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河道相关论文,本文共16篇,欢迎大家分享。

篇1:河道相关论文
摘要
广州市南沙区金州涌绿化带景观建设以“金州碧涌、山水画境为目标,在不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景观设计与植物配置,运用生态手段改善金州涌周边环境使之旧貌
换新颜,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滨水空间,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关键词
景观设计。
河道绿化。
植物配置
金州涌位于南沙开发区中心区域,东起进港大道,西至蕉门河,全长约3.52km,总体上东西走向,河宽20~40m,河道较平顺,河道中上段分布有金洲村和板头村,两岸多民宅和厂房。
此次景观设计结合现有情况进行改造,在满足防洪的前提下进行河道绿化景观设计与植物配置。
1.河道绿化设计理念、原则与目标
1.1河道绿化设计理念
根据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考虑防洪、雨水收集处理、堤岸改造、水质改善、沿岸景观等统筹设计,提出河道绿化设计的主要理念为“安全、生态、环保、自然、宜居、和谐,设计
理念是以保证防洪安全、修复自然环境为主要任务,既要科学合理地保障防洪生命线,也要对长期以来造成的水土流失、环境破坏等情况进行修复,努力对现有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打
造一个自然环境优美、适宜居住程度较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河道景观工程。
主要体现为没有人工痕迹的自然景观,提倡生态宜居的理念,在满足行洪安全的前提下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并采用水生植物净化水质,地被植物防止冲刷保持水土,草本花卉点缀增加
色彩,乔木遮阴、降温、美化环境,让久居钢筋水泥环境的都市人感受自然的魅力。
1.2河道绿化的设计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原则。
河道绿化建设要贯穿以人为本的原则,服从、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逐步建立人水和谐的生态系统。
二是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并重的原则。
要以恢复、保护为主,以改造、建设为辅,使之成为与自然界上下沟通的“绿色通道和“生态走廊。
三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
河道绿化带景观设计也要密切结合当地生态环境特点、气候特点和水资源条件,避免盲目建设,应在设计时突出重点因地制宜。
1.3河道绿化设计目标
根据对现场的勘察,设计目标定位为“金州碧涌、山水画境的生态自然园林表现方式。
体现自然生态减少人工痕迹,突出体现生态区域内的植物配置景观效果,注重植物季相色彩变化,并兼顾城市生活,设计出城市内部的`生态园林。
2.景观设计的主要方式与措施
工程主要以水利工程与景观绿化相结合的方式,对现有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在房屋密集的河段采用接近直立的挡墙,挡墙采用重量轻、抗变形性能好、生态景观效果好的加筋土生态
挡墙,基础采用松木桩加抛石的处理方式。
在无房屋的河段采用斜坡式生态堤岸,设1.5m人行路和1m嵌草路,迎水面设亲水平台,种植水生植物,背水侧设绿化带,利用南沙地方丰富的植物资源进行植物配置,营造良好的休闲空间。
河涌常水位0.2m,两侧设置滨水种植区域高程0.15m做斜坡式堤岸和原有地形相接,人行路外侧种植大乔木,内侧以低矮花灌木和地被为主,形成从内向外种植高度依次递增的河道景观种
植模式,既满足了河涌防洪的需要,也增加了园林种植的层次感。
布置上分为6个区域,分别为翔落晚塘、晓露喧波、澜彩溪桥、碧景林亭、红花柳绿、绿影花堤,每个区域都有自已的特点。
河涌中段设有步行桥1座,为钢结构空间框架桥,外形美观,与环境协调。
两岸设置有景观亭、廊架、栈道、休闲座椅、垃圾桶、景观标识牌、自行车存放处、景观雕塑、服务设施等,并考虑无障碍设施的布置。
3.河道绿化植物选择与配置
3.1河道绿化植物选择
广州金州涌的绿化植物选择主要以乡土树种为主,结合亲水空间选择水生植物种植,结合园林道路系统种植行道树,主要景观节点栽植观花、观果、观叶植物,从水生、地被、灌
木、乔木的多层次选择种植品种,主要有大叶榕、桂花、垂柳、黄槐、白兰、棕竹、樟树、凤凰木、杜英、紫薇、木槿、红花紫荆、米籽兰、加拿利海枣、大红花、红花继木、花叶芦
竹、花叶假连翘、吊灯花、黄连翘球、蜘蛛兰、红花夹竹桃、山瑞香、灰莉、美人蕉、芦苇、水葱、荷花、香蒲、睡莲、台湾草等。
3.2植物搭配设计
广州金州涌在植物搭配设计上注重高低错落层次分明,沿河种植水生植物,地被护坡,沿岸点缀种植花灌木,外侧种植高大乔木,沿河岸边种植水生植物丰富驳岸线,如芦苇、荷花、水葱、香蒲等水生植物。
在岸边缓坡大面积种植台湾草草坪,并结合1m嵌草铺装构成视觉开阔可观水景的开敞空间。
在弯曲的1.5m人行路两侧种植花灌木丰富季相色彩种植,如紫薇、木槿、黄连翘球、蜘蛛兰、红花夹竹桃等。
外侧种植有高大的树木群,如大叶榕、桂花、垂柳、黄槐等起到遮阴效果,并且可以遮蔽外界环境,最终形成由内向外由低到高大植物种植模式。
4.结语
河道绿化带景观建设在广州金州涌综合整治中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在进行河道绿化带景观树种配置时应充分考虑生态方面的设计,使自然与人居环境协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作者:杨甲 单位: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篇2:河道相关论文
〔摘要〕
文章通过对赤峰市红山区西旱河的防洪现状分析,从工程总体布置、河道设计等方面,提出西旱河的治理思路及工程设计方案。
同时,针对工程设计符合相关规划、与工程占地的协调性以及改善河道环境等方面,提出了见解。
〔关键词〕
河道治理;工程设计;体会
1工程概况
西旱河属英金河的二级支流,下游段穿赤峰市中心城区而过,后于赤峰市城区松洲大桥下游700m汇入锡泊河。
西旱河位于赤峰市城区南侧,由城南南山山洪沟多年发育形成的穿城河道,汇入锡泊河,洪水来源于赤峰市城区南部的文钟村和黑沟门村的瓢家杖子沟、马架子沟、三眼井沟。
由于20世纪90年代在西旱河上游瓢家杖子附近修建的3座塘坝,受塘坝的滞蓄作用,近些年西旱河从塘坝下游至十五里铺的中上游河段基本没有泄洪;西旱河中
段河道在21世纪初期,赤峰市市政相关部门在十五里铺附近沿路修建2孔直径为2.0m的地下圆涵,使西旱河上游的洪水经涵管汇入西旱河下游城区段,导致目前西旱河
中游河道已基本没有痕迹,已经被城市开发利用;西旱河下段现状从老城区穿过,现状沟道深1.0~2.5m,沟道宽度不一致,开口宽3~15m。
河道两岸为城市道路和居民房屋,部分段落楼房林立,扩宽河道及新建堤防难度很大。
现状西旱河沿岸无防洪堤或防洪堤级别很低,防洪能力大都不足一遇,远远低于赤峰市百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的要求。
2工程设计
2.1工程等级和标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心城区防洪规划》、《防洪标准》(GB50201-)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750805-)等相关规范、文件,根据城市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非农业人口、重要工业设施等指标,确定本次西旱河的防洪标准为1一遇,工程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为2级。
西旱河上游改河段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63.6m3/s,西旱河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90.7m3/s。
2.2工程总体布置
本次设计考虑到西旱河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果继续疏通西旱河上游段和中游段河道,存在很大困难,一是原河道已经被开发利用,需要大量的征地和拆迁;二是
疏通西旱河后河道设计洪水会加大,需要加大西旱河下游的老城区段河道断面,涉及大量的拆迁,社会矛盾较大,投资巨大;三是赤峰市棚户区改造铁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
划及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原西旱河城区内目前未下泄洪水的河段位置已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
依据上述情况,确定本次西旱河治理工程的总体布置如下:(1)对原西旱河上游段进行改河,将西旱河上游洪水就近引入到柳条沟中,减轻西旱河城区段的防洪压力。
将西旱河十五里铺以西河道沿现有沟道向西至铁路专用线的铁路桥下(桩号1+650),然后向西北改河,河道穿过《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规划绿地,就近汇入柳条沟内。
西旱河上游改河段全长2.68km。
(2)西旱河治理工程的起点为赤峰市规划中心城区外环道路与西旱河交叉桥,终点为西旱河入锡泊河的汇入口(松洲大桥下游700m处)。
西旱河从治理段落的起点沿现状河道至桩号0+500处,继续向西北方向直线延伸0.33km至铁路专用线,并向右转在铁路专用线的保护范围外与铁路专用线平行向东北方向布
置,长度为1.37km,然后回归到原西旱河与铁路专用线的交汇铁路桥处(桩号2+200)。
过铁路桥后继续平行铁路专用线至京通铁路处(桩号3+520),利用现已新建的跨西旱河的交叉方涵,过铁路涵洞后在红山区站前街附近(桩号3+730处)汇入原西旱河,最终汇入锡泊河。
为了使河道行洪通畅,拓宽河道的行洪断面,并与赤峰市红山区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相适应,本次将西旱河治理范围内的河道局部段落进行改河,改河段长度为3.23km,河道桩号为0+500~3+730。
西旱河河道整治段全长5.18km。
(3)修建截洪沟。
十五里铺以南西旱河上段(即本次西旱河上游改河段)和下段之间及原西旱河中游河段的坡面洪水,由于南山公园的植被状况良好,暴雨来临时洪水不会集中下泄,因此,沿赤峰市规划
城区西南侧的中心城区外环道路,修建一条截洪沟,向北汇入西旱河内,长度为0.88km。
(4)考虑到西旱河上游3座塘坝目前基本淤积填满,坝体薄弱,泄洪设施不完善,为严重病险塘坝,属于无人管理的塘坝,防洪能力较差,且其位于赤峰市中心城区上游,一旦溃坝,将对城市造成不可估量的灾害。
如果下游城市防洪考虑其溃坝流量则会造成防洪工程规模巨大,投资巨大。
本次设计建议对其进行拆除,彻底消除西旱河沿河两岸的防洪隐患。
2.3工程设计方案
西旱河及其上游改河段治理工程根据现状河道地形及相关的一系列规划等进行河道疏浚工程,河道主要采用下挖式,疏浚后堤顶高程基本与城市地面保持齐平。
根据相关水力计算得:西旱河及西旱河上游改河段的河道底宽为10.0m。
西旱河上游改河段全段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断面,西旱河桩号0+000~2+200及3+520~5+180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断面、桩号2+200~3+520采用复式断面。
其中,西旱河河道桩号2+200~3+520采用复式断面,这主要是依据《赤峰市棚户区改造铁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改河后河道左侧为绿地和广场用地,右侧为防护绿地,修建
复式断面,可以在河道进行整治的同时,增加市民与水的亲和性,使河道整治更好的符合城市规划。
复式断面的左岸钢筋混凝土的护砌高度以一遇常见洪水的设计水深控制,高度为1.0m,左岸钢筋混凝土的护砌高度以上采用舒布洛克护坡植草砖,边坡为1∶3.0。
河道底部及右岸采用钢筋混凝土护砌。
截洪沟采用格宾网石笼护砌的梯形断面,在截洪沟尾端设置陡坡缓冲段至西旱河汇入口,陡坡采用台阶式加糙。
陡坡后布置消力池,消力池后接西旱河上游段(钢筋混凝土护砌)。
3结语
3.1河道治理方案与相关规划的一致性
本次工程设计方案符合赤峰市中心城区防洪规划、赤峰市总体城市规划、赤峰市棚户区改造铁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一系列规划。
3.2河道治理方案与工程占地的协调性
篇3:河道景观设计的论文
河道景观设计的论文
河道景观设计浅析
1、现状概况
武汉市位于长江中游与汉江交汇处,是湖北省的省会、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是华中地区和长江中下游的经济、贸易、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和信息中心,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通信枢纽。本次巡司河综合整治范围为:明渠北起工学院桥,南至野芷湖南路,全长1960m。巡司河两岸沿线植被部分地段生长较为良好,其中巡司河西侧湖北工业大学以内,现状水杉、风杨、香樟、喜树等乔木胸径部分达到20~30cm,经过数10年的生长形成茂密的绿化环境,野鸟低飞、树影婆娑,形成风景良好的滨水绿廊,少部分平缓路段设置了一定休憩设施和游步道,但由于缺乏管理维护,现状破损较为严重。
2、总体设计
2.1现状与规划断面分析
依据规划,巡司河排水明渠规划断面71~80m宽的控制红线,能很好地提升巡司河的排涝功能,但对现状渠道两侧的植被环境破坏较大。通过分析,现状植被较好的地段,尤其是湖北工业大学内部的水杉林和香樟等高大乔木,按照规划断面实施后大部分将被外迁或者砍伐,对此处数10年形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极大,因此设计拟采用推荐方案的断面形式,在满足排水功能的`前提下,最大化保留现状树木。由于渠道工程的实施,导致部分乔木难以原地保留,将被外迁或者砍伐。其中数量较多且规格较大的水杉、池杉均为深根系的裸子植物,移栽成本大,且成活率极低,根据相关移栽经验,建议下一步实施以砍伐方案为主。其他香樟、枫杨、喜树等移栽成活率较高的大乔木,均以移栽为主,采用科学合理的大树移栽方案,在合适的移栽季节,对大树进行断根、修剪,大树移栽时,应尽量加大土球,一般按树木胸径的8~10倍挖掘土球进行包装,以尽量多保留根系,并做好栽后养护管理,提高植物的成活率。外迁的乔木建议就近栽植。
2.2设计目标
在满足规划宏观调控的前提下,通过建设整治巡司河渠道景观,以达到以下目标:
(1)构建完善的城市排水设施系统;
(2)构建完善的滨水休闲空间;
(3)提高沿河两侧环境景观质量;
(4)提升城市土地价值、凸显高校人文底蕴。
2.3设计原则
2.3.1生态性原则。巡司河及其两岸沿线的绿化带承担着重要的地区生态廊道功能,因此,在明渠整治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硬质驳岸和硬质地面,宜采用生态护坡和驳岸,采用透水性铺装材质,并运用大量乡土树种营造丰富的地带性植物群落。对现状长势良好的香樟、水杉、枫杨等高达乔木,在满足渠道功能的前提下最大化保留现状长势良好的乔木。
2.3.2综合协调原则。协调性原则体现在3个方面,一方面是巡司河的景观功能与其排涝安全和活动安全功能相协调,满足安全性景观渠道要求;另一方面是指巡司河景观与周边地区城市形象的和谐性,考虑到周边主要为湖北工业大学校区,宜打造为集人文和休闲于一体的景观休闲区;最后,本工程的配套设施建设应与巡司河及其野芷湖连通渠等周边水系沿线景观带整体风格相协调,通过造型、颜色、布局等方面的控制实现与周边景观的协调。
2.3.3亲水体验原则。亲近大自然、亲近水体是人类的本能和向往,应充分考虑游人的亲水性需求,设置各种亲水平台和木栈道,为游人提供一个畅达、舒适的亲水空间。将硬质渠道挡土墙这一人工构筑物与植物绿化、水体等自然景观要素相融合,以覆盖绿化植物遮挡构筑物,既满足了渠道过水的功能,又使得人工构筑物与自然有机的融合,营造生态的水环境。
2.4设计理念及定位
基于场地的校园文化特征和滨水特性,巡司河整体景观以“流淌的校园文明,吟唱的滨水风景”为设计理念,构建巡司河两岸新的瑰丽风景。巡司河作为武昌地区生态水网构建的重要连通渠道,湖工校园内的门户河流,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景观需求逐渐提高,应结合生态环境的需要,提高排水能力,打造校园文化浓厚的休闲滨水绿带。
2.5景观布局
整体布局分为“一带,三园,七景”,共同构建巡司河沿线风景。“一带”:将巡司河打造成一条绿(林带)、蓝(河流)、红(绿道)交织的彩色飘带,在城市中飘舞。“三园”:延续巡司河一期景观工程,将巡司河二期工程与前期相互呼应。本工程景观段分为博学园、青涩园、绿野园。“七节点”:依据周边现状用地情况,沿线设置7个景观节点,其中一级节点2处,二级节点5处。各个景观节点根据功能定位进行主题营造。
2.6总体布置
工程设计范围内设置公厕2处,均位于渠道东侧,管理房一处位于工程起点处,与公厕合并,自行车租赁点3处,沿线绿道及亲水步道贯穿整个巡司河设计范围,保证游赏活动的连续性,并在两岸设置不同大小的活动广场17处,供游人休憩。红线范围内其他绿化用地均栽植丰富的乔灌草,营造特色化滨水景观。
2.7分段设计
2.7.1博学园(工程起点~湖工正门,K0+000~K0+640)。该段位于湖工大正门北侧,设置有活动场地、自行车租赁点等集散区。该区域内由于跨湖北工业大学的北门到正门,主要景观和使用人群为校园师生,以营造湖工校园的学校发展历程为景观主线,体现“厚德、博学”的校训。以时间轴为游路主线,分布各个休息场地、景观构筑物为时间节点,展示不同时期的湖工的校园历史,使游人在游赏中能更直观的了解湖工校园文化的历史演变。依据规划,沿线设置连续性景观亲水平台和绿道。结合道口和平缓的绿化空间设置小型广场,形成2处二级节点,突出本区段景观主题和氛围。整体以植物景观为主,种植丰富的滨水植物,常绿与落叶树种交叉种植,重要景点点缀造型树及大规格树种,给人以视觉、嗅觉及触觉的冲击,并对主要植物进行挂牌,实行科普式教育宣传,提高人群的自然知识和生态意识。
2.7.2青涩园(湖工正门~湖工围墙K0+640~K0+1240)。该段位于湖北工业大学正门南侧,该区域现状有大量林下幽静的私密场所,成为青涩学生追逐的和向往的地方,本段设计将此段打造为以“回忆”为主题,营造青春回忆场景,勾勒学生时代最为怀念的青涩回忆。本段设置较多的半私密空间,并设置趣味性景观小品,凸显青涩园的主题小广场等休憩场地,场地布置简单趣味小品,周边放置景石,景石上刻趣味性的校园文化和学生时代的趣味场景。
2.7.3绿野园(湖工围墙~工程止点K0+1240~K0+1950)。本区段位于湖北工业大学以南地段,地处相对郊野,主要以乡土植物景观为主,构建丰富的湿地植物群落,营造湿地生态乐园,让游人亲近自然水体。
2.8地形处理及竖向设计
竖向设计的基本思想是满足规划断面对渠道行洪功能的要求,并满足边坡稳定的前提下,在平缓地段进行局部微地形处理。绿带内的地形处理主要是将雨水通过绿地的过滤和沉淀尽可能渗透到绿地内和明渠中。尽量不让绿地内雨水流入城市雨水管中排走,增加城市管网负担。同时,也要考虑雨水的地表径流对地表土及草地冲刷的影响,采取一些新的技术措施把雨水存储于地下,有利于补充城市地下水,提高城市防洪调蓄能力,构建城市生态平衡。
3、结语
巡司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是一项融合环境科学、景观生态学、水利工程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等学科的复杂工程。从园林理水到水的生态设计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如何使滨水的景观设计具有艺术感染力和科学的合理性,已成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必然的发展道路。
篇4:河道工程施工技术分析论文
河道工程施工技术分析论文
【摘要】在水利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则是河道工程施工,保障了此环节施工质量就相当于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了人们生命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所以,在开展水利建筑工程施工时要提高对河道工程施工技术的重视程度,只有不断强化和完善其施工技术,才能够确保建筑工程总质量的达标。强化和提升河道护岸和护坡施工技术,是促进河道工程施工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前提条件,因此该文重点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对河道工程施工技术的提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水利建筑;河道工程;施工技术
1前言
在水利建筑工程整体施工建设中,河道工程属于比较基础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通过河道工程的建设可以有效保证洪水的顺畅排泄,增强防洪防灾的能力,提升工程的安全可靠性。事实上,河道是在自然环境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结构,但是在经过长期的使用后就会造成不稳定的问题,尤其是河道内的暗坡容易受到破坏而导致重心不稳的问题,经过长时间的雨水冲刷,再加上河道自身特殊的地质因素,河道工程容易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要想提升河道工程的质量,就应该提升河道工程的施工技术。
2分析河道护岸施工技术
2.1基础浇筑施工技术简析
想要保证基础浇筑施工的整体质量,首先要确保施工放样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一般情况下护岸结构都是垂直形式的直立结构,在进行施工放样工作时并没有过高的要求,相对比较简单。具体的施工流程主要如下所示:在放样直线的附近或在其两端科学安置导线点,同时放样工作还应该借助经纬仪来完成,在直线端点的放样操作中还应该参考断面的具体情况。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因为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河道工程的护岸线不可能一直保持直线,经过雨水的冲刷容易变成圆曲线,因此我们应该有针对性的采取施工措施提升施工质量。到目前为止可以采用的施工技术主要有,利用经纬仪的偏角原理进行放样。结合具体的施工条件,我们还可以采用明沟排水的方法或者经典排水的方法,最后在进行基础浇筑工作。
2.2墙身砌筑施工技术简析
为了能够确保墙身砌筑施工的质量,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立样架工作。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所采用的施工材料质量达标,还要保证施工过程中架样坡度值与护岸工程中的前墙坡度值吻合,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第一时间拆除架样,保证拆除时间的恰当,不能早或晚,一切就绪后实施墙身的砌筑。通常情况下,进行施工时需要在每层墙体内设置找平层,找平层的厚度通常为0.15m,它一般被设置在墙体的上部,在进行墙体的砌筑以前,我们应该在墙体上提前铺设一层砂浆,应该按照窄面向上、大面向下的原则完成石块的提前铺设。河道工程可以粉尘几个不同的时期,每完成一个阶段的施工就设置一道沉降缝,按照要求完成河道工程的施工工作,提升施工质量。
2.3压顶浇筑施工技术简析
在实施压顶浇筑施工时普遍采用的施工材料就是混凝土预制块,通常情况下混凝土预制块的宽度应保持在二十厘米左右面积,在完成砌筑墙体找平施工环节后,要在沉降缝的两端配置混凝土预制块,而且要保证其配置位置的准确度,尽量减少由于位置差误而出现的`问题,这样才能确保施工质量,还需要充分发挥经纬仪的作用,准确找出前后两边的安装位置,把预制块之间的距离控制在科学的范围内。另外,还要通过水准仪来计算出左右两边的安置位置,准确找出混凝土预制块的左右方位,提升预制块位置的确定准确性。在完成压顶浇筑操作工作后,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强化稳固螺栓,提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性。
3论述河道护坡施工技术
3.1施工孔的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想要准确的控制施工孔位的位置,可以在每二十个孔之后融入控制桩轴线。另外,施工孔设置时需要严格遵循相应的施工准则,严格按照施工流程落实施工工作。第一道施工工作得到落实后,应该运用钻孔机器进行钻孔操作,在此过程中应该确保工程结构的稳定性,科学安装钻孔机架,合理确定机台的准确位置,确保其处于垂直状态。
3.2钻孔与终孔的控制
为了有效确保钻孔施工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可以大力采用泥浆护壁施工,一般情况下泥浆护壁的规格和钻孔规格要符合工程施工的需求。勘探孔设置时要保证每个孔之间的间距为二十米左右,这样才能够合理准确的进行勘探,保证勘探孔的施工质量,这就需要对其进行分层取样,然后认真分析收集来的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画出柱状图,以备后期施工参考。如果发现勘探孔的设置不够准确,需要在第一时间落实岩芯的再次勘测,当然在钻孔钻入时还应该进行相应的信息记录,记录的信息内容主要包含钻孔的型号、直径以及钻孔的具体位置、需要钻孔的地理环境等,如果在后期的施工中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可以参考记录进行解决。在具体的施工需求中,如果需要深孔钻进操作,应该提前对其进行灌泥浆操作,随后在进行消孔处理时最好不超过半小时,还应该增大高压喷射设备的前进深度。
3.3高压喷射、回灌的控制
水利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任何一个施工环节的失误都可能给工程整体质量带来威胁,其中也包括了高压喷射和回灌技术施工质量。高压喷射控制前要对喷射时间、方向和技术全面了解,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操作。另外,钻孔空口需要符合相应的灌浆要求,确保钻孔的高喷灌。在进行钻孔灌浆时,尽量确保一次性操作,中间不能停顿,不然的话就会降低施工质量。在所有的河道护坡工程中,喷射工作是一项较为重要的工作,完成此项工作后需要立即进行回灌,且需要保持管路的顺畅,这样才能有效缩短施工周期,提升施工质量。
4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结构相对比较简单,可是由于施工条件比较复杂,所以施工中有一定的难度。水利建筑工程中的河道护岸和护坡工程施工对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影响很大,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操作,确保每个环节的精细化,从而促进水利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
[1]蔡民通.探究水利建筑中河道工程的施工技术[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3).
[2]郑晔.水利建筑中河道工程的施工技术[J].珠江水运,(12).
篇5:河道拦蓄工程水资源论文
河道拦蓄工程水资源论文
1概况
樗流域处于曾都区西南和东北大部分,属于大洪山和桐柏山区的延伸地带,平均海拔约200m,最高点为大洪山1055m,最低点为干流出口。流域内山峦叠翠,地势曾都北部与曾都南部较陡峻,中部较为平坦,坝址以上流域内建有大(二)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6座。流域内林草茂密,植被覆盖较好,森林覆盖率达21.5%,对径流和洪水均有一定的滞蓄和调节功能。流域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气候温和,多年平均气温15.7℃,极端最高气温41.4℃(1959年8月21日),极端最低气温-16.3℃(1969年1月31日和1977年1月30日),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144小时,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风速3m/s,最大风速14m/s,夏季多为东南风,冬季多为北风和西北风。
2区域水资源量分析
2.1分析资料来源
白云湖水库工程可供水分析论证主要依据随州水文站实测径流资料。随州水文站1953年5月由湖北省水利厅设立,保存有设立之初至今的观测水位、流量、降水等水文资料,集水面积3827km2。白云湖水库坝址在随州水文站断面下游4.5km,白云湖水库以上流域面积3865km2,为随州水文站控制面积的99.02%。依据随州站长系列径流资料进行计算,确定白云湖水库工程的可供水量。
2.2降水量年际变化分析
区域内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977.6mm,4~10月降雨量占全年的82.9%,6、7、8三个月的降雨占全年的46.5%。最大年平均降水量1279.3mm,最小年平均降水量640.1mm,年际变化2倍左右。区域内多年平均降水量折合水量68.32亿m3,p=50%降水量961.0mm,折合水量67.16亿m3,p=75%降水量804.0mm,折合水量56.19亿m3,p=95%降水量617.8mm,折合水量43.18亿m3。区域内降水变化趋势是东北部向西北地区递减,年降水量在1840.5mm~485.5mm之间。全区年降水量变差系数Cv在0.17~0.24之间,年降水量最大最小比值在1.8~2.9之间。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暴雨多,强度大,降水主要集中在4~10月。
2.3区域水量分析
区域内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20.16亿m3,折合径流深288.6mm,径流系数为0.29,径流分布总趋势与年降水基本一致,自东北向西北递减,全区多年平均径流模数为28.8万m3/km2。由于降水年内分配不均,使得径流季节变化很大。根据随州站1962~实测资料,采用水文比拟法按面积比转换至白云湖坝址。最大年平均流量67.8m3/s(1963年),最小年平均流量7.81m3/s(1967年),多年平均流量31.2m3/s,年径流量9.85亿m3,径流深254.9mm。
2.4区域水质现状分析
樗干流布设有环潭、随州2个水质监测站,水质监测断面均在河流中央垂线上设置一个表层采样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项目有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总磷、铜、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铅、锌、氰化物、挥发酚、氯化物、硝酸盐等19项。根据水质现状监测结果,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采用单因子法对现状监测结果进行评价。樗干流环潭、随州站均设在城镇下游,由于城区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导致水质污染。环潭站水质为V类,随州站水质为劣V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
2.5区域水资源平衡分析
分析白云湖水库供用水,水库不同保证率下的来水量、弃水量、来水量利用率、弃水率。白云湖水库用水对水质的要求为III~IV类,随州城区下水管网改造后,城区所有污水集中汇入白云湖水库下游,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白云湖水库水质明显好转,水质可以满足取水要求。
3工程影响分析及预测
3.1取用水对水资源状况和其它取水户的影响
白云湖水库取水量较少,绝大部分是来水下泄至下游干流,不产生污染,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影响甚微。水库以下不存在对其它取水户的影响与补偿问题。
3.2社会、经济效益影响分析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随州市城市供水不足,新建白云湖水库解决当地的工业、农业用水,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府河大桥至望城岗段,河道在规划城区范围内长4813.7m,河道宽度300~350m,无堤防工程,右岸为山脚阶地,为随州市政治中心所在地,左岸为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地势较平坦低洼,防洪标准不足一遇,对随州市城区防洪构成威胁。白云湖水库的修建提高了城市防洪能力。枯水季节,上游河道流量小,河床裸露,建造人工湖泊,淹没裸露河道,形成宽阔的水域,调节城市小气候,美化沿河及周边环境景观,创造人水和谐的旅游休闲环境,具有较强的观光旅游服务开发潜力。白云湖水库的兴建促进了城区排水管网的改造,实现雨污分流,污废水的集中整治,有利于樗的水资源保护。
3.3退水影响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工程通过采取各种环境保护措施切实保护水环境和水资源。运行期由于上游存在面源污染,加之水库容量较小,水深较浅,水库容易产生富营养。汛期通过水库的蓄滞洪作用可使得下泄流量不大于天然状态中已经发生的洪峰流量,在枯水期水库下泄流量应维持天然状态流量。由于水库抬高河流的水位,水流通过溢流坝下泄水流流速增加,对下游河道、堤防产生的冲刷作用加强,管理单位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下游河段的河堤进行衬砌。
3.4工程取水水源的可行性分析
白云湖水库工程筑坝建库拦截樗干流来水作供水水源。农业灌溉供水保证率要求为75%,设计灌溉面积2.5万亩,供水量938万m3;工业用水保证率要求为95%,设计供水量6278万m3。白云湖水库拦水坝坝址处多年平均来水量为9.85亿m3,多年平均可供水量9.235亿m3,水源的水量能够满足取水要求。樗干流在入随州市区(茶庵王福窖水厂)前河道水质状况良好,水质为III类,入市区后,共有十六个排污口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樗河,导致水质恶化,水体污染;厥水在入随州市区(厥水二桥)前河道水质状况良好,水质为II~III类,入市区后,共有七个排污口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厥水河,导致水质恶化,水体污染。(1)纳污能力计算樗流域纳污能力采用一维模型计算:[M]=[Cs-C0exp(-kl/u)]exp(kl/2u)Q计算参数选择:Q─断面设计流量;u─设计流速,u=0.60m/s;C0─背景浓度,根据水质监测资料氨氮C0=0.55mg/l,高锰酸盐指数C0=4.5mg/l;K值,根据实测资料分析,选用氨氮K=0.50/d,高锰酸盐指数K=0.27/d。对樗白云湖河段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纳污能力进行计算,樗白云湖水库以下区域水质目标III类,主要污染物控制高锰酸盐指数、铵氮排放量分别为1679t/a、500t/a。(2)水库富营养化预测根据白云湖水库工程水环境现状和特点,选取总磷、总氮作为库区水质的主要预测因子。富营养化的预测采用荻隆模型预测氮、磷的`浓度。根据荻隆模型c=L(1-R)/H/ω,计算得出,库区水体中氮、磷浓度分别为1.99mg/l和0.18mg/l。以水库、湖泊中的磷浓度为判定富营养化程度的标准,水库分为贫营养型(<0.01mg/l)、中营养型(0.01~0.02mg/l)和富营养型(>0.02mg/l)。白云湖水库建成后其总磷浓度为0.18mg/l,由此可以判定水库蓄水运行后容易导致富营养化问题。
4结论与建议
4.1经分析论证
河道拦蓄工程主要拦蓄上游来水,取用水量较少,绝大部分来水又回归干流河道,有利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改善水环境状况,美化城市环境,提高随州市城区防洪能力。工程运行不污染水质,工程建成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效保护利多弊少。
4.2河道拦蓄工程兴建后
库区河段由天然河道形成湖泊,水体流速将发生较大变化。由于大坝的阻挡作用而形成的水库容量比天然河道容量大,使整个水库内的水流趋于缓流状态。库区易发生富营养化,建议全面改造城区的排水管网,将市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集中综合处理达标后排放,改善河道城区段的水环境,届时水质将改善为III~IV类,水质完全满足工程取水要求。
4.3河道拦蓄工程的主要功能
以城镇供水、灌溉为主,兼有城区防洪、景观娱乐等综合效益,同时,水库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加市区湿地面积,调节城区小气候,促进城区排水管网的改造和污废水的集中整治,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污水排放监控力度,严禁湖区出现未经处理的污染源。
篇6:河道工程管理思考论文
摘要:在国际经济发展过程中,水利工程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实施河道工程规范性管理,已经成为现如今的首要工作任务。主要是针对河道工程管理展开分析,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河道工程;管理;思考
河道工程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对于人们生活生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随着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河道工程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并且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还需要我国政府部门能够制定有效的管理对策,以此来提升河道工程管理质量。
1河道工程管理特点
1.1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也不具有良好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基层河道工程管理单位,普遍位处于农村地区,生活条件和工作学习环境都不够理想。一些基层管理单位的房子质量,甚至不如当地百姓的房屋;办公条件也比较落后,缺乏办公所用电脑。
1.2具有较长的路线及较广的范围
考虑到河道工程均是呈条形分布,从河道岸线到护堤地,都具有宽广的管理范围。我国水利部门对于岗位的要求,就是管理人员负责5公里的管理长度。
1.3在管理上具有较大难度
作为社会性工作,河道工程管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如果仅仅是通过管理企业,无法顺利达到管理任务。关键在于河道工程的管理范围非常广泛,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很多,比如所自然因素、人类活动因素等等。并且河道工程是在野外进行,导致管理单位的监控工作受到一定影响。此外,河道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也比较繁重。
1.4具有较高要求及较重要的责任
相比较其他工程,河道工程具有更为重要的责任。管理工作一方面需要保证工程使用效果,另一方面还需要注重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如果无法有效落实管理工作,必将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所以必须对河道工程管理提高重视程度。
2河道工程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2.1没有提高对河道工程管理的认识程度
现如今,各级部门更加重视工程建设,对于工程管理过于忽视,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河道工程管理的进一步发展。由于对水患缺乏足够认识,并且河道工程管理,有无法在短时间内产生明显效果,所以常会导致人们对管理工作缺乏重视。如果无法有效落实河道工程管理工作,必将会出现滞后的结果。
2.2建设与管理之间存在不协调的现象使管理工作难度增大
在对河道工程进行规划设计时,设计人员更加关注工程的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对于运行管理的需求则不够重视,从而致使河道工程设计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同时在审批过程中,处于工程安全性考虑,会压缩投资规模。在工程的具体施工过程中,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支持不够,导致一些项目只是完成工程主体施工,一些配套辅助设置没有及时进行施工。在验收主体工程之后,也不会建设辅助设施,致使工程不完整。
2.3不具有充足的经费,使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政府部门需要承担河道工程经费。但是在河道工程的具体维修和养护方面,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并不充足,从而导致具体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由于养护的不够及时,导致小些小问题逐渐形成较为严重的问题,严重情况会形成安全隐患,增加了防汛压力。
2.4管理人员不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现阶段的河道工程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不高的现象,技术人员文化素质较低,也没有经过专业的系统培训,整体能力无法满足于河道工程管理的要求。
2.5不具有完善的管理手段,使管理工作力度明显降低
现如今,针对河道工程管理单位的法律地位,我国法律依旧没有给予有效证明。对于水事违法行为,管理单位没有处罚权力,只能够通过教育的手段。如果当事人不服从,也没有其他应对措施,只有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增加了处理难度。如果对于水行政部门的处罚不配合,也只有向人民法院处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但是法律程度较为复杂漫长,此种处理方式也不够现实。
篇7:河道工程管理思考论文
3.1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首先,通过各种宣传手段,使社会各界了解河道保护的重要性。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河道工程加强管理和保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对策,从而促进河道工程的持续健康运行。此外,需要进一步细分河道的管理责任主体,采取市场机制方式,吸引和整合河道管理建设的`资金,保证河道工程能够得到有效管理。此种分级管理机制,一方面可以提升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还可以保证河道管理能够有序进行,提升实效性。
3.2加强管理目标,加大监管力度
现如今的河道工程建设,同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具有密切关联,因此,为创建良好生活环境,还需要制定出科学可行的管理目标,开展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并且加强监管力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如果出现不合理的行为,必须进行严厉处置。可以说,河道安全对于保护人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后期的监管行为,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河道工程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
3.3利用生物和水生态修复技术,改善河道水环境
在河道工程建设过程中,常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同时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量逐渐增加,如果出现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必将会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基于此种情况考虑,可以采取生物修复技术和水生态修复技术,从而来管理和解决河道水污染问题。上述两种技术主要是借助自然的力量,可以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进而保障周围人们生活质量。
3.4依法对河道进行治理,提高对河道治理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将河道管理形成具体理论,实现法律管理,从而来提升执法力度,保证河道工程能够有效开展;其次,作为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河道管理需要从整体方面考虑,以此来提升人们的保护意识,通过分析和研究资料,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从而来加强管理,提升对河道工程管理的认识;最后,在河道工程管理过程中,需要通过有效的监管,制定科学可行的监督管理计划,促进河道管理整体实力的提升,以此提升整体治理能力。一方面实现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另一方面还可以节省财力和物力资源。
3.5政府增加投入,提升管理人员素质
各级政府必须对河道工程管理提高重视程度,积极结合水土资源优势、以及相关政策条例,采取创收的方式,来解决管理经费不足的情况,从而缓解财政压力,加强河道工程的有效维护和管理。此外,还需要对河道工程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和教育,从而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更好的进行河道工程管理工作。总而言之,河道工程一方面能够为农业提供灌溉水源,保护当地区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还可以起到城市水源生态调节器的作用。因此,为了确保河道工程规范性、有序性的管理,还需要我国政府能够做到充分重视,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条例,保证河道工程管理能够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隋建刚.关于河道工程管理的一点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18):198.
[2]王斌,张勇.河道工程建设与管理思考[J].建筑技术开发,2016(3):100-101.
篇8:河道水土保持策略研究论文
关于河道水土保持策略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江河治理河道水土保持
论文摘要:水土保持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最终目的是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是河道治理的根本,是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源头和基础,是与水资源管理互为促进、紧密结合的有机整体。如何进行水土保持,我们结合多年的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应当在水土保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几点:
一、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宣传,防止新的水土流失
国家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作为我国必须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199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使水土保持走上了法制轨道。今年的“两会”,水利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中央高度重视水利,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继续把水利摆在重要位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水利工作取得的成绩,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节约保护等水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指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这是相互关联、依次递进的四个层次,最终是为发展生产,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是水土保持的最基本任务。水土流失、水环境的恶化已对天津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危害,我们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力度,除了在有关水利工作会议上进行传达贯彻,还通过张贴水土保持宣传画、报纸、电视、散发传达、巡回演讲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得到了加强,同时通过执法监督,取得了显著成绩,防止新的水土流失的产生。
二、注重综合效益,改善滦河生态环境
植被的破坏是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地表植被覆盖对地面尤其是坡面土壤侵蚀影响极大,植被的减蚀作用主要表现在:植被茎叶对降雨雨滴动能的削减作用,对降雨的截留作用,对径流流速的减缓作用;改变土壤结构,增加入渗‘可以涵养水源,固结土壤,提高土壤抗蚀性作用;植被可以减缓风速,降低风力侵蚀危害。在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植树造林,栽种牧草,禁止毁林、毁草;同时对沟、河、路、渠的堤岸坡面布设植被或砌护措施,防止坍塌和冲淤。在河道综合整治中,除抓好河道疏浚、护岸建设外,注重综合效益,在河岸两侧堤顶大搞防护林建设,有效地防治了水土流失。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们这里已经初步树立了高标准的景观河道新形象。并建设了一批疏浚达标、水清面洁、绿化美化、道路配套的河道整治样板段,达到“利水、治水、亲水”的综合效益,为当地居民提供新的休闲场所,为创建卫生城镇、促进都市郊区城镇化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三、改良耕作措施,调整农作物生产结构
耕作措施的改变主要是为了增加地面覆盖率和粗糙度。主要方法有:深耕、混播与套播、增施有机肥以及起垄种植等。农作物生产结构的调整要遵循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调整农作物生产结构也是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应积极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足本地,面向全国,考虑国际。既要适应农产品市场的现实需要,又要研究和预测潜在的、未来的市场需求趋势,以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数量及多样化、多层次、优质化和动态发展的需求。
四、搞好水资源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搞好水资源管理是水土保持的关键,其措施有以下三点:
一是坡面渗蓄、工程拦蓄天上水,使地表淡水向土体深层转化,并保持在地下。因高差形成的势能,在无雨时节,上游的地下水转换为下游的地表水,维持河流用水量,保持河道常年不断流,以补给地下水,增加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发挥以淡压咸的作用。二是减少水库、江河淤积,使水利工程延长寿命,增加效益,减轻防洪负担。
三是避免点源和非点源(面源)污染通过径流汇入受纳水体,减轻水体富营养化及其它形式的污染。这一切都有利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水环境的保护,都建设景观水利、营造亲水空间的基础。同样,搞好水资源管理可以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措施的渗蓄、拦沙效益。缺少水资源管理,就会使陆地淡水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失衡,在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分配上失调;就会使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用水的数量和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生态修复和湿地恢复难以实施;就会损害地表植被,使生态系统功能逐步退化,水土流失逐年加剧。没有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就会失去支撑,失去生机和活力。唯有建立在水土保持基础之上的水资源管理才是健康的、稳固的、可持续的。
水土保持面临着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郊区城镇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大力推进等新情况,我们的水土保持工作要为实现天津总体发展战略服务。切实加大水土保持投入,继续实施河道的护岸工程建设,积极稳妥地抓好基础对城市基建、扩建、改造建设中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城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地实现新天津总体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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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论文
以来,环保部门先后组织了4次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企业320家,对80多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分别作出罚款、责令整改、停产等处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否决、拒批涉水建设项目72项,涉及投资额近10亿元。水利部门加大河道巡查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百余次,查处水事案件50余起,查扣非法采砂设备20余台,下发整改通知百余份,有力打击了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畜牧等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关停取缔畜禽养殖场133处,管控力度不断增强,河道及水源地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思想认识仍有差距
部分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对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较为重视,取得成效较为明显。但个别县(市、区)存在“等、靠、要”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得力,投入不积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不深入、不全面,河道面貌改观不明显。
2.2部分河道排污问题仍然严重
河道排污是造成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的主要根源所在。目前,由于对地下配套管网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各县(市、区)建成区普遍存在污水管网不配套、不完善、雨污混流、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造成部分河流排污现象严重,向河道排放污水等问题亟待解决。
2.3畜禽养殖清理取缔进展普遍迟缓
截至目前,多数县(市、区)禁养区划定工作尚未启动,畜禽养殖清理取缔进展缓慢。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实施初期,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等进行了排查梳理、登记造册。对一些规模小、易拆除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关停取缔,但由于禁养区划定不到位、拆迁补偿费用较高等原因,对于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场,清理取缔工作进展不利,管控力度有待增强。
2.4建筑与生活垃圾治理反弹现象严重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影响水环境的两大顽疾,虽然多数县(市、区)已推行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但很多地方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还没有走上正轨,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仍普遍存在。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期间,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力、机械等对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垃圾成堆成片现象明显减少,但由于执法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乱倒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河段反弹现象严重。
2.5宣传工作不到位
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已经全面开展一年多,但市、县两级受理的投诉案件数量较少,实际日常生活中非法排污、随意丢弃垃圾等污染水环境的事件较多,说明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不高,广泛参与、举报投诉渠道还没有很好运行起来。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若仅靠政府系统效能的提高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将缺少生命力和持久力,尽管短期内可以消除河流的黑臭污染,但难以换来河流长期健康的生命。
3建议
3.1以治污为重点,加快解决河流污染问题
建议以治污为重点,强化对工业及生活污染源防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配套,提高工业、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等,尽快研究出台长效措施,着力解决污水直排等问题。
3.2加大畜禽养殖场关停取缔力度
建议未划定禁养区的县(市、区),尽快启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加大畜禽养殖场关停取缔力度,分期分批实施关停取缔和改造措施,按期完成清理取缔任务。大力推广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提高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率和达标排放率,减少畜禽粪污对重点流域的污染。
3.3加快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
建议尚未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地方,特别是沿库沿河村居,要尽快纳入一体化处理,实现村居配备保洁员、乡镇设有转运站、县(市、区)建有无害化处理场。对于建筑垃圾,建议在县(市、区)城区及镇街建设一批适当规模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加强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研究,尽快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的问题。
3.4加大阻水障碍物清理力度
对于清淤清障不彻底的河段,特别是农村小支流、小沟渠等,建议抓住秋冬水少的有利时机,尽快清除河道内的阻水障碍物,同时解决人为阻断河道、围河圈养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和破坏水资源的行为,确保河道水系畅通、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3.5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
建议将公众力量融入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之中,把公众变成河道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提高全社会对该项工作的知晓度,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公众真正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意义深远、任务艰巨,需要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水资源质量,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篇10:河道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村风面貌整治,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给村前做彩门一幅。经甲乙双方商讨达成协议,甲方将彩门工程以35028元承包给乙方。
一、彩门规格:高4米,宽5.8米。
二、彩门质量:乙方所彩用的材料,必须达到甲方的要求完成。材料如下:
1、钢管:(1)20mm*6m,20根,单价208元,计4160元;
(2)30mm*6m,20根,单价328元,计6560元;
(3)40mm*6m,6根,单价428元,计2568元;
2、铁皮:1.3mm*1.5m*1m,40张,单价130元,计5200元,
3、玉门板:20mm*0.8m*0.8m,6块,单价80元,计480元;
4、水泥:10袋,单价22元,计220元;
5、沙子:3方,单价120元,计360元;
6、石子:4方,单价120元,计480元;
7、油漆写字:500元;
8、吊车拉运:2500元;
9、制作安装:1元;
10、总合计:35028元
三、工程工期:从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日开始18日之内完工,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四、工程结算:在验收工程质量达标完成,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验收付款之时起,此合同随之无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1:河道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河道清理。
(二) 工程地点:陈山河彭坊段(具体由甲方指定为准)。
(三) 工程范围:河道清理及沙石归集。
第二条 工程期限及工作时间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第一期工程期限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春节期间休工一个月(即节前15天,节后15天)。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工程价款按小时计算,每小时 元,并按月在每一个月周期工作结束时进行结算,工程结算价款经保证人见证支付。
(二)其他说明:
1.工程承包期间挖机所需燃油由乙方负责;每月初由甲方预支3万元燃油费,并于当月结账时予以扣除,若当月工程式款不够抵扣所预支费用,则下一个月燃油预支款相应减少。
2.乙方提供作业的挖机应为斗山牌(型号DH220以上),其挖斗装载容量不少于1立方米(含1立方米)。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质量监督,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非雨雪霜雾工作日工作时间低于8个小时,则当日按8小时计量工价,对于包空时间按每小时扣除110元燃油费支付工程款;若当月周期累计工作时间达到240小时,则本款无效。
3. 不按合同规定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结算工程款外,超过一个星期仍未能结清上月价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2万元。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对其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
3.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在合理的条件下,不服从甲方指挥,则甲方权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对于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4.在机器无故障且非雨雪霜雾天工作日,乙方应保证其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若低于8个小时,则在当月周期结算工程款时按应扣天数每天倒扣8个小时的工价款。若因机器故障致修超过60小时,乙方应及时更换同型号(220及以上,斗容时不低于1立方米)机器,若不能,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三)其他责任
1.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解除或中止合同,否则支付违约金两万元。
2.双方当事人对本方机器设备及材料损耗责任自负。
第五条 关于保证
为保证价款能的支付,现由 为价款支付提供保证。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第六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保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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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河道管理条例
河道管理条例
河道管理条例全文共七章五十一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河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 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五条 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以及国境边界河道,由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其他河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县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第六条 河道划分等级。河道等级标准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以及河道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河道管理,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九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
第十一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第十二条 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防洪规划确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第十三条 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
水利部门进行河道整治,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的需要,并事先征求交通部门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
在国家规定可以流放竹木的河流和重要的渔业水域进行河道、航道整治,建设单位应当兼顾竹木水运和渔业发展的需要,并事先将有关设计和计划送同级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 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改建。
在堤防上新建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并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必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城镇规划的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确定。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镇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十七条 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计划部门在审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河道岸线的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交通等有关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第十八条 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按照防洪规划进行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因修建水库、整治河道所增加的可利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移民安置和河道整治工程。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河道为边界的,在河道两岸外侧各十公里之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单方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二十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第二十一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在防汛抢险期间,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上堤。
因降雨雪等造成堤顶泥泞期间,禁止车辆通行,但防汛抢险车辆除外。
第二十三条 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二十六条 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禁止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逐步退田还湖。湖泊的开发利用规划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禁止围垦河流,确需围垦的,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条 加强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积。
第二十九条 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非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填堵、占用或者拆毁。
第三十条 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坏。
河道管理单位对护堤护岸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及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三十一条 在为保证堤岸安全需要限制航速的河段,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交通部门设立限制航速的标志,通行的船舶不得超速行驶。
在汛期,船舶的行驶和停靠必须遵守防汛指挥部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山区河道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地质、交通等部门加强监测。在上述河段,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在河道中流放竹木,不得影响行洪、航运和水工程安全,并服从当地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在汛期,河道主管机关有权对河道上的竹木和其他漂流物进行紧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向河道、湖泊排污的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应当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章 河道清障
第三十六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三十七条 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根据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汛期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
第五章 经费
第三十八条 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列入中央和地方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九条 受益范围明确的堤防、护岸、水闸、圩垸、海塘和排涝工程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的工商企业等单位和农户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其标准应当根据工程修建和维护管理费用确定。收费的具体标准和计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设施造成损坏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由责任者负责修复、清淤或者承担维修费用。
第四十二条 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各项费用,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建设、管理、维修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截取或者挪用。
第四十三条 河道两岸的城镇和农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汛期组织堤防保护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义务出工,对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
(二)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三)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
(五)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围垦湖泊、河流的;
(七)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
(八)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损毁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二)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
(三)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处理。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河道主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 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知识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说明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依法管理和保护河道,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水利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修订的必要性
我国幅员辽阔,江河、湖泊众多,据统计,我国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5万多条,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500多条,大于10000平方公里的有79条,河道总长约42万公里;全国现有大于1平方公里的天然湖泊近3000个,总面积达93956平方公里,湖泊淡水总蓄水容积为2260亿立方米。在河流、湖泊周边,形成了面积为106万平方公里的防洪区。防洪区内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6%,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的80%;防洪区内有城市407座,人口约占我国城市总人口的76%。河湖具有蓄泄洪水、水力发电、供水、航运、养殖、生态调节等多种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加强河道和湖泊的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永续利用,是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 (以下简称《条例》)1988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于同年6月10日施行。这部法规的实施,对规范河道管理,加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工程安全,防治水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现行《条例》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
(1)在河道开发、利用中重建设、轻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许多地方乱建滥采,加大了防洪风险,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
(2)现行《条例》规定的河道整治与建设制度尚不完善,特别是在历史遗留项目以及城镇发展占用河道滩地等方面,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致使河道内的滩地、沙洲等被无序占用和开发,导致河道内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存在防洪安全隐患。
(3)现行《条例》规定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制度过于原则,对管理主体间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特别是对流域管理机构的审批权限未作规定,涉河建设项目地区分割的现象依然存在,造成了河道的不合理开发,影响了河道内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综合效益的发挥。
(4)现行《条例》缺乏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的有关规定,现有的一些规定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给执法工作造成了困难,不利于河道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为解决上述问题,加强河道管理,必须对《条例》进行修订。
修订过程
,水利部着手进行《条例》的修订前期研究工作,对《条例》的实施情况、全国河道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大量的调研。,水利部正式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水利部成立了《条例》编写组,组织人员深入调研,认真起草,征求水利系统内部意见,反复修改,专家审议,形成了《河道管理条例》。
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要求,加强河道统一管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实现河道管理从设施管理逐步向资源管理和功能管理等全方位管理转变,实现河道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河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河流的健康永续利用,以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2、原则
——在现行法律框架基础上修订的原则
《条例》颁布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明确的,确立的一些原则和制度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基本框架结构也是合理的。因此,应当在现行法律基本框架内进行修订,保留主要内容,修改或删除已不符合新的客观情况的规定,根据中央的精神和现实需要,补充一些新内容,保留并不是非改不可的一些规定和表述方法。
——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
河道管理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防洪、采砂以及行政许可很多法律都有有关河道管理和保护的内容。修订河道管理条例时注意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作到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相衔接。凡是其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本条例不再重复,或者只作原则性、衔接性的规定;其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够完善的,本条例修订中尽可能做出明确规定。
——坚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当前,河道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很多、很复杂,不可能通过修订一次条例全部予以解决,本次修订主要抓主要矛盾,力求解决突出问题。河道管理机构与职责未明确;水域占用现象突出;涉河建设项目缺乏统一规划;河道内依法行政尚不到位,监督管理和保障还有所欠缺,这些都是此次修订力求解决的重点。
——总结河道管理实践,把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的原则
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各地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和好做法。一些地方实施河道规划制度,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审批;推行水域占用补偿机制,加强对河道资源的保护;明确河道管理机构的职责;强化河道管理的保障。对这些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把成熟的、带有普遍性的经验上升为法规。
篇13:河道承包合同
甲 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甲方研究,同意将甘河子河道整治项目承包给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甘河子河道整治
工程地点:甘河子镇
工程内容:河道整治
总投资(估算投资):伍佰万元(全部由乙方自筹)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甲方有权对承包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主导工程验收工作对乙方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承包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甲方必须及时将项目首期审批手续及相关文件交付乙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承包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承包工程全权负责,应按批准的河道整治规模,整治内和整治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乙方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整治资金,并接受甲方监督.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4、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承包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5、乙方根据承包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
6、乙方有权取得承包报酬,井有权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部分奖酬金.
7、乙方处理承包业务时,因甲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损失。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 址: 地 址:
篇14:河道承包合同
为提高 的 河流旅游开发、综合利用、抗御自然灾害等功能,通过达到 河道得到综合治理,利用资源得到合理开发,环境得到美化的目标。根据国家《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 村村民小组与同志经过充分考虑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对 河道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下以甲、乙双方为称)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界址及时限
1、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 村的 河流承包给乙方,河道界址为:东于 界, 西于 界,含河面、防洪堤、坝、滩涂等,全长约 米。
2、双方议定:承包期限定为50年,自6月2日至2062年6月2日止。
二、双方原则
双方本着在优化环境,依法开发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利村利民造福一方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原则:
1、在治理、优化环境中合法合理开发资源;
2、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承担相关责任;
3、在地位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三、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付甲方每年河道承包费计人民币 元整( 大写 ),每十年度付款一次,十年承包费计人民币 元整( 大写 ),付款日期为206月2日、2022年6月2日、2032年6月2日、2042年6月2日、2052年6月2日。如乙方拖延付款日期30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责任由乙方自负。
2、帮助乙方做好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与本村村民相关利益事务的协调工作。力尽所能为乙方实施旅游开发、综合利用等项目工程营造一个宽松环境。
3、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乙方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积极协助甲方做好防洪抗旱工作。不以任何借口影响甲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以及用水秩序,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法办理旅游开发、综合利用等项目界内资源开发相关手续和证件,积极做好小河流域治理等项目的申报相关事务,争取项目资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挪用,乙方以治理河道为基础,积极配合村集体做好村公益事业。
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资源(石、沙)开发权,并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旅游开发、综合利用等,甲方不得干涉。甲方不得再于任何单位与个人、集体签订协议,否者,一切事务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负。
3、乙方依法可以融资、扩股,与其他人签订协议。
四、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双方议定在项目实施期内,如单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另一方可依法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应守信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村委会各执存档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议执行中如有分歧或纠纷由公证依法处裁决。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篇15:河道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河道清理。
(二) 工程地点:陈山河彭坊段(具体由甲方指定为准)。
(三) 工程范围:河道清理及沙石归集。
第二条 工程期限及工作时间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第一期工程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春节期间休工一个月(即节前15天,节后15天)。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工程价款按小时计算,每小时 元,并按月在每一个月周期工作结束时进行结算,工程结算价款经保证人见证支付。
(二)其他说明:
1.工程承包期间挖机所需燃油由乙方负责;每月初由甲方预支3万元燃油费,并于当月结账时予以扣除,若当月工程式款不够抵扣所预支费用,则下一个月燃油预支款相应减少。
2.乙方提供作业的挖机应为斗山牌(型号DH220以上),其挖斗装载容量不少于1立方米(含1立方米)。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质量监督,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非雨雪霜雾工作日工作时间低于8个小时,则当日按8小时计量工价,对于包空时间按每小时扣除110元燃油费支付工程款;若当月周期累计工作时间达到240小时,则本款无效。
3. 不按合同规定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结算工程款外,超过一个星期仍未能结清上月价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2万元。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对其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
3.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在合理的条件下,不服从甲方指挥,则甲方权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对于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4.在机器无故障且非雨雪霜雾天工作日,乙方应保证其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若低于8个小时,则在当月周期结算工程款时按应扣天数每天倒扣8个小时的工价款。若因机器故障致修超过60小时,乙方应及时更换同型号(220及以上,斗容时不低于1立方米)机器,若不能,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三)其他责任
1.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解除或中止合同,否则支付违约金两万元。
2.双方当事人对本方机器设备及材料损耗责任自负。
第五条 关于保证
为保证价款能的'支付,现由 为价款支付提供保证。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第六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河道承包合同
甲 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甲方研究,同意将甘河子河道整治项目承包给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总投资(估算投资):伍佰万元(全部由乙方自筹)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甲方有权对承包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主导工程验收工作对乙方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承包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甲方必须及时将项目首期审批手续及相关文件交付乙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承包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承包工程全权负责,应按批准的河道整治规模,整治内和整治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乙方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整治资金,并接受甲方监督。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4、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承包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5、乙方根据承包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
6、乙方有权取得承包报酬,井有权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部分奖酬金.
7、乙方处理承包业务时,因甲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损失。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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