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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时间:2023-01-24 08:24:3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本文共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篇1: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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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一:

3.15上午,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经销企业,在北山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组织秧歌队表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同时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一些公共企业、农资、家电、药品、茧产品等企业也参与到活动中来,现场宣传了他们的售后服务工作。

活动中,消费者协会咨询投诉台、农资、烟草真假商品展示台前聚集了大量市民,他们纷纷前来维权、学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活动中共发放维权和针对农民春播、春耕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单一万余份。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二: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菌柄小学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观看视频,讲述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维权小故事,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二是召开以“如何正确消费”为主题的班会,引导和帮助学生们正确选购合格放心健康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三是学生每人做一份“了解3.15”手抄报,带给父母,宣传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从中了解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的有关知识,提高了辨别产品优劣的能力,从而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三: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期而至,大洼镇四新社区组织了一场“关注民生 构建和谐小区”为主题的315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社区党支部联合社区团员志愿者、工会会员、计生协会会员们义务深入小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团员志愿者小分队中的专业成员还就群众关心的春季饮食、保健品真假辨别、怎样投诉、有关餐饮业、流通领域等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讲解与解答。党员义务小分队成员还不忘时刻提醒大家要树立起辨别食品保质期的意识,防止病从口入。

此次活动受到广大居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并希望像这样的活动能定期的多开展几次。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四:

3月15日,县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今年是全国第xx个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消费、维权,共创美好生活”。

宣传活动由县人大副主任高恒主持。活动中,为县生力植保公司、德美商贸有限公司等盛市、县级诚信单位授了牌;县消防大队、烟草局、沁园春酒厂等单位和企业在现场举行了相关咨询活动。

副县长xx在讲话中希望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诚信、维权、共创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为全县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宣传活动结束后,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等相关单位对查获的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饮品、烟草等7大类,92种品牌,标值12.53万元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菌柄小学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观看视频,讲述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维权小故事,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二是召开以“如何正确消费”为主题的班会,引导和帮助学生们正确选购合格放心健康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三是学生每人做一份“了解3.15”手抄报,带给父母,宣传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从中了解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的有关知识,提高了辨别产品优劣的能力,从而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篇2: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一: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营造安全和谐、健康文明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动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创新发展,纳雍县从2月底起,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精心培育志愿者,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召集各个行业和社会各界热衷于消费维权事业的人员,组成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

召开年主题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和各市场监管分局邀请有关行政单位、机关团体负责人、民主党派、义务监督员、企业、个体户代表、村(社区)、学校负责人,围绕年主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活动。各市场监管分局要结合春耕备耕,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到农村,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打假消费维权图版送到各乡(镇、街道)、集贸市场巡回展览。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开展“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旅游市场、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合同格式条款的行政指导力度,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行为,解决目前一些垄断性行业和具有优势地位的行业、企业在市场交易和服务过程中滥用格式条款,侵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二:

记者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消费者协会制定的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日前出炉,市民可参与多项活动。

今年3·15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除了适时发布《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外,还将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近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的网站、微信平台向市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面向公众开展“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等活动;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此外,监管部门还将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药品质量提升活动、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等二十类活动,涉及百姓生活消费的方方面面,内容格外丰富。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三: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日前,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今年我市“3·15”系列活动安排以及的投诉热点。

按照活动日程安排,各县(市)区消协将分别在主要商圈及人口密集区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新《消法》知识和消费维权技巧,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咨询。活动将一直持续至3月18日。

3月14日上午,我市将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暨年主题启动仪式。晚8时,将举办电视直播晚会,发布度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并启动“美丽省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年主题,除了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之外,我市还将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组织市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市消费维权专家团成员、市消费维权志愿者、“3·15消费维权宣传流动车”进城镇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维权意识淡漠的特点,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

此外,3月13日至16日,12315指挥中心的每天工作时间也将延长至早上8时至24时,全力保障群众消费维权渠道畅通。

篇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3月1日,邯郸市永年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区食安办主任郭卫东介绍永年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以及消费维权重点工作。20以来,区工商食药局以机构整合为契机,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抓机构、强队伍。实行阳光办公、集体议政,组织大培训、大练兵,采取准军事化管理,配强一线力量,建立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是抓食药、保安全,构建“区、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永年区被评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区。

三是抓服务、促发展。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多证合一”,实行主动帮扶、免费办照,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增量工作位居全市第一。

四是抓消保,维权益。组织百姓观察团、消费体验评议等活动,创建124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

五是抓创新、强技术。建立阳光智能办公系统,配备联网执法记录仪和4G对讲机,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该局消保维权重点工作是:

一是强化监管执法,对全区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大排查,开展食品流通、网络订餐单位及第三方平台专项整治,查处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典型案件。

二是突出创建带动,开展“美丽永年·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重点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店、示范街。

三是抓好宣传引导,在全区363个行政村打造食品安全宣传一条街,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担任社会监督员,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消费监督。发布会上,郭卫东局长宣布该局“3.15”纪念活动正式启动。

新闻发布会上,该局公布了年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分析和5起典型案例。2016年,永年区工商食药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2万元。新闻发言人就媒体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主要是年3.主题、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网上购买药品注意事项等内容。

篇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德阳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在全市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帮助消费者增强消费信心、增长维权知识,维护了消费市场的和谐稳定。

镜头一:主题宣传树意识

德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剪影

3月15日,德阳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 我做主”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在文庙广场启动。公安、司法、工商、质检等部门工作人员为市民提供面对面服务,为消费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维权意识和辨识能力。

镜头二:专项检查促整治

德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剪影

3月14号,市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工商部门对辖区消防器材经营店展开检查,查封了一批不合格产品。在位于德阳市区泰山路的这家消防器材经营店,执法人员对不同类型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器具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干粉灭火器存在时间标识不清、过期失效等问题。依照《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销售的'过期、失效和未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了现场查封。

镜头三:典型案例促维权

德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剪影

3.15前夕,德阳市公布了维权典型案例,涉及个人信息泄露、未成年人私自购车家长退货等案件。针对这些案件,德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评析。

镜头四:媒体聚焦强氛围

德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剪影

全市各级主流媒体纷纷聚焦“3.15”消费者维权周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德阳电视台及时跟踪报道主题活动实况,德阳广播利用《法治德阳》栏目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篇5: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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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一:

提高公众金融安全意识和金融维权技能,倡导社会文明、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塑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3月9日-3月15日期间,宁波通商银行余姚支行、鄞州支行以网点为中心,设摊开展宣传活动,向周边社区和商业区的来往市民宣讲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案例,传授真伪货币辨别技巧,普及金融维权知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二:

3.15上午,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经销企业,在北山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组织秧歌队表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同时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一些公共企业、农资、家电、药品、茧产品等企业也参与到活动中来,现场宣传了他们的售后服务工作。

活动中,消费者协会咨询投诉台、农资、烟草真假商品展示台前聚集了大量市民,他们纷纷前来维权、学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活动中共发放维权和针对农民春播、春耕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单一万余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三:

3月15日,县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今年是全国第30个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消费、维权,共创美好生活”。

宣传活动由县人大副主任高恒主持。活动中,为县生力植保公司、德美商贸有限公司等盛市、县级诚信单位授了牌;县消防大队、烟草局、沁园春酒厂等单位和企业在现场举行了相关咨询活动。

副县长xx在讲话中希望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诚信、维权、共创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为全县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宣传活动结束后,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等相关单位对查获的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饮品、烟草等7大类,92种品牌,标值12.53万元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菌柄小学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观看视频,讲述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维权小故事,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二是召开以“如何正确消费”为主题的班会,引导和帮助学生们正确选购合格放心健康的.食品,远离垃圾食品。三是学生每人做一份“了解3.15”手抄报,带给父母,宣传相关的消费者权益知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从中了解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的有关知识,提高了辨别产品优劣的能力,从而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四: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维权和普法意识,3月14日上午,六郎镇政府组织计生、民政、社保、农业、妇联等多部门在集镇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镇综治办派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制宣传资料并现场免费接受咨询;镇民政、社保等部门积极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民政、新农保的相关政策;镇农业办现场向群众解说如何辨别假农药、假农机零件、如何选择优良水稻的相关小知识;镇计生办现场向群众派发免费计生用品。

据统计,现场共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更多“打假”常识,进一步增强了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增强了辨别真假产品的能力,提高了法律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篇6: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制度,从消费者角度考虑,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目前,全国人均账户达5.69户,已经造成大量账户闲置,账户中涉及个人信息,如果保管不善,容易形成风险。二是为了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账户应用场景越来越多,信息泄露风险也随之增高,资金被被盗刷、被窃取的可能性也越大。通过账户分类,可有效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其中Ⅱ户经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核实可配发实体卡片。

根据账户功能分为:

I类账户可视作“金库”,该账户功能齐全,资金流入流出无限额。可以作为工资账户或个人财富主账户,主要用于大额消费、大额资金流转、储蓄存款及投资理财。I类户不必随身携带,减少对外暴露带来的风险。 Ⅱ类账户可视作“钱包”,该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既可满足日常使用,又可避免大额资金损失。 Ⅲ类账户可视作“零钱包”,主要用于小额高频交易,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适用于绑定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绑定)、移动支付及日常小额高频交易。

因此,消费者通过合理使用各类账户,既可享受现代支付带来的便利,又可以有效保护个人资金安全。

篇7:3.15消费者权益日

1 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2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3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4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5 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6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7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8 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3.15消费者权益日]

篇8:3.15消费者权益日

说到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个节日,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它。

说实在的,我也不太清楚这外节日,但我通过查阅资料知道了这个节日是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才有了这个节日的。而我国,自1987年开始,到了3月15日,都江堰市会组织各地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的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法律。因为这个节日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所以当然少不了揭示破坏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篇9:3.15消费者权益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

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关于3.15日期确定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生活中这些“霸王条款”,遇到一定要投诉!

“餐厅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xx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方拥有最终解释权”“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这些一定要知道:

【相关阅读】关于消费者权益日哪些事儿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于3月15日8点在央视财经频道现场直播。据悉,本届“3·15”晚会的主题是“提振消费,从心开始”,晚会提倡每一位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要将国家的发展目标与人民的朴素愿望,编织成美好生活。

20“3·15”晚会聚焦“提振消费,从心开始”,希望通过诚信的力量让每个人把平凡的日子过得更加幸福美满,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中国经济开启“十四五”规划,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助力加油。

今年“3·15”晚会开场舞蹈与晚会主题交相互动、问题产品内部细节一一展示、经济信息数据在主持人指挥下闪亮呈现……晚会在聚焦消费领域违法侵权事件,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结合晚会主题,首次应用了极具互动性和沉浸感的智能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舞台展示,在制作技术的融合创新上大胆探索和尝试,新技术带来的传播效果大大增强。

据悉,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与中国消费者协会等联合举办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正式拉开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的序幕。今年,正值央视3.15晚会连续播出30周年。

篇10: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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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一: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维权和普法意识,3月14日上午,六郎镇政府组织计生、民政、社保、农业、妇联等多部门在集镇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镇综治办派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制宣传资料并现场免费接受咨询;镇民政、社保等部门积极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民政、新农保的相关政策;镇农业办现场向群众解说如何辨别假农药、假农机零件、如何选择优良水稻的相关小知识;镇计生办现场向群众派发免费计生用品。

据统计,现场共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更多“打假”常识,进一步增强了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增强了辨别真假产品的能力,提高了法律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二:

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市质监局从3月6日起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振全民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3.15”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开展宣贯《纲要》的主题活动

1.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深入宣传《纲要》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大力宣传《纲要》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发展目标、重点工作等内容,使《纲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在局内刊和门户网站开辟《纲要》学习宣传专栏,解读《纲要》,刊登学习宣传《纲要》的体会文章和动态信息。组织在《中国质量报》、《天津日报》和《渤海早报》刊登质监部门学习贯彻《纲要》的理论文章。

3.组织开展《纲要》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宣传质监系统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措施和成效

1.宣传天津市“放心奶”工程

通过组织走进直播间、企业现场承诺、市民代表看企业、监督检查和权威发布、企业形象展示,安排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跟踪“放心奶”工程全过程采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天津市“放心奶”工程的宣传力度,让“放心奶”等放心食品系列工程深入人心。

2. 宣传全系统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

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局内刊开设专栏,以信息简报的形式集中报道全系统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服务大项目,开展惠民生等动态信息。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调惠上”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并组织记者深入企业和基层单位现场采访报道。组织撰写质监部门开展“调惠上”活动理论专题文章,并在《天津日报》刊发。

3.开展丰富多彩的“3.15”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与今晚报联合开展“消费安全——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特别报道”活动。邀请消费者代表走进天津质检院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零距离观看饮料、乳制品、粮油、冷食、茶、糕点、肉制品、粮食、水产品、方便食品、酒类等28大类食品的检测过程,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与消费者的沟通交流,展示食品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能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二是与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联合开展《3.15我们在行动——辨真识假》特别节目。通过记者与质检人员生动交流,质监人员与消费者互动的形式,将事件的信息、法律信息、服务信息展示给消费广大消费者。

三是继续参与天津电视台3.15主题晚会活动。通过案例短片、嘉宾访谈、现场连线、观众互动等手段,完成大型直播节目。

4. 开展农资打假下乡专题宣传

一是“3.15”期间,在农资产品销售量较多的乡镇集市现场设置检测服务台、咨询服务台、12365投诉举报台、真假农资产品鉴别台,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参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摆放宣传画版等形式宣传质监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工作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和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新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受理投诉举报,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是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由有农业的各区县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农资执法打假队”和“农资专家技术服务队”,选择辖区内5-10个重点农业行政村(特别是从未开展过“农资打假下乡”的边远乡村)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现场受理农民投诉举报,为农民开展免费检测,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农资打假工作。

三是严查坑农害农违法案件。以狠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针对复混(合)肥、尿素、农药等重点产品,重点打击故意降低化肥产品养分含量、化肥产品虚假标注坑农害农、无证生产化肥、农药、农机等违法行为。

四是邀请农业专家为农业、养殖大户至少举办1期“真假农资产品识别讲座”,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农资打假行动中提信心、增能力、得实惠。

5.公布一批产品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3.15”期间,集中组织对与民生密切联系的产品进行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并向媒体发布专项监督抽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结果。监督抽查的对象是衣(服装)、食(食品)、住(家装材料)、行(汽油、柴油)产品,3c认证产品和妇女儿童用品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产品。

6.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3.15”期间,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气瓶充装站和人口比较集中的车站、机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区域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对公园、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厂(场)内机动车辆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使用单位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

“3.15”期间,组织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监督抽查信息,发布今年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充分展示质监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篇1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航大连地服部成立专项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小组,以风险防控到位、投诉处理到位、投诉管理到位、干部在岗到位为落脚点,改进旅客各项服务工作,提前开启“3.15”服务保障。

南航大连地服部对照工作规范手册,对值机、服务、高端逐一开展自查。从旅客出港、航班延误、航延补偿、旅客聚集、超售溢出、行李破损、机型变更、逾重收费、晚到滞留、尤其是夜间航延后旅客情绪升级、进出港高峰期服务人员短缺等方面疑难杂症问题,进行风险描述总结归纳,根据服务标准优化岗位流程,做好提前识别、弥补改进、旅客解释和协助改签工作。

针对目前旅客行李在运输中出现破损导致旅客抱怨的情况,行李检查和装卸人员高度关注行李运输,发现破损行李及时联系前站装机情况,主动做好旅客对话、解释、赔偿、交付、处置等服务工作,切实解决旅客的不满情绪。

3.15消费者权益日简报

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简报

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消费者权益日口号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书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标语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文

消费者权益日日记350字

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整理1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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