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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觉与真相杂文随笔

时间:2022-12-19 09:16:5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错觉与真相杂文随笔,欢迎大家分享。

错觉与真相杂文随笔

篇1:错觉与真相杂文随笔

错觉与真相杂文随笔

抱着孙女在银河广场赏月,边散步边给孩子哼唱:“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快乐的歌声……”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

尽管今年的中秋月亮有些晦暗,但是歌词描绘的意境还是非常优美的。边走边给孙女讲,当我们边走动边看月亮的时候,看到的月亮也在天上跟着我们走,还可以看到月亮在云彩里穿行,确实像歌词里唱的那样——

同时我们也做了尝试,当我们停住脚步再看月亮的时候,月亮也静止了,站稳了仔细看看,原来的云遮云掩,只是云卷云舒,而月亮确是如如不动。

这是我们儿时唱过的歌,经历过的事情,做过的趣味游戏,过去曾讲给了儿子,现在又告诉了孙女。

可当我们长大了,获得了一些科学知识和经验,阅历成熟了之后,却应当透过这个浅显的常识,悟出更深一些的道理。这就是:奇妙的“人行月走”是个可爱的错觉,而刻板的“人停月止”却是枯燥的真相。所谓“云不碍月,月不遏云”。时髦的句式是:“不管云遮不遮月,月都在那里。”

想来词作者们不会不知道这个真相,但是他们却乐于利用自己和人们的错觉编织了一个虚假但是美妙的意境,提供给大家感受和享受。而人们也乐于接受并享受这个虚假和美妙的意境,尽管知道她是虚假的,但还是喜欢她的美妙,甚至沉溺于这个美妙。其实在这里人们欣赏享受的已经不是月亮本身了,而是借助月亮和情绪感情交织再加工出来的所谓意境了。

这就是“文学境界”的一大特点和产生,并存在的理由。从主观的感觉、感受出发,把自我的愉悦情绪或美好感情投射到情境上去,就有了“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的意气风发;把自我低落寂寞的情绪带到情境上来,就有了“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的愁肠百结。豁达开朗时有“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惆怅寂寥时有“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人们用给自己带上情绪的五色眼镜的方式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还自诩具有了“发现美的眼睛”,还归纳了“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文学创作基本原则。

这就是“文学境界”的功用,她可以让我们发现“美好”,创造艺术,妆点生活,愉悦精神,宣泄情感,慰藉心灵。有了文学境界,人们可以欣赏到那么多的园艺、建筑、书画、诗词、歌舞等等,人类社会如果没有文学境界,生活将是多么的乏味?

利用错觉创造美好的是“文学境界”,而启发智慧揭示真相则由“哲学境界”来承担。

了悟了“人行月走”得到的'是个错觉,而“人停月止”发现的则是真相后,我们就知道了,对一个月亮就有了错觉和真像两个方面的认识方式和结果,仔细想来,这个世界有太多太多的错觉和假象在蒙蔽着我们了。比如那些看起来五颜六色的鲜花,其实本身并没有颜色,只是它们有选择的吸收反射了某个频谱波段的电磁波反射到我们眼睛里造成的,说到底物体的颜色也是一种错觉。两千多年前的《波若波罗密多心经》就说,“色即是空”,这里不单单指的颜色,就是颜色附着的物体,在分析到最基本的粒子时,物质实有性降到最低,有些只剩下“波动”。佛学哲学发明了一个伟大的词汇,叫做“邻虚尘”,也就是微尘和虚无最最临近的状态,说它有,它无限的接近无,说它无,它又可以生有,不管是真金白银,还是砖头瓦块,都是由这些基本粒子构成的。而且它们一直在“有无相生”“无中生有”,如“海市蜃楼”,如“梦幻泡影”般的蒙蔽着我们的眼睛。

如果我们希望戡破事物的假相,了解事物的真谛,很简单,就要从情绪活跃,感情兴奋,甚至喧嚣的心理动态中静止下来而回归理性。就像孔子说的“知止而后能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老子说的“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释迦佛祖更是言简意赅:“因戒得定,因定开慧。”大道至简,古之圣人不于欺也。

所谓知止、持戒、得定等的状态,当然不是仅仅停住脚步那么的简单,这个“止”是“心止如水”,拴牢心猿意马,沉淀妄想杂念。老子讲的归根复命,就是回归我们能感知感觉的基本能力和状态。就是帮助我们放下情绪和感情,放下主观的经验和脑袋里的条条框框,摘下有色眼镜,不要主动的带着情感去发现“美”,更用不着去创造高于生活的什么东东,而是客观的感触、感受、分析和研究事物,感觉自己的内心,“实事求是”就“欧”了。记得当年我们学习的西方哲学史中有位批评人家是机械唯物主义的普列汉诺夫,他的“观照”说,其实是最接近科学认识论的“大圆镜智”了。

文学境界给我们带来快乐,哲学境界帮我们提高智慧;错觉让我们享受生活,真相令我们觉悟生命。我们应该爱好文学,更应该学习哲学,我们应该既有文学境界,又有哲学境界,愿我们都成为即会享受生活,又会透视生命的人。

篇2:所谓真相杂文随笔

所谓真相杂文随笔

身着破布麻袋的小女孩坐在街边,双手抱膝,把头埋在双腿和身体中间的空隙。头发乱成鸡窝一般,丝毫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凡是暴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红与黑的交织,构筑了女孩的盔甲。

经过女孩身边的路人很多,但是没有一个人停留,过路人皆是用手虚掩口鼻,面露嫌弃之色。无人愿意带走女孩。

“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女孩这样说着。她的声音气若游丝,只有她自己才能听清。

她想起了自己的家庭。原本她住在离英国千里之外的华国,跟着父母一起在江南经商。

每天母亲都会在家里为她缝制新衣,这是母亲的乐趣。而父亲在傍晚时分就会回家,每一次手里都会拿着一份点心。

“抚瑶,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回来。”男人的面容略显刚毅,但眉眼间却是流露出止不住的温柔。藏蓝衣袍的袖口和衣摆都用极为细腻的针法绣上了竹子。

男人话音刚落,一个身着粉衫的娇小女孩从两扇红漆木门之间的门缝中挤出来。头上的两个原本整整齐齐的羊角辫也因此变得歪七扭八,松松散散的挂在头顶。有一根用来扎辫子的红绳都掉到了地上。

但是这一切都不能阻拦她的步伐。小女孩直直的冲到男人身上。紧紧抱住男人的大腿,抬头看着他,嘴还甜甜的叫着:“爹爹!你回来了,抚瑶好想你……”

谁会想到这是他们一家最后的,温暖而又甜蜜的时光。

“…抚瑶,抚瑶你快进去…”母亲的脸上难得露出了慌张焦急的神色,慌忙把抚瑶和一些干粮放进一个很大的木制货箱中。

当时只不过八岁的抚瑶在那个夜晚看见了五个金发碧眼的高大男人,冲进房间。其中那个身材略微臃肿的男人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她看见母亲倒在血泊之中,母亲张开了被鲜血染红的唇,在咽气之前对抚瑶说出最后一句话:活下去…

后来,她随着那些货一同离开了自己的祖国,漂洋过海,来了英国。

思到此处,抚瑶开始抽噎。脸上的脏污随着泪水离开,露出了原本的白皙的皮肤。

突然一个黑影挡住了照在她身上的光,抚瑶抬起头,看到了黑色帽檐下的金发和那如同海洋一般蔚蓝色的双眸。抚瑶猛的向后退了退,直至背部紧贴身后的墙壁才停下来。她的动作扯开了伤口,地上瞬间就多了几个鲜红的血点。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他边说边向后退了一步。“我是柏特·罗杰,我是个侦探,我是来帮助你的。”柏特缓缓蹲下双手向前举起,掌心对着她以此表示自己没有危害。

抚瑶无神的眼中终于有了些许神采,用着蹩脚的英语回答柏特:“家里只剩我一个了,你愿意带我走吗,给我一个新的家。”她的眼中充满了希冀。

柏特轻叹了一下,用了这辈子最温柔的语气对她说:“我当然愿意,要不然怎么会来找你呢。”柏特轻轻地抱起抚瑶,生怕扯到她身上的伤口。

落日余晖映在他们身上,身后的影子渐渐融为一体。原本两个不相识的人就此有了交集。

……

抚瑶有了新的名字:泰勒·罗夏.

自从泰勒身上的伤都尽数痊愈之后柏特开始悉心指导她,教她所有她应该知道的事情,立志把她培养成一位合格的淑女。当然,柏特没有忘记教她英语,特别是口语。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她拥有了非常完美的英式发音…

有天柏特带着泰勒去了现场,目的是为了带她见见世面。就在他还在观察现场时候泰勒走到柏特身前对他耳语,说出了许多柏特还未发现的细节。他很高兴,发现自己捡回来的孩子不仅好看,在做侦探这方面很有天赋和极大的兴趣。他注意到了她在现场观察时眼中流露出的兴奋,那是侦探才会有的兴奋。

在柏特和泰勒共同努力下,泰勒在成年时成为了伦敦最年轻也是最杰出的侦探。她成年以后接到的案子也越来越多,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但是泰勒总是会在第二天清晨时分回来,从未晚过一丝一毫。泰勒很喜欢夜间行动,有时候手里没有案子,她也会出去,只是没人知道她去做什么罢了。

……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泰勒斜靠着柔软的沙发,午后的阳光斜照在泰勒身上,为她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圈。

浅棕色的头发梳成简单的麻花辫,茶色的眸子低垂,纤细修长的手捧着一本墨绿色的书。更衬得她肤色白皙。如果不细看她那双桃花眼,可能都不会认为她是个华国人吧。

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这美好的午后,泰勒把书放在沙发旁边的角桌上,红唇轻启。“请进。”这句话裹挟着完美的英式发音与她独特的慵懒,让人深陷其中。

“泰…泰勒,格里菲兹.马库斯家出了命案…一家三口全部遇害。”普利斯门满头大汗,整个人倚靠着门框,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很明显他是从一英里之外的案发现场跑过来的。

“知道了,我马上就下去,你先去楼下倒杯水缓口气吧。”语气非常熟稔,令人奇怪的是这只是他们第二次见面,他们本不应该用这样如同老朋友一般的语气对话。

泰勒从沙发上坐起,简单整理了一下衣服上的`褶皱,普利斯门也转身下楼倒水。就在他转身的时候,泰勒脸上露出了不属于她的笑容。,似是看透一切的笑容,又似好戏开场有所期待的笑容。

……

“葛里菲兹.马库斯,男,五十二岁。初步判断是被利器击中要害,瞬间毙命…”

“一共两人死亡,葛里菲兹.马库斯死亡地点在书房,格里菲兹的妻子艾莉.马库斯在一楼的客厅被发现。同样死于利器。目前现场并未发现杀害马库斯一家人的凶器。”普利斯门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记录案情的本子,照本宣科的告诉泰勒案情基本进展。

泰勒观察躺在地上的身材有些臃肿的格里菲兹,面色惨白,脸上的赘肉都堆积在一起显得表情非常狰狞,似乎是被吓到了。泰勒环顾四周,发现室内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发现脚印一类关于犯人的相关信息。

“我去下楼看看。”泰勒觉得楼上书房没什么信息了,便回头对普利斯门以及一众苏格兰场的警员说了一声就下楼去了。

楼下只有一个警员,十分松懈的站在客厅的入口处,毫无干劲。似乎…昨天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事情导致今天非常疲惫。

泰勒踮着脚尖,慢慢接近尸体,当那个警员因为困倦揉眼睛的时候泰勒蹲下,原本握住的右手松开,似乎要去确定些细节。

艾莉.马库斯的尸体跪坐在地上,上半身直接爬在了客厅的茶几上,她身下压着的报纸和背部偏左的洞证明了她是在看报纸时被犯人从身后杀害。

艾莉是格里菲兹的第二任妻子,他的第一任妻子在三年前外出去临市找柏特时被劫杀,其手法十分残暴,这里就不赘述了。她仅二十六岁,比格里菲兹的儿子还小个几岁。他的儿子格纳.马库斯非常不喜欢艾莉,听说时常给艾莉脸色看,非常非常不尊重她。

“泰勒,怎么样了?你有什么进展吗?”普利斯门从二楼下来,向泰勒询问一下进展。顺便来看看楼下这个犯困的混小子,如果不是今天苏格兰场靠谱的人都去出外勤了,怎么可能轮到这个成天离不开女人和酒的人。

“有,但是不太多,有什么大突破会告诉你的。”泰勒低头仔细观察着地上的尸体,并未回头看普利斯门。自然也没有注意普利斯门的小动作——他把一把带着血的刀放在了沙发下面。

时间过得很快,这次苏格兰场非常非常的靠谱,很快就解决了这次的案子。当然,为此泰勒也出了不少力。

凶手是两位被害人的独子格纳.马库斯。作案动机是因为他从某个侦探那里得知他的亲生母亲不是被劫杀而是被艾莉陷害,惨死在郊外。

令人意外的是,格纳拒绝承认他杀害了他的父亲,一口咬定他只是杀害了艾莉。即使苏格兰场在客厅的角落里找到了决定性物证——一把沾着格里菲兹和艾莉的血迹的厨刀。刀上面只有柏特一个人的指纹……最终,格纳被判十年监禁。

视角转换到泰勒家,二楼书房。

泰勒借着温暖的橘黄色的灯光,很随意的坐在窗前,用一根纯黑的钢笔在那本绿皮书上写写画画。如果仔细听,你可能还能听见很轻微的抽噎声,和泪水滴在书页上的声音。

泪水模糊了泰勒的双眼,也模糊了书上刚刚写下的字迹。但是没有模糊泰勒的笑容。渐渐的,她用笑声代替了抽噎声。笑声越来越大,她似乎是在释放十几年来的压力,也似乎因为某些事的终结而高兴。

泰勒笑得有些癫狂。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是因为什么。

当太阳再次从东方升起,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癫狂的泰勒,只会剩下那个温婉而又知性,被人熟知的泰勒。

篇3:与老友杂文随笔

与老友杂文随笔

昨日老友邀约,说什么好久不见,我却知道这家伙无非是贪恋那杯中浊物,纵使万般不情愿,那一脸严肃的样子也让我无法拒绝。

说起来我俩确实许久未见了,上一次畅谈时还是一年前。这一次再见,他变化了很多,多了一丝沧桑,少了一点说不出的感觉。

推杯换盏之间谈及音乐,他微醉,望着窗外的远方突然说为什么总是忧伤的会比快乐的多?我不语,却不自觉地摸向怀中。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谁也不想打破得之不易的回忆,哪怕是在喧闹的人群中。

回忆的时间总是飞快,我还在神游天外,他却早已淡定如常。回神后看他正一脸鄙视的眼光看着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你不会还没忘记吧。他略带惊讶的问到,怎么会?我强装镇定地说,大笑掩饰着慌乱。

而后他没再问,我也没说,或许他也感觉出我能看透他藏于眼睛后的忧伤。那晚是我们认识以来最默契的一次,谈天说地却没人真正说进心里,只有融入到血液里的'酒精在身体里肆意。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酒精可以增加我的勇气,却无法改变我的意愿。也曾认为这句话无限接近真理,直到后来才发现,在酒精催化下的意愿究竟是我缺乏的勇气还是我原来并没有那么的爱?或许都有吧,只是我不知道。我和他都曾在爱情里受伤,都用面具将自己伪装,哪怕是一个人的时候,也怕突然的阳光灼痛伤疤。

耳边突然响起林俊杰的《修炼爱情》,那一句句歌词像血液流进心里,任往事回忆,这一刻突然明白为什么世界上忧伤总比快乐多。快乐的是你占据我原本空荡荡的心,然后变得密不可分仿佛一体。忧伤却是你把我的心撕裂,带走属于你的痕迹,留下满目疮痍。

会害怕吗在她之后,我抬头问他。他没回答我,只是喝完了杯中酒反问我,你会吗?不会,我极其坚定地说。他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喝酒,直到两个人烂醉。

那天回去后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只有两个字:会吗?我会啊,怎么可能不会呢,我害怕心脏被撕裂的感觉啊。你也会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篇4:恋与杂文随笔

恋与杂文随笔

最近在玩恋与制作人。这是个不那么纯粹的乙女游戏。

有几点让我蛮不喜欢的。

第一点是它圈钱的目的过于明显了。虽然游戏做出来是为了挣钱,但这款游戏给我的感觉太精打细算了,体力啊钻石啊金币啊什么的,消耗的量和不足的.量都精准地卡好你刚刚能忍又不大能忍的那个度,剧情凝滞的时候就仿佛在催着你去氪金,然后在人感觉到稍微有点沉闷的时候就恰好解锁新的游戏功能——这本来是很好的,却好像在拿刀挟持我上瘾,让我感觉很冰冷淡漠,反而丧失了游戏的兴趣。

第二点是我非常讨厌的城市漫游功能,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只是游戏任务,但喜欢的人支使着自己做这做那的感觉真是糟透了,崩人设崩得稀里哗啦。顺便一提,各种繁杂的游戏功能都在让我失去对这款游戏的耐心。

第三点是致命伤,女主和剧情。首先,女主的选项并不能给剧情走向带来足够大的影响——至少目前我的感觉是这样,无论怎么选选项最后都是一样的结果,让人感觉有点厌烦,第一人称是在搞笑吗?其次,我根本控制不了女主的性格,我甚至有点讨厌女主说话做事的方式,代入感很差,游戏体验非常不佳。以及,剧情进展太缓慢了,虽然据说第十章之后就会剧情线路多起来,但我已经不太想忍受前面十章了。

目前还没出坑完全是因为夏磊的声音=_=但是估计很快我就会去b站看游戏视频了,然后可能就弃了这款游戏吧。我玩的乙女游戏很少,我也承认恋与制作人是一款很会营销的游戏,但是我对它的耐心恐怕要走到尽头了=_=

篇5:爱与爱杂文随笔

爱与爱杂文随笔

和父母与年长的人相处难免有一些分歧,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我们有这年代的鸿沟。但是有了爱就不一样了!

拿自己的例子来说会贴切一些。最近就找工作的事情有了不少情绪,这情绪来自父母。在父母心中,对于作为一个女孩子来说,非有一份稳定工作,然后觅得一段良缘,自此相夫教子也算是人生圆满了。对此我很无语,每当父母提及,我便已敷衍的回答,“好的”,或是“嗯”,此外不会多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毕竟那是我最不愿过的生活啊!

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但是,我也爱我。我不知道该如何与父母达成一致,我以自认为最好的语气,最好的心态来与他们交谈,几次交锋后我便不再与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纠结了,我自是悄悄选择自己的想法了。

他们是真的爱我,我们没有关于这个话题再谈论了,每次都是家长里短,然后匆匆结束(我在外地求学,都是电联)。父母也不再说稳定的工作之类的,我知道他们选择支持我了。相教之下,他们的爱让我无地自容,这爱如山,我的那爱如飞絮,一个真实宏伟,一个虚无缥缈。

爱与爱。应该是爱与被爱吧!

爱与爱欲大不同——读《发现心智模式》

#师北宸21天写作训练营Vol.1#老实讲,我没太接触过心灵成长这一类型的书。读过《遇见未知的自己》,现在对书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是在樊登读书会听张德芬讲新书,一个印象较深的片段是,她讲小时候被邻居,但她把此事向很多人倾诉过之后,就放下了。因为不放下也无任何益处,向人倾...

满当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父母的爱是什么?爱是一种高级稳定的情感,是满足孩子爱的需要的`一种能量,爱能感受孩子的苦乐酸甜,能看到孩子的成长而鼓励,看到孩子遇到挫折时给予引导支持,是一种无条件的接纳、无私的爱,孩子能感受到这种爱的感觉,能感受到爱的力量,使孩子感觉踏实、有力量...

方圆fg

爱与爱之间的那些恨

汽车从他身旁驶过,他长长的衣袖在风中瑟瑟发着抖。面黄肌瘦的他拖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顺着起伏的人潮而行,所有的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那么的呆滞。也许是身旁缺乏一个同伴,也许忧愁就是他性格的全部。他身上穿着廉价的黑色衣服,脚下是一双破旧的运动鞋。蓬乱的头发夹杂着一些灰尘,憔悴...

竹鸿初

爱与爱

我是一个懒惰的妈妈,从女儿学走路开始就指辉她去做这做那,而小家伙每次高兴得屁颠屁颠去执行,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今天刚换好睡衣准备做饭时,电话那头叫我去拿快递,走出厨房看见正在玩耍的女儿,立马有了主意,便蹲下来对女儿说:“宝贝,可以下去帮妈妈拿一下快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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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看待“喊麦”

开元十三年,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这个千金浪子正值少年,游得很潇洒,一路走,一路饮。一路的歌楼酒肆,一路的莺歌燕舞。 唐代士大夫没有不喝花酒的,然而歌女唱的词,在他们眼里总归是不入流的。那时候宋之问等道貌岸然的“君子”已经确立了律诗的基本体例,唐诗乃至整个后世...

篇6: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大凡男人,十有八九都参赌。

男人,究其根源,与其争强好胜的个性有关,越是不服输的人,赌瘾越大。

赌场里的男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逢场作戏型,娱乐消遣型和刻苦钻研型。逢场作戏型的赌客,赌瘾最小,这类人大多秉性平和,与世无争,有自卑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既不重视过程也不重视结果,为了息事宁人,即便自己受点委屈,也不愿意得罪强势的人,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陪衬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不会仇视他,输时还会得到赢家的同情。娱乐消遣型的.赌客,赌瘾适中,这类人颇有心机,喜欢结识朋友,有优越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只重视过程不重视结果,为了彰显尊贵,通常不拘小节,给人豁然大度的印象,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绅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肃然起敬,输时别的赢家也不会得意忘形。刻苦钻研型的赌客,赌瘾最大,这类人斗争意识强烈,个性乖张,有自信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看重过程只看重结果,为了获得胜利,绞尽脑汁盘算,险招怪招毒招频出,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斗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咬牙切齿,输时别的赢家拍手称快。

现实生活里的男人与赌场里的赌客何其相似。

男人在其早期教育中,成功被告知是奋斗的目标,要想成功必须培养坚韧不拔的斗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要想成功必须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和若隐若现的机缘,要想成功必须具备侠肝义胆,要想成功必须抛开儿女情长,更有甚者,为了成功,只要自己还活着,所做之事不违法,尽可放弃道德的约束,抛开情谊的捆绑,三十六种计谋,七十二般变化,机关算尽,极致有加。成功者坚信,强者总要踏着弱者的脊梁,才能抵达金字塔顶端,整个社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赌场。

为了在这个尔虞我诈的赌场里混下去,男人们痛苦地分析着自己,谨慎地判断着局势,客观地做出选择,要么逢场作戏,要么附庸风雅,要么血拼到底。逢场作戏者,自认弱者,甘为人梯,吃一辈子的粗茶淡饭,做一辈子的无名小卒,虽无丰功伟绩,却也过得自在踏实。附庸风雅者,不愿服输,只因能力有限,不得已委身富甲,低眉豪强,出入高级场所,混迹宾馆楼堂,虽无真材实料,却也过得潇洒惬意。对于血拼到底的人,我无法给与描述,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没人能预测这些人最终的结局,他们是嗜赌成性的人,成功了,必定是人上人,失败了呢?社会底层,阶下囚或绿林好汉?我不得而知。

在赌场,我愿意做个逢场作戏的赌客,在赌场般的社会,我愿吃一辈子粗茶淡饭。

唉,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篇7: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8: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9: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学了这么多年计算机,觉得对于计算机专业仍然是处于入门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读书太不用功。

首先,我想要明确的问题是专业和人生的关系。任何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都必须有所谓的专业技能。以专业技能为依托,才能去适应一种社会需要的工作。计算机专业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而社会上和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却已经铺天盖地了。用计算机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意味着什么呢?

社会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任何答案都是苍白的。

人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看起来,这是因人而异的问题。其实,还是应该有共性的。

人的存在,各种生物的存在,在茫茫的宇宙中太过孤独。时间和空间,无情地让人渺小到如宇宙中的无二尘埃。然而,人,有了思想,有了痛苦的根源!人就必须为自己的`存在赋予一种神圣的色彩。渺渺茫茫的几十年人生,人要解决温饱、性这些能够使自己觉得可以延续下去的重大问题。而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要涉及与其他的人或其他物种的关系,都会成为所谓的社会问题。其实,我觉得,人要解决的所有问题的总和无非是与环境的和谐。在和谐的状态下,人所需要付出的能量最少。而人处于这种低耗能的状况就是最安稳的状态。就好比物理学中的零势能状态的稳定。一种善行,其对和谐的追求是显露的;而一种恶行,其根本的目标也是追求一种和谐,往往是对于自己认为不和谐的因素的一种根除的行为。所以,善与恶,实在是一样的。对于和谐的认同标准和程度要求可能就是人的情感。

总之,觉得活着是美好的,就是和谐。觉得活着是痛苦的,就是在走向自己的和谐之路上遇到了重大的障碍。

人与不同对象之间的和谐追求,就发展成为各种专门的学问,成为学科,成为专业。不管是社会学科还是自然学科,在这个层面上的意义是相同的。

篇10: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总以为隋炀帝是个荒淫的暴君,读佛教史才知道隋炀帝居然是佛教徒。隋炀帝(605 —616 )笃好佛教,他先为晋王时,曾迎请名僧智顗为授菩萨戒,并尊称智顗为智者。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作为佛教徒的隋炀帝如何成了暴君呢?

钱穆先生《国史大纲》记:炀帝广,营建东都,开通济渠,南游扬州。北巡榆林,至突厥啟民可汗帐。筑长城。开永济渠,通涿郡。三征高丽,天下遂乱。炀帝的夸大狂,一面十足反映出当时国力之充实,一面是炀帝自身已探深染受了南方文学风气之熏陶。这个记载透露出隋炀帝的“暴虐”,但此“暴虐”却为后人开辟出一番天地,客观上应是功。至于荒淫,则是野史及民间故事所流传。为什么会有如此的流传?为什么一个佛教徒皇帝在人世间留下如此荒诞的恶名?释迦摩尼身为王子而弃家国创教,绵延不断。同为王子的杨广皈依了佛法,把个家国破掉,却未能成佛,竟留下恶名!值得思索。

庄子在《人间世》里讲孔子教导弟子颜回的故事,颜回要去说服暴君卫王,孔子说了一段话:且德厚信矼,未达人气,名闻不争,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若殆为人菑夫?意思是说就算你忠厚信用,未必能与卫国君王权贵们声气相通,你虽然不争名夺利,却未必与卫王情投意合;你跑到那儿去宣讲仁义道德,显示一番,只能招人讨厌,被认为是妖言惑众,扰乱人心,你成了不祥的带来灾害之人,成了祸害。人家觉得你对他们有害,就必然会反过来加害于你。这不是自找苦吃,自我制造灾难吗?“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硬要将你的仁义规矩的一套讲述给暴烈的卫王,只能自取其败,自取其辱而已。这段话非常深刻,很值得人们反思。这里完全颠覆了传统的舍生取义的道义观,而是在追求一种生存的智慧。这种智慧具有普遍价值吗?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难以下一定论。这个故事是讲作为民间的'智力面对王者权力的困局。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反过来演绎一下,作为王者权力如果面对民间的众力,结局难道不是一样吗?比如秦皇嬴政,比如隋炀帝广,都是才智超众的英雄,所思所行能够龌蹉到令人不齿吗?但时人为何反而抗之呢?难道不是因为“未达人气,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吗?民间的智力若与王权不通心气,会被王权所辱所灭,王权的智力与民众的众力不通心气也将被围困而死的。炀帝的恶名,是其恶民所致吧!颜回若是惹恼卫王,卫王一定不会给颜回一个赞然后杀了他,炀帝惹恼了民众,民众自然赐他一个暴君的称号。

作为佛教徒的杨广能做些多么暴虐无道的事呢?无非是把他想象中的美好,他意念中的世界强加之于民众罢了。而闲散的民众把自己想象中的美好强求之于帝王,同样是暴恶。可见这些暴恶,都是自恃尊大而造。帝王在宫殿内构筑宏图,将一腔意愿当做真实世界;民众蜗居陋室,将受制于人当作奇耻大辱;两者的膨胀遇到一起,只有厮杀了!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生命的形式丰富无际,而人只执此一生,一生又执于一隅,一隅又执于一私,一私又执于一欲,而欲变化无定。“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以此生的有限把握众生的无限,只有失败,只有愤恨,只有碰撞,唯相辱诟了。这世间,只是一个以暴制暴的循环!所以无论颜回是“端而虚,勉而一”,还是“内直而外曲,成而上比”,都不能逃脱厄运,唯有“心斋”,“虚者,心斋也”。《金刚经》讲:“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其理一也!

想要说服卫王的颜回和执著改造世界的杨广都同陷在自我的一隅中,怎么能得到孔子和释迦摩尼的境界呢?

篇11: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

溪水与浪潮杂文随笔

转眼在美国已经住了二十年,当初申请去美国的时候,是打算念完书回中国的,没想到留了这么久。

这二十年,中国日新月异,变化翻天覆地,自己隔岸观景,做了旁观者,如果可以再从头来一次,更愿意参与和投入,但生活没有那么多如果,有意无意选择的路,就这样走下来了,一路高山低谷、急流险滩、柳暗花明,感谢朋友家人的陪伴相助。

二十年前申请美国签证还没有预约制度,为了在上午能进使馆,半夜就要开始排队,排晚了当天不让进,只能第二天再去。记得签证那天早晨北京下了场大雨,衣服都湿透了,走进使馆时穿在身上的衣服已被夏天的风和体热自然烘干,那个年代排队的人大部分被拒签。风水轮流转,这几年在旧金山中国总领馆里,几乎每天申请中国签证的人排着长队,大厅里站满了,大门外的路上列着长队。

现在去美国的签证十年有效,同学朋友的孩子有很多在美国和其它国家上学,中国游客遍布世界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让很多外籍人士到中国创业、工作,国内同学朋友海归们的事业也蒸蒸日上,他们成为中国这二十年发展的建设主力和见证人。丰富物质需要的同时,众人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追求,中国人民是真正站起来了

二十年前喜欢席慕容的诗和画,现在依然欣赏,时隔廿年“七里香”依旧沁人心脾。各地的'朋友同学虽然不能常见面,大家仍可以读同一首诗、唱同一首歌、同望明月共思乡、分享生活点滴快乐,一起过好下一个二十年,一起祝愿中国的明天会更好。

七里香 (席慕容)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

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在绿树白花的篱前

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

而沧桑的二十年后

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

微风拂过时

便化作满园的郁香

篇12:男人与女人杂文随笔

男人与女人杂文随笔

男人欣赏女人首先注意的是女性身材是否匀称,气质是否高雅;女人欣赏男人第一眼看到的却是男人的发丝是否整齐、皮鞋可曾擦过鞋油。男人注重整体,女人关心局部。

男人善于独来独往,酿了苦酒也要自斟自饮;女人做事喜欢结伴同行,上厕所也要成双成对。男人的心锁得很紧,钥匙挂在自己的腰带上;女人的心虽然也锁着,却永远有一把钥匙握在别人手上。女人只有心事没有秘密。

男人永远以美学家的目光观察女人,那是赏花者对奇花的欣赏,他们并不想把所有美丽的花卉采进自己的家中。女人不懂男人目光的性质,往往对此下一个武断的结论: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男人害怕女人的唠叨,他们说唠叨是木屑,做不成家具;女人害怕男人的沉默,她们说沉默是冬天的.刀子,把女人的温柔割成了碎片。

男人爱慕女人会坦白告知:我爱你;女人怀恋男人则要把语言放在温柔的月光中变形:你真坏,我恨你。并常常用小拳头伴奏。

男人用笔写诗,而女人本身就是一首诗,没有了女人便没有了男人抒写的主题。

男人、女人都为自己的移情别恋寻找依据。男人说:世上只能一把茶壶配几只茶碗,哪有一只茶碗配几把茶壶的!女人反唇相讥:哼!餐桌上只见过一只碗盆配四五把汤匙,没见过一把汤匙配好几只碗盆的!是男人错了还是女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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