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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情结心情随笔

时间:2022-05-21 03:31:0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童年的情结心情随笔(共1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童年的情结心情随笔

篇1:童年的情结心情随笔

童年的情结心情随笔

爱人每次拖地板,都会轻轻地拉出缝纫机,将下面的灰尘拂去,再慢慢地把缝纫机放回原处。她有一个深深的情结,对缝纫机的钟爱差不多有半个世纪了。

半个世纪前她还是个孩子。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十几岁时,放了学,或星期天,她总要和左邻右舍的小伙伴们一起跳方、跳绳、踢毽或跳皮筋、拾拨骨、打“马尾”。经常玩完了还余兴未尽,再互相串门,到家里玩上一阵,直到吃饭时才各自回家。

她最喜欢到小妮家串门,因为小妮家给了她太多的新奇与惊喜。

小妮住在与她家一墙之隔的一座三层的小洋楼里。小妮家非常阔气,这让她大开眼界,许多过去从未见过的东西,如:落地钟、钢琴、缝纫机等,都使她眼前一亮,啧啧称奇。此后,一有机会她就翻开钢琴盖,小心翼翼地弹几下,那种柔美动人的声音,那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似乎沁人心脾,妙不可言。然而,她从不敢想自己什么时候也会拥有一架钢琴,她知道钢琴对她而言,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神话。

那时,她的兴致常常专注在看小妮用缝纫机砸鞋垫上。只见小妮用脚轻轻一蹬踏板,缝纫机针便拉着线上下跳动,小妮用手推着剪裁好的布料,缝好的针脚立即像一条线一样向前延伸,沿着布料的形状如影随形、整齐地前行,一圈又一圈,从外向里延伸着。不过几分钟,一只鞋垫就砸好了。

她感到很稀奇,禁不住赞叹道:“你砸得太好了!”

“你来试试?”小妮说。

“好,那我就试试。”她早就跃跃欲试,仿佛浑身是劲。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试了几次,她居然学会了。在此后的一个星期天,从家里带来一双裁好的.布料,在小妮的鼓励下,她鼓起勇气,虽然针脚砸得歪歪扭扭,但一双崭新的鞋垫还是赫然呈现在自己面前。这天,她像过节一样地快活,心里乐滋滋的。自此,她对缝纫机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她家兄妹7个,因为人口多,家庭生活拮据,在她看来,缝纫机是一种奢侈品。那时,她只有羡慕,没有奢望。不过,拥有一台缝纫机此后成为她的一个美丽的梦想。

我和爱人结婚后,她经常和我说起孩提时代的逸闻趣事。说到开心处,她总是格格地笑个不停;说到难过时,她会伤心地落泪。听得多了,我渐渐走进她的内心世界。

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女儿,随着女儿慢慢长大,需要不断添置新衣服。因为儿童服装价格比较贵,如果买来布料自己做,那就便宜多了。好在有个亲戚家里有缝纫机,时常帮我们为女儿做衣服,解决了燃眉之急。过了几年,我们有了二女儿,不好意思再找别人帮忙,爱人很自然地想到了买一台缝纫机。不单可以为孩子做衣服,平时衣着被褥需要缝缝补补,哪怕砸双鞋垫也用得上它呵。我当然支持。

当时,由于商品供应严重短缺,要买一台缝纫机或一辆自行车,除需凑足七、八十张,乃至上百张工业券外,还必须等待一张由市商业局发放的、不知猴年马月才能等来的缝纫机或自行车票才能买到。

虽不知什么时候能等来票,但期盼的心情却十分迫切。从此一有机会我们就打听缝纫机的行情,很快我们了解到上海生产的“蜜蜂牌”“飞人牌”“飞跃牌”缝纫机是名牌;自行车无须打听,上海生产的“永久牌”、天津生产的“飞鸽牌”、青岛生产的“金鹿牌”,早已是尽人皆知梦寐以求的名牌了。

生活像雾像雨又像风,抑或雨后的七色彩虹,使人捉摸不定。有些事不一定按照你事先设计好的计划如期而至,有时会突如其来地横插上一杠子。

一天晚上,不经意间,我和爱人说起某某能买到“金鹿牌”自行车。那真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爱人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那你买一辆吧!”

那年代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是人们追求的“三大件”,而自行车热又远远地超过了缝纫机热。

“不要,不要。”因为我们家离单位很近,最多十分钟就可以走到,我立即拒绝了。

“买吧!你不是早就喜欢吗?再说,换煤气罐时还可以用嘛!”爱人坚持着。

“可咱积攒的钱是要买缝纫机的啊。”我仍不同意。

“还不知那辈子才能等来票呢。”爱人不肯让步。

在爱人的再三催促下,积攒了许久的钱就这样匆匆忙忙地给我买了自行车。

我心里清楚,其实,爱人还是非常喜欢缝纫机的,只是为了我,她硬是放弃了自己的所爱。

后来,一直也没等来缝纫机票,再后来,两个女儿慢慢长大了,已经不宜再给她们做衣服了,缝纫机也始终没能买上。

不久,我调动工作,离家远了,自行车端地派上了用场,爱人十分高兴。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经济蓬勃发展,人们生活日益提高,各种商品琳琅满目。九十年代初期,原来的“三大件”被洗衣机、冰箱、彩电新的“三大件”所取代,缝纫机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爱人退休前,有个星期天,我陪她逛百货商店,走到陈列缝纫机的区域,她走过去转了一圈。

我下意识地问道:“怎么,你还喜欢缝纫机呀?”

爱人点点头。

“真的?”我认真地问。

“唔。”爱人说着,莞尔一笑。

的确,小时候的事,有些一辈子都忘不了,好象镂刻在脑海里一样。爱人不正是这样吗?即使快退休了,内心的那个缝纫机情结依然还那样深。

我突然感到有些自责。说真的,我们的心中都装着彼此的生活,也装着彼此的情感和牵挂。

我决定给她一个惊喜。

爱人生日前一天,早晨临上班时,我说:“下午我要送你一个生日礼物。”现在生活提高了,人们可以尽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送给我什么?”她看着我,笑眯眯的,急切地想立即知道。

我故意卖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篇2:母校情结心情随笔

母校情结心情随笔

去年的夏天,我再次回到了母校,母校依旧是那样简单,那饱经风霜的教学楼脸上早已爬满了细密的皱纹。空气中冰冰凉凉的水汽触碰到温热的皮肤,一股凉意袭上心头。漫步在校园里,“嗒嗒”的声响传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似在告诉母校我回来了。清晨的阳光穿过那稀稀疏疏的树叶在地面投射成形状各异的光斑,整个校园都沉浸在金色的喜悦中。

母校的一切都没有变化,那操场上的跑道依旧尘土飞扬,到现在也没有改进。经过学校的食堂,一股淡淡的焦油味勾起了我的回忆。记忆中的食堂总是带着一股淡淡的焦油味,没人知道它是从哪来的,似乎是一直存在的。每个学生都有自己固定的座位,男生和女生是分开桌子吃的,而两张桌子却往往是并排地挨在一起,吃饭之前或之后,男孩总是和女孩谈人生、聊新闻、聊八卦,或互相交流学到的知识,却从未见过他们在吃饭时说话的,饭后的桌子从来都是干干静静的,或许这就是心理学上的“异性效应”吧!

教学楼历经风雨的磨练也显得有些破旧了,一楼的防盗窗早已是锈迹斑斑,有的甚至腐朽得不成样子了,手轻轻一碰,那铁栅栏就会被戳断好几根。沿着楼梯一阶一阶地向上,手轻轻抚过那油漆尚未脱落完全的护栏,闭上眼,一点一点地回味当年扶着栏杆上下楼梯的情形。漫步在三楼的走廊上,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岁月在这里沉淀下来的厚重感,时光交错,感觉自己像是走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一路走到底,那最靠近走廊窗户的教室就是我那三年来呆过的地方,教室的防盗门是早已锁上了的,那窗户也紧紧地闭着,透过玻璃窗望着教室里的一切 ,一种熟悉感油然而生,教室里的陈设还是那个样子,那墨绿色的黑板,高三尺、宽六尺的大讲台,底下一排排排列整齐的黄色课桌椅,一切都没有变化。

老师办公室的门窗也是紧紧地闭着,玻璃窗上缀满了灰尘,看样子是有段时间没有擦拭了,窗内是一个朦朦胧胧的世界,我看不全内部的景象,只能勉强看到一张办公桌,上面有几本教科书,几支水笔放在书本上头,底下一张米黄色的藤椅依靠着墙壁,那是班主任的位置,我记得很清楚。

踏在学校那柔软的草坪上,清风混着青草味轻轻地吹过,我有一个错觉,仿佛自己从未离开过,仿若自己仍是刚来至此的初一新生。

初一时,我刚来到这,对周围陌生的一切感到好奇、害怕又兴奋,突然离开了读了六年的小学来到了这样一所新学校,令我一时茫然不知所措。由于我小学结业成绩优异便被分配进了“精英班”来到这个班级的第一天,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红色T恤衫的女孩吸引住了我的眼球,是的,我爱上了她,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也许只是一种感觉,只是这种感觉很奇妙,总是会忍不住把目光偷偷瞄向对方,被发现只能尴尬地转过头来。当然,这是后话,我暂且不说。

进入初中,我一如既往地保持自己那份清高、孤傲的个性,他们爱打爱闹,我便以为不值得与他们人交往。后来,我发现他们却也与我从前接触过的人有些不同,他们虽然下课爱打闹个不停,确是有限度的,他们不会勉强谁和自己玩,最多会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上课时,全班人都会把目光集中在黑板上,不,确切地说是全集中于老师的任课老师的那双眼睛,老师的眼睛似乎会说话,很多时候无需讲话,我们便能心领神会,不同于我带呆过的小学。课堂上总是安安静静的,每个人的眼睛都散放着璀璨的光芒,老师的那种激动、兴奋以及眼神里的那种专注是我小学六年从未见到过的,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自修课,大家都专注着写作业,班级里只听得到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我还记得刚来到这个班级时,曾经挡住了一个女孩的去路,她身材要比我矮小许多,我一开始并未发现什么直到背后传来一声:“对不起,请让一下,谢谢!”我才注意到背后有人,赶紧主动让出了一条路,但那句“对不起,请让一下,谢谢!”却一直萦绕在心头,久久不能退去。小学六年,从未有人跟我说过“对不起”、“请”“谢谢”这些个字眼,可以说这是我求学以来第一次体会被人尊重的感觉。同学们的言行举止深深触动了我的心灵,心头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只是我那坚守了六年的意志又岂是可以轻易被瓦解掉的,我依旧警备着,武装自己的内心世界,只是没有如小学般对周围人的厌恶。我依旧把注意力全集中于书本上,却也因此使得成绩名列前茅,科学成绩更是全年级第一。

初一就这样过去了,本以为初中会一直这样过去,没想到暑假时一个小插曲却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我思维开始紊乱,成绩有全年级前三十名下滑到百名之外,却也因此解放了我,我开始走出自己的内心世界,接触大千世界。

第一次,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美好,感受到来自周围同学、老师的那股热情、真诚,感受到学习的乐趣,我开始融入这样一个集体中。

我小学时,是不记笔记一样能够考好的,我便自以为自己很聪明,直到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班上大多数人也是如我一般只听不记却一样能够考好,至少考上重点中学的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没问题,会记笔记的也只有班上几个成绩杰出的女生会记,我这才发现聪明不是我的专利,有人比我更聪明。

大多数同学如我一般成熟,许多人从初一时就已经立志要考哪所大学了。同学们也是真正懂得尊重人的,他们也爱给人取绰号,但决不会整日跟在人家屁股后喊个没完,只是偶尔喊一下,当然,人家若是不乐意,他们会立刻闭嘴。某个男孩和某个女孩接触时间长了,他们也会围在一起讨论这些小八卦,但绝不会在当事人面前谈论,更不会大肆宣扬。我也交了一些朋友,他们都是值得信赖的,跟他们交谈可以放心大胆地说出自己心里的秘密,他们是能守住秘密的。

班级里的学风是严谨的,学习氛围是热烈的,每个人身上散发出的气质形成一种特殊的场能,似乎禁锢了这个空间,每一个进入这个班级的似乎都会被一股力量推挪着去学习。课堂上,大家虽然都关注着学习,却很少有人主动站起身来回答问题,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一旦你站起身来回答问题,全班所有人的目光都会集中于你一个人身上,一旦答错了便会异常尴尬,回答问题都这样了,那打瞌睡恐怕就更不好受了。

精英班的学生似乎都是那样单纯、那样的乖,从未听过四个精英班中有谁违反校规校纪的,也并不清楚书本以外的东西,还记得有一次德育处主任在操场上批评其它班级某某人用“热得快”,精英班的学生包括我在内听得云里雾里,互相问着:“热得快”是什么东西。

这样的一个班级,这样的学习环境,这样的同学才是我真正向往、喜欢的,班级里不乏儒雅、文静的男孩、女孩,我不爱打闹,最爱和他们谈天说地,融入进去真的很快乐啊!

初三那个夏天的清晨,我时常起得早早的,然后跑到女生宿舍后边的空地情不自禁地往上看,女孩刚刚打开玻璃窗,靠着窗子梳着头发,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这样做,只觉得女孩披散着头发。用手轻轻抚顺,拿着梳子一点一点地往下梳,有一种说不出的韵美。

黄昏时分,经常伫立在女生宿舍前,望着门前衣架上洁白的小肚兜如柳絮在风中摇曳着身姿,每次站在门前总能感神清气爽!

说完对学生的印象,该提老师了。

初中的五位老师都是令人难忘的,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语文老师,也就是我的班主任,其次便是科学老师和英语老师了。

我的班主任是一个28岁的单身女性,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剩女”了,她并不是多美,多么温柔,相反她很“凶”,当然,她的“凶”是为了管教我们而刻意伪装出来的,不过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美。

对于班主任,我最为感激,因为她是第一个发现我身上闪光点的人,是她不厌其烦地开导了我三年,引导我走出自己的内心、接纳大家,也是她鼓励我写作。

刚进入初中那会儿,我拒绝融入班级,倍感孤独,便把所有的情感都寄托于文章中。令我大感意外的是,班主任竟然会细细品读我那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情感,并在作文交上去的当晚便把我叫进了办公室。一开始,我心中是忐忑不安的,小学见惯了太多的学生进办公室挨骂,然后哭着跑出来的情形了。心中想着这事不会要发生在自己身上吧,可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事啊。出乎意料的是,老师并没有想象中那额头上青筋暴跳的愤怒表情,只是一脸平和地请我坐下,十分温和地问我近来与同学们的相处状况,也问起了我的小学。我深受感动,便把所有事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她听完后若有所思,并未多说什么,就叫我回去了

此后,一有时间她便找我谈心,她是与学生一同住在宿舍里的,有时候甚至在夜自修结束后把我叫到她卧室与我聊上个大半个小时。有一次,我去女生宿舍找她,刚好也有问题要向班里的女同学请教,我便跑到那女同学所在的房间,刚要进去时突然听到那位女生尖叫一声;站住,不许进来。我立刻石化,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心想我在家时进我姐的房间也是这样随意,她也不会多说什么,为什么现在对方不允许了呢?在我回过神之际,看到几个女生披散着头发、穿着睡衣从我面前走过,我看着一直发呆,不知为什么,那些平常并不美的女孩子那一刻在我眼里是那样美。老师刚好走出门看到我发呆的情形,站在一旁笑而不语,此后,她说我是个秉性淳良的好孩子。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时常以书信交流,我把班主任当作了最为知心的好朋友。我的作文水平并不高,但写信写多了,文字组织能力扎实了许多,当然,与其他人相比,我的文章仍显得平凡,根本不值得一提,可是老师每次仍然给我的作文与那些高水平的文章一个同等的分数,这让我很困惑,那些 “A级文章”我也看过,那真的优美,甚至已经超出了散文的范畴,我真叫自愧不如,可我依然得到了高分。我把自己的困惑告诉班主任,她笑着告诉我,我的文章当中有一样东西是别人的文章中找不到的,那就是最为真挚的情感,虽然在我的文章中几乎见不到修辞手法、语言平庸、见不到任何华丽的'辞藻,写作技巧并无多少高明之处,但是情感却是发自内心的,令人感动,情感是文章的灵魂,文字是情感的载体,也是最能让人接触到作者内心的工具,从我的文章中她看到了我的善良、无助、孤独、对朋友的渴望、对现实的无奈以及我那追求完美的个性,他还说我有写作的天赋,如果有人细心指导的话,我的水平决不会只停留在当前。那一次,我哭了,第一次,有人这样了解我。受她的鼓励,我开始尝试着掌握一些写作技巧,运用那些修辞手法、华美的词藻,我的文章渐渐有了些起色,至少语言上要比以前美多了。

毕业以后,我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感激她三年来对我的谆谆教诲、开导,在这封信中我并没有称呼她为老师或班主任,而是亲切地称她为“妈妈”。

现在,她应该结婚了,也许都有孩子了吧。记得初三时她经常在夜自修时接到电话,每次都会迫不及待地跑到教室外接听,脸上洋溢着的那种甜蜜的笑容是我从未看到过的,一向严肃的她竟也多了不少笑容,同学们都说她恋爱了。

关于我的科学老师,他给我的最初印象是一个老学究的形象,年近40,戴着一副眼镜,1米83的身高,俨然一副老学究的样子,听人说,他还是个研究生。本来,全班人包括我在内都以为他是个十分古板的人,一段时间接触下来。却发现科学老师是整个年级甚至是全校老师当中最幽默、最爱玩爱闹的一位老师,我们都管他叫作“老顽童”,很多老师也是冠以他这个称号的。

说实话,迄今为止,包括高中老师在内,还没有谁的教学能比得上他,从未见过谁能够把每一节课讲得那样生动、有趣,那些枯燥、乏味的公式、定理从他的嘴里出来竟然可以那样有趣,让人不禁发笑,不需要可以去记,便能够在大笑中记住他的一言一行。

举个例子,他讲到三氧化二铁时说到:三氧化二铁你不过是铁锈,你以为穿了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然后突然又插了一句:铁锈啊,其实是可以吃的,你把它放火上烤一烤,再加点调味料,一口吃下去可以补血。想吃吗,下次你肚子饿的时候经过人家铁门前咬上一口,不要被人发现了,要不然主人冲出来斥道:哎哎哎,那个谁,你干嘛把我铁门给吃了,我要你赔!那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底下随即传来一阵大笑声。可以说,三年来,只要是他的课我们都爱听,也十分期待他的课,听他上课感觉像是听相声,给我们繁重的学业增添了不少乐趣,全校老师恐怕没有谁能够像他那样吸引学生吧!

当然,他的这种教学方式也存在着缺陷,班里原本成绩拔尖的女生完全抓不住课堂上的重点,光顾着听笑话,科学成绩科学成绩自然下滑,只能靠课后“恶补”来稳住自己的成绩,而那些平时不爱听讲但逻辑思维和记忆能了强悍的的男生成绩却提高得很快。

至于我的英语老师,她是一个大美人,虽然已年过30,有一个3岁的儿子但或许是她保养得好,又或许是她心态比较乐观、皮肤好,看起来仍然像是一个25岁的女子。英语老师是整个年级最美也是最温柔的一位老师,她的声音很细,上课时从未见她大声说过话,不过我们班课堂上是绝对安静的,她的声音小些也无妨。我们班都是一群“色鬼”,每天她来上课,我们都会直勾勾地盯着她,尤其当夏天到来她穿着裙子来上课时,对我们这些男生来说那这是“养眼”啊!她也善于教,虽没有科学老师那样风趣却也是别有一番风格,她总是耐心细致地讲解,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尽可能会避开枯燥、无聊的语法,通过插入故事、图片,或让我们自己用学过的单词、短语编一个故事口述给大家听,令我们不知不觉间学会了语法,有时候为了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一些课堂上的内容,她会亲身示范。记得曾讲到“noodle”这一单元时,她直接拿着热水壶和方便面进入教室,直接在教室里烧开水并泡起方便面来,甚至自己吃了起来,边吃边说“delicious(美味的)”,全班傻傻地看着。在她的眼里,我们就如同刚进幼儿园的小孩子,教育我们总是带着一股爱意,但我们并不会介意,能被她当作自己的孩子一般对待对我们而言是一种幸福,可以说她是我们班除了科学老师外第二位受欢迎的老师。

很多时候我也在想,如果当初不是那么美、那么温柔、那么善于教导的老师来教英语,小学没有任何基础的我还能取得那样优异的英语成绩吗?

当然,我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美,而是被她的真诚、善良给彻底打动了。初二的一天,作业有些多,英语作业我是一个字也没有写。她检查作业时发现了,什么也没说带着我拉到办公室,我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一开始,她却是严厉地批评,说我成绩下降,还不好好读书,这样懒惰,是不是不想读了,不想读就早点回家去。我看到平时那样温柔的一位老师竟会为了我发这样大的脾气,心里不只是什么滋味,有种想哭的冲动,我低着头默默地听着,可是声音渐渐小了,甚至夹杂着啜泣声,我抬起头,竟然发现老师已是泣不成声了,她就当着那么多同事的面哭着,看着她,我不知所措,又把眼泪逼回了眼眶。

当天下午,她又把我叫到办公室,真诚地向我道歉,说是下午不该那样严厉地批评我。那一刻,我哭了,上午她在我面前流泪,明明是她下不来台,却向我道歉,下午我又在她面前哭泣,这真是“礼尚往来”啊。恐怕这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令人难忘吧!

篇3: 故乡情结心情随笔

故乡情结心情随笔

一直以来,为了看病也为了生活,早早辍学后便随父母四处漂泊浪荡!每当那些传统节日是便感觉生活少了些什么,感觉自己始终是无根浮萍没有安心之处!虽然背井离乡多年,家乡早已没有了牵挂,但就是有无法割舍的眷恋!每当清明不论多么不便总要不远千里奔波回去祭祖,除了缅怀逝去亲人,更多时候总想回去看看!且随着时间越发迫切浓烈!

一有机会总想回去看看,可回去的计划总是一拖再拖,当踏上归途时,血液的炽热沸腾带来的激动兴奋无以言表。随着越多场景大山映入眼帘,越发体现乡近情怯脚步开始慢下来!我带着一路风尘疲惫,走过半世沧桑狼狈回来了,不是荣归单也不是逃避,是老了想念了!似乎有泪水滑落,这多年的辛酸或许也只有这里才能容纳!一个人不管是意气风发还是狼狈落魄,不管走多远多久,任何时候回到故乡它都一样接纳,就像看着你长大的老者给你一个拥抱然后说回来就好!

看看那为我遮风挡雨十多年却已倒塌房屋,看看那早被草木遮掩的祖坟!再顺着从便走过的小路再走一遍,虽然满是荆棘了,但是寻着成长的足迹那些诸多遗忘的儿时碎片也被唤起!最后在长满野草的院子独坐半晌,带着安静还是踏实的心情离开!

我家处于偏僻大山深处,历代以土地为生 ,扎根在山坡上贫瘠土地上,头顶着苍穹,清清白白又平平凡凡!纵是如此也曾有过荣光,小时候从爷爷哪里知悉,爷爷弟兄十来个,除了种地的也有从军战死的,教书的,做生意的,天妒英才过早逝世未及留下后人。剩下我爷爷只有我父亲一个儿子,我小爷也只有一个儿子,小爷的双胞胎兄弟就是教书那位7零年代高中文化,后来不知何处精神异常疯癫,四处流浪颠沛流离,却徒步走过十多个省市只有几年才能偶然见他或传来他自何处的消息!有次传闻他失足落水丧生消息,我千里前去顺着江流寻找尸首未果便回到家乡用衣冠逐办了丧事,当已近淡忘时却四年后他回到了家中,那种悲痛后突喜无以言表!当他年近60时父亲送他去了养老院,但他仍时常跑出去,父亲每次去看他也并不能每次都见到他,三年前春节前夕他在养老院病逝,而这次他真的再也无法回来了!

这些毕生都在土地里打滚的祖辈们,给我留下的'最宝贵的便是骨子里的气节!我没有能力成为他们那样脚踩地头顶天的人,身上也没有他们那种如大地般的厚重感!我虽然没能为家族发扬光大,但也决心清白过完普通人生!

近年越来越多次听父亲说老了打不了工了要会老家回那个山沟沟,期初我不理解那种想法和情节,想着哪里现今已经没有几户人家了,水电交通都不便要怎么生活!可随着自己病情日益恶化,感觉自己身体就像沙子垒起来的,越来越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都会消散天地间!这些年的北进离乡饱经风霜也经历沧桑,也许和父母一样年长了也有了落叶归根的想法,越发多想起从前了,那时候村子多热闹啊好多邻里乡亲!

要是我身体真的无法在熬,我一定要留着一口气回去!因为那里有我最深的眷恋,任何时候也无法割舍!只有那里才能给我宁静安详,也只有在那我满身疲惫才能得到恬息!即使残躯化作尘土若有灵魂也一定飘荡回去!

篇4:童年情结

童年情结_初中记叙文

记忆的触角在游走,深深地扎根在童年,唯有童年记忆像棵树,根深叶茂,随岁月疯长,不断在记忆中开出五颜六色的花,不断招摇我心底积压的不断发酵的童年情结。

一头走入童年的胡同,捉着迷藏,忽又爬上高大的桑葚树,将又紫又甜的桑葚塞满嘴,嘴角流着紫色的口水,滴满衣服。忽又与伙伴趁看瓜老头中午回家吃饭的空挡,偷偷溜进瓜地将一个个香香的甜瓜,大大的西瓜,脆脆的稍瓜抱回家,虽然挨一顿训,还是将瓜吃到肚里,撑得不想吃晚饭。那时我们脑中可没有偷东西可耻的念头,只感到快乐好玩。

童年与泥巴亲又亲,瓦屋(把泥巴捏的像瓦屋,中间是空的,然后用力摔在地上,声音非常响,而且中间被拱破)放的贼响,捏的哨子与鸟鸣相比美,印的梅花、小狗、桃子小人等模子到处是,用捏好碗瓢盆,饺子窝头馒头过家家。把捏好的各种各样的玩具晒干,留到冬天在母亲点燃的炭炉里烧成砖样,比谁的结实,比谁的花样多。捏泥巴使我们的小手越玩越灵活,心智更加成熟。俗话说:心灵手巧嘛!

毽子踢得满天飞。几个小伙伴逮住羊,把它的胡子剪掉,骑上狗,把它的尾毛剪掉,撵上大公鸡,把它最漂亮的羽毛拔掉,做成各式各样的毽子,比赛看谁的毽子最漂亮,谁的毽子最好踢,谁踢得毽子高,谁踢得毽子数多,谁踢得毽子花样多,个人踢,两人对踢,三人不落脚踢,毽子上下翻飞,好像比我们还快乐。踢毽子让我们的身体更加灵活自如,让我们的身体更能茁壮成长。

下六周是儿时的智力游戏。两个小伙伴,找来石子树叶或是小木棒,在一块比较干净平整的地面,用树枝或石子画上六道横线,六道竖线,形成三十六个方格,然后一方下树叶,一方下石子,如果一方的子下成了方格,就要吃到对方一个子,尽量吃对方将要周上或者方上的'子。如果一方的子占满了一条线,就是周上了,要吃掉对方两颗子,双方斗智斗勇,尽量不让对方周上或者方上。下满方子后若果有被吃掉的子就拿掉。然后开始走子,尽量使自己周上或者方上,又不要让对方方上或者周上,尽量限制对方的子,让他不能调遣,最后将对方全部吃掉,或者使其不能周上或者方上,或者不能再走一步子为止,就是赢了对方。双方往往杀得难解难分,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连观战的都叫好,这时双方都细心周密的思考自己的路子,生怕有闪失,让对方得势,这场厮杀真不亚于战场上真枪实弹的争斗。这是我们最喜欢的游戏,它让我们体会到了聪明机智的内涵,谁能看得远,想得周全,谁就能胜。

童年是快乐的,是美好的,是令人难以忘怀的,是永远能够津津乐道的共同的话题。

篇5:童年心情随笔

童年心情随笔

小时候,头上长满虱子,随手搔几下,就能抓出几只来。

一次在幼儿园。老师问,谁的`头发最脏?我说是我,老师不信,我便说,我头上长虱子。老师来看,果真。我得了冠军,老师说晚上把奖品送到我家。

傍晚放学,妈又让我洗头,我硬不洗。说,长虱子能当冠军。妈很气。

晚饭后,老师带来了奖品,一个小瓶瓶,老师对妈说,这药水杀虱子最灵。

后来,我知道,老师小时候也长虱子。

没有玩具,总爱坐床上学鸡叫。

学公鸡啼鸣的“喔喔”声,学母鸡下蛋的“哥嗒”声。一次,盘坐床角,“哥嗒”几声便睡着了。惊醒时,身边一只鸡正“哥嗒哥嗒”地叫着,脚边有一只蛋。

奶奶高兴,把蛋煮给我吃。妈问,奶奶笑着对妈说,咱家又多了一只下蛋的鸡。后来,学前班考试竟真得了个鸡蛋。奶奶的话没错。

我的牙齿常掉,张开口,满嘴沟壑,邻家小妹叫我“壑牙子”。我便说,壑牙子唱歌好听。奶奶教我歌谣,我唱得很动听,声音丝嫩丝嫩的,像手风琴伴奏。后来,牙长齐整了,歌声嗡嗡的,很难听。爸解释说,牙齿不漏风,少了一个音。真遗憾!

篇6:简单日志心情随笔:800字的情结

为了靠近你,我记不清自己撒了多少慌,耍了多少心机,作了多少难。

曹操要写成曹孟德,袁隆平前面要带上杂交水稻之父,实在逼急了也来个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王国……

哪次要是赶上了,奥斯特洛夫斯基前面加上尼古拉,再用力点一个点,然后——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bbbb……一百字就这样凑成,真爽。

不知你有没有在一行的末尾处,费尽心机地划两个字或者硬塞两个字,以便另起一行。不知你有没有抒情豪迈完之后发现字还没到八百,只好再抒一次……

不知你有没有对同桌说过这样的话。“我剩下四十分钟写作文,结果三十五分钟就写完了,早知道就把字写好点了”“我写着写着中间完全写跑题了,到结尾才拉回来的,结果没被发现,嘿嘿嘿”“这回我自己也不知道写滴啥,老师真是眼花了竟然给了我48分~~~”“要是我作文能上50,那我都......上天了!!!”

现在我来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感谢屈原,感谢太史公,感谢你们从初一到高三六年的陪伴。除了关于手机高科技的你们不行,其他的你们都能撑起半壁江山。

感谢林徽因的修篱种菊,让我马马虎虎有了一个开头:林徽因曾说:“真正的宁静不是远离车马喧嚣,而是在内心修篱种菊。”身处滚滚红尘中,贵在葆有一颗宁静的心灵。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殇,岁月无恙。(张口就来,噗…)

感谢张载大佬的立心立命,让我的文章能与苟且中体现出一丝丝的高大上:宋儒张载有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处于新时代的我们,要承担起历史使命,砥砺前进,艰苦奋斗,成为振兴中华的中流砥柱。(当时我的心里毫无波澜,甚至还有点想上厕所)

更感谢毛主席的恰同学少年,让我展望未来,圆满结尾:“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莫欺少年穷,创新,我们在路上。(此处应该放下笔)

感谢你们…………

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非常值得我欣慰的是,尽管每次写作文都很怵很作难,但是自己始终没有放弃写下去的欲望,哪怕山穷水尽,无话可说,也要颤抖着写下去,一点点靠近那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的800字。这是规则,亦是一个学生的使命。

800字,一个刻骨铭心的情结,一个解不开的谜。

文|周力

公众号:高考作文

篇7:回味童年心情随笔

回味童年心情随笔

常常一个人来到操场,找一块干净的台阶坐下,静静地看着一群年幼的孩子。他们有的玩 “跳房子”游戏,有的相互追逐嬉闹,有的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好像在商量着什么。不管是什么,他们的脸上总少不了灿烂的笑容,像一群阳光下的天使。我嘴角微微上扬,多么熟悉的味道啊......

当我还是个 孩子的时候,也像他们一样,单纯着,无忧无虑的快乐着:在花香弥漫的春日蹋着阳光和小伙伴们一起在长满青草的麦田旁防风筝,拿着从家里“偷”出来的打火机点燃田埂上的野草。大人们的责骂毫不在乎,只知道我们快乐着。炎热但充满激情的夏日,我们光着膀子,打着赤脚在并不很干净的河里嬉戏,掏虾洞抓虾。然后将我们的战利品拿到商贩那换钱,到商店里买冰棍吃,炎热早已被我们遗忘。晚上,我们又爬上屋顶,仰望着苍穹,数星星,讲吓人的鬼故事,在欢快的虫鸣声中酣然入睡。深秋,当地里的庄稼都归仓后,我们又拿着铁锹,渔网到田里挖泥鳅,总是落得满身污泥.....一切都是那么的纯真而美好!

现在的我也还是个孩子。可童年的纯实似乎早已离我而去了。几年在外的求学生活我面对的大都是厚厚的书本和永远也做不完的试卷。跟本不会在乎天上的风筝,青青的麦田。回到家乡遇到阔别多时的儿时伙伴,大家也只是相视一笑...是啊!我们变了,变得成熟了。那些曾经的稚气与“洒脱”早已退去。我们长大了。不再是无忧无虑了,而是不得不去面对自己的人生了。伙伴们有的进了部队,开始自己的军旅生活;有的南下打工,开始独闯人生。而我也即将面对人生的一次重要考试—高考!所以我不得不将自己“埋”起来,窗外的那些曾经属于我的“鸟语花香”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也只是“身外之物”。顶多在某个寂静的晚上停下笔来,听听蟋蟀的奏鸣,但也仅仅只是听听而已。

我曾经试图着寻找着自己的“童年”。在儿时嬉戏的地方放风筝,点野草。可无论风筝飞得再高,火苗烧得再旺,我始终都找不到那种感觉。反而被认为是“幼稚”。

或许,这就是规律吧!我们永远都不可能让自己“停滞不前”。高考,或许会失败。曾经赖以依靠的父母也无能为力,不得不自己寻找出路。爱情也会到来,我们会把自己的爱无私的奉献给自己的另一半,曾经是接受爱,现在奉献爱。这一切的一切都会使我们逐渐长大,逐渐成熟,逐渐远离家庭,融入社会!那些曾经的无忧无虑与单纯永远只能停留在记忆之中!当一个人孤独的时候,看看那些可爱的孩子们,想想自己的儿时生活也是一种精神的慰藉,就像现在的我一样......

“童年的.纸飞机现在终于飞回我手里 所谓的那快乐 赤脚在田里追蜻蜓追到累了 偷摘水果被蜜蜂给叮到怕了 谁在偷笑呢 我靠着稻草人吹着风唱着歌睡着了”(《稻香》)-童年固美,可人生的路还得义无返顾的往前走......

当你失去一切的时候,你才知道唯一想要的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希望得到别人的好。一开始,感激不尽。可是久了,便是习惯了。习惯了一个人对你的好,便认为是理所应当的。有一天不对你好了,你便觉得怨怼。其实,不是别人不好了,而是我们的要求变多了。习惯了得到,便忘记了感恩。

越有故事的人越沉静简单,越肤浅单薄的人越浮躁不安。真正的强者,不是没有眼泪的人,而是含着眼泪依然奔跑的人。耐心点,坚强点,即使看不到希望,也依然相信自己。我们最先衰老的不是容貌,而是不顾一切的闯劲。有时候,要敢于背上超出自己预料的包袱,真的努力后,你会发现自己要比想象的优秀很多。

生活不可能尽善尽美,阳光下也会有阴影,就看你用什么样的心态去看待生活。人生不过如此,要不你驾驭自己的一生,要不被生活牵着鼻子走,该怎么走还取决于你自己。

不是所有的记忆都美好,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记忆,岁月的河流太漫长,大部分的人与事都会被无情地冲走。

干不完的工作,停一停,放松心情;挣不够的钱财,看一看,身外之物;看不惯的世俗,静一静,顺其自然;生不完的闷气,说一说,心境宽广;接不完的应酬,辞一辞,有利健康;尽不完的孝心,走一走,回家看看;还不完的人情,掂一掂,量力而行;走不完的前程,缓一缓,漫步人生!

最无情的不是人,是时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情感;最有力的不是老板,是大自然;最可怕的不是灾难,是灾后无援;最拿手的不是专业,是旁观;最可怕的不是失恋,是心身不全;最舒适的不是酒店,是自家。

不去追逐你所渴求的,你将永远不会拥有。给时间一点时间,让过去过去,让开始开始。

生命短暂,就几十年,活着是福,健康是福,既然活着,选择快乐是一天,选择痛苦也是一天,那为何不选择快快乐乐,平平淡淡地过完我们的这一生呢?或许生活有些许不仅人意的地方,但还有什么不活着还重要?还有什么比健康重要呢?

如果你还是单身,就好好享受这一切。你单身不是因为你不够好,而是说明目前还没有人配得上你。

人最悲哀的,并不是昨天失去得太多,而是沉浸于昨天的悲哀之中。人最愚蠢的,并不是没有发现眼前的(精彩美文 )陷阱,而是第二次又掉了进去。人最寂寞的,并不是想等的人还没有来,而是这个人已从心里走了出去。人最无聊的,并不是随便拨通一个电话号码,而是别人拨错时,他还一直地说下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性、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不要妄自菲薄,不要理会别人的质疑,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你。

所谓成熟不是心变老,而是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我们却还能保持微笑;总会有一次流泪,让我们瞬间长大。

生命中的许多东西是可遇不可求,刻意强求的得不到,而不曾被期待的往往会不期而至。因此,要拥有一颗安闲自在的心,一切随缘,顺其自然,不怨怒,不躁进,不过度,不强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随缘不是听天由命,而是以豁达的心态面对生活。

人生的每个阶段,都要珍惜和所爱的人在一起的每一刻。

世界上唯一可以不劳而获的就是贫穷,唯一可以无中生有的是梦想。没有哪件事,不动手就可以实现。世界虽然残酷,但只要你愿意走,总会有路;看不到美好,是因为你没有坚持走下去。前进不必遗憾,若是美好,叫做精彩;若是糟糕,叫做经历。

太阳并不会因为你的失意,明天不再升起;月亮不会因为你的抱怨,今晚不再降落。蒙住自己的眼睛,不等于世界就漆黑一团;蒙住别人的眼睛,不等于光明就属于自己!

人生在世,总要多个心眼保护自己,并不是心计越高越高城府越深,而是大浪淘沙依然坚强的幸福。

信仰能给一个人的,是内心的平安与依靠,而不是与神明“谈条件、换好处”——我信了你,我就可以发财;我信了你,我就可以家庭和睦;我信了你,我就可以从此心想事成。当信仰沦为利益的交换,就失去了意义。

我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走过的路,遇过的人,每一个现在,都是我们以后的回忆。

人的一生中需要有这样一个人:即使远隔千里,数年没有联络,见面时仍然轻松自然有说不完的话题;或者,相邻而坐,各自忙着自己的活计,数小时只是恩啊小语,仍然温暖充实;在这个人面前,你可以低眉哀叹,可以恣意张狂,可以不必有出息,可以不必有形象,可以全身是缺点,这个人就是知己。

人生没有绝望的路,只有绝望的心。绝望的另一端就是希望,危机的尽头就是转机。

有些东西,注定与你无缘,你再强求,最终都会离你而去;有些人,只能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你再留恋,到头来所有的期望终究成空。不属于你的,那就放弃吧,大千世界,莽莽苍苍,我们能够拥有的毕竟有限,不要让无止尽的欲求埋葬了原本的快乐与幸福。如果你想什么都抓住,最终只能什么都抓不住。

心灵有家,生命才有路。只有学会和自己独处,心灵才会洁净,心智才会成熟,心胸才会宽广。

当一个人感到很知足,心不烦,身不疲,无所求,心能安的时候,快乐就在其中。当一个人感到吃得下,玩得动,睡得好,没牵挂,很满足的时候,幸福就在其中。放弃该放弃的是无奈,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无能;不放弃该放弃的是无知,不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执着。

篇8: 童年时光心情随笔

童年时光心情随笔

从出生那天开始,我便觉得是一个幸福的人,也是一个幸运的人。奶奶跟我讲起过去,我便觉得自我的存在,更是集结了世界上所有的爱与关怀,堪称奇迹。

所有的幸运或不幸都是从出生的一周内开始的,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家人充满着幸福,可经验的缺失,也无意中让我在喝水时差点被呛死,当父亲背上的大汗淋漓宣告我告别世界的时候,三奶的将我从老天手里夺了回来!从那以后,母亲也时常告诉我,记得感恩于她。

当奶奶再次讲起过去时,我便只知道我是个乖孩子,不哭不闹,也没有更多的记忆,记忆的短缺势必是我的遗憾,父母不在身边,现在看来是爷爷奶奶给了我所有的爱与温暖。

年少不知道什么是忧愁,只要有人依赖,便觉得是幸福。而就在觉得一切都很顺利的时候,上天好像更需要我。

门前的土堆成为最为奢侈的游乐场所,欢笑、泪水,都在那片沙地上挥洒过,儿时的玩伴也大都放弃了学业,现在还在那片土地上过着生活。很遗憾,现在那块地方再也找不到了,剩下的除了记忆,什么也没了。

夏末的一天,放学后回到旧时老院(现已被三叔覆盖),扎着马尾的小姑写作业是我每次看到的景象,而就在那一次,大桌子上苹果可谓吸引了我所有的眼球,带着胆怯,我还是去尝试了一下,小姑的一声:“药”。把我惊醒,也算让我又一次留了下来。那是爷爷准备的老鼠药,用来抵制老鼠,结果却被我给吃了,这是惨痛的教训!现在回过去看,记忆里仅剩的也就是诊所的土坯墙和爷爷的慌张,如今让我说是什么模样,我真的不知道那是记忆还是从奶奶口中的得知的幻想。

在医院的那些日子,是我童年里的最幸福的日子,好吃、好玩,爷爷奶奶的左右陪伴,让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经历的怎样的'事情。所有的记忆也在奶奶的简简单单描述中,显得苍白,显然是不想提起那段时光。

显然那才是童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有人陪伴就是幸福,有点好吃、好玩就满足。而今当所有都优于那时,自己却找不到那时的那种情怀,这就是成长吧。

后来还听说,那件事我爸妈不知道,因为远在新疆,怕他们挂念,显然这也是爱!现在我还没想明白为什么,如果真的向世界说了byebye,那父母对我的印象是不是就是停留在两三岁时离开的模样,现在想想也是一阵酸楚,不过还好我还在!

童年发生的一切,回过头去,一切都真实的发生在我的身上,可写了这么多,与父母之间的故事,似乎找不到,这是遗憾,不过也是现实,如果值得庆幸的话,也只能庆幸我自己不懂事。不过要感谢爷爷奶奶细心地照料,让我过的丝毫没有一点痛苦和孤独的痕迹。

这样的童年,拿出来是平凡的,但我庆幸于这个大家庭的照料,叔叔、姑姑、爷爷奶奶,都是我童年里最好的伴侣,如果父母的缺失算上一种遗憾的话,但那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也不在乎这个。所以,我觉得还算是一种愉悦。

篇9: 童年趣事心情随笔

童年趣事心情随笔

发生在上初中二年级时候的事情了,那时候放暑假,我三舅家老表来我家找我玩,那个时候我老表也喜欢玩游戏机,放暑假就住在我家里跟我一块玩,大概是八月份左右,天气很热,地理的包谷都熟了,有一天我们村里的几个小伙伴在河提上转悠,转着转着不知道是谁提的意见说烧包谷棒吃,说干就干,那时候庄稼地里到处都是熟了的包谷棒,而且都不愿意去摘自己家的包谷棒(别人地里的包谷棒就是比自己家的香),所以干脆就地取材,直接偷开了,各偷各的,瞅住那个棒子块头大,籽粒饱满就掰下来,不一会儿就偷了大概五六个(我跟我老表算一起),我们那一群大概有六七个人一小会儿就把附近的那一块那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包谷地给扫荡一遍,平均每个人手里都有三四个棒子,当时偷完之后大概都到下午四五点了,都快到回家吃晚饭的时间了,所以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干脆先把棒子藏起来,等到晚上吃过晚饭之后再出来烧,而且都商量好了回家千万白叫家里人知道。商量好之后就把棒子都找个草扩子藏里面,大家都分开藏得,恐怕弄乱了净麻烦,藏好之后就回家了。

一眨眼的时间就吃过晚饭了,我跟我老表就站在我家门口等着他们几个过来集合,人多就是麻烦,等个人得等半天,有的吃饭早有的吃饭晚,大概等了快半个小时才把所有人聚齐,聚齐之后赶紧跑到地理把自己的包谷棒给找出来,然后开始寻找烧包谷棒的地方,由于烧包谷棒要用到麦秸,正好那附近有个麦秸舵,所以干脆直接就在麦秸舵附近挖沟开始准备工作。

中间挖个深坑,然后把挖出来的泥堆到坑两边,堆的高一点方便下面好烧柴火,堆好之后就把包谷棒直接驾到上面开始烤,五六个包谷棒架一派,包谷皮都不剥开,这样烧出来的棒子不脏还烧不欧,架好之后就是往麦秸舵上面拽麦秸,反正也不是自己家的麦秸,所以我们都放得很开,使劲拽,然后往棒子下面塞,塞的越多火势也就越大,我记得当时烧的时候一个个小脸都映的通红,刚开始都是把麦秸往下面塞让火势往上面烧,后来干脆直接拿一大把麦秸直接盖到包谷棒子上面,忘记烧了大概有多长时间了,反正就是快烧好的时候直接把包谷棒弄到灰堆里再闷闷,听他们说这样更好吃,闷得时候其实都能闻到包谷烧好的香味了,他们有的都已经拿出来吃了,有的烧的.黑不溜秋的就那也拿着往嘴里啃,当时就是再等一小会焖好了就吃,这个时候忽然从路边传来一阵吼声。

“nmlgb,你们几个搁着弄啥哩。”当时听到这一吼声之后我们那一小群瞬间炸开了锅,什么七大姨八大姑,老表不老表的,保住自己的狗命才是王道,当时我听到吼声之后赶紧顺着包谷扩地一口气往南冲,不一会儿就冲到了自己的家里,回到家里我妈问我咋了,我把实情给我妈说了一下,他说怎么你自己回来呢?小辉(我老表)呢?当时我也不知道我老表跑哪里去了,然后我妈到后埋地理喊了几声没人答应,不过不一会儿我老表自己回来了,我听他说他跟着另外几个人逃窜到河堤上,然后顺着小路偷偷回来了。听他说逃窜之后有一个小伙伴的鞋忘在现场了,最后厚着脸皮又去现场找鞋去了,后来才知道当时大喝一声的那个就是我们其中一个小伙伴的爸爸,听说经过那次事情之后,回家他往他孩儿脸上扇了几巴掌,还听说那次我们逃窜之后他爸把我们辛辛苦苦烧好的包谷粑给弄回自己家里自己吃了,什么东西。

哎,真是人多瞎胡乱,鸡多不泛蛋,人多就是屁事多,到头来弄得啥也没弄成,白忙活一场。

篇10: 童年的心情随笔

关于童年的心情随笔

到了六一,想起了童年,无论怎么样的童年都是幸福的,就算被后妈针扎棍棒打也是幸福的,总比长大了被人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的要好!

童年,我们可以一把野菜和几堆黄土玩半天,可以肆无忌惮的喜欢心仪的女神,还有,也没有那么多附加条件,或许一根棒棒糖就可以让你管她叫媳妇!童年是一个储钱罐,每时每刻积攒着欢乐……

童年,我们没有学历,彼此少了嘲笑的理由;就算他爹再有钱,恐怕也敌不过摔跤时输掉的尊严!童年是美好的,犹如街边的碎玻璃,虽然不值钱,但是也会折射光芒!

童年,我们有梦想,未来的日子,我们可以当科学家,航天员,可以当解放军,可以当画家,可以当老板,现在我我们只能幻想下顿吃什么!

童年,我们有期待,大把的时光任我们挥霍,可以期待更多的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如今只能是且行珍惜了,今天能过去就不错了!童年是一曲歌,是一曲欢乐的歌,久而回荡在心头。

童年,我们可以做很多事,逃学,睡懒觉,可以做几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现在想做一个说走就走的下班都难!退休之后倒是可以说走就走,可惜,走的是思想,人走不动了!

童年是梦境,不错,当我们度过了金色童年后,再掀开班驳的记忆,一桩桩,一件件,那丝丝缕缕令人魂牵梦萦的往事历历重现在眼前的时候,你会由衷的觉得,童年确确实实如梦境一般。

现在,我终于可以心安理得过儿童节了,据说这个节日过的是智商!可是,我的童年呢?

篇11:心情随笔:童年趣事

心情随笔:童年趣事

(一)

童年时,我和阿寞的关系非凡,经常被老师叫到办公室里喝茶。喝完几盅,又来几盅。理由很简单。

阿寞是坏蛋,我是好人。

老师糊涂了,就问我们:那现在呢?

我抢先回答说:阿寞把人家的棒棒糖给抢走了,不是好人,哼?

阿寞笑嘻嘻:我把口嘴里的棒棒糖还给你吧!这样我就是好人。

哼,你吃了人家未同意给的东西,你跟强盗没有什么区别!

你是坏蛋,坏蛋,坏蛋

我是好人,我是好人。阿寞一脸的.委屈。

(二)

少年时,老师常言道:蜘蛛,结网灭蚊蝇,是一大好益虫,我们要保护它。

从此之后,我就特别喜欢蜘蛛。

一日,我跟爸爸来到了一家餐厅,一只可爱的蜘蛛安营扎寨结网,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可是,很快地一位年轻的服务员过来,二话没说,就把蜘蛛不客气地扫下去了。

当时,我的幼小的心灵,受过了很大的伤害,我睁大眼珠子,瞪着那个服务员。

然后,硬拉着爸爸要回家。我不想再见这个杀人凶手。

(三)

上高中时,政治老师--老K曾贼贼问道:孩儿们,谁知齿亡舌存的意思?

突然,无牙小弟积极地站起来,呜呜呜55555——寻死觅活的。

老师的表情好惊讶!

一阵沉默之后!

他的牙齿全没了,都掉光了,可舌头还在阿木捂着嘴答道。

又一阵沉默后,加上一道闪电。

下课,单挑无牙小弟的颜面实在挂不住啦。

全班笑弯了腰。

篇12: 不舍春日里的别样情结心情随笔

不舍春日里的别样情结心情随笔

春或许是听到了我无休无止的抱怨,今天真的把一个暖给我捧到眼前。打开衣柜翻出薄薄的春装,这艳艳的粉顿时融化了我心头堆积的寒。这款春装我喜欢,不是因为她的昂贵和妖艳,而是她最适合我。我喜欢把她挂在衣柜里最显眼的地方,我希望多看她几眼。春天来了又去,但她的美却久久留在我心里。于是,我的日子里便多了一个词,叫不舍。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徒步、老歌、旧衣,再加上一屋子的`笑声。

这世间好多人好多事都是匆匆来又匆匆逝,在这个温暖的世界我知道珍惜,我知道感恩,我知道边走路边记下一路的风景,我喜欢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我习惯和老人、孩子在一起的生活,我习惯听到一屋子孩子的嬉笑声、打闹声,孩子们可以用小黑手在洁白的墙上“画图”,也可以用彩笔在屋子里乱涂乱抹,这样暖暖的小屋便有了灵性。

我告诉母亲在阳台上给我多放几盆花,品种越多越好,养得越肥越好,花开得越艳越好,一定要放在阳台上,就像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德国人那样把自己的花给别人看,这样不经意间的“施舍”我便洋洋得意、心安理得了。

我也会学着那些有涵养的人的样子修炼自己内在的气质,不悲不喜,不骄不躁,张弛有度,不随意发脾气,不随意表露不该表露的内心,做一个低温女子。对爱自己、关心自己的人好好珍惜,斑驳的老墙,逼仄的小巷,心中要为故人留出足够的空间。在没有来得及匆匆擦肩的时候守好一份恰到好处的缘。

为爱而生,为爱而去,云水禅心,将自己的心置于红尘,再脱于红尘。生命陪伴灵动的文字,再将弱弱的文字修炼到极致,给笔下的每一个文字找到滢滢的归宿。

如果有可能的话,来一场一个人的旅行。目的地是世界的尽头――乌斯怀亚。传说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小城,冬可滑雪,夏可观豹。传说乌斯怀亚的灯塔可以收容人的眼泪,带走一切的痛苦和悲哀。如果你也喜欢,可以陪我一起去。

感谢生命中的每一次际遇,我会用心去修补时间的裂痕,过低调的生活。

山在、水在、人在、景在,灵魂在。足矣!

篇13:心情随笔:童年记忆片段

心情随笔:童年记忆片段

1、我的家在农村,那个时候每家都有好几个孩子,大孩子的任务就是照看小孩子。而我恰恰就是家里的老大,照顾弟弟妹妹的任务就落在了我的肩上。以至于多年后我都不喜欢小孩,都是那时候留下的后遗症。

2、那个时候没有现在这么方便啊,地里的农活全部要靠人力的。所以爸妈每天都是起早贪黑的干活,我不但要照看弟弟妹妹还要做饭。八岁的时候我就开始做饭了,开始 仅限于烧个稀饭馏个馒头下个面条之类的简单的。那时候个子比较小也没有力气,家里的大锅锅盖都掀不动的,都是用手磨偏一些再往锅里放东西的。

3、到了我十岁的时候我就蒸馒头了,全是被逼出来的。记得很清楚的是那天刨花生,爸妈嫌回家去吃饭耽误时间,就派我回家去做饭,然后再送到地里吃。等我回到家就 傻眼了,没有馒头了,面已经发了一大盘啦。再回到地里是不可能的.了,只能硬着头皮蒸了。过程不怎么记得了,只记得蒸出来的馒头好大好丑,拿到地里后,没想 到还被夸奖了呢。从此之后就学会了蒸馒头,当然现在的功夫比较好,都喜欢吃我蒸的馒头。那是练出来的,咱可是童子功哦!哈哈!

4、别人家孩子上学都基本有专人给做饭,回到家都能吃到现成的饭,而我是不可以的,尤其是农忙的时候,放学回家后还要做饭。匆匆吃两口就去上学了,所以我一直比 较的瘦。到了初中,晚上还要上晚自习,下午放学回家都是先做好饭,然后拿个馒头吃着就去上学了,等晚上放学回家再喝稀饭。那个时候姓王的班主任,每天都堵 在教师门口看谁去的最晚,每次都是我。他就训我,说我贪玩不好好学习,我从不去理他。现在想想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竟然那么乖!不吵也不闹。

篇14:童年最爱的随笔:“小人书”情结

傍晚,从黄埔古村淘回了几本“小人书“(学名连环画)。我难掩“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兴奋,和儿子一口气看了三本,小家伙说:“比语文书有趣多了!“我也重新俯拾了儿时的那段美好时光,那是一种怀旧的情结,一份心底的眷恋……

连环画,它就巴掌那么大,上图下字,讲的都是些脍炙人口的故事,但味道有说不出的好。虽然连环画已不时兴,但它的特殊教育作用应该还未断档。我不知道连环画是什么时候走远的,但已走远的却又成为了改变不了的怀念,毕竟它是我们那个时代的阅读符号,它帮我们打开了一个个孩子从未经历的神奇新世界。一个再小的世界,仍然可以叫做一个世界;一个能够叫世界的,也就不可能小到哪里去。这大概说的就是——童年!所以,人生的丰盈,有时候看似做了一些无用的事情,却是养心的……

那是我上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家里那时还没有手机、电脑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只有一台黑白电视机。哥哥喜欢看体育赛事,我和妹妹喜欢看动画片,为这事我们没少争过频道。所以除了读书时间外,大部分时间是要帮大人多干农活做家务的。

一个周末,我到舅舅家做客,看到表哥在看一本插图精美绝伦的书,很专注的样子。他左手持书,不时用右食指在嘴里沾着口水翻书页。“书虫!”我一边小声嘀咕,一边慢慢地挨过去。他冲我一笑,挪了挪书,示意我坐下来一起看。这书可真的有魔力,我一坐下来就舍不得起身了。我承认,就是上课,自己也从未如此认真专注过,大概是“书非借不能读”吧?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看“小人书”。

第二天回家时,表哥说他同学跟他交情很好,让我先带两本回家,下周末再还回来。我当然欣喜若狂:“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随即挑了两本,一本是《铁布衫》,一本是《杨排风》。

拿回家,把边角折起的,揉皱的地方,一一弄整齐,视若珍宝。虽然有些字还认不得,但我不知看了多少遍。总之,每个画面,每个情节,都烂熟于胸。

或许人都有这个心理,越是在乎的心爱的东西,总想寸步不离,我也是。觉着“小人书”放哪儿都不放心,生怕被堂弟、妹妹他们撕坏了。奶奶悄悄告诉我,可以放在她的枕头下,这个主意真够妙!她每天都有午休,晚上又早早上床,是最合适不过的“保管员”了!

有了“小人书”,我每天如数家珍,一有空就从奶奶的枕头下摸出来看看。弟弟妹妹满脸崇拜,屁颠屁颠地搬来小板凳围着我坐。为了不辜负这四只渴求的小眼睛,我一字一顿地读给他们听。很多字认不全,要么读半边要么“哼哼”带过。不知道是故事情节太迷人,还是我装得太入戏,这两位“小书迷”居然听得津津有味。我也捧得爱不释手,读得更加起劲了!

往后的日子,我去舅舅家更勤快了。不为别的,就两件事:看戏和看“小人书”。因为我发现,戏台上演的和“小人书”里讲的,不管是哪一样,都似乎比课堂上听课带劲多了。我的小伙伴也争先恐后地要求借阅,有一回出了点意外。我的后院邻居辉不小心撕坏了封面,我当时急得快哭了,觉得无法跟表哥交差。小邻居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还我一本,随后还真的从他亲戚那里求到了一本还我,虽然很旧,却是完好的,也是我从未看过的《嫦娥奔月》,当然不能嫌弃。

小人书几乎成了我餐前饭后的小零食,几多欢笑,几多痴迷,几多书香,就这样一路默默地陪着我慢慢长高,长大。

由于书都是借来读的,我当时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一本自己的“小人书”。终于有一次,爸爸从桂林回来,帮我带了两本新连环画:《聊斋》和《定军山》,封面新颖,里面图文并茂。我摩挲着它们,闻着纸墨的清香,如痴如醉。尤其是《聊斋》,我是多么想看,却又不敢多看;忍着,心里却又念着;生怕看多了,晚上做噩梦或说梦话。即便这样,“小人书”依旧是我的最爱。

时间如水,流走了,只剩下沟壑。如今,当我捧起这些记忆中的佳酿,想请它喝时,却先醉了自己……

本文作者:赵素琼(公众号:南粤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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