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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范文

时间:2022-12-07 09:41:00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范文,本文共2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范文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昆虫记》是一本世界名着。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看!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昆虫记》真是一本好书呀!

辽宁盘锦双台子区盘锦市第三完全中学六年级:许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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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锛偠亮艘槐臼椋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锛偂5娜啡绱税。>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大仲马的这本书为什么叫《三剑客》,主人公明明是四个火枪手,应该叫《四剑客》才对。搜了搜网上,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疑问。

我喜欢这本书不是研究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也不是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对宫廷里的秘史轶闻也没什么兴趣。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四个火枪手之间的朴实的友谊,温馨又浪漫,四个人可爱得真想见他们一面。让人觉得人有朋友真好啊,并且一定要保持像他们之间的那种生死与共的友情。

《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刻画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性格勾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他的那匹长毛瘦马也是特别的可爱;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事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看这本书已经是在六年以前了,总想着找个时间静下心来再去重读一下,无奈到现在也没有实现,现在要想静静地坐下来去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好像是一件挺难的'事,而整天工作交往研究专业书籍把人都给搞得灰头土脸品位低俗精神荒芜的样子。

如果,长久这样下去,唉,人不为人啊!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说:《白雪公主》、《稻草人》、《西游记》……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美德书》。这是我的爸爸在我刚读一年级的时候送给我的。初次听到这本书的人一定会非常奇怪,这不是一本很平常的书吗?有什么值得最爱的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向你介绍吧!

这本书共分为九个部分,这九个部分都讲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正是因为这些意义不同凡响的故事,我才喜欢上了它。书中有一句话让我深有体会,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共同分享:《论语、颜渊》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深受启发。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做得很好,而对于自己却总是放宽要求。以前,我对老师们非常不满,总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他们表扬我时,我觉得那是想让我多听话多做事,平时可是金口玉言,想要听点儿好话,那可真是难以上青天,;他们批评我时,我又觉得他们实在不理解人,小孩子做些错事不是人人都说情有可原吗?再说有时不就少做了点儿作业,至于这样吗?可为什么到了他们那儿却成了坏事呢?他们忙于工作,没空理会我时,我就觉得她们并不关心我,成心不理我,想冷落我,说什么老师和父母一样,总是想着我们,总是为我们好,可是在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都成了大忙人了。看了这句话之后,仔细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老师们也有家,也有孩子,还要工作,为我们操碎了心。班里学生生病了,要嘘寒问暖,还得通知家长来领回去;班里学生没有来上学,又没有请假,得打电话问清楚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来学校上课;班里的学生成绩退步了,得想方设法让他赶上去;学生们有了一点儿的进步,总是及时表扬,甚至给予奖励……而他们总是毫无怨言,即使被学生和家长不理解,也照样对我们一如既往。

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尊敬老师,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老师考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爱老师,我还是一个学生吗?我也没有为身边的朋友着想,难怪别人总是斜着眼看我。我自己都做不到,又怎么能总是要求别人做得好呢?从今以后,我要多想想别人,多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做到,自己能做到的,再去要求别人做,而自己做不到就不能强求别人做到。如今,我的心态好多了,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什么事都觉得别人做得不好,看了不顺眼。朋友也多了,还有人开玩笑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只是笑着不语。如今我生活得非常开心。

这本书真是我为人处世老师呀!正因为如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同学们,快来看吧,你一定也会从中受到很多启发的。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在人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缺的,就像是刚生下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都说“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在书中,我们可以尽情想象,书中的知识无穷无尽,犹如知识的宝库,令人浮想联翩。

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罗曼罗兰写的《名人传》,这本书让我懂得人生的哲理。里面的名人都是远近闻名的。

这本书以激情的文字谱写了三首英雄赞歌: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的欢乐的英雄。

贝多芬由于天生的禀赋和后天的勤奋,贝多芬风华正茂。然而,厄运降临,他的双耳失聪,这真是上帝开的玩笑,让贝多芬从云端跌入谷底,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但坚强的贝多芬受住了这致命的打击,最终战胜了病痛的折磨。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米开朗琪罗生于佛罗伦萨的一个家庭,不幸的是,他的一生的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天主教教皇的羁绊中度过,但他不甘于表现宗教艺术,用自己的一生的创作表现出了个人的理想,尊严,意志。来自外部的压力与束缚,不会扼杀真正的天才。只有具有足够顽强的信念和意识,用心血浇灌的艺术之花只会更加绚丽夺目。

托尔斯泰——一个离家出走的老翁,一个打破生活安宁以安抚良心的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会创造相同的成功和辉煌,它启示我们:人要勇于面对生活的挫折和苦难,不向困难低头。

在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是贝多芬。他虽然晚年失聪,但他的精神将流传下去。贝多芬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他告诉我们,人的一生就像大地上风雨交加的一天,早晨,太阳初升,空气明净。只有几缕懒洋洋的微风吹拂大地。但在静止的空气中,隐约潜伏着一种威胁,一种沉重的压抑。可是白日的清纯之气并未受损,欢乐依旧持续,悲戚中总保留着希望。一个穷困潦倒,残废而孤独,生而痛苦无助。世界从未给予欢乐的人,他们却创造了欢乐,并奉献给了全世界。你用自己的苦难断就了欢乐。一句充满豪情的话可以锻造你的一生,这句话今天已成了一切勇敢人的口号:“唯其痛苦,才有欢乐。”

阅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名人都是品德高尚的人。每一朵成功的花都是由许多苦雨,血泥和强烈的暴风雨的环境培养成的。我们在面对挫折只要有信心和勇气,就一定会有新的希望!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习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书记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籍对人类是多么的重要。在我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了。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那时我正处在低年级向高年级过渡时期,老师没有要求我们一定要看,我自然也无暇顾及,随手把这本书塞进了书柜。

老师换了一任又一任,这本书也在书柜里“住”了一年又一年,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张老师十分重视阅读教学。从上个学期开始,她就会布置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收获及感受。时不时,张老师还会在语文课堂上拿出时间引领大家阅读。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又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内容就把我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全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近实际,没有一点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本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这是语文书第二单元的作文主题。为了让大家领会作文意图,张老师特意拿出一节课来讲要求。我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正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却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记忆不清晰,无从下笔。我的眼神游离着,心中不断喊:“怎么办?怎么办?明天交不上作业怎么办啊?”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几个小时,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嘴上念念有词,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我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我豁然开朗,我的记忆好像出去遛达了一圈又遛了回来似的,一点一点回到我的记忆之海。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地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渡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可以让我们学会处理生活中的矛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恩父母》。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有许多课堂中学不到的感人情节。它让我们学会了感恩,对生活中遇到困难不害怕,不退缩,勇往直前。

书里的故事都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感恩。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名叫多莉,但最后母亲却因疾病痛苦地死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生活中一个朋友的故事。

这件事发生在我朋友九岁时,她的母亲腿上有很多伤疤,当朋友问她伤疤是怎么来的,她却笑而不语,不肯告诉她实情。不管女儿采用什么方法,母亲就是瞒得死死的。后来,好心的人告诉我的朋友其实这些伤的来历,这些恐怖的伤疤是为了母亲为了给女儿拿回不小心丢在马路上的玩具,被三轮车给撞伤的。在女儿的心里,母亲比玩具更重要。可是在母亲的心里,自己受点伤不算什么,可是玩具却可以带给女儿这么多的童年乐趣,她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的母亲为了女儿,什么危险都敢冒,什么事情都心甘情愿地去做。这就是每一个可敬的母亲的心理,孩子永远放在第一位,自己永远放在第二位。孩子的笑声就能带给母亲最大的欢乐。这件事情虽小,但是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周围,让我认识了母爱的伟大。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这位朋友的母亲突然晕倒了,而朋友却全然不知。当母亲被送往医院检查到有白血病时,朋友正在快乐的玩耍,并不知母亲已经危在旦夕。过了几天,她的母亲最终没有摆脱死神的困扰,后来还是撒手离开了人间。母亲死了,朋友却不知,当举行祭奠时,朋友还在找她的母亲呢!当要火化时,朋友才恍然大悟,她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她伤心欲绝,她也在痛恨,她在痛恨自己为什么以前不听母亲的话。她看着父亲,她知道如果再不听父亲的话,那就真的是不孝了。她认识到父母的爱是多么的深,多么的重要,但是她却再也没有机会向母亲表达自己的爱,再也没有机会把爱反馈给自己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怎样感恩,我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就跟父母的感情越来越好。

如果你想学会感恩,你想与你父母的关系相处得越来越融洽,那就看《感恩父母》吧!看了这本书,你的心灵就会为书中父母的爱而受到震撼,你的心就会变得宽容和容忍。生活中与父母之间遇到一点点的矛盾是很自然的。父母和我们之间不是缺少爱,而是缺少沟通,缺少学习怎样来表达爱。

我最喜欢的书——《感恩父母》。它让我更加从容地处理生活中的小事。让我更真切的感受到生活中的爱。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红楼梦》,还有人喜欢《三国演义》,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童话故事里面的《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唉气。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生了一个小男孩,由于他很像大拇指那么大,所以夫妻俩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在一段时间里,那一对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在旁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咱们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览,那我们一定发财啦!”

于是他俩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们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我们,他跟我们去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一切,金子银子算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想买他,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上他的肩上,对着父亲的耳朵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回到你们的身边的。”

于是,父亲便同意以一大块金子卖给两个陌生人,把汤姆交到他们的手上,让他们把汤姆带走了。

到了一天晚上,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两个陌生人,就把他放在前边的小土块上,汤姆趁他们不注意,溜进了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可是折腾了好一阵,也没有捅出来,只好放弃。

一天晚上,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里睡着了,等醒了自己却在一堆草丛中,这草正好是牛的午餐。于是牛吃草时把蜗牛壳也吞到了肚子里,汤姆起来一看在牛肚子里,害怕极了!就大声叫了起来,厨娘听到牛肚子里有叫声,非常惊讶。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就立刻让厨娘杀了这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汤姆和牛吞到肚子里。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自己家庭的住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汤姆大喊大叫,把汤姆的父亲吵醒。父亲听到狼的肚子里有汤姆的声音,酒拿来一把刀,一把斧子。正当父母想砍狼的肚子时,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的总算找到了儿子。为了不让儿子误伤,就选择用斧子来劈开狼的肚子。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把儿子救了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夫妻不停的亲吻他,从此汤姆幸福极了!

你们最喜欢什么书呀?快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可能有的同学看或读过,没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颇为奇妙。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我去书店买书,儿童文学区中的图书,琳琅满目,浩如烟海。但是这众多书中我一眼便看到了《鲁滨逊漂流记》,因为我对生存冒险异常热爱,看着这书名我又对书中的内容充满了期待,再也顾不上其他不认识的书,付完钱后就急匆匆的赶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鲁滨逊漂流记》。读第一章时,我知道了鲁滨逊全名是鲁滨逊·克鲁索,但其实他的原名是克洛依·兹奈尔,因为他是外国人,英国人经常叫错,将克洛依·兹奈尔叫成鲁滨逊·克鲁索,所以克洛依·兹奈尔改名为鲁滨逊·克鲁索,他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户富裕人家,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在战斗中死了,另一个失踪了,当我看到这里时知道了鲁滨逊·克鲁索的家庭背景。我读的津津有味,我读到中间时很佩服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在他被土耳其海盗奴役时逃离的勇气;在他流落荒岛时面对现实生存时的勇气和面对野人时的勇气等。

我在读第一遍时,可以说是手不释卷,像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读书有一个习惯,就好像是品茶一样,先喝一大口,感到好喝就细细品味。

书中鲁滨逊·克鲁索头脑机灵,勇于尝试,虽然流落荒岛,但鲁滨逊却能勇敢地生存下来,用他自己的聪明才智搭建房屋、制作工具,驯养家畜、种植小麦等粮食、缝制衣服帽子等。在鲁滨逊解救星期五时的动作与心理作者描绘的很好,星期五是鲁滨逊从登陆到鲁滨逊岛上的一群野人当中救出的的俘虏,因为在星期五救的他,所以鲁滨逊给他起名为星期五,并教他英语,和他一起生活。终于鲁滨逊被一艘商船救了,但是被救之路是极其坎坷的:因为商船上有水手叛变,鲁滨逊和星期五把船长及两个没有叛变的大副救了出来,带他们回到了他的庇护所,船长告诉鲁滨逊和星期五因为有两人叛变,所以改变了路线,说完后鲁滨逊就与船长、水手和星期五一起商量计划,商量好后,给他们一人一把枪,把那两个引起叛变的人抓了起来,鲁滨逊让那两个人在他流落的岛上自生自灭,之后登上那艘商船回到了有文明的大陆,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叫《微型小说选刊》。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丰富的文学知识呢!而且,它还给你分好了类。比如说有:大家手笔、人海瞭望、社会大千、成长足迹、超级想象、职场商场、人与自然、打工世界、战士足迹、今古传奇、经典回眸、国外珍品、创作园地……所以我非常喜欢看它。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话,那还得从一天偶然的小事说起。

那天,我在家里写完了作业,闲着无聊时,就想随便找一本书看看。当我从书架上拿起《三国演义》出来看时,突然不知什么东西掉到了地板上。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本很薄很小的书,书的大小差不多只有我上一、二年级用的小字本那么大。当我好奇地捡起时,《微型小说选刊》这六个字就跳进我的眼里。当时我想,还有这么小的书呀,看看里面有什么再说,反正我原本想看的《三国演义》也看了好几遍了。当我读到微型小说里面的内容时,我顿时惊呆了。那里面全部都是我喜欢的文章呢!而且还有名家点评讲解。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它,以至于到向塘外婆家玩时,还把九十年代出版的全都搬回南昌了。每晚我都是一边洗脚时一边看,水都洗凉了还不肯放下。妈妈每次看我这样,就笑着说,“你的微”真让你着迷呀。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就每月都吵着买“我的微”,我还发现现在还增添了《金故事微型小说选刊》,在那里面也有好多好故事。

《微型小说选刊》真好看,虽然它现在是半月刊,但我更希望它是周刊,也希望它里面的内容更加丰富有趣些!

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迷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这本书可好看了。你知道吗?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别人都叫它笑猫。

要是一般的猫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标题题目,就满心疑惑,猫怎么会笑呢?相信你们也曾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许多种笑。在它兴奋的时候,会大笑;愤怒的时候,会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会苦笑;发威的时候,会狞笑;望不顺眼的时候,会寒笑……

笑猫它人缘可好了,有很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球球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稀奇古怪。比如猫竟然和老鼠交上了朋友;猫还能听懂人的话;老鼠竟可以变成球球……这些离奇的事情总会激发我的想像力,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让我可以去大胆的想像。老鼠能和猫交上朋友,为什么鲨鱼不可以和小鱼交上朋友呢?所以,在我的作文里就有了这样大胆的想像。

那幽默好玩儿、美妙温暖的文字,就象是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让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

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刚拿到这本书时,就被上面美丽的图画深深吸引了,在看过书中几个小故事后,就被书中的故事打动了,这本书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要与人和睦相处,要乐于助人,要关爱别人。

有天早上,当我拿起《安徒生童话》来看时,《卖火柴的小女孩》便走进我的眼前,小女孩又冷又饿,我想到四字成语饥寒交迫,不禁落泪了。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也在诅咒着那些冷漠的人,我和小女孩比起来,我幸福多了,我现在有吃有穿,我更庆幸我是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幸福快乐的大家庭里。我有可口的食物,有温暖的衣服,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最重要的是我有父母的关心和爱护。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呢?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七个小矮人每次都帮助白雪公主度过难关,这是因为小矮人富有同情心,而白雪公主很善良,她不忍心去伤害每一个人,所以七个小矮人就很爱帮助她,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个温暖他人的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做一个坏人。外表漂亮不是真正的美丽,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丽,我们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那世界就会变成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波西. 杰克逊与神火之盗》。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书,书中夹了一个书签,上面推荐了一些经典科幻类的书籍,其中有一个系列叫波西. 杰克逊。我有些好奇,心里想:“这是些什么书呢?里面会是什么内容呢?”于是我就跟爸爸说起这件事,没想到爸爸居然同意帮我买。

不久后,爸爸帮我买的书送到啦,我高兴极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发现这个系列共有5本,原来是整套,分别是《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波西.杰克逊与迷宫之战》、《波西.杰克逊与最终之神》。于是我拿起一本叫《波西. 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翻开,津津有味的看起来。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波西.杰逊是个美国12岁的问题儿童,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症和注意力缺陷与多动障碍,还常常被学校开除,直到有一次博物馆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之后,他进入了混血营,但危机也到来了,因为众神之王宙斯象征的闪电之杖被偷了,他误以为是海神波塞冬指使波西把闪电偷走,就下令让海神波塞冬十日之内归还闪电之杖,否则就要开战,同时死亡之神把波西的母亲抓走了。混血营便派出波西去执行任务,阻止宙斯与波冬塞开战,在预言中,预告波西将把失窃的物品归还,但将被一个称为朋友的人背叛,最后将失败无法救出最重要的存在。在出发前,一个混血营的同伴叫卢克.卡斯特兰送给波西一对带翅膀的飞行鞋,在任务期间因冥王哈帝斯的武器黑暗之盔也不见了而被其他两个复仇女神追杀,途中与战神阿瑞斯结仇并刺伤了他的脚踝,最后成功找回闪电权杖并交还,阻止了天神大战。

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我非常喜欢它。

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作用很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争霸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座通往智慧的大门。

这本书中,作者以精湛的手法,刻画了许许多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等。

对于奸绝曹操,我还有点不同的看法呢!

曹操精通兵法,治军严整,爱惜将才。鲁迅这样评价曹操:“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

虽说曹操曾“梦中杀人”,有奸诈的一面,可他在临死之前安排了自己身边的人的生计。可见,曹操还是有善良的一面的。

在《三国演义》中,曹操曾“煮酒论英雄”。当时,刘备故意在曹操面前装傻充愣,才让曹操以为刘备没有争夺天下之心,消除了疑虑。固然当时刘备已是他的瓮中之鳖,不过他并没有杀刘备。我觉得曹操还是很大度的。

刘备得以逃脱,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建立了蜀汉政权。当然,如果刘备当时表露自己又夺天下之心,恐怕会死在曹操的刀剑之下的。

所以说,自古以来,都是“小不忍则乱大谋”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充满魅力的《三国演义》。

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初遇见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了:在蓝蓝的海中,一位王子沉睡着,小美人鱼抱着他的头,看起来是那么美丽。它的书名叫《安徒生童话》。

翻阅着这本书,从《海的女儿》到《野天鹅》,再停顿于《夜莺》。童话中的细节是如此的贴切,让你不禁联想到自己的生活。

在《蓟的遭遇》里,安徒生写了蓟(花)长在篱笆外,却向往花园和花盆,可一直等到最后一朵花被镶入画框,它也没能离开原来的地方的故事。在朴素的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分明是父母对孩子的爱啊。“只要孩子们去了好的地方,做父母的哪怕是待在篱笆外面,也没有怨言!”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大概是前天吧,我和妈妈因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了起来,现在想想,要是我当时换一种心态,换一种语气,多体谅妈妈一点儿该多好啊。

在《癞蛤蟆》中,安徒生写了一只小癞蛤蟆周游世界,却死了的故事。在小癞蛤蟆的眼中,天是一望无际的,它总是渴望着爬得更高,也希望拥有妈妈所说的那颗宝石。但是他并不知道,他已经有了奋斗渴望的“宝石”。现在回想起来,以前做事我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此时的我是多么羞愧!

悄悄地合上这本书,走到窗边,呼吸着新鲜空气,享受着书带给我的无穷知识和无限欢乐。

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晚上,我坐在书桌前,阅读着《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虽然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耳边只剩电风扇的呼呼声伴着我,我熬着夜,忘我的看着,看着乔纳森沛辛告诉阿瑟如何掌握开启成功之钥的秘诀。

乔纳森在一件小事中,告诉了阿瑟一个人未来成不成功,能不能延迟享乐是很重要的指标。用阿朗甘地的例子来说明:说服别人的力量,就是成功的利器。更用了赖瑞柏德、侯给波沙达的例子让他了解:成功看的不是你的过去或未来。当你开始愿意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时,就是成功的开始……,的道理,让此书不单单只是讲道理,也用了一些跟这道理有关联的人或故事,让人较能了解它的意义。

阅读完《先别急着吃棉花糖》之后,我开始思索怎么把“棉花糖理论”应用在人生中。每当我们只看眼前利益、贪图小便宜时,不妨想想工作和人生得以成功的秘诀,常常就是抗拒诱惑;或是,忍痛放弃眼前的利益,以追求更大更有意义的目标!用为了大理想,放弃眼前小利的原则,以及先苦后甘的精神,完成目标。

这本书的好,实是言语无法形容,希望我能用“当你开始愿意去做别人不愿意去做的事时,就是成功的开始”的精神,来改善我的下笔和写字速度的问题,继续坚持下去吧!

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左右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你妈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你爸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你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日别大全》。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子和卵子。这个故事讲了男人女人日,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胸大的女人好,鸡鸡大的男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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