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消防处罚范文,本文共17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公共场所消防处罚条例版
消防处罚规定
消防处罚规定一、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五)行政拘留。
消防处罚规定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简易程序
1、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适用简易程序。
2、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3)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4)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消防监督员应当场收缴,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
(5)报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二)一般程序
1、条件
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2、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讯问人或询问人不得少于2人;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或《询问笔录》。需要传唤的,应当使用《传唤证》,《传唤证》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签发,消防监督员执行。当事人逃避或拒绝传唤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强制传唤。
(3)进行现场勘验或检查,并制作勘验或检查笔录;
(4)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
(5)填报《行政处罚审批表》(分为适用听证和不适用听证两种)。对给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
(6)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陈述、申辨笔录》;
(7)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8)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建立行政处罚卷宗。
3、时限
(1)被传唤人的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24小时内不能结束讯问的,应当让被讯问人离去;需继续讯问的,可以再次传唤;
(2)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3日内送达当事人;
(3)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7日内按民事诉讼程序送达当事人。
(三)听证程序
1、条件
公安消防机构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当事人处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2、程序
(1)填发《听证权利告知通知书》;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消防机构告知后3日内向办案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消防机构不再组织听证;
(3)有特殊情况公安消防机构决定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填发《延期举行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4)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并交当事人阅读或向他们宣读,审核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5)填报《听证意见报告书》;
(6)填报《行政处罚审核表》;
(7)建立听证卷宗。
3、时限
(1)全部听证工作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起30日内结束;
(2)对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在3 日内填发《告知不予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填发《举行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四)复议程序
1、条件
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或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可向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2、时限
当事人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五)行政赔偿程序
1、条件
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2、程序
(1)当事人向公安消防机构递交赔偿申请书;
(2)填报《受理赔偿审批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分别填发《受理赔偿通知书》和《不受理赔偿申请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
(3)填发《行政赔偿决定书》,送达赔偿申请人;
(4)建立行政赔偿卷宗。
3、时限
(1)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60日内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消防处罚规定三、消防行政处罚的依据
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至五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至三十二条的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场所消防处罚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海市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依照本办法予以处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违反消防监督管理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对违反消防监督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七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拘留;
(四)吊销证书;
(五)没收财物;
(六)责令改正;
(七)责令停产、停业。
第五条 对违反消防监督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可采取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
第六条 对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违反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可并处直接责任者。
第七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规定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的;
(二)宾馆、饭店内擅自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在客房内使用非阻燃的地毯、墙纸、纸篓的;
(三)擅自拆除、移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
(四)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割)作业的;
(五)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六)指挥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不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的。
第八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处一千元以下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规定安装、敷设、维修电器线路及设备的;
(二)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的;
(三)使用自动报警、灭火设备的单位擅自停用报警、灭火设备的;
(四)埋压、圈占或者损毁消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的;
(五)阻塞高层住宅、地下工程、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俱乐部、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
(六)违反仓库、古建筑防火管理规定的;
(七)不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
(八)有其他重大火险隐患的。
在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紧急情况下,可责令该单位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第九条 违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规定,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其中第一项行为的,可并处没收财物;有第四项行为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可并处吊销证书:
(一)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车辆、火车、船舶、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
(二)机动车、电瓶车等车辆未安装防护装置进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区、仓库区的;
(三)违反规定装卸、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四)违反禁令在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地方吸烟、使用明火的;
(五)违反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违反建筑防火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
(一)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或进行内装修工程,其防火设计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而交付施工,或将未经验收合栺的工程交付使用的;
(二)施工单位擅自改变工程防火设计和要求或未按防火设计和要求施工的;
(三)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擅自承担安装、维修火灾报警和固定灭火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消防设备工程,或安装的消防设施不符合防火规定及要求的;
(四)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的。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违反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该产品不准出厂和销售,并追回已出厂或销售的产品,直至撤销对该产品的认可:
(一)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技术标准的;
(二)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栺产品冒充合栺产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
(四)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
第十二条 生产、销售消防产品标识违反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责令其改正;对第四项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可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
(一)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栺证明的;
(二)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
(三)无主要技术参数的;
(四)限时使用的产品未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的。
第十三条 对维修消防产品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单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发出《消防产品质量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不具备维修条件的单位,可撤销对其的维修认可。
第十四条 未经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擅自从事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处一千元以下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有下列第一项行为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下列第二至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许可擅自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妨碍火灾原因调查,或擅自清除火灾事故现场的;
(二)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通行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四)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十六条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十七条 对单位违反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尚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其中,对因防火负责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对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设计人员未按防火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的;
(二)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三)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第十九条 对违反消防监督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裁决。
第二十条 对违反消防监督管理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消防监督员当场处罚。
第二十一条 除第二十条规定的当场处罚外,对违反消防监督管理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适用下列程序:
(一)传唤。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违反消防监督管理的单位或个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监督管理的,可以口头传唤。单位违反消防监督管理的,可传唤单位负责人。
(二)讯问。违反消防监督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讯问。讯问时应当作出事迹?谎段嗜司?硕匀衔?尬蠛螅?Φ痹诒事忌锨┟?蚋钦拢?段嗜艘灿Φ痹诒事忌锨┟?
(三)取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公民应当积极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四)裁决。经讯问查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裁决。 消防监督管理处罚的有关法律文书,由市公安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二条 两人以上同时违反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分别处罚。单位、个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违反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二十三条 裁决应填写裁决书,并立即向被处罚人或单位负责人宣布。
第二十四条 受罚款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将罚款当场交公安消防监督员或者在接到裁决书之日后五日内送交裁决机关。
裁决机关收到罚款或没收财物,应当给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罚款及没收财物变卖款一律上缴国库。
第二十五条 裁决停产、停业的裁决书应明确其部位、区域、时间和恢复生产、维修、经营应具备的条件。对有可能随时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部位或区域,可由管辖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先行责令停产、停业,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送达裁决书。 第二十六条 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对处罚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后五日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根据本办法第十一至十四条规定所作的处罚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公安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公安人员执行本办法时,应当严栺遵守法纪,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篇2:酒店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酒店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酒店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反消防法规,妨碍公共消防安全,阻碍消防工作正常进行,以及其他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影响消防安全,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均属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第三条 凡在酒店人员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均依照本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 处 罚
第四条 消防管理处罚分为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辞职处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赔偿损失
第五条 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部门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辞职处分
(一)忽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管理混乱、经督促无明显改进,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
(二)其他部门存在火险隐患,经提出改善要求拒不执行的;
(三)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章作业,或指派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的职工上岗独立从事有火灾危险作业的;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改变建筑物用途,违反消防法规,未经公司董事长检验,出现火险、火灾的;
(五)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破坏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临时建筑、影响消防安全的.;
(七)储存、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经指示不改的;
(八)违反规定,在办公室、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将这些物品带入酒店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区域、场所、擅自动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
(十)更夫、值班人员当班饮酒或不按规定检查巡逻,擅离职守发生火险、火灾的;
(十一)电工、焊工、司炉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动火的工种违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灾的;
(十二)在宿舍楼走廊、楼梯间等处堆放可燃物品,经指示拒绝清理、疏通的;
(十三)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损坏或挪用消防器材,经指示没有改正或态度不好的;
(十四)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经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谎报火警、发生火灾不报警或拒绝借用通讯设备报警的;
(十六)阻碍执行灭火任务的消防车辆通行,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部门拒绝、阻挠、刁难公司人员依法进行防火检查。
(十八)因责任人员主观原因造成一般火灾的;
(十九)其它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
第六条 对具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分别给子30元以下处罚,通报批评及辞职处分。
(一)违反酒店消防条例,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用具的;
(二)私自动用电闸和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构成一般火险的;
(三)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线和电源插座造成火险的;
(四)在楼内,室内点燃废纸等可燃物的;
第七条 对造成火灾烧毁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者,除予以相应处罚外,还应根据损失情况后果和赔偿能力令其赔偿。
第八条 对处于火险状态的部门,经指出又一时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责任落实到人,对其火险部位死看死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一)明知故犯的;
篇3:浅谈处罚(网友来稿)
浅谈处罚(网友来稿)
何福
一
处罚,《现代汉语词典》中这样解释:“对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加以惩治。”
笔者认为,处罚有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惩戒功能,一是补偿功能。这两个功能是其他教育手段不可替代的。同时,忽视其中的任何方面都可能导致罚不得当,这是许多罚不得当产生的思想根源。
先说惩戒性功能,通过处罚,可以使犯错误的学生在思想上产生一定程度的痛苦,从而使其以后将犯类似错误时心存恐惧,这能避免有些错误的发生。同时,这还等于告诉学生这样一个道理: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自己负责,别人不能分担。从而培养学生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良好意识。
再说补偿性功能。受教育者犯了错误,一则破坏了集体的良好的秩序,二则对自己的成长(包括身体、思想)也或多或少造成了损失。这就需要通过处罚来恢复被破坏了的秩序,同时弥补对错误者自己的损失。
忽视惩戒性功能,就会使处罚丧失其严肃性,从而会使学生养成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或避重就轻的习惯,这一点容易理解,就不用多说了。
更多的教育工作者过分强调处罚的惩戒性功能而忽视处罚的补偿性功能。这种认识的直接结果必然是罚得过滥,学生动辄见罚,久而久之,学生似乎怎么也逃不脱处罚,于是“习得性无助感”产生了,逆反心理也产生了。罚得过重,超过了受罚者的身体或心理承受能力,则会对受处罚者身心造成伤害,甚至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
处罚按其客体可分为政治性处罚、身体处罚、经济处罚、劳动处罚等等。对于政治性处罚,教育工作者,用得较为普遍,比如像批评、限制参加活动、检讨、纪律处分等都可以归类为政治性处罚。这类处罚的共同之处在于使受处罚者心理上承受一定程度的痛苦,从而发挥惩戒作用。
身体处罚简称体罚(这还包括变相体罚),是指使受处罚者在身体上承受一定程度的痛苦,从而达到惩戒的目的。这类处罚在国际上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禁止。我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文规定:教师(教育工作者)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教育者)。体罚尤其是变相体罚与锻炼身体在有无强制性、目的、度及其结果等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体罚是强制实施的,以使受教育者承受痛苦为目的,强度往往比较高,结果则往往对学生的身心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所以被国家所禁止。
经济处罚不包括赔偿损失,这是使受教育者受到经济上的某种程度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受教育者多数是未成年人,是消费者,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对他们实行经济制裁是不合情理的,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会在受罚者心中造成这样一种印象:有钱就可以犯错误。
劳动处罚是指强制犯错误的人完成一定的劳动任务。这类处罚也被许多学生、家长以及教育工作者反对,他们认为劳动是光荣的,如果当成处罚来使似乎亵渎了劳动。其实,就处罚的补偿性功能来讲,受教育者犯了错误,必然破坏了集体正常的秩序,这就需要补偿,补偿的方法有很多,其中当然也不能排除为集体劳动。当然,笔者并不是说将劳动作为处罚的唯一手段,因为学生是受教育者,对他们只能是以教育为主。
这样看来,我们的处罚应以政治性处罚为主,慎用劳动处罚,决不用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
三
处罚得有一定的依据,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说到原则性,要实行“法”治,校纪、班规等就是学生的“法”。这些规定的宽严度以学生通过努力能遵守为宜,这样才能达到通过纪律约束学生,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
灵活性,是指针对每一个学生,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同样的.处罚收到的效果也不一样。不同学生所需的最佳处罚也应有所不同。比如说:每个学生的起点不同,要做到守纪付出的努力不一样。尽了努力也不能守纪,还要加以处罚,这是不合情理的。
我们认为,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对具体情况应采取一定的灵活措施。没有原则性,则没有秩序可言,没有灵活性,集体则是一潭死水,没有一丝生气。
四
不少教育工作者以往往往把处罚看得过于严肃,批评人似乎非板起脸孔不可,实施劳动处罚等也总会说:你把××给我做了,罚你......。这样说根本的原因还是看重处罚的惩戒性功能,对处罚的补偿性功能重视不够。这样说学生总是把接受处罚看成是别人强迫自己的,不是心甘情愿的,学生或应付老师的处罚,今后即使犯了错也总是千方百计逃避老师的处罚,这样处罚不会收到希望的效果,甚至可能向反方向发展。
魏书生的教育教学艺术令教育界耳目一新,其教育思想的核心是民主,他常说的话就是同学生“商量商量”。他对学生的处罚也有独到之处。
对犯错误的学生,魏书生或叫他们唱一首歌,或叫他们写错误说明书等等。这似乎不像“处罚”,我们心目中的“处罚”似乎应该是板起脸孔的。其实,魏书生这也算处罚,对犯错误的学生他不是一句“算了”了事,总要叫学生做一点这样那样的事情。这既补偿了学生的错误所造成的损失,又发挥了惩戒功能。与一般的处罚相区别的是魏书生总是把这补偿和惩戒变成犯错误者自己的行动,这样的处罚对学生来说易于接受,也避免了不当处罚在学生心灵上留下阴影,其必然结果是学生自控能力得到增强,不良行为得到了矫正。基于这一点,魏书生处罚学生有时也与被处罚者商量。
在魏书生看来: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是实现自控教育的首要前提。商量,就是要抑制自我中心意识,就是要唤醒学生的自控意识。商量不是“唯学生之意是从”,他的民主绝不包含任何迁就的成分在内。对一个赖着不写作业的淘气包,魏书生表示一定要等他写完才走,造成宽松而又严格的环境,使他耍“赖”不得。魏书生也曾让一个学生三次重写作文,学生并不反感;反而心悦诚服,商量,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因为那样不利于学生树立改过的信心,也不利于教师树立教育的信心。
魏书生对学生的处罚中几乎没有一件闲事(指毫无意义的事情),即使是错误说明书也是一种学习。学生接受处罚感受到的是在学习,而不是老师在收拾他们。在日常教育工作中,我们常会给学生布置这样一些处罚任务:把......抄×遍,写×篇小字,等等,重复遍数往往较多.其中无意义或不必要的成分就比较多了。这样一来,就会给学生造成这样一种认为:老师不是在让他们学习,而是在收拾他们。这对师生之间的和谐民主的关系该会产生多么不利的影响啊!
这样看来,魏书生的“商量商量”是让我们在处罚学生时不要总摆出“师道尊严”的架子,而是站在学生的角度,把自己设想为一个学生,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哪些处罚是可以接受的,对学生有用的。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低效、无效甚至起副作用的处罚。
有这样一个事例:有一次,有一位学生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老师把他叫进了办公室,问:“你为什么不按时完成作业?”学生答:“我不会做。”“不会做为什么不问?”学生不回答,师生之间形成了一时的僵局。教师以为学生被问得哑口无言了。布置了处罚任务:“你无故不按时完成作业,犯了错误,下去之后把今天讲的内容给我抄一遍交来。”学生满脸的不高兴,一言不发出了办公室。
第二天,学生没有把抄写任务完成。老师大发脾气。……
让我们来简析一下以上这个事例,老师叫学生进办公室时,是用的训问的口气,“不会做为什么不问”更近于逼问了。学生从一开始就产生了对抗情绪,即使心里有话也不愿说出来。后面的处罚任务布置也十分武断,学生完全了解不予接受,或是即使完成了也是迫于老师的威压,势必对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我们如果引导学生按照这样的思路去想:学生是自己的事情,主要应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一些问题,不懂的地方要主动向老师请教。然后因势利导:“你看,你没有完成作业,这对你自己有多大的损失呀?不能这么就算了,做点什么来弥补呢?”经过这番工作,这处罚就容易被学生接受,也有利于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引导学生补偿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也是给犯错误的学生指出出路的一种有效办法。
综上所述,我们有必要努力探索有关对学生处罚的最佳途径,以期收到更好的效果。
作者邮箱: hefu650809@126.com
篇4:处罚通知
材料库管值班员xx:
因你 于5月9日夜值班中,酒后进入工地、同时值班时间睡觉,23:26分被工程主管当场查获 ,违反了现场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规定 。现予 扣除工资50元 处罚。
特此通知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xx脚手架工程管理办公室
签发人:xx
xx年 5月 10 日
【处罚通知模板集合7篇】
篇5:处罚通知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首期工程十标项目部
处款通知
签发:
部属保安队:
20xx年X月X日X时X分,杨福仁队存于二工区北面西侧门内挖掘机和装载机备用柴油被盗,根据现场监控记录,当夜有3-4人撬开北面西侧大门门锁,用导管抽走柴油,作案时间长达近20分钟。据调查,值班保安易继平在夜晚值班时不仔细,并在值班室睡觉。
此事件暴露出保安人员在夜间巡察中麻痹大意,失职渎职,工作
责任心不强,导致此次事件的发生,保安员易继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加强我部施工现场财产安全,进一步强化现场保安人员岗位责任心,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经项目部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保安队罚款20xx元(贰仟元整),并责成保安队对当事人易继平予以开除,新保安3天之内到位。望你队加强保安巡视,项目部将不定期不定时抽检,若发生上班睡觉不巡视而发生被盗等类似事件,将加倍处罚。
此通知!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轨道交通首期工程十标项目部
XX年X月X日
【处罚通知模板集锦7篇】
篇6:经典处罚通告
兹有我司经销商杨xx,近期被发现参与x资金炒作盘并成为骨干分子,同时大肆在我司经销商群体中宣扬,给市场带来了不良影响和一定的.干扰;因此公司经研究决定,先行冻结杨xx经销商资格,并取消其出国旅游等所有福利待遇;
与此同时,欢迎各位伙伴继续向公司提供其扰乱市场、参与资金炒作盘的证据,公司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公司再次严肃声明,无论任何人,以类似行为触犯公司底线、伤害全体事业伙伴的利益,公司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0xx年6月8日
篇7:经典处罚通告
尊敬的各位家人:
大家好!
感恩大家一直以来对平台的支持与厚受,也感恩这样一群志同道合的家人们共同努力打造好这个平台。让我们可以在这个平台上一展身手,成就我们自己的人生。我们的付出与努力应该赢来我们的结果。为了不让个别团队人员在这个平台上来拉人影响我们的市场,我们要加强团队的管理,维护团队的利益。根据公司前几天的通告,我们现决定对已取证的几个部长做封号处理,望所有的家人们引以为戒,不要在拿着分红的同进还要来损害家人们的利益。每个人都可以做多个平台,这个我们管不着,但是明目张胆的来拉人的,我们绝不手软。大家一起举报,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市场。
现已取证交到徐总办公室的部长有:
编号:昵称:
编号:昵称:
编号:昵称:
编号:昵称:
编号:昵称:
针对以上几位领导人,在从事后,选择了新平台,到来拉人的现象。经团队人员举证,违背公司团队管理条例,特清除其在享购网的身份与资格。以上会员如有异议,可与xx公司纪检办人员联系,查看拉人证据。
望所有家人们珍惜平台。不要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而受到相应的处罚,谢谢大家的配合。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典处罚通告6篇】
篇8:处罚通知
公司各部门:
20xx年8月2日凌晨1:00左右,公司保安科组织对全厂下晚班员工所携带出厂物品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员工鲁小峰手提包有异常,要求其开包接受检查,其手提包内有公司产品且无任何出厂门凭证,属于个人偷盗行为。
为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鲁xx的偷盗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鲁xx开除的处分。
二、给予罚款400元的处罚,并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特此通报!
湖南XXX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日
【处罚通知范文5篇】
篇9:处罚通知书
xx单位:
工程名称K2+000浆砌片石护拱
检查时间20xx年11月14日存在问题K2+000浆砌片石护拱(xx方向)
在砌筑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该部位砌筑人员在砌筑过程中砂浆饱满度严重不符合要求,在靠近拱圈的位置几乎没有砂浆,片石成松散状堆放,对工程质量造成重大的隐患。
2、项目部现场人员对其要求整改且不积极配合。
处罚措施:
1、罚款涵洞一队施工队1000元整,罚款从计量款里直接扣除。
2、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部检验合格后再进行砌筑。
3、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按照规范要求施工,砂浆和片石之间的缝隙最大的位置为1~2cm。立缝和石块间的空隙应用砂浆填捣密实,石块应完全被密实的砂浆包裹。同时砂浆应具有一定稠度(用稠度仪测定为3-5cm),便于与石面胶结。严禁干砌灌浆。
4、以上问题,望各作业队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加强工程质量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专业工程师: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10:处罚通知书
致:先生/女士(部门职位:)
签发人:先生/女士
签发日期:
一、处罚详情:1. 2. 3.
二、鉴于上述情况,给予如下处罚:□轻微过失,并在当月考核中减分□一般过失,关在当月考核中减分□严重过失,并在当月考核中减分□特别警告,并在当月考核中减分□严重警告,并在当月考核中减分□其他(请注明)
三、签认意见(如不签认,请见证人签字中,另作处理)签名:日期:
四、部门领导意见:签名:日期:
五、公司领导意见:签名:日期:
XX年XX月XX日
【处罚通知书通用15篇】
篇11:处罚通知书
XXX部:
你部门已违反会馆消防安全制度。根据《消防安全奖惩条例》XXX第XXX条第XXXXXXXXX款之规定,特对你部门处以罚款XXXXXX元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罚金交至会馆财务部。逾期未交,将加重处罚。联系电话:XXXXXXXXXX
保安部
通知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处罚通知书(集合15篇)】
篇12:处罚通知
号:日期:
姓名所属部门职位
所犯过失:
□擅自旷工□不按规定着装
□代打考勤卡□个人工位区卫生不达标、物品放置不符合规定者
□未佩戴统一制作的胸牌□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工作时打瞌睡□故意不服从上级或拒绝接受正当命令
□故意不以适当方法工作□屡次逃避工作
□工作时间内运行游戏□违反其它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规定
□串岗或聚集闲聊□公话私用
□无故在接待区逗留嬉戏闲聊□未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邀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不检点行为:□其它不良行为:
处分:
□谴责(口头警告)
□记小过处分
□记大过处分
□停职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共____日
□罚款:
处罚依据:根据第条款。
处罚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检查人:罚单签署人:
备注1、本罚单正联交由财务扣款;副联(复印件)由行政备案(记入员工档案)。
2、本罚单作为员工考评的依据之一。
xxx
20xx年10月17日
篇13:处罚通知
关于对两起打架事件的处理决定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发生两起员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查,3月20日上午,供销科因加班费一事,与生产科发生争执,对骂出脏话,就动手打了一耳光,双方当场在供销科办公室扭打起来。4月2日上午,总装车间员工肖国民因小推车领料一事,与胡秋莲发生争执,肖国民动手将胡秋莲当场打晕,造成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礼貌办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员工在上班时光不准打架斗殴,肖国民等人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供销科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扣企管科四月份岗位工资50元,罚职责部门供销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总装车间肖国民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扣当日工资74。13元,由肖国民承担;罚职责部门总装车间10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公司
年月日
篇14:处罚通告
姓名
所属部门
职位
所犯过失:
□擅自旷工
□不按规定着装
□代打考勤卡
□个人工位区卫生不达标、物品放置不符合规定者
□未佩戴统一制作的胸牌
□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工作时打瞌睡
□故意不服从上级或拒绝接受正当命令
□故意不以适当方法工作
□屡次逃避工作
□工作时间内运行游戏
□违反其它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规定
□串岗或聚集闲聊
□公话私用
□无故在接待区逗留嬉戏闲聊
□未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邀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不检点行为:
□其它不良行为:
处分:
□谴责(口头警告)
□记小过处分
□记大过处分
□停职由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____日
罚款:
处罚依据:根据 第 条 款。
处罚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检查人:
罚单签署人:
备 注
1、本罚单正联交由财务扣款;副联(复印件)由行政备案(记入员工档案)。
2、本罚单作为员工考评的依据之一。
篇15:处罚通知书
致:先生/女士(部门职位:)
签发人:先生/女士
签发日期:
一、处罚详情:1. 2. 3.
二、鉴于上述情况,给予如下处罚:□轻微过失,并在当月考核中减分□一般过失,关在当月考核中减分□严重过失,并在当月考核中减分□特别警告,并在当月考核中减分□严重警告,并在当月考核中减分□其他(请注明)
三、签认意见(如不签认,请见证人签字中,另作处理)签名:日期:
四、部门领导意见:签名:日期:
五、公司领导意见:签名:日期:
××公司办公室
×××年××月××日
篇16:处罚通知书
致:全体员工
由:恒朗国际企业行政部
呈报:刘总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29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
所犯过失: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2、PO12016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间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给予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凡、裁床何锦成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目上。
恒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篇17:处罚通知
XX小姐
你好!
你于XX年X月X日口头提出辞呈X月X日起在未办理任何正式请假手续或书面辞呈便缺勤离开岗位至今。对于你的旷工行为已符合公司规章规定视为自动离职处理。据此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X年X月X日起正式解除自旷职日起你的一切事项概与本公司无关。
特此通知。
xx公司
日期
3
解聘通知书
×××员工:
兹因你在××(工作场所)工作期间于××年××月××日未按公司规定执行正确的出勤,违法了××公司《员工手册》××款××条(或劳动合同××款××条):××××××××××××××××。情节特别严重,影响及其恶劣,现根据公司规定,将对你处以解聘的处分,特此通知!
此致
××公司日期
★处罚通告
★处罚制度
★处罚通知
★处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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