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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时间:2022-05-20 13:59:5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共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篇1: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戏剧影视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

各专业及招考方向考试内容

1.音乐学

⑴初试:①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②风格听辨。

⑵复试:①视唱:程度不超过两升两降;②听写:音程、和弦、旋律、节奏等;③乐理: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④论文写作;⑤面试:演唱与演奏(民歌、曲艺、戏曲演唱;乐器演奏);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论文答辩;心理素质考察。

⑶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至两篇(复印三份)。

2.作曲、电子音乐

⑴初试:①听写: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②乐理: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③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

⑵复试:①器乐曲创作:按照指定的片段以及要求创作一首小型钢琴作品;②和声:指定高声部或低声部旋律配写四声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近关系转调以及和弦外音的简单使用;③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④面试:演奏(唱)本人作品;演奏钢琴:包括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299程度)、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赋格或是创意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演唱民歌戏曲等。

⑶备注:交本人多声部作品二至三部(复印八份)。

3.音乐录音

⑴初试:①听写: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②乐理: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③录音基础知识(笔试)。

⑵复试:①模拟、数字录音设备的上机实际操作;②和声:指定高声部或低声部旋律配写四声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近关系转调以及和弦外音的简单使用;③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④面试:器乐演奏(曲目自选);演唱民歌戏曲等。

4.指挥

⑴初试:①听写: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②乐理: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③指挥与综合基础面试:

A.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两首(考试时指挥两架钢琴)。

B.听音与视唱面试:

a.听音: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七和弦及转位);

b.视唱:音程构唱,视唱三个升降号内乐谱。

C.钢琴演奏:包括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299程度)、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赋格或是创意曲)、奏鸣曲快板乐章。

⑵复试:①和声:指定高声部或低声部旋律配写四声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近关系转调以及和弦外音的简单使用;②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③面试:器乐表演能力考试:

A.对主试钢琴者要求从初试三首作品中抽签选出一首演奏(全部背谱演奏);

B.对主试其它乐器(西洋管弦乐器)者要求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⑶备注:现场确认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如作曲系没有该曲目双钢琴谱,考生需提交印刷版(不能为手抄谱)的钢琴乐谱一式两份。听写、乐理、和声、视唱考试与作曲专业统考。

5.美声

⑴初试: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

⑵复试:①考试内容要求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6.民族声乐

⑴初试:演唱两首中华民族声乐作品(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歌剧选段、传统民歌、民族风格创作歌曲和戏剧曲艺唱段均可)。为拓宽民族声乐男生声部的选材,男声可演唱一首外国作品替代上述中国作品一首。

⑵复试:①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7.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

⑴初试:

①弓弦乐:演奏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一条(五声或七声音阶,各调均可,限时1分钟以内);中等难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如无练习曲可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片段(快板部分)一首(限时2分钟以内);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

②弹拨乐:演奏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条(五声或七声音阶,各调均可,限时1分钟以内);中等难度以上练习曲,如无练习曲可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片段(快板部分)一首(限时2分钟以内);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

③管乐:演奏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一条(五声或七声音阶,各调均可,限时1分钟以内);中等难度以上练习曲一首(连音、吐音)或乐曲困难片段(快速部分)(限时2分钟以内);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

④民族打击乐:排鼓演奏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马林巴演奏中等程度以上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另可加试小军鼓中等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⑤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考试要求与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相同。

⑵复试:

①弓弦乐、弹拨乐:规定曲目(见附录)一首;自选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均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管乐、民族打击乐:规定曲目(见附录)一首;自选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均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③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考试要求与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相同。

④视奏:五线谱视奏,两个升降号以内,有临时升降号、附点、切分、连音、大跳等构成的八小节以上的旋律视奏题。

⑤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①初试每人限时10分钟,自备乐器,伴奏限一人,练习曲和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不带伴奏。②复试每人限时12分钟(其中包括2分钟视奏),自备乐器,伴奏限一人,练习曲和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不带伴奏。③除定音鼓、小军鼓以外,一律要求背谱。

8.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弦萨克斯管

⑴初试:

①弦乐(背谱演奏,不带伴奏):

A.小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B.中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中提琴练习曲;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或三首瑞格无伴奏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C.管弦大提琴:自选四个八度单音音阶、琶音及同调的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套(单音音阶要求一弓4个、16个,一弓上行一弓下行任选两种,双音音阶一弓1个、2个任选其一),自选中高级练习曲一首,如:《大提琴练习教程》第三册(宋涛编)、《170首大提琴练习曲》第二册(施洛德尔编)以上;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前奏曲、阿拉曼德舞曲、吉格舞曲任选一首。

D.管弦低音提琴:自选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的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不少于3种)一套,音乐性、技巧性练习曲各一首。

②管乐(背谱演奏,不带伴奏):

A.自选3个升降号以上(含3个)音阶及琶音,用连音、断奏两种方法演奏,必须演奏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

B.音乐性、技巧性高级练习曲各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

③西洋打击乐:

A.小鼓(可看谱演奏)

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要求能够充分展示出节奏感以及基本功和技巧。演奏曲目程度不低于或相当于所列教材:德勒克鲁斯《小鼓教程》、 安东尼.塞罗尼《节奏肖像》 、米切尔.彼得《小高级教程》 、埃克哈特.科内《小鼓教程》。

B.马林巴(要求背谱演奏,两槌、四槌均可)

a.十二个大调及关系小调(和声小调)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与分解和弦(包括大调的主三和弦,属七和弦,小调的主三和弦,减七和弦),抽签演奏其中一组。

b.练习曲:自选一首,能够充分展示出基本功和技巧。演奏曲目不低于或相当于所列教材:德勒克鲁斯《20首为木琴改编的练习曲》、莫里斯.高登博格《现代木琴马林巴颤音琴教程》。

c.自选马林巴乐曲一首。

④竖琴(背谱演奏):自选一个调性演奏四个八度的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练习曲须选择波赛、迪兹或鲍科萨的练习曲,乐曲须选择巴赫或亨德尔的作品。

⑵复试:

①弦乐(背谱演奏,伴奏自理):

A.小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加华彩乐段)或二、三乐章,另选技巧性乐曲一首。B.中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C.管弦大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D.管弦低音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②管乐(背谱演奏,伴奏自理):自选A、B、C一组演奏。

A.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

B.奏鸣曲自选两个乐章;

C.乐曲一首。

③西洋打击乐:

A.小鼓:(可看谱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要求同初试,但考试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B.马林巴:(背谱演奏)自选乐曲一首。要求四槌演奏。

C.定音鼓:(可看谱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2—4只鼓均可。演奏曲目不低于或相当于所列教材:米切尔.彼得《定音鼓中级教程》。

④竖琴(背谱演奏):

自选两首不同时期风格的乐曲,其中一首需从所列曲目中选择,罗塞蒂奏鸣曲,圣桑奏鸣曲,海顿主题变奏曲。

⑤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所有招考方向复试演奏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乐器自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伴奏。对演奏自选曲目时间过长的考生,评委可视具体情况终止其演奏。

9.钢琴

⑴初试:第一首:肖邦练习曲一首(OP.10 NO.3、OP.10 NO.6、OP.25 NO.2、OP.25 NO.7除外);第二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只演奏呈示部和发展部(选自以下作曲家:克列门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⑵复试:①第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只演奏赋格部分);第二首:自选中、大型乐曲一首(外国作品与中国作品均可);第三首:独立处理音乐作品能力测试,指定曲目一首,初试时现场领取;②乐理、听写、视唱。

10.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⑴初试:①手风琴: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740及各类音乐会练习曲程度)、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应具备中高级技术和音乐含量);②双排键:巴赫管风琴类型乐曲一首、管弦乐(传统音乐)或电声音乐(流行音乐)一首。

⑵复试:①手风琴:复调乐曲一首(巴赫创意曲程度以上,传统低音手风琴可演奏斯卡拉蒂奏鸣曲)、中大型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②双排键:管弦乐(传统音乐)或电声音乐(流行音乐)一首(不可与初试重复)、即兴演奏(16-32小节旋律谱,附有和弦标记)、视奏(16-32小节双排键乐谱);③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要求背谱演奏。双排键专业复试:即兴演奏时,考生在进入考场前,给予5分钟看题时间(不准在双排键或钢琴上试弹);视奏时,考生在正式演奏视奏题前,给予30秒看题时间(不准在双排键上试弹)。

11.流行演唱、现代键盘、现代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鼓、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电子手风琴

⑴初试:

①流行演唱:歌曲两首(至少演唱一首通俗歌曲,自带伴奏和伴奏带)。

②现代键盘:演奏爵士风格乐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即兴演奏(包括流行音乐功能标记和流行音乐节奏,如:布鲁斯、爵士、摇滚等);视奏。

③现代萨克斯管、爵士长号、爵士小号:自选两个调号以上(含两个调号)音阶琶音一条(两个八度吐音、连音各演奏一遍),演奏大、中型乐曲各一首(不带伴奏);视奏。

④爵士鼓:在有旋律(马林巴、钢琴均可)和爵士鼓上分别演奏一至二首乐曲或练习曲,即兴演奏(包括流行音乐各种节奏);视奏。

⑤古典吉他:演奏练习曲一首,巴赫组曲中乐曲任选一首,古典派作品一首,浪漫派(或20世纪)作品一首;视奏。

⑥电贝司:自选一个调性演奏两个八度以上音阶琶音一条,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不带伴奏);五线谱视奏。

⑦电吉他:演奏民谣吉它(箱琴指弹吉他)乐曲一首,电吉它乐曲(爵士或摇滚风格)一首(不带伴奏);五线谱视奏。

⑧电子手风琴:巴赫或斯卡拉蒂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流行或近现代,中外不限);视奏与即兴编曲。

⑵复试: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自备乐器,一律要求背谱演唱和演奏。

12.音乐教育

⑴初试:

考生可从以下两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①钢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巴赫平均律赋格部分)任选一首,乐曲一首;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

②声乐:自选歌曲两首(须有一首中国作品);

钢琴:练习曲、复调作品、乐曲任选一首。

⑵复试:

①弹奏四个八度的音阶与琶音。(三升三降调号内,自然大调、和声小调,任抽一条);

②二声部弹唱: 弹奏一个声部, 同时演唱另一个声部。(唱名法不限,任抽一条);

③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要求背谱演唱(奏),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奏)作品的部分或全部。

13.艺术管理、音乐批评

⑴音乐表演技能展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每人限时5分钟。

⑵备注:要求背谱演唱(奏),考场只提供钢琴,其他所需乐器、伴奏、CD等自备,CD仅含展示曲目。

14.表演

⑴初试:①表演:即兴创作,根据考生分类抽题进行;②朗诵:体裁自选,时间不超过三分钟;③艺术特长展示:自备声乐展示(必选)、形体展示(必选)及其他才艺(备选),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⑵复试:①表演:即兴创作,根据考生分类抽题进行;②朗诵:自选小说片段、诗歌、寓言或笑话一篇;③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④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⑤随复试进行口试。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参考)、男生172cm以上(参考),考生裸视1.0以上。

1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⑴初试:素描;色彩。

⑵复试:命题创作;面试(设计分析)。

⑶备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16.舞蹈表演

⑴初试: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②模仿能力测试;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U盘,mp3格式,或适合电脑播放的电子音频文件,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②即兴舞蹈;③舞蹈常识、舞蹈动作要领的教学过程简明讲述(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17.舞蹈编导

⑴初试: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②模仿能力测试;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U盘,mp3格式,或适合电脑播放的电子音频文件,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②编舞能力测试(内容由主考老师指定,以抽签方式进行);③音乐即兴编舞(音乐由主考老师指定)。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18.舞蹈学

⑴初试:①基本功测试;②模仿能力测试;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U盘,mp3格式,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①笔试:舞蹈基础知识;②笔试:舞蹈作品分析写作。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⑷参考书目:《舞蹈知识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隆荫培、徐尔充、欧建平著;《中国舞蹈发展史》,上海音乐出版社,王克芬著;《世界舞蹈剪影》,人民邮电出版社,欧建平著;《中国古代舞蹈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袁禾著;《外国舞蹈史及作品欣赏》,高等教育出版社,欧建平著。

19.复试视唱、听写、乐理程度

⑴视唱、听写:

①美声、民族声乐、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管弦萨克斯管、管弦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流行演唱、现代键盘、现代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鼓、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电子手风琴、音乐教育:

A.视唱:程度不超过一升一降;

B.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单旋律及节奏。

②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竖琴、钢琴:

A.视唱:程度不超过两升两降;

B.听写:和声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单旋律及节奏。

⑵乐理: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音值组合、五线谱简谱互译、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转调、移调、变调乐器、调式变音等)。参考教程:《音乐基础理论》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xx年1月第52次印刷。

十、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初试缺考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均视为无效。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xx年3月1日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月10日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统一挂号信邮寄)。

2.考生专业合格后,需按照当地高招部门的要求,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

十一、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十二、录取

1.经政审体检合格,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经政审体检合格,除音乐学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江苏、新疆、上海等特殊省市高考总成绩折合为750分计算。

4.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十三、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四、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学费标准:艺术与科技专业120xx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2: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戏剧影视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

各专业及招考方向考试内容

1.音乐学

⑴初试:①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②风格听辨。

⑵复试:①视唱:程度不超过两升两降;②听写:音程、和弦、旋律、节奏等;③乐理: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④论文写作;⑤面试:演唱与演奏(民歌、曲艺、戏曲演唱;乐器演奏);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论文答辩;心理素质考察。

⑶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至两篇(复印三份)。

2.作曲、电子音乐

⑴初试:①听写: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②乐理: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③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

⑵复试:①器乐曲创作:按照指定的片段以及要求创作一首小型钢琴作品;②和声:指定高声部或低声部旋律配写四声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近关系转调以及和弦外音的简单使用;③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④面试:演奏(唱)本人作品;演奏钢琴:包括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299程度)、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赋格或是创意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演唱民歌戏曲等。

⑶备注:交本人多声部作品二至三部(复印八份)。

3.音乐录音

⑴初试:①听写: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②乐理: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③录音基础知识(笔试)。

⑵复试:①模拟、数字录音设备的上机实际操作;②和声:指定高声部或低声部旋律配写四声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近关系转调以及和弦外音的简单使用;③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④面试:器乐演奏(曲目自选);演唱民歌戏曲等。

4.指挥

⑴初试:①听写: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②乐理: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③指挥与综合基础面试:

A.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两首(考试时指挥两架钢琴)。

B.听音与视唱面试:

a.听音: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七和弦及转位);

b.视唱:音程构唱,视唱三个升降号内乐谱。

C.钢琴演奏:包括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299程度)、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赋格或是创意曲)、奏鸣曲快板乐章。

⑵复试:①和声:指定高声部或低声部旋律配写四声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近关系转调以及和弦外音的简单使用;②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③面试:器乐表演能力考试:

A.对主试钢琴者要求从初试三首作品中抽签选出一首演奏(全部背谱演奏);

B.对主试其它乐器(西洋管弦乐器)者要求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⑶备注:现场确认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如作曲系没有该曲目双钢琴谱,考生需提交印刷版(不能为手抄谱)的钢琴乐谱一式两份。听写、乐理、和声、视唱考试与作曲专业统考。

5.美声

⑴初试: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

⑵复试:①考试内容要求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6.民族声乐

⑴初试:演唱两首中华民族声乐作品(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歌剧选段、传统民歌、民族风格创作歌曲和戏剧曲艺唱段均可)。为拓宽民族声乐男生声部的选材,男声可演唱一首外国作品替代上述中国作品一首。

⑵复试:①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7.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

⑴初试:

①弓弦乐:演奏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一条(五声或七声音阶,各调均可,限时1分钟以内);中等难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如无练习曲可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片段(快板部分)一首(限时2分钟以内);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

②弹拨乐:演奏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条(五声或七声音阶,各调均可,限时1分钟以内);中等难度以上练习曲,如无练习曲可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片段(快板部分)一首(限时2分钟以内);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

③管乐:演奏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一条(五声或七声音阶,各调均可,限时1分钟以内);中等难度以上练习曲一首(连音、吐音)或乐曲困难片段(快速部分)(限时2分钟以内);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

④民族打击乐:排鼓演奏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马林巴演奏中等程度以上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另可加试小军鼓中等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⑤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考试要求与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相同。

⑵复试:

①弓弦乐、弹拨乐:规定曲目(见附录)一首;自选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均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管乐、民族打击乐:规定曲目(见附录)一首;自选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均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③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考试要求与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相同。

④视奏:五线谱视奏,两个升降号以内,有临时升降号、附点、切分、连音、大跳等构成的八小节以上的旋律视奏题。

⑤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①初试每人限时10分钟,自备乐器,伴奏限一人,练习曲和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不带伴奏。②复试每人限时12分钟(其中包括2分钟视奏),自备乐器,伴奏限一人,练习曲和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不带伴奏。③除定音鼓、小军鼓以外,一律要求背谱。

8.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弦萨克斯管

⑴初试:

①弦乐(背谱演奏,不带伴奏):

A.小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B.中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中提琴练习曲;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或三首瑞格无伴奏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C.管弦大提琴:自选四个八度单音音阶、琶音及同调的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套(单音音阶要求一弓4个、16个,一弓上行一弓下行任选两种,双音音阶一弓1个、2个任选其一),自选中高级练习曲一首,如:《大提琴练习教程》第三册(宋涛编)、《170首大提琴练习曲》第二册(施洛德尔编)以上;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前奏曲、阿拉曼德舞曲、吉格舞曲任选一首。

D.管弦低音提琴:自选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的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不少于3种)一套,音乐性、技巧性练习曲各一首。

②管乐(背谱演奏,不带伴奏):

A.自选3个升降号以上(含3个)音阶及琶音,用连音、断奏两种方法演奏,必须演奏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

B.音乐性、技巧性高级练习曲各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

③西洋打击乐:

A.小鼓(可看谱演奏)

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要求能够充分展示出节奏感以及基本功和技巧。演奏曲目程度不低于或相当于所列教材:德勒克鲁斯《小鼓教程》、 安东尼.塞罗尼《节奏肖像》 、米切尔.彼得《小高级教程》 、埃克哈特.科内《小鼓教程》。

B.马林巴(要求背谱演奏,两槌、四槌均可)

a.十二个大调及关系小调(和声小调)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与分解和弦(包括大调的主三和弦,属七和弦,小调的主三和弦,减七和弦),抽签演奏其中一组。

b.练习曲:自选一首,能够充分展示出基本功和技巧。演奏曲目不低于或相当于所列教材:德勒克鲁斯《20首为木琴改编的练习曲》、莫里斯.高登博格《现代木琴马林巴颤音琴教程》。

c.自选马林巴乐曲一首。

④竖琴(背谱演奏):自选一个调性演奏四个八度的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练习曲须选择波赛、迪兹或鲍科萨的练习曲,乐曲须选择巴赫或亨德尔的作品。

⑵复试:

①弦乐(背谱演奏,伴奏自理):

A.小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加华彩乐段)或二、三乐章,另选技巧性乐曲一首。B.中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C.管弦大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D.管弦低音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②管乐(背谱演奏,伴奏自理):自选A、B、C一组演奏。

A.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

B.奏鸣曲自选两个乐章;

C.乐曲一首。

③西洋打击乐:

A.小鼓:(可看谱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要求同初试,但考试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B.马林巴:(背谱演奏)自选乐曲一首。要求四槌演奏。

C.定音鼓:(可看谱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2—4只鼓均可。演奏曲目不低于或相当于所列教材:米切尔.彼得《定音鼓中级教程》。

④竖琴(背谱演奏):

自选两首不同时期风格的乐曲,其中一首需从所列曲目中选择,罗塞蒂奏鸣曲,圣桑奏鸣曲,海顿主题变奏曲。

篇3: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

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习年限: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三、招生专业:

音乐学专业(专业方向: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

四、招生计划:

教育部还未下达20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五、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报考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为20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试科目及代码

学术型研究生(艺术――音乐学  050402):思想政治理论  101;英语一  201(俄语  202、日语  203);业务课一   711;业务课二  511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报名时不再填报导师信息,新生录取后将采取导师和学生双选的形式确定导师。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取消本年度报名资格。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能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0年1月9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详细考试内容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学术型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

2.专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专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录取:

均衡各科成绩择优录取,由本院发给录取通知书。对于用人单位推荐作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在德、智、体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九、几项规定: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道,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道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院研究生部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审,业务、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学籍,经查实确系徇私舞弊,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其学籍。

3.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可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院校医室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习出类拔萃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可获鄂尔多斯东方路桥集团所设“院长奖学金” 5千元。中国乐器演奏艺术研究生,学习优秀者每年可获“龙音国声”奖学金3至5千元。

咨询电话:022-24160044

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

篇4: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方向

名额

院、系

学制

层次

音乐学130202

音乐教育

260

音乐教育学院

四年

本科

音乐学

45

音乐学系

音乐艺术管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0

作曲系

五年

指挥

5

视唱练耳

5

视唱练耳教研室

四年

电子音乐作曲

10

现代音乐学院

录音艺术130308

录音艺术

5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电子音乐制作

5

钢琴演奏调修

5

音乐数字媒体

5

音乐表演30201

手风琴演奏

5

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10

声乐(流行演唱)

10

流行键盘

5

流行萨克斯

5

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

5

声乐(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100

声乐系

钢琴演奏

70

钢琴系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100

管弦系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100

民乐系

舞蹈表演130204

舞蹈表演(歌舞表演、芭蕾)

55

舞蹈系

舞蹈编导130206

舞蹈编导

45

备注:合计招生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网上报名网址: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月20日12:00时—2月20日12:00前 。

网上交费时间:年1月20日12:00时—2月20日18:00时前,再按规定时间到西安音乐学院现场确认。

地点

现场确认日期及时间

初试日期

复试、三试日期

西安音乐学院(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外省考生

2月25日—26日

9:00—16:00

2月27日—28日

3月1日—4日

陕西省非联考专业考生

2月25日—26日

9:00—16:00

2月27日—28日

陕西省联考专业合格考生

2月27日

9:00—16:00

 

【注】西安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考试只在本院设立专业考点。

音乐学系

音乐学专业

说明: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艺术管理两个方向。实行统一招生入学考

试。入学后,大学三年级进行考试,分专业方向教学。

初 试:

1、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自选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

3、专业口试(与音乐学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测试)。

复 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西音乐史常识、中国传统音乐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命题写作:写作基础、音乐理解能力、文字表述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初试30%;音乐学基础知识40%;命题写作20%;三试10%。

【参考教材】1、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6月1日出版;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教材。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朗诵表演。

(4)舞蹈表演。

(5)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4)朗诵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作品(背诵)。

(5)舞蹈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舞,自备音乐(U盘mp3格式单曲)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4)朗 诵:具有普通话的基本表达能力,口齿清晰,能初步运用语气语调表达作品。

(5)舞 蹈:具有基本的形体表现能力,动作基本流畅、风格基本准确,有初步的音乐感受力和律动节奏;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45%,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45%,舞蹈表演5%,朗诵表演5% 。

作 曲 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 曲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 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2)程 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 试:

1、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 试:

(1)乐器演奏:

a、钢 琴: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

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b、其它乐器:具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两首;

(2)民歌演唱或戏曲、说唱;

(3)其 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 试:基本乐科:

1、面 试: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构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 唱:两升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 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面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0%,三试5%。

二、指 挥

初 试:

1、专业课目考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报名时提交钢琴缩谱);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合唱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2、和 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考试)。

复 试:

1、面 试:

(1)试 奏:a、乐队指挥:现场试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b、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钢 琴:

(1)乐队及合唱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740及以上程度),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民族乐队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849及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3、乐 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乐理考试)。

三 试:

基本乐科:(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基本乐科考试)。

【 专业分值结构】专业主课5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面试10%,乐理10%,和声15%,三试5%。

现代音乐学院

一、电子音乐作曲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歌词和音乐素材,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 试:

1、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器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2条)。(考试时间:180分钟)。

3、面 试:

(1)即兴创作演奏:根据指定的风格或素材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即兴演奏音乐片段。

(2)钢 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

(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3)歌曲或戏曲演唱。

(4)音乐常识问答。

三 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乐理10%,和声15%,面试20%,三试5% 。

二、录音艺术

初 试:

1、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乐录音听辨、音频技术常识、计算机常识。(考试时间:120

分钟)。

3、面 试:

(1)乐器演奏;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录音常识问答。

复 试:

1、基础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属七和弦及其转位的应用);

(2)形 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片段分析:根据题目要求,描述作品片段谱例的旋律、调式、调性、和声、曲式结构、节奏、织体形式等特点。

(2)录音作品分析:对歌曲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并指出录音作品中的不足之处。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分析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

三、艺术与科技

(一)电子音乐制作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 根据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 试:

1、和 声 (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 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乐器听辨;

(2)音乐作品分析:a、对音乐作品的情感、情绪进行描述;

b、对音乐作品中的乐器、音色、节奏及特色等方面进行评述。

(3)计算机常识。

3、面 试

(1)钢 琴: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电子音乐制作常识问答。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 三试5% 。

(二)钢琴演奏调修

篇5: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可以追溯至鲁迅艺术学院。鲁迅艺术学院是 1938 年 4 月由毛泽东、 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建立的,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 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1949 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 学院。1953 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 年更 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李劫夫,现任院长为著名男高音歌 唱家、音乐教育家刘辉。 经过七十八年的发展建设,学院已经建立起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多层次教育体 系。现有校本部、长青校区(艺术学院)、桃仙校区(舞蹈学院)、大连校区(大连分院)4 个教学校区。目前在艺术学门类中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 12 个,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获 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 学院拥有一支整体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学报编辑部、东 北音乐舞蹈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完整的 教育教学体系。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 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音乐表演(民族 声乐演唱)”专业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 究基地”。近年来,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艺术实践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各类国际国 内比赛中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当前,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正朝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 乐院校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音乐、舞蹈和戏剧影视等艺术类的创作、研究、表演、教学及管理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学费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

奖、助学办法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奖学金: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奖学金等。

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可预见事由除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辽宁省新生不迁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截止到报到日期,未满18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

校本部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不安排住宿;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就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

(4)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执行。

2.具.以.情.之一.,.能.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范围

篇6: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注: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点设置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考点设在校本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注:校本部(含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各教学单位所有招生专业考试均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四)报名方式

参加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使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缴费。

(五)网上报名

1.我院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6年2月1日

截止时间:艺术学院2月21日

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2月25日

2.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3.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切勿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5.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所报信息。

(六)兼报

1.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不同校区、不同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但同一校区内最多可报考两个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

2.兼报者如在同一校区所报两个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初试均合格,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参加复试。

(七)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1.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安排

(1)艺术学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6年2月20日-21日

(2)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6年2月24日-25日

受理时间统一为: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乐厅

2.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含14位高考报名号)报名确认,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如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的2016年含14位高考报名号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5)不发放纸质合格证省份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2016年统考(联考)合格的成绩单或

证明材料; (6)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

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做要求的,只需提供本栏1-3项材料。

3.考试时间

(1)艺术学院

初试时间:2016年2月24日--25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6年2月26日

复试时间:2016年2月27日--28日

(2)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

初试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1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6年3月2日

复试时间:2016年3月3日--4日

4.考试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含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各招生专业考试均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校本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八)报名费用

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兼报收费标准相同。

(九)校考与统考(联考)

1.报考我院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只参加辽宁省统考,无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他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2.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份未做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4.报考我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本科最低合格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二、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

1.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所报考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和校本部公告栏中发布;

2.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复试成绩统一于2016年4月中旬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

(二)专业基础课考试要求

基本乐理

1.A级:作曲系各招考方向(含艺术学院合唱指挥)

⑴熟知音的概念,掌握音律的基础知识;

⑵能熟练掌握、运用记谱法和各种常用音乐记号、演奏法及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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