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病假薪资计算方法及详细规定(共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员工病假薪资计算方法及详细规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确定工资基数后,还要知道计算中的分母是计薪日,而不是统一的20.92;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首先,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据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70%÷20.92(天)”。
其次,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予以剔除。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还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除此之外,“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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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病假工资规定计算方法
北京病假工资规定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修改)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6月30日发布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129号)第一条的规定,北京市最低工资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中的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北京市最低日工资为36.78元,其80%为29.42元即病假工资每日不得低于29.42元。
计算方法: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医疗期长度计算: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1.北京病假工资规定及计算方法
2.病假工资规定及计算方法
3.20北京病假工资规定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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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员工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短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以上海为例):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二)病假工资的保底和封顶标准
关于病假待遇,有两点需要注意,也即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和封顶标准。
1.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强制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月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在本案中,单位的违法之处在于向小李支付的病假工资低于法定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单位的正确做法是向其支付的工资在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仍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假工资的封顶标准----非强制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1995]83号)第五条之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因此,打个比方,如果某员工的收入比较高,每月10000元,而按照法定标准计算出来的病假工资是6000元/月,高于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则可以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即每月发放3292元,而非6000元。
篇4: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年可以有15天带薪病假”吗?
如题,“员工每年可以有15天带薪病假”是劳动法规定的吗?
[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年可以有15天带薪病假”吗?]
篇5:国家对于员工病假、事假、年假的休法和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如题,国家对于员工病假、事假、年假的休法和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对于员工病假、事假、年假的休法和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篇6:HR之薪资核算管理规定附员工入职与离职流程
目的:为保障广大雇员的切身利益、满足企业快速增长的需要,达到劳资双方共赢的目的,根据当地的法律法
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雇职员
内容:
1.本规定的薪资是指企业用货币的形式支付给雇员的劳动报酬。薪资的发放以人民币为主通过银行转账或
现金兑现。薪资发放时间为:当月的薪金在次月1518日发放。如因结算时间的需要,遇特殊情况可提
前或推后
2.员工入职、试用期(转正) 、离职的薪资核算
a) 入职
i. 经公司核定录用员工于报到日携带2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学历证同身份证及复印件、体检报告(磨
房员工需提供职业病体检报告)到行政部办理就职手续。
ii. 如在报到时所提供以上资料不全,需在就职后7天内补回,如7天后仍未能提供或提供资料虚假、不符
合公司相关岗位要求者,公司有权终止该员工的聘用并结算工资,无任何补偿(包括奖金或其他补贴)。
iii. 入职流程参考附页。
iv. 员工一经录用,公司会办理合同签订及购买社保。
b) 试用期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需提
前3天书面申请,申请被审批并在确认工作交接无误后次日(工作日)内可到财务室领取工资。试用期不合
格员工公司有权解雇,并结算基本工资及加班费(工作未满十五天离职员工不享有奖金,满十五天但未过试
用期员工按50%核算,转正后评分出来之前按80%核算)。
c) 转正
转正前行政部会安排相关主管填写试用雇员转正考核表。员工通过试用期则试用期结束即为转正。公
司会签发试用期完结通知书,注明薪资是否有调整。若有须要经双方同意可以把试用期延长并签发试用期
延期通知书。
d) 续约
凡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会签发<<续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意向书>>给该员工,如公司决定续
约,均表示续约期为一年,如有特别会另外注明。未获续约的员工,公司会提前一个月发出解除通知书。
到合同到期日合同自动解除。
e) 离职
i.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离、开除"情况,离职员工必须办理好交接工作(离职人员交接表)
及其他各项手续并在公司确认无误无漏后方可结算工资,交接手续办完日起次日(工作日)内到财务室领
取工资。(参考附页员工离职及工资发放流程)
4. 辞职:试用期后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辞职到期后公司会结清所有工资(除工作中有违纪违规罚
款及其他扣款外)。急辞员工(包括计时工制及综合考核制员工)需扣7个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急辞
计件员工按保底工资标准扣除7个工作日工资。由于所有辞职工必须于网上申报终止社会保险,故雇员改
动报告书(包括即辞工)必须于每天早上9:00 10:00送达行政部,其他时段不受理。
5.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该员工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a) (A)在试用期间确认为不合格;
(B)严重违返公司规章制度;
(C)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D)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培训,拒不改正;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其它与国家法律有违的事情发生等.
b)转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补偿金后,可辞退该
员工。在确认工作交接无误后次日(工作日)内可到财务室领取工资(包括奖金及其他补贴)。如实
际工作中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由行政部结合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评级建议报公司审批:
(A)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
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6.自离:员工凡无故旷工3天以上(不论连续与否),均作自动离职处理, 对于自动离职员工不计薪金。
7.开除:如员工触犯法律,或严重违返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即予开除,工资核算到开除日止无经济补偿。
8. 其他与薪资核算相关的事宜
a) 全体员工应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按1元/分钟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旷工按基本工资的
3倍扣除.旷工3天以上者(不论连续与否),视作自动离职。
b) 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及时交到行政部,如特殊原因可先电话请假,事
后补写请假单(必须注明原因及提供相应的事实证明),但必须在会计部工资核算日前补回,否则按旷
工处理.员工请事假按基本工资标准扣除,病假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须提供正规医院的病历证明)。
c) 所有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期,法定假期内休息按正常上班计算工资,法定假期内值班按基本工资的3倍
计算工资.正常工作日内因公司停电或待料等原因让部分员工放假,公司保留权利在当月中进行调休,
不能调休者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d) 公司实行6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上班日。因公司生产需要,周六为上班天。
周一至周五加班费按工作日内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周六、日加班按工作日内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除
周六外,其他加班要求,员工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且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计算加班费。
例子:
(一) 员工张某,全勤基本工资为800元。2008年6月份在正常工作日内(本月正常工作日为21天),出勤21天,周一至周五加班40小时,周六、周日加班30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工资: 800元/21天 X 21天 =800元
2.周一至周五加班费: 800元/21.75天 / 8小时 X 1.5 倍 X 40小时=275.87元
3.周六、周日加班费:800元/21.75天 / 8小时 X 2 倍 X 30小时=275.87元
总工资:1+2+3 = 1351.72元
(二) 员工李某,全勤基本工资为850元。2008年6月份在正常工作日内(本月正常工作日为21天),出勤18天,请假3天,周一至周五加班30小时,周六、周日加班35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工资: 850元/21天X 18天=728.57元
2.周一至周五加班费: 850元/21.75天 / 8小时 X 1.5 倍 X 30小时=219.83元
3.周六、周日加班费:850元/21.75天 / 8小时 X 2 倍 X 35小时=341.95元
总工资:1+2+3 = 1290.35元
(三) 办工室员工何某,月工资为3000元(包含周六加班费)。2008年6月份在正常工作日内(本月正常工作日为21天),出勤21天,周六加班无缺勤、则本月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 基本工资: 2150元/21天 X 21天 =2150元
2. 周六加班费:2150元/21.75天 X 2 倍 X 4.3 天=850元
总工资:1+2 = 3000元
(四) 办工室员工何某,月工资为3000元(包含周六加班费)。2008年6月份在正常工作日内(本月正常工作日为21天),出勤18天,请假3天,周六加班缺勤2天、则本月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工资: 2150元/21天 X 18天 =1842.86元
2. 周六加班费:2150元/21.75天 X 2 倍 X 2.3 天=454.71元
总工资:1+2 = 2297.57元
备注:
1、 为方便工资核算,使办公室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及周六加班无缺勤状况下,工资总额稳定不变,固在加班费项目核算中采用全年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周六加班天数采用全年平均每月4.3天。
2、周六加班无故缺勤者,按实际加班费金额在月工资总额中扣除,经事先申请并获批准周六不加班者,周六缺勤天数扣工资酌情处理。
3、本公司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产假,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计算假期工资。
4、本公司实行奖金发放制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i) 年资奖:从2010年5月份开始公司设立员工年资奖金。不做评分,为基本补助,作为奖金发放。服务满一年享有30元/月,两年为60元/月,三年及三年以上则为90元/月。每月计算一次,凡自入职日期算起,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人员都有年资奖金。但考虑每月计算会加人事/财务人员工作量,公司决定,每年一月份计算和发放员工上年度年资奖金,离职人员离职时计算和发放。
(ii) 全勤奖:每人每月30元。
(iii) 固定奖金(计件工每月170元,师傅级每月300元):不做评分直接为补贴以奖金形式发放。
(iv) 评分奖金(月薪人员):根据个人当月表现先由直接领导评分,最终结果以公司领导评分为准。(核算
方法为:当月实得奖金=奖金标准÷当月正班天数(含周六)*实际出勤天数*评级百分比)
实发奖金=岗位奖金标准÷(当月工作日+周六)*出勤天数(含周六)
(v) 每年年终公司会考虑派发年终特别奖金,金额按员工个人全年表现和公司全年业绩作考虑。以上奖金随
同每年三月份工资一同发放。
5、本公司实行补贴发放制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i)组长及师傅级以上管理及文职类员工,因工作需要,周日加班赶货或跟进其他方面工作且在当月无法调
休时,公司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参考附页:(加班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以下不计算
此补贴).
(ii) 特殊工种补贴:(适用于洗壳员,丝印工,移印工,洗面,电镀员,挂面员等岗位员工)。
(iii)宿舍长补贴:30元/月,但当宿舍评分为后三名的,则无宿舍长补贴。
(iv) 凡由于生产安排需要员工加班至晚上23:30的,公司予以夜餐补助每人每次5元,按工卡的打卡时间
作为标准。
6、 新员工入职后,行政部会安排办理居住证事宜.照相费5元,居住证工本费5元,由员工自行承担,财务会在员工
当月工资中扣除。
i) 员工入职后7天由公司统一发放工作服.
a、夏装一人2套。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工作服归员工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未满一年会按比例扣费。满一
年员工可另外再领2件,但若在第二年年中离职者,再领的2
[HR之薪资核算管理规定附员工入职与离职流程]
★病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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