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仲裁反诉书范文,本文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劳动仲裁反诉答辩状
劳动仲裁反诉答辩状
反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 XX 月 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5 现住址:XXX市XX路XX大厦1309 联系电话: XX28XX7
被诉人: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XX号小区XX大厦XX室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1XX8
仲裁请求:
1、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8月1日至208月22日的工资及加班工资,计8459.63元;
2、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年3月9日至2009年7月30日加班工资17287.07元;
3、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8月22日期间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7149.32元;
4、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000元;
5、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所克扣的2009年3月9日至2009年7月30日部分工资共计5600元,及所克扣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400元;
6、裁决被诉人为反诉人补交2009年3月9日至2009年8月22日的社保。
以上1-5项合计:68296.02元。
事实和理由:
反诉人于2009年3月9日入职,担任投资发展部经理职务。入职时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自入职以来,被诉人未与反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反诉人购买社保,强行要求反诉人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因被诉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反诉人于2009年8月22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法定代表人XXX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因被诉人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反诉,请贵委依法裁判支持反诉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诉人:XXX
20XX年11月16日
劳动仲裁反诉状范本【2】
反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 xx 月 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5 现住址:xxx市xx路xx大厦1309 联系电话: xx28xx7
被诉人: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xx号小区xx大厦xx室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1xx8
仲裁请求:
1、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工资及加班工资,计8459.63元;
2、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7月30日加班工资17287.07元;
3、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期间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7149.32元;
4、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000元;
5、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所克扣的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7月30日部分工资共计5600元,及所克扣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400元;
6、裁决被诉人为反诉人补交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社保。
以上1-5项合计:68296.02元。
事实和理由:
反诉人于20xx年3月9日入职,担任投资发展部经理职务。入职时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自入职以来,被诉人未与反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反诉人购买社保,强行要求反诉人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因被诉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反诉人于20xx年8月22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法定代表人xxx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因被诉人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反诉,请贵委依法裁判支持反诉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诉人:xxx
20xx年11月16日
附:反诉请求计算依据
1、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工资计8459.63元。此期间正常上班时间15天,休息日加班(即周六加班)4天,休息3天。正常上班时间的工资为15*8000/21.75=5517.15元,休息日加班工资为:8000/21.75*4天*2倍=2942.48,两项合计:8459.63元。
2、20xx年3月9日至7月30日的加班情况如下:法定节假日加班3天(五一节加班一天,清明节加班一天,端午节加班一天),休息日(周六)加班19天(3月份3天,4月份至7月份每月4天,共计19天)。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8000/21.75*3=3310.29元,(2)休息日加班工资:19*8000/21.75*2=13976.78元,两项合计:3310.29元+13976.78元=17287.07元。
3、反诉人自20xx年3月9日入职,被反诉人应自20xx年4月9日起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未支付的另一倍工资为:自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9日共4个月,计算为8000元*4=3元,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22日期间,属于正常上班时间为10天,休息日加班2天,休息1天。故正常上班的工资为10*8000/21.75=3678.10元,休息日加班工资为2*8000/21.75*2=1471.24元,故20xx年8月10日至22日的工资为:3678.10+1471.24=5149.34元。综上,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共计:37149.34元。
4、反诉人自入职至离职工作年限为半年,故被反诉人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000元;
5、从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5月30日期间,每月克扣工资总额的10%,共计2400元,20xx年6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每月克扣工资总额的20%,共计3200元,合计:2400+3200=5600元。
篇2:劳动仲裁反诉申请书
反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 xx 月 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5 现住址:xxx市xx路xx大厦1309 联系电话: xx28xx7
被诉人: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xx号小区xx大厦xx室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1xx8
仲裁请求:
1、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工资及加班工资,计8459.63元;
2、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7月30日加班工资17287.07元;
3、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xx年4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期间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7149.32元;
4、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000元;
5、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所克扣的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7月30日部分工资共计5600元,及所克扣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400元;
6、裁决被诉人为反诉人补交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8月22日的社保。
以上1-5项合计:68296.02元。
事实和理由:
反诉人于20xx年3月9日入职,担任投资发展部经理职务。入职时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8000元。自入职以来,被诉人未与反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反诉人购买社保,强行要求反诉人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因被诉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反诉人于20xx年8月22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法定代表人xxx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因被诉人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反诉,请贵委依法裁判支持反诉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诉人:xxx
20xx年11月16日
篇3:劳动争议仲裁反诉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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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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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单位):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副本__________ 份
2.物证__________ 份
3.书证 _________ 份
拓展:仲裁申请书注意事项
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必须在法定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
3.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4.在立案时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指定的时限内交付仲裁委。
篇4:劳动仲裁答辩状中提起反诉
劳动仲裁答辩状中提起反诉
劳动纠纷反诉答辩状
答辩人: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答辩人:xxx
住所:xxx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所称与答辩人在4月7日至6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事实依据。
(可从两方面来说,一是,从w处网上记录信息得知,xxx是从4月1日才正是开始在公司上班,而不是其所称的.05年4月7日;二是,据仲裁申请书中,xxx所述,其06年所签合同与所签合同都已经遗失,是否可以据此认为其与公司之间这两年内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答辩人要求经济补偿金5400元无法律依据。
xxx其打架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6条的规定,公司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给予经济补偿金。
三、被答辩人要求我方支付其养老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无法律依据。
其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向其支付无任何法律依据。
其二,领取养老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可以,而被答辩人的条件尚不具备领取资格。
四、被答辩人要求公司支付养老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数额无事实根据,根据湖北省社保部门的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是20%,缴纳失业保险的比例为2%,如果从06年4月1日开始起算,答辩人应缴纳养老保险金为9090元,缴纳失业保险金为909元;如果从1月1日开始算,答辩人应缴纳养老保险金为5490元,失业保险金为549元。
五、被答辩人要求我方支付迟延赔偿金5000元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请人民法院公正审理,依法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篇5:仲裁协商书
仲裁协商书
仲裁调解书范文【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调 解 书
( ) 字第 号
国 公司(买方)与中国 公司(卖方)之间发生的有关 合同争议案,我会根据买卖双方的申请,组织调解人员进行调解,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广州调解结案。
现将案情、责任和调解结果叙述如下:
买方 国 公司与卖方中国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签订第 号合同,该合同第六条规定“(买方) 国 公司将货款(全部)汇到(卖方)中国 公司开户行之后的第七日,卖方即将货物全部运往广州”。
但卖方未能在限期内履行合同。
年 月 日卖方致电买方要求延长运货期(七天),以便妥善将货物包装运输,买方拒绝要求。
结果买方以卖方超越运货期七天为据,要求卖方赔款 美元,卖方认为赔款额不合理,未能达成协议。
买方于 年 月 日向我会提出申请,要求卖方按其要求如数赔款,以补偿由于未按期送货所造成的损失。
仲裁庭详审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证据,并进行了调查,认为:卖方未能按期将货物运往指定的地点(超期七天)确为事实,应对买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但是, 号合同第六条未写明因误送货期应赔款多少的具体数字,未尽事项中也没有补充说明该条款的执行办法。
我们认为:(一)卖方应承担未能按期送货的责任,但因合同中未确定误期赔款的具体数字,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
(二)双方在协商解决赔款数字中,应进一步共同修改、补充合同中未尽事项,以便于履行。
国 公司与中国 公司当事人一致赞同我会的调解意见,并表示本着友好相处的态度协商解决上述问题。
此为终局调解。
仲裁庭:
首席调解员(签字):
调解员(签字):
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章):
年 月 日
附:
仲裁调解书,是指仲裁机关对当事人一方提出的和解意见或建议,在针对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居间调解,从而解决双方当事人间的争议;或者仲裁机关主动依仲裁权提出调解建议,从而使争议得以解决,这种解决争议所形成的书面文件,即为仲裁调解书。
调解书的结构由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标题。
包括发文机关和文种两方面的内容。
如“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书”。
第二部分,正文。
这是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按照三个层次布局:
① 开头。
具体而明确地叙述引起争议的问题,受理案件的依据是什么,于何时何地进行调解。
② 中间。
书写调解者的意见和态度,争议双方对此是否一致赞同。
这部分要力求阐明三者意见的一致性。
③ 最后。
写明实施调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第三部分,结尾。
调解员签字,调解机关盖章、署名,并具发文日期。
法律效力【2】
表现在
(1)使仲裁程序终结。
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
这是调解书在程序上的法律后果。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
这是调解书在实体上的法律后果。
(3)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仲裁或起诉。
调解书的生效表明当事人已接受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依一裁终局原则,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4)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
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
这也是一裁终局原则的要求。
(5)其是强制执行的`依据。
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根据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效力对比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28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第29条的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因而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是劳动仲裁的两种重要结案方式。
虽然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均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却存在着不同之处。
因而在此特别对二者做个比较,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参考,选择合适的结案方式。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作为劳动仲裁的结案方式,存在着相同的地方: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在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如果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将不予受理。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为执行调解书和裁决书而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执行。
因而不管是调解书还是裁决书,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但是还是要注意的是两种结案方式存在着不一样的地方:
(1)生效的时间不同。
“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
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想尽快结案,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快的保护,无疑以仲裁调解书的方式结案是更好的选择。
如果调解方案,自己不是十分满意,不要勉强自己接受调解方案,可以不同意调解方案,要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篇6:仲裁申诉书格式
申诉人:XXX
性别:女;年龄:X岁;籍贯:XXX;现住址:XXX;电话:XXX
被诉人:XXX地址: XXX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XXX;性别:男;职务:总经理;电话:XXX
一、申诉原因: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请求事项:
1、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XXX元;
2、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五个月的2倍工资XXXX元;
3、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0xx年6月至8月三个月拖欠工资的25%赔偿金XXX元。
4、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200元由被诉人承担并支付给申诉人。
三、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10月12日入职公司,于20xx年4月1日与被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以上内容以劳动合同相符)。
申诉1
事实:自从申诉人于20xx年10月12日入职公司后至今,被申诉人没有为申诉人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仲裁证据:发放的工资邮件。
申诉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XXX元。并补交社会保险金。
申诉2
事实:被申诉人经常拖发工资,根据约定,被申诉人承诺每月15日前必须发放工资,最近三个月未及时发放工资,20xx年5月份的工资在20xx年6月20日支付,20xx年6月份的工资在20xx年7月30日支付,20xx年7月份的工资在20xx年8月28日支付。
仲裁证据:
发放的工资邮件和银行卡帐户明细,被申诉人全体职工。
申诉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
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
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5、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的行为已经侵犯申诉人的劳动合法权益,故追加被申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加班工资、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的`的1倍的赔偿金。
申诉3:
事实:20xx年3月31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的劳动合同到期,被申诉人没有申诉人续签合同,但申诉人还一直留在公司上班,依然享受工资待遇.
仲裁证据:
被申诉人全体职工,发放工资的邮件和银行帐户明细
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所以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五个月的2倍工资XXXX元。
鉴于被诉人的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剥夺了申诉人依法享有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为盼。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1、副本_____________份;
2、物证_____________件;
3、书证_____________件。
篇7:仲裁申诉书格式
申诉人:XXX 男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址:
被诉人: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XX 单位性质: 台港澳法人独资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申诉请求:
1、 请求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xxx年6月9日—xxx年10月19日
2、 请求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6598元
3、 请被诉人支付xxx年10月—xxx年10月的`休息日加班费:8345.92元
4、 请求被申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3299元。
5、 支付年假工资:2178.4元
6、 请求被申诉人支付xxx年10月份工资:2151.7元
以上合计:52573.02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于xxx年6月9日进入被申诉人处工作,任电工一职,到被申诉人处工作一直未与申诉人签定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在被申诉人处工作每周6天工作制,用人单位也没有支付任何的加班费用。xxx年3月,申诉人的工资已涨到了2600元/月。
xxx年8月27日被申诉人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新的法定代表人与申诉人协商,而且态度极其恶劣。要降低申诉人的工资,降低为1800元/月。公司声称:想做就在这里做,不做你可以自己走人。申诉人多次与被诉人商谈工资待遇问题,而用人单位还是固执已见,一意孤行,不予理睬申诉人。申诉人继续上班,而被申诉人采取强硬措施,要将申诉人的工作场所进行封闭,中午吃饭也不让其吃。无耐申诉人于xxx年10月19日解除了与被诉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故诉至你委,请求你委依法查清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决,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区劳动仲裁委
申诉人:
年 月 日
篇8:仲裁申诉书格式及
仲裁申诉书的写法【1】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申诉书。
申诉书内容如下:
1、申请仲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职务或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被诉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或被诉人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职务。
3、申请仲裁的原因、请求仲裁事项及理由,应将争议的起因、过程、希望如何仲裁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
4、应当详细地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务必真实、准确。
5、申请日期。
某企业公司经济仲裁申诉状【2】
申请单位:××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
法定代表人:姜厂长
地址及电话:××区 电话:63543号
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
法定代表人:杨厂长
地 址:××区 电话:33406号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
主要内容:
1.接楼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是111316.80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
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
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5.70元。
证明文件:(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
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一、关于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二)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
“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8234.83元。
人工费调差为2750.94元。
管理费增调为2226.95元。
增加现金5600.09元。
以上总记:189808.49元。
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
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篇9:反诉答辩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状副本 份
反诉人:
年 月 日
反诉答辩状9
答辩人(反诉人):
住所:
电话:
被答辩人(被反诉人):
住所地:
电话:
反诉被告反诉与原告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纠纷一案,作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______元
3、反诉的诉讼费由反诉原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一份《商铺转让协议书》,该协议原告以本人的名义将商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被告,被告按约定当即支付______万元转让费给被告,剩余转让费按月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现(从转让商铺所有权人北理工学校了解到)原告没有相应的转让代理权,被告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该合同对被告不发生效力,并由原告承担责任,所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为无效协议。反诉被告就多次找反诉原告协商,要求撤销协议,返还转让费,但反诉原告不同意,必须强买强卖,被告本需需求法律程序解决,但被原告抢先一步,为维护被告合法权益,现被告反诉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______元。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是无效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应解除协议,返还原告转让费。因此,请求人民依法裁判,支持反诉被告人的意见为谢。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反诉答辩状10
案号:(20xx)某某法民一初字第xxx号
答辩人兼反诉人(被告):陆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在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x栋xxx房,身份证号码(略)。联系电话(略)。
答辩人暨反诉人201c年xx月xx日收到你院转来的本诉,现提出答辩意见与反诉如下:
一、关于本诉部分之答辩主张
原告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望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1、被答辩人诉讼请求不明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答辩人诉讼请求第一项存在两种选择性要求,显然属于不符合“有具体诉讼请求”的规定,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20xx年1月31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无论该转租是否征得房东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都合法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20xx年1月31日答辩人转租到20xx年3月被答辩人起诉,房东从未提出异议,显然属于默认该转租有效。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当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3、被答辩人无权要求退回租赁押金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房屋租赁合同》既然合法有效,那么起到担保作用的租赁押金当然无需退还。答辩人收取被答辩人租赁押金,属于双方合意,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此被答辩人无权要求退还租赁押金。
二、关于反诉部分之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
反诉之请求
1、请求法院解除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93,000元(暂计至20xx年11月1日),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反诉之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31日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反诉人将位于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路xx号某某酒店的一楼、二楼约5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反诉人从事餐饮经营,租期为。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租金,3年内每月6,000元,20xx年7月1日到20xx年6月30日每月租金6,600元。合同签署后,被反诉人开始装修并开始营业。
20xx年9月以后,被反诉人一直拖延支付租金,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反诉人有权在被反诉人逾期15天交付租金时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不作任何补偿。因此,反诉人要求解除与被反诉人《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并不退还保证金。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暨反诉人:
二O一x年十一月十九日
篇10:反诉小议
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的反请求,其目的是为了使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降低原告的诉讼标的,并从中主张获得某种利益。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就在于被告可以在反苏中获得利益,而被告在反驳时则不会获得任何利益。反诉有以下优点:
反诉可以平衡被告的诉权,被告面对原告的起诉就不会处于被动的防守中。有了反诉制度后,被告就可以主动出击。
反诉可以使得若干案子在同一程序中得到解决,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反诉也有一些缺陷:
反诉中本诉的被告利用原告的程序解决自己的事务,这会造成被告对自己权利保护的懈怠,从而侵害原告的利益。
反诉可以提高诉讼效率,但是用一个程序处理多个案子会增加法院审理难度。
反诉的提起可能会损及法院的管辖权,提起反诉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扩张,从而会侵害单独提起反诉时应受理的法院的利益。
诉讼程序所要制造的是一个平衡的环境,这包括当事人双方之间诉权的平衡,也包括当事人的诉权与法官的审判权之间的平衡。反诉制度的设立不当就会破坏这里面的一些平衡,从而影响诉讼的进程。因此所有的国家的设立反诉制度时,都会对反诉的提起进行一些限制,限制的多少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是要平等保护的,所以立法机关在对这些限制进行价值选择时所考虑的关键是诉权与审判权的强弱。如果这个国家关注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他就会甚少限制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权利。如果一个国家着重于对审判权的保护的话,他就会为了法院的利益而限制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权利。反诉的提起的限制程度就处在诉权与审判权的这种此消彼长的关系中,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文化背景的客观条件。
这种对反诉的限制在我国被称之为“反诉与本诉的牵连关系”,在美国被称之为“逻辑关系”(logic relation),法国称之为“足够的联系”,日本称之为“反诉请求的标的`与本诉请求的标的或防御方法有牵连”。无论是怎么样的称谓,其本质都是诉权与审判权的对比强弱的外在表现,其目的是为了限制反诉的行使,从而保证对诉权或审判权的保护。这种平衡的完美结合点是要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一)便于法官操作,同时防止因弹性过大,法官任意裁量;(二)便于当事人掌握,及时提起反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能较好的实现立法目的,达到诉讼经济。
用这种理论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许多国家在处理“原告可不可以针对被告的反诉再行提起反诉”是态度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对反诉限制较小的国家不提倡原告可以针对被告的反诉再提起反诉。如不这样,因为反诉与本诉可以无实质关联,所以原告被告可以无限制的提起反诉,自然会增加诉讼审理的难度。这是用对原告再提起反诉的限制来平衡审判权。而对反诉限制较大的国家一般都允许原告可以针对被告的反诉再提起反诉,比如说我国。这一点其实也可以理解,这些国家一般要求反诉必须与本诉有实质联系,以此可以提起反诉的机会并不会很多,这是如果限制原告提起反诉几乎是不可思议的。用这种方式可以平衡原被告之间的诉权,因为被告利用原告的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原告也要针对被告的主动出击予以还击。
篇11:经典反诉答辩状
答辩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冼某升,男,汉族,xxx年10月2日出生,现住在xx市xx区xx镇xx村xx街xx巷xx号,电xxxxxxxxxx。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xx市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地址:xx市河南岸xx路xxx新村xx大厦首层xx号。
负责人:黎某某 电话xxxxxxxxx。
答辩人因装修合同纠纷将被答辩人起诉至贵院的(xxx)惠城法民一初字第xx号案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反诉,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工程欠款67254元及违约金122402.28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工程项目,违反合同约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一项第3条规定工程安装内容、施工费用、增减项目都需要经双方签认后生效。但是,被答辩人将双方约定的工程总造价7.1万元增加到13.9006万元(折后价12.5982万元),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确认,因此该增加的所谓工程项目和工程款违背了合同约定,超出了答辩人的委托范围,本身是对答辩人权利的侵害,不仅无权要求答辩人支付增加的款项,而且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被答辩人所谓答辩人接受工程量和工程款变化,没有任何证据。
被答辩人以答辩人在施工图纸中“配电系统图”中签字确认“开工,以实践数为准”,就武断认为被答辩人所从事的一切工程施工都得到答辩人认可,显然是荒唐的。一方面双方在《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规定施工图须答辩人签字认可后被答辩人方可施工,另一方面第七款第3条规定答辩人变更设计或增减项目须书面通知被答辩人并列明原因、部位、时间、材料等,这就说明任何未经答辩人签字确认的施工一律属于被答辩人违约,任何未经答辩人书面详细通知被答辩人的变更行为一律视为未变更。被答辩人拿出答辩人在配电系统图中的签字确认,就认为答辩人认可一切施工变更,明显违背了合同约定。即使答辩人同意了施工变更,也只是同意配电系统图的变更,答辩人并没有在其他图纸上签字确认。
二、被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法律规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四项地1条规定工程总价款为7.1万元,第一期工程款、第二期工程款分别为总价款的50%和35%,即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总价款的85%,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可是,被答辩人经答辩人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却尚未达到总量一半,答辩人不是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项目,而是一再单方面增加装修项目以牟取合同约定之外的非法利益,因此答辩人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被答辩人提供的合法工程量与答辩人所支付的工程款相适应。
答辩人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总价款85%的工程款,在被答辩人未能完成合同约定85%的工程量之前,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只有完成了相应的工程量,才有权要求答辩人支付余下的工程款。
三、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的规定,施工图须在答辩人签字确认后被答辩人方可以施工,xxx年11月4日答辩人在被答辩人提供的施工图上签字,因此被答辩人最早开工时间应该是xxx年11月4日。到xxx年11月30日,被答辩人开工不超过26天,答辩人已经支付合同约定85%的工程款。按照《装饰工程合同书》规定两个月的工期进度,被答辩人尚未完成总工程量半数,就要求答辩人支付95%的总价款,并在xxx年12月22日单方面停工,明显侵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外,该《装饰工程合同书》没有约定合法停工的事由,因此被答辩人即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也只享有法律所规定对完成的工作成果行使留置权或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答辩人付清工程款,而无权采取停工这种激化矛盾的粗暴方式损害答辩人利益。因此,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既没有法定依据也没有约定依据,属于严重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装修工程量,在收取绝大部分合同约定工程款后未完成相应工程量的情况下,又单方面停工,严重损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未经答辩人签字认可的新增工程款,显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造成答辩人严重损失,被答辩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整履行合同义务。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冼某升
xxx年xx月xx日
篇12:经典反诉答辩状
答辩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某某,男,汉族,xxx年3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xx市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女,汉族,xxx年12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xx市。
答辩人因培训费用纠纷将被答辩人起诉至贵院的()惠城法民一初字第多少号案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反诉,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要求支付违约金6000元人民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xxx年7月31日签订了《承包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答辩人依《承包协议书》完全正确履行了协议书的第二项约定,详见答辩人提交的证据1、学员名单,2、约考回执,3、学员的证人证言,4、收据,5,教学日志。被答辩人在签订《承包协议书》时,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法律效力,更知道善用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车辆使用费、折扣费等共10000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承包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非常明确,答辩人自负盈亏(只是包括油费、修理费、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用及赔偿);况且依据合同约定,答辩人即是自负盈亏,同时也是被答辩人的教练,负责培训被答辩人的学员,顺利拿到这人驾驶证。
三、被答辩人要求支付所欠4名学员学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因为该四名学生,未到韶关考试,因此并不存在交学费事实。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单方面违约,且想不支付答辩人的培训费及保证金是事实,被答辩人提出的`反诉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因此法院应当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反诉请求,依法保护答辩人的本诉,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致
xx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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