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也是第一次当你的男朋友啊杂文随笔,本文共1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我也是第一次当你的男朋友啊杂文随笔
我也是第一次当你的男朋友啊杂文随笔
前几天她生病了,在微信上告诉我,人很不舒服,而当时我在上课做presentation,只好敲了“心疼”两个字,再附上一个抱抱的表情发过去,时不时还抽空问候几句。
我怎么也没想到,到了中午的时候,我们竟因此吵了一架。
她埋怨我对她不关心,而我却感到很奇怪,问她:“除了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在屏幕这头的我能做些什么啊?”
这句话刚说出口,她就挂了我电话。
尽管憋着一肚子火,但我还是很担心,于是旷掉了下午的必修课,跑去十多公里外找她,没想到却又吵了一架。
这次她埋怨我为什么又要旷课又浪费钱来见她,而我彻底火了,吼了一句“我能怎么办啊?”
隔着屏幕关心不了她,跑到她身边还要被责怪,那一刻我真的想不通,真的很难过。
直到那天晚上的时候,她才告诉我,其实她只是想我下课的时候能打个电话过去,让她能感受到我带有温暖声音的关心,而不是只有冷冰冰的文字而已。
可是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呢,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呢,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也是第一次当你的男朋友啊。
其实很多时候的`争吵,起因只是一些很微不足道的事情,之所以矛盾会越来越激化,全然是因为没有“就事论事”。
就像那天吵架的时候,她指责我每次回复她都不痛不痒,语气比朋友还要敷衍。
明明我可以直接跟她说“我刚才在忙,不太方便回复”,但说出口的那一刻却成了“谁没有个不方便回的时候啊?平时你不回我的时候我说你什么了吗?”
接着话题就被扯到了“恋爱中应不应该有公平”上,扯到了“要公平的话那我也去找几个前任谈恋爱好了”。
于是她觉得我幼稚,我怨她无理取闹,根本就忘记了最初是为了什么而起争执,更别说解决问题了。
有情绪的时候别伤人,能用陈述句的别用问句,其实我都知道啊。
但我一直不知道的是,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智商会一下子变得不够用,因为我也是第一次当你的男朋友啊。
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是这么说的,A不爱吃鸡蛋,所以每天早上都会把自己碗里的鸡蛋送给B吃,一开始B很感激,直到有一天A把这个鸡蛋送给了C,结果B勃然大怒,怼着A说“你为什么要把我的鸡蛋给他?”
很老套的一个故事,讲的是“不要把别人对自己的好当做理所应当”。
但恋爱谈久了,我们还是会容易陷入一个名叫“理所应当”的陷阱里。
她知道我不爱吃早餐,于是我床底下的整箱牛奶就从没断过货;她理解我容易吃醋,于是不管去哪都会在“不经意间”拍张照片发给我看;
她的课表要比我空闲得多,所以经常会从松山湖坐一个小时的车来南城陪我,而不是让我奔波。
一开始我总是感动得无言以对,暗暗发誓要好好对她,但时间一长,我也慢慢成了那个老套故事中的B,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仿佛因为她是我的女朋友,就必须对我好一样,忘记了她本可以给自己买多几件衣服,可以和朋友玩得更尽兴一些,可以把时间花在自己的事情上。
我也是第一次做你的男朋友啊,才不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被这么好地对待,才总是忘记,你本可以不对我那么好。
无论一个人谈过多少次恋爱,知道多少恋爱道理,指导过多少情感问题都好,当遇到一个真心喜欢的人时,还是会被打回原形,变成一个手足无措不懂爱情的人。
爱你是真的,想和你好好相处是真的,但还是会常常不小心和你闹矛盾,也是真的。
想起前几天去提前映上看的《春娇救志明》,就算张志明情史丰富,不过和余春娇在一起时,依旧还是那个幼稚无比的大男孩。
里面让我最感动的是张志明那句:“余春娇,是你让我长大的。”都说遇到真心喜欢的人时,每个男生都会变成张志明。
所以,还请每一位余春娇都多担待些,体谅我们的幼稚,理解我们的不懂事,再给我们多一点时间去长大,去学会如何和你好好相处。
晚安。
摘自—— “杂乱无章”
I Can't Stop Loving you.
You know .
篇2:男朋友杂文随笔
男朋友杂文随笔
钟先生镇楼
所有说给别人听的所谓的喜欢上他的原因都很牵强,包括说给他听,或者劝慰我自己。
同时喜欢这种感觉吗?并不。
他并非是我喜欢的那种男孩儿。他不爱电影,不懂我从电影中得到的触碰,也其实在兴趣或爱好上聊不来两句。
那么每天聊些什么?
讲讲情话,吃吃醋,还有遐想遐想或许根本就不存在的未来。多了个人解闷而已,但我的生活闷吗?并不。
只是在年轻的年纪充斥着过度分泌的荷尔蒙,接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澎湃与躁动,渴望着被人爱,也沉迷于那种把人勾引到欲罢不能的快感。毕竟所有一切仔细想想本没有意义,撩撩人把人或被人逗笑,便是为我度过的那段时间蒙上一层看似快活的面纱。
但果真如此快活?并不。他甚至不知道我的骄傲在哪里,更别提分享我真正的喜悦。
最悲哀是,我居然得为了经营一段使我愈发空虚愈发敏感脆弱的感情而去勉强自己放弃自己最该追求的东西,看着理想静止,将全部精力投身于那条本不存在的爱情长河,着实浪费人。
上述是从消极的观点出发了。
那从积极出发:
一、自制力。我以前有多努力地坚持自己的理想吗?不,也同是被各种虚荣各种无聊各种情绪化打搅。他是个理性且又直爽的人,他并无过多小心思,因而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大多时候得克制自己的'情绪,去平复下来,于我性格有种左右互搏,或许能从中牵扯出一种具有韧性的自制力。
二、压力即动力。他着实优秀。我们一年见不了几次,因而为了以最好的姿态见到他,我几乎有了一种莫名的动力去坚持很多事情。在护肤、在提升自己的衣品、在想让自己变好的心更加坚定。与此同时,也因相处的必要性我几乎能保证早睡早起。
三、分散我过度紧张的功利心。我是太功利去对待电影这件事儿了,也是太无知关于生活。因为慢慢淡漠了对待电影应有的感受态度,与忽略在综合类大学应有所把握的综合类教育及综合性的思维体系。本不该将自己的思维局限在一条即使是深巷。他的出现让我不断在生活中接受到不同想法与不同思维方式,算是前途为我现在努力的方式敲响的一记警钟。
我猜去如此分析一定很伤人心,或许他是的确喜欢我,只是我真得不知道真正喜欢的感觉是什么。我只知道现如今他给我带来的快乐很躁,躁到我整日不安整夜难免,我并不想东想西想,但我的确未感受到任何共鸣。怎么选择?先选择将重心放在学习,再同他走一步再走一步,希望有好结果。
篇3:未来男朋友杂文随笔
未来男朋友杂文随笔
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想不出未来男朋友会是什么样的,虽然我喜欢他,但并不是因为他是我心中的男友标准,我甚至不知道他作为男朋友呈现出的样子会是怎么样的。今天az坐在我旁边,前一刻还在跟女朋友发信息说对不起我爱你,下一刻碰到了旧相好就开始卿卿我我。虽然和他是好朋友,但我当下还是气得扭头就走了。
对了,今天是他的生日。
他真正的生日是7.26,其实在7.26之前我压根没想起这件事,甚至十二点过了朋友圈也没有对他的祝福。当时在外面吃夜宵,手机一划看到7.26了。我甚至一时没想起来这是个什么日子,想了好一会才想起来是他的生日。我匆忙给他发了生日快乐,因为距离十二点已经过去快一个小时了,去年我是第一个给他发生日快乐的,今年我希望我也是。我跟他的上一条聊天记录还停留在六月的高考加油,他回了我“谢谢谢谢”,这次他回的'我“谢谢老板”。虽然是意料之中的回复,还是有一些失望的。过了十多分钟突然收到他的信息“过几天去唱歌你要不要来”,我愣住了,反复确认以后还是拿不下主意。我甚至有些不想见他,每次见到他那种心悸难受的感觉我都需要好几天来恢复。犹豫了近一个小时,我还是答应了。
我没有想到真的只有我一个女孩子,心里有些侥幸。走到沙发上坐下,我看到他看着我想和我打招呼,但我本能地回避了他的目光,又用余光瞥到他不自在地转开了头。然后再无交流,中间有几次不经意的眼神对视,他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心跳加快,直直地看着你,仿佛一直等着你回头看他似的。后来机缘巧合我和他又分到了同一组,这次我们没有坐在一起,他坐在我对面,我们仍然没有交流,喝酒就各领一杯。唯一有些以往的痕迹还是我想从他手里抢酒他不让。
越来越没有什么可记录的事了,我们应该也就是只能一直维持在这样的关系下了。喜欢他的女孩层出不穷,我并没有哪里是特别的,甚至比一般的女孩胆子更小,我不是去年的我了。
我想找个机会和他说我不喜欢他了,但是这对于他好像并没有那么重要不是吗。
篇4:第一次杂文随笔
第一次杂文随笔
收到广西出版杂志社寄来的《求学》书刊,心里有点小激动。业余写作一年多,这是第一次在纸质书里看到自己的文字。
入选的文章名叫《一分钟小故事‖守艺人》,标题已经决定了这篇故事的篇幅,只有短短200多字,在整本书中毫不起眼。写的好不好?其实我自己也不清楚!
故事中写的是在这个手艺很难得到传承的制衣厂里,依然有人坚守初心,在质量上精益求精,弘扬着工匠精神。但这样的人生存实在太艰难,没人理解他们,他们本应该受到尊重,但多数时候都是遭受人们的白眼和鄙视。我为这样的人鸣不平,不管在哪个行业,这样的人都应该越多越好。
我要记录下来,国家兴旺发达之根本,就是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最基本的职业品质。
文章写好后,发表在简书《一分钟微小说》专题里。像一块小石子投进了广阔的湖水里,没有一点涟漪。该专题的编辑在评论区只留下一个笑脸的表情,我实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心想大概是写的不好吧!再说了,制衣厂里的情况很多人都不了解,别人可能不爱看这种类型的故事。
不管怎么说,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只是想写出我想说的话。
但世界上的'事有时很奇妙,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两个月后的一天,一位简书名为“求学杂志编辑”的简友给我发简信,说要摘录我的文章,特来征求我的意见。当时我没怎么在意,马上回复了他,文章您拿去,只要注明原创就行了。又过了几天,这位编辑再次发信息告知,文章已通过审核,并索要了我的详细地址。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直到今天。一拿到快递,就迫不及待的拆开了。打开书的目录,马上就看到了我的那篇小故事,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制衣厂车间的工人竟然在缝纫机上看书,我的举动把周围的人吓了一跳。他们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我把书装进快递纸袋,收了起来,只能等下班再看了。
文字只是爱好,工作还得继续。缝纫机的轮子很快又转动了起来!
篇5:抠门的男朋友的杂文随笔
抠门的男朋友的杂文随笔
那个男人已经追了马小萌好几个月了,只是太小气了点。他们是在北大街地铁站商场的快餐店里认识的。当他端着自己的快餐盒坐到马小萌面前时,她觉得他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是谁,他似乎看出了她的烦恼,坐下后,主动介绍起自己来。
他说:“我叫黄文乐,在附近的宏府大厦上班,经常在这儿看见你。”马小萌记得,那天黄文乐还挺大方,看她只喝粥,就又去前台替她叫了牛肉饭套餐,还有肉夹馍。
马小萌连忙摆手说:“我吃不了的。”
黄文乐却严肃地说:“不行!你太瘦了!”马小萌想问他,我瘦不瘦跟你有什么关系?但是看到黄文乐关心她的表情,有些霸道,不容抗拒,她觉得诧异又温暖。黄文乐看了看手表,说:“我要赶回公司去开个会,你吃吧。明天我们还在这儿见,好吗?”
马小萌甜蜜地点点头,说:“好啊。”
结果第二天让马小萌失望了。等她如约走到旁边一家餐厅,看到餐桌上点了两份冒菜,两杯冰峰,马小萌的心像被谁扯了一下,没疼,但很不是滋味。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约会吗?怎么搞的像是老夫老妻似的,这完全打破了她之前的幻想。
那顿饭马小萌吃得很不痛快,但她没表现出来,她还想给黄文乐一次机会,毕竟中午休息时间短,不适合约会,也许晚上他安排了其他的节目呢?一顿饭的工夫,她已经知道,黄文乐是月薪5000块的客户经理,算是白领了吧,在比较远的鱼化寨租了套两居室。一说到房租,他就咬牙切齿地说:“我去,地段那么差,交通那么堵,还要1800块一个月!这是什么世道。”
那是马小萌第一次在黄文乐的面前想到了“小气”两个字,用他们方言说就是“啬皮”。但很快她又安慰自己,这正是黄文乐可爱的地方,不伪装,不做作。但在接下来的相处中,这种可爱的美德,瞬间变成了缺德。
中午一起吃快餐吃冒菜马小萌没什么意见,权当拼桌了。到了晚上,黄文乐约马小萌出去,他不是带她像老年人一样逛公园,也不是去钟楼商圈附近逛街,而是像中学生一样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聊天,最小气的是,有一天晚上他们呆到11点,马小萌说:“坐公交车回家太慢了,还是打车吧。”
可黄文乐居然说:“打车要好几十呢,明天的午饭钱都出来了。”
马小萌有些不耐烦,这时候来了一辆公交车,黄文乐拉着她上车,她挣扎了两下,黄文乐手倒是快,已经把零钱塞进了投币箱,马小萌想,4块钱也不能浪费啊。一路上,黄文乐总想借机牵一下马小萌的手,但都没得逞,他大概不知道,马小萌此刻已经烦透他了。
半小时后,公交车到站,黄文乐还没来得及说再见,马小萌就气呼呼地下了车,再也没有理他。公交车上,黄文乐是唯一的乘客,这几天他总是这样,送马小萌回家后,自己坐到终点站,再走上几百米去另一个公交站坐车回家。
马小萌又多了一个烦黄文乐的理由,那就是他都把自己也变得小气了,她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半个月没打车了。以往加班晚了,马小萌都是大手一挥招一辆的士,但是最近,每当她挥起手,想到的都是将近50块钱的打车钱,硬是拖着自己沉重的步伐上了公交车。她不想承认,她有些想念黄文乐了。虽然他小气得有些不靠谱,但她记得,有一次坐公车送她回家时,他说:“自己打车回家,你累的时候靠的是脏乎乎的座椅,而我在你身边,你可以靠在我肩上嘛。”
马小萌当时只觉得是他因为没钱而对她的花言巧语,但现在,她孤零零地在这座城市移动着,累了,只能靠着公交车的车窗,冰凉又颠簸,想起黄文乐,就想到他常带她去吃的油泼面,想到他们常去吃的凉皮,还有他的肩膀,都是可以温暖她的东西。
其实没过多久,马小萌跟黄文乐就重新开始了约会。
还是在中午饭的时候,也只能在这个时候,马小萌才有机会遇见黄文乐,她仰着脖子向正在找位子的黄文乐挥手,喊道:“文乐,文乐,这里有位子。”黄文乐想了想,然后咬着嘴唇走了过来。这个动作让马小萌不太舒服,也许她对他的伤害,不止是失恋那么简单,更关乎一个男人的自尊。
黄文乐坐下后,就开始埋头吃饭,马小萌想说些什么总是插不上话,最后,她按住不断往自己嘴里扒拉米饭的.黄文乐的胳膊,说:“我知道你对我心有芥蒂,但不至于连句话都不想跟我说吧。”
黄文乐咽下嘴里的饭,说:“我只是想对你说一句话,就怕你不想听。”
马小萌说:“想说什么?”
黄文乐说:“我挺想你的。”
那之后,黄文乐的话匣子便打开了:“我知道自己啬皮,所有人都说我啬皮,但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攒钱娶媳妇儿,我希望你做我未来媳妇儿,然后我们一起再攒钱生娃、养娃。我不是没有能力带你去吃几次海鲜大餐、打车回家,我只是觉得你是一个好女孩,想在最开始就让你明白,我给你的生活,就是平平淡淡的,我们挣有数的钱,就得有数地去花。你说对吗?”
马小萌听得一愣一愣的,挑不出什么错。后来她终于给黄文乐下了一个定义,那就是,他黄文乐就是一个掉进钱眼儿里的情场半暖男!
正说着,黄文乐的同事坐在了他们身边,直接塞给黄文乐一张卡,说:“给,这是一万五千,都还了啊。”黄文乐塞进自己的兜里,摆了一个OK的手势。同事走后,马小萌诧异,这么一个铁公鸡,居然能借给别人一万五千块钱!
黄文乐说:“这有啥,当时我这个同事的奶奶生了重病,他借了几个平时关系很好的人都没借出来,到我这儿,我怎么好意思再打击他呢?”
马小萌看着黄文乐满足地吃着西红柿鸡蛋面的样子,突然很喜欢。
后来几次,他们把约会地改到了黄文乐家。黄文乐给马小萌做饭吃,但手艺确实不咋样,一顿饭竟然花了3个小时,饿得马小萌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于是,黄文乐就把饭端到了她面前喂她吃,一口米饭,一口菜,一口汤,吃着吃着,黄文乐的眼泪就下来了。黄文乐惊呆了,他说:“咋了,你哭什么呀?”
马小萌不想告诉黄文乐,在她所经历的男人中,他是最穷、最小气的,但他也是最贴心最暖的,她突然抱住黄文乐说:“我想要嫁给你。”
黄文乐往后退,佯装惊慌:“我还没准备好呢。”
马小萌问他要准备什么,黄文乐伸出手,挨个掰手指,说:“首先,要给你买一个不大点儿的钻戒呀,然后,一件还行的婚纱还是要有的吧,最后,咱得定一个差不多的饭店呀。”
马小萌不明白,怎样才算差不多,黄文乐翻着白眼,说:“怎么着也得一桌几十块钱的吧。”
马小萌立刻跳了起来,把沙发坐垫通通扔向黄文乐,说:“你这个大啬皮!小气鬼!哼!”
黄文乐温柔地把马小萌抱在怀里,说出了最动人的情话:“那我愿意为你小气一辈子。”
篇6:第一次旅行杂文随笔
第一次旅行杂文随笔
不要等到老了才去体验青春,趁年轻,多出去走走……
第一次上学,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领工资……很多事情的第一次我们都会留下深刻的记忆。旅行也是如此,第一次的感觉应该是最奇妙的,内心充满期待,又带着一丝忧虑。
我们小时候可能跟随父母出去玩过,但我认为那不是属于你的第一次旅行,第一次应该是用自己挣来的钱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这才是真正自由的旅行,自己安排行程,用自己的劳动收获自己向往的喜悦。
我的第一次旅行在二十四岁时启程,这是一次不在计划内的旅行,甚至可以说是一次扯淡的安排。
那时一个好朋友阿锋准备结婚,另一个朋友小明和我准备去参加他的婚礼,以前我们在学校是一个宿舍的,毕业几年没见,有个机会见一面,还是婚礼,想想还挺激动。
小明是丽江人,丽江,一个风靡全国的旅行热门地,高原、古城、雪山,这些丽江的标签也曾多少次浮现在我的想象里,那是我向往已久的地方。
我家在昆明,小明提前两天到昆明和我会和,准备一起出发,不是去玩,是前边说的去参加阿锋的婚礼。
有时候,人会心血来潮,想一出是一出。出发的前一天晚上,小明说不想去参加婚礼了,原因是他从丽江过来时一直晕车呕吐,身体虚弱,去阿锋家的交通也不是太方便,他害怕再晕车,语气中透露着一丝脆弱和恐惧。
小明倒是提出了一个好建议:去丽江玩吧,正好他顺路回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恰好我也是一个随便的人,竟然答应了他的`提议。
当时觉得一个人去参加婚礼也是略显孤独,况且好不容易有几天假,之前也没真正旅行过,就这样,我没超过一分钟就妥协了,于是决定奔向丽江。
说走就走,我们立即买了第二天晚上的火车票,对阿锋也没有丝毫的愧疚,谁叫他家交通不方便,哎……
在火车上睡了一晚,七个小时的车程,我们从昆明到达了丽江。
小明是丽江人,一切听他安排。走出丽江站,是早上七点多,太阳正准备升起,呼吸着异地的空气,感受着浓烈的旅行气氛,心里稍微有点激动。
第一天,当然是逛大研古镇,名声在外,不得不去领略一下。当天晚上,我们也住在了古城里,彻底的感受一下丽江的魅力。古城基本都是木屋,中间夹杂着商铺、酒吧、客栈,和钢筋水泥的城市确实感觉不一样。
不得不佩服丽江的名气,我们当时去的时候不是节假日,也不是周末,是正儿八经的工作日,人气丝毫没受到影响。白天我没太感受出来,到了夜晚,人山人海,酒吧里,街道上,灯光璀璨,歌声飞扬,这是一个放飞自我的好地方。
我们没有熬夜,估计是彻夜喧嚣,第二天,我们起得还算早,阳光已经照在了古城的石板路上。
早上的古城很安静,商铺基本是关着的,路上没有什么人,来玩的估计多数还在睡觉,走在路上的很多是当地的居民,他们正按照自己的习惯开始新的一天生活。
漫步古城小路,和晚上的感觉天差地别,我就喜欢逛,欣赏从未见过的风景,走从未走过的路。走着走着,绕到了古城的后山,站在这里可以饱览古城全景,面积很大,当阳光照亮所有屋顶时,想象着它的历史过往,看着眼前无数木屋,顿时感觉有些神秘而壮阔,这是一处美景,也是一段历史,这里发生了多少故事,有多少故事又正在发生,今天,我站在这里,这一刻,古城在我眼里,我属于古城……
古镇全貌
丽江是一个以古城闻名的旅游胜地,这里除了大研古镇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古城、古村落,每到一处都有新感觉。
束河古镇
在丽江待了三天,没有去玉龙雪山,倒是逛了好几个古镇,一个旅游的地方,不会有繁忙的感觉,一切都显得悠然自得。
远方雪山便是玉龙雪山
第一次旅行没有计划,来匆匆去匆匆,旅行完的时候没有反应过来,或许是不愿意这么早结束旅程,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去。但这就是人生,得回去乖乖地工作了。
这也算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属于第一次,使得这次出发记忆犹新。
小明回了家,我独自一人返回昆明,出来得匆忙,近视眼镜都忘记戴,像考古一样探索着回了家。不知道远方的阿锋怎么看这两个扯淡朋友,一切归于平静,故事却继续发生着……
篇7:我既是穷人,也是富人杂文随笔
说我是穷人,因为我是农民,并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是穷人,但我是。因为我老了 没有退休金,一个月几十块钱的养老金,还不值一件孩子的玩具。
说我是富人,因为我有健康的身体。摸摸全身数一数,我全身的零件,都在正常运转。脚能走路,手能写字,耳能听声,眼能看物。鼻的嗅觉够灵敏,舌尖也能辨香辣。五脏六腑也挺好,没有一件要求下岗。
看看周围我的兄弟姐妹,不是腰酸,就是背疼,不是血压高,就是心脏病,不是眼睛花,就是耳朵背,不是写字手抖,就是走多了脚累。比起他们,我何止幸运千万倍,我不是财富达人谁相信。
我说我是穷人,因为我手中没有钱。一人一亩三分地,还不够一年的油钱。这里我就不说种地多辛苦,收入多微薄。这种话题自有三农去评说。我只所以喜欢土地,是因为它太诚实,你种上稻子,它不会长出玉米。只要春天播下种子,秋天就会收获希望。农民挣不到钱,那是政策有问题,粮价太偏低,不管土地的事。我爱土地,爱大自然,一如既往,就像爱我的孩子,爱我的母亲。想挣钱,找别的渠道,想修行想养心,先把钱财抛脑外。
不缺钱的朋友,想享受一下农村的生活,实在不是一件坏事。
清晨,你打开窗户,就能观赏万树繁花,小鸟在鸣叫,蝴蝶在舞蹈。轻风吹拂你的脸,心情舒服到永远。如果你想散步,就走出庭院,走向田野。看闲花野草,溪流奔跑。天是那么蓝,地是那么阔,放眼望去,远处的村庄掩映在绿色的海洋中,时隐时现。你能想像到,在陌生的异地,那些村庄和你的村庄是多么相似。每天也是孩子闹,老人笑。鸡在飞,狗在跳。徐老半娘地里忙,青壮劳力城里跑。早出发,晚奔家。不是摩托,就是汽车。老屋弃,新房立。家家户户欢天喜地,虽然庄稼不景气,打工挣钱,农民的日子一样富裕。
不是说城市不好,城里的好和农村没法比较,一个天,一个地,根本就不是一个挡次。就像周立波说的,一个是喝咔腓的,一个是吃大蒜的。农民粗野,市民高雅。
但是你如果让我这个农民,搬到城里来住,我还真不习惯。
我是从小在野地里生长的无名无姓的野草,怎么能适应城里的园艺设计,胳膊稍一伸,腿脚略一动,就被园艺师傅用剪刀修理。非得整齐划一,非得千人一面,把我压抑的气都不能喘。
我是在林间长大的无名无姓的小鸟,过惯了无拘无束的逍遥日子,搬到城里,就像是被关进了笼子。在钢筋水泥中挣扎,抬头看天,巴掌那么大,低头脚下,方寸之地。对面邻居,相处一年不识真面目。出门满街箐男亮女,哪一张是我熟悉的容颜?川流不息的汽车,几时能让我的耳朵清闲?
算了算了,不说了。别让城里人嫌弃我。不过,也许我多虑了,一看我的标签是乡村奶奶,一个又老又土的'乡下人,高雅的城里人根本不霄一顾,我就不用自做多情了。
但是,说归说,做归做,城市就是一部神奇的传说。城市就是富人的天堂,乡下人的梦想。要不为什么无数的乡下人都在城里买了房。中央都一再强调缩小城乡差别,为的还不是让我们农民过上好日子,奔向小康生活,什么是小康生活,就是城里人的生活。
我的城乡观点,只是代表了我自己的一家之言,大多数人都向往城里人的生活,年轻人自不比说了,就是我的同龄人,也大多被城里的风景吸引了目光,一提起自己的儿子在城里安了家,自己去儿子家做免费的保姆了,就有了飘飘欲仙的感觉。
各位读者,你是不是觉得,我的文章又跑题了。乡村的野性就是改不了,不受约束的性格,也让我的文字变得信马由缰,离题万里。看来,我真该学学做伸士淑女的雅致,也好让喜欢我的朋友,在我的文字里多停留一段时光,不致于一见我的面,就像躲避瘟神一样,面露厌容,拔脚就走。
篇8:超市出口也是人生出口杂文随笔
超市出口也是人生出口杂文随笔
今天看见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写的文章,越是在喘不过气的日子里,越是要去超市里面巡游。焦虑的,不安的心,都会因为在货架上的流连,拿起或者又放下的商品而得到释放,如果我有心情逛遍这每一个角落,我就会觉得自己重新得到了勇气。
我也是这样想的。越是不压重负的日子里,越是想亲近生活的核心,越是想让自己融入最细微的`柴米油盐之中。这些琐碎反而能使人有旅游般的快乐。
超市对于独居的人,或者真正家庭的人好像都有不一样的意义。活到现在,似乎也没有真正的属于自己的生活。即使因为在外独居过长时间,那也不算是完整的生活,因为它缺乏爱与关怀。而群居生活,则好像省略了自己的想法,少了独处的空间,依旧是不完整的生活。我们似乎只有在有些忧郁的时候才会思考,开心的时候我们似乎就丢失了自己。但是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快乐的时候我们只需要沉浸在快乐之中就好了。
如果因为自己的处事方式而烦恼,那么就简单地,选择与之相反的做法即可。省下的思考的时间或许正好可以去追逐快乐。
篇9:停,也是一种能力杂文随笔
停,也是一种能力杂文随笔
1 昨天晚上作为分享嘉宾参加应童老师的线上读书会,我是第三位分享嘉宾,每个人的分享时间是15分钟,我说着说着就超时了,直到点评嘉宾危娜老师第三次提醒我,我才看到,赶忙停下。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真的是太投入了,我只顾着自己说,完全没有了时间观念,完全没有关注到外面的世界。危娜老师点评时说,当我们勇敢的参与生活,很深很深的参与生活时,也要同时能拥有停的能力!只有当我们拥有即时停的能力,才能面对生活中更多意外的发生!
2 事后听了好几遍自己的.分享和危娜老师的点评,还是不能理解,停,也是一种能力。停不下来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昨晚的停不下,我可以找理由说是因为自己第一次参加线上读书会没经验太紧张!但是这十五分钟的表达就像镜子一样,还是反映出我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我的婚姻生活,过着过着就散了。比如买菜,买着买着就又买多了!烧菜做饭,不知不觉量又太多了。
3 停,也是一种能力。放手,也是种爱!不禁联想到自己对儿子的关心照顾也是停不下来,很多时候,其实自己也知道对儿子照顾太多,其实这样对于儿子来说没有多大好处,有时甚至是限制了儿子很多的能力的发展。看来我的功课还很多,我要突破的也还很多。
4 庆幸的是现在觉察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了!那么接下来就改变,就付诸行动!做即得到!不是吗?
亲爱的,期待您很快就能拥有停的能力!
篇10:是结束,也是开始杂文随笔
是结束,也是开始杂文随笔
我从前是将死的人。
疾病招来死神,我能感受到死神在凌迟我。
一刀一刀,我知道我终将死亡,但是这个过程会漫长而痛苦。
我恍惚极了,有时虚弱得站不住,每天很长的时间在睡着、做噩梦和醒着里面轮转。
我不记得每天吃些什么,我只记得我几乎吃不下东西。
每天都很累很累,没有力气供我使用。胃疼得厉害,肠子也在疼,冷汗直冒,心脏也叫嚣着抗议。每一个关节都在疼痛,曾经是可以弹奏的手,他们为之骄傲的东西,在我疼得满屋子找药的时候,就彻底废了。它们除了疼痛,什么也做不了。
肉体上的痛苦是十分痛苦的,我反复的濒死而后再活过来,死亡一口一口把我吞噬。
后来,医学家和生物学家们替我驱走了死神,但是多么遗憾,我已经死了。
我,她,我们在内所有人,都死了。
但是只有她一个人,是被死神带走的,带走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以刀那冰冷的`刃,喷涌的血柱还有痛哭和惊呼。
但是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雨冲刷了一切。血迹、纸钱的灰、照片、视频、六七个血窟窿还有我们,这些都是幻觉吧因为就这样消失了,忽然一下子的,全都不存在了。
唯一可以确认的是,我已经死了,从各种各样的社交软件,媒体和搜索引擎上死了。
所有的文字是我的遗产,我知道我已经消失了,我被抹去,清洗,遗忘,然后再重新编辑。
我不具有任何意义,我很短命。朝菌不知晦朔,昙花一现,蜉蝣朝生暮死,夏虫不可语冰,蟪蛄不知春秋。
但是我的遗产在这里,它还有意义,可以被人看见,就是它的全部意义。
即便几十年过去,几百年过去,我也不会和那些曾经死去的人一样又可以重新存在,我太卑微,不值得重新存在。
但是我的遗产,它永恒,人们会知道有那么一些事情这样发生了,那就足够了。
篇11:是同桌也是朋友杂文随笔
是同桌也是朋友杂文随笔
初中整整三年,我的同桌已经调了数位,但印象最深的,非目前的三位莫属。俗话说“男左女右”,那就先从男同桌说起喽。
他,一米七五的个,身材瘦瘦的,可拽啦!虽眼睛不怎么好使,但也不失分度。他酷爱绘画,可他从不画山川鸟兽,只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动画人物,他每次画完都让我看,况且也画得不错。他,学习成绩不突出,但他字写得好,借用一个医学术语那可谓是妙手回春啊!还有同学说,他的字像极了女生的字,简直是细笔如花。他,可以与你真诚相待,他会适当的和你谈鹿晗、迪丽热巴,谈到唾沫点满天飞;会适当地喊你声走开,不要你打扰他;会适当的劝告你一些事情,帮你跨越困难这一道坎。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本班大名鼎鼎的帅哥——杜晓阳。
庞雨茹,她性格怪异,不爱与人说话,是我班家喻户晓的小说狂,疯狂到一本接一本,仿佛没有尽头。我曾经也说过她几次,她总是嘟囔着嘴:“看小说也能增长才干”,顺便送我一个糖炒栗子,完了她又笑着向我道歉,呵,你说怪异不怪异。她还是一个暴力控,尤其是看小说时,千万不要打扰她,不然她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什么揪头发、掐肉、降龙十八掌,切风腿都得用上,这是我多年的`经验。她也会时常写小说,写的也有一定的知识含量,让你不得不佩服她。虽然她总是看小说,但她的时间却显得很充足,老师留下的背诵任务,她没有一项耽误掉;布置的作业,没有一项没完成的;以至于我怀疑她有法力。
还有一位,她长得不怎么中看,但她可厉害啦!你要惹了她,两眼一瞪,头发一竖,嘴一噘,挥拳如雨,乱斩如麻,打得你满地找牙,保准你这辈子忘不了她,任何人见了都得逊色三分。她,充满了正义感,遇到以大欺小的事情,总会上前教训那个大孩一番,最后那个大孩只能灰溜溜地跑了。要我的话说,她非常像一位男生,不,她就是一位男生。走起来大摇大摆,可谓是所向披靡。嘿嘿,她就是坏人听了闻风丧胆的徐大将军——徐傲珊。
怎么样?这就是我的三位同桌,各自有各自的个性和特点,谁也不比谁逊色。我相信,你们一定也很愿意与他们做同桌、交朋友的,不是吗?
篇12:是结束也是开始杂文随笔
是结束也是开始杂文随笔
终于从查分数的紧张和激动中缓过来。
当时颤抖着打开网页,定睛一看,考了我有史以来最高的分数。我激动地想拥抱我的父母。
不过冷静下来,我的成绩也不是出类拔萃的。今年的`分数线是近几年最高的,现在的形势不容乐观。
我是个不容易满足的人,这次考试我还是有遗憾的。平时考得好的语文和生物,反而考得不好。不过理综的分数出乎我的意料。
高三这一年,我知道自己没有拼尽全力,尤其是下学期。那时我考试成绩不理想,心里真的很崩溃,有时真的想放弃算了。我经常找各种借口玩手机,明明很懊悔,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或者说是放纵自己。看着同学们在进步,一个个超过自己,焦灼感简直要洞穿我的心,我甚至不想去学校,不想见同学。
我担心又懦弱,善妒又敏感,阴郁又悲观。那段日子就像活在深海不能见到光。
好在高中时光结束了,伴着高考结束的号角落幕了。不久我要去大学。
好不真实,但确实在发生。
以后的日子也定然不好走,但我希望自己能有斗志、毅力和勇气,去走好自己的路。
篇13:接受也是一种给予杂文随笔
接受也是一种给予杂文随笔
高尔基的母亲说,“给,永远比拿愉快。”但我却想说,要学会给,但也不要忘了懂得接受——拿也很重要。
今早下着大雨的时候,一位妈妈顶着狂风迈进校园,撑着把伞,手中抓着一把深色的伞,狂风吹乱了她的发梢,大雨泼湿了她的脸和衣服。一进来,她立即马不停蹄地走向孩子所在教室,又是一位爱子心切的家长呀。
结果,过了一小会儿,她慢慢地走向校门,步伐不再轻快,仔细一看,那把深色的伞依旧留在她的手中,似乎从未有别人碰过。从那落寞的神情,大概可以猜测到,是她的`孩子拒绝了她的伞吧。这种情景也不是第一次见,乡村里的孩子无拘无束,在下大雨的时候,都可以在露天里踢球踢得超级尽兴,所以有些孩子他们对于伞的依赖心理不是很强,更何况孩子们有一个很奇怪的心理,那就是不能和别人不一样,不然就难为情。所以当别的孩子的家长没有送伞来,而自己的爸妈送伞了,他们就会觉得很不自在,就会立即有拒绝家长好意的心理倾向。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无论是父母还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是其他,凡是对自己好的人,都不应该辜负。说什么回报父母、说什么报答他人,如果不会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那其他的还有什么意义?而为他们着想,其中一点就是要了解他们的心情和想法。就如这位妈妈送伞,她抱着的是一颗爱子的圣洁之心,孩子即使不需要伞,但如果接下了,妈妈的好意便会得到回应,那就是对妈妈的最好的回报。
谁说能使家人开心的只有’呢?殊不知你接受了他们的给,就是对他们最好的给予和回报。打个比方,有些家庭总想着给家里的老人买最贵的衣服、用最好的保养品,但是却拒绝临行前老人家辛苦准备很久的家乡特产或其他干货。这让老人的心里怎么开怀?所以说,不能忘了给予,但更要机智地学会接受。
篇14:第一次悸动的杂文随笔
第一次悸动的杂文随笔
深夜了,突然想写点东西。讲讲初恋吧。早恋不是件光荣的事,所以基本上没跟什么人讲过。
初恋在小学时期,喜欢了他三年。是的,按时间来算,很早了,三年级。
先讲一讲怎样相识的吧。可能不打不相识,是最好的陈述了。
那是一节数学课,数学老师教授我们使用计算机。光说不练假把式,光教不实践也是一个理。老师带来了几台计算机,让大家以每组相传的形式,每个人都用计算机实践一下。
不记得是以什么方式选的座位,总之我和朋友坐在靠墙,教室后门的角落。计算机一个个传下来,快到我们了,但也快下课了,下课就意味着没机会使用计算机了。我和朋友开始着急了,向前桌的同学说了声,让他们快一点。谁知道,大水冲了龙王庙,这位前桌同学是少爷,磨磨蹭蹭,你越催,他越慢。终于,我没了耐心催,他被催没了耐心,我俩干了起来。
他回头冲着我吼,催,催,催什么催!我也冲他吼,你看看你用了多长时间了,都下课了!忘了自己说了什么话,他竟然把我数学书给撕了一个大口子!我当时火了,冲出后门,在地上捡了块大石头,拿回来,就冲他课桌上砸。我的怒气还在头上,他呢?却因为我这动作吓了一跳,带笑的惊叫了一声,哎呀,妈呀,吓我一跳。
可能这句话,我怒气消了不少,想想可能他就是被我催烦了。不过,也没给他好脸色,冲着他说,你以后小心点,下次我砸的就不是课桌了,就是你的头了!这话还真不是吹的,在两年后,我还真的用石头直接砸头,别说我凶残,那把兔子惹急了,它还咬人呢!
平平静静过去了一个月。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前桌的他,这几天喜欢惹我生气。对着我的数学课本嘲讽,哟,这书怎么破了个大口子啊?我回了句,让狗咬了!他笑了,可得意了。
初恋就要萌芽了,在接下来的这件事后。
和几个朋友同学在学校旁边的田坝上玩闹着,正开心着呢,他跟他的朋友突然走了过来。真扫兴,不知道他是要闹哪出,不过肯定没好事。果然,他也过来走这条只能一个人通过的狭窄田坝。他是玩开心了,我就不开心了,本来跟朋友几个玩的好好的。我想着走完一圈就不玩了,就走快了点,慌了,脚踩踏了,感觉要摔进泥田里了,结果被身后的手扶了一下,脱离了险境。
很感谢啊,我身后的那个人。是我朋友扶的,因为她离我最近,我这样想。事情真相只有一个,所以真相还是来了,是他扶的我,隔着我朋友扶的我。
好吧,因为这件事,我开始对他没有什么恶意了,不再带有色眼镜看他了,对他有了些关注。发现他有点幽默,还有点仗义。
四年级的记忆好像丢失了,不记得有发生过什么。五年级的时候,他是班长。管着班上的.纪律,还有一些琐事。
因为一件事,我和他的朋友起了冲突,是他,把他朋友拦了下来,那件事才停歇了。在那一年,种子萌芽,成长了。上课的时候时不时看着他,有时候他发现了,就冲我挤眉弄眼的,而我就是偷笑,然后这样的次数愈发增加了。
开始写纸条给他,跟他离的并不近,我也不知道当时什么心理,以及纸条上都写了些什么。只记得他给我回的纸条,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还偷偷的藏起来不让身边的同学看见,后来才发现,自己好白痴,几乎全班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让我弟给他送我喜欢的东西,他回给我弟五毛钱;把书上帅的漫画人物扣下来,放在他的课桌里;为了不让人起疑心,在别的同学课桌也放了漫画人物,以为人不知,结果当同学发现并发起疑问时,朋友对着我说,是你放的吧。我顿时觉得一切好透明。
课间一个小插曲,好粉红。下课了,大家好像都尿急似的,跑进跑出,于是撞上了。我跟他撞上了,撞了个正着。他比我高一个头,他的嘴撞上了我的额头,本来不是什么大事,结果看事的不嫌事大,偏说成了嘴撞嘴。然后就是一阵起哄,脸上一团红晕。早恋了,那个懵懵懂懂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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