节没多久,二舅结婚的日子到了。母亲带着我们兄妹三个去参加婚礼。第二天是舅妈回娘家的日子,一大早舅妈就忙着收拾准备去娘家的东西。舅妈把一盒9分钱一盒的香烟从柜子里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正好让我看见了,想起我从家里临出门来的时候,父亲就嘱咐我说,给二舅妈要一盒喜烟拿回去给他抽。可是我一向胆子小,不敢当着二舅妈的面给她要烟,随手就把这盒烟装进了裤兜里。过了一会,舅妈才发现刚才从柜子里拿出来的那盒香烟不见了,忙问是谁拿了,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没拿,我也小声说没拿烟。右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裤兜,生怕舅妈发现了再把烟要回去,那样就没法回家向父亲交差了。舅妈一听大家都没拿烟,以为是自己忘了刚才是不是往外拿烟了,就自言自语道:“难道是我没拿出烟来吗?我明明想着刚才拿出一盒烟来啊,真是见鬼了。”这次作“案”,我又侥幸过关,暗自庆幸没被识破。等下午回家我就把这盒烟交给了父亲,还撒谎说是我给二舅妈要的,父亲还夸奖我表现不错,比以前有胆量了。

我上高一那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午休时,我上铺的同学杨某悄声对我说到书店买东西去。我俩偷偷摸摸地走出学校,来到供销社新华书店门口,见里面空无一人,就悄悄进去,只听见里屋有一男一女在窃窃私语,不知说些啥。杨某径直走到放白纸的柜台前,小心翼翼地抓住一小沓白纸(大约有十几张)轻轻地卷起来,一边卷纸一边紧盯着里屋门口,生怕里面的人出来发现了。等卷好了就拿着这沓白纸,轻轻地退到门外,我俩像被猎犬追击的野兔子一样撒腿就跑,心慌得扑扑直跳。跑出来没多远,我被路中央的一块石头绊倒了,一个趔趄摔在地上,膝盖被磕出了血,杨某立即把我拉起来,拽着我的手飞快地跑回学校,一路没见一个人影。我俩偷偷地溜进寝室,装做啥事也没发生一样,躲在床铺上眯起眼睛装作睡觉。

最后一次作“案”是在我参加工作之后,那年我才18岁。当时我村小学操场上栽有几十棵大小不等的老槐树,大的有碗口粗,小的才和拇指粗细差不多。为了便于管理,村委将这些槐树承包给了我校一位老教师的儿子,每年象征性地交二三十元的承包金。其实也不用怎么管理,既不用浇水,也不需要施肥,就让其自然生长,费不了多少功夫。当时我的另一位同事刚结婚不久,新盖的房子还缺少一扇房门,那几天正在找木匠师傅给做木门,算来算去还缺少一根门框。白天上课的时候同事就给我约好了,让我夜里帮他到学校砍伐一棵老槐树做门框用,我当即就答应了。

吃过晚饭我就去了他家。玩了一会,听听外面大街上没有人走动了,我俩就拿着工具来到学校。他说厕所门口那棵树不错,正好够做门框的材料。我俩就把这棵树给砍了下来,一起抬着送到他家,解了燃眉之急。第二天老教师发现少了一棵树,还在办公室里说昨晚不知哪个缺德鬼把树给砍去了。我俩谁也没作声,装作啥也不知道。

以上就是我年少时当“小偷”的几次经历,不知大家看后有何感想,是可气、好笑、同情,还是气愤、震惊、鄙视,总之不管咋样想,“案”是作了,“孽”是造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感觉十分后悔,悔恨自己当时不该做出那些违背伦理道德的蠢事。

这正是:

为人要诚实,

千万别自私,

一时贪便宜,

后悔一辈子。

篇2:我的小偷生涯散文

我的小偷生涯散文

我从小到大,是个老实人,家庭出身农民,听父母话,不与人打架,别人纷争我躲得远远的,鲜有犯错时候。然记忆中,也有几次小偷经历,至今想起,依然刻骨铭心。

七岁时,村里来了个卖家用器物的,有饭勺、铲斗、水瓢等,个头不大,均为木制,经久耐用,便宜实惠。村人蜂拥而至,买这买那。母亲也来了,看了许久,想买几个,无奈家中太穷,最后还是忍痛离去。当时,我回家吃中饭,看到这场景,心中有所不甘,为啥我家就用不上?于是,我偷偷地乘着卖主卖货收钱时,悄无声息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了一个饭勺揣进衣兜。那时,我的衣服都是哥哥穿小的,所以衣兜挺大,揣着小饭勺是没有问题的。可能是年龄小的'缘故,也无所谓害怕,反觉得有点好玩。卖主顾着生意,倒没注意我这个小萝卜头。饭勺偷回来,我竟然不敢给妈妈,怕她骂我不争气。要知道,偷东西可不是一件光彩事。后来,我只好把饭勺藏在床底,直到被虫子蛀空,我看看已实在无用,把它扔弃在河中才算罢休。

初二时,同桌为我取了个绰号“山羊”。常常,大家在班上一起喊《骆驼和羊》。虽然有这么一篇文章,但我敏感的心意识到他们在取笑我。听到他们肆无忌惮的大喊声,拍着桌子的哄笑声,我钻在角落里,不敢抬头,心中恨透了那位始作俑者――我的同桌。一天深夜,乘着大家熟睡之际,我悄悄起床,来到教室,推开门,也不敢开灯,摸索着来到座位上,掏出同桌的文具盒。白天,我早已作了细致观察。文具盒到手后,我离开教室,原样关好门,回寝室时,我把同桌的文具盒塞进旁边的草丛中。我并不想要里面的任何东西,只是要报他给我取绰号的仇,血被同学哄笑的恨。第二天,我起床,如常吃早饭、上课,同桌发现丢了文具盒时,我还装腔作势地替他询问同学,猫哭耗子假慈悲地借他一支笔。同桌没有怀疑我,还哭丧着脸不停地找我分析,贼是谁,有哪些可疑迹象。我看着他,真是心里笑开了花。

中专毕业后,我走上社会。初涉人世,不懂里面的水多深,不知里面的道多黑。第一个月,就上当了,看到劳务市场贴的招工广告,我应聘到一家推销公司,推销洗发水,交了三百元钱押金,还附带上身份证。我就成了一只他们手中牢牢掌握的风筝,随他们指使。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不停地转战各地,只能混个半饱。我硬撑了三个月后,实在吃不消,遂产生了偷逃的念头。此时,已离出发地约五百余里,路费少说得几十元,但我身无分文,每天赚点钱只够吃饭。苦思冥想,决定带走两箱洗发水,充抵路费。还是夜晚,我假装起床小解,抱走两箱子,撒腿就跑。虽说这远不够我的押金,但由于是在公司没有知晓情况下做的,所以也算是偷,心中忐忑不安。我走出居住地时,两腿还直打哆嗦,跑出好几里,穿过无数巷道后才心安点。之后,我就靠着两箱洗发水,迈着双脚走回出发地,进了工厂,重新回到正常的轨道。

人之一生,谁没有一点错误,改正才是必要的。只要我们知错,从此不再犯错,套用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

篇3:我当过一次小偷散文

我当过一次小偷散文

10岁那年,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社会上物资十分匮乏。记得有一天放学时,粮店进来许多麻袋装的地瓜干。由于进的多,占的面积大,屋里堆放不下,大部分都堆在外面的空地上,只有一个打更的老大爷看着。天刚擦黑,我谎称去同学家学习,悄悄地来到麻袋堆旁。当时,心里象揣个小兔子“怦怦”直跳。那时,虽然年龄小,却也知道这是在偷东西,既感到羞愧,又怕打更的老大爷发现。

山一样的麻袋堆,打更的老大爷顾东顾不了西。趁他不注意,我窜到麻袋堆旁,用小铅笔刀把麻袋割开一个口子,小手忙三迭四地往外掏,很快就装了半书包。

第二天上学,我拿出几片地瓜干分给饥饿的'同学们吃。看他们吃的津津有味,心里好得意,仿佛自己当了英雄。

晚上回到家,父亲叫住我厉声问道:“这小刀是你丢的不?”我一看傻了眼。原来,昨晚光顾着跑,竟把小刀丢在了麻袋堆旁。我心里纳闷,小刀怎么会在父亲手里?

“这是打更的老大爷送来的,他早就看见你了,看你挺可怜的,也没拿多少就没吱声,还把你的小刀送回来了!”噢,原来如此!我顿时恍然大悟。

“以后再发现你干这事,我非揍你不可。”父亲严厉地训斥道。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每当忆起,我便感到羞愧,尽管现在已过不惑之年,而这件事却始终埋藏于我未泯的童年。

篇4:我和小偷

星期一,我上车,除了坐车的1块钱什么都没带。从起点站坐到终点站,自我感觉一路平静。但是在终点站下车时,发现裤子里多了张纸条:“一个大人出门一个子都不带,丢不丢人啊。”

星期二,我揣了个破钱包,里面装了1毛钱。到了终点站后,发现钱还在,钱包里被塞了张纸条:“我们不是乞丐,请不要侮辱我们的职业。”

星期三,我还是揣破钱包,里面装了100块假钞。到了终点站后,发现钱仍然还在,钱包里被塞了张纸条:“私藏大面值假-币是违法行为,请自觉去相关部门上交。”

星期四,我拿了个信封,里面装了叠过期的海峡人才报。到了终点站后,发现信封还在,拿出报纸一看,报纸被换成了最新的海峡人才报,外带1张纸条:“现在是咨询时代,及时更新信息,才能把握机会,赢得成功!”

星期五,我在衣兜里放了个玩具手机。到了终点站后,手机仍在,多了张纸条:“请不要开此玩笑影响我公司正常工作。”

星期六,我拿了把玩具手枪插在腰上。到了终点站后,发现枪不见了,裤腰里被塞了张纸条:“最讨厌你们这些抢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没收作案工具!”

星期日,我正准备上车,结果人太多没挤上去。正等下一班车的时候,我一摸口袋,发现多了20快钱,还有张纸条:“大哥,干我们这一行的整天风吹日晒的也不容易,敬上20块钱,您想去哪打车去吧,请您别再整我们。"

篇5:当”小偷“的经历作文

在快乐的暑假里,每天都会发生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事让我觉得今生难忘,

那天下午,烈日当头,我和小伙伴在炙热的

开始分工了,王占阳是小弟弟,他负责拣西红柿,我嘛,负责望风,一发现有人就猛咳嗽,冯进哥哥的任务最重要——“偷西红柿”,

小学生作文大全

哥哥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到了菜园旁,蹲下来,仔细地搜寻着熟透的西红柿,发现目标后,猛得摘下来扔到我们这里,王占阳拣起来就往兜里装,我则紧张地东张西望,不一会儿就战果累累了。兴奋的我们刚准备好好品尝,没注意到菜园的主人从三楼探出脑袋破口大骂:“小兔崽子,偷我的西红柿干啥……”,我们都愣住了,我的心“忽”地往下一沉,心想:完了,完了,今天要倒楣了。怎么办呢?我们三人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夺路逃窜。

王占阳最小,跑得慢,他在后边一面跑一面惨叫:妈妈呀——救我——救我!”我们扭头拉起他飞奔到了“隐蔽基地”——一堆烂沙发后面,只见一个胖胖的老太太骂骂咧咧地推开楼门走了出来,她在菜园子旁找了一圈,没发现我们的踪影,又骂骂咧咧地回家去了,我们长吁了一口气。

由于一路狂奔,西红柿仅剩下两个,我们吃着辛苦得来的战果,心里五味俱全,看来,这种小偷以后还是不做为妙。

乌鲁木齐九十中四年级:张可琰

篇6:我是“小偷”

你是否尝过懊悔的滋味?它是咸的。

——题记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明白当我感慨他们可怜的同时,也会看到他们的可恨之处。

我,我不知道我是一个可怜的人,还是一个可恨的人,我只能说我是“90后”“小偷”的一份子,我懊悔过。

小偷这个词我真的真的不喜欢,但我无法用一个最贴切的词来形容自己的“不理智”。

可怜

在我加上“可怜”这个词的时候,我在一遍遍的回忆,回忆自己那点可怜的经历,同“90后”出生的人们一样,我已是一个走过花季,迎来雨季壮志未酬的有志青年,也同所有的高中生一样,我每天都奔波在两点一线的生活中,时间长了,以至于忘记了疲倦,同其他人不一样的是,我是一名对艺术有这星星点点热爱的特长生,所以注定我比其他人更忙,周一至周五我和其他学生一样,有同样的作息时间,所以我毫无怨言,乐此不疲的围了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着,虽然有时忙碌,不充实,虽然迷茫过,但我还是坚持着。

可恨

当我发现我和别人有不一样的时候,我学会了“偷”,我有着和小偷一样的心理,我羡慕别人。但我并非嫉妒他们有多少钱,长得多漂亮,有多少名牌衣服,我羡慕的是他们有自己的时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周六的下午,当学校的操场上只留下一颗足球,两个球门的时候,我第一次萌生了做小偷的心理,我想把它据为己有,当我郁闷的时候可以学那些潇洒的同学,一脚把他踢开,不过我需要“偷”出时间来,才可以像他们一样洒脱。周六的晚上,当学校已经恢复死一般的寂静的时候,我“偷”走了老师的记忆,然后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长凳上,平抚第一次作“小偷”的心,看平常无暇顾及的日月星辰。周日,我依然在空空的学校里,没有人记得昨天发生了什么,因为我“偷”走了他们的记忆,我在暗暗的高兴,我真的“偷”来了我的“自由”,晚上回到家,我会“偷”父母身边的电脑电视,像其他孩子一样,我喜欢那虚拟的网络世界,我喜欢游戏带给我的乐趣和音乐带给我的美好感觉,可是我觉得自己很可悲,因为一切一切的安逸都是我“偷”来的,不过90年代是一个“小偷”的年代,又有多少人没从繁忙中作过“小偷”呢?

我们已经“偷”的太多了,以至于忘记当初为何要“偷”

有一天,我发现我“偷”累了,我试着用扛来形容我的疲倦,因为我扛的不仅使这个年龄所要面对的,我还要扛世人对“小偷”的责骂和我所“偷”来的东西,虽然“偷”来的都是我想要得,但是我依然不开心,毕竟我是一个“小偷”

后记:我不能保证以后我不再“偷”,因为我想得到安逸,清闲和休息,我只想求得世人的原谅,因为我在做什么,为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篇7:我做了小偷

“嘭嘭嘭……”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我的春秋大梦,于是我从堂堂的秦国国君成了一个被女朋友差遣的“囚犯”。(秦国国君是个风流的国君,他有许许多多的女人)

“快点开门,猪头!”她在外面霸道又野蛮地拍打着我破旧的铁门。“有小偷,有小偷!”她的话像是鞭炮一般,响个不停。

听到她的声音,我一弹跳就爬了起来,像是触电一般。没有其他理由,世界上只有这个女人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好像,我这辈子就非她莫属,非她莫娶一样,她就是那么一个小燕子格格一样的女孩子,总是那么让我痴让我狂。

既然是有小偷,我起来肯定是要看看我的房间,是不是有小偷老兄光顾的痕迹,当从床前冲到门后,我用眼睛的余光发现房间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连那一堆旧报纸都没有翻动时候,才知道上当了:她根本是骗我!

“咔嚓”“砰!”

前一下是我开锁的声音,后一声是她推门撞到我的额头所发出的闷响。

这么一撞把我的满腹牢骚与睡意都赶跑了,留给我的是满眼星光。我嚅动着淡然无味的嘴巴,问:“小花帽,哪里有小偷,是不是有骗我开门,网瘾来了?”我算透了这个女人,逛街积极,上网聊天积极,除此,很少事情让她感兴趣。

“猪头,电脑呢?”她迫不及待地用一双苍鹰一样敏锐的眼睛扫视我的房间。

“那,在报纸地下,自己接电源。”我转身去洗手间洗漱,还有照照镜子,我额头上是不是流血了,或者是长了个大包包,要闭门修炼养伤,要不然别人会笑死我头上的电灯泡。本来我就是光头,又添一个蘑菇泡泡的话,别说有多难看了。因为我上班在超市,不准戴帽子的。

小花帽是她的小名,她太想出名太崇拜明星,整天戴个红色的小花帽扮可爱,就是希望人家把她记住是小红帽。然而她却不准我戴帽子,她说,要是我不听话就给我顶绿帽子,除此什么帽子也不准带。

她见我要进洗手间,马上伸出一只手飞快地捏住了我的耳光顺时针旋转一拧,像是给旧式闹钟上发条,嗔怪叫道:“那么快就忘了我的保证,快点给我摆好电脑,本小姐要上网。”

“哎……”我歪着头,脖子也要断了,求饶道:“好,好,好,放开我吧……”

三个好后,她松开了手,两手环抱在胸前,抬头打量着窗外,窗外是阳台,我晾衣服的地方,因为她昨天有一套衣服在我这里,如果没有限时给她洗完晾干的话,保管晚上别想睡个好觉,她会在门口唱着非主流歌曲让我死的难看。

我匆匆忙忙接好电源,插上网线,按下开关,摆好凳子,送上一盒纯牛奶,连吸管也要放好才去忙我的事情。

牙膏还没有挤出来,她又跑了进来,双手叉腰,怒目圆瞪:“你疯了呀,明知道天气那么热,还给我喝牛奶,我要冻可乐!快点去买,死人!”

我眉头紧蹙,心里发起了牢骚:“我靠!这个女人可真不好伺候,还要我跑下五楼在爬上五楼去买一罐冷冻饮料。”

她的话,是圣旨,我得马上去操办,飞下楼,跑上来时发现她伏在电脑桌上哭了,哭声凄惨,不像是伪装的,地上还有纸屑,去年出门的时候记得妈妈亲口告诉我,女人的眼泪可是真的!

她一哭我就真的是慌了,手足无措,我最怕的是女人哭。小时候妹妹哭我也哭,上学了电影里的人在哭我也哭,现在女朋友哭,我的心会哭的稀里哗啦的。因为这个女人把我的存款花光了,把我的精力与名声也耗尽了,却不承认是我的女友,甚至连手也没有牵过,别说是那个……

我觉得我也不是最笨,只是肯相信人而已,每次我都决定跟她分手,却每一次都是这句话“下一次我就与你牵手,拥抱,接吻还有……”我听到那儿就高兴得忘了自己贵姓身在何处……

“小红帽,你哭什么?”我紧张的还未喘气过来,颇为心疼的问道。“我的小红帽,谁欺负你了吗?”

“都是你,你坏,坏,坏!”她的三个坏字,一个比一个响。像是一把铁锤对着我的脑袋狠狠地敲了三下。

她抬起头,满脸泪花,样子十分悲伤,指着显示屏道:“都是你开门慢了,害我的菜被小偷偷光了。”她说完又哭的梨花带雨,一塌糊涂。

我这才松了口气,原来是qq农场里面的菜被人偷了,我还虚惊一场,小偷的含义真广呢?

“那,我给你把小偷给抓回来好吗?”我开始哄劝她,以免闹坏关系要分手。我相信我在超市里哄顾客绝对是一流的,但是哄女朋友就是最差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成功过,每一次我都做了替罪羔羊。

这一次也不例外。

我听到是抓小偷,真是对口,我的梦想是做警察,谁知道警察没有做成,老天还让我成了警察追逐的对象,因为我长得是光头细眼,尖嘴猴腮,瘦骨如柴,足足像是吸毒,小偷,色狼三个角色都被我兼容了。所以我最怕逛街,最怕遇上便衣警察,她们会首先考虑我这样的稀有品种。

这回为了讨好女朋友,我豁出去了,拍了拍胸口说道:“好,我去帮你把小偷抓回来,你告诉我抓谁就抓谁!”我也不知道一下子哪里来的那么大勇气,既没有喝酒也没有吃豹子胆,可能是爱情能改变男人的胆量吧。

小花帽听到我的保证后马上停止了哭泣,刹车一般关闭了眼泪的阀门,破涕为笑,道:“太好了,太好了,我的光头太好了,走,我们现在就去抓!”她高兴得跳了起来,抓我的胳膊,另一只手夺过我手里的罐装雪碧汽水,启开拉环,仰头就喝,跟德国柏林的男人喝啤酒一样豪爽痛快。

我一看时钟,才早上六点,那么早,哪里有小偷抓呢?

我的眼皮在打架,打了个哈欠,说道:“等我睡醒了再去抓小偷吧,小偷还没有起床呢。”

“不行,你想不想拉我的手啊!”小花帽喝完了汽水,将空瓶子塞在我的手里,另一只手摇晃我的胳膊,我的胳膊跟我的身体一样摇摇晃晃,那是我太困了闭上眼睛的缘故。

小花帽见我毫无反应,又来一句:“你想不想抱我一下啊?”她走前一步,我闻到了她的发香与体香,唇彩的草莓香味。

那是神鬼都会心动的味道!那是男人都会着迷的味道!

我的两只眼睛马上弹跳开来,高兴地脱口而出:“想!”我将双臂一展,想来个老鹰抓小鸡。

殊不知,想抱女人是我二十三年来的最大梦想之一!

“嘻嘻……”小红帽灵活地躲开了,盈盈笑道:“等下抓到小偷就可以抱我了,别说是抱,还可以玩亲亲和……”

我还有反应过来,我的大脑在抽筋。

“咯咯咯……”小红帽哈哈笑道:“想不想我搬过来住呀?”她的话强盗极了,挑逗极了,坏蛋极了,充满着强大无比的磁力。

“哇!”我心里太高兴了,像做了秦始皇,兴奋地我差点尖叫起来,后面话正是我追求了一年的希望所在,话好像是天上砸下了头等大奖,我嘴里连连说道:“好吧,去抓小偷吧,别说是抓小偷就是杀小偷我也会去干。”这个女人对我太重要啦。

因为我上次回家,农村的妈妈给我算命了,说我婚姻运气来了,爸爸给我看了通书,排了八字,说我要娶个小四岁的偏西方的女孩,那个女孩嘴巴嘴甜,能说会道的最好。

我一揣摩,小红帽家在湖南,对我是西方,今年19岁,恰好小四岁,嘴巴很甜常常吃雪糕巧克力不甜才怪,这么一说此人非她莫属。我是个绝对孝顺的儿子,父母的话岂敢不听,这就是我对小红帽一厢情愿的重要原因。于是小红帽就是我爱情考试卷上的单项选择题里的唯一参考答案,也是我妻子大人宝座上的唯一候选人。

这么好机会让我表现,如果我发挥的好可以加速我们的关系发展,从带引号的女朋友变成真正的女朋友的一步登天般大跃进的好事,我怎肯错过?有了这个理由,就算是我三天三夜不合眼,也要强打精神去抓小偷。

按照小红帽的要求,抓小偷要武装一番,带好绳子,带好一把小瑞士军刀,穿上运动鞋,牛仔裤就出发了。

跟着小红帽从滨江大道转小道,从解放大街拐入西郊步行街,兜了转去,也不知道她搞什么花样,就是不肯告诉我小偷在哪里。我虽然想当警察,但是警察局的大门也没有进过,所以对小偷的陌生程度不亚于和尚对女人的生理构造。

骄阳当空,如火球一般毒芒爆射,照得我头昏目眩。使我想起了一句唐诗里面的:牛困人饥日已高。

终于在一个肯德基门口我停了下来,问道:“小花帽,我们这样走来走去不是办法,这里治安太好了,没有小偷的。你看现在转了半天,别说是小偷,就像把钱丢在地上也不会有人捡的。”

“嘘……”小花帽裹起嘴巴,用一只手指挡住她光洁如瓷的门牙,神神秘秘的说道:“别说话,小偷就来了!”她指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翘屁股走路的男子说话,好像看到了那个人的牛仔裤后口袋里有贵重地引诱小偷的钻石黄金一样。

我赶紧左右看看,发现一个金头发外国男子正在端着dv摄影机在拍摄街道风景,聚精会神的样子像是考古学家在研究恐龙化石一般认真。

他身后后面是五六个少女跟着后面有说有笑,可能是笑老外翘屁股的样子像是唐老鸭走路。

我心里疑惑地嘀咕道:“哪里有小偷呢?”我真怀疑小花帽又在使恶作剧耍我。

中午时分了,烈日当空,火辣辣地煎烤着着座城市的脊梁,没有风,让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都热得像是狗不理包子蒸笼在工作。

我实在支撑不住了,我要进肯德基去喝可乐。

谁知,脚一动,眼睛却停了,停下来看一个闪入眼帘的怪人。

突然一个身穿绿色旧式军装,绿色解放鞋,头戴绿色绒帽的胖子摇摇摆摆地走了过来,伸出一只脏不拉几的黑手就伸向那个外国男子的背上的鼓鼓的背包里。然后他就嘻嘻地傻笑起来!

小红帽盯着那个戴绿色帽子的男人,像是泥塑木雕一般,我也盯着那个戴帽子的男人,像是发现了猎物的豹子一般。

“是小偷!狗日的!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敢在本帅哥面前撒野!”我一看就知道不对劲,一股正义之气窜上头,还是那个抓住立功要劳的荣耀之心的机会让我热血沸腾,二话不说马上冲了过去,一把就将这个戴绿色帽子的衣领个抓住,沉声叫道:“别动!想偷东西,把手里的东西拿出来!”我摆出一张威猛的架势,同时也抽出了裤袋里准备好的瑞士军刀。

他好像听得懂,徒地一震,停住了手,僵住了笑容,他的眼睛被我小刀子反光映照出一丝死亡一般的苍白色。

我见他没有动静,再次吼道:“拿出来!”我瞪大眼睛佯装凶卖狠,以便增加我的威信和男人的征服摄魄力量。

“啊,啊……”那个戴绿色帽子的中年男子张嘴啊了两句终究没有说出话了,他约莫是哑巴,但是他的喉结在抽动,慢慢缩回那只放入老外背包里的手,然后将手里的一张发展银行信用卡和身份证递给了我的手里。

我一看乃是一个香港居民的身份证和信用卡,心里就断定这个吓得哆嗦的发抖男子是小偷,大呼道:“大家快点来看呀,我抓住一个小偷呀!”我要告诉这个世界,我今天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好事,为民除害又可以抱的美人归的好事!

那个戴绿色帽子的男人痛苦地闭上眼睛,脚一软,晕倒了。

我管他三七二十一,就取出了绳子给他绑了起来。

拍照摄影的这个老外转过身来,看到了我手里的身份证与信用卡,拿起他手里的索尼dv将我照了张相,然后用蹩脚的普通话说道:“你才是小偷,他是我的大陆化妆师戴伟,你偷了我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我要送你去警察局!”

我心里不服,立刻反驳:“我穿得那么好,怎么是小偷?”

“你不是小偷,怎么手里有我的信用卡,怎么手里有刀子?”那个老外将我的胳膊抓住,我像是一只小鸡被他给制住了,动弹不得。

于是我大叫:“小红帽,给我报警!”

一会儿,热闹的大街上围来了许许多多的观众,这是大家的普通好奇心理,要看看这个热闹人群里是出了人命还是出现了奥特曼推火车导致追尾事件。

老外将我按在地上,掏出了手机,咕噜了一句话。

我面对许多诧异的目光和指责,百辞莫辩,几欲喊破喉咙:错了,错了!我不是小偷!

“每一个小偷都说自己是冤枉的,等下送你去警察局就会承认了。别嚷嚷,伙计!”老外说话的腔调,听起来就恶心的要死,他的所为更加让我反感至极。

小红帽好像发现了什么,跑到那个绿色帽子的人身上大哭大叫:哥,哥,你醒醒——

我一下子懵了:“老外,小偷,女朋友,哥……”这些关系搞得我主次不分,逻辑好乱,头都大了。我索性就闭眼吼叫:“小红帽,我在这里。这里……”就算我大声叫喊,对于这些观众与小红帽,都是蚊子的声音一样,因为她们又听到了警察巡逻车的警报声。

警察来了,老外将我交给了警察,说道:“这个人偷了我的身份证,打伤了我的伙计,你看该怎么办?”

“放下手里的凶器!”两个巡逻民警同时盯着我手里的小刀子,自腰间拔出了手枪,黑洞洞的枪头对着我,我心里发毛,脚发软。他们同时吆喝道:“把手举起来!”他们看我的样子,好像认定我是小偷一样。

我举起手,民警把我铐了起来,送上了警车,与老外一起进了局子,录了口供,我被关在后面的一个铁门锁在的屋子里。

然后小红帽与那个戴绿帽子的男人马上就匆匆忙忙赶来派出所里。

派出所的警察是讲道理的,凡是要有证据的。

听说,小红帽跟警察说了半天,提供了许多有力证据。其中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那个绿帽子的男人就是她的亲哥,她亲哥是个化妆师,一个老外开的影楼的高级化妆师,这天给老板拍摄杂志封面,特意打扮怪异,去街上取景,恰好就被我碰上了……

那个戴绿帽子的胖子因为舌头受伤了,理由是前几天背着女朋友偷人,舌头让女朋友给咬伤了,所以不会说话。但是他在纸上写给民警看的是:“我是小红帽的哥哥,我不赞同我的妹妹与那个光头小子谈恋爱,但是我又没有办法让她们分开,所以精心设计了这么一个圈套让他去钻钻,准备让他在牢里度过。”

警察又问他:“那你怎么知道这个光头小子会去偷东西?”

“都是我答应小红帽,如果小红帽在今天上午十二点前在肯德基门口抓住了小偷,就同意给她买一部笔记本电脑,一部苹果手机,再加两套香奈儿新款女装。有了这些条件,小红帽一定会设法说服光头去抓小偷的……”戴绿色帽子的男人就是这样写道。

这些,精心的计划,温柔的猎人陷阱故事,我是以后才了解到的。

接着我交了罚款,被做了思想教育,写了保证书,被放了出来,小红帽在派出所门口拥着我,激动得哭了。

“哭什么,我还活着!”我很高兴啊,就算是坐牢了,也高兴啊,因为我总算得到了这个女朋友的拥抱。

——抱女朋友的感觉是天底下最舒服的事情啦。

“我是关心你嘛!”小红帽擂起粉拳轻轻地擂打我的胸口,幽幽的眼神望着我,尖声说道:“猪头你真勇敢,我从来没有发现你那么勇敢!”

“为了你,我什么都敢做!”我拥着她大步踏上回家的路。

“真的?”她停住了哭泣。

天上阳光灿烂,照的她脸上金光闪闪,我知道那是爱情的颜色,爱情的光芒。我点头默认了!

“你说话要算话哦!”我提醒她,别忘了诺言,就是我们的关系。

小红帽的脸红了,咬着嘴唇柔声地说:“我今晚决定搬进你的家……”小红帽的话是那么的动听,那么的舒心,在我心里绽放出一朵娇艳的玫瑰花。

我抬头望望天上的一轮红日,发现了爱情与小偷之间的一点微妙的关系:爱情像是小偷,掏干我毕生的精力与心血;爱情像小偷,却让我把女人搬回了家;爱情像小偷,偷走了我的恶梦,还有那噩梦惊魂的夜晚;孤独,对于每一个单身的男人来说,都是噩梦惊魂。

爱情可以让女人改变一切,女人可以让男人改变一切,为了爱情,我从去抓小偷却成了小偷。

我是个正义而出色的小偷,也是个成功而富有的小偷,因为我偷的不是金子,而是比金子还贵重的,乃是女朋友的心,也就是所谓大家都搞不懂摸不透的爱情。

寻乌一中高一:曾德金

篇8:如果我是小偷

如果我是小偷,我会把爷爷的白发偷掉,让爷爷长出黑头发

如果我是小偷,我会把爸爸的烦恼偷掉,让爸爸每天都开开心心

如果我是小偷,我会把奶奶的病偷掉,让奶奶健健康康的

如果我是小偷,我会把妈妈的折纹偷掉,让妈妈永远年轻

如果我是小偷,我会把世界上所有人的烦恼像丢垃圾一样丢出地球

如果我是小偷,我会把世界上所有人的坏毛病偷掉

如果我是小偷,我会把世界上所有人的心里话偷掉,自己一一听,一一去帮助那些人

如果我是小偷……

金海三年级:夏华

篇9:我的经历散文诗集

关于我的经历散文诗集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我是个健康的孩子

比起残疾的孩子

我拥有的很多很多

感动中国的杨乃斌八个月时就是失去了听力

但在妈妈的陪同下

考上了大学

我不想这么没理想

苦每个人都不想吃吧

都想有钱花,生活比较悠闲

生活不就是一碗稀饭吗

我会有自残的行为

是因为没有确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其实我不知道家庭变故

为什么就要上进

我在学校时真的很努力学习

可是我的.思想不稳固

这么多年我活的确实很失败

其实有些事情不是我想做的

但是因为无奈

说不出口

假如我说出口了

就不会发生了吧

上进

我被学校开除

就是我想要的结果吗

再被另一个学校勉强接受

有意思吗

没有

去父母那里就能解决问题吗

我没有受过苦

去哪里能受得了吗

我忍不了别人的嘲讽

现实

我父母能怎么管教我呢

我去了

真的就会好起来吗

或许我会疯掉

我始终知道学习的重要性

可是我能怎么办

大伯的想法是对的

只是我不善于跟他说

老师吗

毕竟只是过客

他不会为你做什么伟大的事

虽然古往今来有许多名人都遇到了一位好的老师

可是当你犯错误时,

你伤害他时

他就不会管你了

我如果要休学

明年我能上学吗

不为任何人

只为自己的理想

我可以吗

我喜欢写东西

我想去看许多书

写许多故事

给和我一样迷茫的人

最大鼓舞

也是我情感的一种寄托

篇10:我的养花经历散文

我的养花经历散文

养了多年的一盆芦荟它死了。想想最近一次喂它喝的液体我就知道它的死因了。唉,我是罪魁祸首。

我喜欢看花弄草。不敢再说爱它们了。爱是要付出的。要细心地研究它们的习性,持之以恒地照料。这两点我都不擅长,对它们我只做到了索取。这样怎么是爱昵?充其量也就算得上喜欢。

喜欢和爱的区别是,前者是占有,后者是付出又不计回报的那种。对于花花草草我是欣赏跟怜爱的。被它们吸引我愿付出感官与行动。感官就是贪婪的嗅,同时深深地吸纳那一缕缕醉人的香;行动呢,就是迷恋地看,,灵感来时也不惜大声地惊叹:啊,好美,手里相机手机不时“咔咔”地闪烁,更不惜拙笔修辞与描摹,而兴致更高些时我把它们带回家来,以喜欢和爱恋的名义,美其名曰:花开当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折回来,我心喜了,却让它们少了别人地欣赏与赞美。

好无辜,那些我或买或跟人要来的花。我一腔热血地拥有了它们,初时还能够隔三岔五地喂它们一些水喝,接下来想它们地时日就日渐减少,及至到最后根本就是忽略,遗忘。一盆盆的花还没等到开放就枯萎死掉了。我伤心,悔恨以及,也曾发誓再不养花,不再做暴敛天物的害花的刽子手。然而耐不住心头的那份喜欢,再听过朋友说可以养些好伺弄的不开花的仙人掌一类的植物,几个月不浇水都不会死,绿叶植物净化空气还防辐射,也还美观。我大喜,这不就是为我准备的吗?

接下来我就又养了几盆植物,有一大株的仙人掌,一盆芦荟,这两盆都是别人给我的,我自己还买了一株小巧的仙人掌,仙人球之类的植物,自己还买过两盆红,黄两色的小苍兰。

最喜欢仙人掌和芦荟了,它们太好管理了,十天半月浇回水就行,甚至更长的时间不浇水也渴不死。然后它们就只管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地生长着。那盆仙人掌来到我家后又长了有十几公分,像手掌一样的茎又肥又厚,浑身的刺也长得越加的尖锐。挪动它时可是万万不能掉以轻心的,被那刺刺一下真的`好痛呢。芦荟长得也很喜人,狭长的叶片边缘有稀疏的刺,叶片肉质有秩序地围着主枝生长,一圈圈一节节旺盛着呢。整株好似盛开的大大的花朵。芦荟还有一个大家公认的功效,它止痒,被蚊虫叮咬了,掰一片芦荟叶,把厚厚的肉质叶撕开,就有白色粘稠的液体流出来,把液体轻涂到被蚊虫咬过的患处,清凉凉的,痒就一点点地消退。。。。。。真的是宝贝呢。每天看着它们心头就有些感动。

懒人真地是可恨呢,我不光是懒还粗心。去年刚进冬逢十月小阳春,一天看外边天气很好,就把那盆仙人掌拿到门斗里晒太阳,天黑却忘了把它搬进室内来。结果养了两年多的仙人掌夜里冻死了。第二天看到它我万分沮丧,对自己的养花之路担忧以极。这么好养的花卉我都能把它养死,我还能养什么花啊。战战兢兢地怜对其他的花,强迫自己记牢浇花的间隔时间,不想再有半点的马虎和大意。

芦荟越长越壮实,也高大了,原来的盆有些装不下它,该换盆了,家里没有稍大的盆,就一次次跟自己说再去集市上记得买几个大点的花盆回来,可是,集市没少去,却一次没想起来花盆。回家时看到芦荟却是毫不脸红地说给自己,不差这一两天,下次一定买。这期间芦荟长到了最繁茂的阶段,过一阵子渐渐地显出了萎缩的病态来,枝干黄枯,头也弯了下来。

这天中午,我看着芦荟病怏怏地样子,心想大概是没浇水的缘故吧,心血来潮,起身去找水,抬脚间触到了花盆旁边的几个啤酒瓶,其中的两个瓶子里还有喝剩的啤酒,我看见过有养花人用啤酒浇花的,啤酒浇花最养花了。原因很简单,啤酒里有丰富的营养。人家的花也的确养得枝繁叶茂的,花朵也是水灵灵地艳。我就用这两瓶没喝了的啤酒喂一喂我的芦荟。我把啤酒一滴滴精心地滴到花土里,浇满了那土。我望向它,它好像充满了醉意地跟我点点头,我期待它喝了这顿有营养的酒能够快快好起来。

天天关注它看不出有多大地变化,几天后我就忘了这只醉过酒的芦荟。

大约半个多月后我再看它时它已经彻底地死掉了,是被丈夫搬到外边要扔的。

啤酒再有营养也没能挽救这棵没遇到好主人的芦荟。还不胜酒力就此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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