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器械质量承诺书格式,本文共1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医疗器械质量承诺书
为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方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经销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并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向你们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所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全部为合格产品;
3、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均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
4、我方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你们并采取相应的召回等处理措施,以确保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5、本质量保证书长期有效。
承诺单位:
年月日
篇2:医疗器械质量承诺书
为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方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经销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并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向你们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所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全部为合格产品;
3、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均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
4、我方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你们并采取相应的召回等处理措施,以确保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5、本质量保证书长期有效。
承诺单位: (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二〇xx年x月x日
篇3:医疗器械质量承诺书
为加强质量管理,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检验试剂、耗材等用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我公司做出以下保证:
一、保证所有医疗器械、耗材等用具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耗材等用具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首次购入医疗器械、耗材等用具,应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已供销备案用。并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及时提供检验报告书、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及其他有效证件。
四、因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产生纠纷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有供货公司承担。
五、对所经营产品负责,对不合格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包退包换,在经营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供货公司承担。
六、对所供产品提供技术指导、市场维护推广。
承诺单位: (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二〇xx年x月x日
篇4:医疗器械质量承诺书
为保证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我单位现承诺:
一、保证牢固树立企业是医疗器械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规范、诚信生产。
二、保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
三、保证医疗器械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四、保证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五、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产品的适用范围,开展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和推介活动,不做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者。
六、保证对上市后的产品进行跟踪,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良事件,立即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召回措施。
七、保证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 (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二〇xx年x月x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企业留存一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篇5:医疗器械耗材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通用
一、售后服务方案
1、我方对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24个月。
2、多方承诺在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内,由xxxx本地售后服务机构(xxxxxx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
3、我方保证在合同设备出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后,1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到达现场并能够更换损坏部件或排出故障。
4、我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响应或在规定时间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贵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问题设备,贵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继续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5、设备保修期届满后,我方保证继续为贵方提供合同设备的维修服务,贵方应按我方提供的优惠价格向我方支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在合同设备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设备和相关配件的价格向贵方提供备品条件。
二、质保承诺
1、我方保证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并完全符合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产品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完全满足。如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我方负全责,费用由我方负担。
2、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2年。
3、发现我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方将在1小时内给予答复。
4、我方中标后,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到货。
xxxxxx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篇6:医疗器械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强化企业是医疗器械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更好地履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我约束职责,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的经营秩序,保证人民群众能够用上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现郑重承诺内容如下:
1、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医疗器械经营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做到依法经营,并愿承担违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2、从依法取得有效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合格医疗器械,主动向供货方索取并留存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资质复印件。
3、购进医疗器械时要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对无证、证照不全、无销售票据的产品或来路不清的产品,不予采购。
4、购进医疗器械时要主动索取并留存有效票据,建立健全购进、验收记录。
5、对在库产品的保管,严格按照分类、分区、分批管理,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6、经营场所陈列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按一类、二类、三类分类摆放,分类标识放置应准确、醒目。
7、保证不销售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要建立健全医疗器械销售记录,保证医疗器械的可溯性。
8、认真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撤掉或变更仓库,不得随意变更经营地址、经营面积。
9、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职在岗。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人员,按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10、加强员工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继续教育档案。
11、不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积极认真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篇7:医疗器械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书
为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方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经销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并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向你们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所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全部为合格产品;
3、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均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
4、我方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你们并采取相应的召回等处理措施,以确保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5、本质量保证书长期有效。
xxxxxxxx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附:产品质量保证书
__________超市: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确保我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特拟定本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
二、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_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0_____年十月八日
篇8: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
2.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3.供应商管理制度
4.医疗器械购销管理制度
5.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6.医疗器械保管养护及出库复核制度
7.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8.不合格医疗器械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9.质量跟踪制度
10.质量事故报告及投诉管理制度
11.产品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12.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3.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14.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
15.年度报告制度
16.追溯管理制度
17.拆零管理制度
18.陈列管理
篇9: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文件管理程序
2、购进程序
3、验收工作程序
4、储存养护程序
5、销售管理工作程序
6、售后服务工作程序
7、销后退回处理工作程序
8、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及处理工作程序
9、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10、质量跟踪工作程序
11、产品召回工作程序
篇10: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经营者。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所经营医疗器械的风险类别实行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第四条 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 职责与制度
第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日常管理,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医疗器械。
第六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篇1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 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 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 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 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
第十二条 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三条 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十四条 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
第十五条 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 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并与其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第十七条 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的贮存条件和要求,
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者召回等情形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检查和监控。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设施。
第四章 设 备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生产产品和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 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
第五章 文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质量手册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规定。
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程序。
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和试验操作规程、安装和服务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者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替换或者撤销、复制和销毁记录;
(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
(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确定作废的技术文件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需要。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等,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记录应当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的可追溯性;
(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
(三)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者销毁,更改记录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
(四)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
第六章 设计开发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第二十九条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
确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一条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三十六条 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章 采 购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三条 采购时应当明确采购信息,清晰表述采购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原材料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验收标准等。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者验证,确保满足生产要求。
第八章 生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第四十七条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中间品等进行清洁处理的,应当明确清洁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对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保存记录,包括确认方案、确认方法、操作人员、结果评价、再确认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应当进行验证或者确认。 第五十条 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向下道工序。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程序,规定产品追溯范围、程度、标识和必要的记录。
第五十四条 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规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防护要求,包括污染防护、静电防护、粉尘防护、腐蚀防护、运输防护等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
第九章 质量控制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产品检验部门、人员、操作等要求,并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校准等要求,以及产品放行的程序。
第五十七条 检验仪器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期对检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予以标识;
(二)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
(三)发现检验仪器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并保存验证记录;
(四)对用于检验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确认。
第五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证书。
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五十九条 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检验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或者证书等。
第六十条 企业应当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留样,并保持留样观察记录。
第十章 销售和售后服务
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销售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十三条 直接销售自产产品或者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十四条 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应当规定售后服务的要求并建立售后服务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第六十五条 需要由企业安装的医疗器械,应当确定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标准,
建立安装和验收记录。
由使用单位或者其他企业进行安装、维修的,应当提供安装要求、标准和维修零部件、资料、密码等,并进行指导。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顾客反馈处理程序,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一章 不合格品控制
第六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不合格品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六十九条 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销毁等。
第七十条 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重新检验和重新验证等内容。不能返工的,应当建立相关处置制度。
第十二章 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收集分析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
第七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第七十五条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时将产品变动、使用等补充信息通知使用单位、相关企业或者消费者。
第七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定等内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七十八条 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研制时,也应当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的特殊要求,制定细化的具体规定。
第八十一条 企业可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特点,确定不适用本规范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
第八十二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者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关键工序:指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
特殊过程:指通过检验和试验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过程。
篇12: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
1、抓好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搞好经营工作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必须切实加强业务经营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商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细则》及《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商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3、医疗器械经营必须认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满足医疗卫生发展的需求,坚持质量第一,依法经营,讲求实效的经营方针和营销策略;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医疗卫生和人类健康服务,为灾情疫情、为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服务的宗旨,树立用户至上的方针。
4、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抓好商品的质量验收,在库养护和出库复核等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用户对商品质量提出的查询、咨询意见的跟踪了解和分析研究。把公司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与部门经济效益挂勾。把责任分解到人头,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应追究个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实行逐级质量管理责任制。
二、质量体系审核
1、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实施,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为第二责任人,公司质检部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经营各环节的质量工作。
2、公司设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质检部,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公司内部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具有裁决权,对经营部门质量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对公司商品质量进行检测、判断、裁决。
3、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商品质量、工作质量负责,各职能部门员工对本职岗位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头。
4、质检部全面负责公司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具体工作,并负责定期对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达不到要求的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
三、各级质量责任制
(一)、企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1、组织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2、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医械经营活动;
3、教育职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4、审批有关质量文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
1、负责收集宣传贯彻医械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收集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标准;
3、负责起草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4、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
5、指导产品验收、售后服务工作;
6、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质量验收人员的质量责任
1、严格执行产品质量验收制度;
2、根据有关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医械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3、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养护保管人员的质量责任
1、严格执行产品储存养护制度;
2、实行色标管理,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3、加强产品效期管理;
4、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控制性管理;
5、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及防虫、防鼠工作。
(五)、销售和售后服务人员的质量责任
1、正确介绍产品性能,提供咨询服务;
2、产品销售前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3、对顾客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售后质量查询、投诉应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四、质量否决制度
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医疗器械销售对象,经审核不具备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的,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和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对经审批的首营企业在实际供货中质量保证能力差;对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在经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适应市场需要的,向经营部和总经理室提出终止关系,停止购进的否决意见。
9、有权对购进计划中质量保证差的企业或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进行否决。
10、对医疗器械质量有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以及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方式和范围内从事医疗器械营销活动。
2、企业负责人、医疗器械质量人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医疗器械的法规和行政规章,并贯彻执行。
3、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水平,并接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医疗器械法规培训,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其质量人员应经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选择药品的供货商,对供货单位的生产(经营)合法性、资质、诚信、质量历史、质量体系状况等进行分析考察,向供货方索取盖有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同时应对供货方销售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索取法人授权委托书、供货人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等,以确保购进的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5、采购医疗器械应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购货合同。
6、首营企业应对其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首营医疗器械产品应对其质量性以及合法进行性审核。
7、质量人员负责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审核,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质量人员负责起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9、电话要货、口头电传等应形成文字记录,凡涉及合同及有关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往来信件、电话记录、传真以及所有业务活动的记录均应归档,保存五年备查。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1、首次经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
2、首次经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3、购进医疗器械应以质量为前提,对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供货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采购人员会同质量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审核首营企业,应如实填写《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审批表》,按表中审核要求索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证明资料。
5、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标有委托项目和期限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6、购进首营医疗器械应按规定填报《首营医疗器械审批表》,医械质量管理人员对首营品种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并索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和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7、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审核医疗器械的生产批文、注册证和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医疗器械的性能、用途、储存条件等内容。
8、签订首次经营品种合同时,应明确质量条款内容,同时与供货单位签字质量保证协议。
9、购进产品应索取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产品出厂检查报告书或合格证,进口医疗器械其产品的包装应有中、外文对照说明书。
10、供货方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红印章的有关质量批件和规定资料。
七、质量验收制度
1、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2、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规定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记录必须注明医疗器械品名、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3、验收首次发生业务关系的企业提供的和首次经营的医械,要对其资质性、合法性、质量可靠性进行审查。索取购进的医疗器械生产的国家批件、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4、对购进医疗器械应逐批逐件验收,并对其外观的性状和医疗器械内外包装及标识进行检查。
5、不得采购和验收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6、医疗器械的验收应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记录除含有购进记录的内容外,还应有产品质量状况记录和质量验收人员签字,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7、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外观质量、包装及合格证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复核人等,灭菌产品应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管理的产品应记录有效期。记录保存3年或产品失效后一年。
8、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拒收,并报质量管理负责人处理。
八、仓库保管制度
1、仓库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
2、仓库周围无污染源,环境清洁。库房与营业场所应有隔离设施,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3、近效期医疗器械要有明显的标志和示意牌。对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产品应按月填写近效期医疗器械催销表。
4、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及要求,将产品库内温度控制在1-30度,湿度在45-75%之间。并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5、库房内应配置垫仓板等与保持地面距离的设施、配置测量和调节温湿度设施、配置避光通风设施、配置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虫、防尘设施。
6、医疗器械养护员应做好夏防、冬防及梅雨季节的养护工作,定期检查储存产品的质量,对近效期产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库存和陈列产品每季实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产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医疗器械产品储存和陈列质量的安全。
8、对储存和陈列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有质量人员填写《医疗器械产品停售通知书》,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应有记录。若属假劣产品则应报当地药监部门,监督处理。
9、仓库应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工作。
10、对各类养护仪器及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九、出库复核制度
1、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出入库复核记录,入库品名应与购进验收记录相符合。
2、产品出库前做好复核和质量检查,实行批号跟踪,搞好出库登记,内容包括销售日期、购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外观质量、包装及合格证情况、发货人、复核人等。有生产批号或有效期管理的应记录生产批号和产品有效期。
3、产品出库做到票、帐、货相符合。出库复核记录应保存3年或产品失效后一年。
4、对每批产品的出售进行批号跟踪。根据记录应能追查每批产品的销售情况,必要时,应能全部追回。
5、对销售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经验收合格的存放于合格区,不合格的存放于不合格区,并有明显的色标示意。
6、发现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渗漏等现象均不得出库和销售。
十、不合格产品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1、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作拒收处理。
2、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产品质量发现或上级明文规定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不合格产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有明显标志。
4、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处理要履行审批手续。
5、退货产品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和仓管员不得擅自接收退货产品。
7、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8、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检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9、质量无问题或因其他原因需退回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检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处理。
10、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账,认真记录。
十一、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投诉管理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2、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4、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凡发生质量事故不报者,作隐瞒事故论处,哪个环节不报,就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或行政处分,处罚。
6、加强对售后产品质量监控、搞好问询调查和回访工作。
7、对顾客的投诉应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不得无故推辞或拖延。
8、用户投诉后,要查明原因,及时答复,必要时登门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要将产品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售后服务管理及用户访问制度
(一)、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
2、企业在停业、歇业期间不得停止对其已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活动。
3、企业应在营业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号码和设置意见簿,接受顾客投诉、查询、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及的反映,做到件件有交待、桩桩有答复,详细记录、及时处理,对留有地址或电话号码的要搞好家访或电话答复工作。
4、医疗器械广告宣传要实事求是,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蒙骗消费者。
5、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制定和标明医疗器械销售价格,做到明码标价,禁止暴利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
(二)、用户访问制度
1、为使产品在医疗上应用安全、方便、质量稳定、疗效确切,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我们应广泛征求意见,经常走访医疗用户,听取使用后的反映意见以便使产品更完善。
2、定期走访用户,收集拥护对医疗器械管理、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对反馈信息、销售信誉进行综合分析,取长补短。
3、对用户反映的意见或出现的问题跟踪了解,处理意见明确、有效。
4、经常走访用户,积极反馈信息,查品牌,讲信誉,做到货真价实,保证消费者利益。
十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质量信息是指企业内外环境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信息。
2、建立以质检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
3、按信息的影响、作用、紧急程度,对质量信息进行分级管理。
A类信息指对企业有重大影响,需要企业最高领导作出判断和和决策,并由企业各部门协同配和处理的信息。
B类信息指涉及企业两个以上的部门,需由企业领导和质检部协调处理的信息。
C类信息指只涉及一个部门,可由部门领导协调处理的信息。
4、信息的处理:
A类信息:由企业领导判断决策,质检部负责组织传递和督促进行。
B类信息:由主管领导协调部门决策,质检部传递反馈并督促进行。
C类信息:由部门决策并协调进行,并将处理结果报质检部。
5、质检部按季度填写质量信息报表,并上报主管领导,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向主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通畅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6、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定期将质量信息报质检部,经质检部分析汇总后,以信息反馈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
7、质检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进行处理归档分类。
十四、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1、经营部除在购进医疗器械时,必须注意产品的质量外,要经常向客户询问产品质量情况,了解客户需求,收集客户对产品的使用意见和改进意见,并将各类信息及时反馈到生产企业。
2、验收养护人员在验收、养护过程中也应注意观察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情况,并及时向质量管理部及经营部报告。
3、如有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应及时判明医疗器械质量情况和查清投诉事项,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实事求是地解决,做到既维护公司的质量信誉,又使顾客满意。
4、质量管理部接到质量投诉后,应及时处理,在10天内解决,一个月内结案。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查证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将处理意见及时告知用户。
5、对每一笔的质量跟踪记录及质量投诉,都应有详细记录。各项记录由质量管理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十五、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1、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报告。
2、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快速处理。
、事件调查:查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相关部门、人员、事件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事件分析:以事件调查为依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事件处理:对事故处理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认真分析,总结教训。
3、不良反应调查、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记录,并建档。
4、确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六、人事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每年制定计划,定期、定向对医疗器械经营人员进行有关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的培训和医疗器械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2、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由公司按排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3、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要定期接受本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4、对新参加工作和中途换岗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有关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6、质量管理部配合办公室对员工教育、培训及考核。
十七、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1、各部门对质量管理制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考核。
2、检查、考核应用统一印制的检查、考核记录表,检查、考核情况应如实记录,质检部负责监督和抽查。
3、自查、考核结束10日内各部门应向质检部反馈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与问题整改情况。
4、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认真自查的部门,每次扣发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奖金100元。
5、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没有按照制度的规定执行的,每笔按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如给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带来影响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态度,扣发主要责任人奖金。
6、对自查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质检部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到位,应加倍处罚。
7、全年无质量差错的岗位人员,每人按超额奖发放奖金。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企业管理,能提高工作效率,产生经济效益的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嘉奖和奖励。
8、考核指标以已公布生效的制度、职责、程序、记录文件要求为准。
十八、特殊产品专项管理制度
1、特殊产品指根据有关规定对储存条件、使用方法等有特殊要求的产品。
2、特殊产品的购进、保管、储存、销售、使用必须按规定执行。
3、特殊产品的记录须由相应岗位的人员填写、收集和整理,每月由所属部门指定专人收集、装订、整理、保存至有效期一年后。
4、特殊产品管理文件的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分发、执行、归档及变更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由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管理工作。
篇13:医疗器械质量手册范本
医疗器械质量手册范本如下
一、 各级组织机构管理职能
1、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职能:
2、业务部质量管理职能
3、仓储部质量管理职能
4、财务部质量管理职能
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3、业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4、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5、质量验收员岗位职责
6、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7、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8、采购员岗位职能
9、销售人员岗位职能
10、维修养护、售后人员职责
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2、效期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3、产品标准管理制度
4、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5、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
6、医疗器械在库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7、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8、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
9、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0、医疗器械退回产品管理制度
11、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1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3、质量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14、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5、医疗器械质量查询、投诉管理制度
16、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7、用户访问联系管理制度
18、文件、记录及凭证管理制度
19、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四、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职能
1、 贯彻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公司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具有裁决权;
2、 起草公司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3、 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4、 负责建立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包括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5、 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的查询、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并按时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告;
6、 负责医疗器械的检查和验收,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7、 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审核,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 收集和分析医疗器械质量信息;
9、 协助对公司职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10、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11、 负责医疗器械保管、储存、养护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12、 做好入库复核检查工作;
13、 在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过程中认真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储存应遵守分区分类存放、色标管理、按批号远、近堆码等有关规定,保持库区的卫生整洁并做好防尘、防潮、防虫、防污染等工作;
14、 按照医疗器械理化性能做好库存医疗器械的养护工作,定期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发现医疗器械有质量疑问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5、 负责医疗器械的效期管理和批号管理,进行质量跟踪;
16、 医疗器械出库应进行复核,保证出库医疗器械的质量正常;
17、 负责仓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管理工作,提高仓储质量保证能力;
18、 负责库区消防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9、 规范建立医疗器械档案、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仓储设施设备使用、管理的资料档案、仓储消防安全设施档案等档案资料,并按规定保存;
20、 认真做好质量工作考核。
21、 其它相关工作。
五、业务部质量管理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
2、 在采购医疗器械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其医疗器械的质量负责;
3、 医疗器械采购实行?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医疗器械供
货方应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必须签订合同,书面购货合同必须有明确的质量条款,购货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应提前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
4、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采购必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购进医疗器械;
5、 负责审验索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委托书、身份证等必须的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做好采购记录、供货单位证照记录;
6、 购进进口医疗器械时必须索取符合规定的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单》;
7、 加强对全体采购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8、 掌握采购过程的质量状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部门联系处理;
9、 认真做好质量工作考核;
10、 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和供货单位资料档案,并按规定保存。
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12、 在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管理法律法规;
13、 向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供应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应订立合同,或者与购货单位订立年度供货协议意向书;
14、 跟踪了解医疗器械的销售情况和质量信息,对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15、 定期或不定期地征询用户对医疗器械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
16、 建立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和用户档案并按规定保存。
六、仓储部质量管理职能
1、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方针政策和质量管理制度。
2、负责搞好库容、库貌、环境卫生,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
3、监督医疗器械分类储存,坚持?近期先出?、?先产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4、督促指导养护、保管员严把入库、在库养护、出库关,对把关不严造成的后果负具体责任。
5、指导养护员、保管员日常的工作。协助对本部门员工的岗位培训工作。
七、财务部质量管理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2、 配合做好本部门经济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3、 及时向领导反映库存结构、医疗器械动态等财务信息,促进公司加强经营质量管理;
4、 负责公司的物价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价格政策、价格信息,以指导业务经营,防止违反《价格法》的经营行为;
5、 承付货款时,应认真审查,医疗器械的采购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应拒付货款。
八、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能
1、 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有关医疗器械质量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加强质量管理,对消费者负责,对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主持制定本公司质量方针、目标、规划,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支持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
3、 主持质量体系评审工作,定期召开公司质量分析会,听取质量管理部对公司医疗器械质量的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的有效措施,推进质量改进;
4、 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进度的关系,在经营与奖惩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5、 重视消费者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6、 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医疗器械质量要求相适应;
7、 签署、颁发质量管理制度和其他质量制度性文件;
8、 领导职工质量管理,专业知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九、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加强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2、 指导各部门有效展开质量方针、目标,负责起草、编制年度质量计划指标,并督促质量目标的完成;
3、 负责督促质量管理机构组织起草、编制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及经营环节的质量工作管理程序文件,并保证文件的实施;
4、 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听取质量动态的汇报并作出有关质量程序文件,并保证文件的实施;
5、 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
6、 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7、 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组织
部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员工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能;
8、 在部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维护质量体系环节的正常运行;
9、 督促保管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分区、分类储存及色标管理;
10、 督导医疗器械的在库养护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储存安全;
11、 加强退货医疗器械与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12、 每月组织一次库存盘查,做到帐帐相符、帐货相符;
13、 督导员工做好各项质量活动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14、 组织员工搞好库房及库区的环境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污染、防霉变等工作;
15、 负责仓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仓储设施的使用、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
十、业务部经理质量管理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 在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实行?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督促采购人员严格按进货程序采购医疗器械;
3、 负责审核医疗器械采购合同,对未按规定明确质量条款的合同应予以纠正;
4、 会同质量部门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
5、 经常了解医疗器械库存情况,避免产生积压,对盲目采购造成医疗器械积压、失效、变质的负直接责任;
6、 督促采购人员及时收集供货单位合法证照,建立供货客户档案。
7、 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8、 督促销售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办法》,销售医疗器械时应查验购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索要购货单位的合法证照;
9、 督促销售人员对售出医疗器械的销售或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防止医疗器械售出较长时间后大量退回;
10、 组织销售人员积极销售近效期或在库时间较长的合格医疗器械,避免造成损失;
11、 督促销售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征询用户对医疗器械质量、服务质量的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归纳整理后反馈给有关部门;
12、 督促销售人员做好销售记录,记录保存应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3、 配合质量部门处理好医疗器械售后出现的质量问题;
14、 发现售出医疗器械出现不良反应情况应立即报告;
15、 组织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并妥善保管备查。
十一、财务部经理质量管理职能
1、 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职工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能;
2、 督促财会人员把握好货款承付关;
3、 负责公司经营医疗器械的物价管理,掌握医疗器械库存结构并提供改善库存结构的建议;
4、 维护管理各项原始凭证和资料。
十二、验收员质量管理职能
1、 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原则,把好医疗器械入库质量第一关;
2、 负责按法定医疗器械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医疗器械、退回医疗器械逐批进行验收,有效行使否决权;
3、 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不得入库,并报质量管理部确认;
4、 验收医疗器械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5、 应按照?医疗器械验收程序?的规定,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
6、 验收时应对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整件医疗器械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7、 验收外用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8、 验收首营品种、进口医疗器械、销后退回医疗器械,均应按制度和程序要求严格执行;
9、 验收完毕,应将抽样医疗器械包装复原,并标明抽样标记; 10、 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结论明确、签章规范;
十三、养护员质量管理职能
1、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医疗器械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库房实际情况,指导保管员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合理存放;
2、 负责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定期质量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3、 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医疗器械、易变质医疗器械、已发现质量问题医疗器械的相邻批号、储存时间较长的医疗器械,应加强养护并建立养护档案;
4、 结合库存养护管理实际,确定重点养护品种;
5、 建立医疗器械养护档案,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医疗器械,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处理;
6、 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医疗器械等质量信息;
7、 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干燥、除湿等相应的养护措施并记录;
8、 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9、 负责计量工作;
10、 自觉学习医疗器械业务知识,提高养护工作技能。
十四、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协助质量部长做好质量管理及质量教育工作。
2、认真学习医疗器械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专业知识,对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3、履行质量领导小组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每季度质量制度的检查考核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质量资料归档工作。
5、负责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经常收集各种医疗器械质量信息及质量意见和建议,组织传递反遗,并做好分析、上报工作。
十五、保管员质量管理职能
1、 加强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在库医疗器械的质量;
2、 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予以拒收并报告质量管理部;
3、 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出库;
4、 按批正确记载医疗器械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帐帐相符;
5、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医疗器械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医疗器械应控制堆放高度。五距规范,合理利用库容;
6、 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垛,五距规范,合理利用仓容,并按规定做好色标管理、色标明显;
7、 医疗器械应按批号、效期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不同批号医疗器械不得混垛;
8、 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医疗器械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
9、 负责对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有效控制,专帐管理;
备注:(1)五距: 货位距不小于100厘米;
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垛与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
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 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1) 色标:待验库(区)、退货库(区)——黄色;
合格品库(区)、发货品库(区)——绿色;
不合格品库(区)——红色。
效期产品库(区)----蓝色
篇14:医疗器械质量手册范本
十六、采购人员质量管理职能
1、 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 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关;
3、 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4、 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5、 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搞好首次经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证照、生产批文、产品质量标准等;
6、 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把关提供依据;
7、 对购进医疗器械质量负责,了解医疗器械售后质量情况,协助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善后处理工作,因人为造成质量事故而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复核员质量管理职能
1、 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质量意识;
2、 按供货单逐批复核出库医疗器械,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晰;
3、 复核完毕,必须用胶带将纸箱封好,复核员在供货单上签章后,方可将医疗器械存放到发货区;
4、 认真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准确,便于质量跟踪,记录保存应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 自觉学习医疗器械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复核工作技能;
6、 对因人为因素使质量不符的医疗器械核发出库,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销售人员(业务主管)质量管理职能
1、 学习并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销售质量管理的条款,规范销售行为;
2、 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和购货人员的合法身份,并索取其合法证照,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证照的经营单位和无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销售医疗器械应订立合同,或者与购货单位订立年度供货协议或意向书;
3、 掌握库存医疗器械动态,对效期较近、库存时间较长的合格医疗器械要积极组织销售,避免造成损失;
4、 正确介绍医疗器械,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5、 注意收集由本公司售出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情况,对医疗器械销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及时追回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
6、 按规定做好销售记录,记录保存应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7、 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并妥善保管备查。
十九、售后服务人员质量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加强质量意识;
2. 自觉学习医疗器械业务知识,熟悉产品的性能,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努力提高安装,维修技能;
3. 对使用或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详细讲解产品的结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保证产品的使用效果,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
4. 对产品做定期的售前,售中,售后检查,及时处理产品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二十、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和质量意识,以保障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为公司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企业每年制定计划,定期、定向对医疗器械经营人员进行有关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的培训和医疗器械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四、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由公司按排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五、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要定期接受本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六、对新参加工作和中途换岗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有关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八、质量管理部配合办公室对员工教育、培训及考核。
二十一、产品标准管理制度
1、 为保证所经营的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产品质量标准管理部门为质量管理部。
3、 质量管理部门专人登记、保管,并建立标准目录,供复核检验、考核该批产品质量。
4、 业务部门在购进首次经营品种时,应向供货厂家索取该品种的质量标准,到货后将质量标准、样品以及首次经营审批表送质量管理部审核。
5、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现行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标准和国际上通用的标准。如上述标准未收载的,应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产品注册证》或《一次性进口产品批件》时核准的质量标准。
6、 对于缺少标准的产品,质管员应向供货商及厂家索取,复印留存,定期整理,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7、 不得经营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做好登记,并报质量管理监督部门。
二十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章。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五)、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六)、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四、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十三、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
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二)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管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二、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注册号、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二十四、医疗器械在库保管、养护制度
一、要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两次(上午9:00-10:00,下午2:00-3:00)按时观察库内温、湿度的变化,认真填写?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医疗器械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保证医疗器械贮存质量。温度控制:常温库为10—30℃,阴凉库为温度≤20℃,冷库温度为2—10℃;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二、养护人员应对在库医疗器械每季度至少养护检查一次,可以按照三三四循环养护检查,(所谓三三四指一个季度为库存循环的一个周期,第一个月循环库存的30%,第二个月循环库存的30%,第三个月循环库存的40%)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应挂黄牌停止发货并及时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管部门处理。
四、养护员对近效期商品挂牌标示、按月填报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表,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催销,以防过期失效。
五、做好货贺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防鸟、防污染等工作。
六、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一)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单独存放;
(二) 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三) 整零分开存放;
(四) 有效期器械分开存放;
(五) 精密器械分开存放。
七、在库医疗器械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其统一标准是:待验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发货区(绿色)、退货区(黄色)、效期产品区(蓝色)
二十五、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
一、医疗器械出库,必须有销售出库复核清单。仓库要认真审查销售出库复核清单,如有问题必须由销售人员重开方为有效。
二、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
逐项复核购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三、医疗器械出库必须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 22核对。如发现以下问题要停止发货,填写出库拒发单,报有关部门处理:
(一)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二)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三)已超出有效期。
四、 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填写查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至、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二十六、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四、售出医疗器械按要求开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便于质量追踪,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五、医疗器械销售应做到100%出库复核,保证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出库。
六、销售员应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客户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客户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服务质量。
二十七、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质量工作的规范性、跟踪性及完整性,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项制度。
二、记录和凭证的需求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部门按照记录、凭证的管理职责,分别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三、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每年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与妥善保管。
四、记录要求:
(一)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体系运行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
(二) 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①质量记录格式统一由质量管理
部编写;②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填写;③质量记录字迹清楚,正确完整。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④质量记录可用文字,可用计算机,应便于检索;⑤质量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五、凭证要求:
(一)本制度中的凭证主要指购进票据和销售票据。
(二)购进医疗器械和销售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销记录,做到帐、票、货相符。
(三)购进票据和销售票据应妥善保管。
六、办公室、质管部负责对记录和凭证的审核工作,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
二十八、效期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明有效期的器械,验收员要核对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否与验收凭证一致;验收凭证上没有注明的,验收员要注明。
三、保管员在接到入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商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入库单效期不符时,要及时通知验收员核实,入库后,效期产品单独存放,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
四、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原则问题,防止过期失效。
五、公司规定,距离有效期差6个月的医疗器械定为近效期医疗器械,对近效期医疗器械仓库每月应填写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六、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报废时,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序和审
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并要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二十九、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质量不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二、质管部是负责对不合格医疗器械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部门,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如因主观原因导致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流通渠道,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处罚。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
(一)质量验收人员在验收的过程当中发现的外观质量、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或通过质量复检确认为不合格的;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公报品种、通知禁售的品种,并经公司质管部核对确认的;
(三)在保管养护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淘汰及其他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
四、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告:
(一)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报质量管理部,同时填写有关单据,并及时通知供货方,明确退货或报废销毁等处理办法。
(二)在养护检查及出库复核中发现,应立即停止销售,经质管部门确认后,按销售记录追回售出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
(三)药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或公布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要立即进行追回,集中臵于不合格品区,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处臵。
五、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一)凡属报损商品,仓库要填写不合格医疗器械报告单,质管部审核,并填写报损销毁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照规定在质管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二) 发生质量问题的相关记录,销毁不合格品的相关记录及明细表,应予以保存。
五、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严格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程序执
三十、医疗器械退回产品管理制度
一、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由验收员凭业务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将退货存放于退货区。
二、验收人员按正常的购进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后,做好?销货退回医
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记录内容:验收日期、退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注册号、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数量、质量情况、经手人等)。
三、退回医疗器械与原发货记录相符的,报业务部办理冲退;不符的要通过业务经理及质管部处理。
四、销货退回医疗器械内外包装有破损或有污染,不能入库销售,采购员应根据质管部门意见及时与供货方联系或作其它处理。
五、判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后,将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品区存放,并按不合格品程序处理。
六、非质量问题且内外包装完好退货,经验收合格后,按采购医疗器械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继续销售。
七、购进医疗器械退货(即采购退出)由采购员和供货方联系并同意后办理退货手续。
八、医疗器械退回、退出均应办理交结手续,认真做好退货的有关记录,按要求保存退货记录。
三十一、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销售部门协助进行。且应加强对无菌器械的质量跟踪。
二、质量跟踪应做到从采购到销售能追查到每批商品的质量情况。
三、质量跟踪从采购工作开始,从购进验收记录、到销售出库记录,对售后质量跟踪可采用信访(写信、传真、电话),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由销售部门负责。
四、质管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汇总,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
三十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
二、各业务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经营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的信息。上报给质量管理部门。
三、 质量管理部门集中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对经营品种做出调整,提醒业务部门注意。
四、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严重,在考核中进行处理。
三十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安全有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一、 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购进需供货单位提供:
(一)加盖有供货企业的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合格证。
(二)加盖有供货企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储存应避光、通风、无污染,要有防尘、
防污染、防蚊蝇、方、防虫鼠和防异物混入等设施。
三、 建立完整的无菌器械的购销记录,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
购销日期、购销对象、购销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手人、负责人签名等。
四、 对无菌器械进行质量跟踪,按照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制度进行。
五、 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部门,通知供货企业及购货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对不合格无菌器械,应在当地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处理。
六、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相关证及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二年。
三十四、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 质量事故指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各环节中,因器械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
二、 按照质量事故报告程序对质量事故进行报告。
三、 质量事故部门填报质量事故处理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四、 质量管理部门给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处理措施的执行。
五、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要上报总经理
六、 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员工进行教育,采取防范措施。
七、 质量管理部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汇总。
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执行,并要作好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三十五、医疗器械质量查询、投诉管理制度
一、公司质量投诉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质量管理部,责任部门是公司各部门。
(一)公司应设臵质量投诉登记表与电话,销售部负责接听、登记、调查、处理和回复。
(二)对客户的质量投诉意见应当及时调查、研究、落实,答复准确;客户反映医疗器械质量问题的意见必须认真对待,查明原因,郑重处理,一般情况下,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二、不论任何部门,收到客户投诉的信件,应于收到之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信件(包括信封及实样等)送至质管部。
(一)销售部应填写?顾客投诉登记表?交质管部负责人(附投诉者之原信件,实样等),协助处理。
(二) 售人员在业务交往中,有关客户口头反映的质量情况亦应按照上述规定交由质管部处理。
三、从收到销售部该表到处理完毕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质管部负责人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户,做到?件件有交待,桩桩有落实。
三十六、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更好地为顾客服务,提高公司经营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服务制度。
二、坚持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经营思想,将售后服务工作,提高到与产品质量要求同步。
三、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时,同时约定由供货方对医疗器械的维修条款。
四、公司建立顾客访问制度,采取不定期上门访问、书面征求意见或利用各种机会等方式广泛征求顾客对本公司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做好记录。对顾客反映的意见应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领导,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对顾客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接待处理工作,做到态度热情虚心,处理及时公正。不管顾客提出的意见正确与否,都应虚心听取,沟通和加强与顾客之间的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公司建立客户档案卡,认真处理客户来信、来访。每件来函、复函、编号,按产品分别归档管理。
七、对顾客在商品质量方面的反馈意见,应及时分析研究处理,认真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同时将处理意见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八、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逐渐使客户服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十七、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复制、发放、执行、归档、保存和销毁的一系列过程的管理活动;
(二)、质量管理文件由质量部各部门负责起草:
(三)、起草后的文件由公司质量科科长负责审核后,由公司分管经理批准,办公室负责打印复制、分发至有关部门,并组织学习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质量部协助完成。文件的分发应有相应的记录,保证不被纂改和复制。
(四)、各有关部门负责执行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并将执行的情况做相应记录,要求记录完整、真实并按月整理装订交质量部保存;
(五)、质管科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分类归档工作,将文件保管至规定的年限;
(六)、办公室负责外界来往文件的收发、传阅、分发工作,要求有收发传阅记录。办公室负责公文性文件的归档工作;
(七)、对超过保存期的文件,由负责保管的部门进行登记造册并提出销毁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予以销毁;
(八)、查阅存档文件的管理:
l、外界人员查阅存档文件需持有效证件,经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2、公司文件的编号根据文件的类型,按年度编号;
二、记录、资料管理制度:
(一)、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记录应有质管科设专人保管、分类、整理,不得随意更改内容,保证记录的真实、完整、可追溯性。
(二)、记录按制度要求的年限保存,过期后,应由质管科组织销毁,并作记录。
(三)、公司收集到各种资料,应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要做到查找方便,妥善保管。属于有关质量方面的资料,应交质管科有关人员。
三十八、用户访问联系管理制度
1、 企业员工要正确树立为用户服务,维护用户利益的概念,文明经商,做好用户访问工作,重视用户对企业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及意见。
2、 负责用户访问工作的主要部门为:质管部和业务部。
3、 访问对象,与本企业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客户。
4、 访问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和用户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调研。
5、 各有关部门要将用户访问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落实负责人员,确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定期检查工作进度,保证有效实施。
6、 各经营部门还应定期同客户交流质量信息,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
7、 做好访问记录,及时将被访客户反映的意见、问题或要求传递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答复被访客户。
8、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用户访问和累计资料的工作,建立完善的用户访问档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 服务质量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商品质量的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为质量管理部,责任部门是各部门。
三十九、安装、维修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对医疗器械产品安装、维修进行管理,确保产品合格和使用。
二、范围
适用于医疗器械产品的安装、维修控制。
三、职责
1、安装维护人员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安装、维修、指导。
2、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产品的检查。
3、管理内容
四、安装
1、医疗器械产品由使用单位培训合格人员进行现场安装,特殊产品由公司安装、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安装。
2、医疗器械产品安装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要求进行安装,无菌医疗器械在无菌条件下进行安装,确保产品使用特殊性能。
3、 医疗器械产品安装要求。
4、认真核对资料、随机配件,确认后打开包装进行安装。
5、零部件安装前应对整机、零部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安装。
6、产品安装时应遵守由里向外、由下向上的安装原则,确保零部件、整机的性能和功能。
7、对安装后的零部件和整机接合部位要逐一的进行检查,确保安装正确、合格。
8、 对安装完好的整机进行试机试验,试验合格方可用于临床。
9、产品安装时发现零部件、整机损坏要如实填写好记录,将整机、零部件全部装入塑料袋封口,装入大包装,再按不合格品上报管理员,质量管理人员协同验收员确认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后,由安装人员退回库房,库房通知采供人员与供货方进行联系退货。
10、 医疗器械产品安装人员应遵守供入用户各种制度、规定,作好安装服务,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11、特殊医疗器械产品由安装人员同培训人员共同对产品进行安装。
12、维护
对一次使用灭菌医疗器械产品不进行维修,有缺陷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对特殊医疗器械产品按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方法进行保养。
电子医疗器械产品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为一年一次维护保养。 对一次性使用耗材产品,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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