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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2-10-08 08:42:38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虚假宣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虚假宣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篇1:虚假宣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广告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按照省、市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行动部署,我局决定从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局开展为期100天的“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为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强化广告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招商投资、房地产以及食品、医药、涉旅等领域严重违法广告行为,集中整治在本地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重点加强案件查处和对广告经营行为的规范,积极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断提高广告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和完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整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金融服务、招商投资、房地产等类别违法广告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投资理财、私募基金、P2P、农民合作、民办教育、回购返租、养老、项目开发、种植养殖等名义发布传播涉及高额回报、集资或变相集资的广告咨讯信息;

2、以政府或国资背景为主体,以政府信用作隐形兜底,涉嫌向公众融资而发布的国企背景主体、政府回购承诺、保本无风险的广告咨讯信息;

3、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咨讯信息;

4、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咨讯信息;

5、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咨讯信息;

6、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农业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7、招商投资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8、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无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合理提示或者警示的;

9、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10、房地产广告作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二)整治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类别违法广告

1、保健食品超出规定内容做宣传的,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的,以及利用广告代言人为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作推荐、证明的;

3、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出现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宣传;

4、利用新闻报道或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专题节目、专家讲座、患者讲述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

5、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6、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

(三)整治涉旅、商品服务、烟酒等类别违法广告

1、涉旅市场各类虚假违法宣传;

2、以虚假“打折”、“降价”等名义进行商品促销宣传;

3、商品或服务促销发布超过5000元以上高额抽奖活动的广告;

4、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广告;

5、违规发布烟草广告的;

6、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或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7、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8、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整治互联网领域虚假违法广告

1、利用网络(包括:自身开设的网站、第三方网络平台、手机移动通信、电子邮件和非交易性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2、利用关键字搜索、超链接等网络技术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3、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无法确保一键关闭的。

牵头股室:市场股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监管所、食品股、药械股、质监股、办公室

三、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始终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以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认真开展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要加大广告市场巡查和监测力度,以“元旦”、“春节”传统节日为重点监测检查时段,以商场、超市为重点,加强对商品外包装等广告监测检查,严查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要集中执法力量和时间,严厉查处各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市场主体采取相应行政处罚措施,广告主在辖区外的要及时移送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篇2: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工作的通知》(XXX7号)等文件的要求,我X认真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执法车辆XX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XX家次,下发责令整改XX份,发放监督意见书XX份,立案XX件,结案XX件,处罚款XX万元。

1.加大力度,对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重点查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2.突出重点,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

重点检查通过电视宣传、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处理。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交易平台、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依法进行处理。

3.加强宣传,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主题,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广播宣传、微信网络、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播放小视频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的科普舆论氛围,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达到了满意的社会较果。本次宣传共动车辆XX车次,人员XX余人次,接受咨询XX余人,悬挂宣传标语XX幅,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

4.加大了抽检力度:

专项活动以来,年初制定了专项抽检方案,共抽检保健食品XX批次,已抽检XX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此项工作还在继续。

二、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保健食品准入门槛低,因此大部分从业人员不懂或很少懂保健食品基本常识,辨别产品真假及违法标示的的能力有限;不了解当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没有安全责任意识。

2.企业自律性差、缺乏诚信意识。有些经营者只顾经济利益,产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不顾消费者使用安全,盲目推荐保健食品、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

3.索证索票制度执行难,产品购进把关不严。不法分子为获得暴利,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违法添加药物、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产品违法标示、夸大宣传等现象层出不穷。经营企业在购进产品时由于品种多,渠道杂,数量少,人员不足等原因,往往疏于查验供应商资质、或者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购进产品,未严格实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购进非法产品,又无法追踪违法产品的源头和去向。

4.广告宣传和销售模式存在风险。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求利润,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以及销售人员的宣传等导向性强、直观等特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还采取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或义诊、会员制直销等方式,有的甚至与老年协会或老年服务机构合作,扩大目标人群,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宣传保健食品疗效,甚至不惜伪造理论或者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混淆、炒作、捏造新理论、新概念等,误导消费者。此外,由于讲座时间一般在清晨,时间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异地取证困难,查处更困难,消费者上当受骗的金额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5.保健食品定期清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大型的超市、商场这块做得稍好些,小型店子过期礼品盒和保健酒时有过期现象。

三、下步工作建议

1.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2.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快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支撑的能力。

3.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按食品安全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按要求购进食品查验记录的行为。

4.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扩大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法知标、守法经营的自觉能力。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制发《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相关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工作要求和文件,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分别予以转发并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制发了《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政府食安办及时将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下发到各区县市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求全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推进工作。成立了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联系,各区县市参照市领导小组成员模式,相继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工作衔接有序,推进流畅。

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形成系列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实施了“三表三台账制度”,定期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各区县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多策并举,共治推进。

一是加强工作督办。组织全市督导检查工作,实行机关处室对口包区县市工作。组织了保健食品企业约谈工作座谈会,约谈企业17家,要求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实施会议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召开联系工作会议5次,全面部署工作,阶段性听取工作进展。

三是建立沟通平台。哈尔滨市在整合监管数据基础上,构建了哈尔滨市食药监管智慧云平台,通过平台数据,畅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几级监管网络的构建和信息传输。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中涉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会销方面的宣传资料4万份,下发到各区县市食安办、市场局,张贴到大型商超、宾馆、药店等重点部位。

五是注重专栏信息建设。在市食药监管局网站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全市共发布治理专项工作信息137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广告信息2篇。

(三)狠抓重点,大案突破。

一是实现全覆盖监管。要求监管覆盖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326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店5232户,同时对哈市辖区内的3586家药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173家经营主体下达了责令整改。特别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式专项集中检查行动,全市监管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是实行全方位管控。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指导检查各播出机构认真履行广告发布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承接制度和播出三审制度,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健全广告发布各环节规章制度。对在播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停播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资讯等类广告,待认定无误后,再行播发。对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呼兰区广播电视台、依兰县广播电视台等8媒体落实广告三审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和通信联络,随时就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交换意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进行重点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共约谈责任人6人次,停播违规广告200余条次。()同时加大公益广告播发力度,播出各类公益广告4万余条次。从源头管控,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发布。

为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空间,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广告的发布平台,对辖区内三区九县(市)播出机构频道开展集中清理,关停区县45个违规频道,最大限度减少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播出渠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声称减肥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保健食品41批次,抽检场所覆盖药店、专卖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已全部送往市农科院进行检验。

三是实行大要案突破。首先,加大了广告案件查处工作。全市广告系统共查办有影响的广告食品、保健食品类案件16起。①一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97)频率自办服务类节目“中医宝典”,利用健康养生讲座为保健食品发布违法广告案(处罚0.84万元);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欧米伽-3”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81万元);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违法发布“臧宝保健滋补液”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10.62万元);④四是哈尔滨广播电视台所属经济广播违法发布“阳气肽”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6万元);⑤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盛芝坊牡蛎片”、“牡蛎活肾素”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918万元),收缴罚没款共计:19.188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立案2起,正在办理之中。违法宣传的广告产品主要有“一杯瘦身汤”(果疏丽人牌轻畅颗粒)、“百善长寿组合”(正源丹)、“生命基础套餐”(乐怡胶囊、生命维他牌多种营养素片、生命益博士益生菌酵素粉)、紫苏子油、阳气肽等都属于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其次,加大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力度。①查处销售假冒“爱莲巧”巧克力违法案件2起,并对2家违法商户做出以每户罚款17.5万元的从重处罚,该案待局案审会审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②对销售假冒“茅台”、“玉泉和谐清雅”、“五粮液”的.违法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③为保护好“哈尔滨红肠”这块哈尔滨食品的金字招牌,12月5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食药、城管、国税、公安、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哈东站、哈西站、哈站周边、中央大街商圈等红肠经销商户较为集中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红肠经销商户39家,查出了牌匾与注册名称不一致、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过期、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计量器具未经强制检定、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职能,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加强督导和科普宣传工作。市食药监管局深入区县进行督导,联合区县市场局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为做好整治宣传,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等部门举办了“食安讲堂之保健食品走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情况进行了宣讲,对参与活动的100多位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讲解提示。新晚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生活频道帮忙节目、中国网、中国食品报(龙江食宣)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通过整治,全市共检查宾馆245家、酒店244家、专营店26家、社区培训室29家、药品连锁总部31家。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联系公安、社区共同执法12次,张贴警示标语3377幅,设置宣传栏42个,开展消费警示92次,责令整改22家。

五是强化质量管理,培育食品品牌。围绕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加大食品品牌扶持力度。开展质量提升企业行活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专家,深入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现场解决问题20余项,就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40余条合理性建议。开展食品企业安全专项培训。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共150人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开展免费检验检测服务活动。市农委联合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组成检验检测服务小组,免费对蔬菜等农作物“测土配方”,对土地的肥力、酸碱性、微生物等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种植有机蔬菜所需肥料的科学用量,从源头预防和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工作方面的专职监管人员少。

二是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及欺诈宣传方面的监管环节责任仍需清晰界定。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急需补充人员和检验检测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该市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加强食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自身质量提升,培育和扶植本地食品名牌企业和产品。

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平面媒体及网络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科普知晓率,让市民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完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加强社会共治,让全社会都参加到共同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工作中来,净化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民食品安全。

篇3: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

省政府食安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8月份,黑龙江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工信委、公安厅、商务厅等9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决定自207月至6月30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9月份,黑河市政府食安办会同8个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明确了具体职责和分工。现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取得的成效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协同作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5日,全市共出动监管人员265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165家,检查商超、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类销售场所265个,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6户,发现问题企业22户,下达责令整改22个,现已整改完毕,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部署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的作用,及时收集掌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信息,对涉及养生、体验店进行重点排查,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可能涉及会议营销的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签订责任书,监管人员向其发放明白纸,明确其职责及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有效排除了欺诈和虚假宣传存在的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家。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6家。市市场监督局重点对广告发布者进行排查,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召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及全系统专项行动调度会,广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行动,有效规范了媒体广告发布行为。

第二、精准摸排,从严整治。为了稳、准、狠有力打击欺诈和非法会销、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食安办组织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在早晨、傍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摸排的宾馆、写字楼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通过查线索、抓案源,顺藤摸瓜、一查到底。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针对以体验店、讲座等形式存在会议营销风险的经营单位,各地开展了“扫楼行动”,重点对商住楼、居民楼、写字楼和小区临街门店等场所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局开展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违法广告条数违法率、违法广告发布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第三、联合执法,重拳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密谋划、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协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广告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将每月第一周第二个工作日确定为例会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同时充分发挥食药监与公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联合执法办公室作用,重大行动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正面宣传和集中整治并重”的工作思路,加大正面宣传引导。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及培训,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社区)”活动,制作宣传展板近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直接参与群众近万人次。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食品、保健食品整治”专区和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整治动态、消费警示,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醒公众科学选购、理性消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摸清了生产经营主体的业态现状,化解消除了一批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提升了一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增强了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只是一个起点。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继续把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对欺诈违法犯罪行为“轻者关门、重则关人”,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黑河市政府食安办

篇4: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

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模板

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和我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市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内容:

在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紧紧围绕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范围,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贯穿整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违法排污企业主动曝露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作目标:

在连续报道的同时,形成三个高潮: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高潮,二是全面整治、解决问题的高潮,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高潮。

三、时间安排:

在整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二是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三是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四是检查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无是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六是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七是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进行督查;八是对制革、造纸、化工、水泥、炼焦、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情况。同时将陆续掀起5个专项行动高潮:一是对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整改高潮;二是连片污染反弹问题的整治高潮;三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高潮;四是重污染行业中重点排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整改高潮;五是加大对纺织、印染企业的检查力度。根据总体安排,宣传报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7月31日),为重点揭露问题阶段,宣传报道紧密配合全面清查和全市的抽查工作,及时公布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公布重点挂牌督办名单。

第二阶段(8月1日—10月31日),全面宣传报道市直六部门对清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的集中整治情况,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各县(市)、区要充分反映本辖区内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和基层政府“土政策”的清理情况;对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力度大的地方通报表彰,对查处不力、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地方予以曝光,同时结合抽查工作,继续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进行深度报道,大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挖掘典型,深入思考,在理顺环境管理体制、环境执法体制、强化环境执法手段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

四、宣传形式

市局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报道“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市局在互联网上建立网页,宣传报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篇5: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水利厅,市、县水务局的指导意见,按照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公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水环境实际,为切实控制工业污染、生活废水、垃圾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不断改善河道和塘、库、埝水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有效保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县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步骤

全镇水环境统合治理专项行动从20xx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村居、有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做到家喻户晓,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16日至9月15日,各村居、各有关企业要按照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落实、集中治理。镇人民政府要对各村居和有关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村居、有关企业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专项治理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努力使城镇和村社周边河道、公路沿线河道和重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各型引水渠道水面无漂浮物、河道内排污、无污泥堆积、无垃圾、无障碍,水质按功能区要求达标,确保全镇水环境明显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清垃圾。要以拦河水闸、水坝、水电站、涉河桥梁、场镇周边河段、排污口、重要水库和重要公路沿线河道为重点,集中打捞水面漂浮物、水葫芦,清理河岸边非法建筑、生活垃圾等。

(二)清淤泥。要重点解决河道和渠道堵塞、污泥堆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恢复河道和渠道引排水能力,疏通水系、修复生态、改善水质。对经过场镇的渠道、河道进行突击整治,要对种养殖场废弃物排入河道渠道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清障碍。要重点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建、乱倾倒、乱采挖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严肃查处严重阻碍行洪、破坏河势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清水质。要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各村居要再次对辖区水库进行拉网式检查,巩固饮用水源水库养鱼网箱整治成果。在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分解目标任务,坚持持续治理,全面完成水库水质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取缔水库网箱养殖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对入河入库排污口开展“三查”:查许可证、查是否达标排放、查保障措施,确保江河湖库水质按功能区要求达标。

(五)建堤防。要利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突出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岁修、河道清淤疏浚,修复水毁工程,提高河道的防洪能力。注重工程与周围环境及生态景观相协调,对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渡口、码头等重要河段,进行植绿增绿,风貌塑造,打造优美整洁、人水和谐的生态景观。

(六)建机制。要坚决克服重建轻管思想和一阵风、运动式的管理方式。要以贯彻县委政府精神和本《行动方案》为契机,认真总结江河湖库管理经验,建立长效有序的管理机制,按照分级管理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

四、工作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行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责任。

1、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并收集整治成果汇总上报。

2、各村居是本行政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和落实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负责人员,开展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3、水利管理单位、电力企业要负责枢纽工程、闸坝、水电站工程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淤、河渠内坡整治。

4、已建、在建水电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污水污物入河入库清理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和村居要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并在7~9月期间,于每月XX日和25日前将综合治理行动情况上报政府,9月15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政府,政府汇总上报县整治办、水务局及相关领导。

篇6: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精神,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各级各类小学起始年级,小学附设学前班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主要目标

纠正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等“小学化”倾向;纠正小学“非零起点”教学,不落实课程标准,提前教学等行为;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使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年龄特点与身心发展规律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普遍践行;各级各类小学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起始年级教学内容和进度符合课程标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尊重教育规律,适合幼儿成长和发展需要。

四、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师资管理科和宝鸡教育学院、市教研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统筹协调、部署安排、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基础教育科:制定全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负责每月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和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幼小衔接排查整改等工作。

2.职成教科:负责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幼小衔接专项治理排查整改等工作。

3.师资管理科:将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纳入教师培训计划,负责指导督促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分级、分类做好师资培训等工作。

4.宝鸡教育学院:科学制定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教师培训计划,扎实开展专项培训。

5.市教研室:围绕幼小衔接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教育科研,引导广大校园长和教师转变转念,提高科学育人能力。

五、重点任务

1.幼儿园:坚持科学保教。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幼儿园“去小学化”教育活动指南》,尊重幼儿学习方式和年龄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良好游戏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不得采用课堂集中授课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不组织练习写拼音、写字和计算,不提前大量识字。

2.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各小学起始年级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小学一年级语文“零起点”教学指南》和《小学一年级数学“零起点”教学指南》要求,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相应教学内容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不得加快教学进度。结合小学新生年龄特点,科学设计和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3.校外培训机构: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清理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严禁对3-6岁儿童以课堂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组织安排教育活动,不开展以知识技能为主的强化训练。坚决禁止组织与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治理任务。开展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6号)精神,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扎实开展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对幼儿园“去小学化”教育活动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等提出具体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推进育人观念转变,完善教学实践。

(二)加强排查整改。各县区教育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组建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坚持每月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实行承诺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和小学、幼儿园要公开承诺坚持正确育人方向、科学育人方法和规范育人行为。各县区教育局、幼儿园、小学校(园)长以及相关教师要签订公开承诺书(见附件),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小学和幼儿园的承诺书要在校园显着位置张贴,接受监督。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学科教师就做好“去小学化”教学和“零起点”教学工作签订承诺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培训指导。宝鸡教育学院和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将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小学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小学校长、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市、县区教研室要完善区域教研制度,开展结对帮扶和送教下乡活动,确保基层小学校长、园长和教师在规范幼小衔接方面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检查,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降级降类处理;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零起点”教学的小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的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建立幼小衔接工作月报制度,定期报送本县区幼小衔接工作进展情况,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

(六)重视宣传引导。各县区教育、教研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广播等多渠道开展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宣传教育,普及科学育儿知识。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学校开放日、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念、教育观念、成才观念,引导社会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纠正错误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引导家长认清“拔苗助长”的危害,纠正“抢跑”心态,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请各县区于4月18日前将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报市教育局。同时从204月起,每月18日前请各县区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发文字号:宝市教发〔2019〕166号)

篇7:五大专项行动方案

各县市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66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中学习会上讲话和十届省委常务委员会第122次会议精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州开展安全生产 “五大行动”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切实将各项要求落到企业、落到基层、落到人员,努力实现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安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8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深入开展宣讲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规定。各县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宣讲,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抓好宣讲活动的协调安排,班子其他成员要在分管范围至少开展1次宣讲活动,通过层层宣讲,覆盖所有干部职工和企业人员,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活动,重点对去年以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是否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认真调查研究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和整治,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新问题,动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坚持抓本治源,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强化安全投入保障,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开展职业卫生检查执法行动,规范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健全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整合安全生产应急资源,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法律“七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始终坚持严罚重处,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认真贯彻《凉山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实现州、县(市)、乡(镇)、村、组“五级五覆盖”,努力推动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五大行动”落实情况将作为州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五大行动”任务分解表》(即附件)的目标任务,专题研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州政府安办。州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各部门对“五大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五大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推广深化先进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五大行动”取得实效。

篇8:五大专项行动方案

一是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农村蓝。在秸秆焚烧高发季节,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环保局联合农业局每天组织人员不定期巡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同时秸秆禁燃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自4月中旬至今县环保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70余人次。

二是工业废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造园区蓝。重拳出击,重典治污,务求实效,到20**年底,完成全县范围内的不锈钢行业酸雾治理设施建设工作,有效解决酸雾污染问题。基本完成合成革等重点行业的VOCs污染整治,完成重点行业除尘脱硫设施改造建设。

三是城市扬尘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道路工地蓝。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七个100%”;根据天气变化,安排多辆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作业,营造更加清新的城市环境。重点道路重点监控,实施有尘即洒;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取缔未经审批所有无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业户;取缔所有店前大型烧烤炉具。

四是淘汰改造城市燃煤锅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造产业蓝。从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优化煤炭消费结构入手,实现煤炭清洁化利用,不断降低污染物增量,计划到底,全面淘汰改造16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五是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设县城蓝。制定发布《松阳县政府关于在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的时间等。通告将于6月1日起实行。

篇9:危害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危害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危害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卫生局、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安监局要求,我县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的监管水平,提高重点监管企业和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防控能力,完善职业危害和粉尘高毒物品治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有计划地开展监管和治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安监局、卫生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凤县政府及安监、工会、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或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把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涉尘、涉毒生产经营单位。今年对38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自查自改企业38家,检查发现隐患54条,已整改52项,整改率为9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不平衡,尚有死角。有的企业工作不够深入,抓得不紧,一些小企业没有真正开展治理行动。

二是涉尘涉毒企业职业健康工作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未能有效地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防尘防毒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职工的健康体检率较低,未能规范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劳动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对有关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未能写明告知职工;为劳动者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有的不符合要求,有的.发放不到位;作业现场缺少职业危害警示标志标识;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尚未开展;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力度不够;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度缓慢。

三是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缺乏,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入推进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分析前自查自改阶段存在的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实,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继续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治理的内容要求,指导和帮助企业抓好落实。

(三)继续加大力度,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督促指导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依法如实做好申报工作。

(四)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等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为职业安全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服务。

(五)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台帐和档案。

(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国家、省、市对职业安全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营造关注、支持与自觉抓好职业安全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10: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的通知》,切实解决私设“小金库”、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发生。本单位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行动,现就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根据文件要求,我会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干部学习各种文件和政策要求,有效促进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落实

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调查,我会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范执行。

(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纪律,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任何财务往来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三)资产管理情况。我单位落实专人管理资产,资产管理使用制度较完善,资产账实相符。落实了资产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通过自查,我会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提高,进一步加强了法制教育、严肃了财经纪律,高度重视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规范行为的防范工作,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

煤矿信访工作专项治理方案

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虚假宣传举报范文

广告法虚假宣传处罚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虚假宣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共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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