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本文共9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
行政单位财务检查总体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监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和国资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审计局副局长和国资局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财务检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二)检查范围
编办确定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对区审计局已进行离任审计的单位,本次统筹考虑,以避免重复检查。
(三)时间要求
本次财务检查时间段为整个会计年度,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工作于2月13日开始,5月31日前结束。
(四)检查内容
1.收入管理情况。单位的财政拨款、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依据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乱收乱罚行为;所有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是否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本单位收取的专项资金或基金是否专账或专户核算;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是否有偷税漏税行为。
2.支出管理情况。支出票据内容是否齐全、合规;支出是否真实;是否存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的情况;正常性经费是否挤占专项支出;是否有向基层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转移支出的行为;公务招待费支出情况。
3.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反映是否明细、真实;个人或单位是否长期占用单位资金;有无将各项收入挂往来科目以及是否在往来科目列收列支等问题。
4.货币资金管理情况。是否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银行帐户,有无多头开户和擅自开户现象;是否按规定使用帐户;部门和单位有无公款私存、借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现金存量及保管方式;是否有超范围、超限额违规使用现金行为;是否违规占用现金。
5.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降低变价收入。重点检查房屋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将单位有关费用直接冲抵租金收入现象。
6.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重点检查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未经审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车辆和办公设备等有关资产。
7.票据的管理情况。是否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是否存在代开财政票据,出借、毁损及丢失财政票据等问题,重点检查票款是否相符,必要时将开展延伸检查。
8.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是否设有会计岗位、专职财务人员;会计、出纳是否分设;财务印鉴是否分管;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设置账簿;会计核算是否正确,账簿、凭证、报表、库存是否一致;是否及时与财政支付中心和银行对账,数额是否一致。
9.其他与财务管理活动有关的事项。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检查分动员部署、实施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9日至2月11日)
区政府研究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组建财务检查工作班子,对财务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检查方案。
(二)实施检查阶段(2月11日至5月15日)
本次财务检查工作,检查人员从监察、审计、财政和国资四部门抽调,组成1个综合督导组、2个财务检查组、1个国有资产检查组,采取调账检查和就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织抽检人员集中学习,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标准,严格检查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统一开具检查通知书,并于3个工作日前对被查单位印发书面通知。
3.检查组调账检查,查阅会计资料、文件、内部管理制度等,形成检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查单位和经办人员签章认可。
4.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
5.检查组向被查单位反馈意见。
6.检查组向区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再由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向区政府提出书面报告。
7.由区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被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8.区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处理的依据和原则:
1.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被查单位要充分认识财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财务检查工作,如实汇报本部门、本单位有关财务管理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不逃避不抵制检查;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并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有关制度。
(二)财务检查人员要严格工作程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廉洁奉公,遵守纪律,自觉接受被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于违反检查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2: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
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适应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和财经法规的学习,认真检查土地专项资金在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纠正管理中存在的征收不到位、使用不及时和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国有土地资产的合法收益,推进资源管理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转变,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
这次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的原则和方法是: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区别对待,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一)自查为主、抽查为辅。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进行,强调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原则。因此,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的基础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同时,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此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纪检、监察和执法部门参加。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采取点面结合方式进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对所有土地专项资金包括土地资产收益(含土地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在收入检查方面,要重点突出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等专项收入(收益)的自查自纠工作;在支出检查方面,要重点突出对土地专项资金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在管理制度检查方面,要突出建立健全制度,以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在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发现的与资金有关、尚未处理的问题也要作为检查的重点认真检查,并配合治理整顿办公室进行整改,以促进检查工作全面、有效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认真整改、区别对待。针对土地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在查清底数、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要着重纠正土地专项资金征收不到位、使用不及时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实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于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凡是依法自查自纠的,可从轻处理,今后可不再作为问题提出;凡被查出的问题,包括通过上级抽查或群众举报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检查过程中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建章建制、规范管理。开展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检查发现土地专项资金在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土地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章和制度,建立规范专项资金征管,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与土地专项资金征管有关的规章和制度建设。对按法律、法规规定该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办法,要按规定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印发执行;对已经建立的,要在抓好贯彻、落实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适应工作变化的要求做好完善和健全工作;特别是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析和研究,尽快建立制度和办法,予以解决和完善,以进一步规范土地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二、检查工作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项土地收益、专项资金和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专项资金收入的种类。主要摸清本部门(单位)土地收益、土地专项收入和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种类;查清土地专项收入收费项目的确立、审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是否依法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等问题。
(二)专项资金收入的征收情况。主要是检查各种专项资金收入的收取是否按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足额收取,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越权减免专项资金收入,应征未征或少征的问题;收取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合法的收费收据;收取的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入过渡户和不按规定的时间缴交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以及坐支、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收入的问题。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是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和支出范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的下达和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种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是否按规定建立,与土地专项资金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是否得到贯彻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是否得到贯彻和执行等。
三、检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这次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采取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查自纠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和自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部决定于9月17日召开全国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同时,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安排,迅速组织制定本地区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及时进行检查工作的动员和部署。要按部《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和本地区土地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时限和要求,认真开展土地专项资金的自查工作。同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主管厅长任组长,财务、规划、耕保、土地利用、地籍、纪检、监察、执法等部门参加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专项资金财务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工作。
部将适时召开专门座谈会、汇报会,抽查各地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部还将印发与检查工作有关的学习资料,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习、对照检查和整改。
(二)整改和建章建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摸清土地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查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的规定进行认真处理,按规定该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该转为中介收费的要坚决转,该降低收费标准的要坚决降低;该纠正问题的要主动纠正;该立案查处的案件要立案查处。同时,做好建章建制工作。
部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同时,要选择一些大案要案认真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依法严肃处理的,上级部门可以不再处理;对不主动依法处理的,上级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篇3: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的通知》(休政办[20XX]1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检查标准,切实把财务管理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财务综合管理
局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为了提高我局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年初制订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量化、细化考核内容。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使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通过考核来促进基础管理。并积极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水平。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管理行为
1、按规定设立单独的财务核算机构,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
2、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银行留存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
3、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及时、准确。
4、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票款相符;无转让、出借和代开财政票据情况,无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
5、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无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项目真实,无虚报项目追加预算指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
6、排污费严格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无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进行收费。20xx年我局共征收排污费58余万元,全部足额上缴国库,无截留、坐支、挪用情况,严格执行排污费“收支两条线”制度;无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无乱拉赞助、乱摊派等不合理收入情况;按标准、按程序征收罚款,无乱罚款现象;无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情况。
7、国有资产处置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降低变价收入等现象。
8、津补贴发放做到按程序审批,按规定发放。
9、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项目,无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未经审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车辆和办公设备等有关资产。
通过自查,对我局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积极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理财,合理用财,从而夯实我局的财务基础工作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篇4: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一、自查基本情况
(一)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我单位财务工作由XX科负责,单位按照财务工作要求,设置有财务主管1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员各1名,四名财务工作者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职责明确,业务相互牵制相互分离,使得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二)内部控制情况
单位内控制度健全,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岗位职责、财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了11向财务管理制度及两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度,保证了财务核算的独立严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三)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项目设置科学、合理、细致,对财务预算均通过局务会讨论共同形成决议,程序合乎规定,并且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指标,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定额定员标准。财务开支中能够做到有预算才开支,无预算不开支,无相互挤占预算资金情况发生。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在资产管理中账、实物人员岗位设置相互分离,达到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目的,保障了公共资产的安全。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各自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定期开展资产清理,及时与实物管理人员对账,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在资产的处置中,都严格遵照有关要求,根据上级批复情况进行处置报废,无随意处置现象发生。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无长期挂账现象,确保了单位资金及时回笼。
二、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个别经办人员财经法规意识不强。二是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合理,但实际执行中,个别预算落空,未执行。执行中统筹考虑不足,存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现象。三是在资产管理中,由于一些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已报废,而上级部门未审批,资产管理系统中无法销账,出现了资产实物与账面有差异。四是在具体会计核算中,出现未严格按规定办理的事项,未建立支票登记簿、转账支票存根未签字。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刻制经费审核章戳1枚、实物管理章戳2枚,明确会计人员与实物管理人员职责,经费开支中坚持审核流程,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审核报销。
(二)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请示沟通,在资产处置中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方式处置,做到有批复再销账,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学习,不仅仅局限在财务人员的学习层面上,普遍提高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意识,使得无论任何人具体经办公务活动都能严格以财经法规为准绳、财务制度为标尺,使得财务活动能从基础上得到规范。
篇5:财务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相关指示精神,为确保机关工作任务不减、工作标准不变、工作质量不降,切实抓好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压缩工作,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州七项规定、县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完善工作措施,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奋斗目标
继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三公”经费压缩力度,圆满实现公务运行经费在的基础上消减20%,其中接待费消减50%。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教育宣传工作。开展“三公经费”的压缩工作是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促进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是强化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压缩“三公经费”的责任意识,在“三公经费”问题上守住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
(二)严控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范审核程序和配备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车,严禁对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饰。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实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凭卡加油、专人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积极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公车私用等问题。
(三)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接待范围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简化迎送程序。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局职工食堂,并按标准提供工作餐,尽量控制陪餐人数。
(四)进一步完善财政制度。
一是在部门预算安排上,明确要求部门和单位据实填列部门和人员信息,并按照类档标准科学合理测算其“三公经费”支出,从源头控制其支出规模。
二是在部门预算执行中,严格要求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批复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对超计划申请“三公经费”的,不予办理预算追加手续。
三是在非税返还上,明确要求各执收单位在非税返还申请文件中须单独列明用于“三公经费”支出方面的金额及用途,按规定程序审核无误后,方予资金拨付。
四是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将公务卡改革覆盖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减少现金结算,提高“三公经费”支出的透明度。
五是每月据实统计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报县纪委;并对超出经费控制指标开支的部门和单位暂停报账,直至落实控制目标为止。
六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通过细化制度,杜绝采购过程中的`贪腐现象。
(五)积极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各部门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予以公开,并明确要求公开内容的真实、口径一致,格式规范、解释明了,防止出现“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到”现象。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工作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局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抓好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工作,确保“三公经费”压缩工作的圆满完成。同时,要把压缩“三公经费”作为促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密的组织分工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预算调整。对一些非紧要的事项,除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外,能压则压、该减则减、当缓则缓,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节约开支。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加大对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纪律约束,严肃责任追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人事部门等,对预算单位厉行节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超出“三公经费”控制指标的预算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超支幅度较大的,上报县委政府予以处理。
篇6:财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工作程序,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同时严肃财务工作中的政风、行风,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特定此方案。
一、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规定为准绳,以“师生共同发展”这一办学理念为出发点,以学校科学、可持续性发展以及学校的中心和重心工作为落脚点,以开源节流和端正为手段,在抓好财务管理的同时为师生搞好服务。
二、财务工作遵循的原则
1、价值最大化原则:财务工作者必须科学统筹资金运作,通过财务预决算,进行财务控制。
2、资源配置原则:财务工作者能通过各种理财方法的综合应用,使有限的财力资源得到优化的合理配置。
3、利益关系协调原则:要求财务工作者应能协调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
4、成本效益兼顾原则: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工作时,应讲求经济效益,即以较少的成本支出最大限度地实现经营目标。
5、安全性原则:财务工作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要采取一切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财务信息失密、财务资料失落、资金失盗。
6、规范性原则:不论是收费还是开支,财务必须按照国家财政法规规范行为。
7、廉洁性原则:所有财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经济诱惑,防止贪腐。
三、财务工作组织机构
1、主管领导:校长
主要职责:
①、审批收费、开支项目及标准。
②、决策资金运转。
③、指导、评价财务工作的运行。
2、协管领导:后勤副校长
主要职责
①、协助校长加强财务管理。
②、协调处理财务日常工作。
③、对财务工作实施过程管理、监督、检查,为校长提供相关信息。
3、财务主任:一名
主要职责
①、制定财务工作计划和总结包括财务预决算。
②、主持财务日常工作。
③、对财务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监督、指导、落实。
4、财务总监:一名
主要职责
①、参与制定财务工作计划和总结包括财务预决算。
②、对财务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监督、指导。
③、负责收费、开支的审核、财务审计、迎接各级部门的财务检查。
5、会计、出纳、财务干事若干名,主要职责见岗位职责汇编。
四、财务运行程序
1、收费:
(1)、执行的依据:县级以上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减免学费时由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向财务处下书面通知单。
(2)、使用的票据:县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3)、收费程序:
①高一新生、高二、三借读插班生,按规定收费标准,由财务处指定专人,开票收费。
②高二、三学生根据财务处放假前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财务处组织银行工作人员到年级收取。
③财务处对于预算外收入资金,于每年4月底和10月底将预算外资金交财政局相应专户,并将交费缴费情况书面报分管校长、校长。
2、开支:
①、基建和采购付款,根据合同和预决算书凭正式发票转账支付。发票上依次由项目主管领导、经手人、财务领签字审核,固定资产附入库单。
②、校内工资发放程序:由有关处室根据有关规定填表报办公室汇总、制表,并分别经制表人、分管领导、校长审核签字后,由领款本人签字从财务处领取。
③、学校统一安排的临时工工资,每月底各处室主任将临时工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情况、奖罚金额等书面报分管校长审核后,由办公室汇总制表经校长审核签字后由财务处组织发放。
④、学生退费:学生正常退学要求退费时,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分别由家长、班主任、年级分管主任、分管校长同意签字后到教导处办理退学手续,后持交费收据到财务室办理退费手续。退款数额参照高校相关规定①交费后未到校退交费总额的100%;②入学不足半个月退交费总额的95%;③入学超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交费总额的80%;④入学超二个月退交费总额的60%;⑤入学超三个月退交费总额的40%;⑥入学超4个月退交费总额的20%;⑥因违纪开除的不予退费。
⑤、旅差费:
住店费不得超过35元/天·人,市内、省内交通费3元/天·人,省外5元/人·天,伙食补助15元/天·人。(特区除外)
其中,外出参加会议者,可报销会务费、资料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会议期间不补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非开会性质的出差且学校无配专车时报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按15元/天·人报销或发放。报销时须附领导签字的有关文件或通知文本。
⑥、加班费:由办公室核准数量,发放标准按2元/小时执行 。
3、财务预决算:
学期初财务处要根据本学期收费情况和各处室的开支计划做出财务预算,报校长办公会讨论,校长审批后原则上按此预算执行,学期末财务处要进行财务决算,并为下学期的财务预算调整提供信息。
财务处每学年末要联系县审计局对本学年度的财务进行一次审计,以规范财务工作。
五、财务公开
1、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篇7:财务工作方案
一、本单位重点工作概述
(一)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及办公设备购置。
(二)加快财政制度改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财政预算体系,下大力气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启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构建财政大监管格局。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实施以营业税改增值税为主的财税改革。
(三)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充分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以提供及时、全面、准确、详细的收入信息,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国库集中支付及财政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增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透明度,规范执收单位的执收行为,有效防止财政资金被挪用。
(四)改革完善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积极与州局衔接,构建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
(五)深化县级财政管理改革。以开展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示范县创建活动为载体,接受上级分类指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使全县财政管理整体提升。
(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强化监管,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强化预算编制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全面激活存量资金潜力。
(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强化国有企业监管力度。国有经济发展指标倍增,企业实力提升;实施分类管理;推进产权结构多元化;加快企业重组整合;促进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优化国资监管体系;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二、成立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情况
为有效推进本局各重点工作,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财政局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三、落实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及办公设备购置。扩建4乡镇生活用房及附属设施,新购15个区工委及乡镇办公设施、设备。
(二)加快财政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大力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信息公开等改革;启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构建财政大监管格局。
(三)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深入调研,向州局、周边县学习非税改革先进措施;加强财政票据的管理;建立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综合考评制度;待《州州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出台后,制定本县管理办法;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提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
(四)改革完善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积极与州局衔接,构建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按州内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完善本县企业所得税分配与管理。(责任领导:王裕清,责任人:王江华)
(五)深化县级财政管理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全县财政管理水平;接爱上级分类指导、检查验收。
(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公务员津补贴政策,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全面规范预算单位的财务行为;严格执行预算追加和超预算拨款程序,做到有计划、分阶段、按规程拨付预算资金;推进政务公开机制,增加财政资金信息透明度;开展财务监督大检查和小金库清理。
(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强化国有企业监管力度。对全县监管企业按照功能性、竞争性两种类型进行分类;按照企业类型对应的薪酬管理、业绩考核、目标责任要求对各监管企业实施监管;推进政资政企分开,优化监管方式。
篇8: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于“五一”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督促企业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村和各单位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进行了专题研究、是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2、贯彻落实上级对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检查的要求,对本镇涉及危化品运输的企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3、落实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尤其是漫水桥中心临时渡口安全。
4、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学校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情况,集中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5、各企业的消防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6、“五一”节假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1、4月26日前,各企业单位在镇检查之前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镇安监站。
2、4月27-29日,由镇政府组织安监、公安、综治、交通等部门人员在全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自查要认真,排查要细致,整改要到位。
2、要突出重点。各企业、各单位要对重点岗位、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将隐患查出来,不得应付了事。
3、要加大整改。各企业单位对隐患整改要全部到位,能整改的及时整改,需要停产(业)整改的坚决停产(业)整改,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4、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
5、加强节日值班。“五一”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
篇9: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强总理对**事故的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局(公司)《关于印发<**年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局(公司)决定,在全市系统深入开展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以“抓安全、保稳定”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为核心,通过专项治理、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系统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实现2013年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三、检查重点
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始终突出行业防火、防爆这一重点,切实防范人身伤亡事故,扎实开展好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
(一)物流配送在严格执行《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货物存放是否符合垛距、梁距、柱距、墙距、与电器距离“五距”要求;仓库消防分区、隔离以及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达标;禁止火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配置是否达标、运行是否有效。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各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经定期检验合格;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完备;运行记录是否完备;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变配电站(室)、线路、保护装置等电气设施在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变配电站设备运行、维修和值班记录;电气作业工作程序记录是否完整;各类电气安全防护用具是否配备齐全并经过定期检验。
(四)切实加大安全管理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对建设施工和装修项目要着重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动火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加大对宾馆酒店和1532多种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情况;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并定期演练。
(五)对易被忽视场所和外来施工作业加强安全监管。把通风空调系统、除尘间、空压机房、食堂操作间等容易被忽视场所列为必查内容,严格执行《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2011),杜绝安全管理死角的出现;对外来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管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外来施工作业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是否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监督考核办法,以及相关方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告知、技术交底、防范措施到位等。
(六)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考评记录;抽查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车型驾驶证和行业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车辆使用管理登记记录;机动车辆保养、维修记录;冬季冰雪、大雾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派车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各单位、各部门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现在起到12月中旬,对所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市局(公司)抽查。为进一步督促、检验各单位、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市局(公司)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市局(公司)抽查将采用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深入检查。
(二)本次检查涉及的各项内容,要严格依据《〈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考评检查标准》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检查标准,不得掩盖存在的隐患或管理中的问题。
(三)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系统安全稳定。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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