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调查报告,本文共3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篇1: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调查报告
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调查报告
经调查,当前,一些企业和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卫生措施不到位,特殊权益得不到保障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情况很明显,加强女职工人文关怀,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不仅是各级工会组织的首要任务,也是妇联组织关心爱护女职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为此,**街道妇联联合工会女职委对全街道女职工工作尤其是加强女职工人文关怀和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调研,为充分发挥妇联优势,强化女职工“关爱行动”提供了基础保障。
一、全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工作基本情况
**街道工业企业主要以服装、玩具、机械行业为主,共有企业269 家,职工总数8745人,其中女职工数4325 人,女职工在企业生产中占有近一半的比例,且90%以上的女职工分布在生产一线,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管理不可缺少的力量,因此如何关心女职工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情况显得尤为重要。近两年,街道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女职工“关爱行动”。一是召开女性创业就业座谈会3次,招聘会2次,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促进女职工就业;二是举办服装缝纫、计算机网店操作、家政服务等岗位技能培训6次,惠及女职工600多人。三是争取资金扶持,帮助32名女性个体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276万元,引领女性创业;四是开展巾帼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五是组织女职工为企事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收集合理化建议近百条。六是强化源头参与机制,企业妇代会积极协同工会女职委积极参与企业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过程,突出将女职工特殊权益尤其是女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禁忌和“四期”劳动保护等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纳入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依法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七是女职工法律维权宣传,利用“三八”、“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深入企业宣传发放《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辅导读本、女职工健康知识宣传挂图和宣传手册近千册。八是强化爱心帮扶机制,建立完善特困女职工档案和女农民工健康档案,邀请妇幼、玛丽医院的专家免费为女职工进行妇女病查治及“两癌”筛查3000多人次,走访慰问单亲、特困职工和困难女农民工家庭近百户,发放慰问品、助学金及实物5万多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女职工“关爱行动”活动,实现了女职工的素质提升、技能提级和人文关怀。
二、全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街道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女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大部分企业对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和支持,尤其在女职工素质提升方面没有总体目标和规划,资金投入很少,女职工培训工作只注重一些岗前技能培训,对女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安全、健康、法律、文化知识的宣传普及不够,导致基层一线女职工整体素质不高;二是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从宣传普及面上看,仅仅局限于女职工干部这一层面上,私营业主的认知度不高,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者对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各项新规不了解、不熟悉,以及私营业主的利益驱使等因素,导致非公企业贯彻落实女职工法律法规氛围难形成、工作难到位。
2、女职工组织建设覆盖面不高。一是因受人员编制、活动经费和活动场地等因素制约,女职工组织名存实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二是全街道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委员会主任都是兼职,工作事务忙,待遇难落实,难以兼顾女职工工作;三是部分区域,特别是小企业和零星分散的三产服务业等单位,女职工组织组建工作非常薄弱,基层女职工组织形同虚设,工作制度不健全,活动不正常,女职工组织活力难以体现。
3、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落实不到位。从我街道近年来推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情况来看,少数规模企业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实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较好,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基本得到落实。但部分小型企业、个体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难度较大,一是部分私营企业业主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淡薄,只重视企业经济效益,不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存在较大的性别歧视,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和社会保险缴纳不到位,不按规定支付女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基本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企业妇代会协同女职委参与平等协商和民主管理的机制不健全,渠道不通畅,特别是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留于形式,主要体现在合同文本格式化,有关条款不够细化,内容更新不够,难以体现企业的个性特点;三是部分企业女职工素质偏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女职工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却不敢、不会维护、加之女职工组织维权不力,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任重道远。
三、加强女职工关爱行动的建议与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现就全街道落实女职工“关爱行动”,加强人文关怀,进一步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女职工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开展学法培训,尤其要将地方党政干部和私营业主作为宣传的重点;在宣传形式上要多重并举,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机结合,纳入街道普法规划和妇女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女职工心理关怀培训工作,大力实施”关爱女职工行动”,举办女职工身心健康知识讲座,建立和培训女职工心理咨询辅导员;为女职工实施身心健康关爱帮扶活动,积极营造关爱女职工的浓郁氛围。
2、强化维权,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女职工劳动保护需要各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帮助。首先,妇联组织要积极协助工会建立和完善政府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研究解决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在研究制定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措施时,充分听取女工委意见和建议;其次妇联组织要积极协助女工委加强与劳动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尤其要加强对非公企业贯彻落实女职工法律法规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形成制度和优势互补;再次企业妇代会要继续深化女职工专项集体签订合同。要将女职工特殊保护,特别是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孕期检查、哺乳、工休、更年期等特殊时期的保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新签、续签和修订内容,提高专项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切实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推进力度,扩面普及,提升质态,努力实现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
3、强化规范、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一是街道妇联要积极协助工会加强辖区工会女职委与企业妇代会同步换届工作;二是加强中小型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和三产服务业等单位女职工组织同步建设工作,实现“二次”覆盖;三是加强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要遵循“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工作”的宗旨,着力协调女性较多的企业、单位建立妇女组织,尽量填补妇女工作的“空白点”, 全街道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妇代会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进一步延伸妇女组织的触角,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共同行动的妇女工作力量,使女职工组织真正成为服务全局、服务发展和服务女职工的“温暖”之家。
篇2: 女职工关爱行动总结
女职工关爱行动总结
市总工会: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帮助女职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发挥女职工“关爱行动”在工会帮扶工作中拾遗补缺的作用,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通知》(〔〕90号)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使女职工“关爱行动”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功,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谋划
我乡高度重视女职工“关爱行动”工作,成立了以乡长和工会主席为双组长,妇联和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结合本乡实际,制订“关爱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工作总结切实把“关爱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在单位宣传栏制作女职工“关爱行动”专栏,让广大女职工了解“关爱行动”,从而营造女职工干部人人知活动、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等平台,积极宣传工会对于女职工的关爱政策和“关爱行动”活动达5次以上,激发广大女职工干部的参与性和积极性。三是乡“关爱行动”工作人员对全乡女职工干部进行入户走访,了解女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同时对“关爱行动”进行宣传。
三、主要行动与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困难女职工慰问工作。深入女职工家中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女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摸清困难女职工底数,并根据女职工的困难分别制定帮扶计划,开展关爱帮扶和慰问,切实解决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激发女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积极开展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普及女性健康知识,同时组织全乡女职工干部参加两癌保险体检,为基层女职工筑起一道预防疾病的屏障。
三是开展特殊关爱活动。开展困难女职工座谈会,与困难女职工面对面的交谈,详细了解特困女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女职工建档立卡,完善档案资料,做到动态管理。
篇3:关爱女孩行动的调查报告
关于关爱女孩行动的调查报告
为女孩撑起一片关爱的蓝天:
××县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以来, 广泛深入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生育文化,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生存及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关爱女孩行动”的各项工作通过全面部署、大造声势、立体联动、狠抓落实,正在稳步推进,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社会效果并不显著,在工作中遇到一系列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用“关爱女孩行动”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初衷没有完全得到实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依然任重道远。为此,我局专门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到5个乡镇10个村和4个县直相关部门,对我县几年来“关爱女孩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认真分析我县“关爱女孩行动”的现状
全县辖18个乡镇,805个行政村,总人口61.8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35万人。20世纪90年代,我县在出生人口数量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20xx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24.39。严重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成为制约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开展了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的专项治理行动。县委、县政府实行宣传引导、落实奖扶、优质服务、完善机制、专项治理五大举措,在全县全面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几年来,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也得到有效遏制,并逐年回落。目前,全县“关爱女孩行动”各项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一个倡导男女平等,全社会都来关爱女孩的社会舆论氛围正在形成。
但由于几千年来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养儿防老、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在一些群众的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存在着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不仅表现在生育子女的数量上,更突出的表现在对生育子女的性别选择上。对男孩的性别偏好造成出生婴儿性别比异常、女孩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程度低于男孩、甚至溺弃女婴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出现。农民生育意愿的“量”,即农民生育孩子的个数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大多数农民希望生育的孩子的个数在1—2个之间。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他们仍然把生育男孩作为首要的意愿,很多人选择男孩的原因如下:
(一)“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旧思想仍然存在。对于超生超育,主要还是依靠一些宣传教育和事后的经济处罚予以遏制,但有些农村育龄夫妇为了多生一男半女,东躲西藏逃避生育检查,砸锅卖铁交付超生罚款,即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由于计划生育涉及到农民“传宗接代”这头等大事,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成为农村各种矛盾纠纷的导火索之一。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难做,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农民老了以后只能依靠儿女来赡养。多一个子女就多了一份力量,就多了一份养老保障,于是很多农民夫妇生了女儿想要儿子,有了一个儿子还想生第二个。尽管很多农民并非不懂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意义,也明知抚养多个子女力不从心,却依然千方百计地多生多养。
(二)经济需求。儿子可以从事更多的体力劳动。对于以农作物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村来讲,男性由于其生理原因,可以承担更多的体力劳动,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三)社会需求。儿孙满堂、社会地位高。在农村,生育儿子是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的方式,如果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则会被人称作“绝户”,甚至会被人们认为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农民最忍受不了的骂人的话就是“断子绝孙”,没有儿子的人在村中往往比较自卑,说话没有影响力,而周围的其他人也会对其不尊敬,甚至加以嘲笑。在很多人看来,儿孙满堂是人生最终的梦想,如果到了晚年,没有儿子,女儿已成人妇,孤苦伶仃,无人照顾,那么,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四)家庭财产继承。土地作为可被继承的中长期财产,除了土地外,在农村,可被继承的家庭财产还有钱、房子以及其他家具、牲畜等。在被采访地区中,大多数采访者认为,如果有儿子,家庭财产应该给儿子,也可以给孙子,还可以给侄子,不会给女儿,如果儿子坚持不要,那可以考虑给女儿;如果只有女儿,则给女儿。还有的被采访者认为,谁赡养自己,就给谁,毫无疑问。在被调查地区,如果有儿子,则都是儿子赡养老人的,财产最终还是给了儿子。当询问被采访者财产分配方式是否公平时,大多数都认为这是公平的,甚至很多女性被采访者也明确表示这是正常、符合常理的,自己从来没有想过从父母那里继承财产。儿子是家庭财产继承人的原因:一是儿子就应当继承。很多人认为这是流传下来的,世世代代如此,儿子是名正 言顺的继承人,即使是个傻儿子,也要把财产留给他。二是儿子承担着赡养老人的责任。既然儿子承担着赡养老人的责任,因此,家庭财产就应该给儿子。
二、正确认识我县“关爱女孩行动”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一)对“关爱女孩行动”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有些乡镇和部门少数领导对“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及重大社会意义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差,配合意识不强,没有把“关爱女孩行动”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有利于女孩及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在落实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有些奖扶政策限于经济原因,只是体现在少数典型户上,兑现范围小。
(三)有效的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计划生育女孩户的生活困难,如女孩上学、看病、其父母的养老等问题,还不能很好的解决。
(四)综合治理仍需加大力度。近两年,由于打击“两非”的震慑作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由公开转入地下,终止妊娠药物从柜台上转入柜台下,通过人情关系便可买到。还有一些有b超的个体诊所,在夜间或隐蔽的情况下做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的非法案件时有发生,防不胜防,缺乏联合查处和严厉打击的有效措施。“两非”案件查处难度加大,“两非”行为控制难、调查取证难。
(五)“关爱女孩行动”需要强劲的社会合力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由计生部门发起,而大量的工作也是靠人口计生部门来完成的。而计生部门受财力、人力、物力限制,拼力支撑,久之,必然影响“关爱女孩行动”的社会效果。
(六)宣传教育工作有待改进。形式上的东西太多、太泛、有广度无深度。铺天盖地地标语、口号、宣传画可能在启动阶段能起营造氛围的作用,随着工作的深入,形势的发展,这种形式已经让人望而生厌。
三、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一)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利用媒体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关爱女孩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生育观,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风气。宣传要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在宣传内容上要重点宣传关爱女孩的奖励、优惠政策、宣传在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建议组织先进典型在全县范围内巡回演讲,也可制成光碟或印制小册子发给育龄夫妇,让典型的`现身说法起到宣传教育群众的作用。在宣传对象上要重点突出农村育龄夫妇,特别是应当把农村富裕户和极贫户这两大超生危险人群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富裕户有钱想的是传宗接代,极贫户越穷越想生,且由于自身素质差,难以控制生育。可以组织“关爱女孩行动”宣传队,深入乡镇村组,对育龄夫妇特别是重点人群和危险户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进行心贴心的思想工作,让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二)突出落实,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含金量高而又切实可行的奖励优惠政策,对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进行全面有效的帮扶。一是生活上帮助。由民政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在每年的新年、春节和换季时,通过一帮一结对子和多帮一的方式,对生活贫困的独女和二女户给予生活上救助。二是生产上帮助。由涉农部门和当地政府通过资金项目的支持,帮助独女户与双女户家庭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加工业,使之尽快脱贫致富。三是医疗上帮扶。通过帮助独女户和二女户加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扶贫病房”、“爱心医疗卡”,减免诊治费用等方式,解决他们看病难的问题。四是教育上帮扶。通过教育部门减免学杂费如妇联开展“春蕾工程”等活动那样帮助辍学女童重返学校,帮助所有女孩顺利完成学业。经调查,我县在这一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
实际上,要落实上述政策措施,关键是解决资金问题。建议采取财政挤一点、企业捐一点、社会募一点的办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建立“关爱女孩行动”基金会,户头设在县人口计生局,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各项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突出管理,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要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必须依法行政、综合治理、严管严罚。一要加强b超、染色体检测和强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个人或个体诊所的b超管理。禁止个人或个体诊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二要切实抓好终止妊娠的药品管理。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把终止妊娠的药品销售给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个人,药品零售部门不得销售终止妊娠的药品。计生、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要经常开展药品市场检查,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处罚。三是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遗弃、溺杀女婴及拐 卖 妇 女 儿童等行为,公安、计生部门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为妇女和女孩创造一个安全的生育成长环境。四要把管理服务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全面推行孕产期一条龙全程服务,推广孕妇保健登记卡,计生人员入户访视服务,开展孕产期保健知识宣传、咨询,做好孕妇健康检查,胎儿发育等情况的监测,防止因选择性别的非法人工终止妊娠。
(四)突出责任,加大领导力度。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的要求,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上每年力争保持在正常范围之内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一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由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把这件事紧紧抓在手上,并作为计生工作一号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各部门要把“关爱女孩行动”纳入年初工作计划,进行总体安排,真正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多办实事。三要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要有计划地搞几个有影响的活动。如选择活动搞的比较好的乡镇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关爱女孩行动”为主题的义演募捐活动。另外还应组织专业人员和统计部门作好统计学分析,寻找性别比变化的深层次原因,采取更为科学有效的对策。
女孩是未来的母亲和建设者,关爱女孩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的责任。“关心、关爱、关注、资助”女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让我们对女孩少一点歧视,多一点关爱;少一点责备,多一点鼓励!让我们伸出热情的双手,唱响爱的旋律,共同为我们民族的未来撑起一片蓝天,让女孩在欢乐和笑声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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