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学生精彩随笔精选,本文共16篇,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篇1:学生精彩随笔精选
今年的雪来得似乎比往年早了一些,衣橱里的那套去年换季打折时买的西服,刚穿了没几天就昙花般束之高阁了。朋友说可惜了你那儒雅的男人味了。一笑之后不禁有点儿小自恋起来……
前几天难得的余闲,翻检书桌,无意中被自己手抄的一首词击中了软处时竟有了唏嘘之感,尤其是在这样早雪的冬天。
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百无聊赖中随手翻开床头的那本词集,映入眼帘的是《落梅》,作者刘克庄。一时兴致所至,摘抄在一张信笺上。
《落梅》刘克庄
一片能教一断肠,可堪平砌更堆墙。飘如迁客来过岭,坠似骚人去赴湘。乱点莓苔多莫数,却忌孤高不主张。
虽说时隔不久,而今在这样的日子,又何况合了这样的时令——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窗外,枯树上的积雪在寒风中料峭着;昔日车水马龙,人潮汹涌的街道仿佛在一夜之间铅华洗尽,素面朝天;而凛冽的北风依旧咄咄逼人,二三行色匆匆的过客更无由的平添了心中莫名的一丝凄惶……惟愿今夜不再有暴风雪!
许是因了年少时读过太多有关梅的诗词,从此心里种下了不解的梅之情结……
依稀记得,少不更事时从邻家读高中的哥哥处借得一本线装的《三国演义》,囫囵吞枣般手不释卷。如今事隔多年,时世易矣!可品不尽的为何会是《青梅煮酒论英雄》的孤独?!
随着年轮的飞逝,恍惚中自己也远离了故里求学。第一次拜读《病梅馆记》就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以曲为美的病梅。
而今在异乡这样的多雪季节,萦绕心头的却是那首温馨的古曲——《踏雪寻梅》!
那么就让我轻轻,亲亲的问询一声千山外的故里梅娘——你那里下雪了吗?别忘了邀上我一起踏雪寻梅!
篇2:校园精彩随笔精选
炎热的夏天,是院子里最热闹的时候。早晚饭,都在院子里吃。全家人围坐在一张红色的小圆桌前,我们姐弟几个有时候边吃边打闹,母亲一边舀饭夹菜,一边维持秩序。以前养鸡的时候,小鸡太小,在鸡窝里自己上不了架。母亲怕小鸡被黄鼠狼吃掉,每到傍晚,都要我们把小鸡一只只捉到藤编筐里,挂到屋顶上垂下来的铁钩上。我最乐意干这个活儿。天色将暗,我先跑去把木栅栏门关上,再开始捉鸡,而小鸡显然不甘心束手就擒,跟我玩起了捉迷藏。我追着小鸡满院子跑,常常累得气喘吁吁,最后不得不向两个姐姐求助。在我们仨的“围追堵截”下,这项任务终于胜利完成。在清点过数,保证所有的小鸡悉数归巢后,再踩着凳子挂到铁钩上。放学回家后,我们抓紧时间写作业。吃过晚饭,弟弟早早撺掇着把电视机搬到院子里,大家分工合作,有人搬电视,有人摆凳子,有人上到房顶上调整天线,邻居们也陆陆续续来到院子里看电视。夏日的夜晚燥热无比,但院子里凉风习习,伴随着电视里的欢声笑语,我们沉醉在美妙的时光里。
秋姑娘染黄树上的叶子和小花园里的菊花时,院子里也迎来了一年当中最丰盈的季节。花生、玉米、豆子、谷子先后从地里收回来了,这儿一丛,那儿一堆,院子在这时候就显得有些局促。每天傍晚,母亲忙完地里的活儿,就召集我们一块儿剥玉米棒子皮。看着门前几乎像小山一样高的玉米堆,我总是追问母亲这啥时候才能干完呀。母亲总是不慌不忙,说咱一天剥一小堆儿,过不了多长时间这一大堆肯定能干完。相比剥玉米棒子皮、摘豆角、碾谷子,我更爱干的是摘花生,因为,摘不了多少,母亲就应我们的强烈要求,先煮上一锅。新鲜的花生,加上盐、花椒、大料等调料,散发出诱人的香气。闻着扑鼻的香味,我们手上的动作不禁加快了。等成捆的玉米挂到墙上,花生、豆子、谷子晾晒到房顶上的时候,意味着一年的秋收就快大功告成了。看着辛勤的劳作终于化成了丰收的果实,我们小小的心里种下了美好的希冀。
冬日的院子,是有些寂寥的,除了偶尔光顾的麻雀飞到院子里前来觅食。最令人期待的莫过于下雪了,整个院子被白茫茫的大雪覆盖,抓起一把雪攥在手里,手心是冰凉的,心里却生出热腾腾的兴奋。堆雪人、打雪仗,虽然也不过是这些略显老套的桥段,但是普通的事情与特定的环境一联系,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和温润的记忆。
老宅院是普通的,与那些有钱人家修建的高宅大院相比,甚至有些寒碜,但是对我们姐弟四人来说,却记载了难以磨灭的成长痕迹,奠定了各自人生的根基。那里,是我们人生起航的地方,也是中途的加油站;是每个人心灵的港湾,也是灵魂的栖息地。
如果说,老家的院子于我们姐弟四人意味着人生的起点、难忘的记忆的话,那么,对父母来说,那就是他们的生命,他们的根,他们精神的寄托。父亲原先在省城工作,母亲一个人在家里忙农活,做家务,照顾我们。那个年代,靠着微薄的工资,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已是不易,想要盖几间房屋父母不知道犯了多少愁。为了多挣点钱早日盖好属于自己的房屋,父亲下班后到工地上拉砖,每拉一车砖可以挣到几分钱,他的肩膀被勒出一道道深深的血痕。另外,还去技校兼职教课,赚取一点儿菲薄的收入。靠着用汗水、用心血积攒起来的钱,凭着无限的希望与毅力,父母一点一点努力,一次一次动工,终于盖起了家里的房屋,老家的院子也才得以竣工,还打了一眼水井,为我们提供了遮风避雨的居所,相依为命的环境,放飞梦想的牧场。
篇3:大学生精彩随笔精选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芸芸众生,犹如沧海,我是那其中的一粟,我是一个男人,我没楼没车没有钱,没有显赫的身世,也没有靠山和背景。我只是生活在世俗里的一个普通的人。
生活历练了我,学会一个人面对这个婆娑的世界,要坚强。
可以允许自己失败,但不可以从此放弃,更不以沉沦,我还有梦,明天总会来的。
三分天意,七分在人为,爱拼才有赢的机会。
懂得了什么是舍得,有舍才会有得,所谓的舍得吧。
不刻意追求某些东西,属于那天意的三分。就像潮涨潮落,是我们不能左右的。
不是你的东西,盲目的追逐,无疑是一种浪费生命的行为。
伤心难过的时候,一个人静静,在任何人面前掉眼泪,那都是我不能原谅的懦弱。
洒脱一点,把阳光般的微笑留给每一个人,即使后面住着悲伤。
也要记住,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
任何时候都不刻意解释自己,你就是你独一无二,没有必要让无所谓的人理解自己。
面对伤害过自己的人,给一个微笑再转身离开,不会恨,太累,也不会想,不值。
面对喜欢自己的人,我会对人家好。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相逢就是一种缘份。
面对诽谤过我的人,我不会怪人家,人就是生活在是非中,也不会听,所谓的解释,没有这个必要。
面对不可挽留的人,我会放手,我给不了她要的幸福,起码可以成全她的追逐。
不刻意的修饰自己,那是给别人看的,而真的在乎我的人不会在乎这些。
不刻意得装饰自己,钱和物质所能换来的情,已经没有太大的感觉了。。。
前行的路上,跌倒了,没人扶,我就自己爬起来。
难过了,没人安慰,我就告诉自己要坚强。
失败了,没人诉,我就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从头再来。
可以喝醉,可以不在乎,可以失败,可以遗忘,可是不可以放弃自己。
篇4:中学校园精彩随笔精选
在故乡,印象中最深的一个人是他,一生饱受苦难的老人,靠乞讨为生。黝黑如碳的皮肤,全身穿着破碎而厚重的衣服,每次见到他时,都拉着一车自以为是宝贝的破烂慢慢前进……前进……
他的行踪是不确定的,每时每刻都为活下去而奋斗,游走于每个乡每个镇之间。我不知道他怎么那么熟悉路线,令人称奇!我们都叫他“傻二砖”,他来我们这个地方次数不少,传闻也不少,都是说他怎样的傻。他的形象烙在我脑海里伴我走过了小学时代。不久前,我偶然得知他的身世——
在那个遥远的年代,这家伙是个稀有的大学生,20多岁,名字有点土,就叫二砖,家里有个老父亲和哥哥大砖。在青年时代他游遍了周围许多城市,正准备闯荡一番事业时不幸降临了,他和哥哥为了争家产反目成仇,急了眼儿的大哥冷不丁给了二砖一砖头,血不断从他头上涌出,他重重倒下了,不省人事。大哥也逃走了。现在没人管他,几周以后也算对得起他的名字,他奇迹般活了下来,然而却变傻了,开始乞讨生活……
回想起几年前看到他的场景。一群人围着他指指点点,小孩子也在一旁蹦蹦跳跳,嘻嘻哈哈,我也凑上去,原来是他——傻二砖。他正做着饭,不时抬起头对周围的人报以微笑,不得不说他真的很乐观,做饭对他来说可能是最幸福的事了。饭很快煮好了,细细一看,破旧的罐子里只有几滴沾了油腥的白开水,他站起身,从车里拿了一个大麻袋,麻袋里装满了干硬的馒头,他小心翼翼跳了两个,然后一点一点的将馒头泡在白开水里,使它慢慢变软能吃,他将一块馒头细细嚼慢慢咽,那样子真是专心,还邀请我们想让我们也吃一点。我顿时对他充满同情,多么可怜善良的老人呀,想来现在也有70多岁了。却仍过这流浪生活,乞讨生活,上天真是不公呀!
又有几年不见了,也不知您现在何处,只希望你能平平安安,好好活着。
篇5:高中生精彩随笔精选
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记得在几年前的时候,我们班还在倒数第一名,同学们知道后,个个都很努力学习,终于打了翻身仗到了正数第一。当然了,我们成绩提高了也离不开班主任老师的耐心教育。我们的每一次考试,每一本练习册,每一次家庭作业,每一本大作业,他都会很认真的批个遍,有错的地方,他会耐心地讲解并要求改错误,会耐心讲解。他会在黑板上写题,让我们抄下去,当一次考试。在我们反反复复的练习下,我们的成绩一升再升。
成绩提高了,当然离不开集体的好纪律。原来我班同学就像一盘散沙,一点纪律性也没有,下课大吵大闹,就连上课后几分钟也消停不下来;现在好了,我班似乎是跟军队一样整齐有序,好像都不分上下课了,也会主动找书看。
班级的成绩是用老师的心血和同学们努力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持现在来之不易的成绩。
篇6:精彩生活随笔
茶自古以来就是万木之英,每一种茶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茶文化更是博大精深,源源流长的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来说,品茶不仅是在品尝一种味道,感受一种心情,更像是在欣赏一位恩师。普洱茶,乌润褐红,汤色浓重如资历深后的老师,款款走入你的内心,等待你吸取他们身上的知识。岁岁年年,他们送走一批批的学子,哪一种经由岁月沉淀的风韵,总叫人怀念,叫人向往。
苦丁茶,入口微苦。而后一股甘甜沁人心脾,就像常常批评开导我们的班主任。很多的时候,啊闷得苦口婆心和恨铁不成钢的唠叨,我们总是那么的不耐烦。长大以后,多次碰壁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早有提醒。
红玫瑰茶,热力四射,青春逼人,像是刚从大学校园里走处的一群精英,走上了教师的岗位才知道再灿烂的光芒也有耗尽的那一刻。如果不及时补充自己,也不过昙花一现。所以,他们不断要求自己更优秀。深夜的灯光下总有他们的身影。
茉莉花茶,茶如其名,温柔体贴,细心周到,如照顾我们生活的老师。面对成百上千的学生,他们总是面面俱到,清晨唤我们早起,夜晚为他们熄灯,就像一位母亲细心照顾着自己的女儿。
云雾茶,白雾横江,云鬟雾鬓里令我想起了声乐老师。他们似乎都是慵懒的女人,作为一门不要求考试的科目,他们似乎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很多时候,她们都是安静地坐在声乐教室中,偶尔的课间时光,才会有优美的琴声从她们的指尖流出。她们微笑着对待每一个学生,却吝啬赞扬的语言。因为艺术是不容亵渎的。
菊花香茶,茶初泡成清香袅袅啜一口,淡淡的菊花香溢满唇边,经久不散。仿佛能看到深秋篱笆院子中的菊花,风刀霜剑寒相逼,却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积蓄着做霜的力量。就像是在你被秋天的风霜蒙蔽了双眼时,为你讲述菊花的故事,带给你生活信心的老师,同样让你难以忘怀。
篇7:校园生活精彩随笔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生物所具有的活动能力。一片树叶,一朵小花,一只小鸟,一棵树苗,都是有生命的。生命也是一封信,一封写了一半没写完的信,我们要继续写下去;生命还是一首歌,一首唱了一半没唱完的歌,我们要继续唱下去……
这使我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故事:有两个人同时患上了绝症。一位家庭很富裕,一位家中很贫困。当病魔无情地袭向他们的时候,两人对待病魔的态度截然不同。家庭富裕的人想,我的家庭那么好,少我一个也不要紧,没过多久他就离开了人世。而家中贫困的人却想,不行,我不能退缩,不能倒下!我的孩子和妻子都需要我。就这样,病魔好像退缩了,他活了一个又一个春秋……。他如小草般顽强,正是这样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这不禁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生命是坚强的,生命是奇妙的,生命是变幻无常的,让我们在平凡的生活中,去感悟生命那不平凡的真谛吧!
篇8:校园生活精彩随笔
以前好几次与朋友聚宴,酒宴倒不是顶重要的,顶重要的还是雀友聚会的节目。主客皆酒饭匆匆,应个景而已——好像“吃”已不是第一要义,解决温饱问题早已离我们而去。然后哗啦啦的洗牌声就拉开了雀友聚会的帷幕。
我素来不学打牌之类的游戏,如今连麻将牌都还认不完。但见我还在陪着他们,其中有一位朋友就热情地邀我参加他们的聚会。我还未及解释,另一位朋友赶忙为我打圆场,说杨老师真的不会打牌。朋友本不幽默的话却产生了赵本山小品般的幽默效果,客人们听后都朗笑起来,有的说:“哟,杨老师真是纯洁得可以嘛,守身如玉哈!向杨老师学习!”说完,又开怀大笑。我每每遇上此等事时才品出“尴尬”的滋味,赶忙仓皇逃遁。也不用解释,因为客人们都已专心致志于他们的“牌事”了,谁还会留意我解释了没有呢?
我并非天生愚笨,不打麻将全因我实在不想培养这样的兴趣。我也并非很高尚抑或出尘脱俗,但我实在不想通过打牌或其他游戏之类的活动来获得乐趣。我想我已经有所爱了,已经有了能够使我获得快乐的途径和方法了,我为何还要去寻找本来就不喜欢但别人趋之若鹜的娱乐呢?更重要的是,我心不许!我多年来在父辈那里得到的刻于骨铭于心的教导令我止步,我所接受的教育和那些高尚的人所给予我的熏陶令我厌恶此类活动。
我尽管每天教教书读读书爬爬格子而已,但我不认为我是在“消磨”、“打发”时光;尽管我每天都没有在合计千方百计挣钱的点子,好像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似的,但我还是觉得这样的日子这样的生活令我快乐而充实。而且,我更愿意不去想自己究竟得到享受了没有,反而愿意去想想如何教好学生——如果我没把这件事做好,我会失去人生最大的快乐!
在这个喧嚣而快节奏的时代,我觉得我的日子过得有些不紧不慢。但我不以我这样的状态为不与时俱进,相反,我觉得与时俱进需要踏踏实实的感觉。我的节奏让我获得这样的感觉。我觉得别人的节奏我也要跟一些,但我不想跟得太紧。我就有意放慢一些,让我得到些许宁静与从容。
近来再读蒙田《热爱生命》,这个法国老头子穿越时空告诉我,“度日”“消磨光阴”之类的口头禅是“哲人”所专有的“习气”,不是我等平头百姓应该享受的权利。我不是“哲人”,就觉得蒙田这个十六世纪的小老头子——那个时代显得有些另类的知识分子的话很合我意。我于是欣然把他那些至今弥漫在空际的话语当成至宝,要不断提高“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要不断“增加生命的分量”,“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提高对时间的使用效率,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能如此,我想我的人生才不会麻木,我的日子才不会停顿。
当然,不麻木的日子会让我不断舔尝一些被称为“痛苦”的东西,但是如果我放弃了“思想的制高点”,我反会觉得更加痛苦,或者应该称之为真正的痛苦。
篇9:《精彩人生》随笔
《精彩人生》随笔
刚刚,我的至亲言道:因为一个人的出现,她今后的人生路将会更加精彩!
我立即去百度了一下。何为精彩?精彩者,乃形容词,常指表演、展览、言论、文章等出色;又释为绝妙,或者某些方面出乎大众意料,超常表现。精,即精华的,优选的;彩同采,选用、采用;合义词,也可理解为:选取最为精华的。
说到人生的精彩。愚自理解:
一为走对了路。人世间的广义的路有千万条,但是实际上就有两条,即通往精彩之路和通往暗淡之路。人生漫漫,但对于宇宙长河,可谓秒秒而已。故,我们要坚定的选择一条通往人生精彩之路,路上尽管可能有荆棘满地,但是那是通往精彩的必由之路。但是,纵观悠悠历史,细细想来,有多少不智之人,选择避开,导致由精彩再次误入暗淡之门。短短人生路,已然被自己的误择而逆转,抱憾千古,致使有了累世的伤害
二为选对了人。选对了人,将会使人生的精彩更精彩。当然,也许已经够精彩,但是遥望人生还很久远。真的情感,该来的迟早要来,必然的就不会是偶然!珍惜当前的人和迟来的人,让人生路上增加更多的欢声、更多的笑语,让阳光更灿烂,让健康一生世,让幸福恒久远,让快乐永相伴!选对了人,从此的人生会一路欢歌升腾、一路蓝天祥云、一路披荆斩棘、一路繁花似锦、一路精彩无限!
三为修炼好心性。人世蹉跎,许多人,活到半生后,才突然注意到了心性问题,即自我的日常心念与生活的关系。而所谓的心性,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善恶成分,好与坏,以及如何判断自我与外界关系的一种体现。纵观整个人生,心性中着实最主要、最直接的,并不在对外部他人的影响力,而最严重的.,是对个人生活的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如何,做事的成功与否,生活得是否美满,乃至悲欢离合的遭遇,都是在这个心性使然。我们修炼良好的心性,会关注到阳光、情感、友谊、温暖,寻找到幸福和快乐!所以,我们说,好心性首先是个人自己的事情,关系到自己的生活幸福与快乐!若追逐幸福快乐,当然好心性。
凡此种种。
故此,我们的人生精彩全在自己!已然拥有的,必然存在的,就要倍加珍惜!
莫让我们的人生,输给了心情。心情当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却能左右人生的全部!
心情好,什么都好;心情不好,乱了方寸!要想精彩,就要心情好!
所以,我们常常不是输给了别人,而是坏心情降低了我们的能力,扰乱了我们的思维,让自己输给了自己!
天天好心情,让我们于精彩处欢声笑语,于精彩处沁人心脾,于精彩处荷塘月色,于精彩处笑入梦乡,于精彩处妙笔生花,于精彩处神清气爽,于精彩处处处繁花
因此,我们一定要保持和追逐好心情,来共同体验人生处处绝妙、人生处处精彩!!!
特笔,以铭此情此景。
篇10:精彩生活随笔精选
每件事物都有所能,有所不能。生活也须有所选择,有所舍弃。
鸟儿选择在天上遨游飞翔;兽儿选择在地上嬉戏玩闹;鱼儿选择在水中自在漫游。
不同的生活,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选择,不同的舍弃。
世上没有水上鸟,天上兽,地上鱼。因为它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生活,舍弃了不同的功能。鸟儿选择在天空生活,舍弃了像鱼儿般在水中自在漫游;兽儿选择在大地生活,舍弃了像鸟儿般在天上遨游飞翔;鱼儿选择在水中生活,舍弃了像兽儿般在地上嬉戏玩闹。
我国封建社会的君王选择了至高无尚的权力,却舍弃了世间上最珍贵的“情”。故自称“孤王”、“寡人”……
唐代李白选择了自由的生活,舍弃了远大的政治抱负。他曾云:“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古代传说中的七仙女选择了至死不渝的爱情,却舍弃了仙女的身份,沦为凡人。
牛郎、织女选择了体会爱情的真谛,“两情的长久与否,并不在于能否朝朝暮暮相依相伴,真正的爱情是永远不改变的,即使不能长相守,心灵也是相通的,没有什么东西能把两颗心分开”。为这舍弃了长相厮守,每年只有七月七日见面一次。
曾经,我为了权力、荣誉,舍弃了友情;为了做一个以身作则的领头人,舍弃了爱情。如今,我为了友情,甘愿舍弃一切的权力以及荣誉;为了亲情,甘愿不顾一切。曾经,我怀着一个五彩斑斓的梦想。
曾经,我抱着一个豪远宏大的理想;曾经,我做着一个流连忘返的美梦。如今,我为了追求天长地久的友谊,舍弃了这一切一切。可能有人会认为我的做法天真、愚昧。但我选择这样的生活,却从没后悔、埋怨过。因为我知道什么对我而言才是最重要的,如何的决定才是我无悔的选择。所以我会追求自己想拥有的人生,舍弃次要的事物。
人生就是没法达到真善美,万物就是没法齐全,生活就是没法不做出选择。
选择不同的生活,造就不同的人生。
舍弃——选择的伴侣。
篇11:门外与窗前精彩练笔 学生随笔
门外与窗前精彩练笔 学生随笔
于灏
在遥远的米特兰王国,樱树不分季节的恣意盛开,空气里总是飘散着甜美的气息,那里的人民安居乐业,脸上时常挂着笑容。
“愿米特兰的晨星赐福于王子陛下,王子将永远骁勇,使敌人不敢侵犯,王子将永远明智,使国家常保昌盛,王子将永远健康,使人民走向幸福,米特兰的晨星护佑王子,为了米特兰的荣誉!”祭祀说完这一段话之后,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国王用甜酒在王子额头上画了十字:“愿晨星保佑你,我的儿子。”接着,炫目的烟火连接不断的在空中炸开,全国都沉浸在幸福的气氛里。
今天是王子A的成年仪式,在例行欢庆之后,国王把A叫到跟前:“A,我的儿子。”老国王的神色似乎有些凝重:“按照传统,你成年后的第二天,也就是明天,应当去恶龙的城堡里解救一位公主来做你的妻子,你知道这关乎米特兰的荣誉。”“我知道,父亲。”A答道:“我为了米特兰的荣誉而战,永远。”
A已经为这一天准备的太久了,他从小就渴望着能浴血奋战,他一遍又一遍的想象着自己提着龙头凯旋的那一天,那定是举国欢呼,比自己的成年仪式不知道盛大多少倍,因为只有那才能证明自己是英勇的,能担得起米特兰的荣誉,他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的堂兄--一位邻国的王子,一无所获的归来时大家对他的取笑,连身上的伤口也成了耻辱的标志,A绝不想这样。“我会是一位有威信的王子,将来也会是一位有威信的国王。”A暗暗的想道。
在幽暗的森林中,迷雾的笼罩让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诡异恐怖,但如果再向森林中心走,就会发现一座爬着绿藤的城堡,城堡旁有着小溪和花朵,而在城堡的最顶端,住着被囚禁的公主。“你为什么不留长发?”恶龙对公主说:“你应该留长发的,这样王子就可以顺着你的头发爬上来救你。”“既然你想着肯定会有王子来救我走,你又为什么抓我来呢?”齐耳短发的公主直视着恶龙道,那一双眼睛就像是海洋。“传统如此啊,我们恶龙成年后都要绑架一名公主的,不过你很不一样,既没有又哭又闹,也没有骂我是丑东西。”恶龙有些不好意思,把爪子藏在身后。公主长长的凝视着恶龙,忽而就笑了,不是抿唇的浅笑,而是爽朗的大笑:“哈哈哈哈!!”
“我从小被教育成一位淑女,不能大笑,不能奔跑,我想我现在有机会了。”公主向后一倒,靠在椅背上,十分自然地把脚搭上了桌子,她长舒一口气说:“我早想这么做了。”突然感觉手里一沉,低头就看见一丛小花开得热烈。“我为你摘了它们。”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公主把脸埋在花里,“谢谢。”她小声地说。
暴风雪让A看不见前方,铠甲是冰冷的,鲜血却是滚烫的,A已经跋涉很久了,宝剑上的鲜血凝成暗红色,和已经对死亡麻木的A一样毫无生气。“我为米特兰的荣誉而战。”他的脑海中似乎只剩下了这一句。A蹒跚的挪动着,不时挥动宝剑砍倒几只扑过来的怪物。“荣耀与光芒都将属于我。”他喘着粗气说道:“米特兰的晨星会护佑他的王。”
“你的王子要来接你了。”恶龙说道,公主似乎有些不高兴:“那才不是我的王子,我甚至没见过他,我不爱他,我不会嫁给他。”她向恶龙走来,伸出纤细的手臂拥住了他:“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可是我丑。”恶龙用爪子掩住自己的脸。“你善良,你聪明,你幽默。”公主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我理解你,所以我爱你。”
伴着刺耳的尖叫和飞迸的殷红,A用宝剑斩杀了最后一只吸血鬼,“穿过这片森林,我就能见到我的公主了。”A这么想着,视线落到了那只吸血鬼的尸体上,他伸手扯下了尸首上的红宝石项链,“这倒能给我的公主当个礼物。”他继续向前走了。
A策马奔腾着,当他望见城堡时,就把马匹系在树下,只身一人走向了城堡,他非常紧张,握着宝剑的手都在发抖。正当他想喊几句来壮胆的时候,恶龙出现了。
他缓缓的走来,手里拿着一些南瓜和豆荚,“哦,你一定就是那个王子了,你也有一头美丽的金发。”恶龙彬彬有礼的说道:“我知道你来接她走,我不会挽留的,我知道这对她会比较好。”
可怜的A被吓呆了,根本听不见恶龙在说什么,他像着了魔一样尖叫:“放马过来吧!我不怕你!米特兰的晨星护佑他的王!”
“哦不,”恶龙摇摇头:“我不喜欢打架,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吃晚餐,我准备煮南瓜汤……”
“我背负着米特兰的荣誉!”A颤抖着大喊:“邪魔退散!正义必胜!”
“请别!公主正在午休,不要吵醒……”
“啊--”A的眼睛憋得血红,嘶吼着将宝剑刺入了恶龙的胸膛,一下,两下,A拼了命的砍杀,恐惧渐渐变成了兴奋,终于,他杀了恶龙,他将带着美丽的公主回到米特兰,他将成为正义战神享受无限荣光,他将成为辉煌历史被铭记整个世纪。
恶龙的悲鸣惊醒了公主,她在窗前目睹了这一切,她哭喊着:“不!不要!别杀它!它是好的!别这么做!我的天哪救命!谁来救命!”
A却什么都听不见,他沉浸在自己的狂想中,他一直疯狂的砍杀直至恶龙一动不动,公主跌坐在窗前,泣不成声。
A向城堡顶端跑去,他要去见那位公主,他美丽的未婚妻。“她一定看到了我骁勇的表现。”A忍不住笑了起来。到了顶层,他一下将门撞开,就看见公主背对着他望向窗外,桌上的甜粥还冒着热气。“可怜的公主,”A说:“你一定被吓坏了,不过没关系,我代表米特兰来救你了。”A昂首阔步的走向公主,向她伸出了一只手:“站起身吧。”
公主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我不跟你走。”
“什么?”A开始怀疑他的耳朵是不是出了毛病,接着就开始不由自主的愤怒:“你在发什么疯呢?拜托,我救了你,你怎么还在这臭烘烘的小窗前盯着那滩丑死人的肉呢?哦,我懂了,你得要点定情的礼物才好,幸亏我早有准备,给,红宝石项链,这是个战利品,一条吸血鬼的命换来的`,做工精良,虽然沾着血污,但你还是拿着吧,你肯定很久没见过珠宝了。”
见公主不动,A咆哮:“少不知好歹了!你在这小窗前能得到什么呢?跟我回到米特兰,成为我的妻子,你将得到财富与权力!”
“那就带着你的权力和财富给我滚!”公主脸色苍白,站起身,把项链扔到了A的脸上。“我的确是终日守着一扇小窗,可我拥有的是欢笑,花香,温暖与感动,”公主指向A:“纵使你走遍万水千山你还是把自己禁锢在名誉与权力中,看你丑陋的样子,不懂荣辱不知冷暖,你这米特兰之耻,你这嗜血的怪物!”
“什么,你……”A一时不知怎么反驳,只感觉有什么东西在体内瞬间冰冻,正在缓缓下沉着。
“你杀了我的爱人,”公主哭起来:“我的爱人带给我清晨的露水,带给我沾着阳光的鲜花,你却给我一块尸首上的石头,你这混蛋,你这混蛋!!”
A愣住了,他感觉身体中那块被冰冻的东西掉到了地上,碎了。
公主哭着跑出了房间他也没反应,只是跪在地上一动不动,就仿佛是那恶龙的尸首。
三年后,一辆印有米特兰王室标志的马车来到了恶龙城堡,这里似乎与从前没什么不同,只是城堡前多了一块菜地。
侍从走下马车,来到一个村夫打扮的人的身边,昂着头问:“您知道A王子在哪吗?”那村夫笑着答道:“我就是A。”
“哦!”侍从巧妙地掩饰了自己惊讶的表情,正色到:“米特兰的国王陛下想跟您谈谈,国王陛下她……”“谈谈是可以的,”A皱起了眉:“只是您能不能从那走开?您踩到我的南瓜了。”
“什么?我可是国王陛下的侍从!”他暴跳如雷:“你竟敢……”
“够了,”马车里传来一声清澈的喝令:“你退下吧。”
一个女子从马车里走出,A笑着单膝跪地:“公主……不,国王陛下。”
在高高的城堡上,年轻的国王坐在窗边享用着南瓜汤,正如三年前一样。“很好喝。”她赞不绝口。“真的?”A的眼睛闪闪发光,他自豪的笑了:“这是我自己种的。”
他们两个都坐在窗前凝视着远方。
A说:“我现在也爱上了这小窗。”
“我现在每天都很开心,无论是窗前还是门外,都无所谓了。”A笑着说。
年轻的国王眼眸低垂,白皙的手用勺子搅动着汤,碗里躺着一个小小的漩涡,安详之态绝不会使人想到三年前那个落魄的公主涕泗横流,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一心想为自己的爱人复仇。
当她离开城堡,看见A系在树干上的马时,她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你记得回家的路吧?”她抚上了马鞍上米特兰的标志。
米特兰此时全国哀歌,老国王驾崩,朝内势力明争暗斗,在她踏入米特兰国土的一瞬间,人民就沸腾了。
“看那匹马,那是王子陛下的马!”
“这是谁?”
“究竟是怎么回事?”
……
她扫视四周,朗声道:“我是米特兰王子的妻子,王子与恶龙争斗时不幸牺牲,我作为他的妻子,完成他的遗愿,替他为国王尽孝,带领米特兰走向幸福。”
人群一片沉默。
她的眼泪就在这一瞬间巧妙地夺眶而出,她接着说道:“国王陛下驾崩,我甚是心痛,我……我不为哭泣而羞耻,我只为泱泱大国无一人出面为子民而担起责任而感到愤怒!如今古老的信仰与誓言还在,我向晨星起誓,为米特兰的荣誉!”
接着她就看到所有米特兰的子民向她跪下:“米特兰的晨星护佑他的王!”这是气吞斗牛的高呼:“米特兰万岁!”
在这经久不衰的高呼中,她举起手臂直指天空:“晨星护佑米特兰!”又是一阵应和的呐喊。
“你夺走我的全部,我也要抢走你的所有。”她望着沸腾的人群想。
新国王继位的第一年,米特兰大旱,颗粒无收。
“陛下,子民们已经挨不住了,求您开仓赈济灾民们吧!”
“哦?有这事?”年轻的国王从王位上站起身,踱到觐见的大臣面前:“我让你帮我找长翅膀的猫,你找到没有?”
“这……”
她笑着从桌上拿起一块肉,咬了一口,然后扔到了地上,“就把这赏给他们吧。”
年轻的国王带着戏谑的笑容转向华丽的落地窗,就听见身后那人忍着怒气道了一声告退,以及大门关上的闷响。
她脸上的戏谑渐渐地淡了,窗外是一片荒芜的米特兰,樱树都不见了,风的流动都卷着黄沙。自己可是从儿时起就听说米特兰的美丽啊。她感觉有些透不过气来,心情烦躁的很,好像是一直习惯了展翅的雄鹰被锁在了盒子里,她的手握成拳,一下又一下的击着窗户,突然她手中的动作停了。
“来人,传我的命令。”她说:“开仓赈灾。”
她骑着马走在赈灾队伍的最前端,人们都纷纷朝她跪拜。
“国王陛下,我将日夜向晨星祷告来为您祈福。”一个刚拿到救济粮的女人领着她的子女们在她面前叩头:“我感激您。”
她的心猛然收缩一般,她打量那伏在地上的女人,那女人平摊在地上的手显得苍老又饱经风霜,使她情不自禁的皱紧了眉头:“这样与天争命,你难道不恨吗?”
“这是哪的话啊,陛下?”那女人抬起头,眼中满是困惑:“天上落下雨水,地里长出果实,都是晨星的恩赐啊。”
恩赐吗?这真是,非常的有意思。
“陛下?您为什么要落泪啊?”
“因为我刚发现被锁住了,那个房间又冷又暗,只有一扇巴掌一样大的小窗来供我窥视这个世界。”她仰起头,任眼泪在脸上纵横:“希望这是我最后一次落泪了。”
……
“陛下,陛下?”A试探的叫她:“您刚刚在想什么呢?”
“什么都没有。”她沉吟半刻,笑着举起了酒杯:“依然为米特兰的荣誉吗?”“当然,为米特兰的荣誉。”两只杯子发出了脆响。
天空渐渐沉了下来,夕阳在天边留了一抹暧昧的红,几个小时后,米特兰的晨星又将照耀每一寸土地,赐予所有人最简单的幸福。
李娜
篇12:学生随笔精选
那是记忆中的甜蜜味道。
记忆中的甜蜜味道是一次次的包容。儿时的我淘气、莽撞,不是打碎这个,就是碰坏那个,家人拿我也是没办法。有一次,我在家中玩皮球,皮球和我一样不听话,乱碰乱撞像个无头苍蝇。一声刺耳的瓷器的破碎声让我从混沌中醒来,我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哭声将妈妈引来,看在地上摔得不成样子的花瓶,她明白了。她只是微微一笑,用那双温暖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那手暖暖的,我心中甜甜的,那是记忆中的甜蜜味道。
细细品味甜蜜的味道,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意义,但她总是甜的,总是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芒,诱人的清香,值得我用一生去品味。
篇13:学生随笔精选
唉!也许是没经历过,总之和一个Boy同桌就是不方便。前几天,老师把我和男生叶伟调到了一起,让我俩竞争。起初我俩都不好意思,总保持着一定距离,他显得挺老实,老实得简直像个大姑娘。不过,过了几天他可就原形毕露了,你瞧。
“我的如意大苹果,让我考个满分吧,我永远不吃你。如意大苹果,Ioveyou。”拿着个刻满“鸟语”的大苹果,嘴里还不停地叽叽咕咕念着“咒语”。这就是他——叶伟,简直是个神经病,没见过一个人像他这样迷信到走火入魔的地步。唉,可能是我倒霉吧,我们的组长竟是他——叶伟。
他当组长的第一天可负责了,简直是Verygood!把一些杂事处理得井井有条。可到了第二天,再找我们组长可难了,他丢下组里的事儿去玩了。几天下来,我们组还真得了第一——倒数的!他不但不觉得不好意思,还自豪地说:“这多引人注目呀,千万别生气,俗话说,成功是失败之母嘛,哦,sory,失败是成功他娘!”你说气人吧?他就是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男同胞。我想,只有他这个Boy的眼泪才可以来去自如吧!
一个大课间,叶伟又和王隽开战了,打得可热闹了,笑声不断。不知从哪儿冒出一声:“叶伟,数学考了73!”语音刚落,叶伟眼圈就红了,眼泪掉下来了。你别以为这是场大暴雨,只不过是雷阵雨罢了。他掉了一会儿眼泪,抬头冲着王隽一笑:“走,打篮球去!”你说他厉害吧。对了,说到这儿我还得补充一点,他很爱好体育。什么篮球啦,足球啦,乒乓球啦,凡是和球有关的他都爱。准确地说,他简直是个“球迷”;也是个标准的球员。记得前几天,老师让同学们回家看一场中韩足球赛,然后写一个评析。同学们都为难了,我这对足球一窍不通的人当时更是急得团团转。再看叶伟,不但写出来了,还写得详细具体,老师看了后打了个“好”字。我想也只有他才能对球赛长篇大论,每次课外活动,最兴奋的就数叶伟,一看到那比自己脑袋还大还圆的篮球,就恨不得抱着亲两口。别看他个儿小,每次篮球比赛,准少不了他。抢球、带球、投篮,好轻捷的一串动作。我常想,如果他把这打篮球的劲头用在学习上,那他肯定是全校第一名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幽默风趣的Boy,一个淘气又富有活力的Boy,一个令我哭笑不得的Boy!
篇14:学生随笔精选
四月份,春风阵阵,阳光明媚。
今天,我们怀着喜悦的心清来到中山公园观看海洋动物表演。我们来到表演场地,找了座位坐下。忽然,从水池里跳出一个东西,我脱口而出:“啊,海豚它好像在跟我们问好。”表演在悦耳的音乐中开始了。只见两位矮“先生”——小水獭快速地走上领奖台,用它独有的方式向观众们致意。水獭在驯兽师的指挥下表演了许多节目,最有趣的要算“经商”了。只见水獭推着一辆车子,快速地往前走,还不时地抖动着自己的小尾巴呢!哎呀,这只顽皮的小家伙竟把自己的摊子推进水里。大家看着水獭活泼滑稽的样子,不禁捧腹大笑起来。接着出场的是蜜熊先生。它首先表演的是骑自行车,它骑上车,忽然摔了下来。这会儿,它好像不是只动物,而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故意从车上摔下来,博取你的同情。这时候,随着悦耳的乐曲,海狮小姐出场了。
海狮小姐很喜欢散步,不过又怕晒黑皮肤,便撑着伞去散步。海狮小姐也十分喜欢洋娃娃,所以经常带着洋娃娃去散步,犹如一个贵夫人。海狮小姐还给我们带来许多精彩的节目:过架接球、戴项链,还有倒立接球等。表演已进入高潮,场上气氛也十分热烈。接下来是我们盼望已久的时刻——海豚表演。音乐响了,海豚从水中跃起,向我们问好。海豚为我们带来的第一个节目是跳高。它从水池中往空中一跃,身子似乎在半空中飘着,离水面大概有二三米左右。当主持人宣布海豚接下来表演的是打排球时,我半信半疑,想:海豚能打排球吗?表演开始了,驯兽师将一个排球扔到水面,海豚用尾巴用力地甩了一下,将球打到离水池4米多的地方。惊呼声、欢笑声、鼓掌声响成一片!海豚唱歌也十分有趣!它的声音很像小孩子在哭,还真好听!最惊险最精彩的要属“飞跃火圈”了。驯兽师点燃火圈,举在半空中。大家都担心地看着,我心想:火这么大,圈又这么小,海豚能跳过去吗?这时,海豚跃出水面,轻巧地穿过了火圈。海豚出色地完成任务。顿时,场内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海豚还表演了计算算术题等节目。通过观看海洋动物表演,我对海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海洋培育了多少机灵聪明的小动物,带给人们多少乐趣,多少启发。啊,海洋,我爱你!
篇15:学生经典随笔精选
那日,我很尴尬的解释了一个关于爱不爱的问题。就像《华尔街》中所说,金钱是个不眠不休的贱人,当她昨晚还躺在你床上时,今天早上可能已经在别人身边。我一直觉得这句话也可以形容爱情。爱情是个伟人,它是唯心主义,然后变成唯物主义。哦,我是这么想的,没有科学依据。
前几日,又一场夜雨,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给琪打电话。我心里想着,要是再不接,我就不打了。然而,真实情况是,眼泪就不争气的落下来。我知道,那一刻,自己好像丢了什么东西。
女孩子在爱情里总是没出息的,甘愿成为不快乐的传说。每一个思念的男子都是传说中必不可少的故事情节,为之甘愿,为之心酸。爱情的保质期啊,其实短的很。从一开始的新鲜,到后来即使是盖上保鲜膜,也抵不过变质。我们在高速发展的时代中,爱也在......这样看起来,“爱情”还真是个无奈的词语呢。
我不会许诺海誓山盟,因为抵不过情变。我不会许诺天长地久,因为抵不过别离。我也试过,期待的把消息发出,然后等待。我也试过,一遍一遍听冰冷的提示音。我更试过,在深夜,天阶夜色凉如水时,看一个人的照片,然后流泪,然后红着眼睡去......
爱情,没有公平之说,看不见,摸不着。在最美年华遇到一个人,除了珍惜就是辜负,而刚好是对立面。席慕蓉说得对啊。我们在世俗中,不是亚当和夏娃,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不会为了爱情放弃一切。那我们就不能抱怨,因为我们经历的也是别人经历过的,或正在经历的。
浮生如梦,珍惜那个还在你身边的人。时光匆匆,我幸有你。
篇16:学生经典随笔精选
今天中午回到家,热腾腾的饭菜就摆在桌子上了。今天做的是红烧肉,好香呀!就算站在门口都能闻到那浓浓的香味。奶奶像变魔术般的拿出一碗米饭,然后放到有红烧肉的盘子里,搅拌搅拌,再把顿红烧肉时的汁洒到米饭中,最后,奶奶对我和表姐这两个已经口水留下三千尺的馋猫说:“好了。现在宣布开吃!等一会儿,必须要把‘红烧肉拌米饭’吃干净!”然后用手指着表姐说:“许阳(我表姐的名字),你必须吃干净!每次吃完饭之后都剩下一大半的饭。好了,吃吧!”我和表姐只用了10分钟就吃完了,表姐说她要回家看漫画书了,我只好爬到床上懒洋洋的看电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这是哪里?当我睁开眼睛得时候我发现我在一个仙境般的地方:绿油油的草地一望无边,几只雪白的小绵羊在地上吃草,不时地叫几声。草地上还开着一些花儿。这正是我向往的地方呀!我奔跑着玩耍。时间过得好快呀!太阳公公回家睡觉了,我也该睡觉了,可我睡在那里呀?我走着走着一间粉红色的小屋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推开门,好美呀!牵牛花壁纸、镶着玫瑰花的衣橱、粉红色的连衣裙……“子怡!你舅舅来了!快起床!”我揉揉眼睛,原来是梦呀!好美的梦,我会永远都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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