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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一个暑假里速成美文

时间:2022-05-22 03:08:4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青春在一个暑假里速成美文(共1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青春在一个暑假里速成美文

篇1:青春在一个暑假里速成美文鉴赏

青春在一个暑假里速成美文鉴赏

小时候,我们三姐妹之间的游戏是演戏。我总是当仁不让地扮英雄;大姐长得好看,演女特务;二姐力气大,演坏人最好。一天,我们刚看完一部革命题材电影,一进家门,二姐披着毛巾被威风凛凛地站在床头,对我说:“说,你把人藏到哪儿了?”

“不知道。”我英勇不屈。

“女特务”二话不说,挥枪射击。我应声倒地。一声闷响,我的头结结实实地撞上桌角,顿时血流如注。桌上的小收音机也掉在地上,壮烈“牺牲”了。妈妈闻声进屋,吓得抱起我就往医院跑,缝针、包扎,忙了大半夜。我晕晕乎乎地躺在床上,觉得自己为艺术献身,特别“崇高”,心里没有丝毫懊悔之意。

刚上中学,爸爸被派到香港长驻,妈妈随行。北京的家中只有姥姥照顾我们。

初三的暑假,我被选去担任中央电视台《我们这一代》的小主持人和校服模特儿。这是我第一次“触电”。汇报演出时,听说教育局领导要出席,我躲在大幕后,偷偷往下看。几个同学的家长也坐在台下,笑容在脸上写满“自豪”二字,我这个主角家里却没有一个人到场。我突然很想妈妈,抱着大幕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呜呜大哭,谁劝跟谁急,哭声响彻整个后台。这时,开场铃声响起。我拽过大幕,抹去一大把鼻涕眼泪,笑容灿烂地登场了。

三姐妹中,大姐最漂亮。她是家里所有人的骄傲,更是我的偶像。谁能不喜欢她呢?小学她是全年级第一,中学她是清华附中的校花,大学她是外交学院的交际舞冠军。

那年,我读高一,大姐读大三。暑假里的一天,大姐翻着报纸,突然冒出一句:“我想去应征方便面广告的模特儿。”我吓了一跳。在上个世纪80年代,拍广告还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我也算“触过电”的人,很权威地甩过去几个字:“算了吧,丢份儿。”二姐觉得很新鲜:“我陪你去。”第二天,姐姐们躲在屋里仔细打扮一番,出门之前严正警告我不许告诉姥姥。

几个小时后,她们兴奋地回来,一看那样儿就知道已经得意忘形了。

“考中了?”

“没有。”

“那是吃错药了。”

“没吃药呀。”

“那得赶快吃点儿,笑成这样不正常。”

姐姐并没考取某广告的代言人,可那次招聘的评委中有一个是电影《摇滚青年》的副导演李童。大姐说:“她把我的地址和电话留下来了,说明天来家里取照片。”我真替她高兴:“这才够档次。”

第二天上午,我陪姥姥上街买菜,就在这个空当,李童真的来了。家里的照片几乎都是我们姐妹的合影。翻了半天,她从中选了一张我和大姐的`合影。下午,一辆奔驰200把大姐接走了。两个小时后,又把大姐送回来。车没走,李童说,导演看了我们的合影,让她也把我接过去看看。

奔驰停在香格里拉饭店对面的一栋家属楼前,李童把我带上一辆大巴士,让我等着。车上有很多工作人员,看来了个小姑娘,都好奇地问:“你是来干吗的?”

“我不知道。”我一身汗湿的运动衣裤。刚打完篮球,脸没洗,衣服没换。

“可能又是来试镜的。小小的这个角色,已经试了二三十个女孩,还定不下来。”

我得意地想,试两三百个也没用,这个角色是我姐姐的了。

“谁呀?”众人的议论声吵醒了躺在巴士最后一排长椅上的人。他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显然有点火气。他一肩鬈曲的长发,一副蛤蟆墨镜架在突出的鼻梁上,一张很白的脸,冷冷的样子实属另类。

“你过来。”他指着我。

“干什么?”我没挪窝儿。妈妈离家前,叫我不要随便跟留长头发的男人搭腔。

“多大了?”

“15。”我人小声大。首先,在气势上不能输给对方。

“小孩儿还挺有性格。”他站起来,从我身边走过,一身黑色的紧身衣裤。

一个大胡子上了巴士,没错,田壮壮导演来了。

田导演问:“你是妹妹吧。以前演过戏吗?”我不自信地摇头。“走,看他们拍戏去。”他好像是跟我一拨儿的。

我到家时,大姐已经睡下,太对不起她了。我蹑手蹑脚地进了屋,蹲在床头。“姐,导演说,明天让我搬到剧组去。”我一脸愧疚地说。大姐睡得迷迷糊糊,说:“定了就定了,快睡吧。”钻进被窝时,我还在纳闷:姐姐那么漂亮,机会本应该是她的,怎么馅饼砸到我头上来了?

篇2:关于青春的美文:在青春里遇见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

——题记

我走过很长很长的路,遇见很多很多的人,直到遇见了他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喜欢、心动……从那时起,我知道自己遇到了对的人!

青春这两个词很短却有不一样的意义,谢谢你的出现,让我的高三生活 有不一回来的时候,他打着别人的名义来要我的QQ,当时很惊讶,然后很自然的吐出一句“我没有,你有病吧,”然后很潇洒的走了,不知道他当时是怎样的心情,反正我和同桌已经哈哈大笑可好一阵了,就这样让我记住了他。

之后,我们就走到了一起,刚开始,他对我非常好,好到我班许多女生都挺羡慕我的,但我挺担心的,很多时候在想:要是他对我的好只是一时的呢?那该怎么办?过了一段时间,他还是依然对我那么好,于是我也不再去想那些事情了,慢慢了他,发现他是一个挺好的男生,并且很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想法。从此以后,我对他的喜欢愈来愈深,感觉到自己以后肯定会和他一直走下去的。

很多时候,还经常幻想我两的以后,觉得挺幸福的……然而,那天晚上我给他发了消息,可他的回复让我大吃一惊,最后,他要和我分手,当然我是不会同意的,只是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他,想和他以后有个家。我不要求他多么有钱,只想他以后对我好好的,我一定会对他不离不弃。

现在,我们高三毕业了,很少有时间一起吃饭、喝奶茶……不过没关系,科技发达,我们经常手机联系。我想,就这样简简单单很纯洁的恋爱是很美好的,保持着我们校园学生的单纯,这是没人能比的,因为这样美好、纯洁的恋爱只有学生可以拥有的。

在这里,真的很希望我们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一起创造属于我们的美好未来!

公众号:甘宁界

篇3: 青春里唯一一个异性名字美文

青春里唯一一个异性名字美文

我可以喜欢你吗?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

小禾读书的时候是自卑的,终日只会在教室的角落里啃厚厚的小说。除了有零落的稿费单掉到她的课桌上以外,没有一个人在意她。

有不少陌生的同龄人从远处寄信给小采。她一一回,用心地把字写得一笔一划,生怕对方看不清楚。可几乎看了她信的人,都不会再写第二封信给她。只有骆向阳。

骆向阳在距小禾很远很远的城镇读高三,不太像个好孩子。骆向阳写第一封信给小禾说,你的文章如清风扑面。

小禾听多了这样的夸赞,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但小禾的课桌上,轻盈得像一只过路的蜻蜓。骆向阳写,小禾,你的字虽然不算漂亮,但怎么看,都像一个乖巧的小姑娘用心地在纸上刺绣,一字,一标点,都看得出你的心在上面行走。

骆向阳的信来得很频繁。他的手比小禾的手还要灵巧,每次都要把信折叠成不同的形状,仅仅拆信,都要花费小禾很长的时间。骆向阳告诉小禾,是因为有很多女孩子折叠各种各样的情书给他,他不喜欢她们,但他却一一收下,只是为了学会折叠信纸的形状,然后寄给她。小禾有些感动,甚至有些不知所措。但转念就会告诉自己,或许人家只是随意讲讲。有时候小禾会将视线从信纸上偷偷转移至班级里那个优秀的男生身上,那男生同样也被许多女生喜欢,甚至在最初的最初,她也会悄悄地就着落寞的月光给那男生写情书,可是次日醒来,尽管昨夜的梦还带着晨露的清香,但在早晨阳光微弱的照射下即会碎裂一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禾再看到那个优秀的男生,便在心底开始默念着骆向阳的名字,然后无措地想象着他是否也这般清朗。

小禾将骆向阳的来信一一编了号。小禾想,若干年后,回望来时路,将编了号的信一路看过去,定会发觉青春原来这样微薄,或许,青春里的名字,只有一个,便是骆向阳。

骆向阳有一次在信里问小禾长的什么样。小禾看着信,有一朵泪花不自觉地盛开在了信纸上。骆向阳再三要求小禾寄照片过去,小禾莫名地有些生气,不但不寄,却连着两封信没回给骆向阳。

小禾长得不算漂亮,但也不算难看,是那种行走在学校里极少有人注意到的平凡女生。可小禾倒希望自己确实平凡到没任何人注意才好。

有一段时间,小禾再没收到骆向阳的信。小禾想,他一定生气了吧?或者他一定觉得我不寄照片,就是因为自己长得太难看的原因。其实也是,只要他要,只要我有,我为什么不给他呢?不过一张照片而已,或许他看到我事实上长得并不算难看,说不定会不计其他地喜欢我,反正又不会有见面的那一天。

在最美好的年龄里,小禾却要的这么简单。只要简单的喜欢,哪怕是一点点,哪怕没有永远。

于是,小禾特意选了条长裙去了学校附近的照相馆,选了蓝天碧海的背景,双手背在身后,羞涩而明朗地笑。

小禾写了薄薄的信,将照片夹在纸张里,信封的中间位置,工整地写着“骆向阳”。可是,在她还没有将信投进邮筒的那个下午,骆向阳的信却再一次飘落至她的眼前。

信不长,骆向阳说,一直都没收到你的信,以为你忙,就没好打扰。连同泛着淡淡香味的纸张滑落的,却是一枝玫瑰,红得耀眼,虽然是剪来的,但是,小禾像是看到了骆向阳,倚在墙角,周边是女孩子钦羡的目光,而他,沿着玫瑰的脉络,一点点,一点点,专注地为她“采摘”。贴着玫瑰的纸张背面,是骆向阳一向刚劲而落拓的字,写着舒婷的《致橡树》。每一行,都看得小禾的眼睫边缘像摇曳起一颗颗打湿的露珠。

玫瑰的一侧,骆向阳写:小禾,真正在意一个人,外在的东西并不重要。最后的最后,写着:我可以喜欢你吗?

她是不是他的公主

夏天过后,骆向阳没有被大学录取,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西安。只因为,那是小禾梦想抵达的城市。

骆向阳说,小禾,你等着我,我会给你幸福。落笔的语气里充满了甜蜜的笃定。然后在信里,骆向阳向小禾用笔描述着他眼中的钟鼓楼、大雁塔、小寨、朱雀大街。偶尔也会说长安南路上总有漂亮的女孩子风一般掠过,他就说,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却没有我要的一个,小禾你知道吗?

小禾开始怀疑上天是不是真的对她过于眷顾,爱情怎会来得这样简单?小禾小心翼翼地试探,骆,听说西安有著名的小吃街,记得带你喜欢的女孩一起去哦!

骆向阳没有直接回答她,只说,小禾,我想快些找到更好的工作,挣更多的钱,那样我就能在你毕业后接你来西安时。给你满满当当的幸福了。

毕业并不是遥遥无期,在周边的同学纷纷揣着简历开始穿梭于大小人才市场时,小禾却总像个做错事的小孩,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生怕别人有意投射给她异样的眼光。班里那个优秀的男生,因为优秀,总比他人得来的.容易,早早找到不错的工作,走起路来比天鹅还要高傲。王子就应该这样吧?生着俊朗的外貌,有着不错的事业,身边还有异性的青睐,或许,生活中的骆向阳也会真的如此。小禾想,要不就等着王子来接吧!只是,他是她的王子,她是不是他的公主呢?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儿也不好看,一直一直都是。但她仍会写信给骆向阳,时间不固定,长短不固定,只要想起他就会伸展开信纸,让心事在上面温柔地蔓延。

有好长一段时间,骆向阳都没有写信给小禾。小禾企盼的心多少有点难过,会不会陪女孩子去小吃街了呢?小禾看着街边掠过的年轻女孩洁净的面庞,会想如斯优秀的骆向阳的身边,就应该有这样一个年轻好看却又出众的女孩子,怎么也不会轮到她的。

直到收到骆向阳的信。薄的,如蝉翼,不小心就会失却另一只翅膀。小禾不忍不敢也不舍动手拆开,她害怕这会是最后一封,看了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读到骆向阳的字。

可是,当她拆开,信封里如同当年收到玫瑰时一样,滑落出来的是薄薄一张,不同的是,这次是从她的城市抵达西安的车票。骆向阳整整加了一个月的班,只为送小禾一张抵达幸福站台的车票。

重要的东西在内心断了线

小禾写给骆向阳的最后一封信是:以后我不会再和你联系了,因为我按你信中的要求到西安火车站出站口,我看到了穿着蓝色T恤的你,根本不是我一直喜欢的你,就这样永远说再见吧!

骆向阳再写信,却是查无此人,悉数退回。骆向阳这个时候才发觉,这么多年,他与这个早在心里比谁都爱的女孩,除了信件,再没有其他的联系方式。

骆向阳哪里知道,小禾根本没有去西安。她只是回了趟老家,她要告诉父母有人要带她走了,她不管这人怎么样,也不管二老怎样的拦阻,只要能跟他走,怎么都可以。可是,母亲最后的话却伤到了她一直都努力掩藏的痛楚。母亲说,你以为他见面后会真的喜欢你吗?他喜欢的只是文字里的你,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你。

小禾不相信骆向阳是母亲中眼的这类男人。但小禾这么多年一直担心的事情,被母亲这样一说,却是生生地疼。

可是骆向阳是小禾青葱岁月里惟一的名字,她不想轻易放弃更舍不得一笔抹去。小禾忍住内心的阵痛,一次次地和父母亲相商、争执、忍让,却怎么也学不会妥协。末了,父母把她锁在屋子里,只说了一个理由给她:再也不愿意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受伤,不管是心,还是身。

小禾像一个落难公主,写了最后的信给骆向阳。与其说因现实被迫决绝地告别,不如说是她要抱着最后的希望试探他,如果他像她一样懂得争取,哪怕现实中的他像她一样,她也会跟了他去。

可是,后来证明,骆向阳并没有任何的争取。他只是如小禾一样写:这是最后一封信了。不同的是,他还有一句:对不起,我没有资格爱你。

小禾哭了整整一夜。她一直记得这句话:没有资格爱你。

从此,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在她的内心断了线,心里的那扇门就此永远地掩上了。

错失在白衣飘飘的年代

很多年后,小禾除了写小说,就是用声音通过电波讲述一个又一个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有一天,她在众多听众来信中看到一封信。信上写:听你讲了《致橡树》的那么多版本,可我觉得只有你和他的故事最感人。我是他要好的同学,其实他是一个有些自卑的人,是你的信指引着他一路走了下去。他说要带你到你梦想的城市,要照顾你,要把他一生的幸福都给你,你不知道他有多么地努力。当年你写信和他告别时,他按着邮戳寻找你家的地址,可是就在他快要到你家的路上却出了车祸,右腿被截肢,后来就再没了消息……

小禾握着信纸忽地柔肠百转,泪水再一次像那年收到骆向阳信封里的玫瑰一样,大颗大颗地掉落。他不知道,那张火车票她一直夹在当年写满青春里惟一一个异性名字的日记本里;他不知道,她的右手因为6岁那年被严重烫伤而留下了终身残疾。青春年少,在最需要被异性注目的年纪,那么多的人,只有他说她在尽力写却仍是歪歪扭扭的字像在纸上刺绣,像心在上面行走,只有他说我可以喜欢你吗,尽管是在4月1日。

当然,小禾也不知道,那一年,骆向阳按信中所说,他真的在西安火车站出站口等了她。只是他没有按信中所说穿蓝色T恤。那天他穿了白色的衬衫,只因为,是那篇文章让他认识了小禾。文章里写:我多么想在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有一个人伸出手给我说,今后的路,我们一起走。

篇4: 青春在爱和思念里辉煌美文

青春在爱和思念里辉煌美文

二十八岁我得了女儿,那时风华正茂,女儿像春天艳丽的花朵,雪中独放的寒梅,夜空中闪烁的星辰,鲜活、亮丽了我的青春。

自结婚,我就一直朝思暮想地渴盼着有个女儿。因为我喜欢女孩,像妻一样的女孩。庆幸的是婚后第二年,正值春光烂漫,鸟语花香的时候,幸福突然降临,我被一束佛光笼罩着,如愿以偿地迎来了生命中至亲至爱的女儿。大喜过望的我就像范进中举了一样,一面四处传告,一面则在心底畜满了春水般对上苍的无限感激。

女儿成了掌上明珠,我和妻都十分疼爱。

妻缺乏母乳,但经她几度彻夜不眠地操劳,无微不至的精心喂养,哺奶乳的女儿竟出脱得超乎寻常。一张小脸宛如一朵雪莲,白皙而秀丽;一对小眼睛明亮有神,透出十分精明十二分聪慧;尤其她那偶尔的手足动措,总让人觉得比一个天才舞蹈演员的舞姿还要风姿飘逸。女儿的每一处,每一动,每一声牙牙学语,乃至哭啼,都是那么富有魅力,那么可爱得勾人魂魄。我们的爱全倾注到了女儿身上。

妻用她圣洁的慈爱像阳光一样包围着女儿,用她春天般的温柔滋润着女儿。而我只会在心底去疼爱,却不会把爱变得具体又细腻。我不如妻,妻为女儿付出了她全部的心血;我对不住妻,我甚至把对妻的爱几乎一半转移到了女儿身上,但我对女儿的爱,始终难以抵达女儿的内心,不能给女儿足够的欢乐和幸福。

不幸的是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家的无尽的.温馨、甜蜜之中时,妻突然患了重病。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不得不忍心丢下还不到八个月的女儿,急匆匆奔赴兰州为妻看病。

一离开家,妻便时时铭心刻骨,牵肠挂肚的想女儿。在兰州住不到十日,妻对女儿的思念就像江河一样暴涨开来,加之我也想女儿想得发疯,而妻的病几经专家会诊,确诊为肝癌晚期,医治已没任何一点希望。我哭天抢地地到处求救,然而为时已晚,就算华佗在世也没有回天之术了。在万般无奈、无助、苦闷、痛苦、绝望之后,我形容憔悴,只好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心携妻返回了家。

妻再也不能照料女儿,整日躺在病床上不停地痛苦呻吟。但每当八个月的女儿被抱到她身旁,欢蹦乱跳着,甜甜的叫着“妈妈,妈妈”的时候,妻便立马收敛住满脸的愁容,微笑着疼爱地应答。乃至到后来,妻一直处在迷迷糊糊,不省人事的状态,但只要女儿一到跟前,妻就会条件反射般努力睁开暗淡的双眼,凄楚地看一眼女儿。我知道妻的心里一直埋藏着巨大的喜悦和悲痛,而这喜悦和悲痛又在时刻剧烈地折磨、煎熬着妻,使妻求生不得,死又不舍。

妻悲惨的余生仅仅只有两个月时光跟女儿团聚的福分,便幽怨又痛楚,不忍又无奈的去了,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我看到妻那临死时的凝眸,是那般绝望,那般悲郁,那分明是对女儿依依不舍的无限眷恋啊!我始终坚信,妻短暂的一生里给予女儿的比谁都多,妻永最爱女儿,抛下女儿,妻死不瞑目。

啊,生命里的许多事都是难以理喻难以让人接受又不可更改。劫数难逃,一切全是天意和命中注定。而命运有时又那么不公那么残忍冷酷,天意更可憎可恶,就像凶残的禽兽一样,专善良、正直的人,正如古谚所云:“好人头上难大”。

我愿拿自己的性命换回妻的阳寿,哪怕要我死一千次一万次我都甘心情愿,可人死不能复生,一切都那么决绝,来不及挽回和弥补。而令我终生切齿痛恨的,是那些庸医,那些良心泯灭,道德败坏的恶人,若不是他们的误诊、麻木、冷漠,以至勒酰妻的病怎会耽误到无法医治的地步呢?我更恨自己,为什么不是达官显贵呢?要是,妻的病也许会得到及时地治疗,最糟糕也能动手术,只要延长寿命,让妻多活几年,我就能在妻的有生之年最大限度的去关心、照顾、疼爱妻,而不会留下现在河水般流淌不尽的悔恨和悲痛了。可卑微、贫穷的我,平平凡凡的我,从始到终,唯有泪,唯有这如泉喷涌不竭的泪……

如今,女儿已经成长到一岁,健康、聪明、活泼可爱至极。这是善良、正直、贤惠的妻给女儿积下的阴德,是妻的亡灵在隔世祈祷给女儿的。我无限感激妻。

只是,每当看到女儿哭或突然发现女儿更让人怜爱的地方时,我就不禁心里发酸发疼,就会情不自禁地潸然流泪……

我没了妻,那么十全十美的妻;女儿失去了母亲,那么疼爱她的母亲。对我和女儿来说,这是人生多大的灾难和损失啊!让我的余生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生之艰辛,让我望而生畏。但苦命又乖巧可爱的女儿,却让我一次次看到了生之希望,重拾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我已畜满了春天的无限生机。

我和女儿永远爱妻,思念妻。而因这份爱和思念,我的青春也将无比灿烂辉煌。

篇5:那些年青春里美文欣赏

那些年青春里美文欣赏

谁的青春不曾幼稚,不经历幼稚如何放出最迷人的光彩。

——题记

清晨,倾听着雨落的声音,雨水浸湿了安静的大街,时而有些滴在窗上的雨滴,象眼泪般滑落。向外望去,天空灰蒙蒙的,模糊了视线。一屡思绪涌上心头,疲惫,寂寞,快乐,幸福…

踏入花季,开始有了常人琢磨不透的心事。以为自己已经告别了幼稚的眼泪,已经开始成熟,却也控制不住那种落寞,化作泪水流下,流进繁华的大街,流入人来人往的过道,最后在寂静的雨夜,流进笔下的文字,把所有的忧伤深埋心底。

青春的孤寂又能与谁说。

每一个青春都有幼稚的理由,也许,青春就是不成熟,幼时羡慕着长大以后可以象小鸟般在蓝天下自由自在地飞翔。弹指间,一路成长,一路不断丢弃着自己曾经所谓的坚持,开始学会自己一个人,开始学会什么叫责任,开始为了梦想而奋斗,想用那美丽的梦想来填补自己残缺的灵魂。

已经记不清楚有多久没有真正开心地笑过了,在孤独的晚上,毫无意义的想一个人。在最美丽的年纪里遇见最美的初恋,是一种幸运。也许,彼此并不能一生一世在一起。但却在短促的青春里一起笑,一起哭。美丽的承诺只是因为太年轻,初恋再怎么美丽,最种也只是曾经。心里尽管不舍,留恋。忍着,也会僵硬地笑着说:一切都无所谓了。

那些年,一起奔跑在雨中,哭着,笑着。

那些年,一起在网吧里,喊着,骂着。

那些年,青春里,爱着,恨着。

不知道梦中梦到一个人,是一种怎样的思念才可以让这样一种羁绊连接到梦中。梦醒,听着心脏的跳动,那种感觉,似乎撕裂了身体和灵魂。

很喜欢兔斯基的一句话,“最大的空虚莫过于在终点前回首自己过的路是一片空白”。我也曾在这青春中颓废过,抽过烟,喝过酒,谈过恋爱,在网吧疯狂通宵上网。好在,还未堕落。这些便成为最珍贵的记忆。因为青春,因为年轻,所以便可以肆无忌惮地疯狂。趁心灵还没有被残酷的社会所打磨,便可以拥有梦想,便可以奋斗,不管是否能实现,但也曾为此而努力过,奋斗过。

谁的青春不曾幼稚,幼稚地以为在一起了就永远不会分开。

谁的`青春不曾幼稚,幼稚地以为只要努力就一定可以实现梦想。

谁的青春不曾幼稚,幼稚地以为付出就一定能有回报。

谁的青春不曾幼稚,没经历幼稚的青春又怎是完美的人生。

静谧的夜空开的花,有多少人能感受到烟花破碎前的温暖,在最美丽的夜晚支离破碎,却是无人得见,然后象蒲公英般地随风浪迹天涯,破碎的青春一去不回,但也曾绚烂地绽放过,留下最美的回忆。

篇6:青春里路过的美文

青春里路过的美文

从我上学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很懂事的孩子,从第一次拿着骗爸妈给的买书钱跑去买自己喜欢吃的零食那时起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撒谎!

单单是看着他们信任和期盼的眼神把买“精神食粮”的饭票交给给我的时候,那种嘴瘾就快被解放,在外还闪耀着好好孩子的求知渴望的光环的时候,其实,更爽的还是自己的脑子,又上当了!

渐渐的年龄的增长,开始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书费的理由早就以老爸老妈审时度势的敏锐观察力所察觉并识破,然后就只能乖乖的在思想教育面前收敛了两年。

后来,演变成了不要不骗,绝食的戏码,最后又一次的相信了我真的是在改革开放后无比重要的九年义务教育事业艰苦奋斗着,给了我人生中一次大的财富,100块。

作为90出生的话应该算得上是一次不小的钱财收入,当时我用我尽可能想到的方法消灭它,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现在想起来,真特么混!

当时作业也不自己写,一人一份有分工,做完有零食吃,然后麻烦接踵而至,

老师找上我问作业的笔迹为什么有大有小,还有的形态各异,当时脑容量太小,借口都变得可怜。

“老师,有的是拉肚子的时候写的作业,所以有点抖”“叫你家长来一趟吧”“老师我坚持养成作业这事儿不用告诉我爸妈”“你要这么说,我更要和他们交流一下了”“……”

于是,我人生中的乖乖形象第一次有了大的裂缝,人生路途中多了“请老师”这一站。

我所在的家庭里接受的教育都是不说谎话,不好混事儿否则就接受全家上上下下接替教育的那种传统。

结果就是回家之后,我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无比关怀。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和那傍晚有时像大姨妈似的夕阳匆匆消失。

上了高中,时间越来越紧张。其实只是老师们喊出来打倒学生玩心的幌子,我们自己也明白。

于是各种各样的人就接踵而生,像是行尸走肉里有灵魂的半尸,每天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或是,人,而活,

我?一样的,不同的是有了自己挣钱不再骗的观念和渐渐清醒的一种叫做“现实”的思想。

住校的那段日子里每天大都是宿舍,食堂,教室的三点一线,现在想想,其实那段日子至少是不为明天愁的酒池肉林般的萎靡和逍遥,

学习进去之后由原来平平无奇变得死得惨烈。

第二次期末考试的时候就进了最后一场,监考老师我认识。当时想自己也真是奇葩,进去之后居然望着老师说“我来找你咯”。

因为在班级里语文的水平还不错,和语文老师的关系自然白热化,可他什么也没说,平时的话已经给了我一大脑崩了。

觉得气氛有些尴尬,我只好悻悻的找自己的考号,看着自己在第四列第三个,我也放心了,至少小爷不是倒数的不是?

可开考了之后我才知道后边的桌子椅子什么的全都是报废的,一下我心凉的,卷子什么的都是身外之物了,分数才是硬道理!

随即就开始了我人生中又一次剽窃,只不过是大众情人的分数而已,拿谁的不是拿!

然后就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最后交了卷。

都特么一个水平!

而后的每一天我不是在小卖铺就是去那的路上,反正心和脚总有一个在行走,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高三,每天老师唾沫横飞的在讲台上讲些像百万雄师过大江的一样的励志型高考宣言。

听的时候,热血沸腾过,后来还是零食的诱惑比较实际,立马就能调停咕咕叫的肚子。

这时候的我已经在学渣的世界奔跑许久,早就忘了怎么回到“加一分又一分希望”的晚自习行列中了。

别人学我在玩儿,他们放松癫狂,我便疯了。

于是乎,大学落得榜中榜而告终。

我现在处于这个毕业将意味失业的洪流中,像极了自己当初在学校水果摊想买芒果但是手里只够买辣条的感觉,

现在是8点,距离刚刚结束没多久的就业交流只有2个小时,一瞬间零零碎碎的失败的片段以光的速度向我袭来,那种人生感觉崩塌的迹象像是能量守恒,你变或者不变,他都是如初。

初中毕业的时候,历史老师找到我问我选的是不是文科,我笑着说当然不是了,我喜欢不一样的东西,他说那也不错,好好学都是有出路的。

我好像明白了,人生导航的正确其实是别人在看清你自身实力的背后支持你一下,真正的前进还要你自己来完成。

一开始我已经在陆地行走,所以后来无法扬帆也是有道理的。

慢慢的语言变得不再戏虐,行动一步一步变得迟缓不堪,20的年纪想的事情却像是迟暮的老人一样的单一,少了想要进一步认识社会的勇气

高中那个眼神只要我一想要放弃的时候想起来就觉得羞愧难当。

后来学校的老师换了一届又一届,找不回的不仅是做学生的时光,还有回忆里青葱岁月的真正对自己好的那撮人。

慢慢的时间越走越长,记得东西也越来越多,这些年过来了,不是什么都没改变,而是不承认。

有些事情其实自己早就明白,却依然抓着那个不成熟,妄想自己依然是校园里每天有好几节晚自习可以逃的学生党。

以为这就是我要的当初轧操场时,最期待的那个永远。

其实没什么永远,人和事都会溜走,真正爱你的人会在你身旁一直陪着,即使不在身边。

我在青春里路过,拾到了一段回忆,那里有我爱的虚拟和真实,那就足矣,

如果你念到这里,不说别的什么,谢了,我零星的回忆拼凑起来的是我的真实,谢你这么耐心的看完。

篇7:在一个故事里诗歌

在一个故事里诗歌

旧文字里不会有新人

新文字里隐居着旧人

你如是对我说着

从不同的地点出发,时间不知

走进同一个故事的时候,秋天已过

雪,落在你的肩头

我的眼里飘扬着雪人的小红帽

你的笑语可以化雪,我对你说

时间是河,他们说的

我与你没有船,却照样,穿越了时光的河道

顺流而下,可否看到那位佳人

君子可老?

我的发在长,色泽由黄变黑

你说,好心情滋润生命,丰盈流光,明媚我

你的眼眸发亮,经典的黑与白

流风是淡的,只有情一直深着

感叹由内而外,岁月的厚实一遍遍在眼底铺陈

提一盏小桔灯,打量往事

故事的衔接,你还是你,我仍是我

我们进了同一个故事

没有提示的`开始,继续是应该的情节

无须如小说般设计迂回与起伏

此路不通,可以选择彼路

水里有月亮,总等着我们

打捞,以明亮彼此的心境

清冷时时,有必要,手里带只瓷碗

不生锈,不烫手

一边祈求雨,一边接住水

气温变幻,不至于干燥单调

我们在同一个故事里沉溺

等待春天的花,共赏秋天的月

当某天的太阳月亮缺了角

讨论一下它们的承受度与年龄

然后,推算下一个圆满的辰光

你在那头,我在这头

笑一笑,就为故事续了一集,多么简单

篇8:在沉溺里从容经典美文

在沉溺里从容经典美文

初秋到了。各路朋友频频聚会,我忽然会在笑语盈盈、觥筹交错之中独自失落下去。

仿佛鸟儿在大海上独自飞行了很久:一滴水落在了干旱的沙漠,我无可阻挡地往下沉溺。我沉溺于默然无语,沉溺于成年后越来越强大的孤独。

常记取翁偶虹的《我的自志铭》:也是读书种子,也是江湖伶伦;也曾粉墨涂面,也曾朱墨为文。甘做花虱于菊圃,不厌蠹鱼于书林。书破万卷,只青一衿;路行万里,未薄层云。宁俯首于花鸟,不折腰于缙绅。

这种沉溺里,自有从容。

她高嫁了,他升迁了。新来的同事,有一双小溪般明亮的眼睛,而隔壁的女孩,抱着一束玫瑰。

他们都有期待。那期待,让庸常的生活,生出了翅膀。

而我,徒步走着,低空飞着,去路一眼望穿,一无所盼。运气、青春、仕途和爱情,仿佛都成了一副打完的牌。我手上空空如也。我可以去追求新的爱情或者仕途,然而我兴趣寥然。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这种寥然里,自有从容。

从前,我很爱这个世界。少女站在葱茏的杨柳下,第一颗星亮在天边,一粒小而冰冷的雪花缓缓飘落,而春风即将吹皱一池碧水。

现在,我仍然爱它,多了一份苍凉。父亲在做饭时,我看着他鬓边的白发。地铁里的年轻吉他手在唱《流浪歌手》,我驻足回望。那个卖菜的男人,一脸黧黑,满手粗糙,菜筐里装着嫩嫩的西红柿和小黄瓜,推着车在大风里屈身前行,我莫名感动。

这种暖爱里,自有从容。

从前爱看温情片,为别人的故事流下许多眼泪。现在会将故意拉长的哭泣镜头快进。我宁愿导演安静地站在摄像机后,把喧嚣、浮躁、票房和功利性都过滤掉,只把生活如实呈现,用淡淡的悲欢,写出人生大美。

年过三十,学会了把悲欢藏到表情纹后面,沉淀一下,然后看看,悲伤会成为什么。也许不是力量,但至少是一块铅石,让心变得重一些,这样再临风雨飘摇,不会左右摇晃。或者,也可以像孩子,上一秒还为没有抢到的玩具哭泣,下一秒已经在兴致勃勃地观察蚂蚁搬家。

不再为煽情落泪的平静里,自有从容。

一个女友忽然查出患有某种慢性疾病,终生难愈。不久,女友送恋人上火车,他紧紧拥抱她,含着泪光。他离开后,她展开手心被塞进的纸条:“我们分手吧。我配不上你。”

他虚伪而俗气。但我不会像从前那样,恨,而且指责。

我会劝我的女友。有过三次婚姻的宋丹丹曾说:不要以为五六十岁了,就找不到相爱的人了。只要你相信爱情,也许一转头,爱人就在身边。也许,他正在千里迢迢,向你赶来。

我希望每个人都信仰爱情。不管是18岁,还是81岁。天黑了,有人陪着走,星星亮了,有人陪你仰头。

这种包容里,自有从容。

村上春树说,“我写小说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使个人灵魂的`尊严彰显,用光明使体制透亮,以免它网罗和贬低我们的灵魂……通过写作故事,不断追求厘清每一个灵魂的独特性。”

一个拥有强大自我的男人,擎起灵魂之旗,以笔涤荡世界,成为我敬爱的作家。

也狂爱童话书。失眠的时候,拿过斯凯瑞的《忙忙碌碌镇》系列中的一本,看那只猫如何用自己的尾巴,钓起一条几乎占据整个页面的大鱼,啊,多么神气。

喜欢谁,并不因为其深刻,或者其幼稚,不再找很多理由,只是因为自己喜欢而已。

这种对自我的认知,自有从容。

篇9:在尘世里低眉美文

在尘世里低眉美文

京剧舞台,流派纷呈,各大流派中,我对程派情有独钟,而所有的程派青衣里头,最喜欢的又数青年京剧艺术家张火丁。从小到大从不追星的人,对她的喜欢近乎到了膜拜,每天听一段她的唱段几乎成了我的一个生活习惯。

张火丁的戏好,却不是我喜欢她的唯一理由,我更喜欢戏外她的为人处世。大红的绣花戏服,素白的水袖,头略低,眉低敛,红唇轻抿,水袖半遮,有说不出的华丽,说不出的低调安然。第一次看她这张照片,就被深深地迷住。觉得这张照片正是她为人处世的一种写照——华丽而低调——也是我喜欢的处世态度。

张爱玲有一张经典照片,被用在后来几乎有关她的所有的文章与书中。一件桃红色的收身短旗袍上装,高而紧的领儿,上衬着一张青春光洁的脸庞,下巴微抬,目光里,带着满满的不在乎,俯视红尘人间。拍这张照片的时候,张爱玲正在上海的文坛上红得发紫。华丽地盛放,骤然成名所带来的'快乐,那份喜悦与傲然,挡也挡不住。很多读者都喜欢她的那张照片,有些甚至就从那张照片来认识张爱玲,认为那就是她的样子——才华漫顶,心比天高,目下无尘。

相较于她的那张照片,我倒更喜欢她中年的一张小照。那是她远离上海,再赴香港之后拍的一张照片,一张黑白小照,黑的衣,白的脸,背向读者,头微低,眉低敛,已经跟年轻时候那一张判若两人。情感的波折,写作事业上的低迷,远离故土的凄惶,此时的张爱玲已远非当年上海滩上那个盛名女作家。生活教会她低眉,她却丝毫不曾放弃心中的华丽情结。异国他乡,依然努力地写,努力地生活。不抱怨,不诉说,所有的苦,都留给自己,留给世界的是华丽优雅的背影。

或许与自己的性格有关,一直喜欢那样一种低调而安静的生活:安静做事,低调为人。安静做事,与风风火火无关,与雷厉风行无关,与高调张扬无关,可面对一份需要你做的或者你喜欢的事,安安稳稳,踏踏实实,按部就班地去做,也没什么不好。惯于安静做事的人,会有一种优于常人的细腻与耐心,这也是他们最大的优势。惯于安静做事的人,不会急于追逐成功,却常常是清风自来。脚踏实地地付出之后,收获是水到渠成的事。

在尘世中低眉,是某天在我的博客纸条箱里收到的一张小纸条上写着的话。一位多日不曾联系的女友发给我的。那个冬天,一向忙忙碌碌奔波在自己的事业中的她忽然在我的视线里消失了。再出现时,忽然变得小女人:把手里工作放了一下,在尘世里低眉,陪家人孩子,在一日三餐中体味尘世里的小幸福。一直视事业为生命,一直强势地高抬着骄傲的头颅,她终于也肯为爱低眉了。这样的她,倒是让我觉得更加美丽可爱。

在尘世里低眉,不让光芒灼伤别人的眼睛,也不会让自卑黑暗侵袭到自己的内心。低眉,却有一颗高贵无比的心。一个人的外表可以平庸,内心却不可以不丰富华丽。一个拥有着华丽内心的人,即便你在尘世里低眉行走,也会在人群中形成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强大气场。

篇10:德在细节里美文

德在细节里美文

“不矜细行,必累大德。”一个不经意的细节,往往能反映出一个人深层次的修养,一个人的行为细节与生活细节里蕴含这个人的道德。

作家池莉刚出道时,参加一个笔会,看见一个她平素很崇拜的著名作家,兴奋不已,立即上前向他问好,并由衷地向他表示敬意。吃饭时,因为是吃自助餐,她看到那个作家的盘子里的饭菜堆得如同小山一样,吃过后,盘子里还剩下一多半。她对那个作家的好感立刻荡然无存。池莉就此向人坦承:“一个不会对自己说‘够’的人,我是瞧不起的。”著名作家之所以在池莉心目中失去人格魅力与光辉,就是因为他心无“够”意而恋贪。池莉注意到的,是这个作家在吃自助餐时的'这一生活细节,但它反映出来的是一个人无知足常乐之德而有贪鄙之心。池莉对他失去好感,就无可厚非了。

有个少年跑到富翁家借钱,谎称自己要去做小生意。富翁正打算借钱给他。当这位少年看到富翁家客厅的桌子上有不少散放的铜钱,便坐到桌前,极其熟练地把钱摞成一摞一摞的。富翁见之,便断然拒绝借钱给这位少年。少年走后,有人问及他不借钱的原因。富翁说:“他那么小的年纪,就那么会摞钱,分明是个小赌徒。我怎么能借钱给这种人呢?”富翁从少年会摞钱这一细节,料定他是个赌徒,有贪心而无羞耻、安守本分之德。他不借钱给少年是明智之举。

美国有一位企业家,她把很多钱存在一家银行里。一天,她与几个人在一起玩牌,玩的人中有一位就是这家银行的经理。在牌桌上,她无意中看到这家银行经理的手指甲修理得十分别致,还涂有指甲油。打牌过后的第二天,企业家便把存款从这家银行取出,存入另外的银行。没过多久,这家银行倒闭了。企业家为自己早点取出了存款而深感庆幸。有人问她为什么有先见之明,她说:“作为银行经理,哪有闲心思去专注于修理自己的指甲!银行经理不把精力集中在银行管理与核算、运营上,这家银行不倒闭那才怪呢。”这位企业家能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是因为她从银行经理酷爱修理指甲的这一行为细节,看出了他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的这一严重问题。人无专注于事业之德,自然干不好事业。

在小说里,也有这样的细节之问。《三国演义》里,马谡在成都求见刘备,在与刘备交谈时,他信囗开河,夸耀自己熟读兵书,军事之道烂熟于心,指挥军队作战能够百战百胜。刘备听了马谡的一番话后,就在诸葛亮面前断言:此人“言过其实,不可大用”。但诸葛亮没有听信刘备之言,在刘备死后,让马谡守街亭,结果军事要塞街亭失守,诸葛亮只得挥泪斩马谡。刘备就是从马谡夸夸其谈的这一行为细节中,知其有哗众取宠之心而无谦慎求实之德,因而判定他不能担当大任。

细节里有人的素质,细节里有人的德行。因此,我们看一个人品行如何,不妨从他的行为细节、生活细节中去观察吧。

青春里路过的美文

我在这个暑假里

在这样一个日子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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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的日子里700字作文

在暑假里的一件事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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