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江西省新余市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本文共8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江西省新余市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江西省新余市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领证通知
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请你们携带二张彩色近照(1张1寸、1张2寸)及个人身份证去人保局职称科(11楼1105房)领证。
另:未资格审核的合格考生,请尽快带相关材料去人保局职称科办理。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人保局职称科0790-6736557。
新余市财政局
7月14日
篇2:宁夏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宁夏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银川市财政局会计科(银川市市民大厅) 0951-5555318 石嘴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2-2218425 吴忠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3-2138249 固原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5-7067882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5月26日
篇3:广东梅州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广东梅州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20会计专业资格证书领证通知
各位考生:
从即日起开始发放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请在市财政局报名通过考试的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3楼专技科领取(单位集体领取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与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统一领取;个人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领证委托书)。各县(市、区)报名点的合格考生请到当地人社局专技股领取。
专技科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篇4: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篇5: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公布20取得初级会计资格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16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示,确认丁川川等3586名同志取得2014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请上述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20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篇6:宁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1-5555546
石嘴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2-2218425
吴忠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3-2138249
固原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5-7067882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月25日
篇7:广东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广东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篇8:江苏南京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江苏南京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南京市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自4月15日起到报名所在区领取合格证书(浦口区4月27日开始)。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单 位地 点联系电话江宁区 金箔路6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窗口) 025-68582463 浦口区 江浦街道龙华路8号(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财政窗口) 025-58195612 六合区 雄州东路1号(区政务中心2楼大厅) 025-57756425025-57096209 溧水区 永阳镇小东门街3号(区财政局会计科) 025-57207224 高淳区 淳溪镇固城湖南路12号(区财政局会计科) 025-57316109 玄武区 珠江路455号(区政府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 025-83682398 秦淮区 金沙井36号(秦淮区委党校) 025-86628266 鼓楼区 山西路84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 025-83230223 建邺区 中华路110号5楼(中华财经学院) 025-52269690 栖霞区 和燕路356―1号(财政局旁会计服务中心) 025-85393174 雨花区 软件大道10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25-68213942
南京市财政局
二o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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