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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5-11-09 08:15:5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本文共3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全文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行为,保障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进行的内部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是指财政部门统一领导、财政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对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本部门内部控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依法监督、注重预防和规范管理的原则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推进廉政建设。

上级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和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实施内部监督检查:

(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情况;

(二)国库集中收付、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国库现金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与兑付管理等情况;

(三)税收减免等税政管理情况;

(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管理情况;

(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六)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七)会计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情况;

(八)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管理情况;

(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十)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十一)对审计机关、上级财政部门等监督检查和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负责人专题会议制度和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制度等内部监督检查协调机制。

内部监督检查负责人专题会议由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财政部门内部有关机构或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通报内部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和问题整改等相关问题。

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应当设立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协助和配合财政监督机构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人员以财政监督机构人员为主。必要时,报经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财政监督机构可以抽调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人员参与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在对财政部门所属单位实施内部监督检查时,根据需要,财政监督机构可以聘用专门机构或者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检查人员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人员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时,必须忠于职守、依法监督、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做到公正、客观、规范、高效。

第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重点监督检查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 财政部门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防范管理风险,促进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

检查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人员岗位胜任能力、风险识别与应对、授权批准、岗位职责分离、查验与核对、工作督导以及信息准确性与沟通有效性等。

第十一条 财政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账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有关机构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地提供,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方式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本部门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日常监督是指对日常财政管理活动实施的实时、动态监督,包括事前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核查、跟踪问效等。

重点检查是指根据年度重点检查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的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制定并按照年度重点检查计划,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工作。

年度重点检查计划由财政监督机构提出,报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及时通知被检查的各相关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

财政部门每年对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的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该类机构数的30%。

第十四条 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应当组成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财政监督机构确定。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或者检查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财政监督机构实施重点检查,一般应于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

检查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名称;

(二)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实施计划;

(三)对被检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四)检查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联系电话;

(五)财政监督机构印章及签发日期。

第十六条 实施重点检查时,经批准,检查人员可以向与被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部门和单位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对有关问题进行延伸检查。

第十七条 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或调查、询问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和摘录,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或者被检查单位盖章。

第十八条 检查组组长应当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实施检查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检查结束前,检查组应当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被检查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条 检查组应当在被检查单位回复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机构提交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运行等基本情况及对该单位工作的基本评价;

(二)被检查单位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认定依据和处理意见;

(三)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在检查组提交检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检查报告进行复核:

(一)对被检查单位的工作评价是否恰当;

(二)与检查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

(三)检查证据是否真实、充分;

(四)对有关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表述是否准确;

(五)提出的改进建议是否适当;

(六)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将复核形成的检查报告送被检查单位征求意见。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无正当理由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将检查情况、审定后的检查报告和被检查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上报财政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检查报告经财政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将财政部门负责人要求、监督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送达被检查单位。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应当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机构和单位应当在收到监督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后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负责人,并抄送财政监督机构。

第二十五条 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回访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内部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和管理建议的情况,定期检查审计机关和上级财政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向财政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制度。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向财政部门负责人专题报告。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评选先进和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

财政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加强预算管理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 全部检查工作结束后30日内,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将检查资料进行鉴别整理,依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卷存档。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推进内部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监督机构与其他业务管理机构对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 内部监督检查发现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内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拒绝、拖延提供情况和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

(二)妨碍内部监督检查人员行使职权的;

(三)拒不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决定的;

(四)报复陷害内部监督检查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部监督检查人员,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二)滥权,谋私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监督检查单位秘密的。

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1月16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监[]3号)和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试行)》(财监[]129号)同时废止。

篇2: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加强内部监督 规范财政管理

近年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管财、从严治财”这个核心,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从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对财政局内部机构和各镇财政所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增强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行政行为,堵塞了财政局内部管理上的漏洞,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各项财政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现将我局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努力为内部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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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检查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财政部门预防问题和自纠问题的一种机制,其实质是通过自揭家丑,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这项工作的特殊性,触及到一些股室和财政所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大、阻力大。近年来,局党组特别是严瑞强局长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做好内部检查工作:

(一)是大力支持成立机构、配备人员。我局于报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市财政稽查分局,配备了4名财政监督检查人员。机构改革后增设了财政监督检查股,增配一人。股(分)局合署办公,联合工作,极大地充实了监督检查力量,为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

(二)是加强教育、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过去,财政部门只注重对外部监督检查,不注重内部监督检查,有的人认为财政干部素质高,知法懂法,不会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近年来,局党组十分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并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采取不同形式的会议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制、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政治学习、案例分析、形势报告等学习活动,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特别是提高了中层以上干部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局党组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维护财政的声誉和形象出发,从帮助、爱护和教育干部出发,要求全局上下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和做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形成一个关心、支持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良好氛围。

(三)是局党组主动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撑腰。内部监督检查的对象都是本系统的单位和同事,是“揭家丑”和“捅乱子”的差事,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局领导一方面给我们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鼓士气、解困难、撑硬腰,要求我们严格监督、严格检查、严格执法,分管监督检查的领导还亲自带队参加检查。另一方面对不配合支持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单位给予严肃批评,使我们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少了几分白眼,多了几分理解和支持,工作主动性也大大增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监督干部的整体素质

“打铁先要自身硬”。财政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它要求财政监督干部本身要有较高的政治、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才能胜任此项工作。几年来,我们十分重视监督检查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稽查分局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我们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灵活掌握,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重点。即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工作、边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政治学习方面,我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在业务学习方面,我们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会计法》、《预算法》、《财政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财会知识。同时,我们还虚心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经验做法,并积极选派骨干人员参加区财政厅等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使每个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独当一面。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整改。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廉政建设教育,使大家自始至终都能保持廉洁自律、洁身自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通过狠抓队伍建设,较大程度地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为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源头治理、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

财政内部监督的目的是帮助被查单位加强和改进管理,而不能只着眼于检查和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检查加强和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几年来,我们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内部监督、内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办事。实践证明,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在内部监督工作中,我们把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求各股室,各财政所及全体干部职工予以落实和执行。几年来,我们根据财政部门的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了《首问责任制》,《财政拨款程序》,《预算审批程序》,《各股、所、站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财政监督检查程序》,《会计证办理程序》等十多个公开办事制度,并把这些制度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财政工作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我们将近年来制定的一些制度汇编印成《**市财政局规章制度》一书。供大家办理财政事务和执行公务时使用。该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财政干部行为规范;第二部分是内部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文书处理制度》,《接待标准和定额制度》,《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公章使用规定》,《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三部分是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包括《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农业税征收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财政信用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同时为了配合财政改革,我局还制定了“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政府集中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等以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基本涵盖了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极大地规范财政行为,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责任制”制度。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和任务,明确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镇财政所、市局各股室都要向局党组签订责任状,并严格执行。

四、权责并重、建立与双文明目标责任制挂钩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财政工作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内部“灯下黑”现象,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级财政部门的特点,经过股所长会议和局办公会议反复讨论和研究,我们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业务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业务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市财政局农业税收征收管理业务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这四个办法从不同的管理角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各项业务内部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检查方式方法、时间规定、检查工作程序和要求。同时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办法。一是坚持原则,依法处理。对该追回的资金要全部追回,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要研究制订,该纠正或整改的要及时纠正和整改,该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根据《**市财政局双文明目标责任制》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自查和检查或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相应扣减当年双文明考核得分,与个人利益挂钩。这四个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制订与实施,使我市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循,权责并重,使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保持正常开展运行的态势。

五、创新内部监督检查方式,确保内部监督检查质量。

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在开展内审工作中采取了“明确责任、条块结合、分级检查”的工作方式。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征求各业务股室和各镇财政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财政部门的工作实际,采取各股室(财政所)自查、业务股检查、监督检查股(分局)检查、局领导抽查的分级检查方式,实行下一级检查对上一级负责,上一级检查对下一级进行监督,实行既“条条管”又“块块管”,条块结合管,落实责任,包干到底的监督机制,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一个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的网络,使之起到相互制约、共同促进的作用。一是各股室(财政所)自查。各股室(财政所)自查,每月进行一次,在月终后根据内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工作报告,于次月8日前将上月自查情况报送到监督检查股(分局)及分管领导。二是各业务股分管条条、块块的检查。预算股、综合股、农税股等股室对各镇财政所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后填写工作底稿,并将检查情况于次月15日前书面报送监督检查股(分局)和分管领导。三是监督检查股(分局)检查。监督检查股每季或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后填写工作底稿,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书记面报告局党组和局领导。四是局领导根据监督检查组汇报的情况,实行重点抽查或不定期的再检查。这一工作方式使内部监督的力度大大加强,监督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使得股室间的监督职责更加明确,内部监督的效果发挥得更加充分。

六、努力发挥内部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是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财政系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灯下黑”现象;可以促进被查单位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而堵塞漏洞,规范财政管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几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在做好事前、事中跟踪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事后检查这一环节,以查促管,以查促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从而达到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目的。近年来,我们根据《**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每年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检查面达到100%。今年上半年,我们稽查分局从其它业务股室抽调业务骨干2人,组成两个检查组,对36个内部单位(其中股室12个、财政所24个)20及今年1―3月的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了就地检查。在检查中,主要发现有以下问题:一是有的财政所对该上缴的预算资金没有及时上缴,跨年或跨月现象;二是有的股室及财政所对停薪留职人员不严格审核,存在多列停薪留职人员工资问题;三是有的财政所收入质量不高,存在垫税现象;四是有的财政所农业税存在不严格执行“双限”规定的现象;五是有的财政所不严格执行财政拨款和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六是有的财政所未经批准在财政专户开支利息;七是有的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和不及时对、记帐,存在帐表、帐帐不符现象;八是有的股室和财政所财务印鉴不分开保管。对内部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我们按内部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填制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及时下达内部检查整改通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同时责成被检查单位进行认真的整改和落实。针对有的财务人员会计基础较差、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我局对“四大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针对内务支出混乱、经费超支严重的情况,我局制订一个“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的文件,下发各股所执行;针对一些财政所垫税较多,余额不对的问题,局党组责成有关业务股要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和确认。通过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不但规范了财政内部资金收支管理程序,为实现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了基础,而且增强了全体财政人员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意识。使我市各项财政业务管理水平特别是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大的提高,财政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大大增强,会计基础工作明显规范。整个财政管理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地开展和运行。

几年来,我市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县(市、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促进我市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3:度财政系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09年度财政系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和各乡镇财政所以及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综合评价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绩效,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原则。以年度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准确,做到绩效考评制度化,实现财政队伍科学化精细化目标。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人教股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各项考核工作在局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律用黑笔填写)。(二)述职测评。组织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总结述职,在此基础上开展定量测评。(三)主管领导评鉴。主管领导根据个人总结及平时考核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要求。(四)考核小组审核。考核小组主要依据被考核人量化考核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五)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六)公示优秀等次人选。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5天。公示无异议后,再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四、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及各股室考评方式

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及各股室年终测评实行分块交叉互评及上对下测评的方式。交叉互评的方式是:乡镇财政所对局属各单位和股室打分,局属各单位和股室对乡镇财政所打分;上对下测评的方式是:考核小组分别对乡镇财政所、外派人员以及局属各单位和各股室测评打分。

(一)乡镇财政所年终综合考评总分实行百分制,股室考评和考核小组考评各占权数50%。

(二)股室考评乡镇财政所(见测评表分块各小项得分):按照测评表,牵头各股室组织相关股室结合财政所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分块打分;考核小组考评(满分100分):由局考核小组通过听乡镇(外派单位)领导评价,召开座谈会,职工个人述职,查看财政所档案资料,结合业务股室提供的量化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综合考评量化指标进行打分。

(三)局属各单位和股室年终综合考评总分实行百分制。乡镇财政所和考评领导小组考评各占权数50%。

五、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及各股室考评步骤

(一)召开财政所全体职工会议:阐述年终综合考评的意义、目的,要求职工对照测评表测评并个人进行述职,提交单位和个人书面工作总结。

(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考评小组首先应征求所在乡镇(外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乡镇财政所(外派干部)负责人和单位整体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座谈会一般应同时邀请乡镇分管财政领导,乡镇部分二级机构负责人,1-2名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侧重对财政所总体工作及正、副所长的考评。

(三)个别征求意见:考核组逐一征求所内职工对局党组、全县财政工作、财政所工作和财政所正副所长的评价和意见。

(四)考评结果汇报:考评工作全部结束后,各考核小组集中向局考核领导汇报考评情况。同时每组需提交拟表彰2009年财政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人员名单,以及拟表彰的一个先进单位名单,最后集体研究决定拟表彰单位,拟表彰的先进个人和优秀人员名单。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奖惩措施

(一)凡年度内工作人员因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违反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保密等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查处的,所在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为鼓励争先进位,激励改革创新,设置奖励指标考评。

荣誉表彰加分:受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受省财政厅业务处室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3分,受县委、县政府及市财政局业务科室表彰的加2分,受到县局表彰的`加1分。单位工作人员被表彰的所在单位不加分。所获表彰涉及多个单位的,牵头单位按相应标准分值的60%加分,所有配合单位按标准分值的40%给予加分。本项累计最高加6分。

理论工作创新加分:按照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推出有影响的改革措施,被省内外单位推广的一项加5分。在国内统一CN期刊上发表涉及财政改革发展方面的论文,每篇加3分,在一般期刊上发表涉及财政改革发展方面的论文,每篇加2分。本项累计最高加5分。

宣传报道加分:信息报道被国家级宣传媒介采用的每篇加5分,被省委、省政府以及部委采用的每篇加3分,被市委、市政府以及厅级部门采用的每篇加2分,被县委、县政府以及市级相关部门采用的每篇加1分,涉及多个单位的,牵头单位按相应标准分值的60%加分,所有配合单位按标准分值的40%给予加分。本项累计最高加4分。

政(行)风测评加分:在年度全县政(行)风测评中,综合得分在前5名的,分别加3分、2.5分、2分、1.5分、0.5分。以上奖励加分需提供原件。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拟在2010年春训会上表彰的2009年度财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程序报批后,由人事局、财政局共同发文,会上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按照考核政策规定,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作人员奖励、培训、辞退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奖金标准为15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颁发《优秀证书》,奖金标准为800元。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不享受年终奖金。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予以降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三)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四)综合考评60分以下的财政所和单位及股室,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制定整改方案,列入下一年度重点帮扶对象。对连续两年考评低于60分的财政所和单位及股室,由局主要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八、年度考核几点要求

(一)年度考核测评是对财政工作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质量,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效途径。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规则打分,严禁违规打分,打人情分、关系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相关各股室(局)于2010年1月14日前将基础资料提供给人教股。基础资料,包括分项目标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分部门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三)年度测评工作从2010年1月16日开始,1月26日前结束。

附件:1、乡镇财政所综合考评量化指标

2、局属各单位和股室量化指标

内科内部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财政检查自查报告

财政系统党课讲稿

财政系统党员承诺书

财政系统半台词

财政系统总结表彰会讲话

财政班子个人检查材料

系统数据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如何检查系统入侵Windows系统

交警系统剖析检查材料

《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共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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