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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时间:2023-02-09 08:49:23 发言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讲话,本文共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篇1:煤矿安全生产领导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开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和省政府电煤电力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煤炭局洛阳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座谈会精神,省煤炭局7月18日视频会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煤炭工作管理情况,对首批15家一类煤矿的企业授牌,并对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安排部署下半年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动员大家进一步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全力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以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奥运会圆满成功。下面,我首先简要传达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和省政府电煤电力保障工作会议及省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精神。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张德江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各产煤省的分管副省长、各产煤地市的分管副市长都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参观了抚顺煤业集团公司瓦斯防治措施和经验,会议还听取了全国部分煤矿企业瓦斯防治、综合利用的先进经验介绍。会议回顾总结了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深刻分析了瓦斯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瓦斯治理工作要在“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指导下,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并对“十一五”后三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把瓦斯治理攻坚战不断推向新阶段,努力实现到,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比再下降20%的目标。

7月6日,省政府紧急召开全省电煤电力保障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迎峰度夏、奥运期间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以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副省长史济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当前电煤电力供应紧张的严峻形势,对迎峰度夏期间的电煤供应进行了安排部署。

7月11日至12日,省煤炭管理局在洛阳召开地方煤矿座谈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洛阳郁山煤矿和新安县富安煤矿技术改造、质量标准化达标经验和做法。会议对全省上半年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质量标准化及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汇报和座谈,最后陈党义局长作了重要讲话。7月18日省煤炭局召开视频会议,通报了济源7.12事故情况,总结今年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全国瓦斯治理现场会、省政府电煤电力保障工作会议及全省地方煤矿座谈会,是在当前特殊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请大家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几点意见,最后,胡市长还要做重要讲话。

一、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上半年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炭企业在各级政府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监管检查力度,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煤矿分类管理,逐步提高煤矿基础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元至六月底,全市共生产原煤3703万吨,占全省煤炭产量1.02亿吨的36.29%,占全省地方煤炭产量4598万吨的60%以上,发生事故一起,死亡3人,百万吨死亡率在0.1以下,比全省今年上半年百万吨死亡率0.60低0.5,与去年同比下降0.19。

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强力推进

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意见是市政府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强化基础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机构建设、网络建设,逐步把全市煤炭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度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各产煤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力做好煤炭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季度煤矿安全大检查,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责任到人,限期解决,有效的遏制和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安全生产,确保了大局稳定。今年上半年,新密、巩义、荥阳、新郑四县(市)实现事故为零。二是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加大安全投入。今年上半年各产煤县(市)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始终把抓基础、抓投入作为强力推进煤矿长效机制建设的主要抓手,促进煤矿基础管理,安全条件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登封市从煤炭局机构建设抓起,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充足,做到机构、人员、职能、经费四到位、四落实,并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机构,加大安全投入(15万吨200万,30万吨300万以上),建园林化、清洁化矿区,已完成矿区植树5.6万棵,绿化面积13.2平方米,7个封闭式煤场。政府每年拿出1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作为瓦斯防治研究课题经费。新密市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投资400万元对煤炭局及全市100多家煤矿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并对全市煤矿分类排队,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安全投入。上半年共投入技改资金12亿元,安全投入资金1.5亿元。巩义市的监控升级改造正在筹备,荥阳市33210工作目标函盖了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个过程。新郑市抓机构建立、抓领导配备(凡是一镇有一个煤矿都配有煤炭专职副镇长,共3家煤矿就配备两个专职副镇长)。由于各产煤县(市)、产煤乡镇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门对全市煤矿基础管理、安全投入的高度重视,以及全市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全市煤矿的基础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有了可靠保证。三是不断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各产煤县(市)政府按照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目标,都高度重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把目标落实到有关部门、有关乡镇,煤炭管理部门围绕政府分解的目标落实到煤管站,落实到站员,落实到煤矿企业。并经常跟踪监督,形成了全员行动、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确保了全市煤矿的安全生产,确保了全市的大局稳定。受市政府的委托,市煤炭局、安监局、国土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等单位组成目标考核组,从7月9日至11日分组对全市煤炭上半年目标考核看,各县(市)都采取不同形式、得力措施,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

(二)煤矿安全监管、检查力度不断加大

1、扎实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按照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每年开展四次安全大检查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两次季度安全大检查,并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提出不同的检查重点。在春季安全大检查中,市煤炭局成立四个督查组,开展不间断的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认真按照检查要求,认真部署、扎实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由主要负责人负责,采取巡回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所辖煤矿逐矿逐井全面排查。各煤矿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采掘头面到各种制度的落实,从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到重点地区、重要设备,认真检查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在两次安全大检查中,全市共检查煤矿400余矿次,查处隐患9600多条。整改率达90%以上。

2、大力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针对今年安全生产的特殊形势,全市煤炭系统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开展了“一通三防”、高突矿井、防治水、安全监控、机电设备运输、教育培训等六个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市煤炭局由每两个班子成员任组长,组成四个督查组,实行分片包干制,长期进驻各产煤县(市),坐镇督查,确保各项检查活动顺利实施。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项检查中,从焦煤集团煤研所聘请了申新平等六位国家级、省级专家,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对每个矿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分析,使一些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专家组还对每个矿存在瓦斯防治难题进行现场培训,现场授课,从而使每个职工都掌握了一定的瓦斯防治知识。在开展安全监控系统专项检查中,对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10家煤矿实施了处罚,罚款59万元。在机电运输设备专项检查中,消灭井下失爆电气设备多台,淘汰落后设备60余台,确保了煤矿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通过开展这六个专项检查,全市煤矿企业“一通三防”工作得到加强,“四位一体”防治突出措施得到落实,直流电法物探仪等探水新设备得到推广,安全监控系统得到升级改造,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提高。据统计,在这六项检查活动中,全市煤矿企业共投入整改资金5000多万元。

3、认真开展百日安全活动。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今年四月份,国务院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省、市人民政府、煤炭安全监管部门都下发了百日安全督查的通知,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活动开展以来,县(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国家、省的督查行动,使大批安全隐患得到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处罚,对全市煤矿的检查面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有效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对63家煤矿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我市的百日安全活动由于各县(市)高度重视,各煤矿企业积极配合,省督查组比较满意。

(三)狠抓质量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分类管理

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炭企业从井下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到地面“两堂一舍”,按照原煤炭部出台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达标,从而实现矿井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目的。分类管理是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给合我市煤炭行业状况,对全市218家煤矿进行分类,分为“一、二、三”三个类型进行管理。对一类煤矿视为质量达标煤矿,安全生产比较放心的煤矿,煤炭管理部门不对其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停产整顿,节假日自行安排停产和生产活动,并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二类煤矿实行正常安全监管。对管理混乱、隐患多发、不及时整改、培训不到位、三违严重的煤矿作为三类煤矿实行重点监管。登封市高度重视质量标准化建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煤矿矿长、主管煤炭副乡镇长分批到郑煤集团、义煤集团参观学习部级质量标准化矿井,按照分类管理31项173条标准缺啥补啥,共投入资金1.6亿元,使全市煤矿质量标准化、分类管理升级大大提升。6月份,郑州市煤炭局从各县(市)煤炭局抽调14名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对全市上报的18家一类矿井进行验收,达到一类煤矿标准15家,也就是今天发牌的15家。在这15家中,登封就占11家。新密、巩义、荥阳、新郑也都高度重视煤矿质量标准化分类管理工作,都采取了各种措施,促进分类升级工作。一部分煤矿正在积极准备完善标准申请验收。预计年底还将有一部分煤矿通过验收,有望各县(市)今年能达到20%的目标。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力争在3-5年内,使全市煤矿都能达到一类矿井,使全市煤矿的安全生产、对外形象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强力推进技术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技改任务

全市218家煤矿中,需要技改194家,目前已经初验煤矿134家,仍有60家正在技改和审批。在技改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今年以来,一是各县(市)高度重视煤矿技改工作,认真落实5月21日市政府登封会议精神,对辖区煤矿技改实行重点监管、倒排工期,召开不同会议,采取必要措施,加快技改进度。二是煤矿企业,顶着原材料、电价、油价涨价的压力,仍高标准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标准。三是市煤炭局继续加强了煤矿技改的督促检查,仍然实行技改煤矿到期督查制度,每月督促检查一次,有效的杜绝和遏制了边生产边技改和只生产不技改现象,加快了煤矿技改的步伐,保证了技改的质量和进度。

(五)大力实施人才强煤战略,教育培训取得新突破

人才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教育培训是提高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一种主要途径。今年以来,我们大力实施人才强煤战略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我市煤炭系统 非煤专业监管人员多、煤矿技改标准高、监管难度大等特点,急需提高全市系统业务素质、管理素质等问题,市煤炭局与中国矿大、河南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积极协商(山东科技大学前身是山东矿院),最终定于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全市煤炭系统监管人员煤矿知识(本科)函授教育,目前已报名110人,已报送山东科技大学招办。登封安培中心、新密煤炭学校和登封市金岭煤矿、教学三矿、阳城二矿、金丰小河煤矿及巩义市大峪沟矿务局等单位,根据企业人才需要,以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与中国矿大、河南理工大学等院校联名办班,目前共有1671人正在学习之中,其中:本科74人、大专1432人、中专369人。严格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要求,积极组织“五职”矿长参加省煤管局资格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复训,半年来共组织培训五职矿长233人、班组长10384人、特殊工种743人、防突队员130人。聘请焦作煤研所所长申新平、副所长魏国营、主任李学臣、赵大龙等12名专家对我市高沼突出矿井进行会诊,进行现场培训,会诊7家煤矿,培训7个煤矿共计500多人。经过各种形式,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市煤炭适用人才匮乏问题,满足煤炭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六)提高煤炭产量,加强煤炭调运,保证电煤供应

今年受南方冰雪灾害和四川地震的影响,煤、电供应一度出现紧张局面,按照省政府、郑州市政府的煤电油运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煤电供应工作。一是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尽快组织煤矿节后复工,提高煤炭产量,保证煤炭供应。二是加快煤矿技改进度,加快验收步伐,使煤矿早日投产,满足电煤供应。三是加强煤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确保煤炭质量。四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对发电用煤实施价格临时干预的措施,要求煤矿企业执行最高限价政策,优先保障电煤供应,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树立郑州煤炭市场的良好形象。

(七)继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搞好应急演练和预防性检查

搞好安全预防性检查是杜绝煤矿各类事故的主要措施,加强应急救缓演练是提高救护指战员的必然要求,建立煤矿辅助救援组织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的需要。上半年,全市各级救护组织开展安全预防性检查197矿次,470人次,查出隐患2308条。6月份,郑州市救护大队组织全市矿山救护中队、部分煤矿救护组织,举行了上半年全市救护组织演练活动。各救护中队分季度、有侧重点地抓好日常训练工作,强化救援技能的训练。继续强力推进煤矿建立辅助救护组织或辅助救护队伍。对各县(市)辅助救护组织或辅助救护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和督促,加快组建步伐。全市地方煤矿(年产30万吨以上)中,现已有26家煤矿建立了辅助救护组织,救援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总结回顾上半年煤炭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任务仍十分艰巨,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及各煤矿企业,对此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问题是:一是个别县(市)、企业对隐患排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重大隐患排查上报较少,甚至个别县(市)至今无上报一条重大隐患。二是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部分技改矿井边技改边生产、只生产不技改等现象仍然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瓦斯和水害的威胁依然严重,安全生产的主动权仍然没有把握。四是技改进度缓慢,任务仍十分艰巨。五是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不能适应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的人才需要。

针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突出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考验。从政治环境看,目前,举国上下面临着两件大事,一是众志成城,抗震救灾,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二是筹备北京奥运盛会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两件大事是全党和全社会的重中之重,受到全国和全世界人民的广泛关注,在这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这是我们支持抗震救灾和北京奥运的职责所在。而且,奥运会后,全国要举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活动,煤矿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闪失。从自然环境看,6月份以来,郑州地区进入主汛期,汛期是煤矿透水事故的多发期,去年陕县支建煤矿“7.9”透水事故、山东新泰华源矿业公司“8.17”淹井事故,教训深刻。据专家预测,今年气候变化异常,极端恶劣天气频繁,汛期的降雨量将会明显加大。确保煤矿安全度汛,任务十分艰巨。从社会环境看,今年以来,受国际能源价格上涨影响,以及煤炭市场的供不应求,全国、全省持续出现电煤供应的紧张局面,煤炭价格持续上扬,社会关注度进一步增强。煤矿企业利润不断增大,超能力、冒险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面对当前复杂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比以往任何时候下更大力气、花费更大的精力,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采取的措施更严厉、更细、更实,用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作风、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稳定。

三、统一思想,突出重点,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一)传达好、贯彻好国家、省会议精神

坚持瓦斯治理的方针和目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技术攻关力度,这是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的根本性工作,今年可在有示范意义的煤矿召开现场会加以推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张德江同志在7月8号沈阳全国瓦斯治理现场会上指出,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瓦斯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瓦斯灾害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是威胁矿工生命的“第一杀手”。据统计,建国以来全国煤矿共发生24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840人,其中瓦斯事故21起,死亡3437人,分别占87%和89.5%,瓦斯这个心腹大患不除,煤矿安全和矿工生命就没有保障。所以煤矿安全生产、瓦斯治理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我市瓦斯治理各项措施,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省政府、省煤炭局、郑州市政府7月份以来都相继召开了煤炭工作会、电煤供应会议,一是要求要贯彻落实好国家会议。二是要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三是要求确保电煤供应,严格按照省市分配的电煤供应任务,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现象,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确保电煤供应,确保安全渡过汛期。

(二)继续搞好瓦斯治理、水害综合防治

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头号杀手、瓦斯防治与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按照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一是高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学习新密东平煤矿经验,配备专职矿长,建立健全防治机构、防治队伍,搞好预测预报,打孔排放,“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加大对瓦斯防治的投入。有条件的煤矿要继续学习登封金岭煤矿开采解放层、集中抽放综合利用。要认真学习辽宁抚顺煤业集团瓦斯治理新措施、新经验,采取底板岩卷和顶板岩做钻场,利用600-200米大功率排放钻孔排放,一次排放一个区域,解决突出危险。二是低沼矿井,也要时刻注意矿井的瓦斯新变化,加强“一通三防”、机电管理,消灭井下失爆设备,加强重点部位、煤层变化区域监测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断电撤人。三是要加强瓦斯监控的联网改造,加强瓦斯监控的网络建设,煤矿与县(市)煤炭局瓦斯安全监控联网,凡没有联网和没有按要求改造光缆升级的县(市),希望有关县(市)政府要给予支持,今年全部实现升级改造。这项工作是保平安、保稳定工程,也是保帽子工程,保人命工程。四是严把分类升级关,凡没有按要求进行防治治理的高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升类。

要切实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专业机构、专业队伍,充实专业人员,按要求配备物探仪和探放水设备,落实探放水制度。要高度重视老空水防治,彻底查明井田范围内资源整合矿井和周边老空区水文地质情况,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规定。受水威胁严重的矿井凡直流电法物探仪、大功率探水钻没有配备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产,矿井技改不得进行竣工验收。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去年6月21日市政府在永祥煤业召开的水害防治现场会精神,认真学习和借鉴永祥煤业防治水经验。继续认真开展水害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活动,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好“隐患治理年”活动

隐患是事故发生的根源,重大隐患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毒瘤,毒瘤不切除危及人的生命,隐患不治理,后患无穷。所以我们必须下决心治理隐患,确保煤矿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加大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要继续加强领导,完善活动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实现全员参与。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群众化,融入安全生产全过程,常抓不懈。二是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要紧紧围绕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领导干部跟班带班、防“三超”、反“三违”等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系统、关键环节、关键头面、关键设备、关键季节和关键人员,深入开展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三是要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拒不整改、冒险蛮干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要认真安排好第三、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煤矿季度安全大检查活动是动员全市煤炭企业在各级政府领导下,集中排除隐患、解决问题的一次行动,也是市政府下达给各产煤县(市)的目标任务,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在政府领导下要认真组织好、开展好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煤矿企业要利用煤矿大检查活动,动员全体职工广泛参与,检查到方方面面,不留死角。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重点检查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情况,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三违现象处理情况,煤矿企业现场管理情况,矿长跟班下井情况、建立档案情况。高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预测预报情况,瓦斯抽放情况,四位一体落实情况,瓦斯防治机构建设情况。低沼瓦斯矿井的一通三防情况,机电设备完好情况。受水害威胁矿井,直流电法物探仪、大功率探水钻配备情况,探水机构设置情况,探防水落实情况和煤矿企业教育培训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通过认真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使一批隐患得到治理,使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加落实,使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根本好转。

(五)继续强力推进煤矿技改,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我市煤矿的技术改造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建设以及煤矿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管理,今年是关键的一年。

一是要继续强力推进煤矿技术改造工作。在我市218家煤矿中,技术改造煤矿就有194家,占全省技改煤矿的三分之一以上,是全省最多,工作量最大的地市。目前已完成竣工初验煤矿134家,批准联合试运转78家,已经安全设施验收29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家,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1家。当前我市194家技改煤矿,一是10月底前批准的157家技改煤矿,按省局要求9月底全部完成技改。今年地方国有整合分证的,需要技改的35家煤矿今年年底前完成技改。按这样算帐,今年9月底应完成56家,年底应完成35家,共有91家需要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通过验收、通过省局汇总报省发改委发证。所以,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把握政策、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千方百计按时完成技改任务。

二是大力推进煤矿分类管理。要继续加强对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都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实施计划,对辖区煤矿进行分类排队,对已验收发牌的一类煤矿,按要求搞好宏观指导,保持标准不能退类。对有条件升类的煤矿督促其煤矿完善条件,尽快验收。对二类不能近期升类的煤矿要按照正常管理,搞好安全监管,确保不能发生重大事故。对三类煤矿要采取严格监管的措施,重点监管,及时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限制时间进行整改,创造条件升类升级。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缺啥补啥、创造条件力争早日达标升类。并对煤矿分类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经过大家共同努力,使我市煤矿全部达到一类煤矿的管理水平。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是继续加强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煤矿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的有关要求。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培训机构,落实各项培训制度,加强对新工人培训和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持证率达到省局规定的标准要求。市煤炭局与山东科技大学联合举办的,全市煤炭系统煤炭专业知识函授(本科)班第一期参加学习的学员,必须统筹安排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图学历,不走形式,要扎扎实实学到知识。二是继续加强职业工程师队伍建设。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训、评定力度,市煤炭局将积极与人事部门、国家煤炭协会协调,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培训方式,力争评定一批工程师职称,凡没有工程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煤矿企业,要采取高薪聘请的形式聘请工程技术人员,补充空白。三是加强和完善专家库建设。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及30万吨以上的煤矿要面向全国各煤炭专业院校,科研单位,根据本辖区煤矿和煤矿企业的技术难题,科技攻关情况与有关专家建立联系,定期组织研讨和会诊,不断完善专家库建设。

(七)加强电煤供应工作

电煤调运是当前迎峰度夏、迎奥运的关键时期,电煤供应非常紧张,省政府、市政府连续召开会议,安排电煤供应,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经委、物价、质检等部门。一是搞好每日、每旬、每月的调度,及时上报。二是配合质检部门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确保煤炭质量。三是配合物价部门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电煤供应价格。四是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搞好电煤供应,确保迎峰度夏、奥运成功。

(八)加强应急救援建设,积极构建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矿山救护队伍是煤矿事故救援中的一支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队伍。是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的一支队伍,在事故救援中肩负着遇险职工的生死安全,所以各县(市)政府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应急救援救护组织的建立,提高装备水平,提高队伍指战员生活待遇。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救援指战员应对事故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各级救护组织要积极开展事故预防性检查,排查隐患,把事后救援变事前预防,由被动变主动。加大辅助救护组织建设工作力度,严格验收标准,做到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列入管理一家,使辅助救护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志们,下半年全国各项重大政治、体育活动将相继举行,煤矿安全生产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煤炭工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2:煤矿安全生产领导讲话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 是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刚刚结束的时候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9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同志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要求和毅中、铁锤同志在周一视频会上就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所作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安排在合肥召开,也是促进学习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安徽省是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产量的85%。多年来,他们在瓦斯治理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的经验也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上个月,省经委和安徽煤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的通知,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今年1~8月,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51亿立方米,先抽后采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效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重点省学习借鉴。

昨天和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与会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煤矿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下步防范瓦斯事故的具体措施。大家围绕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以及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等级鉴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进行了交流座谈。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围绕瓦斯治理攻坚战、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十分清楚,就下步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希望同志们抓好落实。

这种座谈会的形式很好,大家在座谈中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一些防治瓦斯的理念、做法也值得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瓦斯治理理念。贵州省提出要不断更新、提升瓦斯治理理念,由“瓦斯超限不准作业”转变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瓦斯超限”,由“防治突出”转变为“消除突出”,把“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的观念转变为“不准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杜绝边生产边治理瓦斯。河南省大力推广“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从“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等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

二是注重源头治本。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落实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等治本之策。四川省对瓦斯大的53对矿井建立固定抽放系统,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有抽采设计,实现抽采“三同时”,特别在小煤矿建立固定抽放系统上,在瓦斯抽采利用上有突破。山西、陕西强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形成正规壁式回采,通过优化采掘部署、提高通风系统可靠性。甘肃对重点煤矿进行技改,实现了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综合机械化开采,使矿井通风系统简化、可靠、安全;突出煤层不采保护层不许开采,不抽采达标不许掘进。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进煤矿结构优化,灾害重的、无能力保证安全的几个重点地区的小煤矿全部关闭。两年关闭900处,褐煤地区不再建井工矿井,现有的小煤矿也要关闭,煤炭工业走上了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产量大幅提升、事故大幅下降。

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湖南省在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示范市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瓦斯治理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试点矿井进行“会诊”,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对治理进度、治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陕西煤管局领导分工包片,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力度大。重庆市针对有开采保护层和开采单一煤层两种不同的突出矿井,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的矿井建设示范矿井,为其它突出矿井提供防突经验。

四是发挥重点煤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山西省组织国有重点煤矿对口示范、培训、指导,推动阳泉市、晋城市许多乡镇煤矿全面开展瓦斯抽采利用。四川省确立由省安科院牵头,集中省内院校、国有大矿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和提高已有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在37个县建立远程数字化监控平台,组建26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形成符合四川煤矿瓦斯治理实际需要的实用技术。广西邀请重庆煤科分院、镇江中煤电子公司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到乡镇小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五是强化对通风特殊工种的培训。四川省将煤矿防突人员列入特殊工种予以管理;重庆、内蒙古大力培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促进了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河南省要求新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同时,各位同志在座谈中也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如加快修订突出细则、加强技术研究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力度。

篇3: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省政府于10月11日下午在省政府小礼堂召开了17个产煤市州政府领导,安监,监察,劳动社保,工会,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近200人参加的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泓贵主持,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刘佑林厅长,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省总工会罗林书常务副主席,省劳动社保厅张列加副厅长就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和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各自的职能方面发了言,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肖天任董事长就广安龙滩矿井发生“10.4”特大透水事故抢险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作了检讨.乐山市政府,邻水县政府就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经验介绍.杨志文副省长与市州政府签定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上会议后,市政府极为重视,要求立即贯彻实施,决定召开今天会议.省上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已在市上各部门发言材料中,杨省长讲话重点,李秘书长还要专题讲,我就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讲话要点及我市如何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作个发言.

一,“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在狠抓瓦斯治理工作的同时,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煤矿实行了“五整顿,四关闭”.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和阻力.一些煤矿该关不关,该停不停,或者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假整顿真生产,假关闭真开采,导致事故频繁发生.7,8两个月,全国煤矿事故死亡1062人,同比上升9.7%.两个月煤矿共发生67起重特大事故,其中39起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约占60%.由于停产整顿和关闭工作不落实,以及各地政府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的小煤矿,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不少已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从今年5月lO日开始,全国人大会通过对全国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相当突出,主要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居高不下;小煤矿成为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执法不力.在深刻分析影响煤矿安全的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基础上,全国人大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建议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

国务院针对全国人大会执法检查发现的一些煤矿忽视安全,管理混乱,受煤炭市场高需求的刺激,一些非法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开采,非法开采;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存在着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手段和后续措施,没能有效制止非法开采和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接受贿赂,参与办矿,包庇袒护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有的显得失之以宽,失之以软,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等问题,审时度势,及时采取措施.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温家宝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短短半个月里,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了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状况的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是针对煤矿安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反映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的12.22下降到目前的6.4左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我市煤矿只有七矿七井,规模小,年产量不足30万吨,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煤矿事故居高不下,今年已发生煤矿事故2件,死亡3人,伤1人,超额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我市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强化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两个文件”的重要内容和特点

国务院“两个文件”总结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和一系列事故教训,阐明了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整顿关闭工作上的责任,解决了整顿关闭工作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建立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一系列制度.

一是构建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体系.本着“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对各方责任做出了明确界定.明确煤矿企业是预防事故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事故负主要责任.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预防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明确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查处职责.特别强调的是,对每一项预防事故的工作,在提出要求的同时,都严密规定了违法违规行为应受到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明确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第一,排除隐患.凡存在危及煤矿安全的15种隐患和行为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第二,停产整顿.对存在隐患而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改的,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提出停产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整顿结束后要在煤矿提出申请60天内验收完毕.在明确停产整顿对象的同时,规定所有不合格煤矿只能给予一次整顿机会,整顿的最后期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第三,矿井关闭.凡属无证非法开呆的矿井,已经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矿井,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矿井,必须关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而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煤矿应予关闭;对拒不停产整顿的煤矿和停产整顿逾期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予以关闭.地方政府在接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文件7天之内做出决定,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关闭煤矿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应做到: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同时《特别规定》还对“非法煤矿”做出了确切的定义,没有依法取得各种必需的证照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都为非法煤矿,都属关闭取缔的对象.

三是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特别规定》针对有的企业违背安全生产规律冒险开采,有的企业丢掉了一些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和工作方法,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办煤矿,谋取私利,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管,甚至包庇纵容,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等问题,规定了对通过重大隐患实行客观,公正,科学的专家论证,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实施关闭;煤矿企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煤矿负责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轮流带班下井;依法查处腐败行为,严禁公务人员投资入股办矿;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维护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举报监督权等六项制度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对关闭取缔的矿井,停产整顿后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矿井进行公告,加大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已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明停暗开,非法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等.

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两个文件立足于煤矿事故的防范,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出的各项规定,包括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惩罚,都体现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二是体现了责权一致的原则.在赋予煤矿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职权的同时,也明确了必须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相关要求和规定一定要认真掌握,严肃对待,自省,自警,自勉,既要依法监督和查处别人,也要防止触犯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政纪法规.

三是体现了“依法治安”方略和执法从严的要求,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维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的坚定意志,体现了治理煤矿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须用重典的法治思想.如对违法违规煤矿的罚款上限升到200万元,对个人的罚款上限升到l5万元,大大加大了经济处罚的力度.

四是体现出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要求和规定,都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吸纳了各地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把预防煤矿事故的各个环节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每个环节上的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罚规定,有量化标准,易于操作.如停产整顿煤矿擅自生产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的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5倍的罚款.

三,“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文件.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具体明确了清理纠正的范围,办法和要求,对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对逾期不主动申报,并经查实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者,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法从严惩办.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进行了传达贯彻,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资监管部门,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清理纠正工作,开展了登记核实工作.为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9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对清理纠正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国监明电[]1 3号),要求上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组织督查组对下级清理纠正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各地清理纠正工作将于l0月15日结束,各省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于10月20日前将清理纠正工作情况报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围绕贯彻“两个文件”,出台了隐患认定,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安全培训,举报奖励五个方面的配套办法,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到每个可操作的环节上.一是出台《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标准》,详细阐释了《特别规定》列举的15条隐患.二是出台《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对隐患排查,停产整顿的程序,内容,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整顿验收办法,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对关闭矿井对象,工作程序,关闭的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出台《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物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其中矿长必须参加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矿长资格证颁发的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矿长资格证;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四是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设置,举报案件的核查以及奖励办法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对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实名最先举报人1千元至1万元奖励,奖金由同级财政列支或中央财政列支.

省委,省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发出了通知,召开了专门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极为重视.在9月19日召开的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谭力书记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老百姓负责”.唐利民市长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要“六个到位”的要求,林新副市长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讲了具体措施.唐利民市长在广安龙滩矿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通报上批示:望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检查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建立起责任制,随时抽查,把强调安全,检查安全落到实处.林新副市长批示:煤矿依法,安全,有序的进行生产至关重要,我已去安办反复讲了这件事,请华建同志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为此,市安办,监察,经贸委对市内七矿七井进行了逐一检查,针对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

四,当前应注意抓好的几项工作

贯彻“两个文件”关键在于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当前应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各种媒体,以及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专栏节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社论网评等各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让全社会所熟悉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为煤矿的安全生产营造一个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做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安县高川煤矿矿井关闭实施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改的内容实施全过程监督的基础上,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江油,北川,安县政府要加强对整顿关闭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地实施特别规定确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推动企业发挥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及时消除煤矿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并做好停产和关闭煤矿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继续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加强对重点煤矿瓦斯集中治理的督导,推广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对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进行核定,专家技术“会诊”后续整改工作和煤矿技术改造等,把瓦斯治理攻坚战逐步推向深入.

四是继续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的通知要求,严肃惩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厉查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

篇4: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继省、市煤炭工作会议之后,结合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实际,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的各项工作,并对在过去的一年里,为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20xx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落实20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通力合作、齐力奋进,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简要回顾、客观评价过去一年的工作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奋力拼搏,我们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项工作实现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县煤炭工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企业管理逐步规范有序,煤炭工业发展来势较好。

20xx年,我们进一步突出煤炭工业发展这个主题,确定了“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发项目、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招商引资、强化安全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狠抓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全年原煤产量18万吨,实现产值2973万元,虽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减少,但通过进一步深化整治,实施停产整顿,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合理整合资源,有序组织生产,全县煤矿初步进入了“合法办矿、依法治矿、监管有力、服务到位、规范有序、和谐发展”的良性轨道。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煤炭工业的发展步伐,我们通过招引资为国有均坪煤矿复产扩能项目引进资金3000万元,计划20xx年年底实现排水复产;同时根据我县资源分布情况,对全县煤矿开发进行规划布局上报,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有三对矿井(麻阳水、陈家湾、白沙);另外,国有铁溪垅煤矿的复产项目已列入今年工作计划。如以上项目顺利启动,预计到20xx年原煤产量可突破30万吨,我县的煤炭工业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先后组织开展了矿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并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了矿长培训、特殊工种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并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根本好转。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先后于20xx年6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瓦斯集中整治”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各煤矿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在这两次专项治理中,各矿均已安装了瓦斯风电闭锁装置,对瓦斯进行监控,一旦超限能自动断电,有效地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县煤矿全部进行停产整顿,认真进行各方面的整改。经过几个月的认真整治,椒板溪等12对矿井已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求,并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也办齐了“五证一照”。今年元月份经县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这12对矿井已准予恢复生产,其他3对技改矿井正在进行技改施工,迎接今年6月份的验收。通过这一系统的整治活动,各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好转,抗灾防灾能力大大加强,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合理配置内部机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加大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力度,根据上级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针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改变过去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一手抓的模式,专门设立安全监管股专抓煤矿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和整改,逐矿建立了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跟踪督促、帮助指导整改。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12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共计600余条,其中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320余条,全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00余份,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41份,下达《制止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通知书》23份。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市行管办及常德监察分局对我局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切实加强技术服务,矿井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煤矿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认真做好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延续、年检工作,彻底改变了过去随意改造、乱开井口、一矿多井等现象。特别是在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生产技术工作管理规范化,从各矿井的技术资料整理到各类证照的申请、办理、审批都是全程跟踪服务。全县12对矿井因设计规范、布局合理、证照齐全、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而顺利通过复产验收。

(五)依法、依规从严治矿,煤炭生产经营有序规范。

针对煤炭市场供求紧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因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与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死灰复燃的非法煤矿及时予以关闭,对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强了煤炭准销证的发放与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非法煤矿生产的煤炭进入市场,为合法、有序、安全、规模办矿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按职能要求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6起,对违法和违规组织生产的矿井给予了处罚。加大了依法、依规治矿力度,使我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好转。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息息相关,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扎实工作和辛勤付出息息相关。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县煤炭工业的发展基础仍然不牢固,安全生产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分从业人员甚至是煤矿老板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经常,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了安全事故频频发生。20xx年共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6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一般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非生产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重超标,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为建设和谐溆浦的不和谐音符。

二、立足当前,把握机遇,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0xx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煤炭工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个主题,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总体方针,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和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优质生产技术服务,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努力开创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认真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是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要在思想上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落到实处,明确各自的职责,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机制要求,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指标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所有煤矿企业必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今年我们决定加大安全风险抵押,各矿必须交纳一万元风险抵押金,对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矿,风险抵押金如数返回,并作为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奖金。同时年底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验收,管理上存在重大问题的矿要给予重罚,凡发生事故的矿井,全年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处一万元罚金,确保安全责任真正得以落实。

(二)搞好资源整合,扩大矿井规模。

按照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要求,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在明年底将面临逃淘。我县绝大多数乡镇煤矿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都达不到3万吨的要求。为解决这一矛盾,从现在起我们必须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着手开展煤矿扩能改造和资源整合工作。根据湘煤行(20xx)4号文件规定,下列煤矿原则上进行整合:1、20xx年煤矿实际(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遗留问题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2、布局不合理、井田划分不合理、走向长度少于500米的。3、沿煤层倾向属“楼上楼”开采或安全上互相影响的。凡属整合煤矿原则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矿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缺煤地区的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矿井,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改造、资源整合等方式使矿井生产能力逐步达到3万吨/年,否则,一律予以关闭。对那些资源枯竭、整改无望、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要坚决予以淘汰。二是要按照煤炭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新开办矿井条件。省、市已经明确,凡储量在30万吨以下,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矿一律不予审批。三是选择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矿区,在煤炭资源配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投资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予以重点支持。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和原煤产量,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是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是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要把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做为重点,继续深化瓦斯集中整治和防治水工作。凡去年已安装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煤矿要坚持投入使用,绝不能做摆设。各矿要根据生产能力的扩大和工作面数量的增加也要相对增加瓦斯探头。通过几年的努力与改造,我县煤矿也要逐步建立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在防治水方面,各矿必须编制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购置探放水设备,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杜绝煤矿水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工作班子,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短期行为;二是要落实责任。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督促管理,煤矿企业具体落实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着手抓、具体责任人抓现场的模式狠抓安全责任的落实。矿级领导要深入井下,到现场带班作业,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把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强化督导。局安全、生产部门人员要帮助煤矿企业修订和完善措施、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强化现场管理,逐矿建立隐患台帐,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是要保证资金投入。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湘政发[20xx]4号文件的要求,吨煤提取10元安全费用全部用于瓦斯整治和安全投入,坚决执行省财政厅、省煤炭局湘煤规[20xx]92号文件规定的吨煤提取10.5元维简费,返矿部分作为安全专项资金的规定。

(四)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安全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各煤矿企业要有长远的眼光,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各矿矿长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和复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一定保质保量送训,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四级培训站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作业。年内,将举办两期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班,对新上岗从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知识培训,各煤矿企业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搞好培训工作。

(五)全力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发展,确保系统内部基本稳定。

全面实施“科技兴煤、人才兴煤”战略,进一步加快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步伐。一是用3年时间,打造国有均坪煤矿“怀化第一产煤大矿”品牌,努力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的稳步发展。20xx年重点抓好矿井的排水复产,年内启动生产;20xx年,加大矿井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扩大矿井生产能力;通过3年努力,力争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实现“怀化第一产煤大矿”的奋斗目标。二是全力抓好国有铁溪垅煤矿复产项目的启动。有效借鉴均坪煤矿的做法和经验,面向社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煤炭资源、人力资源、场地、设备和设施,盘活国有资产,恢复煤矿生产,解决职工就业,真正做到稳定一方、发展一方。三是继续抓好锰业总公司生产线的扩能改造和椒板溪煤矿的产量达标。力争20xx年全县原煤产量在20万吨以上,金属电解锰产量在10000吨以上。

(六)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职能。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家《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彻底解决监管体制混乱、行业管理弱化、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效果差等问题。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今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一通三防”管理,下大气力治理好超能力生产的问题。各煤矿要严格按照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实际风量组织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直至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要做好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各煤矿必须主动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凡没有取得技术数据的煤矿,其生产许可证不予年检。二是强化技术管理,治理乱开井口、擅自施工、违法生产等问题。凡要求进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规定、按程序报批技术改造方案,并严格按批复的要求组织施工。安全、生产部门要严格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违规组织施工的,要予以从重处罚;对借“技改、改扩建、联合改造”之名,违法组织生产的,将依法依规取消其技术改造项目,情节严重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治理隐患整改难的问题。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安全隐患随时存在,往往一个小小的安全隐患就会酿成大的事故。因此,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隐患整改十分重要。我们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执法,督促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到位。

同志们,20xx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5: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一、切实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我省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是相当严峻的。进入七月份以来三天之内在同一地区连续发生了两起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事故如此频繁令人感到十分震惊。这两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在省政府两次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多次专题会议之后发生在鸡西“·”特大事故和国务院对此事故通报之后发生在国务院第次常务扩大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这充分说明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说明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还不到位、不深入、不彻底给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大部分小煤矿目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违规、擅自生产的小煤矿还大量存在一些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欠帐大、隐患多如果不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抓上去类似的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和“·”两起重特大事故触目惊心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广大群众中造成的影响很大教训十分惨痛。我们必须痛定思痛深刻反思。

在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同时今年—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上升死亡人数上升。在公安部通报的前个月交通事故严重的个省份中我省居首位。—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虽然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就在前天敦化市境内又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人伤人。这说明我省交通安全形势也很严峻。

我作为省长是全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作没有做好对最近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在这里我要向全省人民做深刻检讨。希望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的领导能够在血的教训面前高度警醒切实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痛下决心采取坚决措施扭转当前事故频发的不利局面。

二、高度认识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政治责任。江泽民在“·”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对于政府工作来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系最紧密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最密切。如果是由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由于我们对安全生产的任何疏漏和轻视以致出现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那就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极端不负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其负责同志都要深刻反思在对待安全生产问题上是否真正地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负起了责任。抓好安全生产是发展经济的重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落不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不力很重要的一个思想障碍就是怕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影响财政收入。但是安全生产抓不上去一旦发生事故对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对国家、企业和个人财产造成的破坏对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甚至可能是灭顶之灾。我们决不能要煤不要命要生产不要安全。发展是硬道理而安全生产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事故频发就不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要发展经济必须确保安全生产特别是对煤炭行业来说安全是第一位的。安全生产抓不好就不是真正发展经济。

抓好安全生产是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今年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全面贯彻落实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改革和发展都需要有一个稳定、祥和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朱讲最怕的是人心涣散而安全事故必然涣散人心。煤炭行业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也是事故多发领域。吴邦国副月日严肃指出“煤矿是工矿商贸企业中伤亡最多的行业一定要把煤矿安全整治作为安全生产整治的重点一抓到底。”同时我省正在进行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涉及户企业不少矛盾比较突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很多。如果国有煤矿的安全生产再出现问题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将会引发重大的社会问题甚至可能被国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可以说安全生产关系稳定大局特别是煤炭行业尤其如此。

全省各级政府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站在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生产摆在当前工作极为重要的位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篇6: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乃至整个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关键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吴邦国副所指出的“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所谓“落实不下去”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得不实所谓“严不起来”就是责任追究制执行不力。“·”和“·”这两起重特大事故从直接原因看是个体矿主在利益的驱使下置国家和省三令五申于不顾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而违法违规开采和操作最终酿成大祸。但从我们的工作上说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贯彻安全生产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管理不到位使一些关闭整顿的小煤矿死灰复燃二是走过场、摆形式重生产、轻安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重。三是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整改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是对事故责任没有严肃追究起不到警示作用。所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一把手要对本地安全生产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具体责任。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要求突出现场和事故发源地的责任落实特别是县乡政府和局矿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省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由省煤炭局负责地方国有煤矿由其本级政府负责取缔非法开采和整治关闭乡镇煤矿及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县乡政府负责个体煤矿的安全生产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岗位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为核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还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对号入座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头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县乡煤矿监管机构建设。要参照防汛抗旱责任状的做法分区域、按单位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力度不但要看出现事故和死亡人数的多少还要看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多少有成效的预防工作并作为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当前要切实加强对现有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监察厅和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共同配合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一查到底有责必究有罪必罚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今后凡因失职渎职、不负责任、只抓形式不抓行动而导致重特大伤亡事故的都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违反依法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限期整改指令的企业和业主都要按未遂事故处理对酿成事故者严格依法追究其刑事和行政责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扫黑除恶、惩治腐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挖一些事故背后的“恶根”坚决打掉“保护伞”。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发动群众举报揭露忽视安全生产、违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凡情况属实、问题严重的要立即曝光。对已结案的事故要跟踪和督促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确保对责任人的处理追究到位。没结案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安全生产法制化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日前已经公布并将于月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各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依法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严惩非法开工开采行为人。各煤矿企业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按照该法的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对照检查特别是彻底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设施和责任是否落实。要抓好“三级安全教育”抓好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搞好对煤矿的监管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总之要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这里我还要强调对非法的“黑矿点”要立即取缔对决定关闭和未发允许整改证的煤矿要立即撤销。凡是取缔和撤销的煤矿要彻底清除生产条件该炸毁的炸毁该填平的填平消除一切死灰复燃和非法开采的可能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按照江“三个代表”要求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三)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xx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xx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xx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xx%,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xx%。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 “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xx70余处,设计能力xx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xx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xx的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xx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xx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xx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xx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信访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逗硬安全考核奖惩。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岗位,执行死亡控制指标考核制,将履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要严格事故煤矿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关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该奖励的必须兑现,并与干部评优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鲜明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赏罚分明的干事导向。

(五)强化安全监督问责。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是煤矿安全,只要一不留神,安全隐患就如下山的猛虎直面扑来,给群众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从而确保一方平安。要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严格落实煤矿事故隐患倒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使因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受到更大的震动和教育,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凡一个乡镇发现一处煤矿非法生产、建设的,严格追究乡镇、监管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对驻矿人员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从严追究电力、火工产品的监管失职责任,在煤矿安全追责方面我们绝不心慈手软。

同志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表明,煤炭市场越疲软,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人心不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就越突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就越大。希望大家必须对此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抓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繁荣美丽新xx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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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二):

上周,煤矿较大以上事故集中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家宝作出重要批示并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特别注意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迅速遏制个别地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总局党组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

按照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意见.稍后毅中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务必按照毅中同志重要讲话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当前煤矿事故特点

刚才,树鹤同志通报了近期湖南郴州,重庆南川和山西临汾发生的三起煤矿较大和重大事故.此外,1月19日,神华宁夏煤业集团保能灭火公司管理的汝箕沟矿区大岭湾火区在回收现场钻具,管路过程中,发生一起边坡滑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还有,1月16日,河南许昌禹州市大仝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尽管经全力抢救17人生还,但毕竟是一起煤矿重大未遂事故.在短短的一周内,相继发生多起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事故险情,损失重大,教训深刻.这几起事故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非法开采,违法生产.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玉城矿业有限公司2号巷探井,以巷探为名,建立生产系统,以采代探,非法生产,初步分析因通风不畅造成瓦斯积聚,放炮引起瓦斯爆炸.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发生“1.20”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非法采煤窝点,为有关部门两次炸封过的私开矿,不法盗采者擅自将其打开,在井下安装发电机,非法组织生产.

二是抗拒监管监察执法.重庆市南川区高桥煤矿4月13日被南川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1月又明令严禁该矿借整改为名进行采掘活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已于205月15日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据初步了解,该矿在 +340m西煤层运输巷擅自掘进,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三是盲目组织施工生产.列为资源整合矿井,正在进行技术改造的河南省禹州市大仝煤业有限公司,初步分析由于地质资料掌握不准,探水过程中出现偏差,打透采空区引发了“1.16”透水事故.神华宁夏煤业集团保能灭火公司等较大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了有些国有企业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

二,事故原因剖析

当前,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拉动煤炭市场需求居高不下,一些煤矿企业受市场供需状况刺激,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冲动强烈,一些非法煤矿死灰复燃,非法生产现象有增多的苗头,安全生产形势凸显严峻.近期煤矿事故多发,集中暴露出少数地区和一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不法矿主公然挑战安全生产禁令.近年来,针对个别地区煤矿事故多发的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同时,近期在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通报中专门就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但是湖南郴州,重庆南川,山西临汾等地上述小煤矿的矿主和非法盗采者公然挑战禁令,非法开采,违法生产,酿成惨剧.

二是对非法开采违法生产打击不力.据了解,湖南省类似永兴县玉城矿业有限公司2号峒探井的探矿井共有160多处,除已关闭的一部分外,还有不少仍然以采代探,非法开采.山西省临汾市去年先后发生的三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均属违法生产矿井,而“1.20”事故又发生在非法采煤窝点.反映一些地区对非法开采,违法生产打击不力,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严重.

三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自去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16号明电和安委办“四个指导意见”下发以来,各地区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狠抓重大隐患的整治,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上周接连发生的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以及神华宁煤集团灭火工作边坡滑塌事故的发生,说明隐患排查治理还有漏洞.

四是煤矿安全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湖南永兴县玉城矿业有限公司2号峒探井,本来为探矿井,却已在井下布置两个采区,4个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山西汾西县发生事故的非法采煤窝点曾两次被炸封,非法开采,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屡禁不止,反映出一些地区资源管理,地方监管部门疏于管理.

三,当前煤矿安全重点工作

目前全国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但受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局部区域煤炭供应偏紧,仍属正常.在这种情况下,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更应该通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活动,防止煤矿“三超”,进一步遏制煤矿事故,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同时,还应该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合理调配,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等落后产能,来缓解煤炭供需局部偏紧的问题.日前,我们已经针对湖南郴州“1.14”事故下达了整改指令,今天还要针对山西临汾“1.20”等几起事故发出通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采取断然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要求,配合资源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开采活动,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凡20已公告关闭矿井尚未按标准关闭到位的,必须立即实施关闭.要接受湖南郴州“1.1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各类探矿井,凡以探矿名义进行生产的,要坚决取缔关闭.基建,技改矿井要按照批准的工期组织施工,不能久拖不决,更不能变相组织生产.对借停产整顿名义长期违法违规生产的矿井,一经确认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狠抓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党组“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不等不靠,督促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紧紧盯住重大隐患,在深化整治上下功夫.对应抽采瓦斯未抽采或未达到瓦斯抽采指标要求的矿井,要责令压减产量,调整生产部署;对已经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相应要求管理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低瓦斯矿井未安装监测监控系统或虽已安装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矿井通风系统不健全,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或循环风,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以及掘进工作面随意停开风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三)严格监管监察,提高煤矿安全执法效能.

对诸如临汾市等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有关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会同省级资源管理等部门向相关市,地派驻工作组,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原因采取有效对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住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各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矿井,组织一次重点检查,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治理,事故防范未落实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凡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因发生事故明确要求关闭的,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停产整顿的矿井要暂扣证照并确定整改期限,届时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规范资源整合,强化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管理.

各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力度,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并要立即停止生产,吊销相关证照.要尽快完成整合后形成矿井的采矿权设置,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设计,确保在今年3月底之前全部规范进入技改程序.进入整合技改程序的矿井,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资源管理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对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组织开展一次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整合矿井,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井,要严格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执法指令的矿井,坚决实施关闭.

(五)依法查处事故,从严从快追究事故责任.

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事故多发及小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现象严重的县,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其上级党委,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湖南郴州市永兴县玉城矿业有限公司所有探矿井,山西临汾市汾西县非法采煤窝点,有关地方政府要立即依法取缔关闭;各有关证照管理机关要依法吊销重庆南川区高桥煤矿相关证照,移送地方政府予以关闭.湖南,山西,重庆等煤矿安全监察局要立即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在2月底前将事故调查报告按程序上报审查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查处情况,通过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加快牡丹江穆棱市顺发煤矿“12.29”事故调查进度,尽快完成事故报告,同时督促牡丹江市政府负责人带领有关部门人员于1月25日前一并到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汇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六)严防麻痹松劲,保障春节,“两会”煤矿安全.

各产煤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要求将春节与“两会”期间停产检修和停产放假的矿井名单报总局调度司.各地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停产检修和停产放假的煤矿,制定严格的停产检修工作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止放松安全管理而酿成事故;抓紧检修各生产系统和设施设备,加强通风和排水,严防因停风,停止排水滋生事故隐患;对停产放假的煤矿,要有专人负责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提前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矿井恢复生产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送电,恢复通风和排放瓦斯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春节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力度,按照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监总煤监〔〕9号文件要求,分别在春节前和“两会”期间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两次监察的情况要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上报国家煤矿安监局.

当前各地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一系列全国性会议和本次紧急视频会议要求,有令即行,有禁即止,政令畅通;细化措施,密切配合,立即行动,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和“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篇8: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经委通报今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情况,对年底煤矿安全生产和整顿关闭工作进行布置.

一,关于今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简要通报

今年以来,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煤矿企业按照实市委,市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部署,认真实施煤矿壁式开采和金属支护生命工程,瓦斯监测监控民心工程,煤矿安全人员培训素质工程,突出煤矿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整顿关闭工作重点,大力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事故矿井停产整顿,防突矿井专家会诊等治本措施,煤矿安全工作的效果好于前一个时期.截止到10月31日,全市煤矿共生产原煤3048万吨,同比增加了12.42%,满足了我市工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发生死亡事故244起,死亡309人,同比减少72起,10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2.78%和24.45%;百万吨死亡率为10.14,同比下降33.4%.其中,市属大矿发生事故25起,死亡3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4人;区县煤矿发生事故219起,死亡27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0起,死亡人数减少86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好转,杜绝了特大事故,创历史最好记录.

一是开展贯彻落实市政府煤矿安全整治方案专项行动.全市共分14个片区召开了煤矿安全整治工作会议,所有32个产煤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人员,产煤乡镇(街道)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业主(矿长)共2800余人参加了会议.贯彻了市政府煤矿安全整治方案,对全年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向煤矿企业宣传讲解煤矿安全整治的具体要求.

二是实施质量达标治本工程.全市按照“突出重点,坚持标准;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工作新思路,有力地推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首批30个示范矿井建设基本完成,市级部门正在组织开展验收.按照规定,年,全市60%的煤矿达到质量标准,2007年要达到100%.

三是深化瓦斯整治民心工程.全市在去年完成228个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基础上,今年又有404个矿井安装了监控系统,其中233个实现联网.市级中心机房在八月份通过了市信产局和市财政局的验收,形成了“市,区县,煤矿企业”三级联网监控体系,实现了对重点矿井的实时监控;同时,组织专家对65个重点突出矿井逐矿开展了专项会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突措施;各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先抽后采规定.全市在去年有85个矿井建立抽放系统或移动式抽放泵站的基础上,今年又有59个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了抽放系统.国有大矿的抽放系统在国债资金的支持下,大部分实现了更新

四是推进金属支护和壁式开采生命工程.通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落实到矿井,实行分类指导,限期达标.规定未实现壁式开采和金属支护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进行改造.否则,不准生产.目前,全市有879个矿井实现壁式开采或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采煤方法,172个矿井实现金属支护.

五是开展全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九月十二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会,明确了有国家资质的136,208和南江地质队负责水害防治技术工作,市经委与地质队伍签定了责任书,限定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按照一个不漏的原则,对近1300个矿井进行逐矿排查,最终建立详实的水文地质和水害情况档案,有针对性地制定煤矿水害隐患整改和加强管理的措施.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各地全面展开.

六是强化安全人才培训工程.今年,市经委开展矿长资格培训987人,培训通风安全管理人员943名.目前我市一,二,三级煤矿培训中心开展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和复训435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复训1253人,培训和复训特种作业人员26075人.

七是制定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三年规划.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19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意见,制定并下发了我市煤矿关闭整合三年规划.确定了我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在三年内实现以下目标.即: 全市关闭煤矿175个,关闭煤矿100个,关闭煤矿100个,从而将全市煤矿总数控制在1000个以内.

八是确保了小煤矿关闭工作向前推进.一方面,确保了上半年关闭任务的完成.在规定的期限内,全市共关闭煤矿230个;另一方面,坚决落实20关闭煤矿名单.市政府将全面落实2006年度关闭175个煤矿名单作为当前煤矿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30个产煤区县政府,确定了第一步确保11月底在主要媒体公告关闭名单的最后期限.目前,各区县已上报关闭名单172个,占应报计划的98.3%.其中有30个区县完成了上报关闭名单的任务,还有长寿没有完成上报任务.11月13日,慕冰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关闭工作提出了确保“名单提得出,矿井关得住,稳定保得住”的总要求,对煤矿关闭后的退出机制和经济补偿措施要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依法有序进行.目前,市级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办法,制定标准,筹集资金.

通过扎实的工作,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在三个方面取得较大成效.一是自去年天府矿业公司三汇一矿“4.5”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以来,全市已连续19个月没有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二是瓦斯事故大幅度下降,比去年同期减少72人;三是百万吨死亡率首次接近10的指标,为直辖以来的最低水平,全年有望控制在10以下.

尽管如此,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观.因此,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二,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是全国人大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决策,市政府已制定了三年规划,并下发了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向国务院安委会做出了2006年度关闭175个煤矿的承诺.在前阶段的工作中,各地虽然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三年规划,并基本确定了关闭名单,但这只能表明工作跨出了第一步,接下来的工作任务还很重,关闭难度还很大.为此,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要吃透文件精神.我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三年规划,是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19号)精神,依据《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48号),《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06]593号)的总体要求,结合《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的意见》(渝办发〔2006〕116号)的具体要求,在认真总结分析前阶段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并注重我市实际,经各市级部门反复研究后制定的.这个规划的形成,历经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多次研究,反复修订,并征得了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安监总局的同意,体现了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规划和工作目标充分考虑并结合了我市煤矿当前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但这个规划同时也是一个较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全市的大方针,不可能面面俱到,处处周全,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站在全市的高度,深刻领会市政府的精神,顾全大局,坚定信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三年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煤矿整合关闭目标.

二是要明确关闭目标.三年规划虽然对20以前的煤矿整合和关闭目标进行了下达,但当务之急就是确保2006年度全市完成关闭175煤矿的任务.各区县务必要把市政府下达的这一目标任务作为当地煤矿整顿关闭的重中之重,围绕确保本地关闭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倒排工期,按时完成任务,进而确保全市关闭任务的完成.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煤矿的实际情况,全市确定了整合关闭七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第一,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对非法开采和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矿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非法挂靠矿井一律予以关闭;发现同一个矿井1年内2次或2次以上超层越界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非煤矿山违法从事煤炭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

第二,限期关闭和淘汰布局不合理矿井.不同的采矿权人,其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俗称“楼上楼”)的矿井,只能保留一个,其余必须关闭;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不具备合法证照的各类小煤矿,必须关闭.

第三,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2008年末,凡没有按照《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的意见》实施资源,资产整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3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将依法予以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含3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四,关闭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依据《特别规定》,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据《特别规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由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难以有效防治,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矿井,依法予以关闭;已取得相关证照,但管理滑坡,安全生产条件下降,被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六,地方政府决定依法关闭的矿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地方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决定依法予以关闭;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的矿井,依法予以关闭.

第七,关闭煤炭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依据《若干意见》,对经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煤炭资源接近枯竭且分别在2006年,2007年年底前采矿权到期的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及时注销其各种证照,当年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要坚持工作标准和程序.这个标准和工作程序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47号)中已经明确.这里我再次强调,对于永久关闭的矿井要坚持关严关死的原则,达到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即是(1)吊销有关证照;(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3)停止供电,撤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4)封闭,填平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6)落实防止死灰复燃的监管责任人.对于有条件整合的关闭矿井要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五是落实工作的职责.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日常事务;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是整顿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关闭煤矿任务的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严格整合关闭的标准,规范矿井关闭工作的程序.特别是待市政府的补偿措施下发后,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补偿政策,程序和标准,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并务必做好稳定工作,确保关闭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六是要实施督查,严明纪律.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整合关闭的日常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各地关闭指标落实情况的调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方面通报工作情况,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市政府要求,为促进各地整顿关闭工作的推进,由市经委,市安监局,重庆煤监局分别牵头,市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三个工作组,采取分片包矿,一包到底的方式,加强区县(自治县,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督促指导.具体的讲,市经委负责万州,云阳,开县,彭水,黔江,垫江,梁平,武隆,永川的督导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合川,万盛,大足,石柱,长寿,双桥,秀山,南川,北碚的督导工作;重庆煤监局负责奉节,巫山,巫溪,铜梁,涪陵,丰都,渝北,璧山,城口,忠县,綦江,荣昌的督导工作.各区县要在督导组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将工作向前推进.实施整合关闭工作的所有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对公职人员非法参与煤矿经营牟利,充当“保护伞”的,要严厉查处;对在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全市实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月报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倒排工期,并指定专人,负责在每月5日前将本地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关于年底煤矿安全工作

年末岁初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尤其煤矿安全方面,因市场需求旺盛,生产企业超负荷生产,建设项目抢进度,赶工期等,极易酿成事故.今年还剩下不到40天的时间,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今年已经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势头,全面实现市政府要求的“死亡人数控制在380人以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不发生特大事故”三大目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合理组织生产,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市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特别要切实防范和纠正在煤矿关闭整顿期间,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和现象,继续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采煤窝点,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和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监察.特别是重庆煤炭集团所属的市属国有大矿,矿井环节多,工作战线长,生产系统复杂,作业人员多,且年底为保主城电煤供应,工作任务重,生产绷得紧,安全压力大,尤其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认真做好全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目前我市开展的水害防治工作是按照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座谈会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98号)的要求组织开展的.为了打好水害防治工作攻坚战,市政府印发了《全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渝办发[2006]210号),对我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从前阶段工作来看,荣昌,永川,南川,彭水,万盛等地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有一些地区存在着认识不到位,任务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导致煤矿水害治理工作滞后.当前正值枯水季节,是进行水害治理的最好时期,各产煤区县要抓住机会务必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煤矿水害防治任务.

(三)结合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对属地区煤矿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下达整改或停产整顿指令,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今年发生过重大事故和停产整顿矿井,技术改造矿井实行重点监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没有保障,“一通三防”措施没有落实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对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罚;对年底发生重大事故的矿井,一律加重处罚或予以关闭.

(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全市实施了煤矿壁式开采和金属支护“生命工程”,瓦斯监测监控“民心工程”,煤矿安全人员培训“素质工程”,煤矿质量标准化,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整顿关闭“治本工程”一大批重点工作.这些工作是市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必须坚决完成.年关将至,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各地煤矿监管部门要对各项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进行认真“盘点”,做到胸中有数.要通过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同时,要对今年以来的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明年煤矿安全工作的打算和重点措施,于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经委,作为全年煤矿安全目标考核的依据.

同志们:做好年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但目前的形势对我们十分有利,最新的统计资料表明,今年截止到11月20日,全市煤矿事故死亡327人,完成不突破380人的目标大有希望.因此,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扬敢打硬仗的精神,努力拼搏,攻坚克难,背水一战,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工作,全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实现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各项目标.

篇9: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 是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刚刚结束的时候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9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同志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要求和毅中、铁锤同志在周一视频会上就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所作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安排在合肥召开,也是促进学习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安徽省是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产量的85%。多年来,他们在瓦斯治理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的经验也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上个月,省经委和安徽煤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的通知,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今年1~8月,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51亿立方米,先抽后采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效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重点省学习借鉴。

昨天和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与会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煤矿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下步防范瓦斯事故的具体措施。大家围绕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以及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等级鉴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进行了交流座谈。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围绕瓦斯治理攻坚战、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十分清楚,就下步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希望同志们抓好落实。

这种座谈会的形式很好,大家在座谈中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一些防治瓦斯的理念、做法也值得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瓦斯治理理念。贵州省提出要不断更新、提升瓦斯治理理念,由“瓦斯超限不准作业”转变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瓦斯超限”,由“防治突出”转变为“消除突出”,把“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的观念转变为“不准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杜绝边生产边治理瓦斯。河南省大力推广“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从“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等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

二是注重源头治本。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落实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等治本之策。四川省对瓦斯大的53对矿井建立固定抽放系统,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有抽采设计,实现抽采“三同时”,特别在小煤矿建立固定抽放系统上,在瓦斯抽采利用上有突破。山西、陕西强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形成正规壁式回采,通过优化采掘部署、提高通风系统可靠性。甘肃对重点煤矿进行技改,实现了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综合机械化开采,使矿井通风系统简化、可靠、安全;突出煤层不采保护层不许开采,不抽采达标不许掘进。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进煤矿结构优化,灾害重的、无能力保证安全的几个重点地区的小煤矿全部关闭。两年关闭900处,褐煤地区不再建井工矿井,现有的小煤矿也要关闭,煤炭工业走上了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产量大幅提升、事故大幅下降。

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湖南省在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示范市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瓦斯治理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试点矿井进行“会诊”,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对治理进度、治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陕西煤管局领导分工包片,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力度大。重庆市针对有开采保护层和开采单一煤层两种不同的突出矿井,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的矿井建设示范矿井,为其它突出矿井提供防突经验。

四是发挥重点煤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山西省组织国有重点煤矿对口示范、培训、指导,推动阳泉市、晋城市许多乡镇煤矿全面开展瓦斯抽采利用。四川省确立由省安科院牵头,集中省内院校、国有大矿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和提高已有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在37个县建立远程数字化监控平台,组建26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形成符合四川煤矿瓦斯治理实际需要的实用技术。广西邀请重庆煤科分院、镇江中煤电子公司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到乡镇小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五是强化对通风特殊工种的培训。四川省将煤矿防突人员列入特殊工种予以管理;重庆、内蒙古大力培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促进了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河南省要求新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同时,各位同志在座谈中也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如加快修订突出细则、加强技术研究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力度。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篇10: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上的讲话

我就贯彻落实这次视频会精神,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紧紧抓住“四个要点”、“六项工作”,加深对家宝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

在总局党组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最近我们在全国煤炭工业战线组织开展了评选表彰劳模先进的活动。9月18日,国家人事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发文,授予199个单位“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364名同志“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35名同志“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9月27日,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家宝接见之后,总局党组召开扩大会,围绕如何深刻理解、切实贯彻落实家宝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煤炭工业的改革发展,加强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进行了学习讨论。

家宝的接见和重要讲话,是煤炭工业、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学习贯彻家宝的重要讲话,是当前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领导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自觉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指导推动各项工作。

毅中同志概括的“四个要点”和“六项工作”,建立在对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反映了党组初步学习的认识和体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各省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这“四个要点”必须切实掌握,加深对讲话精神实质的认识和把握;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如何做好“六项工作”,把讲话精神和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政府网站要全文登载毅中同志在这次视频会上的讲话,《安全生产报》和《中国煤炭报》要编发专题和评论文章,并及时反映各地、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

第二,抓住整改、补课等关键环节,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目前正处在关键阶段。正如毅中同志多次讲的,对前一阶段工作取得的成绩不能高估,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不能忽视。要坚决克服“差不多”、“松口气”等不正确的思想认识,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十月份和四季度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不能撤,工作力量不能减,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不能松弛。对隐患治理、回头看和重点单位补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两个长效机制等关键环节,一定要抓紧抓好。

关于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希望大家把握三点:一是要看作是专项行动的继续和深化。具体工作中要与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纳入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提高效率。不要另设机构,不能分散精力。二是要注意发挥安委会的作用。排查安全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所在。要用好政府安委会和安委会办公室这个抓手,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把这方面的工作主动负责地抓起来。三是要注意沟通协调。发挥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除了大型煤矿、大型石油化工、大型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这些我们直接负责监管的领域之外,其他方面的排查要依靠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是支持配合。

第三,加强“十七大”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安全防范工作。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段时间,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尽量减少外出。要从实际出发,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注意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的衔接,确保发生事故、出现紧急情况后能够迅速启动预案,有效组织抢险救援。要加强调度值班工作,任何时候都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带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发生紧急情况后要立即向总局调度报告。

篇11: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 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十七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二、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20**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 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12: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对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组织2447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安全生产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40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4378项,整改率10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21项A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8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调查、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积极争取上年度财政奖补资金,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已关闭35处(含计划外1处);计划改造升级21处,已完成改造17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1693人次。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100%,有7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淄矿集团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起、6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肥矿“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经验做法。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12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3.16”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4.9”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5.4”事故,一名工人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临矿株柏煤矿“1.30”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济宁星村煤矿“7.26”、兖矿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2人、3人受伤,涉险人员达18人、26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四是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持续的经济“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多数煤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5%,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2%。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有的矿井为降本增效,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168处煤矿,80%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星村煤矿“7.26”、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8.30”和东滩煤矿“10.9”、“11.10”和“11.17”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年底前我省将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4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对执法不严格、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1日、16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计划关闭的35处小煤矿,尚有1处未完成关闭,为龙口市草泊煤矿;计划改造升级的21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2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90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9个检查组要严格对标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49号文件部署,自12月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2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3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4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50%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鲁办发〔20**〕32号、鲁政办发〔2015〕48号和省政府第260号、293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20**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继续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800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着力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四是突出现场管理。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AQ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1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4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掘锚装一体化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树立“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2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20**年,省局将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着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要全力抓好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2.0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293号令,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包括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严于担当,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零死亡”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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