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鱼之死原因美文(共5篇),欢迎大家分享。

篇1:诗人之死美文
诗人之死美文
我爱这世界
爱它的美丽,爱它的多情,爱它的无奈
多少孤鸿飞过千古
滚滚江流送走岁月
前行的脚步总有太多羁绊
有心人把诗谱成了歌
懂或不懂,也会有人将爱唱响,
有人错把歌写成了诗,
却等不到那人翻开往事,轻轻诵读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首诗
每首诗都会有一个故事
有的故事可能会被雕刻成一幅画
封存在遥远的古都
有的故事被后人搬上华丽的.舞台
悬挂在闹市的街头
来来往往的过客
吵吵闹闹的人群
从醉人的雨巷走到寂寞的胡同
乘着月色误入风情的浅滩
谁的声音震颤了流浪的灵魂
谁的容颜凋零了血红的枫叶
记忆与臆想拼凑的意境
时空折叠众生颠倒
鸟雀躲在晚风中撕心裂肺地叫嚣
女人,孩子,家
可口的饭菜,温暖的床被,爱人的怀抱
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你身旁
请相信我依然爱你
只是选择了一种永恒的方式
离开或者死亡
篇2:蛀虫之死美文
蛀虫之死美文
蛀虫在一根木头里安下了家,在暗无天日的木头了,柔软的蛀虫忍受煎熬,以木头为食,尽可能地减少对水的需求,条件再艰苦,自己也总得要活下去啊!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蛀虫用它那柔软的嘴巴竟然在木头里打出一条通道来,生存的空间大为扩张,这真是一个奇迹。木头那么硬,而蛀虫那么软,只需轻轻一按,就成了肉酱了,连木匠看了都感慨不已,这小小的蛀虫不得了呢。
蛀虫以木头为食,以木头为家,时间长了,竟然抱怨连连:木头吃起来太苦了,水份太少了,真是个小气鬼!它呀,希望木头能给它提供可口的木质,水份多一点,都快把它给渴死了。对这些要求,木头一再向它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这可把蛀虫给惹火了,它愤愤地说:“你这该死的糟木头,要是一把火把你给烧成灰就好了。”
木头无语了,只给蛀虫提供了生活的.一切,想不到蛀虫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恩将仇报,一点也不懂得感恩呀!
终于,有一天,木头来到太阳下面,一呆就是大半天。赤日炎炎,烈日下的木头啥事也没有,这下,倒是木头体内的蛀虫的有些受不了了,温度太高了,本来水分就少,蛀虫都快渴死了,热得它躁动不已。直到这时,它还在抱怨木头没有给它一个温凉的环境,越动,水份挥发得越快。
最终,一味只知道抱怨的蛀虫死在了木头里,至死它都不知道自己是死在抱怨声里。
对于那种一味只想着索取,却不曾从身找原因的人来说,蛀虫之死是个深刻的教训。
篇3:骆驼之死美文
骆驼之死美文
骆驼在沙漠中自由自在地吃草,我和叶赛尔坐在一根木头上抽莫合烟。我带来的“红河”烟已经抽完了,便抽叶赛尔的莫合烟。叶赛尔对我抽烟有意见,他觉得我“过一会儿便点一根,过一会儿便点一根”实在是太麻烦,从早到晚嘴就不闲着。而他早上抽一根莫合烟可以管到中午,中午抽一根莫合烟可以管到晚上。他让我抽莫合烟,我抽了一根,味道太烈,抽完后头有些晕。
我们俩便又闲聊骆驼的事情。说着说着,便说到了骆驼的死。我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叶赛尔,居然经历了那么多的关于骆驼死亡的事情。
先写他告诉我的一峰病死的骆驼的故事。我已在一文中写过,骆驼在受伤后会躲在一个不被人发现的地方养伤,养好伤后才会露面。由此我们知道,骆驼只要有力气挪动身躯,哪怕伤口再疼,流再多的血,也还是可以践行“躲避养伤”这一精神旨要的。但如果一峰骆驼病了,病得无法从地上爬起,它就无法践行这一精神旨要了。
叶赛尔说,那峰骆驼真的很奇怪,说不行就不行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用痛苦的眼睛望着人们,似乎乞求有谁能救它。大家猜想,它的身体内部可能得什么病了。每年夏天外出放牧,实际上无医也无药,谁的牲畜要是得病了,就只能听天由命了。但长眉驼现在已属于稀少物了,所以叶赛尔还是想办法要救活它。于是捎话,打电话,终于弄来药给它喂进了肚子里。第二天,它有了好转,眼睛里不再有那么多的痛苦了。它想挣扎着往前爬一点,但没有成功。没想到,过了一夜它便不行了。早晨人们发现它趴在地上不动,过去仔细一看,它已经死了。它可能是半夜死的,有蚂蚁从鼻孔中出出进进,让人看着骇然。
它趴在那里,像一座倒了的山。平时,它迈着稳健的步伐在沙漠中行走,临死前,想再往前爬一点,都没能如愿。一峰高大的骆驼倒下后,就这样让人看着伤心。
去年,有一峰骆驼从山上摔下来摔死了。那是叶赛尔看到的骆驼最凄惨的一幕。那天,叶赛尔本不想让骆驼到山坡上去吃草,但山坡的另一端比较平坦,它们吃着草,不知不觉就到了山坡上。山坡的一端平坦,另一端必然陡峭,等它们意识到危险时,它们实际上已经站在了陡坡边上,下面的陡坡乱石密布,无任何动物涉过的足迹。叶赛尔着急地唤它们从来路返回,但它们已经慌了,一峰挤一峰,在陡坡边上乱成一团。有一峰骆驼一蹄子踩空,庞大的身躯顿时像个皮球一样向坡下滚去,陡坡上的石头一次次将它的身子撞得起起落落。可以看得出,它也想挣扎着站起身,但它的身子太过于沉重,加之向下摔出的惯性太大,它实际上已无力控制自己了。最后,它“咣”的一声摔在了坡底,被它连带下来的几块石头也被摔出了声响。
它被摔得嘴里和鼻子里都是血,眼睛颤抖着,越来越无力地闭上了。叶赛尔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坏了,他跑过去用手摇骆驼的头,希望它能从地上爬起来。但它嘴一张,“噗”的一声吐出一团黑血后,就再也不动弹了。它死了。它因为自己的身躯太过于庞大,一旦从高处摔出便无法控制。由此可见,重心对骆驼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叶赛尔抱着它的头哽咽着说,你太大了,你太大了……你要是像一只羊一样多好。他在这个地方已经历过一次牲畜被摔的事情。有一次,他的一只羊也从这个陡坡上摔了下来,摔到坡底,它爬起来颇为疑惑地向四周望了望,又去草地上吃草了。
不是所有死去的骆驼都显得悲怆,有一峰骆驼的死就很感人。几年前的一个冬天,一位牧民的一峰母驼下了两只小驼。它带它们出去寻找草吃。其实,冬天的沙漠中没有草,母驼带小驼出去,也就是从冻土中扯出几根草根,喂到小驼的嘴里。它们出去一般都不会走远,主人便也就放心地让它们去了。
一天黄昏,起了暴风雪,天地很快一片灰暗。母驼和两只小驼迷路了,它们原以为向着家的方向在走,实际上却越走越远。半夜,母驼为了保护小驼,在一棵大树下卧下,将两只小驼护在腹间,然后任大雪一层又一层落下。那是一场几十年不遇的暴风雪,天气冷到了零下40多度,而地上的积雪也有1米多厚。风在恣肆,像是天地间有无数个恶魔在吼叫。
那天夜间,母驼就那样一动不动地护着两只小驼。它身上的雪越积越厚,寒冷像刀子一样刺入它的皮肤,继而又刺入了它的体内。在那样的天气里,寒冷就像一个乱窜的魔法师一样,把它能占领的生命的肉体施以冷冻的魔法。不久,那峰母驼感到自己的躯体变得僵硬了,似乎有一个冰冷的恶魔正在一点一点地占据着自己的身体。但它仍然一动不动,两只小驼已经熟睡了,它用两条前腿和腹部为它们撑起了一个温暖的卧床。
第二天中午,暴风雪才停止。人们在茫茫雪野中寻找它们,直到下午才找到了那峰母驼和两只小驼。母驼已经死了,两只小驼围着它在哀号。风已经停了,但它们的哀号却像风一样在雪野中飘荡。
还有一只骆驼的死更感人,它是为寻地下水而死的,牧民们都认为它是那一年所有牧民的恩者。
沙漠虽然干旱,但在沙丘中间却总有小河或海子,牧民每年放牧的首选,其实也就是这些小河或海子,有了水也就有了生活最起码的保障。这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逐水草而居,古往今来都如此。现在,牧民们都会把上一年有水的地方作为下一年的首选,到了沙漠牧场,便直奔小河或海子。
但有一年却发生了奇怪的现象,牧民们进入沙漠牧场后,到处都找不到小河或海子。水,莫名其妙地干了。牧民们不知道,全球气温变暖已经影响到了沙漠中的小河或海子,水在短短的时间内便已经干枯了。没有水,人和牲畜都无法存活,牧民们决定向别处迁徙。但转了好几个地方,看到的却是同样的境况——没有水。人绝望了,牲畜们发出嘶哑的哀号。
有人想出了一个办法,骆驼可以找到地下水,从畜群中放开几只骆驼,它们就会去找水。这个提议让人们像是抓住了救命的稻草,马上从畜群中放开了几只骆驼。它们很快就明白了人们的用意,低着头向四周寻去。但一天过去了,它们没有找到水。两天过去了,它们还是没有找到水。第三天,人们已经对它们不抱希望了,打算赶着牲畜到另一个地方去。他们已经打听清楚,那个地方有水。但就在上路的`时候,却发现一峰骆驼失踪了。大家在一起碰头,觉得一峰骆驼与已经好几天没喝水的畜群相比,毕竟只是一峰,而眼下当务之急是要赶紧为畜群找到饮水,否则它们会一个个倒在沙漠中。
经过几天的迁徙,他们终于到了一个有水的地方。那峰骆驼一直没有消息,牧民想,它过几天后可能会沿着畜群的蹄印跟到这里来。所有的牲畜都集中到了一个地方,谁也抽不出身去找它。
一个多月之后,传来了一个消息,在那片所有的小河和海子干枯了的沙漠里,发现了地下水,不远处躺着一峰死了的骆驼。是那峰被人们认为失踪了的骆驼,它找到了地下水,然后便一直在那儿等牧民。但牧民们却一直没有过去,它饿死在了那儿。
后来我又见到了一群野骆驼。之所以在这里挑轻拣重地让笔落到野骆驼身上,是因为野骆驼更为真实,他们仍保持着自己作为一个物种的原始本性。
那是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我远远地见有什么在移动,同时伴有灰尘扬起,近了,才发现是几峰野骆驼。它们奔跑到一个小海子跟前,将巨大的身躯弯下喝水。天正蓝,小海子的水面便映出一峰峰骆驼,几个搞摄影的朋友不拍饮水的骆驼,而是绕到对面专拍它们在水中的倒影,得了几幅好照片。
喝水对骆驼来说,也许是几天,或十几天才要做的一件事,遇上水了便大喝一通,遇不上就只好忍着。一个牧民说,这群野骆驼已经把这个小海子牢记在了心间,每隔几天,总是要来喝水,因为是野骆驼,它们不必顾虑人,来去皆很自由。与家驼相比,它们在迈出那至关重要,几乎要改变命运的一步时犹豫退却了,所以他们仍是野骆驼,但他们现在的生命是自由的,也是快乐的。
牧民住在小海子对面的小山上,每当这群野骆驼下来,便来看它们,逗它们,它们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鼻孔里发出一些亲切的呼呼声。牧民也很高兴,觉得在这荒天野地和一群野骆驼成了朋友。后来,野骆驼们下来喝水时,总是要走到他的羊圈旁,如果他在,与他对视一会儿便离去;如果他不在,它们就望一会儿他的羊圈,好像羊圈就是他一样。一群野骆驼就这样与一个人建立了亲密的关系。骆驼与人之间原本或许有着一些相通的语言,天天见面,这些语言在默契中被双方都感觉到了,于是只要每天看见对方,他们便都觉得亲切。
我到牧民的家中喝奶茶,闲聊着,野骆驼的面容被一件事勾画得清晰了起来。也是众骆驼来喝水的日子到了,却不见众骆驼出现。牧民诧异,它们上哪里去了呢?他走到一个山包上,见骆驼在一片宽阔的地带转来转去,似是在寻找什么。他一数骆驼,发现它们中少了一峰,他从骆驼们急促的样子上断定,它们在寻找走失的一位伙伴。过了一会儿,有一峰骆驼急促地叫了一声,众骆驼便一起向它围拢过去。少顷,它们像是做出了一个什么决定似的,又一起向山后急急走去。
牧民好奇,骑上马赶上它们,想看个仔细。很快,他便发现野骆驼们跟着地上的一串蹄印在向前走着,走了一会儿,地上的蹄印变得歪歪斜斜,似乎行走者难以支撑自己的身躯。有一峰骆驼叫了一声,驼群便显得有些慌乱起来。牧民猜测,正在被众驼寻找的这只骆驼可能受伤了,翻过一座山,果然见一峰骆驼卧在一片草丛中。众驼奔跑过去,围着它呼呼叫,但它却纹丝不动。牧民仔细一看,它已经死了。
“它倒下的地方是它出生的地方。它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时,就坚持着走到了那里。骆驼在哪里出生,死的时候就必须要回到哪里。”牧民的这几句话把故事推向了高潮。这样的话,应该写到教科书里去,让学生们停下“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朗读,而是读一读这几句话,想必会使他们的心灵更美好。
后来的闲聊轻松自然。牧民说,骆驼们知道那只骆驼要死了,就去找它。其实在路上它们知道它已经死了。我问他何以见得,他说,有一峰骆驼流泪了,那是一峰母骆驼,是死去的那峰骆驼的母亲。
篇4: 玻璃之死美文
玻璃之死美文
玻璃,在人们的眼中是易碎的,也是伤人的!印象中的确如此,可是似乎又不是这样的! 今天不慎弄碎了一块玻璃,划了手,生疼生疼地,好生委屈,再看地上那些破碎的玻璃片儿,还带着血迹…
一瞬间眼睛像被什么刺了一般,皱眉间,也忽然明白玻璃的`悲哀!玻璃原本透明无暇,完好光洁,人们用它作门窗,各样装饰建筑…让人可以透过它看见外面的世界,让很多事物看起来更加明亮,人们透过它看见了这个世界的纯善与肮脏…
其实只要我们不去碰它,不去靠近,不去破坏,不去…它就不会那么易碎,更加不会伤人!伤人只是它受到伤害时的抵抗罢了!它只是安静地呆在那里,不喧闹,不争吵,不猜忌,不……可是当它的安静受到打扰,它就会破碎,进而攻击人,让人受伤!
我突然间心疼,心疼着玻璃的一生,因为它不知道是否有那么一些人会不会善待它,心疼它,理解它,会不会有一天把它砸得粉碎,然后再被遗留在某个不知名的废弃的角落,天寒地冻,风吹雨打,凄凉得没有任何人注意!
想到这些,我莫名地心疼起来,那或许是一种感同身受的同情!但是不重要了,因为伤是透明的玻璃,知道而无法治愈。就像此刻,玻璃碎了,我想把它恢复,却是无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带着血的玻璃渣滓横躺在我的面前,无可奈何。我甚至觉得玻璃上的血不是我的,是那玻璃在流泪,在流血,为它的生命流下最后的血泪,祭奠它的离去。
我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所以我把这些玻璃一片片拾起,有好几次手被玻璃扎了,即使很疼,我还是倔强地继续着…我只当那是玻璃的愤恨,愤恨我了结了它短暂的一生,也似乎它是让我明白,不要做玻璃一样的它,要勇敢地坚强!
我把破碎了的玻璃埋在了阿婆家的李树下,那是我最爱呆得地方,我相信那块碎了的玻璃也会喜欢那里,因为那里安静,安宁,不会有人打扰,不会有悲伤,不会有伤害,不会有……我感谢这块玻璃,因为它用生生地痛,用自己那鲜红的血泪告诉我:你必须坚强,必须自强。
篇5:蚊子之死美文
蚊子之死美文
本来,死只蚊子正常得很,就像冬天死几只苍蝇,“冻死苍蝇未足奇”嘛,应该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是,那只蚊子死得不太寻常——它不是寿终正寝,只因为咬了人,人很恼怒,发誓要将蚊子置于死地。最终,人如愿以偿;那只本不该命绝的蚊子却一命呜呼,且连一个全尸都没有落下。
这件事情与我有关,说得直白一点,那蚊子咬得是我,我便是杀害那只蚊子的刽子手。此事的发生,引起了我些许情绪上的波动,因其时而潜下,又时而涌起,便有了将这潜下涌起的情绪脉冲付之于表,记录下来的冲动。
蚊子之死的准确时间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是前不久的一天晚上。我正坐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罗列文字,突然感到耳朵奇痒难忍,下意识地用手一搔,手感竞于别时不同,平时薄如蝉翼的耳轮变得厚重了许多,对着镜子一照,厚重着的耳轮还带着紫红的色晕。如果不出意外,罪魁祸首应该是只蚊子!
尽管我很讨厌蚊子,但平素也对蚊子存有一丝宽容。一则蚊子的生命很在短暂,雄性蚊子的生命只有短短的10到20天,就是生命周期较长的雌蚊,也不过百日而已;就依雌蚊的生命上限而言,较之我们人类的长命百岁,实在短得令人见怜。二则呢,并不是所有的蚊子都咬人,雄蚊就没有叮人的嗜好,仅以花蜜和植物的汁液为生;只是那些雌蚊,因要繁衍生息,才会冒险去叮咬人或动物,吸食血液以促进内卵成熟;想想看,她们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对于“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原本就应该给予一些宽容,就像法律之于紧急避险一般。
因为常存这份宽容之心,起初并没打算将这蚊子怎么样,对着镜子,在耳轮的红肿上涂了风油精后,重又坐到了电脑的对面来罗列文字。惟一让人恼怒的是——由于蚊子的叮咬使罗列文字进程有了中断,刚才那种文思泉涌的感觉不知跑到哪个爪哇国去了,想再罗列一个文字,竟不知该到哪里去找寻!
正在我抓耳挠腮、苦思冥想、无计可施的时候,只听有“嗡嗡”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就索绕于耳际了。“是蚊子!”我一边想刚刚发生过的事,一边用手在耳边晃动,作驱赶状。但是,无论我如何驱赶,那“嗡嗡”的声音总在耳际响起,时高时低;一只蚊子围绕着我的头部,前后左右、上上下下地飞行。很显然,蚊子的并不是想跟我做捉迷藏的游戏,也不是因为我的头部有什么特别的美不胜收之处,不过是因为头部的裸露,便于她选择合适的时机下手罢了。她不停地飞着,我不停地驱着,如此三番五次,她竟没有一点收手的意思,开始跟我打起了游击,那份信念的执着真是有点让人肃然起敬了。肃然归肃然,起敬归起敬,我可不想为了她的信念再次牺牲自己,毕竟我也有我的信念不是——请不要将我的宽容视为懦弱,每每测探我宽容的极限。
都说大爱无疆,我说宽容有度!
蚊子的连续挑战终于让我忍无可忍,恶就像天边的乌云越聚越多,杀蚊的念头陡然站立了起来,必置蚊子以死地而后快!
蚊子最终死于我的两掌之间,尸骨断作两截,躺卧在殷殷的血红里;但那血红,不是蚊子的,而是她从我的身上汲取的,但她为了这血,为了汲取更多的热血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蚊子是消灭了,但我关于蚊子的思绪并没有终止:蚊子本是可以不死的。她咬了我,我没有记恨,甚至不曾有一丝愠怒,为了繁衍后代,她不得不啊;可是,可是,咬了以后,有发而无收,就失之于贪了;当我对她的贪明确表示拒绝之后,她仍一意孤行,死打烂缠,挥之不去;准确地说,不是我要了她蚊子的命,她是死于她的贪婪和对贪婪的那份固执上。就像时下的许多贪官一样。
尽管蚊子也许罪不该死,但因贪婪而死和死在对贪婪的固执里,总归也该有些死有余辜的味道吧。也许这话纯属为自己开解的遁词。不管怎么样,事件已经发生,时间不会倒流。此时的我,只能说出类似“死者长已矣,生者当勉励”的话来,舍此,还能再说些什么呢?
★野马之死
★李白之死
★杜甫之死
★浑沌之死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