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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万三为何迁居周庄论文

时间:2022-06-08 08:17:0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沈万三为何迁居周庄论文,本文共14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沈万三为何迁居周庄论文

篇1:沈万三为何迁居周庄论文

沈万三为何迁居周庄论文

沈万三全家为何从浙江南浔沈家漾迁居江苏昆山周庄,很可能这是沈万三研究中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因为据现在大多数研究者众口一词的说法,沈氏全家迁至周庄的目的是为了垦殖发家。这种说法有着相当有力的支持:一是沈万三的孙子沈伯熙《故沈伯熙墓志铭有序》称“其先世以躬稼起家。曾大父祐,由南浔徙长洲,见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二是沈万三的亲侄沈汉杰《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说“其大父祐,徙苏长洲之东蔡村,爱其水田膏沃,土俗忠仆,因家焉。人遂以所在污莱未田者归之,躬率子弟服劳其间,粪治有方,潴泄有法,由此起富,埒于素封。”

墓志铭是记述亡者生平行状、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似比白纸黑字更具说服的震慑力。于是不少研究者就此张开想像的翅膀,围绕沈家“垦殖致富”写下了大量文章。如南京某教授曾撰文引述沈伯熙墓志铭的说法,盛赞其“颇具真实性”、“当不虚假”,接着又辅之以沈汉杰墓志铭内容,最终得出沈万三“是以力田致富”的结论。这样沈万三到周庄种田发了财的说法——“垦殖致富”论,几成“定论”。

然而,这“定论”经不起推敲,稍加疑问,它就会露出破绽,很难自圆其说:既是垦殖,南浔同样有的是地方,为何非到周庄?难道是周庄地价便宜?更加深入的追问则是:周庄为一水中小岛,耕作土地面积不大,到这样的地方垦殖发展农业,地理环境恐怕还比不上沈氏原住的沈家漾——笔者曾到那里实地考察过,为何还要迁周庄,等等,类似这样的问题恐怕是第一次提出,不知“垦殖致富”论者将会如何解答。

其实,只要放开视野,能够结合元代社会的具体情况,并了解周庄、南浔的具体地理位置,不单纯地就事论事,沈万三迁周庄的原因还是相当明白简单的。元代较为开放,较为支持商业的发展,特别是支持海外贸易的发展,很优待商人,开创出规模空前的海外贸易。特别元至治三年(1323年)曾颁布“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政策,完全开放民间海外贸易,此时沈万三约27岁,精神与体力正是旺盛之际,他完全可能利用这“利好”时机,“变为海贾,奔走徽、池、宁、太、常、镇豪富间,辗转贸易”。要注意明代孔迩在这一记载中用的“变”字,有研究者称沈万三“善于抓住机遇创业”,确是有根据的结论。

由于是内外贸易兼于一身,巨量商品物流与庞大船队来往,沈万三迫切需要一个水域宽广、交通便利的地方作为自己贸易扩张的基地。而沈万三原先居住的浙江南浔沈家漾及周边很多地方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而周庄不仅是水中小岛,而且更重要的镇外的急水港水面开阔,西通京杭大运河、太湖,远及长江中下游的徽、池、宁、太、常、镇诸地区,东经淀山湖接浏河可以直接出海,最优势的水运环境条件是急水港周庄段串连多个湖泊,水天浩瀚,可以停泊沈万三进行大规模贸易所必需的庞大船队,便于巨量物流进出,于是沈万三毫不犹豫地全家走进了周庄。

沈万三迁居周庄的这种决策与行动,和现今的经济开发区都要靠近高速公路或者港口码头,以取得物流成本最小化的道理相同。事实也正是靠周庄这优良的`港口与“黄金水道”,沈万三最终聚集了“二十万万”这—封建社会里空前绝后的商业资本。这一财富积累过程,同时也推动了周庄的发展——清《周庄镇志·第宅》称“周庄以村落而辟为镇,实沈万三父子之功”。

那么既是这样,上述沈万三后人的墓志铭又为什么只说自己祖先是到周庄种田的,而绝口不提经商致富的事实呢?

沈伯熙是沈万三次子沈旺的次子,卒于洪武十九年,他的墓志铭作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沈汉杰是沈万三弟弟沈万四的次子,卒于明洪武四年(1371年),但他的墓志铭却迟至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才作的,今见于明刘三吾《坦斋刘先生文集》,两者都是在沈万三“倒霉”之后的文字。同时,明代与元代有很多不同,其中最大不同之一是朱元璋对商业严加打击,大力贬低商人,于是经商再度成了“不光彩”之事。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后人为昭示自己出身的“清白”,对祖先经商致富讳莫如深,就一点也不奇怪了。这种情况并不单是发生在沈氏一家,阅读明清时期的各类墓志铭、谱牒,都可以发现这是一种普遍现象,我们不能责怪古人,关键是现在的沈万三研究者们不要因之“头晕”而发出错误信息,作出错误结论。

篇2:《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简析论文

《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简析论文

《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是一篇重要的关于沈万三及其家族的考证文章。说该文重要,是基于如下的原因:

一该文内容比较全面。从沈万三致富到沈氏家族的“覆败”,从沈万三生卒至沈氏家族一些成员的行事等等,都有涉及。

二发表较早。该文发表于,紧接在苏州发起第一次沈万三研究高潮,出版论文集《江南巨富沈万三》之后。

三作者已故顾诚先生,是著名史学家、南明史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曾为该校历史学科带头人。据他的一位朋友在悼念他的文章中介绍,顾先生治学、撰文十分严谨,文中曾用成语“竭泽而渔”形容顾先生搜罗资料范围之广、功夫之深。

四该文发表于著名的学术刊物《历史研究》。该刊一度曾是晋升教授的“门槛”之一――有高校在评审史学教授职称时,曾规定必须有若干论文发表于该刊――可见该刊学术地位之崇高。顾先生关于沈万三的文章在该刊刊出,就是该文重要性、权威性的一种体现。

《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一文较长。全文分四大部分:一为《前言》;二是《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其中又有“沈万三家族的基本情况”、“从相关人士的著作来考察”、“沈万三生卒年均在元代的依据”等三个小标题;三是《沈万三家族的覆败》;四为《余论》,又分成“沈万山家致富的原因”、“有待于继续探讨的问题”两部分。

笔者初读该文印象较深的是《前言》中开头就说“沈万三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人物。……近年来,更掀起了一股沈万三热,他住家的地方周庄――今属太仓市,成了旅游胜地。沈万三故居――沈厅(据说是清朝乾隆年间整修过的)吸引了众多参观者。镇上小店里卖的‘万三蹄子’、‘万三饼’,更使旅游者于大饱眼福之余增添了口福。”

很明显,熟悉周庄旅游文化的人一看就知道,顾先生这三四句话里就有两个错:沈万三家所在的周庄,在昆山市,并不是“今属太仓市”,太仓与昆山并级,都是苏州市管辖下的县级市;说“沈万三故居――沈厅”也是一错。顾先生的这个错,与文化学者余秋雨的完全一样,有人因余秋雨的这个错,特地作文批评。沈厅的确不是沈万三故居,而是沈氏后裔在清乾隆间建造的。笔者曾在沈万三研究札记之八《沈万三居所是沈厅》文中称,这样的小错,不值得特别作文批评,因为这只是一翻书就能解决的事。笔者现今仍持类似看法――顾先生这俩错只是无伤大雅的瑕疵,丝毫不会降低其《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一文的学术价值。这里仅顺带指出而已。

令笔者印象真正深刻,并引起重视的是该文中关于“史学界连沈万三及其家族的基本情况都不甚了了”,“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的观点。顾先生这一结论是那么地斩钉截铁、居高临下,让人领略到了顾先生生前那种很有些俯瞰下界、横扫千军如卷席的学界泰斗风度。因而对顾先生该文再三认真阅读,他文中的主要相关证据是:

1、清《乾隆吴江县志》卷五十六《旧事》有“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的记载,而此记载又来自明莫旦撰于弘治元年的《吴江志》;

2、元末明初人王行撰《沈荣甫墓志铭》有“荣父,姓沈氏,讳荣,世为苏之长洲人,考富(即万三――顾注),妣曾。生于元大德十年(13――顾注)春正月闰之甲申,卒于国朝洪武九年(1376年――顾注)秋八月之壬寅,得年七十有一”的记载;

3、沈达卿是沈万三的儿子。等等。

然而,顾先生却在《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文中开始就花费了相当多的笔墨论证明王行所撰《沈荣甫墓志铭》提到的“考富”――沈荣之父沈富,在明洪武九年(1376年)前,即在他儿子沈荣去世之前即已亡故。其实在这个已经十分清楚、明显的问题上是不值得旁征博引的――该墓志铭中的文字已经明白解决了这个问题,它提到这位沈荣之父时,一称“考富”,二称“先君子”。古时“考妣”一词,可称在世的父母,《尔雅・释亲》:“父曰考,母曰妣。”郭璞注引《苍颉篇》:“考妣延年”,也可称去世的父母,《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而“先君子”一词则专指已去世的父或祖父。现这两个词同时用于文中称呼沈荣之父,不就明白表示沈富死于他儿子沈荣之前?

顾先生的核心观点是“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所以,笔者认为,判断顾先生运用他提出的那么多证据进行的考证是否正确的最重要的“关节点”,是《沈荣甫墓志铭》中所说沈荣之父沈富是否就是周庄的那位字仲荣,号万三公的沈富,也就是笔者曾在沈万三研究札记之一《两个沈富值得关注》中提出的“尹山沈富”与“周庄沈富”是否是同一个人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许多相关问题将会迎刃而解,他的核心观点也就成立了,也就令人信服了。

可是,在论证关键的“尹山沈富”与“周庄沈富”是否是同一个人时,顾先生却是相当乏力。一开头,在引王行《沈荣甫墓志铭》时顾先生就已经先入为主,将“尹山沈富”直接视为“沈万三”说:“考富(即万三)……”。其实原文中并无“即万三”的注解,这是顾先生自己加的注。所以,现今笔者在引用顾文时,只好添上“顾注”二字加以说明――“即万三――顾注”(下文凡见“顾注”的,都一样),以免读者误认为该注是墓志铭作者王行的原注。

其实,正如笔者在沈万三研究札记之一《两个沈富值得关注》文中所指出的那样,王行本人在他有关沈氏诸文中始终未提到或说明“尹山沈富”就是“周庄沈富”。说“尹山沈富”就是沈万三的,也不是王行本人,而是为王行写传的明正统年间(1436-1449年)苏州画家杜琼,他在《王半轩传》称“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赀雄当世,为礼聘于家塾……”所以,这已不是第一手史料,而是离沈万三之后50年左右的观点了。

由于杜琼《王半轩传》文中说了“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顾先生就“趁热打铁”地提出:“目前我们能确定沈万三至少有三个儿子,即沈荣、沈旺、沈达卿(正名不详)……”

作为一位对资料有“竭泽而渔”好习惯的史学家,顾先生在考证时,当然也运用了现今人们研究沈万三时常用的《故沈伯熙墓志铭》、《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按顾先生自己说,这两篇墓志铭,前者是“可靠史料”,后者“撰写时间当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主要材料又得自沈d提供的行状,应当说是相当可靠的”,且前者“印证并且补充了沈d提供的沈汉杰行状中关于沈家的基本情况”。

于是,在上述分析基础上,顾先生结论说:“沈富(万三――顾注)的儿子有沈荣、沈旺,但是沈万三的儿子不止两个,他的后裔情况仍然不大清楚。上引乾隆十二年《吴江县志》记载沈万三在元朝末年已经去世,‘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到明朝洪武年间,‘时方征用人才,茂为广积库提举……’(注:乾隆十二年《吴江县志》卷五六《旧事》)。这里提到的沈茂看来并不是沈荣,因为王行撰《沈荣甫墓志铭》中没有提到他出仕于明,任广积库提举,而且早在洪武九年即已去世。那么,沈茂是不是下面说的`沈达卿抑或是误传呢?现在还说不准。”   至此,人们有点给顾先生弄迷茫了,沈富究竟有三个还是两个抑或四个儿子?前面说“目前我们能确定沈万三至少有三个儿子,即沈荣、沈旺、沈达卿”,后还强调说“但是沈万三的儿子不止两个”,但紧接着却又声明:“他的后裔情况仍然不大清楚。……这里提到的沈茂看来并不是沈荣,……沈茂是不是下面说的沈达卿抑或是误传呢?现在还说不准”。顾先生作为作者自己都“说不准”的事,读者难道反而倒能说准吗?

所以,尽管顾先生文中引述了相当多的资料,但要将这些资料作为考证“尹山沈富”与“周庄沈富”就是同一个人的证据,显然还是不够的,或称尚有不足之嫌。顾先生勉为其难,虽然多方论证,做得很累,效果还是不理想,且论证过程中还出现了厚此薄彼,“不平等”对待古人的情况。

晚沈万三50余年的明正统年间苏州画家杜琼说“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符合顾先生论证需要,就毫不怀疑地被全盘引用。与沈万三同时期的刘三吾关于沈万三情况的介绍,是同代人说同代人的事,应是很可靠的,且他撰《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还有沈氏后裔提供的“行状”作依据,就应更可靠了。但由于刘文中说了“周庄沈富”与沈贵兄弟俩的行事,不符合顾先生论证自己观点的需要,就批评刘三吾这位翰林学士――“由于入朝较晚,他在侍从时固然可以听到朱元璋夸奖‘吴中沈氏’,但对‘国初’(即洪武初年)的事情就未免隔膜,把沈万三的两个儿子向朱元璋献上大批金银误认作沈万三兄弟并不奇怪。”

在顾先生眼中明初的这位刘三吾先生确实老糊涂了。但据记载,刘三吾入朝虽晚,但入朝前也不是湖南乡下“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三家村冬烘,而曾是信息灵通的官场中人、文化人,所以他入朝时虽已年过七旬,但对时事一点也不“隔膜”,很“拎得清”,因而得到朱元璋的赏识,被授以官职,且在明洪武三十年(13)发生的“南北榜”案中,这位著名的、时年85岁的“洪武老儒”作为主考官还成了案中主角,是明初有名的“老来青”。他在《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中所说沈万三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本不会比王行介绍“尹山沈富”逊色,而超过杜琼“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顾先生因之认为沈达卿之父就是“周庄沈富”的说法是理所当然的。知道了这些情况后,很可能人们会问糊涂的究竟是哪位。

由于顾先生在文中一开头就认为“尹山沈富”就是沈万三,事实上已将之与“周庄沈富”等同起来,而认为这两人就是同一个人无需证明了,因而对于王行所撰沈氏诸文中的一些“要紧言词”也就统统视而不见了。如王行撰《清安堂记》,开篇就说:“东阳沈达卿氏,居吴长洲之周庄”,而撰《沈荣甫墓志铭》时,开头则说:“荣父,姓沈氏,讳荣,世为苏之长洲人,考富,妣曾”。沈达卿祖籍“东阳”,沈荣祖籍则为长洲,现顾先生将这两位祖籍不同的人硬要结成亲兄弟,都做“尹山沈富”的儿子,有点吃力、有点不妥,难道不是意料中事?

正如在沈万三研究札记之一《两个沈富值得关注》文中笔者指出的那样――“如何正确判断周庄沈富,字仲荣――沈万三、周庄沈达卿、尹山沈富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这两个沈富是否就是同一个人等问题,不仅引人感到兴趣,而且必将成为今后沈万三研究中的课题之一”。所以,在目前资料不足限制的情况下,不必强将“两个沈富”当作一个人,至于“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的说法也可暂且缓行。

顾先生在《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文中,对“沈万三家族的覆败”、“沈万山家致富的原因”等问题,也有不少精辟、精彩的阐述。限于篇幅,本文不再就此展开,留待以后另文研讨。

篇3:为何学生学习成绩不好论文

为何学生学习成绩不好论文

俗话说: 分分,学生的命根。作为一名学生,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在学校里,在学校里天天打交道的就是学习,因此,成绩对一个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无论一个学生看似对学习成绩多么的不在意,但是,在任何一个学生心里,都是希望取得好成绩的。那么,导致学生学习成绩不好的原因是什么呢? 执教23 年,陪伴女儿走过18 个春秋,对孩子的教育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做研究,大量的实践和案例,使我总结出,学生学习成绩不好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学生不想学习。

当一个人没有做一件事情的意愿度、没有做事情的兴趣的时候,是极难把一件事情做好的。对一个成年人来说,可以用间接兴趣来作为做事情的动力,但是,对一个孩子来说,他对社会、对自己、对人生还没有太多的接触和感悟,所以,他很难会因为学习能够他的未来 “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 选自龙应台 《致即将开学的孩子们》) ”从而对学习产生动力和兴趣。但是,我们也知道,学习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孩子从一出生,就具有极为强烈的探索欲望、学习兴趣,周围的一切都可能让他兴致勃勃、兴趣盎然,那么,孩子这种对世界的探索欲望、学习兴趣是如何消逝的呢? 多年的研究发现,这些情况的出现,和家长在整个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教养方式有着极大的关系。

( 一) 用低级需求替代孩子的高级需求。

美国人文心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在1968 年提出需求理论,他认为,人的需要是由五个等级构成的。第一层,生理的需求; 第二层,安全的需求; 第三层,社交与爱的需求; 第四层,尊重的需求; 第五层,自我实现的需求。人基本是从先满足低级需求然后再满足高级需求的顺序来发展的,每个人都具有尽可能的向高层次迸发的动力,每个人都有追求高层次需求的需求。但是,家长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却时常打压孩子高级需求的发展,用低等需求替代孩子的高等需求。比如,孩子到两、三岁的时候,会出现想自己吃饭、自己洗衣服的现象,那是孩子自我实现需求的萌芽。尽管孩子小,但是,追求高层次需求是每个人的天性,孩子也不例外。但是,作为父母,却时常害怕孩子弄脏了衣服、浪费洗衣粉、浪费水等原因,不给予孩子自己洗衣服的机会; 怕孩子把饭菜洒的到处都是、害怕孩子自己吃饭太慢等原因,而不允许孩子自己吃饭,总是家长喂饭……生活中无数的事例,无数件小的事情,让孩子即将萌发的自我实现需求丧失掉了。再比如,孩子长大一些,上小学了,取得了好成绩,非常开心,回家和父母分享。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由于自己良好的表现,尊重的需求得到满足,自我实现需求得到发展,但是,家长却时常一高兴,对孩子说: “走,我们吃肯德基去! ”或者,“星期天,我带你去游乐场玩! ”家长的这些奖励,实际上恰恰是在用低级的生理需求来替代孩子高级需求的发展。

( 二) 家长的过分焦虑。

太多的家长,总是处在焦虑的状态中。他们害怕孩子背不动书包、害怕孩子自己整理不好书包、害怕孩子不好好写作业、害怕孩子考试成绩不好……所以,他们总是活在督促中、活在提醒中,甚至活在监视中。“作业写完了吗? 还不赶紧写作业去?” “你看电视一天只可以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候必须关电视,听见没有?” “乖,快练琴去! ”……而这些事情,原本就是孩子自己的事情。老师布置的作业,孩子是知道要完成的,即使完成不了,有老师会批评他。

二、努力学习却无法取得好成绩。

不是所有成绩不好的学生都是不想好好学习的,不排除,有一部分学生是非常努力在学习的,有着极强的意愿去争取好成绩。因此,他们会努力要求自己上课好好听讲、放学认真完成作业,读了初中、高中,他们也会熬夜到很晚。他们很努力很努力,但是,却好像上天不公平,不善待他们,让他们的付出和得到总是不成比例。这种情况下,不是孩子不好好学习,而是孩子不具备好好学习、取得好成绩的能力。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也和孩子小时候的成长经历有关,特别是孩子的敏感期如果度过不好,是非常影响孩子各方面能力的发展的。而孩子一旦没有培养起注意力、观察力、空间想象力等能力,孩子想学习好,几乎是天方夜谭的。

什么是敏感期呢? 敏感期,是指0 -6 岁的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这个时期,孩子的大部分能力的发展都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我们知道,印度有个狼孩叫卡马拉,他两岁的时候被狼叼走,七岁的时候被人类解救回来。当时的卡马拉和狼一样,白天睡觉,晚上嚎叫,吃生肉、喝生水。当时的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用了大量的精力来教育他,可是,两年的时间,卡马拉学会了直立,四年的时间学会了六个单词,到他 17 岁去世的.时候,他的直立水平只相当于 2 岁的幼儿。只完了七年,可是却注定了卡马拉一辈子也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由此可见,0 -6 岁这个时期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那么,对于孩子来说,有哪些具体表现呢? 比如,孩子最先出现的敏感期是口腔敏感期,但是,这个时候,由于家长孩子不卫生,所以,不允许孩子用嘴去自由探索,剥夺孩子探索世界的能力,因此,一方面口腔敏感期不能充分度过,会影响后续敏感期的发展,同时,有会导致孩子长大后专注于食物、啃手、爱吃零食,甚至容易生病等问题。再比如,孩子小的时候,在专心玩玩具,家长时常会担心还渴、会认为孩子该吃水果了等原因而打断孩子,从而破坏孩子注意力的发展,而一个孩子没有长久的注意力,也是几乎不可能取得好的学习成绩的。再比如,孩子在3 -6 岁的时候,会出现爬窗台、爬楼梯、跳沙发、喜欢捉迷藏等现象,实际上是孩子到了空间敏感期,由于这个时候可能会给家长造成的危机感比较大,很多妈妈害怕这个、害怕那个,所以给了孩子太多的限制。空间敏感期如果过渡不好,会造成很多不利的后果,比如孩子长大后,空间几何学习不好。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孩子在0 - 6 岁这个时期如果不能发育充分,那么将来想取得好成绩也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尽管孩子有极强的学习好的欲望。

每个人都有向善、向上的欲望,之所以没有做到,一定有他的具体原因,所以,无论作为老师还是作为家长,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而不能一味的责骂、抱怨,希望通过分析研究,让我们多一些对孩子的理解,多一些对孩子成长规律的了解,多一些对孩子成长切实可行的帮助。

篇4:中国国企两权分离为何失灵?论文

中国国企两权分离为何失灵?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里,中国的国企改革一直沿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向进行,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市县、从官方政策到学者研究,都津津乐道于“两权分离”。但20多年的实践却表明:两权分离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进入21世纪以来的3年里,中国经济出人意料地“状态不佳”起来,――中国市场经济遭遇了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一次瓶颈期!

这次瓶颈从表面上看,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的“集体地震”,丑闻不断,败绩连连;二是国有企业的“批量滑坡”,相继陷入困境。由于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都是国企改制而成,因此,可以认为:以上两个方面的深层都是相同的,即20多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国企之病――终于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在我国即将进入市场经济的更高阶段的前夕,象积蓄已久的火山一样不可按捺地喷发了。

20多年的'国企两权分离之改革,并没有象乐观的经济学家预计的那样带领中国驶入美好的经济新海域,却时常撞向冰山。这令我们不得不反思:中国国企的真正症结何在?是什么原因导致国有企业两权分离的失灵?

科斯定理表明,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济人”,人们在进行某一项行为之前,会计算自己的效益,计算自己的投入产出。达到某一目标的方法有多个,人们会从中选择对“自己”(而不是对自己所在的组织)最有利的方法。在国有企业里,人们的个人利益及目标常常与组织(即国企)的利益及目标不致、相背离,在这些情况下,国企的利益对于主管官员及经营者而言,只不过是一种“外部性”因素;而他们自己的利益则是一种“内部化”因素。科斯定理深刻地揭示出:理性经济人只会积极关心内部化因素,而不会积极关心外部性因素。如此,便不难理解国企的真正症结之所在。

我国长期以来所进行的国企两权分离之改革,仅仅是廓清了政府与国企之间的关系,而没有理顺主管官员及经营者与政府及国企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政府与国企,二者都是组织机构而非自然人,只不过一个是“大”组织机构、一个是“小”组织机构。社会学表明,组织机构本身是没有生命、没有意志的,它不能象自然人那样去进行思考决策,所以,政府与国企都不能“直接”维护自身的利益。归根结底,还必须由主管官员和经营者“代理(代表)”政府及国企来进行决策。在“代理”的过程中,主管官员和经营者就会在外部性因素(即政府及国企利益)和内部化因素(即他们自己的利益)之中,关心后者而牺牲前者。

所以,司法部“国有企业问题研究”及“公司治理结构专项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我国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指出:国企的真正症结在于它没有解决好“自然人”(即主管官员和经营者)与“组织机构”(即政府和国企)之间的利害关系问题,没有在“自然人”与“组织机构”之间搭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包括外部结构和内部结构),没有使二者的外部性与内部化相趋同。两权分离之改革,仅仅在这个大的组织机构(即政府)与那个小的组织机构(即国企)之间进行,而没有深入到自然人与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之深层。

为了使中国具备“淮南”的气候及土壤,以便于“桔树”在中国真正结出“桔”而非“枳”,一些人主张中国国企迅速、彻底、全面进行私有化产权运动。但是,中国国情又要求私有化产权运动必须慎行、缓行。在这种两难处境下,“虚拟私有化”倒不失为一种新出路。我国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指出,传统的公有化之所以缺乏活力,是因为它否认、排斥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合理私权,薪酬僵死,国企经营者不能通过合法的正常途径来主张、获取相关私权,于是就产生了两种后果:一种是营私舞弊,“积极地搞垮国企”;另一种是虽然不侵吞国资,但丧失经营热情,碌碌无为,“消极地拖垮国企”。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讲,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国企不具有私企的“经营欲望和活力”。

西方的私有化是一种“实在的私有化”,是彻底的私有化。它虽然能有效地解决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问题,能孵生出当今发达的市场经济,但它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通用规则,它不适于目前的中国国情。西方的实在私有化,其精髓之处并不在于私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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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问世间,“钱”为何物议论文

问世间,“钱”为何物议论文

“爱钱之心,人皆有之”。钱是恶俗的事物,得到它,可以不择手段,背信弃义,换来丰厚的物质生活;钱又是必须的生活用品,没有财富,没有资产,有时候连脆弱的生命都会一同丧失。

所谓奋斗,所谓拼搏,换来的结果在他人眼中便是“过上好日子”——有钱。金钱是对奋斗后的身躯的又一次考验,面对接踵而至的享受生活的机会,面对花花绿绿的印着人头的.票子,是物质富裕还是精神胜利?这,是个问题。

钱是一种过渡。人们用劳动换来了钱,用钱去换他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造福。目标和结果不在钱上,而在充实的自我和快乐的生活。与这些无形无价的财富相比,钱这东西就短暂狭隘得多了。钱短促得只在人们手中残留一阵气息,大家管它叫“铜臭”。“铜臭”并不臭,它能换来香的,美的。它就像丑陋的动物,人们抓在手里如果厌恶,就立刻甩掉;如果喜欢便视若珍宝,至死不渝。

钱恶俗。可是世界上很多事物越恶越能揭露人的本性。从花钱、待钱上明显可以判断该人素质和人品,甚至预测其未来。钱是工具而不是目的,但有的人就会把工具当成目的而忘记真正的人生目的。世界上的有钱人很多,他们很会花钱,把自己和家庭满足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无用的钱就回报社会了,做慈善,捐灾区什么的。钱是不认人的。富人的钱能让富人幸福,只能让穷人更幸福。这样做,是把恶俗的东西高尚化,把罪恶的东西清白化,把坏的倾向扭转成好的,是正确的。

钱有时候也是鲜明的物质追求。对于没有钱的人来说,谈如何花钱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个国家有太多人还没看清钱的模样便用钱去修补破旧的生活了。没钱的时候,心里会有个直接的动力,想着有了钱如何如何。因为在物质条件匮乏的环境里,诱惑很少,干扰很少,唯一的行为就是奋斗努力。得到钱原本是一个目的,但努力久了成为习惯,这个目的便也淡去了。最后成功时,收获了物质成果,但却忘不了起伏的人生历程。因为没钱而追求钱最终如愿以偿的人,大多不会对钱有什么想法。它只是简单的象征,就像登山者的目标是珠穆朗玛,可谁也不会一辈子住在山顶上。很多时候,正义的人提倡拥有这种习惯性的轻视结果重视过程的心态,因为它合理地利用了金钱,达到物质精神双丰收。

钱在日常生活中地位敏感,重视了不行轻视了也不妥。金钱的善恶完全在于掌控它的人。作为中学生,作为不主要支配金钱却享受金钱给予的人群,正是形成正确金钱观和尝试支配金钱的阶段。因此,对钱要有总体认识,它对于任何社会,任何文明来说,都只是工具而非目的。我们应该有意识地接触金钱,主动养成各种与金钱相关联的积极正确的品行,并且学习如何理财或分配资金,培养自己在使用金钱的过程中的正确思考习惯和意识。

“问世间,钱为何物?”答案只有一个:它是人类的一个伟大发明,它是人心的试金石。永远记住:我们应是它的主人,而非奴隶!

篇6:为何中国文化是一座酱缸论文

回味柏杨先生把中国文化比作一座“酱缸”的比喻,我觉得柏杨先生真是个天才,他比喻得真是太绝了:太形象了、太贴切了、太逼真了。我们知道,比喻都是比较片面的,所以任何比喻,一般都只能有辅助的旁白的价值,然而惟独这个比喻,却全面得令人惊讶,简直说的就是中国文化本身,而决不仅仅只是一个比喻。

“酱缸”是什么?是一种不成形、乱成形、说无形、又有形;黏呼呼、黑呼呼、乱呼呼、臭呼呼;不明不白、不清不楚、你在我中、我在你中;大家搅和、随遇而安、杂乱混沌、毫无头绪;相互拉着、攀着、挤着、压着、推着、耸着、晃着、荡着;前不得、后不得、左不得、右不得、上不得、下不得、跳不得、沉不得、进不得、退不得;……的东西。但不管“酱”如何,“缸”是什么,就将永远是什么,“缸”是决不会变的。

难道上面所述,就是“中国文化”么?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呢?我来试着说道说道。根据上面的表达,我抓住如下的几点,着重进行一些解释,并试着说明造成这些特点的最根本的原因。这些特点是:

第一,有形无形;第二,黏黑乱臭;第三,不清不楚;第四,毫无头绪;第五,相互倾轧;第六,进退不得;第七,“酱”可以增减,可以变换,“缸”却永恒不变,万寿无疆。下面逐条简单作出说明。

第一,有形无形。中国文化就如同中国人,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中国人的文化形态,其旨不在文化形态本身,而在文化形态之外;例如“酱缸”,不是“酱”说了 算,而是“缸”说了算;又例如,中国不仅有有形的石头长城、文人长城,更有无形的愚心长城,中国文化的无形,也不可能有形,正在于中国永远不变的政治体制太有形,而且如磐石一般僵硬的形,等等等等。

第二,黏黑乱臭。中国文化如同“酱”,又黏、又黑、又乱、又臭;说它“黏”,沾亲带故,血缘的“黏”;说它“黑”,外面脸“光”,里头心的“黑”;说它“乱”,红墙里头,“人伦”错乱;说它“臭”,中国文人只会“骂人”,从不讲理,口臭。

第三,不清不楚。中国儒家文化垄断了中国两千多年,除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是清清楚楚的,而其他的一切都是不清不楚的;例如物理,它不清不楚;生理,它不清不楚;心理,它不清不楚;人类社会的道理,它更是不清不楚;儒家文化能够说得清楚任何天下万事万物的道理么?不能,它永远说不清楚,它也绝对没有能力说清楚;为什么?因为它只知道讲“礼”,而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理”,更是人世间“真理”的绝对文盲。

第四,毫无头绪。中国儒家文化不讲逻辑,不讲理论,除了讲“礼”,讲谁的“权”大,讲谁的刀把子硬,它对一切都是毫无头绪,也不可能有头绪;因为它只有“礼”的序,而绝对没有“理”的绪。

第五,相互倾轧。中国人心中没有“上帝”,没有“信仰”,没有“真理”,没有“知识”,他们永远都只认亲(血缘)、只认权、只认钱,所有的人情、友情、爱情,全都与超验的上帝和先验的真理无关,所以中国文化是相互倾轧的“文化”,所以中国的历史也只能是一部标准的中国人彼此永远打来打去、杀来杀去、骗来骗去、谎来谎去和永远相互倾轧的历史。

第六,进退不得。中国人组成了一张巨大的相互忌妒、相互牵制、相互防范、相互试探、相互拉扯、相互告密、相互造谣、相互陷害的天下牢笼之网,全都抱着“宁为权碎,不为理全”的“枉死精神”,结果是,中国的天才遭了殃,被消灭得干干尽尽,中国的历史,永远是一部不允许任何真正智慧的文化能够自由发展的历史。

第七,“酱”可以增减,可以变换,“缸”却永恒不变、万寿无疆。作为活人文化的“酱”可以一代一代地变换轮替下去,但也终归是换汤不换药,而作为统治这些“酱”的“天命的血缘的宗法的等级的人治的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的“缸”却必须是永恒不变,万寿无疆。

关于“酱缸”文化,其实说的就是中国传统的官场文化,而它的核心,则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对于这个文化,我曾有非常详细的论述,并命名为中国特有的“官场化文化”,而其实,正如我前一篇文章所述,它根本就不是人类真正的“文化”,而是百分之百的.“伪文化”。有兴趣的网友不妨把我十多年前出版的著作《问人性》(上下册)找来读一读,虽然这部书的节缩本都已经有了三种完全不同的版本了,它们是《中国人性分析报告》、《情场化社会》和《人性与命运》,但如果集中一点时间阅读一下我的《问人性》的原著,我相信你们会得到更多关于“中国文化”本质的认识。

为什么中国文化是一座“酱缸”?因为它是完全由孔子及其儒家的“天命的血缘的宗法的等级的人治的专制主义”炮制出来的中国的完全官场化社会的“文化”。在这种社会之中,中国人的经济市场,中国人的文化情场,全都受到了极权专制的政治官场的绝对垄断性的控制和支配。两千多年来的“独尊儒术”、“尊孔读经”,使得中国人的“文化”已经完全变成了只能由极权专制统治者随心所欲地调制的“缸”中的“酱”,它完全丧失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中应有的自然而然的“阳光”、“土壤”、“空气”和“水”(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它只能永远都待在极权专制统治者的完全封闭的“缸”里腐烂、发酵、变臭。中国老百姓的“欲望”、“需求”、“情感”,甚至他们作为人的本身,都是制作这些“酱”的文化“作料”。在中国,只有“帝王将相”、“大人”、“圣人”具有作为“人”的“意志”、“精神”和“灵魂”。他们是“缸”,而其他一切的人和物,都只不过是“酱”,是随“缸”们随心所欲的“酱”。这就是中国文化之所以能够被比喻为“酱缸”的最本质的原因。说到底,“酱缸”文化即是标准的“儒家文化”,而“儒家文化”也就是纯粹中国传统的(天命的血缘的宗法的人治的专制主义的“缸”中的)“官场化(的“酱”)文化”。这个“文化”不变,中国将决不可能变。

篇7:有欠条为何不能赢官司?论文

有欠条为何不能赢官司?论文

[案情]

张某与黄某原来是好友。7月,张某雇请黄某的汽车去吉安装运啤酒,到了酒厂卸下空瓶退回酒厂后,张某即去结帐,开票进货,黄某也将汽车开动离开卸酒现场二十至三十米处,未关车门即去看怎样制啤酒。约半小时左右,张某回来取钱发现钱包里3400元现金被人盗走,黄某当即和张某去该厂保卫科报案。该厂保卫科当日查无结果。事隔十多天后,张某伙同其妻弟邀请他人威胁黄某要赔偿其被盗款一半的损失,黄某不同意,并提出要赔钱也要去公安机关讲清楚事实。同年8月5日,黄、张又来到当地公安局刑侦队报案,该队开始怀疑是黄某所盗,并将黄某扣留在该局,事后经过调查,没有证据证明是黄某所为,也未破获此案。但是该队认为,黄某对被盗款负有直接责任。椐此,该队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并指定黄某应赔偿张某现金1200元,并立下欠条给张某限定分三次还清欠款,黄某虽不同意,但迫于无奈,就在写下条时要张某准予他写个附加说明,即”黄某弥补张某损失1200元,以后破此案可以归还此款”,张某表示同意。黄某于同年9月5日违心地给付了张某现金400元,余下800元,黄某觉得冤枉,迟迟不肯给付,同时还要张某返还已给付的400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令黄某尝还欠款。

分歧

在对此债权能否认定和如何处理,存在以下二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人认为:本案应该认定这一债权关系,黄某应偿还张某的欠款800元。理由是:张某的钱包放在黄某的车上被盗后,在刑侦队的调解下,经张、黄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黄某同意弥补张某1200元损失,并出具了欠条,事后又自愿履行400元付款义务。其行为符合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有效要件,因此被告黄某应偿还原告张某800元。

第二种意见人认为:此债权应认定不能成立,法院不应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且应判决返还黄某已给付张某的400元弥补款。理由是:黄某对张某被盗的3400元没有法律上的保管义务和责任,刑侦队认为黄某对被盗款负有直接保管责任是错误的,其指定黄某弥补张某损失的行为是违法的,本案黄某出具欠条给张某是在刑侦队的指定和张某邀人胁迫的情况下而进行的民事行为,而并不是黄某的真实意思的本意所为。该行为应认定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法院确定该行为无效后,应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返还黄某已付的400元弥补款。

点评

本案的争执焦点为:1.被告出具的欠条是否有效?2.被告对这3400元现金的丢失是否存在过错?3.原、被告之间是一种什么法律关系?而这三个问题又是环环相扣,互为前提。首先要判定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从本案的案情来看,原、被告之间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为:被告的义务是驾驶车辆为原告装运啤酒瓶到啤酒厂;原告的`义务是按约定给付报酬。其次,双方并没有对现金的保管进行约定,且被告作为承运方在法律上没有保管现金的义务,因此在没有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现金应由其所有人负责保管。被告对这3400元现金的丢失没有过错, 被告出具欠条的前提条件不充足。再次判定一份欠条是否有效,不能光看表面现象――是否被告所写,而应对欠条的形成过程进行考察,即考察当事人的主观方面和客观事实方面。本案原、被告之间除了运输合同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在原告丢失钱这件事上也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被告出具欠条缺乏事实依据;被告出具欠条不是其真实意示表示,而是在原告及其亲戚的威胁和公安机关的错误认定所产生的心理压力下,违背自己的意愿所出具的,因而在主观上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所以被告出具欠条缺乏主观要件。

综上所述,被告出具的欠条应认定为无效。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篇8:当前中学生为何不喜欢上体育课论文

当前中学生为何不喜欢上体育课论文

摘要: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体育课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经常有人写文章说“学生喜欢体育而不喜欢上体育课”。我们也发现,确有一些学生不喜欢上体育课,有的甚至找出种种理由请假或逃课。为此,对学生不喜欢上体育课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对改进教学是必要的。

关键字:体育课 喜好 调查研究 中学生

前言

本人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实验中学1296名初中学生(其中初一448人、初二432人、初三416名)进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182份,问卷有效率为91.20%。

一、学生对体育课的态度

调查结果表明:喜欢上体育课的男生占82%,女生占63%;对体育课抱无所谓的男生占13%,女生占24%;不喜欢上体育课的男生占5%,女生占13%。我们的调查表明,学生不喜欢上体育课的现象,并不象传说中的那么严重。但,不喜欢上体育课和对体育课抱无所谓态度的学生仍占有相当的比重,不能不引起我们应有的重视。

二、学生不喜欢上体育课的`主要原因

(一)主观原因

1.怕跑步、怕苦、怕累29.54%

2.心情不好 4.54%

3.自身体育差 5.11%

4.对体育不感兴趣 1.13%

(二)客观原因

1.教学内容陈旧、枯燥、单调22.15%

2.运动量和强度过大 3.97%

3.自由活动太少 1.13%

4.场地器材不够 1.70%

5.天气差 5.11%

6.身体不适 1.70%

7.准备活动乏味 5.11%

8.考试安排不当 5.68%

9.教师方面 2.84%

三、学生不喜欢上体育课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学生产生上述不喜欢上体育的主观原因,主要是对体育的价值缺乏切身的实际感受,对体育活动缺乏愉快的情感体验,没有培养起体育的兴趣和特长。加上家长对子女的万般呵护,班主任对学习尖子的偏爱等,进一步滋长了学生怕苦、怕累的思想。

(二)客观原因

1.教学内容陈旧、枯燥、单调。多数学生认为体育教材乏味,缺乏新鲜感,“一蹲到底”,“一投到底”和“一滚到底”的教材安排;干巴巴的讲解、示范、练习;单调教材教法,一个实心球投一堂课,一根跳绳跳一堂课,再加上打打篮球、跑跑步,一复一日,年复一日。因而导致部分学生由此不喜欢上体育课。

2.运动量和强度过大。由于这一原因造成不喜欢上体育课的学生初一比初三多,主要是初一学生刚刚入学,身体素质较差,一堂课下来特别累。初三学生是由于有一个升学考试体育的问题,所以只好硬着头皮撑着。

3.自由活动太少。由于体育课上不安排或很少安排学生自由活动,因而学生不能自由组合从事自己喜欢的活动内容。

4.场地器材不够。使部分学生等候的时间过长,不能得到充分的练习,既难以掌握技能,也难以锻炼身体。

5.天气差。由于气候恶劣无法上实践课时,只得改上体育理论课。又由于体育理论课的内容针对性不强,与实践课的教学脱节,因而导致学生讨厌上体育理论课。

6.身体不适。一个班几十名学生总会有少数身体不适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还有一个例假问题。由于教师对此类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妥,致使有些学生就趁机逃课。

7.准备活动枯燥。由于准备活动总是老一套,翻过来复过去年复一年地做那几节操,致使一些学生一做准备活动就感到头痛、心烦。

8.考试安排不当。目前各学校体育考试内容每学期都要安排4~5项,多达5~6项,加上中招升学体育考试模拟,正式考试等,因此,测验考试所占时间约占总课时23~28%,如果再扣去理论课、运动会、节假日等占去的时间,给学生一个感觉就是三天两头搞测验,这对于体育基础差的学生来说,更加不喜欢。

9.教师因素。师生关系融洽和谐,学生喜欢任课体育教师,一般也就喜欢上体育课。反之,师生关系紧张,教师作风粗暴或打骂学生,学生不喜欢自己的任课教师,大多也不太喜欢上体育课。这两种体育教师对学生体育课态度的影响,差8至24个百分点。

篇9:为何成功的人往往不聪明论文

为何成功的人往往不聪明论文

中国有句老话,叫“知易行难”,说的是懂得道理很容易,但实行起来却很困难.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无数次商场上的大起大落,似乎都证明了这个朴素的真理———很多人,他们有着最聪明的头脑,有最敏锐的商业嗅觉,一拍脑子,点子就来……

但是,有了这些素质的人,却往往不是最后的成功者.也许,美国著名管理学专家彼得?得鲁克说得好:“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果。”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谁会相信成功的人并不聪明?但事实真的如此。

知易行难———

90%的企业家智商并不突出

我们先来界定一下聪明的含义,聪明是指一个人的智商高出普通人的正常值.这样的人就是我们生活中常说的`聪明人.顺着这样的逻辑,我们会发现很多成功人士,也包括成功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他们的智商并不突出,所以说并不聪明。

看看很多成功企业家的个人简历,你会发现,他们中间最多只有不超过10%的智商超群,其余90%的智商绝对就是普通人水平。但是,他们成功了。

而另外,我们也能够看到很多很多的聪明人.我们或许还能够回想起中国企业界一些流星般的人物,他们嗅觉灵敏,脑筋活泛,他们甚至可能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企业界最聪明的一类人。

比如说,他们能够在美国的“伟哥”尚未进入中国之前率先抢注中文商标并推出号称功能相似的产品,以此赢得市场轰动;他们能够迅速洞察中国消费者的心理需要,精心包装各种概念性的保健产品并迅速形成市场规模,然后又迅速消失;他们也能够在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招标会上豪情万丈,一掷亿金,然后仔细算计“奥迪”变“奔驰”的戏法。

但是,这些号称“金点子”、“白金头脑”的人物今何在呢?或者失败了,或者很失意。

知难行难———

聪明人经常反被聪明误

其中原因是什么呢?中国有两句老话特别好,一句叫做“大道无术”;另一句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一句话也很有意思,叫做“大智慧,小机谋”。

由于聪明,他们反而难以建立起优秀的管理,难以建立起持续发展的事业.这样的现实真的很难令人接受,而事实又的确如此。

因为聪明,所以总是耍弄聪明;因为心眼儿灵活,所以容易被新的机会诱惑,容易轻视扎扎实实的积累,容易忽视企业发展规律,容易放松系统的管理……机会是很多的,聪明人眼前总是五光十色,于是定力没有了,眼花缭乱了,最后栽倒在某个美丽的陷阱里。

如果从这个角度讲,在企业管理中,做到真正的“知”并不容易,而“行”就更难

知难行易———

商道贵在坚持与平和

当然,成功企业家中那10%既聪明又智慧的少数,怕是堪称人杰.但是,这10%不是规律.规律是那90%并不聪明但很智慧的成功企业家。

这些智商并不突出的人,他们或者固执,或者平和,不会轻易相信某一个机会,也不会轻易改变自己已经做出的决定,守住一条路往前不断地走;他们这种固执、平和反而使他们能够走得更远,然后,在这种漫长的企业经营管理历程中,他们变得智慧了,变得大智慧了。

聪明的人多变,不聪明的人不变,而真正的智者善变.所以,所谓“大智慧”,其实是大事少变,小事多变.而所谓“小机谋”,则可能是大事多变.在变来变去中,连自己也搞不清是怎么回事了。

因此,“凡知之彻底者,行之必易”。商业管理的最高境界,依然要靠达到知与行的相互统一,互相增进。我们必须通过实践而掌握智慧,因为智慧而促进实践.在智慧的基础上行动,必然事半功倍,但前提是,你必须要身体力行才可以。

篇10:诗人为何上不了排行榜文化论文

诗人为何上不了排行榜文化论文

考察一个民族的思想深度,首先要了解它的哲学;考察民族的生存意识和存在状态,则需要读它的诗。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延续着诗歌的精神血脉。在每个历史时期,诗歌总能最先发出自己的声音。

诗人,以怎样的姿态存在着?中国最大的诗歌文学刊物《诗刊》的主编叶延滨、编辑部主任林莽,作为与改革开放同步发展的诗人,亲身经历中国诗歌30年来的成长历程。

最先呼应改革开放的就是诗歌

记者:能否回顾一下改革开放初期诗歌界的情况?

叶延滨(以下简称叶):文学艺术上最先呼应改革开放潮流的应该说就是诗歌。改革开放初期,许多沉寂多年的诗人像艾青、牛汉、绿原、曾卓等一大批带有现实主义冲击力量的诗人重返诗坛,他们和巴金提出的说真话是一个潮流,反映了老百姓的心声,恢复了直面现实、抒发真情的中国现实主义诗歌传统。

林莽(以下简称林):这一部分人被称为“归来者”,他们是建国后因政治或艺术趣味原因而淡出诗坛最后又因政治“解冻”而“复出”诗坛的中老年诗人。他们积累了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和生命经验,改革开放后开始爆发,虽然没有产生什么轰动事件,但是对诗歌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

记者:诗坛上后来产生了哪些新生力量?

林:除了“归来者”和“朦胧派”,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还产生了一大群被称作“青年诗人”的作者,他们和朦胧诗人的年龄差不多,但他们的表现方式既结合了老诗人的一些方法,也结合了新的内容,这一群体在精神血脉上与现实主义诗歌传统的联系更为醒目,成为诗歌的中坚力量。如雷抒雁、张学梦、叶延滨、叶文福、傅天琳、周涛、张烨、韩作荣等人。这三个群体将中国诗歌推向了繁盛。

记者:在我的记忆中,上世纪80年代,读诗写诗的文学青年到处可见,无论谁都能说出几个诗人的名字,像舒婷、北岛、顾城……耳熟能详。

叶:改革开放的春天里,人们对诗歌的激情被彻底释放了,诗歌是最受人欢迎的文学样式,无人不谈诗,诗人十分引人注目,当时的《诗刊》发行有几十万份。

这个时期还发生了一个标志性事件,即“第一届青春诗会”。诗坛前辈艾青、臧克家、田间、贺敬之、李瑛、蔡其矫等到会授课,严辰、邹荻帆、柯岩、邵燕祥亲自辅导,为与会的青年诗人修改作品。这次诗会的成果在《诗刊》1980年10月号以“青春诗会专号”发表,轰动诗坛,为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诗坛揭开了青春篇章。一些年轻诗人,舒婷、顾城、江河,还有来自底层的知青,包括我自己,受到主流媒体邀请。一群被关注、被争论的青年诗人与中国最知名的专家学者们走到一起,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

林:那一批年轻人确实是当时的精英,仍有50%的人还在中国诗坛上活跃,成为诗歌界的黄埔军校。

“诗歌商业化,就好像人的精神送进了屠宰场”

记者:和80年代相比,90年代的诗歌界似乎没有更多的人和事能让人记住。

叶: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从政治社会转变为商业社会,由封闭时代转化成传媒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中,诗歌本身的发展被人们忽略了。因为在所有的文学样式中最不能和商品挂钩的就是诗歌。此外,传媒时代与商品时代的融合,就文学而言,它的本身的价值就变成了“排行榜价值”。因此才会出现韩寒、郭敬明排到中国最伟大作家前十名的情况。最伟大的诗人在这样的时代是无论如何也进入不了排行榜的。

诗歌一旦商业化,就好像人的精神送进了屠宰场了。此时的中国诗歌有了重大的转变,那就是从开放之初承担较多的社会角色转变为捍卫人类精神和个人尊严的角色。上世纪90年代的`诗歌发展在客观上出现了一个盲点:人们关注电视剧、明星、各式各样的选秀活动——能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而这恰恰是诗歌所无法实现的,因而诗人们被误解为无所事事。

林:随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和市场挂上钩的文学样式涌到了潮头。但真正具有先锋意义的诗歌写作并没有完全中止,并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有所回暖。从刊物上看,上世纪80年代中在新闻出版署注册的诗歌刊物有17家,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不到10家,新世纪初又恢复到十几家了。

“诗人成了游击队员,到青纱帐里去了”

记者:诗歌界的现状如何,诗人们都在哪里?

叶:坦率地说,《诗刊》越来越难办了,目前主要是靠自己的经营和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国家拨款连发放退休职工退休费都不够。在上世纪80年代办刊物是月月拿奖金,现在却怎么办也火不起来。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传统的诗歌创作载体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诗歌的版图从报纸的副刊和专业的诗歌刊物开始向外延伸。许多诗人自费出版。民刊、网络逐渐形成了良性互动的空间格局。在诗歌界广泛传播,却为外界忽略。习惯于原有传播方式的人们就觉得诗人好像不存在了。诗人成了游击队员,到青纱帐里去了。

正因如此,在汶川地震后突然冒出那么多的诗人。而这些恰恰是生存在民间诗刊和网络上的诗人,突然一下子亮相了。这也得益于上世纪90年代诗歌的准备和它的继续发展,这个时代的诗歌就是在这种环境空间中发展的。

篇11:探讨皇帝为何不信任岳飞的原因的论文

探讨皇帝为何不信任岳飞的原因的论文

公元1133年秋,皇帝赵构将岳飞召到首都,亲自书写“精忠岳飞”4个大字,制成锦旗赏赐给他。同时,要在京城为他建造府第。岳飞辞谢说:“敌未灭,何以家为?”(大敌未灭,要家干什么?)为此,皇帝赵构相当满意,很亲切地征求岳飞的意见:“你觉得天下什么时候可以太平?”岳飞回答道:“文臣不爱钱,武将不怕死,就可以天下太平。”据说,赵构很吃惊,没想到一介武夫能说出这么有水平的话。不久,刚过而立之年的岳飞被授清远军节度使,封武昌县开国子,成为长江中游的最高军事指挥官。

公元1137年,即绍兴七年,二月,岳飞奉命进京述职。

皇帝在他的“寝阁”就是卧室里单独召见了岳飞。皇帝对岳飞说:“光复国土,中兴大宋这项事业,我就托付给你了。从今以后,除了韩世忠、张俊之外,其余的军队都交给你节制。”古代汉语中,“节制”一词带有约束、指挥、管辖的意义,按照皇帝赵构的内定安排,岳飞从此统帅全国3/5的兵力,在淮西、川陕、荆襄3个主要正面战场上,对金兵形成全面反攻的战略态势。岳飞感叹不已。如果这一切顺利实现,这位青年将军与对他有知遇之恩的青年皇帝,君臣二人的人生事业将可能达到一个令人目眩的光辉顶峰。

至此,岳飞迎来了自己生命中的黄金岁月。

揣度此时岳飞的心情,他的自我感觉肯定非常好。这没什么不对。毕竟这一切荣誉、地位,权力,都是他在枪林箭雨中打出来的,他受之无愧。但另一方面,这一切,很有可能也造成了他对皇帝赵构的错觉,使他把适用于普通人之间的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崇高感情与信条,应用到了皇帝身上,这就大错特错了。

无心介入君臣禁区

大约就在这段时间,有一天,岳飞与皇帝赵构谈话,君臣二人十分投机。可能是谈得兴起,岳飞突然莽撞地提出,希望皇帝早日解决皇位继承人的问题。此言一出,谈话的'气氛立即急转直下。赵构呵斥道:“你虽然出于忠心,但是,这种事情不是你所应当干预的。”岳飞的脸色当时就变了,十分尴尬。

几年前,在金兵的追杀下,赵构由于惊恐丧失了**能力,如今正在想尽一切办法医治。他刚30出头,毕竟还存在着很大的希望。前些时候。他又遭遇了一个更加惨痛的事件,惟一的儿子,因为宫女不小心踢翻一个铜鼎,而被惊吓抽搐致死。这两件最深的隐痛,如今被岳飞的一句话都给勾起,其恼怒可以想见。

问题的严重还不仅仅在于岳飞哪壶不开提哪壶。最要命的是,岳飞触犯了皇家最大的忌讳:手握重兵的武将对皇位继承感兴趣。我们知道,皇权继承问题在历朝历代都是绝对核心的敏感问题,导致的皇家骨肉相残比比皆是,为此形成臣僚或飞黄腾达或家破人亡的故事也史不绝书。人们历来特别容易把这个问题和那些手握重权,重兵的文臣武将的政治野心联系起来。

谁知,后来岳飞在封密奏中,又一次谈到这个问题。事实上,这件事确实是岳飞的心病。当时,金国人扣住宋徽宗、宋钦宗不放,有着重要的政治原因。赵构称帝后,金人就曾考虑将宋徽宗放回去,以削弱赵构的影响。后来一直存在着一种可能,就是金人以武力扶植宋钦宗嫡系的傀儡皇帝,这位傀儡皇帝具有赵宋帝国先天的大宗正统地位,将使南宋政权相当难堪、被动。当时,部分地为了对抗这种可能,赵构从太祖赵匡胤一系挑了两位皇室子孙,过继到自己名下,但没确定究竟由哪位继承皇位。岳飞的提议,从抗金的现实出发是好意,而且是那种把皇帝当自己人的好意。但这种好意是否能被皇帝接受,却大成疑问。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认为,住在茅棚里的人和住在’皇宫里的人,想的不可能一样。诚哉斯言。

不相与谋拂袖而走

随后,就发生了对岳飞命运产生重大影响的“淮西事变”。

刘光世是南宋初年“中兴四将”之一。到绍兴年间,南宋政权稳定下来之后,他厌倦了刀头舔血的戎马生涯,统帅的5万大军也成了“军律不整”的骄兵悍将,朝野上下颇有怨言。这位仁兄倒是不贪恋权位,上书称自己身体不好,希望能安排一个闲职。赵构赏赐给他一些珍宝古玩,刘光世津津有味地把玩到了后半夜。这种表现,令皇帝相当满意。

为了使岳飞能顺利接收刘光世的部队,皇帝专门写了一道下达给刘光世及其主要将领的手诏,要求这些人听从岳飞的号令,如有人违反,“邦有常宪”,就是依法严惩不贷的意思。这遭到了时任宰相张浚和刚出任枢密使的秦桧的反对。张浚与秦桧认为,这是违背帝国传统与祖宗家法的。张浚忠告皇帝,让武将掌握过大的兵权,一旦此人功盖天下,威震入主,便悔之莫及了。

赵构深以为然,给岳飞另外写了份手诏,委婉地取消了成命。然后,让张浚处理善后。张浚将岳飞召到都督府,在这两位坚定的、实际上志同道合的主战派战友之间,发生了一次给历史留下深刻遗憾的谈话。

这时,如果张浚能坦诚地把事情摊开谈,结果可能会不一样。可惜,他采取了最不高明的做法——揣着明白装糊涂。他装作根本没发生过让岳飞统领这支部队的样子,装模作样地征求岳飞的意见:“淮西这支部队很服王德,现在准备任命他担任总管,郦琼担任副总管,再让吕祉以都督府参谋的名义统领。你以为如何?”

篇12:浅析我国图书馆法为何难产研究性论文

1 制定图书馆法的重要性

首先,制定图书馆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社会文化部分,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文化法律体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推进书香社会建设; 同时真正用法律的形式确立国家对图书馆事业的领导,为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指明前进方向。其次,制定图书馆法是以法的形式明确图书馆的各项规章、职能,有利于图书馆事业的进步,充分发挥图书馆在国家建设、社会运行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图书馆法的制定,将图书馆的各项工作、制度予以法定化,对于图书馆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在国家层面上强化了图书馆的地位与作用,对于促进图书馆发展,保障图书馆各类相关权益,制定法规政策都具有有力的指导作用。最后,制定图书馆法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保障公民的基本阅读权利,满足现代社会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文化需求,将图书馆建设成为提高公民整体文化素质的“第二课堂”。同时制定图书馆法也是为图书馆工作人员提供职业保障以及职业发展方向。

篇13:浅析我国图书馆法为何难产研究性论文

我国图书馆立法至今仍未制定完成,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 1 国家、公众乃至全社会对图书馆立法的重视程度低

受公众整体文化素质水平的制约,我国的全民阅读程度以及图书馆意识普遍较低。大部分读者对图书馆的认识仅局限在借阅图书上,图书馆其他的服务功能和服务项目全然不知,因此也谈不上对图书馆的有效利用。国家和政府对于社会阅读文化的重视也仅最近几年才有所加强。关于图书馆立法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图书馆立法的观念未被社会普遍认同。法学界尚未将图书馆立法作为空白点深入研究,甚至有人认为图书馆没有立法的必要。这一系列问题都导致了全社会图书馆理念的淡漠和对图书馆事业的忽视,由此引发图书馆立法的滞后。

2. 2 法治建设滞后是当前我国文化发展的全局问题

当前我国仍然处于改革开放发展阶段,经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飞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法律的制定明显滞后于现实的需要。我国文化立法的数量、覆盖面和法律效力层级都存在着明显不足。我国图书馆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已有十余年,这也正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情社情急剧变化的时期,新时代的图书馆事业也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这些都让图书馆立法工作面临着不断变化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参与者们不得不放慢速度,分析当前背景变化对立法过程的影响乃至对立法思路以及立法条文的影响,及时更新思路,调整方向方法,确保图书馆法的制定始符合正确的时代方向,让所制定出的法律满足社会发展以及事业进步的需求。

2. 3 图书馆立法主体失当是造成图书馆法律“难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图书馆立法涉及的关系众多,其中有国家相关部门、图书馆界、教育界、法学界、社会图书从业人员以及广大读者。一个部门牵头起来立法草案,协调困难,推进速度慢,同时很难避免立法的部门化,很难解决其中的行业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冲突。立法部门化、立法行政化、立法利益化、法出多门、立法“打架”等等,长期以来都是我国立法科学性和公正性的重大阻碍。此外,我国图书馆立法一直都忽略了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读者的权利保障。广大读者作为图书馆的服务对象,其在图书馆事业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因此在立法的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各界读者代表的意见和看法,这样制定出来的图书馆法才能做到贴近现实,贴近读者。

篇14:浅析我国图书馆法为何难产研究性论文

针对我国图书馆法“难产”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博采众长,广泛汲取其他国家图书馆法制定过程中的经验及成果,结合我国国情、社情,走出一条我国图书馆立法的康庄大道。

3. 1 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宣传图书馆立法理念,扩大立法影响

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社会上图书馆所处的劣势地位这一现实,从实际出发思考分析,将建立图书馆法律保障体系现作为首要任务。从加强图书馆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出发,培养公众的图书馆意识,让公众积极参与图书馆的各项活动,对图书馆有更多的了解,建立图书馆与公众之间的'情感联系,进而使图书馆立法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图书馆界应当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探索新的宣传模式,广开宣传渠道,提高公众及相关立法从业人员对图书馆工作的了解与认识,进而吸引更多人关注图书馆立法,在社会上大力宣传图书馆立法理念,争取将图书馆立法提高到国家发展层面,激发国家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重视。

3. 2 国家层面上采取有效政策支撑,促进有关机构设置,解决图书馆立法主体问题

与图书馆立法的进展缓慢相比,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制定堪称神速。这是因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采取了一种创新的立法模式,它是由我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为立法牵头人进行起草制定的。图书馆立法也可以此为参考,由人大主导立法,有利于打破当前“部门立法”的局限。在全国人大主导下,请与图书馆有关的各政府部门对图书馆法重要性予以理解并给予必要的协助。此外各级政府还应明确保障图书馆经费,因为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各项工作均需要经费支撑,只有真正重视图书馆的经费问题,保障图书馆经费来源,才能切实维护图书馆各项事业的正常运转还应重视图书馆的人才建设,健全人才保障制度,吸引众多优秀人才加入,集合全国图书馆员的智慧和力量,使图书馆发展与建设走上专业化、人才化的道路。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图书馆法已经成为我国图书馆所有相关人员的理想与期待。

当前我国各项文化事业仍然具有很大的进步发展空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重道远,迫切需要图书馆发挥积极作用,完成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依法治国”国策的全面推行,为图书馆法治建设提供了优越的政治基础和法治环境,图书馆法治建设的发展,需要国家和政府、图书馆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努力。目前我们已可喜地发现图书馆法“难产”的情况正在逐渐改善,文化立法产生的强大动力必将使图书馆法的成功制定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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