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经年往事的杂文随笔,本文共16篇,欢迎阅读!

篇1:经年往事的杂文随笔
经年往事的杂文随笔
喧闹的餐桌上
人们大声谈话
每一句话
都那么无趣
干净的玻璃杯
沾上带着淡淡果香的`唇印
我的思绪如蝴蝶
飞回了童年
趣事,一桩桩,一件件
惹人发笑
大人的谈论声再次传来
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茫然地望望四周
童年,早已过去
杯中的果汁还未喝完
而未来的路早已铺好
往事上,已覆盖了许多灰尘
(女儿四年级写)
1117-第47天
“妈妈,你看我的手,可以到处画东西了哦!”站在床边的小家伙大声地叫着我。 我抬头一看,原来小家伙用头绳把一支笔绑在了手上,手一挥舞,笔就能随处可画了。为了不让他画在墙上,我赶紧说只能画在本子上。 “我不会乱画,我这是绑着玩的。”自从小家伙发明硬币手表之后,老喜欢在手上绑着绑...
向着太阳奔跑的石头
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
在真正答应跟木木在一起之前,我盲目地以为我们以后会有很多的时间。所以我在那个关系确立之前,那个必不可少的互相试探的阶段极尽地拖延,你来了要过好长一段时间我才会有往,很多时候木木跟我发出约会邀请的时候,心里即使是真的很想去,也要故作矜持地推三阻四一番。这可害苦了没有多少恋爱经...
篇2:一些往事杂文随笔
一些往事杂文随笔
我与她,相遇于一五年的春天,相识的过程老套而狗血,无非是相看两相厌再到惺惺相惜,后来再提起,谁都红着脸摆手算是年少不更事莫要再提,很相熟了,相熟的像是能触碰到的,近在咫尺的朋友。
这三年,我知道她的所有,细化到她每日吃了几顿饭,又吃了些什么,半夜在几时突然惊醒,又是为了什么而惊醒,我们更像是每日对坐着进餐,相拥着入梦,活进对方身子里的一对挚友,掌握彼此的秘密,分享喜怒哀乐。
可现如今再想想,我好像只知道,她叫简之。
简之她是一个有趣的人,也许只是我觉得她有趣,有一日与我聊着聊着她人突然消失了,两个多小时之后才回来,我自是以为她忙了些十分重要的事情,她却与我说只是花了两个小时坐在洗手间的地砖上,解开她缠成一团糟的项链,这也许并不有趣,还有些无礼,可我却依旧爆笑了很久,也没有生气。
简之简之,她的生活却从不化繁为简。
三年里她谈过很多个女朋友,可我至今也不敢确信她究竟是如何取向,因为她活得实在太过像是一个冷血动物,有泛着寒光的鳞片做盔甲,有着窄成一道线的吓人的眼睛,那样的不近人情,我大约算是他为数不多的关系清白的同性朋友,也真是不知道,我们是如何在漫长的三年里,忍住一切不去亵渎两人之间的革命友谊。
我曾一度羡慕她在感情生活的果断,可她又理性到让人后脊梁发凉的地步,她绿过别人,也当然被人绿过,可我几乎没有见过失恋的她,她好像从不会恸哭,甚至也不会难过,我只知道她一定不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可能是过分坚强了。
大概是性格的缘故,又加上她无疑是一个心理学方面的非专业专家,她太懂得如何抓住别人的心,这使得她身边从不缺少追求者,孤独的姑娘们围绕在身边,我便总是嘲讽她招蜂引蝶,老混蛋一个,对,她是个混蛋。
她丝毫不在意的'接受来自那些个女孩们的喜欢,她与我说,她是个善人,既然渡落水者一程,多多益善,她甚至很直白的告诉那些丫头们自己有不止一个,坦率又残忍,可她还说,来一个宠一个,而她也确实做到了,除了不单独一份的感情,她一定是一个完美的爱人,可她偏偏不给感情,所以,她依旧是个混蛋。
我还以为她不会爱呢。
我从没见过她那样,深夜里给我来了电话,醉的不像个人,嗓音沙哑成锯着枯朽的木头,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她这块大冰坨子,也会哭啊,我突然想到她之前说她几乎做好了公之于众的准备,甚至只消一句话便可以去遥远的地方与对方结婚,我那时候想,大概这一次,是真的很喜欢了,可只一个夜晚,她又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一样,继续过她的悠闲日子。
她开始过的比过去更加无所在意,除了染上很重的烟瘾,她常与我聊着电话突然叼上一支烟点起,然后眯着眼睛继续与我商量该买什么才能讨姑娘开心,我世俗的想,她的家境一定不错,一定比我好上许多,这才随意的大手笔的给她的那些姑娘们时不时送上惊喜,而她过的更没有心了,只有深夜噩梦醒来时与我表示颤巍巍的胆怯,才像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一个人。
可网友终究只是网友,简之的死讯来的突然又没有预兆,她身边的人用他的账号发来消息,说是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我倒是觉得,也许只是累了,逃避了,终于想做一个凡人了。
这些日子,我实在想念她,便写了这些有的没的,算是纪念这个旧友,又祈望简之她尚在人世,即使忘却,也要活着。
篇3:断肠人去自经年杂文随笔
断肠人去自经年杂文随笔
滚滚红尘里,有几多爱恋?纵心有不甘,总是斩不断的如梦尘缘,看不尽的恨海情天;那些暮秋凋残的花瓣,原来始于春天。往事如烟云消散,如何心中,总是,剪不断,理还乱;到头来,还是一声轻叹,落花流水人去也,天上人间。
“相逢不语,一朵芙蓉著秋雨。小晕红潮,斜溜鬟心只凤翘。待将低唤,直为凝情恐人见,欲诉幽怀,转过回廊叩玉钗”。就是这一首柔婉凄清的《减字木兰花》,总于夜阑人静的寂寥时刻,无限深情的寄托了纳兰对于那些红尘往事中,,无可奈何的痛苦爱恋,无限的惆怅,还有对于往昔流年岁月的心情祭奠。
曾经,那是一个如此深情聪慧,娉婷可人惹人怜惜的一个女子;一个“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心仪的美丽小表妹。只因了家道中落,门第悬殊的谬论世情,亦如“红楼”中的那个黛玉般,如浮萍落花一样,寄人篱下的漂泊流离命运。她终于与此生最为倾情的表兄残忍的别离了。无情的命运,总会是秋风苦于摧残中凄零的落花,孤独寂寞的旋落于或不洁净的尘埃;随后又是一袭冰冷的霜风苦雨,顷刻间将之带进寒凉澈骨的溪水之中,身不由己,漂浮无期,眼睁睁看着,寂寞东流去。
遥思那日,他执着辗转,终于觅得一次绝佳时机,假充作僧侣混入于为皇帝做法事的浩浩荡荡的僧侣队伍中。目光急切,左右顾盼,苦苦的急于找寻她清丽如水的`芳姿容颜,哪怕是一个匆匆忙忙急速闪过的一个曼妙背影也可以啊!他急匆匆的脚步,随着前行僧人鱼贯行进的长长队伍;焦急,仿佛这支队伍的目的地,终于,途经一个回廊拐角,他异常惊喜的看到了她久违的心仪妙影。也不用直视他翘美娇人的面容,仅凭借她轻柔销魂盈盈步履,她的她的一举手一投足,他便知,这就是她,那个于心中日思夜想,魂牵梦绕的心爱的表妹了。
但终于,片刻的欣喜便如那宫墙上空的一片白云,一阵萧瑟的清风过后,便无情的散了,散了。“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宫墙高耸,朱门紧闭,此生,再也见不到那个伶俐可人,美丽聪慧的心爱的人儿了。而这时他心中他心中突然涌起的,刻魂蚀骨的浓浓爱恋和难舍,随着这高大巍峨血红色的宫门的慢慢关闭,一颗如水晶玻璃一般伤悼无比的心,瞬间打碎在,皇宫至相府的惶惶归途中。人似槁木,心如死灰。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心事凋零,一颗痴情的心,就这样随着风中漫天飘飞的柳絮,死掉了,埋葬了。自古而今,多情的人,也便是伤情的人,所谓情深不寿。更像极了那夜空中,异常璀璨绚丽的烟花,用瞬间耀目美丽的身姿,只片刻间,便化作了一地的残灰冷屑;随唯美如斯,却最是让人心痛。尘世间的种种,痴情,相思与爱,便是如此,你拼尽全力想苦苦挽留的挚爱,却终于如紧握于手中的沙,抓不住。缘来缘去似水,阴晴圆缺如月,多少人间事,古难全。
在每一个清寂孤凄的漫漫长夜,轩窗外边幽沉的夜空中,高悬着一轮辉寒意冷的皎皎明月,寂静的深宅轩窗前,总会映着一个孤单失魂的清瘦影子,背手而立,仰头夜空;室内点点明灭不定的幽幽烛火;伴着数声无奈且深情若许的一生声轻叹,令人闻之,几欲伤心欲泣。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横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朦明。”故事,总会在叹息里结束,旧梦前尘,许多的遇见,也只是遇见。我们生命里出现的每一个人,需要珍惜的,只能是那个邂逅相逢的瞬间;而当你我目光交汇的刹那,这便是缘了。还能奢求什么呢、若进一步强而求之,那便真是朦胧虚空中,镜花水月了。
那么,就让我们互相珍惜罢,虽不能一生相守,唯只愿,曾经拥有;每一段缘分都有或多或少的遗憾,婆娑世间总无完美,我与我们,一直是凡人,纳兰也是。
篇4:纳凉往事的杂文随笔
纳凉往事的杂文随笔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
杜牧这一首诗道尽了纳凉的意趣。夏日纳凉,离不开的是星星,是月亮,是凉瓜,是清凉的井水,是更久远的故事……
记忆中的孩童时代,人与人总靠的很近的。即便是炎热的夏天,也总是群聚在里弄,在巷口,在天井,在各家的院子里,三五成群,讲一些东家长,西家短,讲一些久远时期的神话,讲一些眼晴看不到的地方的故事。
我家就在巷子口,风大凉爽,正是纳凉的好地方。在傍晚的时候,就把竹椅,竹床,竹桌,竹凳摆到了巷子口上,点上蚊香,大人和小孩围坐在一起,还有邻居们也聚在一起,大人们摇着大蒲扇,在暗下来的星河月夜里,讲着古老的故事。每个人都好似变成了博学的才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即便是闲话家常,也能聊出历史的质感。那些难耐的夏日,因为有了这些故事,似乎变得有了清凉。
想起了儿时记忆里的纳凉,也总少不了月亮的。圆圆的月亮把银辉洒下大地,把屋檐的样子投射在地上,把我们的身影拉的老长,我们这些顽童会互相追逐影子去踩,月亮走,我也走,于是乎,喧闹声此起彼伏,开心的笑容洋溢在孩子们的脸上。
邻居的大哥大姐们趁纳凉之机,月色静好,拉起了二胡,吹起了笛子,唱起了小曲,那是多么欢快和谐的景象啊!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久久难忘。
“纳凉玩月,到处有之。”纳凉总是和月亮有关的。有月亮的.夏夜,看着遥远的夜空,大人们回忆很久以前的故事,孩童却在畅想很久以后的末来。
夏日里,在有井水的地方,井水便是天然的清凉剂。浮瓜沉李,自在清凉。儿时的家乡,虽然在县城,但居民家中也没有自来水,要去井里挑水。离家不远有一口井,叫南门井,是县城最好的井水,清凉爽口。就是井深水少,读高小的我肩负挑水的重担。
我把长长的绳子拴在木桶上,然后站在窄窄的井沿上,放下木桶和绳子,当木桶接近井水面时,把绳子使劲一甩,浮在水上的木桶就进了水,再把木桶提起来,上下使劲抖动一下,水桶就满了。把水桶一把一把提上来,挑回家。一路上,路边住的大娘,大妈们喜欢用刚打上来的井水加上米酒做清凉剂,所以拿着木勺等着舀我们桶里的水,一到家里,只剩大半桶水了。刚打的井水配上米酒确实又凉又甜又香,把西瓜泡在冰凉的井水中,就着黄昏时天色,破开来,红色的瓜瓤晶莹地沁着冰冰的水珠,不消说吃上一片,便是看上一眼,已很是清凉。
“遥想纳凉清夜永,窗前微月照汪汪。”
纳凉,这件很小的事,记录着光阴长河里,一些细碎的美好,一些古老的故事,这些美好,这些故事,在静默里守着日子,随风飘动。
因为纳凉,纳的是一身清凉,更是一心清凉,是在俗世的喧嚣里,找到一种属于你的惬意与静默。
篇5:往事记的杂文随笔
往事记的杂文随笔
红墙绿草,声音嘈杂,蚂蚁成队从墙根爬出,带回饭粒和碎饼干。
操场上是打闹的孩子,一串七七八八的脚印总是频繁的出现在某个教室的后门和窗台上。一条被踩平了的草地小径绕过了操场的外围,延伸到一颗橡树底下。那个时候,时常会有五六张被压得皱巴巴的旧试卷铺在那橡树下的水泥台上。时不时也会有一些打着卷的铅笔屑留在那里。
再后来,红色教学楼上落下了熙熙攘攘的碎纸片,像雪。那雪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铅笔。
橡树下的水泥台上,除了皱皱巴巴的旧试卷,也出现了皱巴巴的,写满文字的练习本,那扉页还写着“某某某(著)”,还写着“序章”,还写着“目录”。只是很快,这些练习本也不再在这里出现了,只有一张皱巴巴的试卷还停在那里。
那年冬天,有一群麻雀跟随燕子去了南方,而只有一只留了下来,住在了橡树的枝丛里,后来再也没有人见过它了。
春天到的时候,教室的后门和窗台上再也没有脚印了,操场外围被压倒的草皮也渐渐恢复了过来。再也没有人再踩倒这块草坪,这是好事。橡树下的'试卷被风吹走了,挺可惜的,它的主人以前不在乎它,现在却不得不在乎它了。
去年冬天又下了雪,那块水泥地跟新的大楼融为了一体,操场的草因为无人踩踏,已经长得到处都是,连跑道上都被它们占据了。
红墙绿草,人声罕至,蚂蚁成队从烂瓦中爬出,它们今天真走运,捡到了一直冻僵的蜘蛛,。它花费那么多年编制的蛛网,就那么弃之不顾了,真是可悲。
篇6:七月唤起往事杂文随笔
七月唤起往事杂文随笔
走过农业中的六月,转眼之间,又到秋收之际,金色的阳光,高高地肆无忌惮地挂在桂树枝头。
晒坝场,麻雀叽叽喳喳的声音与妇女们的嬉笑怒骂依稀着旧历的画面,暮然回首,往事如风,如烟,如画,轻悄悄地,叠影着七月的朝露晚霞,叠影着田庄那一片青黄相间的谷蕙……
那年,那月,我们一群带着红领巾的孩子,在老师的带领下,挎着篮子,背着背篓,或分成小组,去每村每户,帮助收割。
而总是有一群不懂规矩的孩子,逢到田边土脚有果树的地方,帮忖收获那只不过是打幌子的事。相对来说,带去的篮子亦或背篓,里面装的东西那就是狸猫换太子……
谁交出的粮食多,老师都会给予鼓励,亦或在集合的时间,给予表扬,而我,总是顽皮地从家中将粮食放进书包里,多多少少交个差。其实也不止我一人这样做,多数同学都如此……
时过境迁,那年,那月,那事,都随流云而去,记得的不记得的,都会重叠在脑海中,犹如七月八月中的麻雀,犹如,一边织毛衣,一边打鞋底,一边晒着太阳的妇女们。都会叠印成银幕中的故事,在记忆中梳理。
七八月里,粮站的院坝经常性的,铺满金色的谷子,玉米,亦或黄豆,而有一种声音,清清脆脆,那是哈鼓耙(专晒粮食的工具)在太阳下来来回回的声音,仿佛有音乐的节奏在为丰谷奏曲。同时那群叽叽喳喳来觅食的麻雀,此时,安静地,晒着太阳,远远的看着,不敢造次。
而,小孩学着大人们的样子,肆意地摇着木质的风播(专用的工具),叽咕叽咕的'声音,常常招来大人们的吆喝与责骂。而责骂的声音总是带着一脸的笑。
院坝有时很拥挤,通常天没亮,就被别人占用了,遇到和气的人家,他会让出一快空地,遇到不讲理的人家,只有等待别人晒干了在晒。
这不,就在晒场中,闹出了笑话。常言道“人有旦夕祸福,月有月缺月圆”。天,连下几天绵绵雨,而这家人,害怕没地方晒谷子,就顺便扯起油布给它盖上,由于天气,时雨时晴。也懒得去理会,就那样捂着,一个晒坝都占据完了。
而没地方晒的,都收拾好放在比较通风的地方,晾着,等待他家晒干了在去晒。天了!等到太阳出来,油布下面的谷子,长出伢子来了……
后来,不知是哪家开始,在自己的院子里开始用水泥坎地,干干净净,亮亮堂堂,有钱的没钱的,都效仿着,根本不用再去拥挤,当然,也很难见到大娘大婶们搓麻绳的姿态,她们会露出白白净净腿,将粗糙的麻,拎捻成细小均匀的线,用在千层底的鞋垫上,那个手艺啊,现在无人能比。
远了,一切都成记忆中的画面,粮站的坝子依然空着,七八月的田园却没有了当初生气,当然,坝子再也找不出麻雀叽喳影子,更别说听到它叽喳的声音。
◎族谱的内涵
传承文明,追踪先辈的足迹,也在追踪几千年的优秀历史。
当悠悠清风徐来,我们怀揣着对先辈的尊重,对先辈怀念,怀揣对族人血浓于水的情感,我们有幸在茫茫人海,将一条友爱的绳索连接成一股力量。
织锦成一个快乐的家园,织补羊肠小路,织编荒山野岭的荒芜,让山岭清秀,让道路宽敞,让我们的祖宗荒芜的墓地得以修复。
一种情愫,涌泉心间,涌泉眼帘,那就是,将古老的文明,传承一代又一代,将先辈们的吃苦耐劳的精神承转于我们的后背,传承祖先的优良传统,将祖先的遗训铭记于心。
通过网络,通过亲情的血脉,通过五指连心的情感,将五湖四海的安氏族亲,聚集一起,汇聚成一个整体,就像日月星辰,围绕地球,展现出一个集体的壮观,一个大家园的和谐。
修建祖墓,祭拜祖宗,不单单是为了祖宗荫蔽子孙,福佑后人,他的亮点,是借鉴先人的优良传统,善待再生父母,善待亲人,当然也善待自己。
以勤俭持家的理念,以艰苦朴素的精神面貌,在祖先的遗风中得以升华,墨笺章篇,刻以碑文,篆书寄语,主观臆断,就是弘扬老一辈的精神,传承老一辈的风骨!
篇7:诗人之死荆楚往事杂文随笔
诗人之死荆楚往事杂文随笔
据说那条河很小,临近洞庭湖才听得见渔歌晚唱。可它的容量实在惊人,浅浅清流,容纳了一个绝大的身影,粼粼波纹,驻扎了一个不屈的灵魂,汨汨水声,传扬了一个泣血的故事。两千多年前,屈原在汨罗江怀沙沉水,渔民们获讯赶来营救,诗人已经不见踪影了。悲痛的人们一面继续打捞,一面撒下自己当做口粮的粽子,以免鱼虾损坏诗人的遗体。诗人死去,爱国主义从此滋生,潜入炎黄子孙的血脉里。
在屈原之前的几千年里,有没有爱国主义呢?
试想一下,千百个小国旋生即灭,叫人怎么去爱?小国寡民,说爱国,莫若说爱乡更确切。那时,只要天子发话,老弟,你带几个人到东海建一个国家,于是一个新国家就出现了。没有天子发话也行,只要你拉一个或者几个三姑四姨,去向天子进贡,你也有了一个国家。楚人是华夏族南迁的一支,和当地土著融合而成,与周天子没有血缘关系,其头领去镐京进贡了几把茅草,也得到五十里封地自成一国。小国灭亡更简单,一个武士就可以扬言,老大,给我一百人,我去灭了某国。于是某国就不存在了。晋献公担心虞国、虢国联合抗晋,假途灭虢,好玩一样就吃掉这两国。
幸而还有一个天下共主,还有兴灭国、继绝世的传统,分封制才能大体无忧地延续下来。不过,这种优雅的贵族礼仪不可能时时奏效,国家利益总是排在天下利益的前面。一些大国,通常都是滚雪球滚大的,吞并小国不过是吃开胃小菜,大国争雄才是正餐。楚国灭随国,就是看中其境内的铜绿山,铜是当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打败随国,收其为附庸国还感到取铜不方便,不多久干脆划进楚国版图内。
那时的爱国主义在哪儿呢?除了战争中死人,没有人为灭亡的国家殉节。国君死社稷一说,属于贵族礼仪的范畴,是国君应有的担当。虽然有一个共拥的朝代,却虚化成了天下。在大家眼里,只有超越了列国的天下,才值得去爱,才值得去捍卫。这也属于礼仪的范畴。一旦游牧民族入侵,诸侯之间的战事就立刻停下,同仇敌忾,共同保卫华夏衣冠。当这个民族接受了华夏礼仪,再来侵犯,就成了诸夏的争霸之战。除了当事国,谁也不会操这个淡心了。
这是爱家乡,也是爱天下。
孟子说,春秋无义战。他有一只脚滑进了战国,所以他可以站在道义的高度,鸟瞰已经逝去的时代。这是人所站的位置不同,而产生的视觉偏差。鸟瞰历史,会觉得众山矮小。如果是仰望历史,又会觉得乌云压顶。尊王攘夷的春秋之战被他视为不义,灭国如炒豆的战国兼并战争,在他眼里可能更为不堪。温文尔雅过时,丛林法则降临。可惜孟夫子看不到,更可惜的是屈原不仅看到,而且亲历这一段刀山血海的炼狱。最后难以忍受痛彻肺腑的折磨,提前离开了人世。
一种思想的诞生,首先要在先驱头脑里滋生,然后由知识阶层的推崇,最后才被大众所接受。古代的.知识阶层叫做士,士人的觉悟才是民族觉悟的先声。
那时的士人在干什么呢?
在先秦,楚才晋用非常普遍。作为掌握思想武器的知识阶层,毕生都在寻找施展个人才华的平台,哪个国家能用他,他就骑着毛驴屁颠颠往那里赶去。一代兵圣孙武是齐国人,在吴国找到用武之地;另一个与孙武齐名的兵家吴起是卫国人,一生任职鲁、魏、楚三国。改革家商鞅也是卫国人,在秦国大显身手;谋略家伍子胥是楚国人,率领吴国军队差点灭了楚国。最著名的孔子,出生于鲁国,在鲁国政坛上不得志,就带着一众弟子去周游列国,说服各国君主,以推销自己的仁政学说。老子更出格,骑青牛出函关,跑到天下之外去寻道了。
不要以现代目光看待此事,他们的胸襟其实都很开阔。诸子百家,没有一家是为一家一姓服务的,他们的眼里只有天下和苍生。天下即文明开化之地,苍生指所有的华夏子民。他们的祖国,也不因他们曾经为敌国效劳而另眼相待。比如纵横家张仪,在秦国为相,破坏了魏国和其它五国合纵抗秦的方略,晚年回到家乡,魏国国君仍然请他担任国相。即使在苛刻的后人眼里,对此也没有大惊小怪,反而认同他们的观念。比如伍子胥,出生于楚国贵族之家,因受冤逃到吴国,带吴国军队攻打楚国,并且挖开楚平王陵墓鞭尸。如是行为,宛如后世的汉奸。司马迁也对此不满,却又认为伍子胥不拘小节,能忍受屈辱,最终为父兄报仇雪恨,是真正的英雄。
爱天下的士不爱国,因为国字是四面围墙,堵住了以天下为己任的雄心壮志。只有屈原是个另类,忧国忧民,最终却被自己深爱的祖国抛弃了。
鲁迅认为屈原是贾府的焦大,他在《言论自由的界限》中说,“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我想,恐怕也会有一篇《离骚》之类。”鲁迅到了生命的晚年,在《从帮忙到扯淡》中又说,“屈原是楚辞的开山老祖,而他的《离骚》却只是不得帮忙的不平”。
这评论有点刻薄,对后世景仰的诗人不很公正,却道出了屈原爱国的苦情:即使受到再大的冤屈,也对生养自己的国家不弃不离。爱国主义不是在聊天室里高谈阔论,而是一种掏心挖肝的悲情剧目。如苏武,在冰天冻地的北海牧羊,十九年没有放下使节杖。如张自忠,顶着汉奸的骂名,依然冲杀在抗日的最前线。闻一多的诗揭示悲情更透彻:有句话说出就是祸,有句话说出点得着火……咱们的中国!哎,爱国,在很多时候是有罪的。
作为爱国主义的萌芽,为什么偏偏产生在屈原身上?
因为,他有作品。
因为,他的作品有思想。
因为,他的作品有忧国忧民的思想。
作为历史上第一个以文人面目出现,并在作品里淋漓尽致表达出爱国情操的诗人,屈原憎恨楚怀王听信小人谗言,损害楚国的利益,这是他难以忍受的。于是诗人的感情犹如火山爆发,迸射而出,铸就出积忿幽深、摧人肝胆的长篇诗作《离骚》。
“岂余身之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
“闺中既已邃远兮,哲王又不寤”
字里行间,充满忠怨之情。最使他感到难受的,是他目睹祖国的日趋危亡,而自己却被剥夺了报国的机会。做为一个“忠而被谤”,爱国获罪,眼看时局糜烂而又救国无门的人,该是怎样的激怨。
然而,这还不是爱国主义产生的关键。
关键在于,是时代的需要。在屈原2之后,发祥于楚地的汉帝国推出了屈原、推出了楚辞、推出了忠君爱国的思想。爱家乡、爱天下的传统转变成爱国主义,此时才有了合适的土壤。士大夫眼里的天下观虽然没有消失,但经过残酷的兼并战争以及汉朝取代秦朝,天下已经变为一家一姓的领地,皇帝也成了天下万民之主。知识阶层学成文武艺,不卖给他卖给谁,卖家很多,可买家只有一个。不卖他,难道卖给天下之外的戎狄蛮夷?正是在这种环境下,知识阶层的天下观,加上华夏一统的现实,相互激荡融合,才产生出以忠君为核心的爱国主义。
须知,屈原第一次出现在后人的记忆,不是在浩如烟海的先秦文献里,而是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战国策》里有六个字“臣,郢之登徒也”,据说指的就是屈原,但至今未得确认。楚国是春秋战国时的大国,他任掌管王室芈姓屈、景、昭三氏的三闾大夫,先秦的文献将其遗漏,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是不是真有其人?按《说文解字》解释,吃粽子的习俗也与屈原无关,可以追溯到屈原的老祖宗楚武王时代,早于屈原400多年。
不过,历史还真经不起推敲。唐代杨良瑶出使黑衣大食,因新旧唐史均无记载,只有“唐故杨府君神道之碑”这一孤证,从而成为悬案。战国是汉代的近邻,只隔一个短命的秦王朝,司马迁时代距屈原时代还不到200年,相信有不少公室的文牍躲过战火留传下来。民间的典故和传说,偏离真相和事实也不会太远。汉帝国天下一统,又起源于楚地,需要更合乎时代的思想和文化,以加强全民族的凝聚力。除了在政治上独尊儒术,在文化上也大力推崇楚辞。忧国忧民的屈原应运而生,成为忠君爱国的代表,出现在司马迁的视野里,也就毫不奇怪了。
屈原担得起这个荣誉。
按《史记》记载,屈原出生于贵族之家,家世并不如他本人所说的那么显赫。他祖上没有随楚王东迁到郢都,而是留在楚国故都丹阳,说明了这点。他从小生活在普通人中间,故而十分同情贫穷的百姓。由于他聪明好学,声名远播。楚怀王爱才,又是同宗,任其为左徒。此时,正是战国七雄争城夺地,互相杀伐,连年不断混战的时代。屈原见百姓受到战争灾难,十分痛心。劝怀王任用贤能,爱护百姓,很得怀王的信任,他的抱负得到一定程度的舒展。继吴起改革之后,他成为楚国又一位发愤图强的改革家。
史料缺乏,后人不能确知他有哪些具体的改革内容。作为一个文人从政,书生意气,可能在政治上毫无建树,对楚国民生也不一定作出什么实质性贡献。但面对秦国咄咄逼人的攻势,他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如不变法图强,就将面临亡国的后果。他不安于既得利益,坚持改革,振兴楚国,希望由楚国来统一华夏。改革难免打破旧有的利益格局,屈原与公子兰为首的旧贵族集团发生了尖锐矛盾,因此,屈原屡遭公子兰等人诬陷,以致楚王疏远,多次被流放。流放途中,坎坷的命运与壮丽的山河相碰,迸发出来灿烂的思想火花。屈原用他的生命,写出了代表他艺术创作最高成就的诗篇《九歌》。
以祖先功德和英雄业绩为诗;以山川神祇和自然风物为诗;以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为诗,淋漓尽致地抒发了诗人忠君爱国、忧世伤时的愁苦心情,与“荡志而愉乐”,“聊以舒吾忧心”,“寓情草木,托意男女”,“吟咏情性,以风其上”的心旨。表达了对国家命运的担忧,和坚持理想的情怀。
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占领了楚国的首都郢城。 噩耗辗转传到湘地,屈原陷入极度苦闷、完全绝望的状况里不能自拔。他真不该死,凭他的才华,学学当时的士们,随便投奔哪一国,都会以上卿相待。然而,这不是他的追求,他不会选择忍辱偷生。
他倒下了,爱国主义旗帜飘起来了。
篇8:往事已过去的随笔杂文
往事已过去的随笔杂文
缘分变幻,总是看不到真情实感;世态炎凉,总是读不懂人情冷暖你见过这样淡定的人吗?就是没事从来不会给男朋友发短信打电话,什么都尽量不去麻烦他,后来才知道,他若不忙,就会和我联系,他若正在忙,我打扰他干什么,他若不忙,也不和我联系,那我联系他干啥,都说女人是水,你用零度遇见我,我即刻成冰,你用一百度来爱我,我才会立即沸腾,你用五十度来对我,我便不冷不热。
人生会遇见这样的四个人:第一个,是你爱,但ta不爱你的人,第二个,是爱你,但你不爱的人,第三个,是你爱的也爱你的,但不能在一起的,第四个,未必是爱你的,但最后却在一起的。
你现在遇见了第几个有多少女人嫁给了爱情,却败给了现实,有多少女人心死在怀孕后的月子里有多少女人为了孩子在挣扎在将就曾经以为,你能为我遮风挡雨,后来发现风雨都是你给的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不问归期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雨洒落在热带与极地,不远万里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柳动蝉鸣日落潮汐,不能自己我还是很喜欢你,像云漂泊几万里,不曾停息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日落前洒下的.余晖,不忍离去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日月星辰,经久不息感情淡了,我们就去培养,无话可说我们就去找话题,觉得腻了,我们就重新认识,世界那么大,遇见你真的不容易。
一起走了两年,放弃了,真的很可惜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这样才填充了生命的空白,太阳尚远,但必有太阳我可以去见你吗?我已经没笑了,我都忘了这是第几次说放弃你了,要发多大的脾气,你才知道我在吃醋,你还打算回来吗,别人的手我不想牵他没有很忙,只是不想理你真正的放弃,是无声无息的,我不删除你好友,不拖你进黑名单,不会删除电话,看到你过得好,点个赞,即便路上碰见也可以恰到好处的微笑,只是你心里都很清楚,我们不会再热络地聊到深夜,不会因为你,矫情到死阴晴不定,当初的那么喜欢,现在那么释然,没有犹豫,这段路,只能陪你到这里了,我们分开变成陌生人,想要再见都已不可能,再没有见面的身份,现实它多么残忍嗯,就陪到这里吧,再多了就是对彼此的折磨,分开了,希望你会过得好,正如你希望我过得好一样。
我只求你别等我后来成熟了,长大了,懂事了,你却去别人身上寻找我最初的样子你若敢在我身上赌,我拼了命也不会让你输,我愿意做个小丑,也愿意为你付出所有,如果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会站在你身后背叛全世界,你走,我不送你,你来,不管多大风雨我都会去接你,原来,“you jump,i jump”最好的翻译是生死相随如今,我学会了一个人,往事不再提,余生不再将就。
篇9:此去经年随笔
此去经年随笔
有些时候让我铭记的,往往是那些闪烁的微小的片段。因为一些人,因为一些事,这些片段成为了他们的替代品,留我年复一年的怀念。
比如前年在连云港,那个空气中弥漫着清新和慵懒的南方小城,我记住了两件事:一件是因为我胃不好,不能吃硬米,只好把米泡在紫菜蛋花汤里,还挺好吃,自己有种和袁枚一样超俗的情怀。一件是早上五点半起床,穿着短裤拖鞋,裹着外套,站在沙滩上等日出,结果那天是阴天,我像是被判了死刑一样悲壮。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笑着原谅了那天的太阳。看着浪花翻滚,白云游荡,此去经年,果然是良辰好景虚设。我看见的虚妄,都只是内心孤寂的映射,海市蜃楼般的'辉煌可以一瞬间化为乌有。我内心无限感慨,“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其实在这些时候,我想到的都是一个朋友的不辞而别,我的心却随着这些小事开始释然。
比如去年在南京,我荒废了大把时间在酒店里打游戏,顶着黑眼圈去吃饭,吃完接着打,打完睡觉,睡醒再打。偶尔看了一眼窗外金鹰广场的辉煌,连霓虹灯都显得逍遥,我后悔莫及。从那以后,我不再在旅游时打游戏,因为我知道有些风景错过便不再拥有。而我的年轻,也非可供我任意挥霍。
我有说走就走的豁达,背着行囊去了青岛。青岛并不繁华,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安然自足的幸福,人民广场上熙熙攘攘,却丝毫没有名来利往的气息。手工品琳琅满目,我挑了一个手工皂,待我细看时,惊讶地发现上面有林夕的词“原来你非不快乐,只是我尚未发觉”。我心里说不出的欢喜。在酒店那晚雨疏风狂,我索性把窗帘拉开,静静看着猩红色天际下这世界的吵闹。一个人盘着腿坐在床上,腿上笔记本的荧光照亮了一个人的房间,耳机里的英文歌听了一遍又一遍,当初听不懂歌词,只觉得曲子好听,现在听懂了歌词,却笑话当时自己真肤浅。从十二点到凌晨三点,自己坐得端庄如圣母,风将我的头发吹乱,身子快被冻僵,笔记本屏幕一点点变暗,我才关上电脑缩在被子里。不必追求太多,以后生活在像青岛这样无忧无虑,幸福感爆棚的城市也未尝不可。
经历一些事,走过一些路,就发现其实这个世界很美好,只是我当时并未发现。风景如此,人亦如此。有人卖萌,有人高冷,有人天生乐观,有人骨子里文艺,我都开始接受。世界风景不一,却是多多益善,你不喜欢你不契合,但不要嘲笑太多,这些都是过客,只管欣赏就好,何必轻易放火。
我没有必要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喜欢凡世万千,没有必要因为失去一个人而失去所有繁华。在每一个人的生命里,我会扮演这样或那样的角色,我会从容平和,我会活泼开朗,我会爱得安安静静,也会爱得轰轰烈烈。这些都是故事,这些都会过去,终有一天我会发现,陪在身边的那些人,虽然不是最开始想要的,到最后却是最合适的。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
篇10:谁把谁的往事重提杂文随笔
谁把谁的往事重提杂文随笔
一辈子没红过脸的皮兆荣和王德升吵架了。起因很搞笑,后果很严重。
下午睡起觉,外面响晴万里,小孙子皮皮闹着要出去,老伴儿要蒸馒头,老皮头就自告奋勇抱着孙子出来了。
小公园健身器材那儿永远坐着一溜老头老太太,跟检阅部队似的盯着来来往往的人。老皮头自己从不往那里面坐,他特鄙视地叫那帮人:等死队。
小孙子皮皮看见这帮人明显很兴奋,嗷嗷叫着扑着身子指引他走过去。皮皮是个自来熟的性格,从过了百天抱出来就不怕人,很愿意和陌生人打交道,谁抱都跟,见谁都乐,咧着没牙的小嘴儿征服了这队人马。
老几位都说这个皮皮一点不随他那个犟驴一样的爷,老皮为此还特得意地说:随不随他都姓我们老皮家的姓儿。老皮、老皮他爹、老皮他爷都是独子,可想而知皮皮在老皮心中的地位那是至高无上的。
正巧碰上王德升也领着他家的外孙女在那儿玩,小姑娘已经能走能跑的,后面跟着的老王头体力明显有点不济。看见老皮头祖孙二人,老王头指指皮皮说:“妞妞,看弟弟来了,我们跟弟弟玩吧。”
老皮头和别人都犯倔唯独和老王头客客气气。这里面还有一段往事。当初他们俩一起分到变电站,就一个留城的指标,老皮头他爸找到当时的站长老王头的爸说自己三代单传,去了那个山旮儿孩子还能找上媳妇儿吗?后来还是老王头打了铺盖卷儿去了。
你说这么大的恩情,老皮头怎么能不领着?更何况人家老王头还摔了那一跤,所以平时老皮头跟老王头见面自带三分笑,老哥俩还真没大小声说过话。
皮皮才刚学走路,摇摇晃晃站着,看着妞妞直乐,妞妞看见他就跟来了个新玩具似的,高兴极了,蹦蹦哒哒喊着:妹妹!
老王头年轻时在山里有次巡线,没看准一脚踏空掉进了沟里,腿脚因此落下了毛病,再加上年纪大了血压也高了,这会儿喘着粗气坐下直捶腿,老皮带了笑指指皮皮和妞妞解释说:这是弟弟。
妞妞不知是逆反还是觉得好玩依旧脆生生叫:妹妹!
老皮头心的话:我们多难才有这么个宝贝儿,怎么就能是妹妹呢?抬高了声:弟弟。
妹妹!
弟弟!
妹妹!
弟弟!
妞妞听老皮头一声高似一声,一撇嘴哭了饶是这样还叫:妹妹......
老王头见外孙女哭了,和稀泥说:“好、好、好,是妹妹。”
老皮头心想小孩儿不懂事,你老家儿还能跟着指鹿为马?索性说清楚,别给我们皮皮留下后患:“老王,咱一码归一码,皮皮是弟弟就是弟弟,怎么还能成了妹妹?我们老皮家四代单传,容易吗?”
不提这几代单传还好,触动了老王的心事,我这腿、我这一身的毛病都跟哪来的?得了便宜就别卖乖,再说一个小孩儿,你这么老了还跟她一般见识,怎么?我这辈儿让了你,到我妞妞这儿你还不依不饶的?瞧把孩子都吓哭了:“老皮头,别动不动就扯你家几代单传,人家毛主席的孩子还抗美援朝呢,你家那皮能大过天儿去?又不是有什么特殊才能、特殊贡献的人家,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老皮头一下上了头,扯开大嗓门冲着那爷孙俩叫唤,老王头本来就瘦小体弱,哪能经的`住人高马大的老皮头咋呼啊,眼瞅着嘴唇发了白,脸上出了汗,旁边儿的妞妞和皮皮吓得哇哇大哭,见心爱的孙子哭了,老皮头抱起来骂骂咧咧走了,身后的老王头一个跟头无声地栽倒了。
回了家,老皮头冷静下来可有点不得劲儿了,自己是有点急躁了,这么多年的交情就这么完了?要不打电话跟老王头低个头?正寻思着,防盗门被人拍得山响,老伴儿才说着:别敲了,门都塌了,刚开就被撞到一边,老王头那个黑铁塔似的女婿进屋不由分说薅了老皮头的脖领:“老皮头,我爸被你气住院了,拿钱跟我走,没事算你命大,但凡有个三长两短,你就甭回来了。”
老皮头的老伴儿把儿子叫回来,儿子撸着袖子拿菜刀要上医院拼命,儿媳妇儿还算明白人,按住他,拿手机给老皮头打电话,老皮头那头支支吾吾也算说了个大概,放了电话,儿子也傻眼了看着自己的妈说:“妈您说有我爸这样的吗?叫个妹妹咋了?还把人骂倒了。”
唉!老皮头在车上彻底耷拉了头。
篇11: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12: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13:悠悠往事随笔
悠悠往事随笔
“嘀嘀嘀”,闹铃声突然大作,我迅即从床上坐起,嘴里嘀咕着“又该上早读了”。爽爽扯扯我:“今天五一”,噢,真幸福啊,还有一天假期!我紧绷的神经立马放松了,又舒舒服服地躺回到床上。
睡意全消,我还是懒懒地躺着,一会儿看看洁白单调的墙,一会儿瞪瞪长着一只灯眼的天花板,大脑也在配合着运转,往事一桩桩、一幕幕像开闸的洪水倾泻而下。
十七年前,揣着本一的通知书,也揣着绚丽多姿的梦想,我意气风发地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跨入大学的门槛。
四年后,一道“统招统分”的圣旨把我发配到地图上找不到的河口中学,这里被戏称为“没解放”。刚到校报到,风言风语就接踵而至:“大概是高分低能吧,要不咋分到咱学校来了呢?”,“我一看就是个傻子,还真来了呢,换作是我,早拍屁股走人了!”,“八成!神经病!”······泪水,夺眶而出,冲刷着我无尽的不甘、不平和屈辱。真想一走了之,可面对父母我无法交代。忍忍吧,我咬咬牙,从古到今有不计其数的人过着比我还憋屈的生活,人家不也是人,适应吧!我给自己下了一道必须遵从的命令。从此,我拼了命的去看教参书、教材,改作业,全身心地融入学生。
我努力的使自己忘掉还有一个自己存在,可我的自我意识还是被唤回来了。大学室友相继给我寄来报喜信,“我被人大法学系录取了”,“我考上了厦大国际金融专业研究生”,“我的注会考试全通过了”······不甘屈从命运的念头像不倒翁压下去又翘起。我悄悄利用课余时间到财政局报了注会考试的名,想抓住二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可是,当我刚掂起考试书,学生的敲门声也响起来了,“老师我来倒杯水”,“老师,我有点事想和你谈谈”,“咱班的学生病了”,“他们俩打起来了”······我一次次地放下书,再掂起时心里却多了几许浮躁和不安。
同事不经意的一番话彻底熄灭了我的挣扎,也让我刚刚燃起的梦想灰飞烟灭,她说:“我们学校的'李老师因为考研,不认真给学生上课,学生们都骂她自私,误人子弟,上课用粉笔头砸她,她还哭了。”我的心大大震撼了一场,庆幸自己走得还不算太远,是啊,自己一个人的命运能与全班学生的前途相提并论、相抗衡吗?梦想休矣,今生休矣,自己的不幸正在于自己是一个老师,是一个还有一些良知的老师。这是无法挣脱的宿命吧,我的眼泪又一次滂沱而出,我又一次悄悄地把考试书束之高阁,我想从此我将为学生而活了。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就这样不知不觉已人到中年,看看镜子中的苍颜稀发,看看动不动就报警的老机器,心里也不胜唏嘘······
天已大亮,该起床了,明天一切又将开始往复。
篇14:往事拾零随笔
往事拾零(随笔)
《往事拾零》写了两件事,第一件是伐木,第二件事遇上狼。这两件事反映出作者的经历曲折。
(一)
年轻的时候去过很多地方,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与现在不同的是那个时候还没有“旅游”这个名词。所谓的东奔西跑全是为了谋生,为了赚钱;为了活命,为了养家糊口。偷偷地跑到某个不被人注意的地方,或曰“被无产阶级专政遗忘的角落”,凭着自己的一把力气,干些别人不愿意干的活计。比如伐木、打草;比如挖塘、掏粪、脱坯、打墙等等。只要能挣钱什么活都干,干完一处再去一处;这个城市干完了,再去另一个城市。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什么风寒酷暑,什么困苦劳累;什么流汗卖命全不在话下,只要能挣钱,生死都不在乎。
去大兴安岭采伐,那是个一旦迷了路几天几夜都走不出去的原始深林。零下38度,名符其实的冰天雪地。不要说一天要在外面干十来个小时的活,就是在屋外站上五分钟也足以让你眉毛胡子一片白霜……所以,去那里的外地人冻掉耳朵和手指的事情很平常,不足为奇。
采伐的场地离窝棚很远,天不亮便吃饭,然后打整行装,带上中午的干粮。每人发一把斧头和一米长的手锯,两人一组,以便相互照应。我的伙伴张连普,山东临沂人,大我几岁,人很老实,我称他张哥。临出发前把头一再嘱咐,干活多少不要紧,但一定要注意安全。伐树时两个人不要离得太近,起码要留出一百米的距离,树要倒时一定要喊山等等。
头一两天由于是初来乍到,一切都规规矩矩地遵照山里的禁忌小心翼翼,不敢说不吉利的话;不敢往树上撒尿,不敢坐树墩子,据说那是山王爷的座位。可是后来时间一长便粗心大意,以为把头的话不过是多此一举地吓唬人,不可不听也不可全听。谁知,这话说了还不到五天就差点出了人命。那天上午,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干自己的活,哪里晓得此时一棵三十多米高一米半粗的大树正从山的上坡噼噼啪啪地向我迎面倒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得十魂九丢。瞬间,只听哐嘡一声巨响,不偏不斜,那棵树就倒在我身后不到一米的地方。吓得我好半天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再看张哥脸已吓得发了青,瘫坐在地上棉裤尿湿了一大片。
大概过了一顿饭的功夫,张哥才缓过气来对我说,小李呀,今天我伐的这棵树要是把你砸死,我都没有办法给你的家人送信。是的,张哥说的是实话,我们相处这么多天,我却连个真实的姓名地址都不敢告诉任何人。因为那是个特殊的年代,因为我是反革命子女,是专政对象,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怕的是被专政机关抓去蹲学习班、劳教。
大概也是那一年的初秋,去嫩江边挖药。美丽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一望无际,几十里地无人烟。一个人早出晚归,中午啃几口窝头捧几捧嫩江水,累了就地一趟美美地睡上几十分钟,也算不亦乐乎。不过遇上无风的天气需加倍提防蚊子。北大荒的蚊子个大且嘴长,密密麻麻铺天盖地。电视剧里蚊子咬死人的镜头一点也没有扩大。每逢这时候,要想休息一下不被蚊子吃掉,最好的办法是在上风头点上一堆半干的`青草,草生浓烟,人在烟里享受,且能躲过一劫。呵呵,此为小事一桩不值一谈。不过,朋友,我这里要讲的是后来挖药遇到的另一件“可歌可泣”的事。
那是一天的黄昏,日头似落未落,劳累了一天的我刚准备收工往回走,忽然听到身后一阵飒飒的声音,回头看时见是一只大黄狗,一边看着我一边不紧不慢地向我走来。起初我并没有在意,以为是谁家的狗离家出走。可是只几秒钟过后直觉便告诉我有点不对头!心想,离这里最近的屯子也有十多里地,哪里来的什么狗?再说,即便是狗来这里也一定有主人跟着。可是望了半天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哪来的什么狗主人?
当我再次回过头去细看时不觉大吃一惊,原来是只狼,而且是只孤狼。顿时,我的心里一阵猛跳。常言说,不怕群狼多,就怕孤狼狠。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吓得不知所惜。怎么办,怎么办?!是与其较量,还是先观察一下它的动静?是先发制狼地主动进攻,还是坐以待毙?两个决策两种结果。此时此刻我的大脑在急速飞转。
再看那狼,此时也已停下了脚步,在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两只凶狠的眼睛直瞪瞪地瞪着我。真是冤家路窄,四眼相对生死一瞬间。很明显,此时此刻它的两只眼里已经发出了绿光,这绿光告诉我现在的它已对我充满了敌意。毋庸置疑,这是我生与死的关键抉择。
其实,人在短暂的惊慌之后,接下来便是理智,理智!就是这种瞬间的冷静和理智让我自己救了自己。当机立断,我决定立即放弃与它较量的念头,果断扔掉药筐和药叉,改变了想先吓唬吓唬它的架势,开始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的试着往后退。一步,两步,三步,一直退了十几米的样子。再看那狼,此时好像也收回了一些那种吓人的绿光,只是它仍然原地未动。庆幸的是十几秒钟之后它也好像收起了向我进攻的架势,开始把目光从我的身上移开。后来,也许是这狼也通了一点人性吧,我想。也许它的理智也在告诉它不跟我这个“小人”一般见识,只半分钟的功夫,只见那狼转过身去重新夹起尾巴惺惺地离我而去。
谢天谢地,我一边继续后退一边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天哪,这是在做梦吗?真的,此时的我竟不敢相信,我竟又捡回来一条小命。于是,一路小跑回到住处已是衣服被汗水尽湿了。后来舅舅对我说,你没有被狼吃那是你:一、没有吓唬它;二、是狼不饿。假如是冬天狼饿得没有东西吃,肯定你是没命了。
是的,舅舅说得不错,若是冬天,肯定我就没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无话不灵。万万没想到两年之后,舅舅的话果然在我的流浪生涯中得以验证。那是1973年的一个深夜,我又一次地与狼较量,而且这再次与狼零距离的对话——竟然就是狼们最容易挨饿的冬天。
(二)
素有“丹顶鹤之乡”的嫩江平原,有个叫昂昂溪的地方。那里的水美鸟美百花盛开;那里的百姓勤劳善良热情好客。只是,美的同时也难免夹杂着一些极不和谐的“非人类”们(季老对这种人的爱称)的胡作非为。所以,昂昂溪这个地方是我一生中值得大书一笔的难忘之地。
说来话长。
陈哥(国良)回关里老家相亲,临走把他的毛驴和车一起托付给了我,一是让我给照料几天毛驴,二来,告诉我可以用他的车去几十里外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屯子里收购几天牛马羊等动物的骨头,据说这个生意本小利大很赚钱。于是,第二天我便早早地吃了饭,带上干粮零钱和秤,便窝帽囊装地上了路。
关东的三九天,寒风椎骨,滴“火”成冰,大雪封门,天低云暗。
通往远方的羊肠小道上空无一人。此时的天气正是当地人所谓的“猫冬”时节,零下28度的严寒,人们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太要紧的事情,一般是谁也不愿意出门的。然而,我却不能,我不属于那个“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类的人,我是离家出逃的反革命子女,是属于那种一天不干活便一天就没有饭吃的流浪汉。一个被当地人称之为“盲流”的外地人。
大街上是“中华大地红烂漫”的大红标语,眼前是朔风裹着飞雪的艰难路。四十几里高低不平的凸凹小道,风雪中竟走了近三个半小时。天快中午的时候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蒙汉杂居的小屯子。因为这是个半农半牧区,又离城镇较远,所以收购骨头的生意特别好做,不到一个小时就收了个车满筐流。正要休息一会吃点东西,只见迎面来了三个“红袖标”。领头的那个瘦高个子走上来一把揪住我的脖领子劈头盖脸地问:知道你这是在干什么吧,嗯?这是投机倒把复辟资本主义!在是挖社会主义墙角。话没说完,便一个人拽着我,两个人赶着车,拖死狗似的叽里打滚地被押解到一个四面土墙的供销社大院子里。接下来,没收了车上的骨头,打跑了毛驴子,掀翻了无辜受牵连的破板车,然后再恨恨地揣上两脚。
真是天地无德人无性。整个一下午我是打不敢还手,骂不敢还口,一步一求饶,两步一叩首;喊哑了嗓子磨破了嘴……谢天谢地,谢天谢地!最后总算来了个当官的开恩“坦白从宽”了我。可是等我找回毛驴子,修好了车吃了点干粮,此时天已黄昏。
出了供销社大门心里顿时好一阵窝火。本来天色已晚,这时候的我应该赶快往回走。可偏偏我是个犟种,凡遇到自己没有干成的事,一定想尽千方百计地干成它,不管遇到什么阻力。眼下,就这样窝窝囊囊地回家,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于是,一不做二不休调转车头,没有一点好气地又跑到别的地方收了一些骨头。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于是马上赶车往回走。
临出屯子的时候,一个汉族老大爷走过来拦住缰绳,拍拍我的肩膀:小伙子,别犟,找个生产队住下,明天再走,这个地儿张三(狼)多。听了老人这话,心里也是有些胆怵。可是一想到如果我一夜不归,家里人一定一夜放心不下,与其让家人挂着还不如趁早硬着头皮往回赶。
去过东北的朋友都知道,这里冬季的夜色并不黑,因为有铺天盖地的冰雪对光的折射,相比之下要比南方的夜色明亮好多,即便是没有月亮,五十米之内的东西也会看得比较清楚。况且,为了生存,我是个经常走夜路的人。在那个特殊年代,特殊环境逼迫下,是因为晚上走路不容易被“红袖标”们发现,不容易被狗们乱撕乱咬;不容易被扣上“走资本主义”的帽子挂牌游街和抓去劳教。尽管是夜黑点,但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反而觉得比白天还光明;尽管黑夜是狼们的天下,可我知道这些野兽似乎比人更通人性,因为它们在饥饿没有威胁到生命的时候,一般不会轻易伤人或者吃人的。而人则不同,人,在他的整个脑细胞完全被某种所谓“XXX思想”统帅得没有半点判断以及思维的情况下,他是只是个工具而已。而“工具”这个东东自古以来就是没有任何人性的——甚至比狼们更残暴,更野性,更吃人。
篇15:山猫往事随笔
山猫往事随笔
山猫,其实就是野猫,学名叫豹猫,因为经常偷吃老百姓家的鸡,所以又得名“抓鸡虎”,但在东北老百姓的口中,最习惯的称谓还是山狸子。
在早些年,东北山区的林场或是农村,谁家的鸡被山狸子叼走了,绝对不是什么惊人的新闻。我小的时候,经常会听见村子里某家的大娘、大婶或是奶奶辈的妇女在冬天雪后的早晨厉声叫骂,“该死的山狸子,又把我家的鸡给叼走了!”之所以判定凶手为山狸子,其实很简单,鸡窝门前雪地上留下的梅花印就是铁证。
山狸子,昼伏夜出,行踪诡秘,一般很难与人遭遇。但是有一年的冬天,李奶奶家的铁柱和山狸子遇上了。李奶奶家房后即是大山。那一天的傍晚时分,天已经擦黑了,铁柱放学回到家,刚一进院子,就看见一个家伙嘴里叼着一只母鸡在向房后山边的板障子跑,鸡凄惨地鸣叫着,铁柱赶紧随手抓起放在鸡窝上的水舀子扔了过去。水舀子,没能打中山狸子,但也让山狸子吓了一跳,它扔下鸡,一纵身就跳上了板障子上,然后回头看着铁柱。与铁柱对视了数十秒,见铁柱没动弹,就又跳下来去叼先前的那只鸡。铁柱一看,好家伙,竟然不怕人,铁柱拎着房檐下的铁锹,就追过去了。山狸子一看,叼着鸡噌噌地就跳上了板障子,然后就想往山里跑,铁柱弯腰捡起个小石头扔了过去,小石头险些将山狸子击中,这回它害怕了,扔下鸡逃进山里去了。
铁柱慌慌张张地过去,捡起了受伤的母鸡,进到屋里,看见李奶奶正围着锅台做饭呢。铁柱心有余悸地跟李奶奶描述刚才发生的惊魂一刻,从他的描述中,李奶奶断定是只山狸子。李奶奶心疼地看着那只受伤的母鸡,忍不住骂了一句:“这该死的,看把这鸡咬的!”那只鸡,全身筛糠一样地还在发抖,就在快吃晚饭的时候,鸡死了。李奶奶难过极了,在那个粮食匮乏的年代,养活大几只鸡谈何容易啊!李奶奶一心盼着养大的母鸡能多下几个蛋,能给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补充些营养。可如今,养这么大了,来年开春儿,就能下蛋了,就让山狸子给糟蹋了。李奶奶咋能不心疼呢?这只被山狸子咬死的鸡一家人谁也不敢吃,李奶奶就把那只鸡给埋了,一晚上李奶奶的心情都不好。临睡前,她把鸡窝的周围堵了又堵,鸡窝门用一只硕大的箱子给堵上了。
晚上,山狸子果然又来光顾了。半夜里,李奶奶听见了鸡窝里传出鸡惊惧的叫唤声。李奶奶连忙推醒了李爷爷,李爷爷抓起了手电筒就出去了。手电筒的光束在鸡窝周围一扫,山狸子就吓跑了。进了屋,李爷爷对李奶奶说:“糟了,这只山狸子把咱家的鸡窝给看上了!”李奶奶带着点哭腔说:“那可咋整,养活这几只鸡,还指望着来年开春儿给孩子下几个鸡蛋吃呢!”李爷爷叹了口气,说:“实在不行,让丁大牙拿枪打了它吧!要不它不带消停的,非得把这鸡窝里的鸡收拾干净才能拉倒!”李奶奶央求李爷爷明天早上就跟丁大牙说,仿佛她辛辛苦苦养大的.鸡都命在旦夕了似的。
第二天早上,李爷爷就去找丁大牙去了。丁大牙是个猎人,因为门齿是一对凸出的大龅牙,所以得了这么个诨号。他打了一辈子猎,平日里忙完地里的活儿,就爱鼓捣个枪,总想着打点什么野物给自己的孩子拉拉馋儿。丁大牙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嘱咐李爷爷再发现山狸子的行踪时,别惊动它,赶紧打发人来告诉他一声。山狸子消停了三四天,不见踪影,可李奶奶这些天没有一天敢放心地睡一觉。一天傍晚,铁柱放学回家,看见山狸子正蹲在房脊上,像家猫一样用舌头舔着爪子,然后用爪子洗脸呢,估计是正盘算着天黑后即将开始的盛宴吧。这回铁柱看清了,山狸子身上满是黑灰的斑点,眼睛锃亮精光四射,尾巴长长的,就是一只大号的猫!铁柱装作没看见,就往丁大牙家跑。丁大牙拎着枪就来了,山狸子还在房脊上若无其事地“梳洗打扮”呢。丁大牙用枪瞄了瞄,只一枪就把山狸子从房脊上给掫了下来。丁大牙皮笑肉不笑地问李奶奶:“这山狸子得十来斤,你要不要点给孩子吃?”李奶奶说:“我可不要。这也怪可怜的,哎,谁让它非得盯上我这群母鸡呢?你快拎回去吃吧!”正中下怀的丁大牙说:“嫂子,那我可不客气了啊!我拎回去炖了吃!”丁大牙拎着山狸子,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山狸子被消灭了,村子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人们还像从前一样宁静而安详地生活着。转过年来,在冬天还没有彻底褪尽的时候,不好的消息传遍了村子,打了一辈子猎的丁大牙,不知道怎么着就睡死过去了。一大早上,他老婆发现的时候,已经都硬了。丁大牙死的那年还不到60岁吧,村里人说丁大牙一生打猎,伤害的生灵太多了。还有人说,在山里埋葬丁大牙的时候,有人看见了一只山狸子在丁大牙的坟东头朝着坟这边望了望,然后一闪身儿就没影了。
篇16:往事随风随笔
往事随风随笔
收获的季节,坐在回老家的长途汽车上,对于那些陈年往事,尽管我刻意地不去触及,还是如同车窗外的树木,一棵接着一棵地浮现在眼前。是母亲走得太早,留下父亲带我们姐弟三个熬过了那艰难的岁月,后来辛苦十几年的父亲又匆匆忙忙地追赶母亲去了。所以老家留给我的印象除了那些刻在童年记忆里的伤与痛,就是改革开放之前小村的破旧与贫穷。这么多年了,我还是第一次鼓足勇气,踏上这即便是近在咫尺,还是感觉那么遥远的路途。生平最惧怕的触景生情,正在一步一步地朝着难以平静的思绪靠近。
几个小时的路途,几个小时的陌生,车窗外的所有场景让我仿佛置身于他乡。“付家屯到了!”若不是司乘人员及时地报出了站名,我真的不敢相信,这里竟然是我阔别了十五年的故乡。当第一只脚将信将疑地落在了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眼前出现的一切彻底颠覆了自己的记忆。脚下宽阔而平整的乡村公路取代了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路边蔓延滋生的蒿草连同那几株盆景一般模样的老榆树,也都换成了粗壮而挺拔的白杨;迎来送往的毛驴车“下岗”了,一辆辆摩托车载着赶路的人们飞驰在乡间;一幢幢屋顶上架设有电视天线的砖瓦房,替换了印象中低矮破旧的'土平房;就连那农家院内堆积成山的玉米棒子,及远处开来的拖拉机都在讲述着乡亲们如今日子的红火。
这一次还乡,“拜访”父母是我要完成的任务之一。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我一边与偶遇的乡亲们打着招呼,一边向着父母长眠的大草甸子奔去。如今的草甸子虽然有一些退化,草的长势没有从前那么茂盛了,而一排排崭新的厂房给原本荒凉的草甸子带来了生机,一阵阵轰隆的马达声给寂静的荒野增添了几分喧闹。
久久地站在了父母“面前”,虔诚地燃了一些纸钱,送去了对父母的怀念。填上一捧黑黑的乡土,让长眠的父母也能感受到亲情的温度。长眠的父母啊!你们想要的日子,如今全都变成了现实。付家屯已是名副其实的富家屯,你们就安心地睡去吧!是啊,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没有伤感,有的只是满足与欣慰。就连那用苦水泡过的往事,再次咀嚼起来好似品出了一丝甜意。
徜徉在回村的路上,秋风也变的和煦了,就连那田野间枯去的秸秆看上去也是那么金黄,一种愉悦不由自主地伴我来到小村的中央。这里原来建有一口辘辘井,是我永远都不该忘记的地方。虽然,那时的水井因为年久失修,井下的围板有些朽了,井水的味道有一点儿苦。然而,多少年来就是这口苦井水供养了包括我在内的几代乡亲们。如今,随着党的富民政策地落实,小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来水顺理成章地引入了千家万户。过上好日子的乡亲们,把过去的苦辣酸甜连同这苦井水一起深深地埋在了地下。现在,这里俨然是乡亲们农闲时自娱自乐的场所。
事过境迁,是家乡的富足,小村的变迁,浸泡着我甜蜜的思绪。 坐在返程的汽车上,轻装的心情与车轮一起前行。不由得回头望去,渐渐远去的小村已经模糊了儿时的足迹,车窗外的树木一棵接着一棵地讲述着家乡的变迁,牵动着我对故乡难舍的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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