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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

时间:2022-12-17 08:14:5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本文共8篇,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

篇1: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太平街道文教卫办、妇工委、综治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分局太平组联合在太平集贸市场旁开展了以“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分局太平组工作人员向群众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周刊》和《家具放心消费一本通》等宣传册,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并当场答复。

综治办工作人员向群众派发有关综治平安创建及防盗防骗等宣传小册子,提高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提醒群众在消费过程中不要上当受骗。此外,综治办工作人员认真解答群众有关反邪教、禁毒等咨询问题。

此次活动,有近300名居民来到现场,共计提供咨询服务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受到了居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

篇2: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

3月15日,凤台县“新消费 我做主”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山路举行。县委书记李大松,县长袁祖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统战部部长陈万新,县委常委、副县长曾传发,县人大副主任马洪林,县政协副主席王锡明等看望了工作人员。

据了解,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新消费 我做主”为年主题,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桌子上摆放了假冒伪劣商品,供市民对比判断,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观看,工作人员还为市民做了现场讲解和如何辨别假冒产品等,告诉市民平时购买货物时一定要仔细辨认,防止买到假冒产品;买到假冒产品要及时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中没收和查扣的各类假冒伪劣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篇3: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

为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促进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意识的提高,20xx年3月15日中午,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承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活动在桃园食堂门口拉开帷幕。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数百名师生和员工参与了本次活动。活动主要以消费者维权知识展板展示和“畅所欲言吐槽板”的形式展开。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了同学们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对学校生活环境的改善起到了很大作用。

与此同时,橘园分会场的活动也是开展地如火如荼。通过布置展板和发放传单进行消保法知识宣传和普及、填写3.15投诉单以及横幅签名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3.15”这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日子。

作为“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11日晚,我校教务处及教务处课外研学服务中心、法学院学生会合作,邀请了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在我校举办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李煜兴副教授,法学院团委书记李波及百余名东大学生参与了此次讲座。现场座无虚席,童秘书长的演讲内容丰富,对案例剖析深刻,同学们积极思考、与秘书长进行互动与交流。

此次活动的宣传不仅局限于线下,3月7日至15日,法学院通过“东南法学”微信公众平台共推出六篇推送,从法律法规、真实案例、时事热点等多个方面向大家全面介绍、宣传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篇4: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工作简报

近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加强开发区辖区内群众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开发区邀请区工商局和区质量监督局相关部门,共同在开发区的西寇社区和天后社区市民广场,举办法律维权知识大讲堂活动,西寇社区和天后社区以及附近企业共计300多人参加。

区工商局和区质量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生动直观地讲解了如何辨别假货,发现假货后如何举报及理赔,理赔出现纠纷时,维权应该找什么样的部门、通过什么样的渠道,需要收集哪些证据等,随后后还向群众和企业提供了法律咨询。

通过此次活动,既使现场群众学到了商品真伪辨别的相关技巧,同时还加大了开发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让“315”真正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篇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工作简报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根据人民银行部署,在201x年3月1日至15日期间,在全辖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重点宣传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告知其金融消费服务争议投诉渠道和方式,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引导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维护自身权益。

活动期间,中行北京分行印制《“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在分行微信公众号刊登宣传手册内容,各营业网点设置展台、分发宣传折页、LED门楣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及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等内容,并主动引导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学习、观看活动宣传资料。活动过程中,网点工作人员耐心接受公众咨询,就金融消费者在办理银行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除网点宣传外,中行北京分行还组织员工深入街道、社区、农村等人群密集地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解金融消费者权利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及维权途径的认识。如延庆支行冒着春寒,走进延庆区小河屯大集市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金融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

篇6: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一:

3月15日上午东阿县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由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疾控中心等十余家单位参加。县政府副县长陈荣梅等县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二:

20xx年3月11日,由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活动在赛里木社区及黄河社区顺利展开。法学院黄险峰副院长、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知识小竞猜的形式,讲解了法律生活小常识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吸引了大量居民,他们积极地参与活动竞猜,并且主动咨询法律问题,在一种轻松的环境中获得法律知识,在润物无声中将法律意识耕种于人们的心中,使大家了解法律是保护人权于利益的最有效的工具,也是时刻保护我们的安全网。此次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联系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消费者维权工作站的专职功能,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的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掌握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需求。

三 我们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联系并走入社区,承担一份我们大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并将在老师的带领下继续给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此次法律宣讲活动圆满结束。在活动结束之际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分别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签定了长期合作协议,一方面,能够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建立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继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提高其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够继续锻炼法学专业的学生,提高其自身的专业素养。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也预示着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将会走进更多的社区,将普法活动坚持到底的美好前景!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三:

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同县司法局等10多家单位在县城绥山广场开展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各单位展出了图片展板,并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台”、“申诉投诉举报受理台”和“咨询服务台”,向过往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还摆放了药品、食品(保健品)、家电等假冒伪劣商品,向广大消费者详细讲解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次,受理各类投诉8件。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四:

3月15日,沿河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在县城邮政局路段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普及假币、假药、假烟、假酒、假食品、假“三农”产品等生活常见常用物品的识别方法,引导大家合理消费,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新消费法》、《新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受理投诉11起,充分展示了沿河县各级各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调动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防范金融犯罪的积极性,为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行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篇7: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3月13日上午,201x年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萝岗街道文化广场(主会场)开幕,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讲解真假商品鉴别知识,受理消费投诉。当天,活动还在夏港、东区、永和、联和、九龙镇等地设立分会场。

活动由区政府主办,区消委会、工商分局承办,区法院等17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区内19家知名企业参加。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想消费”。结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周年及将于今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活动宣传了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展示了全区各职能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号召广大经营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当天,区工商分局、质监局等单位在主会场搭起了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有奖问答、业务咨询等互动活动。当天活动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受投诉举报2件,接受群众咨询近146人次。

据悉,去年区消委会及下属七个分会共处理各类申(投)诉1103宗,调解成功969宗,调解成功率约为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60万元,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商店”和“消费者满意店档”评选活动。

篇8: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3月14日至15日,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各部门,在北岙街道、元觉街道、大门镇、鹿西乡等地,隆重举行以“新消费我做主·放心消费在洞头”主题大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区、咨询服务区、便民服务区、年报咨询台等形式,为广大市民、个体户、企业提供便利和服务。据了解,此次共为消费者检测食品50批次, 区市场监管、卫生、烟草等多部门参与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共销毁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共计80公斤。活动现场还组织有关企业展示生态环保产品、本地名优产品、农优产品等,引导生态消费观念,践行生态消费理念。各街道乡镇、安监、交通运输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市场监管等单位在现场设立宣传点发放《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宣传资料共计5000余份,现场接受消费咨询2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件。此外还安排了社区医生为群众进行义诊,免费测量血压、对家庭用药方面给予建议等,广大消费者参与热情高涨,活动场面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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