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会治安综治责任书(共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社会治安综治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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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形成齐抓共建氛围。
大力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重点抓好平安社区(村)、平安校园、平安单位(企业)、平安家庭、平安铁道线等基层平安建设活动。把基层平安建设活动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治安问题、与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办好事实事相结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和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梳理,实现辖区恶性案件明显下降。XX年年全镇20村达到县级平安建设标准,其中××等8个村达到市级平安创建标准。
二、加强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体系建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预警网络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积极采取化解措施,争取工作主动权。
(一)认真落实“原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把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在基层。
(二)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亲自抓稳定,维护社会措施得力。及时化解、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在本地区无重大社会政治影响的群众性事件发生。
(三)高度重视隐蔽战斗争,积极配合治安部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衔接、安置和帮教,落实好各项帮教措施,
责任书
三、加强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实效。
深化“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实行多警联勤,提高见警率,不断提升技术防范水平,逐步把技防措施推广落实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在巩固“整体治安防范工作”建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抓好以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抓好以单位内部的安全的保卫工作,强化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抓好以民兵为骨干的社区、居委会,村社治安巡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镇、村(居)委会、社、户的四级防范网络。
(二)进一步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及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以及刑释、解教的重新犯罪,社区、村(居)委会,街道积极开展帮教失足青少年活动,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治安管理措施和办法。
(三)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认真贯彻《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大力表彰奖励和抚恤见义勇为人员,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参治意识,防范意识不断增强。
四、加强“严打”整治工作体系建设,及时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一)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积极配合政法部门深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抢劫、抢夺等各种犯罪,保持社会治安局势平稳,为地方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坚持经常排查和整治本地治安混乱地区的治安问题,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城乡结合部,繁荣地区,开发区,学校周边、企业周边以及铁路沿线的治安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及时上报本地的治安情况,积极配合政法部门扫除丑恶现象,辖区内干部职工无参与“六害”活动,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治保会,调解会,治安联防等配套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在社会治安治理中的作用。
(二)各村(居)委会、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实行综合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篇2:社会治安责任书
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综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为深入推进“平安嘉定”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综治工作原则,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街镇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街镇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街镇综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分管责任。
二、总体目标
1、将综治工作纳入街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发挥党委、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层层落实综治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构建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2、消除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嘉定及本地区社会政治稳定的安全隐患,努力使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努力保持“三个不发生”(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群死群伤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实现街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高,确保成功创建上海市“平安社区”,积极争创上海市“平安示范社区”。
三、工作任务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政治安全
1、切实增强政治安全的敏锐性和鉴别力,大力加强人民防线建设,注重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预警预防工作。
2、继续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到应评尽评,最大限度地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工作。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
3、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街镇、居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
4、加强重点行业、单位、重要地区、重要目标的反恐防范工作。
(二)积极预防、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公共安全
1、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农村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技术视频防控网等网络建设。
2、结合村(居)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地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群租、违法搭建、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治理。
3、结合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大力开展重点地区(线路)、重要部位(目标)、危险物品安全管控,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完善对易制爆化学品和剧毒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的管控,严防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性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不断提升城市防控能级。
4、建立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向区综治委上报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研判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辖区内无“黑社会”组织,对涉恶势力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做到“零容忍”。辖区内无制毒窝点、无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区域。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来沪人员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1、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各街镇的人口综合调控指标任务,进一步深化人口服务管理。通过“以规控人、以业调人、以房管人、以证疏人”的有效举措,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
2、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对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救治管理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当年重犯率低于1%,刑释解教人员当年重犯率低于3%。社区戒毒执行率和强制出所未满三年管控率均达到85%以上。完成“”对象教育转化任务指标,“”对象巩固率保持100%,确保“四个不发生”。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的救治管理工作做到“三清”(底数清、病情清、去向清)、“三落实”(治疗落实、监护落实、康复落实)。
(四)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
l、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配齐配强街镇综治办领导班子。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提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联勤工作站建成率达到100%。认真组织基层综治干部培训工作(每年1次)。
2、大力加强基层平安创建与“平安医院”、“平安文化市场”、市反邪教优秀社区等创建活动,力争末,平安小区创建达标率高于90%;平安示范小区创建达标率高于40%;规模以上企业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覆盖率90%,其中200人以上员工数的规模以上企业平安单位创建达标率高于80%。
3、加强宣传发动,形成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参与平安建设、共享平安成果的机制。推动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向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本地区平安志愿者队伍人数保持在实有人口的1%以上,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
4、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综治工作全覆盖。积极探索在党委建制的非公企业和枢纽型社会组织中建立综治组织或设立综治工作联络员,推动“两新组织”落实开展内部安全防范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责任。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重要综治工作任务。
四、考核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责任目标与年度街镇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一并考核,并列入街镇党政综治工作第一、第二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其政绩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各街镇党政综治工作第一、第二责任人完成综治工作及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3、各街镇党政综治工作第一、第二责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综治工作职责,造成本地区存在重大隐患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法规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责任书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此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继受责任目标。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
分管领导: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社会治安责任书
为继续开展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特制订本责任书。
责任期限: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作目标:
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规章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经常检查校舍、设备设施(门、窗、楼梯扶手、旗杆、电教器材、电教设备、体育设施、照明线路,电源插座等)。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特别是恶劣天气更要重视对校舍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有效的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2.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须强调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规知识,初步了解消防知识和重大灾难预防知识,使学生在遇险、遇火、遇难时能及时自救,及时报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记载。
3.教师要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课间、午间、学校集体活动,班主任和教师及时到位,保证秩序正常。
4.加强对学生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饮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私带学生外出,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各班组织的一切活动要严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5.严格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大扫除等各项活动管理。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6.班主任应严格教育学生不得乘坐非法运营载客的车辆,严禁不满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7.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师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教学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由教师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严禁提前放学,一切责任由相关责任人自负。
8.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本班学生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伤亡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四、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及时检查、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身边的各种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3.加强课外活动、课间活动、两操等班级日常管理;
4.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协调各项活动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假期组织学生补课;
5.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加强生活管理;
6.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
7.按时向学校上报晨检情况。发现流行性传染病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避免疾病扩散;
8.加强本班学生在教学楼道上活动管理和教育,放学时组织本班学生有序下楼,杜绝学生在楼道上开展不安全的游戏或上下楼梯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二)任课教师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做好一切课前准备工作,按时进教室上课,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作息时间,按时下课;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不随便离开教室,不与无关人员闲聊或接打手机;
3.杜绝讽刺、挖苦、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
4.因事、因公外出需调课的,必须提前报教导处安排;因故要变动授课时间的需经教导处批准;
5.因教学要求需带学生外出的,必须提前申报,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经校长批准后方能外出开展活动;
6.严禁假期校外补课。
五、考核与奖惩
将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列入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除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外并报教育局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
分管领导: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积极培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一步推动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设施装备建设。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强抓硬件、软件,确保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一是队伍建设,基层人员少,任务重,为了更好更出色的为基层服务,需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锻炼,提高司法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城区办公房屋面积有限,在工作中将争取当地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尽量满足了标准办公用房的要求(乡镇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区设置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标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调解文化等规范上墙。改善了司法所硬件设施,有效地夯实工作基础。
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和标识的通知》精神,对全区街道(乡)、居(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新组建完善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行业调解委员会8个。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三、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专项排查,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具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潜在性、高发性家庭排查工作,落实重点管控化解责任。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的事件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防止形成危害发生。
妥善做好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分析研判,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坚持专项排查、专门化解和动态排查、随时化解相结合,切实做到“哪里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预案就跟进到哪里,调解工作就落实到哪里”。
建立案件跟踪联系制度,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安排落实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为跟踪联系人,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纠纷发展变化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直至矛盾纠纷化解销号为止。
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妇女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便捷高效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法律“六进”活动、村(社区)法制宣传栏等法制宣传载体的作用,加强“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树立新型婚姻家庭观和邻里关系观。
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要重点加强教育,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区级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
健全完善分级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对人民调解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健全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系联调会议制度,合力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本次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直接责任人。
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置之不理、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的事件和重大案件发生的或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大矛盾纠纷贻误处理时机,造成事态升级扩大的,要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全力打造“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品牌
继续完善了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在“法务网格工程”组织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标牌、机构、职责、流程、制度和台账“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法务网格工作制度,确保“法务网格工程”规范、协调、常态运行,全面提升了工作水平。
法律服务进网格:法务联络员上门了解居民有关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需求,及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和司法鉴定中心,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并指导其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全年共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511人次,提供公证预约服务25人次,代办法律援助61件。
人民调解进网格:
全年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83件(其中排查矛盾纠纷371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8100人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进网格: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给予人文关怀,及时提供就业培训、低保、困难救济服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帮扶解困社会化,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全年共为35名社区矫正人员和150名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帮助安排就业22名,落实困难就济44名,申请办理低保11名。
法制宣传进网格:
组织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一次“律师进社区”专题活动,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
结合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和节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共设宣传咨询点76次,制作法制宣传栏35期、宣传展板38块、悬挂宣传横幅28条、粘贴标语1000余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0份,参加人数达28000人次。
五、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
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xx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篇5: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及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很好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和谐、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贯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狠抓综治责任制的落实
全面执行综治领导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综治责任目标,把综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治责任书。增强本局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对综治工作的认识。
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把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抓综治工作的实绩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
二、围绕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一)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发挥调解职能,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组建了8个劳动争议、物业管理行业调解委员会。
二是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三是继续完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品牌。全年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83件(其中排查矛盾纠纷371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8100人次。
(二)着力抓好司法所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大力气抓好人员补充、办公条件改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等问题。今年,我局以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积极争取街办、乡支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满足标准办公用房的要求(乡镇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区设置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标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调解文化等规范上墙。
二是开展创建优秀司法所活动,对司法所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和工作责任制,严格考勤、考核制度,明确司法助理员工作职责范围,并对司法助理员实行工作日志管理。司法助理员每月底把工作日志交乡镇街道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审核,力争全区司法所的管理达到规范化。
(三)着力落实安帮措施。
区社区矫正办公室健全完善对乡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考核。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低保工作专项活动,培育帮教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对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倒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培训,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建设,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
(四)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充分发挥区矫正办职能作用,加大与监所、公检法等单位的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工作。组建好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健全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和统一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帐、文书材料的制度、管理、上报和使用,确保工作严格规范运行。
截止XX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82人,解矫360人,在矫122人。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各种工作台帐和档案,并对其进行了监督管理和个案矫正,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也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多措并举、优质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统一部署。我区召开XX年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全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安排。
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是强化督导。我区接受了全市普法中期检查。
(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邀请XX大学XX老师开展了《法治政府实现途径》法制讲座,200余人参加了学习。
二是在各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系列活动。
三是在各社区(村)着重宣传婚姻家庭和征地拆迁法律知识。
四是以新市民法制学校为平台,开展农民工法律宣传活动。今年来全区共在各社区(村)开展法律和政策现场培训咨询服务86场次35000人次,共发放法律政策宣传资料56000多万份。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在全区各街办、乡建立了10个法治文化长廊,长达20xx余米。
二是全区挂牌成立7个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三是开通“法治”在线微博。
(四)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全区组建了一支13000人的法治建设志愿者队伍。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打造“依法行政示范区”。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经济社会秩序。
四、拓展法律服务,诚信为民优质高效
(一)继续推进律师工作。
一是选派优秀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建议。3名律师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种会议,提供法律支持。并为区11位县级领导选配了法律助理。
二是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当好领导的参谋,是国家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也是公正司法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律师共参与区领导接访达52人次,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多人次。
三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充分发挥其熟悉法律的优势,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在公正司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来,律师共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7起,调处成功27起。
四是积极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律师共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达56次。
五是积极引导律师自觉履行律师社会责任。依托“律师进社区(农村)”,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区75名律师继续对口服务于区75个社区、村,通过电话咨询,现场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具体案件调处等各种形式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律师与各社区签订了服务协议,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达300多人次。
(二)继续推进公证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企业改制等事项中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共办理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现场公证6件。
二是坚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为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办理财产继承、房屋赠与、资产租赁等公证提供优质服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785件,其中国内公证1379件,涉外公证396件,涉港澳台公证10件,公证收费120余万元。
(三)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区政府连续第六年将“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我局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和服务窗口建设,切实做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和非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件,同比增长10%,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9件,同比增长11%,涉及金额820余万元,办理法律援助事项840余件。
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各科室、处、所、中心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处、所、中心的负责人为综治第一责任人。狠抓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没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案件),没发生队伍违法犯罪事件(案件),确保安全稳定。
篇6:司法局社会治安综治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积极培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一步推动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设施装备建设。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强抓硬件、软件,确保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一是队伍建设,基层人员少,任务重,为了更好更出色的为基层服务,需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锻炼,提高司法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城区办公房屋面积有限,在工作中将争取当地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尽量满足了标准办公用房的要求(乡镇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区设置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标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调解文化等规范上墙。改善了司法所硬件设施,有效地夯实工作基础。
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和标识的通知》精神,对全区街道(乡)、居(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新组建完善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行业调解委员会8个。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三、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专项排查,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具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潜在性、高发性家庭排查工作,落实重点管控化解责任。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的事件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防止形成危害发生。
妥善做好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分析研判,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坚持专项排查、专门化解和动态排查、随时化解相结合,切实做到“哪里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预案就跟进到哪里,调解工作就落实到哪里”。
建立案件跟踪联系制度,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安排落实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为跟踪联系人,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纠纷发展变化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直至矛盾纠纷化解销号为止。
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妇女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便捷高效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法律“六进”活动、村(社区)法制宣传栏等法制宣传载体的作用,加强“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树立新型婚姻家庭观和邻里关系观。
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要重点加强教育,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区级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
健全完善分级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对人民调解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健全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系联调会议制度,合力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本次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直接责任人。
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置之不理、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的事件和重大案件发生的或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大矛盾纠纷贻误处理时机,造成事态升级扩大的,要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全力打造“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品牌
继续完善了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在“法务网格工程”组织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标牌、机构、职责、流程、制度和台账“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法务网格工作制度,确保“法务网格工程”规范、协调、常态运行,全面提升了工作水平。
法律服务进网格:法务联络员上门了解居民有关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需求,及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和司法鉴定中心,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并指导其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全年共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511人次,提供公证预约服务25人次,代办法律援助61件。
人民调解进网格:
全年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483件(其中排查矛盾纠纷371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防止民转刑案件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8100人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进网格: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给予人文关怀,及时提供就业培训、低保、困难救济服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帮扶解困社会化,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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