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安全引导工作通知,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旅游安全引导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假日办:
目前,“五一”黄金周长假在平稳有序中度过了三天,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正在享受着长假带来的愉悦。但是,一些地方也相继发生了旅游安全事故,需要引起各级假日办的高度重视。
4月30日,一名来自甘肃的青年,在西藏那曲攀登桑丹康桑雪山后下山途中掉进15米深的冰缝中。经西藏自治区政府、那曲行署、部队、登山协会以及当地百姓3个多小时紧张营救脱险,该青年严重冻伤。
5月1日,51名游客在山东日照海滨游览时,被突然涨潮的海水困在太公岛上。当地边防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经过营救全部脱险。
5月1日下午,武汉中山公园“峡谷漂流”中两艘漂流筏相撞导致翻船,造成2人重伤,4人轻伤。
5月2日下午15点左右,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梅里乡雪崩村至神瀑山路上,突然发生雪崩,将正在山路上徒步探险的10余名游客掩埋。虽经当地政府积极救援,仍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
5月2日下午16点左右,南京六合区金牛湖水上娱乐中心,一架正在水面滑行准备升空的水上小飞机,与一艘疾驶而来的游艇相撞,当即造成飞机驾驶员及3名游客落水。4人虽被救起,但一名13岁女孩伤势严重,正在医院抢救。
为避免类似安全事故再度发生,保证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的“五一”假日,全面落实吴仪副总理关于今年“五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的指示精神和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的各项部署,现就有关旅游安全引导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假日办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的部署,进一步督促旅游接待和服务单位认真落实节前部署的各项旅游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公安、交通、安监、质检等部门加强旅游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要加强重点地区部位的安全管理。从近期发生的几起旅游安全事故看,探险游、自助游和景区点游乐设施等项目旅游安全事故多发,特别是景区外围和人烟较少的游览地区更是事故易发区域和部位,各地假日办要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扩大安全防范的范围,在危险区域和地段派人值守或树立明显的危险标识,严格加强管理。
3、加强对游客的引导和组织。针对今年“五一”黄金周自助游、自驾车游和探险游较多的情况,各地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和引导。要及时通过电台、电视台、广播和发放宣传小册子的形式,疏导和引导游客出行。要加大高速公路、景区点公路的组织和疏导,加强安全驾车的教育。要积极引导游客理性出游,劝阻游客超出自身能力从事自助游、探险游和其他危险性活动。
4、要做好各项应急救护的准备工作。要按照各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救护的准备工作。特别是事故易发的地区和区域,更要做好紧急救援的各项准备。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5、坚持事故报告制度。各级假日办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禁止瞒报、迟报、漏报等事情的发生。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篇2: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关于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王岐山副总理9月26日在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上关于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现就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把安全保障工作放在第一位
今年以来,旅游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旅游交通等安全事故依然频发。截至9月26日,国家旅游局共接到各地报告的旅游安全事故33起,共造成80人死亡,391人受伤,4人失踪,其中旅游交通事故27起,共造成74人死亡,321人受伤。即将来临的“*”黄金周是假日制度调整和奥运后的首个国庆长假,预计旅游市场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局部热点地区接待压力加大,旅游安全保障任务加重。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汲取近期国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教训,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黄金周。
二、落实责任,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确保“*”假日旅游安全平稳,对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和谐意义重大。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确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落实旅游部门的安全综合协调责任。要加强对旅游接待单位、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做好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协调处置工作。二是落实旅游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旅行社等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工作的安全监管。三是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旅游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以及突发事件报告、救助、善后处理以及安全信息披露等职责。
三、突出重点,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要强化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对所组织的线路产品和选用的服务提供商进行安全把关,杜绝租用手续不全、安全要求不达标的车辆,确保游客的交通、餐饮安全。二是要强化旅游节庆活动和大型展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承办的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件。三是要加强对旅游接待单位安全达标情况的复核检查。旅游部门评定挂牌的A级景区、工农业示范点、星级宾馆,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即摘牌整顿,并进行信息披露。四是要加强对安全薄弱环节和部位的隐患排查。要联合公安、交通、质检、安监等部门,重点加强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游客运载工具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杜绝违规违章操作,杜绝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运营。督促山岳景区、涉水景区做好安全防护和客流引导,严防坠落和溺水事故。加强易发交通事故路段和热点景区周边道路的安全警示,严防重特大旅游交通安全事故。
四、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值守
一是加强预警防范。主动与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卫生、气象、食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并根据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台风、暴雨、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对。二是加强安全引导。对自驾车旅游、出境旅游和探险旅游进行安全教育和引导,增强自助游客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值守。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假日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班和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做好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置工作。
篇3:暑期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暑期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xx年暑期旅游高峰即将来临。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逐渐进入休假期,出游人数即将大幅增长。按照以往的规律,旅游安全事故也进入高发时段。5月以来,全国旅游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主要涉及水上旅游、道路交通等方面,旅游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为将暑期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部署暑期旅游安全工作
暑期是道路交通事故、涉水旅游事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旅游安全保障,认真按照《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75号)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本地区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要结合以往暑期旅游应急工作经验和本地区特点,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趋势预测、防范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和经验总结。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涉水旅游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求,加强预案演练和人员培训,保证应急处理程序可行、渠道通畅、运转正常。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面向公众、旅游接待单位的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和引导。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紧密配合、上下联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为游客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暑期旅游环境。
二、做好重点领域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旅游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在认真排查本地区暑期旅游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
(一)涉水旅游
涉水事故是暑期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其中溺水和水上交通事故是造成游客死伤的最主要因素。各地要高度重视水上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涉水旅游项目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漂流、游艇、潜水、水上滑翔等高风险项目的景区要做好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教育;要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配备充足的抢险、救生设备;要重视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景区的应急救援水平和协调保障能力,保证景区安全运营;要针对今年气候变化异常,部分地区灾害性气候多发的特点,密切关注气象、海洋预报以及滑坡、水污染等因素的影响,制定应对措施,并针对汛期的到来,实时做好预警预报和防汛度汛工作。
(二)旅游交通
入夏以后,旅游交通事故将进入高发期。各地旅游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组织和管理的要求,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的组织和引导。一是要与公安、交通、保险等部门紧密联合,切实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旅游车租赁行业,严查旅游车辆公司违规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并在车况维护、安全驾驶、应急处置、保险救援等方面加强联合监管和引导;二是要督促旅行社选择有资质、车况好、管理严、信誉佳、服务优的旅游汽车公司接待旅游团队。特别是团队人数较多、跨省际的旅游团队用车,一定要保证交通安全;三是要联合路政、消防、高速公路管理、医疗等部门,针对暑期交通运输的特点,加强旅游线路沿线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自驾游的交通、安全及服务导示系统建设,加强车辆遇险的'抢险救援工作,强化重点路段的安全保障措施。四是要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引导游客规避恶劣天气等不良影响,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旅游道路交通环境。
(三)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
暑期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要汲取暑期发生的37名团队客人食物中毒事件的教训,安排团队一定要到卫生、清洁、管理好的饭店餐馆用餐,食物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教育提示游客避免到街边摊点用餐,特别要提醒到海边旅游游客,注意海鲜类食品的卫生安全。各地旅游部门要充分重视旅游餐饮,联合卫生、检疫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接待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游客的教育,增强游客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提高警惕,密切关注禽流感等疫病动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要关注境外流行病情况,按需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卫生突发事件。
三、加强旅游安全监督和检查
1、各地要突出“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提升游客旅游安全意识为目标,采取主动措施做好旅游公共服务工作。将政府公共服务与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紧密结合。
2、要组织安监、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酌情开展暑期旅游安全的监督检查,注重日常监管,落实值班和事故上报制度。
3、进一步完善涵盖入境游、出境游和国内游、多方面多层次的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旅游安全信息,保障游客平安出行。要针对自助游、自驾车游增加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出行提示和信息支持。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渠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开展互动活动、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手段,深入开展面向广大游客的旅游安全教育和引导。
特此通知。
篇4:旅游探险安全工作通知
旅游探险安全工作通知
各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近年来,探险旅游在我国国内旅游中逐步兴起,在一些地区发展较快,但与之配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明显滞后。xx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新疆、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先后发生4起探险旅游者被困事件,虽经当地政府的全力营救,但仍有3人死亡。这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探险旅游存在着安全意识淡薄、保障能力差以及管理缺失等问题,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为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探险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探险旅游安全工作责任
针对探险旅游形式多样、组织程度低、事故风险高的特点,要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情况,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对有组织开放的探险旅游市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探险旅游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监查;对经营探险旅游的旅行社和景区,要落实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各项安全措施,完善组织接待条件和应急预案,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对已经形成规模的探险旅游项目,要依靠当地政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共同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二、加强对公众的探险旅游安全教育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发生的探险旅游事故及其原因向社会公布,警示从事探险旅游的单位和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大力宣传安全第一的观念,介绍探险旅游常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清冒险旅游的危害,培养理性出游的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旅游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商业保险的作用,提高对保险的认知度,引导探险旅游者购买保险。
三、开展对探险旅游的调查研究
探险旅游安全管理涉及面广(如沙漠探险、洞穴探险、丛林穿越、登山越野、乘坐热气球、潜水等),专业化强,工作难度大,必须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当前,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对探险旅游的调查研究。一是针对近年来本地组织和接待探险旅游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查找安全工作漏洞。二是对已开展的探险旅游项目,要逐一进行摸查,对其组织实施、安全设施和风险防范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三是主动会同当地民政、体育和工商等部门,对组织各类探险旅游的企业和单位进行调查备案,切实掌握情况。四是针对本地区探险旅游资源的特点、现有的保障条件和救援力量等情况,制定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四、引导探险旅游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把探险旅游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今年下半年,国家旅游局将在各地总结探险旅游发展经验基础上,会同业内外有关专家,动员社会力量,借鉴国外成熟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探险旅游的规范化管理方式。为此,国家旅游局将组织对我国重点地区的主要探险旅游资源进行风险评估,并在“十一”之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工作进程安排如下:7月份汇总各地上报的有关探险旅游的材料;8月份将汇总的探险旅游资源和探险旅游组织者材料在政府及相关网站公布,征求广大探险游客的评价;9月份邀请专家对主要探险资源和探险旅游组织经营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十一”黄金周前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推荐第一批探险旅游安全示范项目和组织经营机构。
为确保上述工作的落实,请各地于7月31日之前,将本地开展探险旅游的有关材料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特此通知。
篇5: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委(局),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目前,我国已进入汛期,暑期旺季旅游高峰即将到来,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等异常天气影响,山区、滨海、河岸等景区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台风暴潮、积水等洪涝灾害,严重威胁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家防总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度汛工作。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游客生命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针对防汛、防台风和旅游工作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主动协调安监、林业、质监、国土、体育等有关部门遵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制度,指导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业务主管和生产经营各个层面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度,充实防汛安全管理人员,切实承担起游客游览、接待的防汛安全职责。要加大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细化落实预案,完善安全措施。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会同当地旅游部门细化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特别要强化“山边、河边、海边”A级景区的危险区游客疏散安置预案,指导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明确防范机制和处置程序,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要完善安全措施,景区内洪涝、台风灾害易发区和关键部位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预设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明确避险安置区域。
四、加强防汛检查,加大隐患防控。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结合景区游览、接待实际,全面细致开展防汛检查,特别要协同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山区、河岸等景区山洪、泥石流、低洼易积水区等洪涝风险区域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保障游客安全。
五、强化应急机制,加强处置能力。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旅游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公安、交通、住建、林业、安监、消防、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机制。一旦发生因洪涝、台风灾害引起的旅游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抢险救援。景区主管部门、旅游相关经营单位要服从救援抢险指挥调度,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配备必要抢险救援设备,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公共服务。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会同当地旅游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立足于“早研判、早动员、早部署”,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旅游安全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突出做好“山边、河边、海边”A级景区旅游安全风险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游客防灾避险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全力保障游客生命安全。
篇6: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长江中下游存在大洪水较高风险的警示通报》(厅函[]121号),警示今年主汛期长江流域降水大部偏多,其中中游部分地区偏多五到八成,已提前进入汛期,中下游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同时,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旅游局也就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里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今年主汛期极端灾害性天气和潜在大洪水对旅游安全工作可能带来的严重灾害,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早准备、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
二、要认真抓好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重点围绕旅行社用车、大型娱乐游乐设施、星级宾馆防火应急设施、水上游乐项目应急设施、重点景区山体、道路滑坡、泥石流、崩塌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安全防范、汛期旅游安全防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随着汛期到来,大风、雷电、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明显增多。因此,各地要结合今年汛期提前、降水偏多等特点,在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检查,及时治理消除隐患,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人员聚集预警办法。要切实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旅游警示宣传和风险提示,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实施旅游安全动态监管到位。
四、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汛情、气象等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预报。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险情要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特此通知。
篇7: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近日我省西北部连降暴雨,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5月9日8时启动防暴雨Ⅱ级应急响应。为贯彻落实省、市、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旅游安全防汛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工作。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近期暴雨天气给旅游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应对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位,防汛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但不可不备。
二、关注汛情,完善防汛机制。及时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密切关注防汛、气象和水文等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做好对暴雨引起各种灾害的`预防工作方案,警惕突发性暴雨。
三、强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旅游景区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危险地段必须提前采取措施,所有的景区(点)要进行拉网式地排查,每天晚上都必须清空游客,要加强夜班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适时疏散游客,关闭景区;各星级饭店要做好所有设施设备和户外广告牌的安全检查,保证食品安全,立即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各旅行社要加强对旅游用车的管理,杜绝租用“黑车”,旅游团队出发前要及时了解旅游线路的天气信息,必要时改变路线或停止发团,因强降雨影响行程,造成游客滞留的,要注意安抚好游客的情绪,并合理安排好滞留游客。
四、加强值守,积极应对。各旅游企业要加强值班、带班工作,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旅行社总经理和领队及导游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响应措施,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鼓楼区旅游局值班电话:87611693。
篇8: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机关各处室,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5·19”中国旅游日即将到来,现将山西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全省五一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和“5·19”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紧紧抓住旅游旺季到来之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严格旅游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的节点和环节,强化服务意识教育,加强服务技能培训,规范旅游安全生产,广泛宣传文明旅游,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19”中国旅游日是每年旅游淡季进入旺季的分水岭,各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抓住季节转换的时机,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坚持三个决不过高估计的判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在五一到来之前,对照国家旅游行业标准《旅行社安全规范》,全面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健全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与地接社合作示范合同、与旅游汽车客运公司的承运合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规范与游客合同签订,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发展环境。
二、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当前,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各旅游企业要树立和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做好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旅游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以服务为品牌,以满意为目标,用周到细致的服务赢得游客的信赖和信任。
4月10日--5月30日国家旅游局、山西省旅游局相继开展了全国、全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将以报名跟团、暗查暗访的方式对我市旅游市场进行检查,所以,各旅游企业要以为契机,狠抓旅游服务质量,全面规范旅游业务,特别是规范导游带团行为。坚决杜绝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超范围经营、擅自增加购物点、擅自改变行程、发布非法、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用良好的服务和品质形象,提升游客的满意度。
三、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努力践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
深入推进文明旅游,认真落实省委“五句话”总要求和山西省文明旅游联席会议纪要和市委“五城联创”的工作部署,以“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城市文明旅游程度和游客文明素质为目标,凝聚全体旅游行业力量,充分展示我市旅游行业形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行前说明会、把好“六关”(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落地关、行程关、交通关),体现处处有提示,时时有提醒,人人讲文明的旅游环境。引导游客积极参加“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提个醒”、“文明旅游随手拍”等主题公益宣传活动。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和旅游志愿者“五个一批”宣传活动,营造文明旅游氛围。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在“五一”小长假和“5.19”中国旅游日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全面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部署““5·19”期间的工作,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周密计划,确保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五一”小长假和“5·19”中国旅游日。
附件:
1、关于开展全省5·19”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市场秩
序检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5.19”中国旅
篇9: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双方权益,提升我省旅游服务质量,现决定开展全省“五一”节日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交叉检查工作,处理并曝光一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省旅游市场有序竞争,促进我省旅游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重点
(一)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活动、强制购物获取回扣,擅自变更行程。
(二)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违规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或赴台旅游业务、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三)旅行社发布非法、虚假旅游广告蒙骗旅游消费者的行为。
(四)旅行社不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在线旅游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不履行旅游合同等违法行为。
(五)A级景区经营秩序混乱、服务质量差,通过增加另行付费项目、捆绑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六)旅游购物场所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销售质价不符的旅游商品;不明码标价、诱骗游客消费;向旅行社、导游人员支付高额回扣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4月10日-5月4日。
四、检查人员及分组安排
(一)检查人员
检查组由省旅游质监所3名执法人员,各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1名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2名媒体记者组成检查小组,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异地交叉检查。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朔州、忻州、晋中、吕梁、阳泉组成第一检查组对太原、长治、晋城、临汾、运城进行检查。
第二组: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组成第二检查组对大同、朔州、忻州、晋中、吕梁、阳泉进行检查。
第三组:太原、大同随团暗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准备。此次交叉检查工作是在国家旅游局工作部署下开展的,是我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各市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选派业务熟练的执法人员参加,检查人员要提前搜集暗访地旅游企业相关信息及当地市场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带着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依法依规,严格检查。此次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检查时做到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要严格取证据,一查到底,争取查处并曝光一批旅游违法违规问题。
(三)整理案件,认真总结。各检查小组要认真收集并整理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件证据,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收集到的违规问题及相关证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至相关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执法大队),并限期处理。于5月5日前,每市对案件的查处结果上报省旅游局行管处及省旅游质监所。
附件:
1.明察暗访检查项目及内容(旅行社、导游)
2.旅游市场检查项目及内容(旅游景区、购物场所)
篇10:旅游安全工作紧急通知
旅游安全工作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1月27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情况下旅游服务和旅游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应对工作的紧迫感。今年1月10日以来,我国出现了建国以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天气,十多个省区市旅游接待受到影响。春节黄金周旅游高峰即将到来,全国旅游安全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各级旅游部门必须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更加有力的安全措施,千方百计保障旅游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市场平稳正常运行,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抵御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是当前旅游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一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和出游提示。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国家旅游局值班室报告。二要加强同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系,重点做好旅游车辆和运营人员的安全引导,配合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工作,防范恶性事故发生。三要督促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及时启动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工作。旅行社要通过导游和领队人员加强对旅游团队的`安全防范;旅游景区景点要做好景区道路积雪的清扫、防滑,加强各类游览游乐设施的安全防范,因雨雪冰冻关闭的景区和游乐设施,重新开放和使用前,一定要经过认真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旅游住宿接待单位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游客供水、供电、供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四要加强冬季冰雪旅游和探险旅游的安全监管,对不适合的旅游项目要及时叫停。
三、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责任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二是保障信息传递。在获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要及时通知并组织相关旅游接待单位做好应急防灾工作。三是加强部门协调。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情况通报,保证联络畅通。四是引导舆论宣传。要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反映本地区旅游市场面临的天气安全压力,宣传旅游部门采取的各项措施,共同关注旅游安全的舆论氛围。
★旅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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