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圣诞节记忆征文,本文共9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红色记忆征文
红色记忆征文「精选」
范兴义,小疃村人,父亲早亡,母亲拉扯弟兄二人,生计维艰,常年衣不蔽体,冬夏赤脚,脚生厚茧,踏蒺藜窝如履平地。孤儿寡母无依靠,少管教,曾被乡人戏侮:你就是拖着打狗棍戳狗牙的料。心中不平,负气背井离乡,在临沂参加武工队,整编成高炮团,任团长。在各种战役中多次负伤,赴朝回国后,授予大校军衔,享受副师级待遇。
一、母亲
抗美援朝的前夕,一天,去小疃村的乡路上走着三个军人,其中有一个女军人怀里抱着一个熟睡的男婴。
来到村口,两个警卫员在树下等候,女军人抱着孩子疾步向一户破旧的院落走去。
屋里迎出一个农妇,见到亲人喜出望外,忙招呼到屋里。女军人面色凝重地说:大嫂,我和老范又要出征打仗去了,孩子就托付给你了。泪珠随着话音扑嗒扑嗒落下来。嫂子不由地叹了一口气:孩子才六个月呀,正是需要娘的时候,你俩咋这么狠心啊!看了看熟睡的孩子,女军人说:大嫂,别说了,国家更需要我们。她觉得这样走会更好,孩子哭了她怎么拔得动腿,就狠狠心,把孩子放到大嫂的怀里,然后毅然决然地向门外走去。
刚走到胡同尽头,恍惚间耳畔传来孩子声嘶力竭的哭闹声,有个声音抓挠着她的心喊着“妈妈,妈???妈”她情不自禁地放慢了脚步,稍一迟疑,转身向院子里跑去。
孩子的确醒了,茫然地感到异样的气氛,但他的小鼻子灵异地闻到了母亲渐渐飘近的奶香,那种偎依的感觉还在,于是像往常一样,醒来献给母亲一张甜甜的笑脸。女军人忙不迭地又把孩子奶在怀里。一边握着孩子粉嫩透明的小手一边自言自语:孩子,好好吃吧!吃饱了就不想妈了,妈妈这一走,一声枪响过后还不知有没有你这个妈呢?愈说愈忍不住哽咽了,低低地啜泣起来。嫂子在一旁也陪着擦眼抹泪,安慰着:他婶子,你就放心吧!有一口吃的我也不会饿着孩子,你们都是国家的人,家里拦不住你,你就放心孩子吧!女军人含泪点点头,看了看孩子最后一眼,似乎要把孩子完完全全印在心间。当孩子从母亲的怀抱脱离开来,揽进另一个温暖的怀抱,他还是察觉到气息的异样,陌生地放声嚎啕起来,似乎他也预感到此时此刻与母亲的生死诀别。他不会像母亲那样懂得压抑,一任自己哭得汹涌澎湃。
孩子一直大声哭喊着,每一声都哭向母亲,似乎每一声凉透心底的忧伤和绝望里都撕心裂肺地喊着:妈妈,别走!妈妈,你快回来!女军人淋着疾风骤雨般的啼哭,向村外走去。
集结的号声在中原大地回荡。
战火纷飞的朝鲜战场,敌人的飞机像老鹰似的向地面俯冲,到处一片火海恣肆。
女军人从一处起火的房子里,隐隐听到婴儿的哭声,做过母亲的人对孩子的哭声都特别敏感。那声音像无线电波似的,无论多么细微,都会被母亲的心接收。她冒着呼啸的枪炮声向倾塌的房子里冲去,竟真的抱着一个婴儿跑了出来。但子弹是不长眼睛的,一颗罪恶的子弹还是打中了她的腿。她从未感到一丝儿的后悔,更是紧紧地守护好那个孩子。她觉得这就是自己的孩子,老家的儿子在托付这个异国的孩子来看望他的母亲。这个孩子也是她的战友的孩子——刚刚牺牲的杨政委夫妇留在临沂老家的遗孤。她活着就要好好收养,保护这些可爱的孩子,让战争的阴影远离孩子的童年。当母亲的受多大的罪,就是为了孩子们不再吃同样的苦。她们两对夫妇曾经说好了,无论谁倒在了战场上,活着的就把对方的孩子收养,当自己的孩子抚养成对国家有用的人。
这不是电影画面,也不是小说里的情节,女军人就是范兴义的妻子,从八一南昌起义,作为一名女子中学的学生就开始追随革命,一直在教导营做教官,历经各种战役,出生入死,这是赴朝参战时的情景。
二、记事本
范兴义没有文化,妻子小他八九岁,在那个红色年代,很多不同层次的人为革命信仰走到一起,信仰产生激情,家庭也是组织的一部分。两个不同文化修养的人如何相处,并相敬如宾,很多生活的细节笔者不得而知,也许与石钟山写的《激情燃烧的岁月》有某些相似之处,局外人尽可以想象,笔者只想赘述几点不同。
赴朝回来,范老自觉没有文化,便主动请缨到地方工作,在长春一个兵工厂管人事安排。
五个孩子相继来到身边,这样一个大家庭,教育的责任基本落在妻子的身上。文化人自有文化人的智慧,她借鉴部队每周开班务会的作风,规定每周开一次家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互相提批评意见,不搞一言堂的霸权主义,而会议的依据就是一本普通的记事本,妻子负责记录。
在本子上,记录着每个家庭成员平时不好的言行。比如老范某天几点几分骂了孩子们一句话,妻子也不多言,抽空便详细记下这句出格话的来龙去脉。到了周末,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桌面上放上这本记事本,人人都有自危的感觉。即便最有威严的一家之主老范在事实面前,也要向大家真诚地道歉,在父母以身作则的垂范之下,孩子们更是深受教育,时时处处自觉培养一种慎独的精神。
其实,人的境界之高下与文化修养并无太大的联系。范兴义常对子女说:人有多大的手就端多大的碗。我光着脚参加革命,党给了我一切,我的一言一行都在替党说话办事。你们赶上和平年代,有机会学知识,有这么好的条件,与其靠天靠地靠父母,都不如靠自己,所以,我不会给任何人开口子,搞特殊。
什么是真正的传家宝,不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也不是锦衣玉食的物质财富,而是授儿女以自强不息的独立之精神。五个孩子都很争气,纷纷响应国家号召,该下乡的下乡,该支边的支边。后来恢复高考,又凭自己的能力考取大学,走向国家建设的不同重要岗位。
说真的,他们也有自己心痛的地方。二女儿十几岁到黑龙江支边,那里自古是酷寒之地,冬季多在零下四十多度。女儿感冒发烧,咳嗽不止,高热一个多月不退。地方医院条件有限,也查不出真正的病因,因为高热,已伴随出现间歇性的抽搐症状。妻子看到女儿命在旦夕,才不得已请求老范,让孩子回来检查,治疗。一查竟是三星结核,后来虽治愈,也做下癫痫的病根。考学无望,就业也不行,大半生只能在一个街道小制锁厂做临时工。因病频发,走在了父母前面。
白发人送黑发人,妻子沉痛之时也不无抱怨地说:是我们毁了孩子,做父母的没做好啊!二女儿也是老范最乖顺,疼爱的女儿,他欣慰的是女儿从来没怨言过他这个父亲,也许女儿更多地传承了他的精神气质,而深深地理解了他吧!
他们夫妇经常去临沂看望另一个女儿——杨政委夫妇的女儿,并交待当地政府好好照顾烈士遗孤,胜过己出。
三、传承
范老晚年一直有写回忆录的打算,由于文化水平所限,没能成行。但小疃村的亲人和乡亲的记忆里自有一篇篇回忆录,追怀着一个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真正共产党人的一言一行。
有人说,他衣着朴素,形同乡民,每次回村都是从车站走着来的,县里的吉普车想来接送,他大手一挥: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不麻烦任何人。
回家呆了三天,头天挨家挨户拜访乡邻,嘘寒问暖,叙叙乡情。第二天,特意去看村里的学校,教室里上课的孩子。走到办公室里,握着老师们的手语重心长地说:没有文化是可怕的,拜托你们好好教育咱这些孩子,把他们教成对国家有用的人。
嫂子见他大老远回家了,日子虽穷,还是想做点改样的饭,他说你们吃啥我就吃啥,做别的我也不吃。拿起锅里的地瓜吃的津津有味,边吃边说还是家里的饭好吃。回去时,侄儿念他岁数大了,路途遥远,就买了卧铺票,他马上叫退掉,换成了普通座位。
在村里,笔者有幸见到了范兴义的亲侄儿,一位乡村医生,他谈起叔叔有些激动,更是一往情深。
他曾在保定当兵四年,叔叔一次也没有去看过他。自己跑到叔叔家里,想请老人能向军区首长(叔叔的老战友)说句话,希望得以提拔和重用。叔叔不言自威的脸更严肃了:不用说,你好好干就是了。侄儿碰了一鼻子灰回去了,这个在饥馑年月就想收养自己的叔父和现在一比真是判若两人吗?
复员回家后,工作无着落,除非在家修地球,便又跑到长春,想让叔叔给安排个工作。软磨硬泡就是两个月,婶子都有些心软了,叔叔只撂下一句话:我希望你们都好,但各人的路个人走,农村有那么多人,人家一样能工作,你为什么就不能?问的他瞠目结舌,一看再待下去也没戏,就央求叔叔跟着一道回家。老人却有言在先:我可以一起回去,顺便看看老家的情况,但我回去任何话也不会替你讲的。
叔侄二人前脚到了家,县里的领导踩着脚后跟就跟来了。忙不迭地问老首长家里有什么困难么,侄儿正眼巴巴地等着叔叔发话呢,他老人家倒好,大手一挥:没困难,看到家里过的跟大家伙儿都一样,我就放心了。一句话把侄儿的出路都堵上了,也彻底掐灭了侄儿一心仰仗叔父的念想了。
听到这里我不禁脱口而出:你抱怨过叔叔吗?他平静地说:不会抱怨的,其实叔叔也是我们的恩人。父亲早故,母亲一人拉扯我们兄弟姊妹几个,在那个全国上下都穷的日子里,换季时节,叔叔都会寄来几十元钱接济我们。我们这一代都受了叔父做人的影响,我也是一名党员,我们家族的人也一直把叔叔的信仰当作自己人生的`标杆。
他又向我谈起范老的三女儿,八十年代的留美博士。叔父已故,他就问堂姐:你为什么不回国?他觉得自己是替叔叔诘问的。堂姐正色道:什么时候你都不用怀疑,我们这个家族的子孙永远是爱国的。不要以为只有在中国的土地上出力流汗才是爱国,我们的科技还不发达,我是代表国家在与美国搞卫星遥控的协作,每一天,我一睁眼都会在卫星云图上关注着祖国时时刻刻的动向。
我深深地相信,某种信仰的传承如同遗传基因一样,的的确确在他们的血脉里流淌着,成为做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影随形,无时不在心头烙下真善美的感觉。
向我讲故事的人说,这样的红色记忆在那个年代俯拾皆是,人性的光辉像阳光一样到处流淌,还有许许多多范兴义式的人物,从不以新中国的功臣自居,虽然身在民间,却心系国家,以端端正正做人书写着自己高尚的墓志铭。
听着这些跟美好有关的一切,像一种暗香穿越时光的尘埃,它扑面而来,却让人莫名地心疼,黯然神伤。阳光在院子里依旧盛开,满眼辉煌,所不同的是那些人性的光辉渐渐颓败下来,变得昂贵起来,贵与贱的终极理解,精神与物质,在美学上已悄然置换了场地。
这个时代变化太快,无法减速和刹车的经济狂潮正铲除一切旧物,旧的礼仪,旧的风气,旧的表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们对精神信仰的恒定要求,是否已驱逐出时代的中心,即使还能从那些红色记忆里探测到一些正能量的气息,也显得那么不合时宜。
这些流传红色记忆的人,从他们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一句欲言又止的话里,我已心领神会他们是有刺的,像仙人掌一样在时代的沙漠里顽强地擎起星点的绿意,装点着沙子的信仰,以满身的刺,固执地向外面的世界直戳着,带着警告,带着挑剔,也带着梦想,直指一个时代信仰的缺失,精神的空洞。
红色是一个多么火热的词,依附着它,散落四方的沙子重新放射出光芒,唤醒我们沉睡的信仰和道德激情,那种精神的护肤和清理才真正让我们聚成掷地有声的砖石,筑起新中国梦的长城,凝成我们民族图腾的伟大有生力量。
我想对那些仙人掌说:做一粒有信仰的沙子,真好!
篇2:记忆的征文
入党,是自我有意识以来,一直萦绕在心的愿望!小学的我品学兼优,非常喜欢阅读,无论是课内教材还是课外杂志,我都能从中感知到,我们现在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都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再加上我的爸爸也是名党员,他工作上踏实肯干,为人刚正不阿,被许多学生尊敬爱戴。我的母亲谦虚严谨、细致谨慎的生活态度和父亲刻苦好学、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便一直深深地感染并教育着我。
就在这样一个普通但温暖的家庭,我健康幸福地成长。我的爷爷年过古稀,历尽了人间沧桑,亲历了新旧中国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对共产党的恩情有着最深切的体会。小时候,爷爷经常给我讲,在旧社会如何受剥削和压迫,日本帝国主义入侵时如何造成流离失所,共产党如何历尽艰难,领导人民赶跑了日本鬼,打败反动派,使人民翻身解放,过上安宁和幸福的生活......他就是这样经常教育我要感谢党、热爱党,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对中国共产党无限崇敬和热爱的种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真切地感受到党的伟大,认识到生活在共产党领导的新社会中的我们多么幸运,长大以后,我也要成为一名党员,那将会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啊!
怀着这个神圣的理想,我迈入大学的校门。刚开学不久,我就迫不及待向辅导员老师询问入党的事情,至今清楚地记得辅导员在看完我的入党申请书后和我说,能在大学期间入党的大学生都是非常优秀的,这样才能担当起党员的责任,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学生党员,还需要很多努力,还告诉我大一结束后学院里每个班会有两个入党的名额。就从那一刻起,我的大学生活有了努力的方向,我的理想变得具体而生动起来,学习、生活都立刻变得充实而有意义。
经过高考的洗礼,班里大部分同学都是以一种脱离苦海彻底解放的姿态开始大学生活,难的是当身边的同学都在闲谈玩耍的时候,我如何克制住那份放松一下的诱惑。庆幸的是,入党,这个支撑着我严格要求自己的信念,让我保持着优秀的成绩。辅导员告诉过我,知识与能力要兼顾提高,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这一年里,我担任班长,带领班委们开展各种各样的班级活动,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由于经验不足,又是新的班集体,事情多且杂,很多工作都是从无到有来做,非常辛苦,晚上宿舍熄灯后才回到寝室是常有之事。这一年,我通过努力工作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认可,还拿了“优秀干事”的荣誉称号。满以为胜券在握的我还是落选了,班级有两个推优名额,可是在投票中自信满满的我确是第三名。
我很难过,也很想不通,想想这一年自己工作学习两头抓,很累很辛苦,除了学习以外,几乎所有的课外时间都在为班级事务奔波忙碌,没有享受过多少大学的玩乐。失落的我给爸爸打电话,他肯定了我的付出,也明确指出了我的缺点:“无法正确面对失败,仅这一点,就说明你还有待进步。”爸爸的话让我思考了许多,落选说明我还有很多不足,这时我需要的是认真反思,从失败中寻找教训,争取下次入党。我明白了失败也是一种考验,挫折也是成长的动力,我把这张纸贴在了床头,用它时时鞭策自己,鼓励自己。有时,我没有察觉自己的改变,但是从同学和老师的微笑肯定中,我知道自己在慢慢进步。当我心态淡定下来,脚步踏实起来,我发现,理想反而离我更近了。
大二的时候,我顺利地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20xx年5月24日,那个永生难忘的日子,我举起右手,庄严宣誓,从此,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只是那时,我已不再是那个初入大学时毛躁而狂妄的小伙子,是经受了入党信念的锤炼后一个自信而优秀的大学生。入党的信念使我的青春岁月丰富而绚烂。
时至今日,我依然怀念那段为入党而奋斗的日子,它是我记忆中最大的亮点,必将伴随着时光谱成我人生的经典篇章。
篇3: 青春记忆-青春征文
这是一个青春缭绕的时代,我总愿意讲一些与青春有关的事情。
小时候,我家门前有一条清澈的小河。平日里河水不大,细长的河流从山坡上款款流下,河水欢快地唱着情歌、跳着舞蹈,日日夜夜活跃在我们的世界里。在这条没有名姓的小河边居住了很多年,小河的每一个细小、每一份变化、每一缕委婉都深深地留在了我们的脑海之中。每年的夏天我们都会光着屁股在浅浅的河水里跑来跑去。岸边农田里做活的大人望着河水里戏耍的孩子们,脸上总会展现出幸福的笑容,他们会因此忘却了身体的劳累,更加努力地投入到既热又累的劳动之中。在小河边长大的人们自然而然地把无数的青春记忆洒在了曲曲折折的河水里。小河边留下了第一次拉住异性的手激动不已的写真,小河边荡漾着青春的心随着哗啦啦的河水奔流不息地穿越晨雾弥漫的小树林时留下的清脆的歌声,小河边飘舞着人们把自己的理想编制在上面用生命的全部呐喊出敢叫日月换新天的青春旗帜。后来,我们那里修了水库、建了工厂,一切都改变了模样。门前的小河不复存在,我有遐回去的时候,常常伫立在偌大的水库边上,想着从前的小河、从前的情歌、从前那悠闲自得从头到脚属于自己的自己。水库里的水很深,也很安静。实际上水库就是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人为的湖泊,人们的生存离不开江河湖泊。普通的人都愿意在浅溪小河驻足,面对深不见底辽阔无边的水面,难免心里没底,很少有人随随便便就涉足其中。水流越深,行走的脚步就越是默默无声。脚步走得越远,留给人们的遐思就越久长。夜深人静的时候,深彻的水下常常激流涌动,在深水中行走难免会湿的一塌糊涂。
清晨,一觉醒来,阳光把昨夜的云雨影印到历史的页码。昨夜今晨,心神已经从一个世界游走到另外一个世界。过去的那一页页真实的传奇和那些能够摸得着的感觉和心痛的纠结到了天亮之后就全部变成了轻描淡写、子无虚有、与己无关的传说,青春的岁月就像飘浮在寂静的、深沉的湖面上的树叶,在微风中缓缓游动构成了一幅幅美妙的图画,让人不由自主地唱起脍炙人口的经典老歌,回味昨天的故事。深水静流漂浮着青春的记忆,一路走来,有多少岁月的`风景驻扎在生命的注解之中生根发芽成为不败的鲜花,永远开放在我们的心中。水流千里终归大海。经过高山平原,经过青春的歌唱,一条条小溪汇聚成深不见底的大江大河奔向大海。当我们挥洒着青春的汗水,不顾一切地向前奔走的时候,青春就像落着小雨的云朵,随着雨水落的越来越多慢慢地消散。青春的小白杨一年一年慢慢变成了老杨树,片片飞舞的叶子记载着青春的记忆、讲述着青春的故事、大声告诉世界青春无悔!水深无声,但水面上的漂浮的形形色色的落叶就像心电图一样把深水之中的心声暴露的淋漓尽致。面对过去,面对流逝的时光,面对越走越远的青春的背影正穿过呼唤的密林,面对密林深处经久不息的青春的歌声,每个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打开自己的心海,在海面上划桨荡舟寻找自己的青春记忆,心海拾贝!
远处传来了经久不衰、熟悉的歌声,那时我们的青春之歌!
篇4:记忆深处征文
记忆深处征文
这个夜,无风也无月,窗外安静得可怕,似乎一片落叶就能打破这样的宁静。星星闪着暗淡的光,飘荡的云使它们显得若有若无。我站在窗前,抬头观望暗淡的天空,记忆却变得越发的清晰了。
那是我一直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回忆。一直以来,我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它,以为这样,我就真的可以忘记了。可是,不该忘的终究还是忘不了。这样的夜晚,我细数着天上的星星,希望可以在万千中找到一颗,我知道那肯定就是他。也许,他就在天空看着我。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甚至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兄弟,只是现在他不在了。寂静的夜,心里想起他,思绪也就跟着回到了十年前。那个时候,我刚上初二,因为平时太顽皮,谁也不愿意跟我做朋友。所以在老师的眼中,我是个学习成绩优秀,但是很难管学生。在同学眼中,我是个调皮捣蛋的坏伙伴。就这样,我一直过着孤独的生活,直到那一天。那天刚上课,班主任王老师领进来一位陌生的同学,他个头很高,皮肤有点黝黑,脸上透着一股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沧桑,但是一双大眼睛却显得炯炯有神。听过他的自我介绍,我才知道他叫宝堂。
可能是班主任觉得,这样满身上下都透着成熟味的学生可能镇得住我这样顽皮不听话的坏孩子,她有意安排宝堂和我坐在一起。长期独自一个人坐习惯了,我对新同桌很排斥,更是找各种刁钻的理由为难他,希望可以赶走他,类似在他衣服上写字,偷偷撕他的笔记本这样的事时有发生。甚至有一次,我在他的凳子上放了钉子,即使是这样,他还是一如既往,连责备我的话都没有。对于我所有的刁难,他都可以一笑了之。
然而,我对他态度的改变并不是因为我俩之间发生了如何惊天动地的事。时间长了,我厌倦了对他的刁难,也不再排斥这位同桌,甚至开始喜欢他了。于是,我的生活不再枯燥。有同学会经常看到,我俩在一块打球,在一块吃饭,甚至有时候都会一起逃课。终于,我俩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哥们后,才了解到,他是一个如此苦命的人。似乎是电影里才有的悲剧,却发生在了他的身上。小时候,他和别人家的孩子一样,有父亲疼爱,有母亲关心。他的童年有一半是快乐的。可是,在他八岁那年,母亲得了不治之症,没有多长时间就去世了。家里也因此欠了一大笔债,为此父亲不得不外出打工。于是,他成了一名留守儿童。即使是这样,我觉得他还是幸福的,至少,还有爷爷奶奶疼爱他。
时间过了两年或许是三年,他出门的父亲回来了,身边带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和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的小男孩。父亲告诉他,这个女人将来就是他的妈,而他必须像对待亲兄弟一样对他这个陌生的男孩。父亲的话生硬而坚决,陌生女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第一次有了被人抛弃的感觉。
可他是理解父亲的,一个人撑起一个家非常不容易。之前在母亲的问题上,父亲是个伟大的人。如果这个女人对他好,他愿意认这个妈。刚开始的几天,他的这位后妈对他还算不错,毕竟父亲在身边,她还是得收敛点。日子一长,家里的经济状况又吃紧了,这就意味着父亲必须的外出打工了,也意味着他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父亲走后,后妈对他的态度一跌千丈。起初,他必须在家里干所有的家务,甚至他那位所谓的弟弟的衣服也要他洗。时间越长她越是变本加厉,在家里他要干最累的活,也经常被赶出去放羊,有时候回来的迟了,他便没有饭吃,甚至连家门都进不去。就这样,是不是已经很不幸了?但那个女人认为,这还不够。她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当他不存在,可是一旦有任何不顺心的事,宝堂就成了她的出气筒。左邻右舍经常会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恶毒的女人,对一个小男孩拳脚相向,任凭小男孩哭的撕心裂肺。可是越哭她越打,最后连哭也不敢了,只能躲在一个角落里颤颤发抖。
爷爷是心疼他的,每当这样的事情发生,爷爷都会过来护着他(爷爷和父亲分开过,他和二叔生活在一起。)刚开始还行,时间一长她连爷爷也不放在眼里了。就这样,我的兄弟宝堂在折磨和孤独中度过了几年时光。当然,有时候父亲也会向着他,但是他执拗不过那个女人,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责怪他的父亲,因为父亲在家时,她收敛了许多。父亲也曾听左邻右舍说过,但是最后还是选择相信她。
这应该是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是多么戏剧性的一幕。一个狠毒的后妈和一个软弱的父亲,还有一个经常受虐待的小男孩。到最后,他的二叔看不下去了,他给宝堂转了学,自己掏钱在很远的镇子上给他租了一间房子,让他离开家,希望这样可以少受点折磨。于是就有了我俩的相逢。听他讲完这些,我心里愧疚的吃紧,以前真不应该欺负他,我间接的成了他后妈的帮凶。必须给他道歉,这事刻不容缓,其实在他心里,我这点刁难都不及他受过的十分之一。
我们彼此成了骨灰级别的好兄弟。我在外边惹事,把别人打了,别人找我报仇,替我挨打的是他;我经常不扫卫生,替我干活的也是他;上课顽皮起哄,替我背黑锅的也是他。这些事一桩一件都历历在目。每个周末,他都会跟我一同回家,母亲总是会在这两天做她最拿手的菜,她经常开玩笑说“我又多了一个儿子”。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已过两载,我俩也将初中毕业。父亲见我俩如此要好,就自作主张给我俩报了县一中,一来虽说我调皮,但成绩一直很好,他就更不用说了。两年我俩一直霸占全班一二名。本来我俩就商量,要上同一所高中,也要上同一所大学。
但是老天从不会怜惜任何一个可怜的人。距离考试差不多半个月时间,他开始发烧,怎么吃药打针也退不下去。起初,我们都以为他是体质差,一个小小的感冒都抗不过去,但也并没有往多了想。就这样,一直到我们考试结束。考完试,他说他应该回家看看,我们也就暂时分别了。他走的时候,我们相约一起去县里看分数,然后一起租房子一起住。
发榜之日(且容我这么说吧,在当时的我们看来,这不亚于古时候的科举考试。)我迟迟未能等到他的身影。起初我还挺埋怨他,直到学校开课一周多,我才感觉到事情可能不太对劲。抽了一个周末的时间,我去他家里找他,得到的结果令我大吃一惊。他患了恶性肿瘤,已经非常严重了,治好的希望几乎为零。
我去看望他的时候他已经骨瘦如柴。真是病来如山倒,我俩未见面也就两个月时间,我竟然有些认不出来他了。他躺在病床上,甚至连照顾他的人都没有,只有他年迈的爷爷。老人家已经很憔悴了,经常能看见他花白的胡子上有泪珠滚下来。看到我,宝堂挣扎着坐起来,示意我坐到他的身边。我站过去,两行浊泪不禁流了下来。
“看来,我挺不过去了”他气若游丝。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流着泪。他拉住我的手,对我说:“我不怕死,只是我不甘心,我还想上学,还想和你一起玩,一起逃课。”我一直看着他,也没有安慰他,我知道所有安慰的`言辞终究还是抵不过现实的残忍。他有交待我,一定要争气,带着他的梦想,替他走完这一程。交代完这些,他再也没有力气说话了。而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讲过一句话,只是哭。
没过多久,父亲叫我回来再看看他,也许是最后一眼,他快不行了。我赶去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了。看到我,他流了两行泪,最后微笑着离开了。我很庆幸,是我送了他最后一程。他离开时的微笑,成了我心中永远抹不去伤。
我站在窗前,思绪在十年前。猛的一个寒颤,我回过神来,窗前依旧是我自己,而夜还是如此的静谧。我才恍悟,原来一直不曾忘记。
总是在不经意间触碰原本已经尘封在心底的往事。一直以来,以为把过去的不快压在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不再去刻意触摸,它就真的被我遗忘了。于是,我可以抛弃过去一切,做一个无牵无挂甚至连回忆都没有的浪荡子。寂静的夜,无眠的我思绪飘忽不定,尘封已久的记忆再也不受我的控制,它即将冲破我自认为固若金汤的封印。直到此时此刻我才明白,有些记忆,任你怎样的遗忘和消磨,它总是粘着你,似乎已经是你身体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总是羡慕别人活得洒脱,拿得起忘得快,总是在模仿他们。偶然的机会让我明白,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试图记忆,许多事对他们而言明明已经落满尘埃,却总要假装记忆犹新。以为这样,自己就是那个忠贞不二的人。而另一种人则像我这样,明明时时刻刻想着念着,却总要假装已经忘记,旧事一旦勾起,又只能独自伤怀。
我的心中一直都存在着他,我不愿意承认,害怕重新揭起这块伤疤。在青春的日记中流浪,在记忆的深处捡拾点点滴滴,拼凑出来的是年华的伤。再也不去尝试遗忘,只要记着,他就一直活着,在我的心中。他说过,我身上带着他未完成的梦想,我怎能如此绝情,怎么能忘记他。
以往的事历历在目,逝去的人也将不再回来。八年的时间,他走了整整八年了。这八年也发生了好多事,他的父亲和姐姐也相继去世,都是恶性肿瘤,听说是遗传的。她的继母也离开了,这个家也就这样破碎了,多么不幸的一个家庭。
我的文字太苍白,写不尽这份友谊。人如果真的有灵魂,我只愿天堂的他不再经受痛苦。我只能在心中为他祈祷,兄弟,你在天堂过的还好吗,有我念着你,你不寂寞。
篇5:征文《故乡记忆》
征文《故乡记忆》
童年的记忆本已远去,然而在我心底总有些难忘的痕迹。故乡的那份情感早已侵渍在心房的角落,时而浮现,时而潜藏,幻化成纷呈的影像映韵出淡然的清爽。时光可以流走,岁月可以更替,但故乡的一切永远扎根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我记忆中的永恒。
晨雾
故乡傍山依水,风景幽雅秀丽,空气清新湿润。大多时候,早晨起来推开窗,便见有雾气慢慢升腾,而后渐渐弥漫开来,犹如天宫漂浮着的仙境,似真似幻,亦幽亦雅。被晨光描绘出黛青色轮廓的远山,眨眼间变得迷蒙。有时候,淡淡的雾霭会变得越来越浓,淹没了整个视线,清新美妙的胜境被浓雾慢慢的吞嚼,若隐若现,扑逆迷离,犹如走进一个飘渺的梦幻世界。
晨雾满载着诗意,以缭绕缓慢的节奏,悠然自得地描画着家乡的每一处难以忘却的景色。凝固在绿叶之上的水滴,似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微风拂过,水滴滚动在绿叶之上,连缀着与雾的丝丝情缘。晨雾中的故乡似梦中的新娘,款款走来,带着神秘的面纱,娇羞而妩媚,娇羞中带着宁静的温情,只要你看上一眼,就会陶醉在她含情脉脉的笑靥之中。
云在雾中流,雾在云中飘。故乡的晨雾具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是浸透在骨髓里的美丽,给人以清新自然的气息。晨雾中似乎有一种禅意的胜境,玄幻神秘。只有独守一片清净,用一颗清澈的心,才能领悟。
炊烟
故乡的炊烟,总是最早迎接黎明,最后送走黄昏。
被群山搂在怀里的故乡,就像一座祥和恬静的庄园,宁静而妩媚。早晨,站在高高的山坡上放眼望去,那高低不一的屋脊上升腾起一缕缕乳白色的炊烟,你追我赶,拉拉扯扯,裹满饭香和菜香,飘过田野,越过丛林,直到天际深处。若遇天边有白雾,炊烟与白雾交融在一起,便是一片烟雾的海洋。
特别是临近黄昏之时,天边的彩霞像是给故乡涂抹了一层厚厚的胭脂,处处流光溢彩。伴随着黄昏的到来,一缕缕炊烟袅袅飞升,不紧不慢,自由自在,优雅如絮。淡蓝色的炊烟在彩霞的映衬下,意蕴无限。
弯弯的山路,小小的乡村,淡淡的炊烟,总将我尘封的思念点燃。我思念故乡的炊烟,它是我在故乡生活的剪影,它常常萦绕在我的心头,圈住了我的记忆和生活。如今,我已经离开故乡走进城市,无法从袅袅的炊烟中品尝出记忆中故乡的原汁原味。于是,我把故乡的炊烟珍藏在记忆深处,小心翼翼的呵护着,让它在我灵魂的天空中继续飘荡。
小路
记忆最深的就是雨后的乡村小路,一汪汪大大小小水洼,泛着黄黄的泥土颜色。湿漉漉的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稻草香味。躲雨的鸟儿,此时也站在了枝头,悠闲自得的跳跃着、鸣叫着,像是在表演一出完美而梦幻的舞蹈,但更像是在释译生活的安享细节。
这些熟悉于心的乡村味道和情节,以及这条浓情满怀的乡村小路,曾千百次的飘落在我的梦里。曾几何时,那些劳碌的身影,来来往往穿梭在这条小路;曾几何时,那些肩挑背扛的丰硕,把这条小路撒满了金黄;曾几何时,那些温情的叮嘱,附满了这条牵盼的小路。
是的,故乡的.小路铺垫出来的是一条生命的行程,尽管带有泥土一样卑微的颜色。今天,我虽然在钢筋混凝土构筑的繁华里抒写着岁月的痕迹,但故乡的那条小路,却永远延伸到我心灵的最深处。
柳笛
柳笛是故乡春天里的一个快乐音符,也是儿时寻欢取乐最好的玩具。
故乡的村前有一条小河,河两岸长满了柳条,盘根错节,枝叶交错。春天一到,河边的柳树就开始喷黄吐绿了。每天放学,小伙伴们欢呼雀跃地蹿进溪边的柳林,折下几枝笔直顺溜细柔的柳条儿,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轻轻划一个圆圈,两端对齐截断,用两手分别捏住枝条两头,向相反的方向轻轻拧动,慢慢揉捏,当感到柳皮和柳骨分离时,柳皮就会在柳骨上滑动,等把柳皮全拧松动了,就用嘴咬住粗端柳骨,两手握住柳皮,缓缓抽出光滑的柳骨,手里便留下柳皮筒;再把柳皮筒的细端捏扁成鸭嘴状,用小刀刮去约一厘米长的青皮,露出鹅黄的肌肤,这样就做成了一支支长短不一的柳笛,含在口里,还没吹,那悠悠清香便在口里回荡,久久不肯散去。笛声响起,伴着春风在故乡的原野上跳跃。于是,故乡的春天就从一声声快乐悠扬的柳笛声走了出来,成为最诱人、最有朝气的季节。
小草
小草满世界比比皆是,但我却独钟故乡的小草,总是觉得故乡的小草顽强勇敢,韵味无穷。它蓬勃向上的进取精神和扎根大地的奉献精神,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对故乡小草的钟爱,缘于一次与一棵小草的偶然相遇。那是我离开家乡那年的冬末,残雪犹未消融,在积雪稀疏的山间小径上,我蓦然看见一株从石缝中钻出来的小草,它在寒风中微微摇曳着,鲜活地张望着这个世界。我不禁怦然心跳,蹲下身子,睁大眼睛,默默地凝视着这株坚强的小草。它刚从冰冻坚硬的石缝中昂起头颅,浑身闪烁着嫩绿的光泽,犹如一朵绿色的火焰在荒凉的大地上跳动,烛照于冬与春之间。
我常常怀念那株小草,它不畏严寒,傲立雪中,呼唤着春天;它是春天的精灵,从不与花木争艳,只是默默地为故乡奉献一抹绿色,把清香留在大地。
落日
我对故乡的落日情有独钟。记忆中故乡的落日瑰丽淡雅,温馨恬静,深沉含蓄,温柔平和,拨人情愫,勾人魂魄。
每当黄昏的时候,我爱独自静静地坐在绿草芊芊的山坡上,看着挂在树尖上的太阳慢慢地沉下去。这时的太阳由白炽渐渐变成鲜红,再变成桔红;缓缓地由小而大,远远地看上去,就像被峰峦擎在半空,显得那么温润,那么平和。
在没离开故乡之前,我时常伫立在习习晚风中,凝视着夕阳被山峦吞没,山色由桔红而桔黄而苍黄。当整个太阳滑下山脊,万道霞光霎时渲染了整个山野,小山村也笼罩在一片金色之中,显得是那样地优美温馨,是那样地安详愉悦。故乡的落日美轮美奂,无与伦比,震撼心灵。
我由衷的感谢故乡的落日,它使我体味到了一种灵魂的快乐与幸福。这种灵魂上快乐与幸福,是蜗居在城里的人永远感受不到的。
篇6:高一圣诞节征文
寂寞,孤独,思念。。。。。。一切的一切都化作白色的雪花,在空中徐徐飘落,哦,又一个圣诞之夜,又一个不眠之夜。
-----题记
去年圣诞节的晚上,我的妹妹从北京给我带来了一只西施犬作为礼物送给我,这只西施犬毛长长的,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直盯着我看,尾巴还不时得摇晃着,一看见它,我就喜欢上了,我把它捧在手上玩霎,它还不时地用舌头舔我的手,麻麻的,凉凉的。。。。。。它的眼睛亮的象两枚黑豆,所以我给它取了个“豆豆‘的名字,从此,它成为我们家的一员了,它就象个小尾巴 ,我一回家,它就立刻跑到我的跟前,极温顺的样子。
豆豆很挑食,如果饭里没有肉,它宁可挨饿,也不苟吃,是不是有点“宁死不屈‘的意思?它很爱干净,只要一看到水,它就会情有独钟地跳上去,在水里自由 来一段水上芭蕾,让人忍不住开怀大笑。
就这样,豆豆的到来带给我许多快乐的时光,做作业累了,豆豆就会跑出来和我逗上一阵,肥胖的身子扭来扭去,可爱极了,我疲劳的感觉在它的憨态中一 扫而空,它就象我疲劳时的一杯茶,又象我寂寞时的一段音乐,更象我孤独时的一位朋友,带给我无限快乐。
豆豆来的时候是快要期末考试的时候,妈妈怕我分心,把豆豆放到婆婆家养了,为此,我痛哭了好几回。
考完试后,我迫不及待地坐车来到婆婆家,小豆豆一见我就来了个长长的热吻,用它湿润的小舌头舔我的手,就象久别的朋友。。。。。。
寒假的日子有了豆豆的陪伴而格外有趣,但乐极生悲的事情总让人始料未及。一天晚上,我的哥哥为了帮我妈妈送书过来,豆豆在睡梦中醒来,立刻跟着哥哥出门了,近视眼的哥哥哪里看得清小豆豆就在他的脚边乐颠颠地奔跑?就在哥哥开门的一瞬,他大声尖叫了一句,我连忙跑过去,我当时就吓呆了:豆豆已在哥哥的脚底下奄奄一息了,血流满一地,可怜的豆豆嘴巴不停地吐着血,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我,我哭着飞快地抱起它,对它说:“豆豆,你要坚强啊‘,但是它已经在我的手里变得安静极了,不再有任何的表情,眼睛却一直没有闭上。。。。。。
。
我没有想到一条小小的生命来的如此的快,去的也如此的无情。。。。。。我想到了生命的可贵应该好好珍惜,认真过好每一天,珍惜每一段值得收藏的时光。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已是夜深时分,窗外洒落一地思念:豆豆,你在遥远的地方习惯吗?你,也在想我吗?
又是一年的圣诞快来临了,雪花飘落时,会飘过你的欢笑吗?豆豆?!
篇7:记忆中的圣诞节-
记忆中的圣诞节-900字
想象中的圣诞节总是会溢满浪漫的。天空中有飘零的雪花它们随风飘舞,然后很轻盈的落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载着甜美的祝福,却又悄然无声。大地上是皑皑的一片,各式各样的脚印,或深或浅,若隐若现。步行街上一定是灯火通明,七彩的霓虹灯变幻闪耀者,热闹非凡,人们都裹实的很厚很厚,胖嘟嘟的,可以看到每一个人脸上明媚的笑容,不同样式的帽子、围巾和手套,一样的实大家都笑得很真很真。这里没有陌生,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彼此的祝福着,白白的武器慢慢上升,溢载每一个人的省便,它们很轻很轻。僻静一点儿的小街则又是另一番滋味,偶尔会听到“吱吱”的踩雪声4,若渐若远,伴着雪花飞落的沙沙声,似一曲低调的钢琴曲,柔和而华美。泛黄的路灯下,两个人影,男孩握着女孩的手哈着气,女孩的脸颊泛着红,男孩会不时的用手笨拙
唯美的画面,总是完美的让我想哭。很多的时候,想象中那些过于美好的.事物总会让我退却。也许是太过明白它们的虚幻性,所以,也只会单独的曲想想,根本没有想过要去实现些什么。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悲哀,一种将无法晚会的痛楚,我不清楚这是由于自己的懦弱,还是显示的太过残酷。不过,还好,我至少还有满满一兜的会议,那些美好的,永远深扎载我内心深处的点点滴滴。
记忆中的圣诞节就少了太多的浪漫,却多了太多太多的感觉。就如比一篇随笔,没有过于美轮美奂的词藻,却充满着淡淡的真情。潜意识中西方的节日总会是浪漫的,像华丽的乐章般纷飞飘扬。而实质上呢,对于我来说只是一群什么都不懂却装成小大人的小破孩们游戏的借口罢了。很清晰的记得以前的今天,大家都忙活着送贺卡。小小的一张张琳琅满目的硬纸卡载身边越垒越高,心中总会无比愉悦,还有点点的骄傲。看着那堆堆卡片上大小不一,歪歪扭扭的字迹,那些简单的祝福,就会满足,狠狠的满足,心儿暖暖的,像冬日李那缕缕金黄的日光。这一瞬间,忘却了节省很久的积蓄已所剩无几,忘却了刚刚摔倒的疼痛,只是记得笑,傻傻的笑,温暖了大地,温暖了世界,温暖了身边每一个人的心灵。临睡前,还不忘将厚厚的一叠放在枕边,最上面的卡片上有可爱的Kitty的笑,很迷人的那种。
当再次想起那时的自己,已不再觉得是可笑的了,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感动与难过。当时的那种透明的单纯竟很深很深的刺痛了我,我能感觉到自己正在滴血,我甚至能清晰的听到血水一滴一滴落下的声音,我猛地发现它们是透明的,像极了那些逝去了的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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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圣诞节的记忆作文
风在耳畔呼啸,雪花从天上飘落拥抱大地,我的心里又开始感慨,圣诞节又要到了啊!
小时候,心里莫名的对圣诞节有一种期盼,可能是数不清的礼物,或是圣诞老人的传说,妈妈总是给我讲圣诞老人的故事,告诉我:“如果你不听话,圣诞老人就不会给你送礼物!”我总是很调皮,冲妈妈做鬼脸,但在圣诞节的夜晚却担心会不会真的没有礼物。
我的心思一直揣到六岁,才决定干一件大事,那就是——抓住圣诞老人。
那年的圣诞节,我照常把一只袜子放在床边,缩进了被窝,我只露出一双眼睛,盯着窗外呼啸的北风,树枝在窗户前狂舞,可我没有一点兴致,只是躲在被窝里,大气不敢出的等待着。
时钟一格一格的移动,我的眼皮开始打架,但我坚持着,我心中念叨着:不能睡,不能睡,睡了就抓不到圣诞老人了……然后我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当我正沉浸在梦里的时候,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将我惊醒,我试图的睁开眼,借着窗外的灯光,看到了一个高大的黑影。我激动的心都快要跳出胸膛了,我瞪大眼睛,强压着从被窝里一蹦三尺高的欲望,屏气凝神。圣诞老人并没有发现我的小动做。他轻轻地把礼物放进了长筒袜,并转过头来……呀!他怎么没有白胡子,红鼻头?我正满腹疑惑,猛地一下想爬起来瞧瞧究竟,“啊!疼!”我一下子撞到了床沿,顿时,眼前一黑,迷迷糊糊睡过去了。
第二天醒来时,我一眼看到了妈妈啼笑皆非的脸,然后,我听到了北风摇晃树枝的声音,才发现已经快中午了。我不顾额头上的疼痛,爬起来大声说:“妈妈,我昨天抓到圣诞老人了,他没有白胡子,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妈妈哈哈大笑,边笑边说:“好好,你说的对。”我当时还十分自豪,对小朋友大肆宣传,弄得好多小朋友都缠着自己的爸妈,也要抓圣诞老人。
那样的傻话也不记得过了多久,我才不再提起,圣诞老人的模样在我的脑海中渐渐模糊,而越发清晰的是爸爸妈妈慈祥的面孔。
篇9:红色记忆征文「选登」
记忆像一张网,承载的东西太多,总有一些是会被遗漏掉,也有一些,因为足够重要,总也不能忘怀,甚至在时光的洪流中,仍然念念不忘,熠熠生辉。譬如,那一抹若隐若现的红色。
(一)
1997年,在我还不知道誓言是什么的时候,只知道跟着学校的辅导员,在五星红旗下大声地喊“时刻准备着”。仔细回想起那年,对什么都懵懵懂懂,却又有着十二分的活力与好奇。虽然那时的自己并不能完全领会成为一名少先队员的意义,却着实珍惜着那条鲜艳的红领巾。童年的印象里,那是一种光辉,成为少先队员,是生命里获得的第一次荣耀。
记得老师说过,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染红的。放学回家,低着头把红领巾系上又解开再重新系上,反反复复不厌其烦。戴上红领巾之后,走路也越发昂首挺胸了。也是第一次,不要妈妈帮忙,自己亲手清洗红领巾,然后小心翼翼地晾在衣架上,透过阳光仰面看它,那般神圣,让小小的我也学会了认真严肃。还记得那首少先队队歌,每每有活动时,戴红领巾的我们就要一起唱响“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每周一早上升国旗,国歌响起的时候,我们就要将右臂举过头顶,凝神注视着国旗缓缓升起。年幼的我们在这样的仪式中,渐渐明白了当初那句“时刻准备着”的含义,明白了身为一名少先队员所应有的责任与担当。那就是誓言,是一种承诺,就好像每一条红领巾都是五星红旗的一部分,我们每一名少先队员,也都是祖国未来的期望,祖国的明天,靠我们创造。
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毛泽东、董必武等中共创始人参加了会议,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并规定了党的奋斗目标。在内忧外患的社会背景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终于出现了一批志士仁人。中共的成立,需要的不仅仅是对国情的准确分析、对指导思想的正确选择,更重要的是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为风雨飘摇的中国探寻出一条出路。据闻一大在上海召开时,突然闯进一名长衫男子,环顾四周说了句“走错了”就匆匆离开。与会代表怀疑是国民党间谍,当即决定把会议地点改为浙江嘉兴南湖的一艘游船上。
就是在这样艰难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艰难地成立并逐渐发展壮大。我想,身为第一批的中国共产党,他们不是没有想过失败的可能,只是同失败相比,国家的命运与人民的存亡更加重要。若然鱼与熊掌不可得兼,那索性就置个人生死于度外,与其在国外侵略者和国内反动统治的压迫下苟延残喘,倒不如为了新中国的自由与崛起而战。正是凭着这样一份执着和信念,中国共产党当才最终领导人民获得了解放和独立,成立了新中国,使中国,这个曾经在历史上傲视诸国的国家,再次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
(二)
2003年,那时的我,再不是之前那个少不更事的小女孩,已然有了自己的想法和决定。在我明白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之后,递交了入团志愿书。等待被批准入团的日子是漫长又痛苦的。团员的要求显然比少先队员高得多,于是终日想着怎样才能表现得更好、怎样才能加入共青团。
记得拿到那个团员材料袋的时候,满心的喜悦早已无法言说。轻轻打开,是一本墨绿色的团员证和一枚金黄色的团徽,现在想来,当时真是爱极了这两种颜色。除了学生证、毕业证,团员证似乎是第一本能够证明我除学生外身份的证书。同样,这一份骄傲和自豪更加深刻和发自内心。因为这不是无心插柳,而是我带着从一开始就怀着的坚定目标,一点一点靠努力争取来的。而此时,我也明白了加入共青团所带来的责任和义务,但因为是自己的选择,我甘之如饴。
200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全会认为,1月中旬以来,我国南方一些地区遭受了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困难。在严峻考验面前,受灾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按照中央的部署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起抗灾救灾,各级干部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行动、全力以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民警勇挑重担、顽强拼搏,全国各地积极支援、众志成城,千方百计保交通、保供电、保民生,抗灾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百年一遇的8.0级大地震,在灾难面前,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又一次表现出炎黄子孙的坚忍与团结。中国政府的救灾速度,令世界各国震惊,中国人民的顽强毅力,与时间赛跑,同死神抗争,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生命奇迹。
多难兴邦,可是若是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又何来中国今日的繁荣与昌盛。8月8日的北京奥运会,圆了所有中国人的一个曾经以为永远不能实现的梦。自2001年申奥成功之后,党中央领导人就一直关注着奥运会的准备工作。气势恢弘的比赛场馆,奇特盛大的开幕式,还有祥云火炬、福娃宝贝以及中国运动员的辉煌赛绩,北京的2008,是所有中国人记忆中最美的一刻。
(三)
2011年,我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我知道,党员的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可是同过去一样,这是一个不会后悔的决定。既然选择了,就只管风雨兼程,不顾其他。纵然两旁风景绚烂,我有我的旅程。
也许此时的我还不足以承担党员身份的重量,但是只要我不放弃,继续努力,跟着党的方向走,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也会是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回顾这不平凡的90年,中国共产党始终同人民一起,风雨同舟。党带领着人民90年,进行了近一个世纪的奋发图强。中国的今天,是这90年的每一天累积而成的;中国人的今天,是90年来跟着党的步伐一步步走来的。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了共产党,才会有更加民主富强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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