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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那段往事随笔

时间:2022-09-13 08:15:3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九十年代那段往事随笔,本文共1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九十年代那段往事随笔

篇1:九十年代那段往事随笔

九十年代那段往事随笔

和黑胖子成为好朋友后,我突然发现这厮和我的共同点还挺多,比如都喜欢喝酒,都喜欢看毛片,都喜欢打篮球,在他之前,这一直是我和张斌的最爱,那时我俩都还没成家,处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白天没鸟事,晚上鸟没事的阶段,精力充沛得无处发泄,便经常在篮球场上挥洒过剩的荷尔蒙。

张斌身高一米八五,高高瘦瘦,弹跳极佳,高中时在济南二中田径队主攻跳高,可以轻轻松松越过一米七,而且还不是用现在通行的“背跃式”,而是有些过时的“俯卧式”,具体跳法是侧面助跑,支撑腿起跳,腾空后身子呈卧倒状横过栏杆,用这种姿势起跳,国内跳得最高的是上海一个姓刘的运动员,某次全运会上,他曾跨过两米二一的高度,之所以印象如此深刻,是因为那会我刚学会了这个姿势,正对跳高上瘾。

张斌身体轻盈,弹跳如梅花鹿,有一种运动美感,而且弹速极快,和别人同时起跳,别人刚刚落地,他第二下已经跳起来了,经常在空中将球补进篮筐,有时配合熟了,我俩时不时会来个空中接力。我的特点是投篮准,意识好,往往一个虚晃,对方错开半个身位,我就能将球投进,鼎盛时期命中率大约在70%左右,超过胡卫东,仅次于刘玉栋,江湖上人送外号“玉面杀手”。

有次我们三个一起吃饭,正是周六的中午,我和张斌约着吃完饭去山大打球,黑胖子在一旁听到了,兴奋起来,大言不惭的说,要说打篮球,他是专业水平,想当年在山东商校,他是名副其实的强力中锋,曾代表学校出去打过比赛,看着这厮那一副洋洋自得,趾高气扬的样子,我和张斌都有些半信半疑,要说身板,这厮还真没的说,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又黑又壮,活像一头北极熊,但篮球毕竟不能光靠身板,还是需要些技术含量的。

带着二分疑惑,三分鄙夷,五分希望,我和张斌下午把黑胖子带到了山大篮球场,对他考察了一番,终于见识了这厮所谓的强力中锋是怎么回事,黑胖子打球的风格类似推土机,就是一边运球一边撅着腚硬往篮下拱,仗着身高体壮,把对方拱开再投篮,没有半分技术含量,如果对方身板和他对等或者强于他,这厮就抓瞎了,成了废物一个,但如果对方身板不如他,那就紧着被他欺负吧,后来看NBA,有一个矮矮壮壮,名字叫巴特利的球员,和他一个打法,后来还进了NBA名人堂。黑胖子进攻或许不行,但防守确实强悍,这厮皮糙肉厚,痛感神经麻木,有时抢篮板时我顶他一下,踢他一脚,这厮根本没反应,但被这厮那大手一划拉,我几乎立刻就被甩到一边去了。

有了黑胖子的加盟,我和张斌是如虎添翼,那时我们常去打球的地方是山大老校,老校在洪家楼,位于繁华的商业区和居民区,一早一晚打球的人都很多,但基本没学生,学生白天要上课,晚上还要谈恋爱,没那么多闲工夫,早晚打球的都是附近的居民,以及像我和张斌这样闲的蛋疼的社会青年,除此之外,还有一帮三四十岁的中青年每天都在那里打比赛,他们以前是各厂矿企业以及机关单位的主力,打得确实好,一招一式如行云流水,有点半专业的水平,一开始我们根本上不了场,只有当看客的份。

功夫不负有心人,有天阴天,他们那边人没凑够,我们仨本来在另一个场地打,但身在曹营心在汉,看这边人少,便厚着脸皮过来了,人家一看身高还行,运球也像那么回事,能凑合着打打,便让我们仨上了场。那天我发挥奇臭,可能是第一次和高手过招,有点太兴奋,投篮准的特点完全没发挥出来,有两次溜到篮下反手上篮还被对方给帽了,张斌这厮比我也强不到哪里,他那偏瘦的身材根本挤不到内线,在一帮中年壮汉面前,我俩还是稚嫩了些,反倒是黑胖子如鱼得水,他那混不吝的性格加上铁板一样的身板非常适合这种篮下缠斗,黑胖子一战成名,后来再去打球非常受欢迎,两边的队伍抢着要他,而我和张斌只能在下面当替补,期盼哪天人少再上场。

这种局面没有维持多久就出事了,那天黑胖子在篮下和对方的中锋卡位,双方你推我搡,纠缠在一起,彼此都有些火气,对方三十来岁,身高体重和黑胖子相仿,但力量不如黑胖子,在篮下被黑胖子挤得跌跌撞撞,想自己快四十岁的人了,还要受这小么子欺负,便有些恼火,动作便有些大,黑胖子这厮天生只能沾光不能吃亏,两个人谁也不服,最后互相搓了起来,那哥们先出手,一拳倒在黑胖子眼眉上,顿时眼角撕裂,眼眶肿了起来,黑胖子急了,也不管以前说的打架的忌讳了,一脚撩阴腿踢出,对方惨叫一声,捂着裤裆缓缓倒下,痛苦的蜷缩着身体,半天没有爬起来,我一看这情形,赶紧和张斌上前,拉着黑胖子,一溜烟跑了。

连着好几天,我们仨没敢再去,怕人家报复我们,后来,我实在憋不住了,有天早上,和张斌去探虚实,在场地上没看到那哥们,我悄悄的问场下一年轻点的队员,怎么没见你们那个高中锋哪?对方说,在家里养伤哪,前几天被一黑胖子踢了一脚,睾丸肿得和铃铛似的,估计十天半月来不了了,我心虚的问,没事吧?对方说,应该问题不大,不过也不好说,大夫说要观察观察,有可能家伙什不行了,我正要表示一下慰问,对方又笑着说,我们对大刘说了,不行了还有弟兄们,不会让嫂子守活寡,让他安心养伤吧,我跟着笑了一下,心想,这他娘的都是些什么人啊,说笑归说笑,但心里仍然忐忑不安,黑胖子这厮实在太阴狠了,这是要把人踢废的节奏啊。

后来,我们打听到,那位倒霉的中年人姓刘,家是酒精厂的,在厂后勤当个小官,眉眼活络,见风使舵,很是混得开,平时走路都是趾高气扬,眼高于顶,自认为也是个人物,没想到栽倒在黑胖子这厮手里,正所谓欺老不欺少也,听去探望他的人说,吃了这个大亏,那老兄颇有些痛心疾首,一提到黑胖子就恨得咬牙切齿,问候了他无数遍八辈祖宗,发誓伤好后要来报仇,不把黑盘子废了不姓刘,闻听此言,我们再也不敢去山大老校打球了。

消停了一个多月,不打球的日子实在难熬,感觉筋骨都锈了,我有次悄悄去山大老校看了看,发现那位老哥又能打球了,只是多了个习惯动作,对方一冲到他身边,他就会下意识的先去捂裤裆,估计这个心理阴影会伴随他很长时间,但家伙什应该问题不大,最多举而不坚,坚而不久,但还能凑合着用,回去和黑胖子一说,这厮也略微有点安心,毕竟真要断了人家那个念想,和杀了他也差不多,男人嘛,就那么点出息,但山大老校是死活不敢去了,于是转移阵地,改去山大新校了。

和老校比,山大新校首先场地不给力,都是用红砖铺的,一下雨就发滑,尤其是最西边那个场地,周围一圈大树,下雨后好几天干不了,干了也是一地的泥土,其次,人气也不如老校旺,打球的`基本都是本校的学生,只有假期或者周末才能看到外面社会上的高手。

那时我们仨只要不是太忙,每个周末准奋战在那里,一般都是在从西边数第四个场地南边那个篮球架,球架南边的路边有棵大树,枝繁叶茂,树荫可以庇护到场边的看台,姚冰可以很小资的坐在树下的看台上,边吃瓜子便看我们大呼小叫,慢慢的,我们几人在这里打出了名气,一般都是打半篮,六个球一局,输了下台,赢了继续坐庄,高手一般都扎堆,我们这个场地最多的时候五六拨等着接台,宁可旁边的场地空着,我们仨加上山大校队的隋浩,还有一个小广东几乎是最佳组合,只要上了台就很少下去,除非我们连坐庄五六局有些累了,自己想下去了。

隋浩家是威海的,身高介于黑胖子和张斌之间,比黑胖子白,比张斌壮,为人热情,性格随和,一口威海话说得曲里拐弯,富有喜感,后来,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倪萍曾用威海口音说过一段天气预告,语气强调拿捏得非常准确,一听到那段我就想起隋浩来,更让人喜欢的是,隋浩非常有礼貌,见了我总是亲热的喊哥,不像黑胖子和张斌这厮,别说喊哥,急了眼还动手动脚,一看就没文化,隋浩在校队打的是小前锋位置,基本功很扎实,不但能在外围投篮,还能持球突破到篮下,硬吃对手,是校队里的主要得分手。

小广东家是广东粤北山区的,有着一张典型的岭南人脸,高颧骨,厚嘴唇,嘴有些前突,眼窝深陷,中等个,黑黑瘦瘦,从外表看其貌不扬,但身体很结实,骨头尖而硬,一开始和我们不是一帮,我们俩对位防守,我经常被他瘦骨嶙峋的骨头隔得龇牙咧嘴,即便黑胖子这样的壮汉,也经常被他撞得倒吸一口凉气,小广东还有一手绝活,那就是运球中突然跳起投篮,命中率很高。

我们五个人的配合非常默契,黑胖子在里面抢篮板,我和小广东游弋在三分线,张斌和隋浩一个在罚球弧附近,一个来回溜底线,我则围绕着他们俩跑位,跑出空挡来,我和小广东以及隋浩都有百步穿杨的本领,只要我们仨投篮,黑胖子就去卡位,张斌去冲抢篮板,打得别人没脾气。

我们很是称霸了一段时间,那时颇有点顾盼自雄,天下无敌的感觉,打完球晚上再去喝酒庆祝一番,酒桌上,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我们三个人又开始互相吹捧,我夸黑胖子篮板抢得好,黑胖子说我投篮准,我称赞张斌跳得高,张斌说我意识好,我们仨都有些飘飘然,黑胖子一张胖脸几乎能放出光来,生活如此美好,一朝拥有,夫兮何求。但好景不长,正所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们很快就遇到了对手,打败我们的是一支由日本人、韩国人、喀麦隆人以及中国人组成的混合联队,当然,这些外国人都是山大的留学生。

本来,留学生是不和我们玩的,他们有自己的圈子,可能是我们这里过于喧嚣,过于招摇,吸引了他们,他们组队前来挑战。日本人个子不高,身材单薄,染着一头黄发;韩国人个子很高,但体型偏瘦,像一个竹竿;喀麦隆人也属于瘦高型的,不同的是全身上下黑得像碳,唯独头发染成了白色;两个中国人一个是山大中文系的研究生,粗粗壮壮,篮下技术非常好,左右手都可勾手挑篮;还有一个是校队的徐峰,这厮人长得愣愣怔怔,但身体像弹簧,经常给我们表演灌篮。一开始我们五个也没把他们放到眼里,感觉这些花里胡哨、吊儿郎当的留学生不像是会打球的,一交手就知道坏了,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尤其是那个黄毛,运球运得花团锦簇,出神入化,明知道他要过你,就是防不住他,传球特别到位,人到球到,在他的协调组织下,我们这边到处是漏洞,一会儿工夫,就稀里糊涂败下阵来。

在另一场比赛中,我更见识了这个混合联队的厉害。

元旦前几天,隋浩给我打电话,说为了庆祝新年,学校安排了一场他们校队和留学生队的比赛,问我来看不,我一听很兴奋,这么好的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了,元旦前的那天下午,在山大老校的体育馆,我和张斌观看了那场比赛。

赛前,当双方球员热身时,你会感觉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比赛,山大校队的队员衣着整齐,人高马大,而留学生队高矮不齐,着装五颜六色,如果将山大校队比作正规军的话,留学生联队顶多就是一群土八路,但一打起来,形势却立刻反转,那些看起来懒懒散散,乌合之众一样的留学生,一旦上了场,立马激情四射,奔跑如飞,打后卫的小日本,顶着一头黄发,鬼魅一般,哪里都有他的身影,校队的球员拿球稍不注意,就被他掏走,看似身体柔弱,手上却非常有力量,手一抖,球像炮弹一样可以穿越大半个球场,准确的找到自己的队友,往往是,校队这边组织了半天没有效果,对方一个反击就直接轻松得分,就这样,越打校队这边越紧张,越没有信心,最后成了对方的快攻表演,看得我和张斌只摇头,要知道,山大校队是驻济高校里水平最高的,他们可以轻松赢山师二十多分,真是妖孽啊,尤其那个小日本,我都怀疑他是日本国家队的。

后来,隋浩毕业回了威海,去了威海公安局,主业是替局里打比赛,副业是派出所小民警,他女朋友是山大排球队的,身体瘦的像麻杆,胸前一马平川,比他晚两年毕业。隋浩不在的时候,我作为老大哥经常请这位小妹吃饭,顺便也让她给介绍一下排球队的其他妹子,每到这时,黑胖子就会厚着脸皮要求参加,被我和张斌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大概七八年以前,我有次去威海,给隋浩打电话,这厮已经混到交警大队中队长的位置,开着一辆拉风的越野,一见面吓了我一跳,这还是那个玉树临风的帅小伙吗?肚子腆得比我都高,脸黑得和黑胖子有一比,只是豪情依旧,晚上拉着我去吃海鲜,他那位女排小妹也去了,一见面又吓了我一跳,以前搓衣板一般的胸前居然也有了起伏,脸白白胖胖,哪里还有以前半点影子,酒至半酣,我借着酒劲问她,胸不会是假的吧?她狠狠地打了我一下,隋浩在一边自豪的说,都是我多年辛勤耕耘的结果,我真服了这厮。

又是几年不见了,隋浩,你在威海还好吗?

篇2:九十年代那段往事美文

九十年代那段往事美文

冶金宾馆的小院三面环楼,一面紧靠大门,楼呈U型分布,U的底部是宾馆的正门,正门中间是旋转门,两侧是两扇的推拉门,镶着厚厚的钢化玻璃,院子的正中是人工堆砌的假山,规模不大,但异峰突起,洞天福地,有点“片山有致,方寸生情”,的景致,假山的前面有一方水池,水池里有几株荷花,三五条红金鱼,白天游鱼戏水,荷叶田田,晚上听取蛙声一片,倒也有点野趣,靠楼的一侧是一条林荫小道,两面是高大的法国梧桐,平时这条小道上来往的人并不多,有些幽静,我们俩就在这条小道上苦练脚法。

一开始,我们俩都小心翼翼,院子毕竟不大,可供球运行的空间不多,踢了一段时间,感觉球技渐长,胆子便大了起来,不满足于脚下倒球,想练练胸部停球,球的运行轨迹就变得不好控制。

有一次,我给张斌的传球猛了些,这厮没接住,一位宾馆的女服务员端着从食堂打来的饭菜,从对面过来,边走边吃,没注意球的来路,球直冲她的脑门过去,我惊得大叫一声,女孩抬头一看,只见一圆乎乎的东西向自己砸来,头下意识一偏,球从脑门旁呼啸而过,女孩吓得饭碗当即掉在地上,面无人色,胸口剧烈起伏,波涛汹涌,我和张斌过去赶紧给女孩道歉,女孩看我们的目光恨恨的,但又不敢或者不好意思发作,平息了一会,收拾了饭碗,一句话没说走了,临走前,眼睛带钩,含怨带嗔,狠狠地剜了我俩一眼。

女孩走后,我埋怨张斌,怨这厮技术不好,练了这么长时间没长进,张斌怨我传球不好,说国家队来了也接不住,再说就有些急眼,挽着袖子想动手,我自知不是他的对手,哼了两声,气吼吼的走了。

过了几天,实在有些无聊,想到足球对我们的诱惑,我们俩忍不住又和好如初,继续去下面操练,这回加倍小心,但还是出了一点小意外,球越过假山,飞到水池里了,惊得里面的鲤鱼仿佛天外来客,惶惶逃窜,惊动了门口的保安,出来吆喝我们,不许我们踢球了,我和张斌赶紧上前,递烟递火,攀谈了一番交情,许诺找时间请他喝两盅,这才化干戈为玉帛,平安度过。

从此后风平浪静了一段时间,直到惹出了一件大事,便再也没有在宾馆踢过球。

那次是张斌这厮开大脚开呲了,球直奔宾馆大门而去,重重的砸在钢化玻璃上,咣的一声,将一整面玻璃门硬硬的砸出一道裂缝,随着声响,门内传出一声尖叫,接着,宾馆大堂经理于姐走气鼓鼓的了出来,边走边喊,谁干的?出来见是我们俩,气不打一处来,狠狠瞪着我们,最后,嘲讽似的说,你俩闯大祸了。于姐三十多岁,正处于女人最丰腴的时期,身子圆滚滚的,偏偏喜欢穿紧身的衣服,胸前的扣子被撑得裂开了一道缝,从缝里隐约透出里面的风光,臀部更是浑圆,走起来一扭一扭,看得让人上火,因为经常在一块吃饭,和我们混的很熟,经常吵着要给张斌介绍对象。

我和张斌知道自己犯了大错,都有些垂头丧气,尤其张斌,早没了往日桀骜不驯的痞气,低着头闷声不语,我赶紧给于姐说好话,于姐不依不饶的说,这个我说了不算,你们等着赔吧。这件事其实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如果自家过日子,玻璃上莫说裂了一道缝,就是开了一个口子,也照样凑合着能用,但宾馆不行,毕竟是门脸部分,必须要整个换掉,所需费用大概要三百多元,按那时的收入,这相当于我们俩一个人的工资,我俩那个懊恼啊,恨不得将足球烧了。最后,还是于姐念我们的.好,帮我们出了个主意,请负责这事的行政科老徐吃顿饭,让他给你们减免点,毕竟你们是宾馆的老住户,有常年的租房协议。老徐是个酒鬼加烟鬼,一天两包烟,牙熏得黄黄的,一说话一股烟油子味,我和张斌经常在附近的饭馆碰到他,彼此抽烟打火倒也很熟,于是就请他吃了一顿饭,最后又塞给他两包红塔山烟,这才没让我们全赔,掏了五十块钱了事,但在宾馆踢球的事是想也别想了。

既然在单位不能练了,我们便把阵地转移到山大新校,当然只能利用周末时间了。就像篮球一样,山大新校体育场每周六下午也有好几拨踢球的,有一拨水平比较高,是附近机关事业单位的,刚参加工作不久,还保留着上学时踢球的好习惯,精力充沛,经验老道,踢起来非常享受;还有一拨是中学生,按年龄看,像是高中生,水平不怎么样,但大呼小叫,咋咋呼呼,嘴里有时还骂骂咧咧,小混混一般;还有一拨是本校的学生,操着各地方言,水平参差不齐,但很礼貌,再有几个像我们一样的散兵游勇。

一开始,我和张斌,黑胖子三个人只是互相传传球,倒倒脚,后来看别人都在踢小场比赛,有功有防,非常热闹,便有些眼红耳热,但我们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还不至于脸皮厚到去和那些水平高的人过招的程度,也不会去找那些毛孩子踢,而是凑到大学生堆里,学生比较老实,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看黑胖子和张斌都不像是什么好鸟,也不好说什么,于是,我们便滥竽充数,几场球踢下来,彼此倒也不那么生分了,而且,我们的水平似乎突飞猛进,和他们的差距并不像想象的那般大。

我们三人踢三个不同的位置,张斌头球功夫好,弹跳出色,脚头子硬,喜欢踢后卫;我一开始踢前锋,可每每到了门前就紧张,空门都进不去,最后泄气了,改踢中场,球到了我这里就大脚开给前锋,让丫们抢去吧,抢到了是我传的好,抢不到是丫们技术不行,最惨的是黑胖子,踢前锋没速度,踢后卫经常被人穿裆,踢中场移动太慢,最后我们给他安排了一个最适合他的岗位,守门员,这厮人高马大,皮糙肉厚,往门前一站,像门板一样,挡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伸伸胳膊腿也就挡出去了。

就是在这块场地上,我踢进了让我后来经常津津乐道,回味无穷的一个进球,那次是我方开角球,球像出膛的炮弹一样过来,正好落在我眼前,我来不及躲了,伸出脚一挡,球居然滚进了球网,此球一进,有一个踢得非常好的学生跑过来,惊喜的问我,是不是感觉脚背很舒服,我很内行的说,是,从那以后,我经常向别人说起这个进球,在跟别人的描述中,我都是这么说的,“球高速运行中,被我凌空抽射,球在正脚背上舒服的折射了一下,嗖的一下钻进网窝”。这个进球足够我回味一辈子了。

篇3: 那段往事作文

说起军训,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初中,高中,大学,好像每段回忆的开始,都要付出一场惨痛的代价。

我们在阳光的酷晒下,教官绷着脸,看着我们站军姿,其实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每当教官一恍神的时候,我们就偷懒,稍微活动一下那双僵硬的双腿,然后立刻站好,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苦有多美好,那个夏天满是记忆的芬芳。

那段记忆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满是怀念,军训是我们开启新学校的最好钥匙,在这短短的几天,我们无需考虑太多,也无需惦记恼人的数学和英语,心里满是快点结束吧,快点结束吧,可真正结束的时候,心里又满是不舍。

忘不了和教官告别的时候,心里满满的不舍,哪怕再来一次军训也心甘情愿,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教官悄悄地离开了。其实只要经历过军训的人都知道,每当军训结束的时候,教官并不会和我们告别,只会悄悄地离去,很多人都很好奇,为什么教官不和我们道别就匆匆的走了,其实那是军队的规定,他们的心里,也是慢慢的不舍。

时光总是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所有经历过军训或者即将要经历军训的同学们,请好好珍惜这短暂的几天,或许会很苦,但这将是你未来几年学习生涯中一盏闪亮的明灯,照亮我们的心。

篇4: 那段往事作文

每当回到乡下,回到那熟悉的地方,便会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大概是我3岁的时候吧,我和姐姐在家里看电视,外婆出去种田了,妈妈也不在家,只有外公也在家里。我们有些饿了,边说:“外公,我肚子饿,想吃点东西。”外公问要不要吃几个皮蛋,我们立马点了点头,要知道,我们最爱吃皮蛋了。外公立刻跑到厨房去了。可是,不知道怎么了,我们等了好久还没来。又过了几分钟,我们跑到厨房,吓了一跳。呀,外公摔倒在地,头上还有血。那时候我们不懂事,慌忙大叫:“外婆,快回来,外公摔倒了!”可外婆在干活呢。我们又哭又喊,不知所措。

外婆回来后,把外公送到了医院……只记得,尽管医生再努力,却没能挽留住外公匆匆离去的脚步。外公永远离开了我们……

忆往昔,有一次外婆出去种菜,我们和外公拿着一瓶饮料,去给外婆喝。外婆说不渴。但我嚷嚷着说:“我要喝!”于是,外公给我倒了一点。回到家,外公给我们做饭,还烧了几个很好吃的菜,我们十分开心。外公多么爱我们呀!如果他还在,那我们多么快乐呀!!可是如今……

外公,如果您还在,我们一定好好孝顺您;如果您还在,我们一定每天陪您散步;如果您还在,我们一定爱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虽然外公离我们远去,但我坚信,只要我们想着他,外公日日夜夜陪在我们身边……

篇5:那段往事作文450字

那段往事作文450字

每当回到乡下,回到那熟悉的地方,便会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大概是我3岁的时候吧,我和姐姐在家里看电视,外婆出去种田了,妈妈也不在家,只有外公也在家里。我们有些饿了,边说:外公,我肚子饿,想吃点东西。外公问要不要吃几个皮蛋,我们立马点了点头,要知道,我们最爱吃皮蛋了。外公立刻跑到厨房去了。可是,不知道怎么了,我们等了好久还没来。又过了几分钟,我们跑到厨房,吓了一跳。呀,外公摔倒在地,头上还有血。那时候我们不懂事,慌忙大叫:外婆,快回来,外公摔倒了!可外婆在干活呢。我们又哭又喊,不知所措。

外婆回来后,把外公送到了医院……只记得,尽管医生再努力,却没能挽留住外公匆匆离去的脚步。外公永远离开了我们……

忆往昔,有一次外婆出去种菜,我们和外公拿着一瓶饮料,去给外婆喝。外婆说不渴。但我嚷嚷着说:我要喝!于是,外公给我到了一点。回到家,外公给我们做饭,还烧了几个很好吃的菜,我们十分开心。外公多么爱我们呀!如果他还在,那我们多么快乐呀!!可是如今……

外公,如果您还在,我们一定好好孝顺您;如果您还在,我们一定每天陪您散步;如果您还在,我们一定爱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虽然外公离我们远去,但我坚信,只要我们想着他,外公日日夜夜陪在我们身边……

篇6:悠悠往事随笔

悠悠往事随笔

“嘀嘀嘀”,闹铃声突然大作,我迅即从床上坐起,嘴里嘀咕着“又该上早读了”。爽爽扯扯我:“今天五一”,噢,真幸福啊,还有一天假期!我紧绷的神经立马放松了,又舒舒服服地躺回到床上。

睡意全消,我还是懒懒地躺着,一会儿看看洁白单调的墙,一会儿瞪瞪长着一只灯眼的天花板,大脑也在配合着运转,往事一桩桩、一幕幕像开闸的洪水倾泻而下。

十七年前,揣着本一的通知书,也揣着绚丽多姿的梦想,我意气风发地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跨入大学的门槛。

四年后,一道“统招统分”的圣旨把我发配到地图上找不到的河口中学,这里被戏称为“没解放”。刚到校报到,风言风语就接踵而至:“大概是高分低能吧,要不咋分到咱学校来了呢?”,“我一看就是个傻子,还真来了呢,换作是我,早拍屁股走人了!”,“八成!神经病!”······泪水,夺眶而出,冲刷着我无尽的不甘、不平和屈辱。真想一走了之,可面对父母我无法交代。忍忍吧,我咬咬牙,从古到今有不计其数的人过着比我还憋屈的生活,人家不也是人,适应吧!我给自己下了一道必须遵从的命令。从此,我拼了命的去看教参书、教材,改作业,全身心地融入学生。

我努力的使自己忘掉还有一个自己存在,可我的自我意识还是被唤回来了。大学室友相继给我寄来报喜信,“我被人大法学系录取了”,“我考上了厦大国际金融专业研究生”,“我的注会考试全通过了”······不甘屈从命运的念头像不倒翁压下去又翘起。我悄悄利用课余时间到财政局报了注会考试的名,想抓住二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可是,当我刚掂起考试书,学生的敲门声也响起来了,“老师我来倒杯水”,“老师,我有点事想和你谈谈”,“咱班的学生病了”,“他们俩打起来了”······我一次次地放下书,再掂起时心里却多了几许浮躁和不安。

同事不经意的一番话彻底熄灭了我的挣扎,也让我刚刚燃起的梦想灰飞烟灭,她说:“我们学校的'李老师因为考研,不认真给学生上课,学生们都骂她自私,误人子弟,上课用粉笔头砸她,她还哭了。”我的心大大震撼了一场,庆幸自己走得还不算太远,是啊,自己一个人的命运能与全班学生的前途相提并论、相抗衡吗?梦想休矣,今生休矣,自己的不幸正在于自己是一个老师,是一个还有一些良知的老师。这是无法挣脱的宿命吧,我的眼泪又一次滂沱而出,我又一次悄悄地把考试书束之高阁,我想从此我将为学生而活了。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就这样不知不觉已人到中年,看看镜子中的苍颜稀发,看看动不动就报警的老机器,心里也不胜唏嘘······

天已大亮,该起床了,明天一切又将开始往复。

篇7:往事拾零随笔

往事拾零(随笔)

《往事拾零》写了两件事,第一件是伐木,第二件事遇上狼。这两件事反映出作者的经历曲折。

(一)

年轻的时候去过很多地方,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与现在不同的是那个时候还没有“旅游”这个名词。所谓的东奔西跑全是为了谋生,为了赚钱;为了活命,为了养家糊口。偷偷地跑到某个不被人注意的地方,或曰“被无产阶级专政遗忘的角落”,凭着自己的一把力气,干些别人不愿意干的活计。比如伐木、打草;比如挖塘、掏粪、脱坯、打墙等等。只要能挣钱什么活都干,干完一处再去一处;这个城市干完了,再去另一个城市。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什么风寒酷暑,什么困苦劳累;什么流汗卖命全不在话下,只要能挣钱,生死都不在乎。

去大兴安岭采伐,那是个一旦迷了路几天几夜都走不出去的原始深林。零下38度,名符其实的冰天雪地。不要说一天要在外面干十来个小时的活,就是在屋外站上五分钟也足以让你眉毛胡子一片白霜……所以,去那里的外地人冻掉耳朵和手指的事情很平常,不足为奇。

采伐的场地离窝棚很远,天不亮便吃饭,然后打整行装,带上中午的干粮。每人发一把斧头和一米长的手锯,两人一组,以便相互照应。我的伙伴张连普,山东临沂人,大我几岁,人很老实,我称他张哥。临出发前把头一再嘱咐,干活多少不要紧,但一定要注意安全。伐树时两个人不要离得太近,起码要留出一百米的距离,树要倒时一定要喊山等等。

头一两天由于是初来乍到,一切都规规矩矩地遵照山里的禁忌小心翼翼,不敢说不吉利的话;不敢往树上撒尿,不敢坐树墩子,据说那是山王爷的座位。可是后来时间一长便粗心大意,以为把头的话不过是多此一举地吓唬人,不可不听也不可全听。谁知,这话说了还不到五天就差点出了人命。那天上午,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干自己的活,哪里晓得此时一棵三十多米高一米半粗的大树正从山的上坡噼噼啪啪地向我迎面倒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得十魂九丢。瞬间,只听哐嘡一声巨响,不偏不斜,那棵树就倒在我身后不到一米的地方。吓得我好半天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再看张哥脸已吓得发了青,瘫坐在地上棉裤尿湿了一大片。

大概过了一顿饭的功夫,张哥才缓过气来对我说,小李呀,今天我伐的这棵树要是把你砸死,我都没有办法给你的家人送信。是的,张哥说的是实话,我们相处这么多天,我却连个真实的姓名地址都不敢告诉任何人。因为那是个特殊的年代,因为我是反革命子女,是专政对象,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怕的是被专政机关抓去蹲学习班、劳教。

大概也是那一年的初秋,去嫩江边挖药。美丽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一望无际,几十里地无人烟。一个人早出晚归,中午啃几口窝头捧几捧嫩江水,累了就地一趟美美地睡上几十分钟,也算不亦乐乎。不过遇上无风的天气需加倍提防蚊子。北大荒的蚊子个大且嘴长,密密麻麻铺天盖地。电视剧里蚊子咬死人的镜头一点也没有扩大。每逢这时候,要想休息一下不被蚊子吃掉,最好的办法是在上风头点上一堆半干的`青草,草生浓烟,人在烟里享受,且能躲过一劫。呵呵,此为小事一桩不值一谈。不过,朋友,我这里要讲的是后来挖药遇到的另一件“可歌可泣”的事。

那是一天的黄昏,日头似落未落,劳累了一天的我刚准备收工往回走,忽然听到身后一阵飒飒的声音,回头看时见是一只大黄狗,一边看着我一边不紧不慢地向我走来。起初我并没有在意,以为是谁家的狗离家出走。可是只几秒钟过后直觉便告诉我有点不对头!心想,离这里最近的屯子也有十多里地,哪里来的什么狗?再说,即便是狗来这里也一定有主人跟着。可是望了半天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哪来的什么狗主人?

当我再次回过头去细看时不觉大吃一惊,原来是只狼,而且是只孤狼。顿时,我的心里一阵猛跳。常言说,不怕群狼多,就怕孤狼狠。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吓得不知所惜。怎么办,怎么办?!是与其较量,还是先观察一下它的动静?是先发制狼地主动进攻,还是坐以待毙?两个决策两种结果。此时此刻我的大脑在急速飞转。

再看那狼,此时也已停下了脚步,在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两只凶狠的眼睛直瞪瞪地瞪着我。真是冤家路窄,四眼相对生死一瞬间。很明显,此时此刻它的两只眼里已经发出了绿光,这绿光告诉我现在的它已对我充满了敌意。毋庸置疑,这是我生与死的关键抉择。

其实,人在短暂的惊慌之后,接下来便是理智,理智!就是这种瞬间的冷静和理智让我自己救了自己。当机立断,我决定立即放弃与它较量的念头,果断扔掉药筐和药叉,改变了想先吓唬吓唬它的架势,开始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的试着往后退。一步,两步,三步,一直退了十几米的样子。再看那狼,此时好像也收回了一些那种吓人的绿光,只是它仍然原地未动。庆幸的是十几秒钟之后它也好像收起了向我进攻的架势,开始把目光从我的身上移开。后来,也许是这狼也通了一点人性吧,我想。也许它的理智也在告诉它不跟我这个“小人”一般见识,只半分钟的功夫,只见那狼转过身去重新夹起尾巴惺惺地离我而去。

谢天谢地,我一边继续后退一边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天哪,这是在做梦吗?真的,此时的我竟不敢相信,我竟又捡回来一条小命。于是,一路小跑回到住处已是衣服被汗水尽湿了。后来舅舅对我说,你没有被狼吃那是你:一、没有吓唬它;二、是狼不饿。假如是冬天狼饿得没有东西吃,肯定你是没命了。

是的,舅舅说得不错,若是冬天,肯定我就没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无话不灵。万万没想到两年之后,舅舅的话果然在我的流浪生涯中得以验证。那是1973年的一个深夜,我又一次地与狼较量,而且这再次与狼零距离的对话——竟然就是狼们最容易挨饿的冬天。

(二)

素有“丹顶鹤之乡”的嫩江平原,有个叫昂昂溪的地方。那里的水美鸟美百花盛开;那里的百姓勤劳善良热情好客。只是,美的同时也难免夹杂着一些极不和谐的“非人类”们(季老对这种人的爱称)的胡作非为。所以,昂昂溪这个地方是我一生中值得大书一笔的难忘之地。

说来话长。

陈哥(国良)回关里老家相亲,临走把他的毛驴和车一起托付给了我,一是让我给照料几天毛驴,二来,告诉我可以用他的车去几十里外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屯子里收购几天牛马羊等动物的骨头,据说这个生意本小利大很赚钱。于是,第二天我便早早地吃了饭,带上干粮零钱和秤,便窝帽囊装地上了路。

关东的三九天,寒风椎骨,滴“火”成冰,大雪封门,天低云暗。

通往远方的羊肠小道上空无一人。此时的天气正是当地人所谓的“猫冬”时节,零下28度的严寒,人们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太要紧的事情,一般是谁也不愿意出门的。然而,我却不能,我不属于那个“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类的人,我是离家出逃的反革命子女,是属于那种一天不干活便一天就没有饭吃的流浪汉。一个被当地人称之为“盲流”的外地人。

大街上是“中华大地红烂漫”的大红标语,眼前是朔风裹着飞雪的艰难路。四十几里高低不平的凸凹小道,风雪中竟走了近三个半小时。天快中午的时候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蒙汉杂居的小屯子。因为这是个半农半牧区,又离城镇较远,所以收购骨头的生意特别好做,不到一个小时就收了个车满筐流。正要休息一会吃点东西,只见迎面来了三个“红袖标”。领头的那个瘦高个子走上来一把揪住我的脖领子劈头盖脸地问:知道你这是在干什么吧,嗯?这是投机倒把复辟资本主义!在是挖社会主义墙角。话没说完,便一个人拽着我,两个人赶着车,拖死狗似的叽里打滚地被押解到一个四面土墙的供销社大院子里。接下来,没收了车上的骨头,打跑了毛驴子,掀翻了无辜受牵连的破板车,然后再恨恨地揣上两脚。

真是天地无德人无性。整个一下午我是打不敢还手,骂不敢还口,一步一求饶,两步一叩首;喊哑了嗓子磨破了嘴……谢天谢地,谢天谢地!最后总算来了个当官的开恩“坦白从宽”了我。可是等我找回毛驴子,修好了车吃了点干粮,此时天已黄昏。

出了供销社大门心里顿时好一阵窝火。本来天色已晚,这时候的我应该赶快往回走。可偏偏我是个犟种,凡遇到自己没有干成的事,一定想尽千方百计地干成它,不管遇到什么阻力。眼下,就这样窝窝囊囊地回家,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于是,一不做二不休调转车头,没有一点好气地又跑到别的地方收了一些骨头。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于是马上赶车往回走。

临出屯子的时候,一个汉族老大爷走过来拦住缰绳,拍拍我的肩膀:小伙子,别犟,找个生产队住下,明天再走,这个地儿张三(狼)多。听了老人这话,心里也是有些胆怵。可是一想到如果我一夜不归,家里人一定一夜放心不下,与其让家人挂着还不如趁早硬着头皮往回赶。

去过东北的朋友都知道,这里冬季的夜色并不黑,因为有铺天盖地的冰雪对光的折射,相比之下要比南方的夜色明亮好多,即便是没有月亮,五十米之内的东西也会看得比较清楚。况且,为了生存,我是个经常走夜路的人。在那个特殊年代,特殊环境逼迫下,是因为晚上走路不容易被“红袖标”们发现,不容易被狗们乱撕乱咬;不容易被扣上“走资本主义”的帽子挂牌游街和抓去劳教。尽管是夜黑点,但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反而觉得比白天还光明;尽管黑夜是狼们的天下,可我知道这些野兽似乎比人更通人性,因为它们在饥饿没有威胁到生命的时候,一般不会轻易伤人或者吃人的。而人则不同,人,在他的整个脑细胞完全被某种所谓“XXX思想”统帅得没有半点判断以及思维的情况下,他是只是个工具而已。而“工具”这个东东自古以来就是没有任何人性的——甚至比狼们更残暴,更野性,更吃人。

篇8:山猫往事随笔

山猫往事随笔

山猫,其实就是野猫,学名叫豹猫,因为经常偷吃老百姓家的鸡,所以又得名“抓鸡虎”,但在东北老百姓的口中,最习惯的称谓还是山狸子。

在早些年,东北山区的林场或是农村,谁家的鸡被山狸子叼走了,绝对不是什么惊人的新闻。我小的时候,经常会听见村子里某家的大娘、大婶或是奶奶辈的妇女在冬天雪后的早晨厉声叫骂,“该死的山狸子,又把我家的鸡给叼走了!”之所以判定凶手为山狸子,其实很简单,鸡窝门前雪地上留下的梅花印就是铁证。

山狸子,昼伏夜出,行踪诡秘,一般很难与人遭遇。但是有一年的冬天,李奶奶家的铁柱和山狸子遇上了。李奶奶家房后即是大山。那一天的傍晚时分,天已经擦黑了,铁柱放学回到家,刚一进院子,就看见一个家伙嘴里叼着一只母鸡在向房后山边的板障子跑,鸡凄惨地鸣叫着,铁柱赶紧随手抓起放在鸡窝上的水舀子扔了过去。水舀子,没能打中山狸子,但也让山狸子吓了一跳,它扔下鸡,一纵身就跳上了板障子上,然后回头看着铁柱。与铁柱对视了数十秒,见铁柱没动弹,就又跳下来去叼先前的那只鸡。铁柱一看,好家伙,竟然不怕人,铁柱拎着房檐下的铁锹,就追过去了。山狸子一看,叼着鸡噌噌地就跳上了板障子,然后就想往山里跑,铁柱弯腰捡起个小石头扔了过去,小石头险些将山狸子击中,这回它害怕了,扔下鸡逃进山里去了。

铁柱慌慌张张地过去,捡起了受伤的母鸡,进到屋里,看见李奶奶正围着锅台做饭呢。铁柱心有余悸地跟李奶奶描述刚才发生的惊魂一刻,从他的描述中,李奶奶断定是只山狸子。李奶奶心疼地看着那只受伤的母鸡,忍不住骂了一句:“这该死的,看把这鸡咬的!”那只鸡,全身筛糠一样地还在发抖,就在快吃晚饭的时候,鸡死了。李奶奶难过极了,在那个粮食匮乏的年代,养活大几只鸡谈何容易啊!李奶奶一心盼着养大的母鸡能多下几个蛋,能给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补充些营养。可如今,养这么大了,来年开春儿,就能下蛋了,就让山狸子给糟蹋了。李奶奶咋能不心疼呢?这只被山狸子咬死的鸡一家人谁也不敢吃,李奶奶就把那只鸡给埋了,一晚上李奶奶的心情都不好。临睡前,她把鸡窝的周围堵了又堵,鸡窝门用一只硕大的箱子给堵上了。

晚上,山狸子果然又来光顾了。半夜里,李奶奶听见了鸡窝里传出鸡惊惧的叫唤声。李奶奶连忙推醒了李爷爷,李爷爷抓起了手电筒就出去了。手电筒的光束在鸡窝周围一扫,山狸子就吓跑了。进了屋,李爷爷对李奶奶说:“糟了,这只山狸子把咱家的鸡窝给看上了!”李奶奶带着点哭腔说:“那可咋整,养活这几只鸡,还指望着来年开春儿给孩子下几个鸡蛋吃呢!”李爷爷叹了口气,说:“实在不行,让丁大牙拿枪打了它吧!要不它不带消停的,非得把这鸡窝里的鸡收拾干净才能拉倒!”李奶奶央求李爷爷明天早上就跟丁大牙说,仿佛她辛辛苦苦养大的.鸡都命在旦夕了似的。

第二天早上,李爷爷就去找丁大牙去了。丁大牙是个猎人,因为门齿是一对凸出的大龅牙,所以得了这么个诨号。他打了一辈子猎,平日里忙完地里的活儿,就爱鼓捣个枪,总想着打点什么野物给自己的孩子拉拉馋儿。丁大牙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嘱咐李爷爷再发现山狸子的行踪时,别惊动它,赶紧打发人来告诉他一声。山狸子消停了三四天,不见踪影,可李奶奶这些天没有一天敢放心地睡一觉。一天傍晚,铁柱放学回家,看见山狸子正蹲在房脊上,像家猫一样用舌头舔着爪子,然后用爪子洗脸呢,估计是正盘算着天黑后即将开始的盛宴吧。这回铁柱看清了,山狸子身上满是黑灰的斑点,眼睛锃亮精光四射,尾巴长长的,就是一只大号的猫!铁柱装作没看见,就往丁大牙家跑。丁大牙拎着枪就来了,山狸子还在房脊上若无其事地“梳洗打扮”呢。丁大牙用枪瞄了瞄,只一枪就把山狸子从房脊上给掫了下来。丁大牙皮笑肉不笑地问李奶奶:“这山狸子得十来斤,你要不要点给孩子吃?”李奶奶说:“我可不要。这也怪可怜的,哎,谁让它非得盯上我这群母鸡呢?你快拎回去吃吧!”正中下怀的丁大牙说:“嫂子,那我可不客气了啊!我拎回去炖了吃!”丁大牙拎着山狸子,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山狸子被消灭了,村子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人们还像从前一样宁静而安详地生活着。转过年来,在冬天还没有彻底褪尽的时候,不好的消息传遍了村子,打了一辈子猎的丁大牙,不知道怎么着就睡死过去了。一大早上,他老婆发现的时候,已经都硬了。丁大牙死的那年还不到60岁吧,村里人说丁大牙一生打猎,伤害的生灵太多了。还有人说,在山里埋葬丁大牙的时候,有人看见了一只山狸子在丁大牙的坟东头朝着坟这边望了望,然后一闪身儿就没影了。

篇9:往事随风随笔

往事随风随笔

收获的季节,坐在回老家的长途汽车上,对于那些陈年往事,尽管我刻意地不去触及,还是如同车窗外的树木,一棵接着一棵地浮现在眼前。是母亲走得太早,留下父亲带我们姐弟三个熬过了那艰难的岁月,后来辛苦十几年的父亲又匆匆忙忙地追赶母亲去了。所以老家留给我的印象除了那些刻在童年记忆里的伤与痛,就是改革开放之前小村的破旧与贫穷。这么多年了,我还是第一次鼓足勇气,踏上这即便是近在咫尺,还是感觉那么遥远的路途。生平最惧怕的触景生情,正在一步一步地朝着难以平静的思绪靠近。

几个小时的路途,几个小时的陌生,车窗外的所有场景让我仿佛置身于他乡。“付家屯到了!”若不是司乘人员及时地报出了站名,我真的不敢相信,这里竟然是我阔别了十五年的故乡。当第一只脚将信将疑地落在了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眼前出现的一切彻底颠覆了自己的记忆。脚下宽阔而平整的乡村公路取代了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路边蔓延滋生的蒿草连同那几株盆景一般模样的老榆树,也都换成了粗壮而挺拔的白杨;迎来送往的毛驴车“下岗”了,一辆辆摩托车载着赶路的人们飞驰在乡间;一幢幢屋顶上架设有电视天线的砖瓦房,替换了印象中低矮破旧的'土平房;就连那农家院内堆积成山的玉米棒子,及远处开来的拖拉机都在讲述着乡亲们如今日子的红火。

这一次还乡,“拜访”父母是我要完成的任务之一。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我一边与偶遇的乡亲们打着招呼,一边向着父母长眠的大草甸子奔去。如今的草甸子虽然有一些退化,草的长势没有从前那么茂盛了,而一排排崭新的厂房给原本荒凉的草甸子带来了生机,一阵阵轰隆的马达声给寂静的荒野增添了几分喧闹。

久久地站在了父母“面前”,虔诚地燃了一些纸钱,送去了对父母的怀念。填上一捧黑黑的乡土,让长眠的父母也能感受到亲情的温度。长眠的父母啊!你们想要的日子,如今全都变成了现实。付家屯已是名副其实的富家屯,你们就安心地睡去吧!是啊,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没有伤感,有的只是满足与欣慰。就连那用苦水泡过的往事,再次咀嚼起来好似品出了一丝甜意。

徜徉在回村的路上,秋风也变的和煦了,就连那田野间枯去的秸秆看上去也是那么金黄,一种愉悦不由自主地伴我来到小村的中央。这里原来建有一口辘辘井,是我永远都不该忘记的地方。虽然,那时的水井因为年久失修,井下的围板有些朽了,井水的味道有一点儿苦。然而,多少年来就是这口苦井水供养了包括我在内的几代乡亲们。如今,随着党的富民政策地落实,小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来水顺理成章地引入了千家万户。过上好日子的乡亲们,把过去的苦辣酸甜连同这苦井水一起深深地埋在了地下。现在,这里俨然是乡亲们农闲时自娱自乐的场所。

事过境迁,是家乡的富足,小村的变迁,浸泡着我甜蜜的思绪。 坐在返程的汽车上,轻装的心情与车轮一起前行。不由得回头望去,渐渐远去的小村已经模糊了儿时的足迹,车窗外的树木一棵接着一棵地讲述着家乡的变迁,牵动着我对故乡难舍的依恋。

篇10:小街往事随笔

小街往事随笔

这是我走过太多太多遍的一条街,从东方泛起鱼肚白到几家灯火明;由街上佝偻着背的老婆婆捞着新鲜的香椿头向过路的人吆喝至那街尾残破的小石桥下污浊逼仄的小溪流凝固……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数不清的日日夜夜。

我记不得何时第一次踏上这条小街,也不知道何时我又会彻底地离开这片污秽的土地。

天黑压压的,令人喘不过气来,而雨一直在下。路上的.行人急匆匆地赶着路,在那街旁小杂货店的女主人则一脸倦意地望着雨滴“啪啪”地落,百无聊赖地边打着呵欠边用脚趾轻搔着小腿肚。这是一幅想象的画面,可给我的感觉又是那么的真实。也许这影射了它在我心中的阴湿黑暗。因而不管那儿阳光怎样耀眼,内心都有一丝阴霾不曾消散。

我想离开这儿,永远地离开;我想逃脱这儿,逃脱这儿的一切……

我以为我绝不会对这儿哪怕有一丝一毫的眷恋,可忘了它终究是我独一无二的童年的象征。渐渐地,伴随着我升入初中,不再走路上学了,也就几乎不再走那条小街了。也许这条街只是我人生的一小段插曲,而关于它的记忆也只是在我脑海中的犄角旮旯内静静地躺着,终将会被时间的灰尘所湮没。

直到那一天,我坐着那仅有的经过那儿的公交车回家并在街头独自下了车。在途中,我终于可以好好地看看它了。它还是原来的老样子,与我记忆中的也无多大差别。但奇怪的是,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这个昔日里令我厌恶的地方。短短一条街,我却仿佛穿越了自己整个童年。我踢着不知从哪儿冒出还带着斑斑泥点的小石子,回想以前我为何会憎恨这条不起眼的小街呢?也不知道究竟踢了多久,我才发现也许我并不是因为这条街的本身,而是这街是我不幸的缩影。在偏远的乡村,心中总是有些许不甘吧。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街的尽头,心中已经释然了。慢慢接受了人世间并没有那么多的公平。外在环境固然重要,可路还是要自己走的。正如我不再在意街的美丑,不再埋怨出身的高低,不再执着于过去的荣辱……

那是我想起过太多太多次的一条街。从父母怀中沉睡的幼儿到背着书包独自前行,由因受到一点儿委屈就从街头哭到街尾,再到心平气和地看待事与物。就那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数不清的日日夜夜。家长评语:

回忆过去而又不执着于过去,小街终将成往事,却也是你以后的财富。

篇11:有些人有些往事随笔

有些人,不再见了,从你的世界消失。

而有些人,却依旧清晰。

想说的,曾经都说过

我想,我们都是始终不知道怎样去做才是对的人

始终不明白什么才是自己所要的人

那么最后,又有什么是让人感觉温暖的呢?

在心里,我们是否又为温暖而留了一片土地?

寂寞午后

春天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懒洋洋的倾洒在桌上

在倾述的瞬间

我看见彼此的灵魂,冷漠而疏离地观望着

可是在徊那,它们却又那么贴近

我感觉到阵阵轻柔的风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穿梭

王菲唱《只爱陌生人》唱得太天真,天真的却让人都想返璞归真

许是一个眼神,许是一种体温

我们在生命中行走,看不同的风景,遭遇不同的陌生人

有些人只是遇见,匆匆的行程里眼光的一次对视

不需言语,忽略情节

有些人会在心上驻留一些时间,带给彼此温暖

那是最美的一种际遇,留待余生去不断重复得去想起

与人之间的感觉,真的非常微妙

忽然想起金城武的独白

“每天你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肩而过,而你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

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你的朋友

或者知己。”

《熏衣草》里的女子说,

我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坚定,幸福的

多么温暖的话语

来不及辨别真假,暖流已自心底流过

在温柔的`夜,静静等待。等待那个让你一生都灿烂的人

绽放的瞬间就是缘分,一生亦挥之不去

奇妙的缘分,美丽的瞬间

于是,人们相信,彼此的承诺既是永远

世事易变,时光易逝。不变的是友情的永恒

有一些往事连绵不绝的感情曲线,被时光的舞步所乱,如今任然刻骨铭心的

可能只是咖啡里不断冒出热气,或那个秋天特别潮湿的温度

相遇,离别,隐忍,疼痛,一闪而逝,刻骨铭心,错过,变幻无常

一个词语就是一个友情故事

怎样都有意义,怎样都没有意义

片段,断片

记得,回忆,然后遗忘

曾以为自己手中握着的事友情

等到长大以后才发现

所谓的友情是一阵偶然的风

从身边轻轻吹过

留下些许的记忆……

缘分来得早或迟,都没关系。遇见你,就是最好的时光……

篇12:一些往事杂文随笔

一些往事杂文随笔

我与她,相遇于一五年的春天,相识的过程老套而狗血,无非是相看两相厌再到惺惺相惜,后来再提起,谁都红着脸摆手算是年少不更事莫要再提,很相熟了,相熟的像是能触碰到的,近在咫尺的朋友。

这三年,我知道她的所有,细化到她每日吃了几顿饭,又吃了些什么,半夜在几时突然惊醒,又是为了什么而惊醒,我们更像是每日对坐着进餐,相拥着入梦,活进对方身子里的一对挚友,掌握彼此的秘密,分享喜怒哀乐。

可现如今再想想,我好像只知道,她叫简之。

简之她是一个有趣的人,也许只是我觉得她有趣,有一日与我聊着聊着她人突然消失了,两个多小时之后才回来,我自是以为她忙了些十分重要的事情,她却与我说只是花了两个小时坐在洗手间的地砖上,解开她缠成一团糟的项链,这也许并不有趣,还有些无礼,可我却依旧爆笑了很久,也没有生气。

简之简之,她的生活却从不化繁为简。

三年里她谈过很多个女朋友,可我至今也不敢确信她究竟是如何取向,因为她活得实在太过像是一个冷血动物,有泛着寒光的鳞片做盔甲,有着窄成一道线的吓人的眼睛,那样的不近人情,我大约算是他为数不多的关系清白的同性朋友,也真是不知道,我们是如何在漫长的三年里,忍住一切不去亵渎两人之间的革命友谊。

我曾一度羡慕她在感情生活的果断,可她又理性到让人后脊梁发凉的地步,她绿过别人,也当然被人绿过,可我几乎没有见过失恋的她,她好像从不会恸哭,甚至也不会难过,我只知道她一定不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可能是过分坚强了。

大概是性格的缘故,又加上她无疑是一个心理学方面的非专业专家,她太懂得如何抓住别人的心,这使得她身边从不缺少追求者,孤独的姑娘们围绕在身边,我便总是嘲讽她招蜂引蝶,老混蛋一个,对,她是个混蛋。

她丝毫不在意的'接受来自那些个女孩们的喜欢,她与我说,她是个善人,既然渡落水者一程,多多益善,她甚至很直白的告诉那些丫头们自己有不止一个,坦率又残忍,可她还说,来一个宠一个,而她也确实做到了,除了不单独一份的感情,她一定是一个完美的爱人,可她偏偏不给感情,所以,她依旧是个混蛋。

我还以为她不会爱呢。

我从没见过她那样,深夜里给我来了电话,醉的不像个人,嗓音沙哑成锯着枯朽的木头,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她这块大冰坨子,也会哭啊,我突然想到她之前说她几乎做好了公之于众的准备,甚至只消一句话便可以去遥远的地方与对方结婚,我那时候想,大概这一次,是真的很喜欢了,可只一个夜晚,她又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一样,继续过她的悠闲日子。

她开始过的比过去更加无所在意,除了染上很重的烟瘾,她常与我聊着电话突然叼上一支烟点起,然后眯着眼睛继续与我商量该买什么才能讨姑娘开心,我世俗的想,她的家境一定不错,一定比我好上许多,这才随意的大手笔的给她的那些姑娘们时不时送上惊喜,而她过的更没有心了,只有深夜噩梦醒来时与我表示颤巍巍的胆怯,才像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一个人。

可网友终究只是网友,简之的死讯来的突然又没有预兆,她身边的人用他的账号发来消息,说是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我倒是觉得,也许只是累了,逃避了,终于想做一个凡人了。

这些日子,我实在想念她,便写了这些有的没的,算是纪念这个旧友,又祈望简之她尚在人世,即使忘却,也要活着。

篇13:往事情感随笔

往事情感随笔

梦里轮回千百,红尘落幕苍穹。不知昔年落红,是否旧时模样。

——题记

凡世浮华往事成伤,不知道红尘是否已成过往。我愿用一生的时间换你一次回眸。听着寂寞的歌声,舞着孤寂的红绫。纵然傲视天下,又何曾落下了那一抹忧伤。世人皆醒,我独梦。沉浸在往事里,蓦然回首,早已不见了你的身影。独留我在那灯火阑珊处。

晓月初升暮微央,华灯初上心微凉。抬首间,仰望天际,同样的景色,只余一人独伤。手里紧握着电话,拨了几个熟记于心的数字却突然挂断,只是突然想起你很忙,不知道是否忙到已经忘记了我是何人,又在何方。

记忆中的你还是那么清晰,宛如昨日刚刚诉说完衷情。只是梦里的我依然泪流满面,无论何时你留给我的永远是无情的背影。我曾笑看人生,以为只要自己也可以活得很好。只是,你怎么能在我习惯了有你后有这般无情的转身,离开。

梦中回转千百,终逃不过一字情殇。旧时你与我相约生生世世,只是今日再也找不回旧时

模样,夜幕间风云突变,一转眼已是风雨欲来。我顶着病败的身体,单衣坐在亭台之间,寒风萧瑟,却再也找不到那个可以依靠的胸膛。

雨点无情的打在心房,心里的伤口瞬间暴露开来,泪水混杂着雨水在脸颊横流,我反复回想着那为数不多的记忆,也许对你来说不过游戏一场而已,那么我又究竟算是什么,人生如戏,如果说我的戏里有一个贯穿全戏的配角,一定是你;可我也许只是你戏里认识的陌生人。只是,我的`爱我的情我的付出又去了哪里。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你,只是当我发觉的时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你坚持着离开了这场游戏,独留我一人伤感,只是泪已干涸,不想再记得,那么就如了你的愿,做一对认识的陌生人……

只是,为什么从梦中惊醒的我依旧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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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那段往事随笔(合集1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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