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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技术转移合约书
技术转移合约书
立合约书人: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
兹因乙、丁方执行甲方、丙方共同补助之产学合作计划,业已产出具实用性之技术成果,为落实该技术及加惠国内产业界,同意授权丙方于本合约授权地区实施该项技术,四方同意本于诚信原则,协议左列条款,以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技术来源
本项技术系甲丙方共同补助乙、丁方执行之产学合作计划________________(甲方补助______%,丙方补助_____%)之研究成果,其智慧财产权依甲乙丙丁四方所签订之产学合作计划补助合约归属于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移转技术范围
一、技术名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授权技术)。
二、技术内容:________________(详如附件一)。
三、授权范围:利用前述技术制造、贩卖相关产品。
四、产品范围:利用本授权技术生产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产品。
五、授权方式:本合约为非专属授权(或专属授权),由丙方于______________地区内实施利用本授权技术制造相关产品。
第三条 技术移转与实施
一、资料交付:乙方应于本合约生效后一个月内将本授权技术数据以书面方式交付予丙方。
二、产品上市期限:丙方应于本合约生效后____年____个月内完成应用本授权技术内容所制造之产品上市,实施方式应依丙方所提开发计划书(详如附件二)所述方式进行。如因特殊原因须延后产出成品或停止开发计划,应于届满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甲乙丁三方,经甲乙丁三方同意后始得延长产品上市期限或终止本合约,否则甲乙丁方得径行终止本合约。
第四条 义务及责任
一、咨询指导:乙方于交付技术数据予丙方后,应配合提供丙方为期____个月合计________小时之技术指导与咨询讲解。超过此时限或丙方对本技术要求乙方提供详细咨询服务或人员训练时,应支付技术服务费予乙方,咨询服务之时间、地点、费用及方式等细节由乙丙双方另行协议之。
二、保密责任:四方对于有关本授权技术之所有资料应以密件处理。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因本契约而知悉或持有之本技术数据及其它相关数据,不得任意泄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若丙方及其关系企业之员工或可归责于丙方之事由,致外包厂商、经销商或代理商违反本条款者,视为丙方违约。纵因本合约终止或解除,丙方亦须负本条之保密责任,若有违反,应赔偿甲丁方之损失。
第五条 权利金、衍生利益金及付款方式
一、权利金:共计新台币_________元。惟因丙方出资共同补助本项计划得享有权利金免缴新台币_____________元之优惠,故本次技术授转丙方仅须缴纳权利金新台币__________元。丙方之权利金免缴额度详如附件三。丙方应于合约生效后十五日内缴清。本权利金纵因本合约终止或解除亦不退还。
二、衍生利益金:丙方利用本技术所生产之相关产品上市销售期间内,每年应就该等产品销售总额,提拨百分之_______,为本技术移转之衍生利益金。丙方于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应汇报前一年内使用本授权技术所产制产品之销售额,以及本授权技术占各项产品之比重值,经丁方认可后,依该等比重值加权计算衍生利益金。丙方应于丁方认可后十五天内缴交本衍生利益金。
篇2:技术转移合同范本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联络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称:副研究员 E-mail: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联络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称:副研究员 E-mail: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四方联络人或联络数据有所更动时,应以书面通知其它三方,并告知更新内容。
第十六条 合约份数
本合约书正本壹式四份副本壹式六份,由甲乙丙丁四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由甲丙丁三方各执存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兼连带保证人)
地址:______________
公司统一编号: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授权技术内容
附件二 开发计划书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丙方权利金免缴额度统计
一、丙方权利金免缴限额(注)______元
二、已使用免缴金额______元
三、本次技术移转之议定权利金______元
四、本次技术移转可扣抵金额______元
五、丙方本次应缴交权利金数额______元
六、累积至本次之已使用权利金免缴总额______元
七、丙方权利金免缴限额余额______元
注:权利金免缴限额为丙方对_________合作计划____年补助总金额____元之五十(专属授权为三十)%,计新台币_________元正
篇3:转移技术合同
立合约书人: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
兹因乙、丁方执行甲方、丙方共同补助之产学合作计划,业已产出具实用性之技术成果,为落实该技术及加惠国内产业界,同意授权丙方于本合约授权地区实施该项技术,四方同意本于诚信原则,协议左列条款,以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技术来源
本项技术系甲丙方共同补助乙、丁方执行之产学合作计划________________(甲方补助______%,丙方补助_____%)之研究成果,其智慧财产权依甲乙丙丁四方所签订之产学合作计划补助合约归属于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移转技术范围
一、技术名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授权技术)。
二、技术内容:________________(详如附件一)。
三、授权范围:利用前述技术制造、贩卖相关产品。
四、产品范围:利用本授权技术生产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产品。
五、授权方式:本合约为非专属授权(或专属授权),由丙方于______________地区内实施利用本授权技术制造相关产品。
第三条 技术移转与实施
一、资料交付:乙方应于本合约生效后一个月内将本授权技术数据以书面方式交付予丙方。
二、产品上市期限:丙方应于本合约生效后____年____个月内完成应用本授权技术内容所制造之产品上市,实施方式应依丙方所提开发计划书(详如附件二)所述方式进行。
如因特殊原因须延后产出成品或停止开发计划,应于届满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甲乙丁三方,经甲乙丁三方同意后始得延长产品上市期限或终止本合约,否则甲乙丁方得径行终止本合约。
第四条 义务及责任
一、咨询指导:乙方于交付技术数据予丙方后,应配合提供丙方为期____个月合计________小时之技术指导与咨询讲解。
超过此时限或丙方对本技术要求乙方提供详细咨询服务或人员训练时,应支付技术服务费予乙方,咨询服务之时间、地点、费用及方式等细节由乙丙双方另行协议之。
二、保密责任:四方对于有关本授权技术之所有资料应以密件处理。
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因本契约而知悉或持有之本技术数据及其它相关数据,不得任意泄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
若丙方及其关系企业之员工或可归责于丙方之事由,致外包厂商、经销商或代理商违反本条款者,视为丙方违约。
纵因本合约终止或解除,丙方亦须负本条之保密责任,若有违反,应赔偿甲丁方之损失。
第五条 权利金、衍生利益金及付款方式
一、权利金:共计新台币_________元。
惟因丙方出资共同补助本项计划得享有权利金免缴新台币_____________元之优惠,故本次技术授转丙方仅须缴纳权利金新台币__________元。
丙方之权利金免缴额度详如附件三。
丙方应于合约生效后十五日内缴清。
本权利金纵因本合约终止或解除亦不退还。
二、衍生利益金:丙方利用本技术所生产之相关产品上市销售期间内,每年应就该等产品销售总额,提拨百分之_______,为本技术移转之衍生利益金。
丙方于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应汇报前一年内使用本授权技术所产制产品之销售额,以及本授权技术占各项产品之比重值,经丁方认可后,依该等比重值加权计算衍生利益金。
丙方应于丁方认可后十五天内缴交本衍生利益金。
二、衍生利益金:预估丙方利用本项授权技术于授权期间内之衍生利益金总额为新台币_______万元,丙方应于合约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付清。
本衍生利益金纵因本合约终止或解除亦不退还。
三、权益分配:丙方支付权利金及衍生利益金之分配,甲方为__________%,乙方为____%,丁方为________%,其余____%为丙方因出资补助产学合作计划所得之分配额。
四、付款方式:丙方应在本合约生效后,于本条第一、二款规定期限(遇例假日顺延)内以现金或即期票据给付丁方,再由丁方依第三款分配比例转交其它受款人。
丙方所付权利金及衍生利益金,凡须由丙方扣缴税款申报稽征机关者,应依当时税法规定办理之。
五、前述权利金及衍生利益金之数额,均已内含营业税。
六、甲方或丁方得视需要指派业务相关人员会同其会计人员,或委托会计师至丙方营业所查核丙方利用本授权技术所制产品之销售数量或收入金额,丙方应配合执行不得借口予以拒绝或阻挠。
第六条 智慧财产权之归属及侵权责任
一、本授权技术之技术数据及技术知识为甲方所拥有,甲乙丁方得经三方之共同认可再与第三者签订技术移转授权合约,惟应以书面通知丙方。
其权利金及衍生利益金得另订之。
一、本授权技术之技术数据及技术知识为甲方所拥有,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非经丙方同意,甲乙方不得再与第三者签订技术移转授权合约,
二、丙方在本合约中所有之权利义务,未经甲乙丁三方之书面同意,不得让与或转授权予任何第三人。
丙方若有违反,甲乙丁三方得不经催告径行终止本合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三、丙方将来若拟成立衍生公司负责本项技术移转之开发工作,必须于三十日前以书面通知丁方,经甲乙丁三方同意以再授权或另行签订合约等方式处理后,方得将技术资料转交衍生公司使用。
四、丙方利用本合约授权技术制造产品销售之时,倘遇有任何专利侵权行为致遭受第三人请求或被诉时,丙方应尽速通知甲乙丁三方,并全力进行必要防御程序,以确保有关权益。
五、本合约倘有专利权被侵害应行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请求之情事时,丙方应立即通知丁方,并全力协助甲乙丁方采取保全行动或法律程序之进行,以确保四方共同之权益。
六、丙方为完成产品自行研发或添加之衍生产品或附加产品,其智能财产归属丙方,但应通知乙、丁双方并依互惠原则提供乙方使用,惟乙方就此部份技术数据不得任意泄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
若该部份致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财产权者,与甲乙丁三方无涉。
第七条 无担保规定
一、本授权技术系以合约签订时乙方所完成之技术状态交付丙方,已获得________国家专利权(或已申请但尚未取得专利权,视智财权申请及获准状况说明)。
甲乙丁三方担保尽力协助丙方自行使用本授权技术,但不担保本授权技术之可专利性、合用性及商品化之可能性。
二、丙方依本合约所取得之所有技术数据之非公开部分应以密件处理,并自行以营业秘密之方式加以保护。
本授权技术实施后所发生之侵害或被侵害情事,丙方均应自行负责,惟甲乙丁三方将尽力协助丙方处理。
第八条 技术数据更新
乙方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对本合约所定之技术如有更新时,应通知丙方及丁方,丙方得依本合约第十二条所规定之方式,优先取得更新技术之授权。
第九条 违约处理
一、丙方未依本合约第五条规定于期限内缴付权利金及衍生利益金者,每逾一日应另按未缴付总额之千分之五计付迟延违约金。
如再逾一个月仍未付清,甲乙丁三方得终止本合约。
二、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三款及第十一条第二款时,愿支付总额新台币伍佰万元整之惩罚性违约金。
丙方若违反本合约其它条款,甲乙丁三方得不经催告径行终止本合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条 合约期限
本合约自甲、乙、丙、丁四方签署日起五年内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丙方得以书面征得甲乙丁三方同意延展授权期限,每次延展授权期限为二年,延展授权之条件另议。
第十一条 合约终止处理
一、丙方于合约终止后一个月内应缴回由乙方获得之技术数据、结清衍生利益金。
二、丙方于合约终止后,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产销或利用本授权技术制造之产品,但若丙方有具体事实足证本产品系于本合约终止或解除前制造完成者,该产品得继续贩卖,但丙方仍应依本合约第五条之规定支付衍生利益金。
第十二条 合约修改
一、本合约得经四方同意以书面修改增订,并应将经四方签署之书面附于本合约之后,作为本合约之一部分,并取代已修改增订之原条文。
二、本合约未规定事宜应依民法及甲、丁方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收入处理
一、丙方依合约第九条所为之给付,依甲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分配之。
丁方得考虑乙方之参与程度,酌予分配一定比率予乙方。
二、甲方依本合约所获得之收入,应拨入行政院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基金。
第十四条 合意管辖
一、本合约应依中华民国之法律予以解释及规范;四方对于本合约、或因本合约而引起之疑义或纠纷,四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
二、本合约如有争议纠纷,经甲方同意后,得于台北提付仲裁,并依我国仲裁法解决;涉讼时则四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 联络方式
一、本合约有关之通知或要求应以书面送达下列之处所及人员(以下简称「联络人」),经送达该联络人者,即视为已送达该方当事人:
甲方联络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称:副研究员 E-mail: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络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称:副研究员 E-mail: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联络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称:副研究员 E-mail: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联络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称:副研究员 E-mail: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四方联络人或联络数据有所更动时,应以书面通知其它三方,并告知更新内容。
第十六条 合约份数
本合约书正本壹式四份副本壹式六份,由甲乙丙丁四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由甲丙丁三方各执存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兼连带保证人)
地址:______________
公司统一编号: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授权技术内容
附件二 开发计划书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丙方权利金免缴额度统计
一、丙方权利金免缴限额(注)______元
二、已使用免缴金额______元
三、本次技术移转之议定权利金______元
四、本次技术移转可扣抵金额______元
五、丙方本次应缴交权利金数额______元
六、累积至本次之已使用权利金免缴总额______元
七、丙方权利金免缴限额余额______元
注:权利金免缴限额为丙方对_________合作计划____年补助总金额____元之五十(专属授权为三十)%,计新台币_________元正
篇4:转移技术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说明〕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
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3.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已经实施专利,或者已经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后转让专利权的。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一项中明确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转移。
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如果需要继续实施专利,可以约定转让方在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准备实施的规模上继续实施专利并免交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专利应向受让方即新的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至于在专利权转让合同应立之日前已经订立的并正在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方与第三方之间就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由受让方承担。
这种权利义务的转移宜告知第三方。
篇5:产品技术保密合约
产品技术保密合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的生产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4、甲方所有的生产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5、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6、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7、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第二条保密的要求
1、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生产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4、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5、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第三条保密期限
1、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内;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第四条保密费用的确定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保密费为_____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
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并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第六条其他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篇6:浅析NASA技术转移网络体系
浅析NASA技术转移网络体系
为促进军民两用高技术等信息的交流通畅,拓宽国防部门与研究机构的合作渠道,增加其军事需求的透明度,美国国防部、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三军等军民两用技术应用管理机构,均已建立了各自数据量庞大的军民两用技术转移网络信息数据库,并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发布交流平台,形成定期发布信息的`制度.这种做法极大地促进了知识、技术的流动,紧密了大学、研究机构、政府实验室和产业界的结合,有效提升了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发展整个链条的效率.
作 者:孙薇 仝爱莲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航天 PKU英文刊名:AEROSPACE CHINA 年,卷(期): “”(10) 分类号:V4 关键词:篇7:技术转移合同协议范本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转让(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的技术成果名称 (如果属于专利技术应写明专利号)
主要内容 技术指标
技术水平(应写明该技术成果属于国际领先还是国内或者行业领先,并附权威机构的认定书或者项目鉴定、验收证书)
第二条 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交的技术成果资料清单:
提交上述技术成果资料的期限
提交上述技术成果资料的地点和方式:
第三条 转让的技术成果的秘密的范围 密级 保密期限 受让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转让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使用转让技术的范围:
受让方:
转让方: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受让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 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第六条 技术转让费总额及其支付方式:
一、技术转让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 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2. 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支付 元,时间:____________
第三次支付 元,时间:____________
3. 按利润____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4. 按销售额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5.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 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 (甲方总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向 (甲方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篇8:清华的技术转移经
清华的技术转移经
国家创新体系包括许多方面的工作,从科技发展战略到政策法规等,但核心有三件事:一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二是提高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知识创新能力,三是有效地技术转移.虽然我国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都不是很强,但创新体系最薄弱的环节还应是技术转移.据了解,目前有八成科技成果还在“睡大觉”.
作 者:龙九尊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科技奖励 英文刊名:CHINA AWARD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 “”(4) 分类号: 关键词:篇9: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间航道转移技术探讨
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间航道转移技术探讨
文章结合龙圩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间的航道调标改槽实例,介绍航道转移的'一般步骤,并提出航道整治航段施工期间航道调标改槽的要点和安全保障措施.
作 者:严桂强 梁立 杨剑锋 YAN Gui-qiang LIANG Li YANG Jian-feng 作者单位:广西梧州航道管理局,广西,梧州,543002 刊 名:西部交通科技 英文刊名:WESTERN CHINA COMMUNICATIONS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2010 “”(1) 分类号:U617 关键词:航道整治 航道改槽 航标篇10:技术转移工作调研报告
技术转移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形成了从修法、制定细则到部署行动的“三部曲”,技术市场有序发展,技术服务机构加快壮大,技术交易日趋活跃。与此同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仍存在一些痛点。比如,以往的工作更多注重局部推动和点上的突破,一定程度上存在碎片化的问题,相关工作之间还有待进一步形成紧密的衔接和有效的贯通,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体系支撑能力尚显不足。为此科技部制定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首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到20xx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xx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技术市场充分发育,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精神,山东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xx〕13号),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从山东实际出发,以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技术转移体系为目标,到20xx年,我省基本建成实体和网上技术市场健全,专业技术市场补充的技术市场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衔接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创新,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更加突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技术转移人才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稳步增长,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
根据国家、省对技术转移工作要求,泰安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市科技局对全市技术转移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泰安市技术转移基本情况
(一)技术转移工作开展初见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目前拥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52家,协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76人;协助政府、企业组建创新创业平台51家;促成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成果转化共计253项,合同技术交易额共计1.3亿元;协助企业申报专利479项。我市高校、科研所、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区、高创中心等大型技术中介机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机构服务内容基本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个环节,涵盖了项目申报指导、技术咨询、专利代理、检索查新、技术需求征集、高校成果展示和推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等各个环节,服务功能逐步健全和完善。
(二)各县市区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各区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泰山区(13家)、肥城市(12家)、高新区(10家)、新泰市(8家)发展较快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宁阳县(4家)、东平县(3家)、岱岳区(2家)发展相对滞后。
(三)各县市技术合同登记情况
从调研情况来看,20xx年我市各区域的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存在较大的差异,新泰市、肥城市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达到8亿元以上,宁阳县、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亿元以上,东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1亿元。
宁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比20xx年增长241%,东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比20xx年增长22%。
二、存在的问题
(一)技术转移机构没有形成发展规模
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弱、小、散的特点,主要从事一些项目包装、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专利代理等工作,缺乏有效引导,不能有效地开展或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比如,肥城市、新泰市、东平县高创服务中心虽然为省政府批准的集科技研发、项目孵化、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人才交流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并未开展有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主要从事的还是基础性的物业服务、项目申报包装服务等工作。
(二)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水平较低
大部分服务机构自身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方面水平较低,人员的服务能力不够,工作重点以对上争取政策补贴为主,重服务数量,轻服务质量,对企业的发展现状、技术水平和技术难题了解不透,对高校、科研院所的最新的科技成果不能及时掌握,导致服务机构不能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服务体系,有些合作了的项目也不能进行有效的跟踪服务,不能形成服务品牌。
(三)缺乏从事技术转移的专业人才
技术转移人才应具有广泛猎取和筛选科技信息的能力,能够对技术项目进行正确的评估和论证,对现有和潜在的市场进行准确的调研和预测,具有管理、组织、营销、公关和社交能力。目前,全市注册的具有执业技术经纪人证书的人员很少,大部分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是半路出家,在技术转移服务业务方面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熟悉技术转移服务业务的跨学科、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四)技术合同登记统计亟待加强
1.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够,很多企事业单位不了解,对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农技推广、软件设计、专利代理、科技查新、检测检验、科技评价、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单位技术合同没有进行登记。
2.各县市区参与技术合同统计的人员少,主要由负责技术市场工作人员协调填报技术合同录入,大多数企业单位不配合,征集技术合同困难。
3.市域内常规生产型企业对技术合同了解少,录入的合同大多为产品销售合同,存在部分录入信息不正确,同一项目反复录入,合同真实性差。
三、相关的建议
(一)出台新政策引导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规范发展。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政策,完善泰安市技术转移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加快泰安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设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加快发展技术市场,高质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要求,集成技术转移全要素,打通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技术转移全过程,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加快形成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资金为纽带、政策为保障的现代技术市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与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通发展。到20xx年,基本建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规范化的技术评价活动,一站式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全市技术转移机构达20家,从业人员超过500人,技术合同年成交额达60亿元。到20xx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运行的技术转移体系,技术市场充分发育,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二)构建全市统一的技术转移管理体系。
依托泰安市创新谷创新平台,建设泰安市技术市场“一厅一网一金”的发展模式。“一厅”即技术交易服务大厅,实现科技成果服务、技术转移转化等服务功能;“一网”即“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服务平台”网站,开展网上交流、信息发布、数据分析等工作;“一金”即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金融对接、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市场内设立法务咨询、工商注册、财税服务、技术评估、金融服务、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等区域。力争为泰安市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提供无断点、无盲点、横纵交错的全方位服务模式。
(三)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吸引市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品牌技术转移机构在泰安建立分支机构,鼓励各类中介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通过开展市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备案工作,认定一批专业性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机构,根据其业务量评定等级,对备案的服务机构择优给予资金奖励。
(四)加强技术市场专业人才的培养
成立泰安市技术经理人协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举办2次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对技术转移经理人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培训;探索出台鼓励驻泰高校技术经纪人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的意见,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要允许高校在绩效工资额度以外奖励技术经纪人员和技术发明人。
(五)切实加强技术合同统计工作
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培训,让更多企事业单位充分了解四技合同认定登记范围,了解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要积极主动到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宣传技术市场工作政策,宣传技术合同登记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激发企事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主动性,促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开展。在全市各县区指定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引导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将促成技术合同登记的绩效作为申请奖励补助的重要依据。
篇11:英国技术集团(BTG)的技术转移
英国技术集团(BTG)的技术转移
一、发展历程英国政府于1949年组建国家研究开发公司(NationalResearchDevelopmentCompany,简称NRDC),负责对政府公共资助形成的研究成果的商品化。根据英国1967年颁布的《发明开发法》,NRDC有权取得、占有、出让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研究所取得的发明成果,所有大学和公立研究机构,无论是实验室还是研究所,也无论是团体还是个人,只要所进行的研究是由政府资助的,成果一律归国家所有,由NRDC负责管理。
1975年,英国工党政府又成立了国家企业联盟(Na?tionalEnterpriseBoard,简称NEB),主要职责是进行地区的工业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研究高技术领域发展的投资问题。
1981年,英国政府决定,NRDC与NEB合并,改名为“英国技术集团”(BritishTechnologyGroup,简称BTG),仍拥有原NRDC对公共研究成果管理的权利。
1984年11月,英国保守党政府认为《发明开发法》的垄断规定不利于科技成果充分发挥作用,抑制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宣布废除这一规定,使发明者有了自主权,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样BTG再也不能无偿占有公共资助的科研成果,但由于多数大学和公立研究机构对知识产权保护与商品化缺乏足够的资金和专长,仍愿意与BTG合作。
为了推动BTG的市场化运作,1991年12月,英国政府把BTG转让给了由英国风险投资公司、英格兰银行、大学副校长委员会和BTG组成的联合财团,售价2800万英镑,促使BTG实现私有化。
此后,BTG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拓宽技术来源,从最初着眼于国内市场,主要依靠研究院所和大学,发展成长为今天的国际公司,业务领域涵盖欧洲、北美和日本,75%以上的收入来自英国以外的业务,使技术转移国际化,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专门从事技术转移的科技中介机构,拥有250多种主要技术、8500多项专利,400多项专利授权协议。1995年在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
BTG总部设在伦敦,在美国费城、日本东京设有分支机构。目前,BTG有雇员200多人,都是具有技术和商业知识的人才,其中半数以上是科学家、工程师、专利代理、律师和会计师等。
二、目标定位、运行机制与主要业务
(一)目标与定位
BTG致力于从市场的实际需要出发挑选技术项目,并通过最有效的手段将技术推向市场,主要目标是实现技术的商品化,包括寻找、筛选和获得技术、评估技术成果、进行专利保护、协助进行技术的商业化开发、市场包装、转让技术、监控转让技术进展等。其基本任务是推动新技术的转移和开发工作,尤其是促进大学、工业界、研究理事会以及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包括提供商业支持,鼓励私营部门的技术创新投资和扶持中小企业。
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有两次重大科技决策和改革措施对科技中介机构与服务的市场化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一是把政府变成科技咨询市场中的买方,二是撒切尔政府时期的私有化。由于大力推行私有化,一批原国有的科研院所进行私有化或国有私营化改制,不仅使部分科技人员进入了科技中介机构,而且相当一部分科研院所都具有科技中介机构的功能,有些则完全改制成为私营科技中介公司。
BTG就是在此背景下形成的一家商业化运作的科技中介机构。它通过许可证贸易、出版物与文献交流服务、合同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人员转移、支持投资创办新技术企业、授予技术专有权、以及采购科技成果等经营业务,取得了卓越的成效。BTG现已成为英国技术开发和技术转移的核心机构,在国际上也有很高的知名度。
但是,BTG拥有任何一家中介机构都无法比拟的丰富的专利发明和科技成果。作为专门以风险投资支持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机构,BTG具有由国家授权的保护专利和颁发技术许可证的职能权利,有根据社会需要保证国家的研究成果或诸多有应用前景的技术进行再开发的权责,有权对政府投资的研究成果和它认为可能导致用户实际应用的研究领域,可以对有关项目给予资金条件支持。以上这些权责内容已于1986年载入英国国家开发发明方案之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二)运行机制
BTG属于科技中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它的运行机制就是通过自身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职权,同国内各大学、研究院所、企业集团及众多发明人有着广泛的紧密联合,形成技术开发―――推广转移(销售)―――再开发及投产等一条龙的有机整体,利润共享,BTG真正起到联结开发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BTG具有捕捉未来市场技术并从中获得回报的独特能力,通过投资于技术的进一步开发和扩大知识产权的范围,创造新的价值。BTG不仅通过转让技术使用获取价值,而且通过建立新的风险投资企业,把获得巨大报酬返还给它的技术提供者、商业合伙人和股东。所以,众多国内外发明人或企业都纷纷把自己的专利、发明等成果委托给BTG,BTG经审议后替发明人支付专利申请费用和代办申报,颁发许可证,真正使发明者得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然后,即可对专利等开发成果进行转让,利润分成。这种运作模式使BTG在技术供方和技术发展方中都拥有能够共同获得利润的合作伙伴,同世界许多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以及全球主要的技术公司都有密切地联系。
(三)主要业务
BTG涉及的主要技术领域为医学、自然科学、生物科学、电子和通信,业务涵盖不同发展阶段的新技术,在BTG的业务清单中可以选择需要的技术。具体业务包括:
1.寻找、筛选和获得技术
BTG积极地寻找新的具有商业前途的技术,无论是帮助申请专利还是实施专利授权,选择到好的技术是BTG业务工作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BTG每年在世界范围内从公司、大学和研究机构等机构预选400项技术和专利,然后从中筛选和评估出100项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技术项目,帮助实现专利申请或实施专利授权。对那些还不够成熟但确有很好开发价值的技术项目,还可以投资一定的资金去开发。
2.技术转移
由于英国专利管理费用昂贵,一项专利从开始申请到失效,全部管理费用约需7~10万英镑。如果发生侵权行为,打起官司来,费用就更高了,而且有关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法规是很复杂的,科研人员要想搞明自是较困难的。所以,大学、科研机构或一些中小企业因缺乏专利保护的资金和专业知识,不得不放弃专利权,把其转让给BTG,从中获取一定的收入就可以了。从买方的角度考虑,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取胜,就必须靠新产品、新技木,靠产品质量。由于市场变化莫测,即使是有实力的大企业也不能保证其开发的产品适销对路或者样样成功,而且也不可能什么产品都能开发。因此,一些企业在改变发展战略、调整产品结构时,在本企业没有合适的新产品的情况下,往往希望能买到可以直接投产的新产品或新技术,以解燃眉之急。由于一些专利还未达到实用的程度,需要进一步开发才能推向市场,因此,买卖双方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的。BTG作为买方与卖方之间的桥梁,负责为卖方申请并保护专利,资助卖方进一
步把技术开发到可以实际应用的程度,再转让给买方,所得收入由双卖方按一定比例分配。
近来,BTG每年技术转移和支持开发、创办新企业等的营业额高达6亿英镑,其中技术转移上千项次,支持开发项目四、五百项,气垫船、抗生素、先锋霉素、干扰素、核磁共振成像(MRI)、除虫菊酯、安全针等都是BTG成功的技术转让项目。
3.风险投资
BTG介入新技术商业化已经有50多年,是英国最大风险投资机构。BTG的风险投资遍布于整个欧洲和北美洲,集中在英国和北美的中大西洋区域。BTG的风险投资集中在那些员工具有奉献精神、创新技术和市场前景的企业。BTG不仅关注技术开发的结果和早期阶段的投资,而且也考虑具有吸引力的后期阶段的投资。而且,BTG更倾向于关注技术的开发,它的技术大多数都来源于大学和公司里的顶尖技术。BTG通过直接介入这些投资,以提供管理和经营专家的方式来帮助处于早期阶段的公司尽快成长起来。BTG的专利律师与其投资的公司的发展小组以及专利法律顾问一起,共同制定一个战略性的专利投资组合,不仅保护投资公司的产品,而且保护了知识产权。
4.支持各种形式的技术开发
主要包括:①帮助公营机构申请获得专利和生产许可证;②资助大学师生对一些有希望的但尚未证实的高技术设想进行早期开发,并与一些大学共同安排高技术实验项目,并提供“种子资金”(在试验期可提供10~30万英镑的优惠贷款)。③在大学中设高技术奖励基金,一个奖励项目大约5000英镑奖金。④不定期举办高技术发明创造竞赛。⑤帮助有技术专长的集体或个人开办新企业,协助办理开办手续,提供资金方面的帮助。
三、技术转移的方法与步骤
BTG的技术转移一般经过技术评估、专利保护、技术开发、市场化、专利转让、协议后的专利保护与监督、收益分享等七个阶段。
(一)技术评估
BTG按照严格的标准来评价每项技术是否真正具有创新性,判断这项技术能否完全获得专利保护,是否有足够的市场潜力,并确定一个明确的商业化进程。
至于评估方法,没有系统的文字规定,主要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承办人的经验起主要作用。此外,还要考虑把技术开发成产品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专利、商业化及其他问题,综合权衡,决定取舍。BTG每年约评估400项新技术,大约只有100项被选中,进入BTG的档案。
(二)专利保护
一旦决定接受该项技术,BTG会与发明人签定发明转让协议,由发明人把发明权转让给BTG。协议书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收入分享的原则。然后,依据协议规定,BTG专利部门的律师将代为发明人填写专利申请表,负责专利并承担专利申请费、保护费以及侵权纠纷的诉讼费等全部费用。就BTG来说,为申请一项重要的技术发明,在17~的专利保护期内一般要花费25万英镑。
目前,BTG专利部共有18名律师,经验丰富,对一项发明如何能申请到专利,如何措词都有独到的研究。BTG的专利问题专家确保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程度上都能把技术的潜力挖掘出来,并且他们在专利策略和专利制作上是非常讲究商业性的。有时,BTG还把一项技术发明按其主要环节分成好几段,每段都申请专利,买方要想获取一项完整的技术,就必须同时购买几项专利才行。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延长专利技术的整体寿命,另一方面可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
(三)技术开发
对具有开发潜力但尚未完全成熟的专利技术,BTG会制定开发和营销计划,资助发明人进一步开发,加速其商业化进程,提高技术转移的成功率。BTG的发明专利从申请专利到进一步开发后推向市场,一般需要约5~7年的时间。
(四)市场化
BTG负责联系对技术感兴趣的客户。BTG与北美、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企业有广泛的联系,已形成了国际性网络。这一优势可使BTG从世界各地寻找到最合适的买主,即在英国或国际上有能力成功地开发专利技术的被许可人。把科技成果和专利变成实实在在的市场产品是BTG的.主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为专利找到最佳实施公司或企业是BTG的主要工作。通过市场分析,BTG能够制定出技术发展的完整市场战略,识别和跟踪最优的商业化路线。
(五)技术转让
一旦买主确定后,BTG会与其谈判签定转让协议。从技术转让到新的商业冒险和战略联盟的形成,每一个谈判协议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是目标都是使BTG的收入最大化。有些技术在获得专利后,在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失败了或被更好的技术或产品取代了。因此,BTG选中并获取专利的技术中,只有45~50%被成功地推向市场并创收。这也使得BTG在转让专利评价其价值时,不仅要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专利有效期、同类产品的竞争力、产品的市场潜力、专利申请费、保护费、侵权诉讼费和市场开发费等,还要考虑把专利推向市场的成功率。尽管BTG主要是通过转让获取收入,但也在考虑采取更灵活的办法。比如,BTG已开始涉足兴办合资公司。
(六)协议后的专利保护与监督
在技术被转让之后,BTG仍然关注技术的使用情况。BTG的工作不仅要确保专利不被侵犯,版税被完全支付,而且不能错过新的创收机会。在专利的整个寿命周期中,BTG负责对其进行保护,监测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BTG有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来对付它。此外,BTG也监测被许可人的经营和财务,确保被许可人根据专利使用许可协议,诚实地向BTG支付专利使用许可费。对违反合同者,则诉诸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七)收益分享
BTG一般不采取卖专利的方式来赚钱。BTG的理念是:一项技术产生的市场收益要大家共享。BTG与专利所有者一般是平分从生产厂家那里得来的利益份额。BTG已经同世界上一些非常著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及一些小公司成功的建立了互惠互利的关系。无论是大学研究机构还是商业组织,只要把它们的技术带给BTG,依靠这种关系就能使收入增加而获得利润。所以,一项技术转让成功后,获取的转让费在扣除专利申请费、诉讼费和开发费等费用之后,其净收入由BTG与发明者按对半平分。
四、成功因素分析
尽管BTG在发展过程中也受到了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不少企业正在削减研究开发经费,有些客户甚至出现了支付许可费用困难的情况,使BTG的业务受到了一定影响,但从总体上讲,BTG是成功的。它的发展给我们提供了一些重要启示。
我们认为,BTG的成功不仅包含了知识产权保护、对科学和技术的关注以及全球化意识,更是建立在一些重要因素基础之上。
(一)在BTG的前身(国家研究开发公司)创办初期,英国贸工部曾给予一定支持,并规定8年内归还政府的全部投资,完全达到自力更生。在1991年私有化之后,仍保持公共有限公司的性质,在英国公立研究机构和大学中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因此,它们一旦有技术上的发明,都想着找BTG。正是由于政府几十年的扶持,BTG才逐步实现了自负盈亏,成为今天拥有上亿英镑资金实力雄厚的技术集团。
(二)实施多元化的技术发展战略,主要包括:
第一,着眼于长期的技术转移,为包装好一个专利申请或实现已有专利的价
值增值,BTG可预先投资于技术的进一步开发或技术的升级,并不急于把不很成熟的技术推向市场,而是尽量把“饼”做大,获得最大的利益。
第二,注重扩展已有专利的价值,获取源源不断的市场利益。由于一项专利的有效保护期总是有限的,专利授权所带来的经济收益期限也是有限的。为了延长一项关键专利授权的经济收入,BTG通过不断帮助产生新的补充专利,来扩展或补充原有的主要专利授权,从一种关键专利衍生出多种其它专利。通过这种方式,BTG与发明者一起分享关键专利带来的源源不断的市场利益。由于BTG是独立的第三方,能够把多种来源的技术联系在一起。通过“打包”相关的技术和获得多个专利,BTG能够提供给专利更全面的覆盖面和更好的技术转让回报。BTG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使其成为了一个经营成功的科技中介公司,找到自己与市场的最佳切入点,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经营集中在有潜力的高附加值的技术、产业和市场方面,在选择新的技术发明时,注意少而精,更多地吸收成熟的技术,用更少的时间来完成技术的商业化。按技术类型、发展阶段和布局等拓展多元化的业务,做到“东方不亮、西方亮”,有利于化解技术商业化带来的风险。
第四,开发非核心专利,到大型公司中去寻找与这些公司主要业务方向不紧密相关的专利技术(BTG把这些专利称为非核心专利),经过对这些非核心专利的评估,筛选出具有潜在市场前景的专利,然后采取专利授权的办法帮助实现这些非核心专利的市场价值。挖掘和评估出真正有开发价值的专利技术是BTG的强项之一。
(三)BTG重视技术来源和技术转让的国际化,在美、日都设有分支机构,与世界各地产业界有着广泛地联系,形成了全球性的网络,使其能在国际市场上寻找到最好的公司来开发其专利技术,以保障技术商业化的成功运作。
(四)英国等发达国家有着完备的知识产权体系,能对专利实施进行有效的保护,使侵权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也是BTG公司赖以生存的重要社会环境条件。同时,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大学、研究机构对知识产权有较好的认识和理解,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一般都缺乏开发自己专利技术的资金和特长,自然对BTG这样的科技中介机构有所需求。
(五)BTG内部的组织结构高效、精简。员工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多学科的专业背景,都有在科研机构或企业工作的经历,有很强的技术、市场(商业)、法律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评估产品或技术的潜力等方面,独具慧眼,成功率较高,在申请专利、处理专利侵权等方面得心应手。
特别是,BTG注重给员工创造一种令人激动和精力充沛的工作氛围,能够激励员工的领导才能、负责任和敢于冒险的精神。就酬金以及相关的报酬而言,包括股份分享计划,BTG都具有很高的吸引力。
篇12:英国技术集团(BTG)的技术转移
英国技术集团(BTG)的技术转移
一、发展历程英国政府于1949年组建国家研究开发公司(NationalResearchDevelopmentCompany,简称NRDC),负责对政府公共资助形成的研究成果的商品化。根据英国1967年颁布的《发明开发法》,NRDC有权取得、占有、出让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研究所取得的发明成果,所有大学和公立研究机构,无论是实验室还是研究所,也无论是团体还是个人,只要所进行的研究是由政府资助的,成果一律归国家所有,由NRDC负责管理。
1975年,英国工党政府又成立了国家企业联盟(Na?tionalEnterpriseBoard,简称NEB),主要职责是进行地区的工业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研究高技术领域发展的投资问题。
1981年,英国政府决定,NRDC与NEB合并,改名为“英国技术集团”(BritishTechnologyGroup,简称BTG),仍拥有原NRDC对公共研究成果管理的权利。
1984年11月,英国保守党政府认为《发明开发法》的垄断规定不利于科技成果充分发挥作用,抑制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宣布废除这一规定,使发明者有了自主权,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样BTG再也不能无偿占有公共资助的科研成果,但由于多数大学和公立研究机构对知识产权保护与商品化缺乏足够的资金和专长,仍愿意与BTG合作。
为了推动BTG的市场化运作,1991年12月,英国政府把BTG转让给了由英国风险投资公司、英格兰银行、大学副校长委员会和BTG组成的联合财团,售价2800万英镑,促使BTG实现私有化。
此后,BTG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拓宽技术来源,从最初着眼于国内市场,主要依靠研究院所和大学,发展成长为今天的国际公司,业务领域涵盖欧洲、北美和日本,75%以上的收入来自英国以外的业务,使技术转移国际化,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专门从事技术转移的科技中介机构,拥有250多种主要技术、8500多项专利,400多项专利授权协议。1995年在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
BTG总部设在伦敦,在美国费城、日本东京设有分支机构。目前,BTG有雇员200多人,都是具有技术和商业知识的人才,其中半数以上是科学家、工程师、专利代理、律师和会计师等。
二、目标定位、运行机制与主要业务
(一)目标与定位
BTG致力于从市场的实际需要出发挑选技术项目,并通过最有效的'手段将技术推向市场,主要目标是实现技术的商品化,包括寻找、筛选和获得技术、评估技术成果、进行专利保护、协助进行技术的商业化开发、市场包装、转让技术、监控转让技术进展等。其基本任务是推动新技术的转移和开发工作,尤其是促进大学、工业界、研究理事会以及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包括提供商业支持,鼓励私营部门的技术创新投资和扶持中小企业。
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有两次重大科技决策和改革措施对科技中介机构与服务的市场化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一是把政府变成科技咨询市场中的买方,二是撒切尔政府时期的私有化。由于大力推行私有化,一批原国有的科研院所进行私有化或国有私营化改制,不仅使部分科技人员进入了科技中介机构,而且相当一部分科研院所都具有科技中介机构的功能,有些则完全改制成为私营科技中介公司。
BTG就是在此背景下形成的一家商业化运作的科技中介机构。它通过许可证贸易、出版物与文献交流服务、合同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人员转移、支持投资创办新技术企业、授予技术专有权、以及采购科技成果等经营业务,取得了卓越的成效。BTG现已成为英国技术开发和技术转移的核心机构,在国际上也有很高的知名度。
但是,BTG拥有任何一家中介机构都无法比拟的丰富的专利发明和科技成果。作为专门以风险投资支持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机构,BTG具有由国家授权的保护专利和颁发技术许可证的职能权利,有根据社会需要保证国家的研究成果或诸多有应用前景的技术进行再开发的权责,有权对政府投资的研究成果和它认为可能导致用户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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