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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缴费

时间:2022-12-19 09:19:5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缴费,本文共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缴费

篇1: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缴费

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农民工作为建筑行业的杠把子,也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如何缴费,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建筑业职工必须要参加工伤保险吗?

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解决目前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建筑业以什么形式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缴费?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根据相关规定为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工地按项目参保后,哪些人员将纳入保障范围?

建筑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工伤保险将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即本建筑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在本建筑项目施工中发生事故经认定为工伤的,均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农民工怎么购买工伤保险

2.农民工伤保险怎么索赔?

3.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4.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

5.农民工如何买工伤保险

6.农民工工伤保险计算

7.农民工工伤保险交多少

8.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

9.农民工工伤保险认定条例

10.福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解析

篇2:工伤保险缴费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确定不同的行业费率。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有行业被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等;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费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例如: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由于大部分农民工兄弟从事的行业为三类风险较大行业,在工作中受伤或遭受职业病的几率更高,所以更要要求单位为自己办理工伤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农民工兄弟办理工伤保险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参保。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便捷化,进一步方便农民工领取和享受工伤待遇。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5月,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要求,劳动保障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以推进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计划”,提出了三年内实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目标。

篇3:农民工如何购买工伤保险

随着外出打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也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其中一项就是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农民工如何购买工伤保险呢,下面一起去看看吧!

1、哪些农民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均应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参保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缴费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3、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可选择一次性或长期两种方式

参加工伤保险的1~4级工伤农民工可自主选择一次性领取或定期领取两种待遇支付方式;因工死亡农民工丧葬费、工亡补助金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可以定期领取,也可一次性领取。

4、外地注册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但未在注册地参保的,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可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到生产经营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既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又未在我市参保的,其招用的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由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由大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鉴定,由用人单位及我市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如何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新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参保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法人代码证及复印件,并填报《单位参保农民工花名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费率后,即可在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从缴费次日起就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6、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或参保后停止缴费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其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待遇支付。

1.农民工如何买工伤保险

2.如何购买工伤保险

3.工伤保险如何购买

4.农民工怎么购买工伤保险

5.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6.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7.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如何计算

8.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9.怎样购买工伤保险?

10.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

篇4: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1.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持含有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总造价、工期等内容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到社保中心登记科进行登记,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汇总表》一式两份;

2.携带加盖承包单位公章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建设项目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汇总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一次性趸缴;

3.到基金科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打印缴费票据(每月1-14日可以支票形式缴费,其他时间只可刷卡;选择支票方式缴费时,缴费三个工作日之后方可打印收费票据);

4.持趸缴收费票据复印件到登记科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篇5: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1.含有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总造价、工期等内容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登记科出具);

3.《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汇总表》(登记科出具);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趸缴收费票据复印件(基金科出具)。

篇6: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该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应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为建设项目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工伤保险中的那些时限 你都了解吗

一.视同工伤:48小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也就是说,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工伤。如果没有死亡或抢救时间超出48小时的,无论病情多严重,都不是工伤。

二.工伤认定时效:30日/1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此外,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认定决定:60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60日(+30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五.停工留薪期: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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