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本文共12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审核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市(州)共提交审核资料481人,其中:初级251人,中级230人。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准予发放证书404人,其中:初级251人,中级153人。符合条件证书已发放至各市(州)财政局,请尽快到考点所在地财政局领取。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做暂缓发放资格证书处理;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的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证书不予发放。
各市州财政局联系电话:
西宁市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974-8513539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电话:0973-8722204
玉树州 玉树州财政局监察科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监督检查科电话:0979-8412752
青海油田 青海油田人事处电话:0937-8922385
篇2:贵州六盘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贵州六盘水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已办理完结,请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6月30日前到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201室)领取资格证书。需请他人代领的,请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函,防止冒领。
联系电话:0858-8693767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日
篇3:山东枣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山东枣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山东枣庄20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送材料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证书领取时间在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关于办理年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2013年会计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办理时携带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报考资格”填“所报考级别”,“类别”填“所报考专业”,“证书编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2、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报送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证书领取时间:
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附:
合格人员名单
专业技术人员合格登记表
篇4:四川成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四川成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有关考生:
20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可以领取,请考生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
成都市财政局会计处
6月26日
篇5:福建诏安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福建诏安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诏安县定于月22日开始发放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诏安县考生的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地点:诏安县财政局四楼会管股。
请诏安县考试合格的考生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我局办理领证手续。考生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请直系亲属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领证事宜。
诏安县财政局
-11-22
篇6: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广州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县级市相关负责部门(白云区的资格证书尚未制作完毕,领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出示代领者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按报名时隶属的区、县级市查询、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所属区 领证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福东路483号)9楼905室。 020-83391331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一17:00 黄埔区 黄埔区大沙东路221号二楼黄埔区人才办 020-82286816 上午:8:30一11:30
下午:14:00一17:00 荔湾区 广州市逢源路127号 020-81376113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一17:30 从化市 从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新天伦大酒店、卫生局侧边) 020-87927840
020-87933821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海珠区 同福中路399号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一楼人才交流培训部 020-34370929 上午8:30一12:00
下午14:00_17:30
(周三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花都区 花都区公益大道兰花路1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307室 020-36911262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一17:30 番禺区 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89号德胜广场三楼番禺区人才办培训部 020-84692698
020-84692699 增城区 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新行政中心3号楼112室 020-32829291 南沙区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203室(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 020-39910578 上午:9:00一12:00
下午:14:00一17:00 萝岗区 萝岗区香雪大道中81号 020-8112 领证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上午9:00―11:45
下午13:30一16:45 天河区 广州市天河区夭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座二楼 020-85592651
020-85586397 领证时间:
206月8日-7月8日
上午9:15―12:00
下午14:15一17:00 白云区 白云区的资格证书尚未制作完毕,领证时问另行通知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年5月27日
篇7:安徽宿州领取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安徽宿州领取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会计师等八项资格证书的通知
经省厅核准,请会计师(中、初)、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一级建造师(20度)、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社会工作师(含助理)、审计师(中、初)考试合格并于4月6日之前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204月8日起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宿州市银河一路市政府主楼2楼242室
联系电话:0557-3021623
年4月8日
篇8:海宁领取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海宁关于领取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经可以领取,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海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市行政中心一号楼10628)。还未上交照片(2张两寸白底彩照)的合格人员,请速来本科室办理。
海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篇9:安徽铜陵领取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的通知
安徽铜陵领取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注册安全、审计、会计、测绘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在4月6日前办理提交审核相关材料,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合格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三楼考试科领取。(地址:北京西路440号、北京路小学旁边、铜陵茂源大市场对面)
领取考试资格证书有:
1. 20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2. 20度会计师资格证书。
3. 年度审计师资格证书。
4. 2015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请关注本网站下一次的通知〕
特此通知
市人社局专技科
204月8日
篇10:江西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江西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关于领取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公告
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已到。请各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所对应的财政局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0一五年七月八日
篇11: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篇12: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辽宁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公布2014年取得初级会计资格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4]16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示,确认丁川川等3586名同志取得2014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请上述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2014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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