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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受理的程序

时间:2024-04-02 10:13:0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认定受理的程序,本文共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受理的程序

篇1:工伤认定受理的程序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职工因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按照第一条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4、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提交工伤申报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4)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相关部门受理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四、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做完以后向当地劳动部门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五、职工根据做完的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来享受工伤保险赔付。

篇2: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

你(或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局提交的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和受理条件,现决定予以受理,并从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请你(或单位)在本局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20日内,直接到 社会保险科(地址: ,电话: )领取工伤认定结论书。若事先已告知详细地址,本局将邮寄送达。如果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认定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 月 日

篇3: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焦______,男,_____岁,汉族,工人,住______县______镇______街道______号,系焦___之子委托代理人:娄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______ 焦______以其父亲焦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左右,到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为由,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局受理该申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局向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____________]邹劳社工伤调查031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该公司以焦___受伤是否是去上班,无法证明为由,认为焦___的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并提供了相应证据。经调查核实,焦___在_______村家中居住;其上中班时,通常在15时左右到达其在单位的临时宿舍,稍事准备后提前20多分钟到车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这天,焦___上中班(16点至24点);同时,_________交警大队第__________________号认定书认定焦方进骑自行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在______路2KM+900M处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我局认为:该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焦方进所受伤害不是在去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时___分,焦___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在其上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其所受伤害符合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另据____县人民医院诊断:焦___重度颅脑外伤(病案号:__________________)。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认定焦方进此次交通事故所受伤害为工伤。如对本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县人民政府或滨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通知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存档一份,发申请人一份,发______县第三棉纺厂一份。

______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专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4: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_______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篇5: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最新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企业(单位)申请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30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 2 )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 3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4 )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等);

( 6 )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7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2、个人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 1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 2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3 )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 4 )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 5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 7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3、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

(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医疗初次、再次住院病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约请相关医学专家;

(三)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

(四)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

(五)由三名以上医学专家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和被鉴定人伤病情况通过临床检查诊断提出各自诊断意见,必要时需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也可聘请外地专家进行诊断,然后填写《工伤、职业病鉴定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表》;

(六)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专家作出的诊断意见,确定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伤残证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

(七)加盖专用印章,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用人单位、被鉴定人和基金经办机构,同时通知当事人15日内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自受理申请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成鉴定,个别案例不得超过六十日。

篇6:工伤认定申请程序

申请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个月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首诊病历、就诊的相关病历资料。申报职业病的需提交职业病诊断书。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机动车的需提交驾驶执照复印件)

篇7:工伤认定程序徐州

工伤认定程序徐州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徐州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徐州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徐州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安南路122-2

徐州市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和平大道66号

徐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山北路253号

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铜山新区凤山路

篇8:关于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认定有程序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整个工伤认定的程序则包括申请、审核、认定等各个环节。

对于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办法还规定了受理的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对于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坚定结论一般60日内会做出,特殊的可以延长30日。

什么情形是工伤

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等情形,均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次性补偿行吗

一次性补偿多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等。在有工伤保险的条件下,工伤医疗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伤残就业补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遇到工伤,农民工可以领取(而非接受)上述一次性补助金,但相关补助金的数额会根据是否保留劳动关系,以及伤残等级等不同而有所差别。

特别提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农民工与用工方仓促签订的显失公平的一次性赔偿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对显失公平的合同不具法律效率有明确规定。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违反了法律公平合理原则。

篇9: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①、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1)、受害职工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伤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其它材料;

④、受伤后的首次医疗诊断书(原件);

⑤、单位出具的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含证人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⑥、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 ⑦、属死亡事故的,出具?医院死亡证明书?(原件)

(2)、职工本人需提供的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记录卡、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同事证明材料或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材料; ③、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提供用人单位法人姓名、联系电话;

⑤、提供受伤后的首次医疗诊断书(原件);

⑥、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⑦、提供有关的旁证证明材料:如受伤时在场的证人、证言(提供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书面材料需证人签字、按手印);

⑧、属交通事故的: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

⑨、属死亡事故的':出具《医院死亡证明书》(原件)

(三)、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调查审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五)、做出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六)、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程序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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