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谜案鉴赏》的评论,本文共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谜案鉴赏》的评论
关于《谜案鉴赏》的评论
1.堪称完美的悬疑小说
——旅欧作家 尹强儒
《谜案鉴赏》堪称完美的悬疑小说,作者以女人特有的绵密细腻构织了引人入胜、步步心惊的故事,小人物的命运如何攸关宏大的世纪事件。译文优雅富于音乐美感,翻开书页犹如打开魔盒,无形的力量牵引你阅读,欲罢不能。小说继承了美国文学的特点,注重情节的跌宕与细节的生动,人物刻画足见功力,值得一读。
2.一不小心拯救了世界
——旧楚狂客
路见不平,是拔刀相助还是默默走开,然后告诉自己世界太污浊,自己能力有限无能为力?救人,结果可能是引火烧身,麻烦不断,丢了饭碗,甚至受到生命威胁。不救,良心上为此长久不安,夜不能寐,更可能的是错过一次拯救世界的机会,而这可能是你人生唯一一次自豪的事。这部书里的主人公做出了自己的选择,简直精彩绝伦。
与第一部《谋杀鉴赏》类似,作者细腻的笔触勾勒出人物的心理变化,以我的视角将读者代入阅读中,加上情节跌宕起伏,丝丝入扣,逻辑严密,内容杂而不乱。突破一般的.推理形式,将人物与故事紧密结合,读来大呼过瘾。
女主人公艾利·福尔曼并非成功人士,也非子承父业的富二代,虽不是一贫如洗,日子过得紧巴巴,总是是计算着过日子,她不是一会冰清玉洁的女人,却也能安分守己。她必须为稻粱谋,也并非那种到处伸张正义的人,却能在关键时刻“多管闲事”,挺身而出。这不是伟大人物的自白书,而且一个善良、执拗甚至偏执的普通人,在作者的笔下反见真实亲切,虽然故事扯的离谱。
下次遇到有人蒙冤,赶紧站出来,说不定拯救了咱地球,至于你信不信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太信的……
篇2:谜案鉴赏第六章的内容
关于谜案鉴赏第六章的内容
第6章
回家路上,我打电话问蕾切尔要不要顺便带份比萨回去。
“不用。我和卡蒂要去逛商场。”
“你要去哪儿?”
“她妈妈来接我们,已经在路上了。”
“嘿,丫头,我好像没说过你可以去商场吧;况且你明天还要上学呀。”
“妈-啊-妈——”她把一个字拖成三个音节。“才刚开学呀——”
“我知道刚开学。作业呢?”
“做完了。”
“全做完了?”
“嗯。”
“去那儿干什么?”
“妈妈,你怎么什么都管呀?”
“呃——还不是关心我女儿嘛,想随时了解她的动态。”
“天哪,妈。去个商场而已。”
“我知道。”
“妈妈,这是我自己的生活。别侵犯我隐私,好不好?”
我握紧了手机,准备大发一通关于学习习惯、责任和行为界限的议论。“蕾切尔,你要搞清——”
“她们来了,妈,”她打断我的话头。“走了啊。九点钟来餐饮区接我。”
我一看表,七点还不到。“蕾切尔,我没说你可以去。”只听得清楚的戳屏幕的一声,随即一片静默。“蕾切尔?”
我愣愣地把手机按在耳边,足足向前开了一个街区之远,才将手机扔到前座上。这孩子,脑子被火星人带走了吧。但愿她二十五岁的时候,火星人会把她的脑子送回来。
进入司考基[1],已是傍晚,万物都浸没在一片沉沉的紫色暮霭之中。蜿蜒穿行于小镇之中,车窗外飘来叮叮咚咚的音乐声和电视里的阵阵笑声,不时夹杂着一两声孩童的叫喊。上了高尔夫路,突然涌起一丝伤感:纯真时代已然逝去,一去不返;这种伤感,是对蕾切尔的,还是我自己的?说不清楚!
掏出钥匙,打开老爸房门,他正在看电视新闻。这是一间生活辅助型养老公寓,不过据他说,这里唯一辅助到他的地方就是帮他不停地耗尽积蓄。他靠在皮革安乐椅里,抬头瞥我一眼;这张金包线的椅子是从老房子随他一起搬来的。旁边坐垫上搁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有吃剩的半个汉堡。空气中徘徊着一股烤洋葱的气味。
“嗨,”我关上门说,“怎么样啊,最近?”
他回转身面向电视机。“唉,人老啰,就会有这样的问题!”
“怎么啦?”
“现在搞得谁都有我的钥匙,一天到晚都有人进进出出的。这就是不折不扣的侵犯隐私,知道吗?”
我忙把钥匙溜回包里。瞧我这三明治一代[2]的快乐生活!“对不起啊。我应该先敲门的。”
他转过脸颊让我亲一下。身边桌上那盏台灯柔和的光线里,他的`脑袋犹如大理石一般光洁;尽管年已八十有一,机警与活力依然不减当年。其实,苏珊就说过,我爸让她想起了本·金斯利[3]饰演的甘地。
我穿过房间走向窗前,打开窗户。“新开的药效果怎么样?”
老爸一直有心悸的毛病,那些医生才两星期就给他换了两个药方。第一种药吃后他异常疲劳,我都想把他送去急救了!后来总算七拐八弯联系上给他看病的那位心内科医生。这医生当时正在夏威夷开会,只在电话里口授一个新的处方过来,还安慰我:没事,我们有十二种备选药品,现在才试到第三种。如果这种没用,他轻松愉快地说,还有九种可以轮着试呢。
看样子情况不错,老爸今天气色挺好。“这次有什么副作用?”
“副作用嘛,就是今天把那群老家伙宰得落花流水。”
“梭哈还是牌抽?”
“你觉得呢?”他咧嘴笑了。“你是没看到我出绝杀的时候马弗那个表情哟;他还以为他能出一手妙招,其实他到现在还不会算我出绝杀的时机。”
玩五牌梭哈,老爸可是高手。我回他一笑,指指那个盘子。“你就吃那点儿?”
“艾利,打住行不行?我要死的时候通知你好吧!到时再担心也来得及。”
“我才没担心呢,”我撒谎道。
“我知道,”他轻轻地笑了。“说吧,今晚又不是周末,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我把电视关上,在播放器里插入一张CD。听着辛纳屈[4]低柔的吟唱,他的表情也渐渐舒展开来。看着他的悠然自得,我心头竟划过一丝嫉妒的刺痛。还记得我年轻时,大家激烈讨论过流行音乐这个话题。认为流行音乐是既成体制兜售给我们的麻醉剂,让我们对自己遭受的苦难和政治剥削失去知觉。直到现在我听到底特律爵士乐的即兴重复乐段,都会有强烈的负疚感。但此时,听着弗兰克的歌声在房间里的飘荡飞扬,老爸合着眼,扳着手指,怡然自得;一定是那熟悉的旋律把他带回了旧日的美好时光吧。
等到一曲终了,我才把姜尼·桑托罗的事讲给他听。
我还没讲完,他就烦恼地揉起了两边太阳穴。“艾利,”他声音都高了几度,“你搞什么呀?这种事碰都不能碰!”
“不碰都不行了,他们可能要我出庭作证。”
“你又不知道他是否清白。”
“案发当晚,他倒在海军码头附近一张公园长椅上不省人事,那地方离卡柳梅特公园至少七英里呀。”
“那又怎样,你怎么知道他有没有搭车去杀人现场——或者搭车回来?我是说,既然他真的像那个律师说的那样记忆模糊——”
“爸,那家伙都瘫成一堆烂泥了。站都站不住。”
老爸一下站了起来。“艾利,他一个码头工人,是什么来头,结交些什么人,你可是一点也不清楚哟。”
“你是说我不该帮他?”
他举起双手。
“咦,好奇怪耶!我怎么记得好像——好像跟我关系还很亲的某人——也做过这种事呢。”
老爸朝我眨眨眼。他在海德公园[5]长大,但二战前有几个月在兴旺的犹太社区朗代尔[6]混过酒吧,给人当跑腿小弟。六十年前的短暂经历,直到今天还不时提起。
“这不是一回事。这人可能是职业罪犯。黑帮控制了那些码头,还有那里的工会。”
“但我认为他不是凶手。”
“你怎么就变成他的救世主啦?”
“我看,问题就在这里,不是吗?遇到这种事,谁能清清楚楚地划出一条该管不该管的界限?见到那些无家可归者,什么时候该给予帮助,又什么时候该径直走过,假装没有看见呢?”
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艾利,这人可不是什么流浪汉,而是杀人嫌犯!”
我交叉抱起双臂,瞪着他;他也怒目瞪着我;两人相峙而立。片刻后,他坐回安乐椅上,大摇其头。“我算是看出来了,你跟你妈妈一个德行!以前每逢感恩节、逾越节[7],她都将一个个流浪者领到家里。我从来都不知道她去的哪个犄角旮旯里找到的那些人。”
“爸,如果我本来可以帮他,却因为害怕、没时间或者冷漠而置之不顾,看着他被定罪,我会内疚一辈子的。那个录像带说不定真的可以改变他的命运。”
“也许能,也许不能。”他说完又沉默了,两根手指一上一下地敲着下巴。随后,他开了腔,语气变柔和了:“你没必要为这个自责,有时候为自己考虑一下无可厚非。你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活,甚至有权享受快乐无忧的生活。”
“我——没那么忙,有时间。”
“那倒不如多花时间陪陪女儿,陪陪男朋友也好,何必为一个陌生人冲锋陷阵,把生活重心都搞丢了。那句话怎么说的,莫管他人……”
我扭开头。
“蕾切尔最近怎么样?”
“还好。”
“肯定吗?”
“爸……”
“今天下午放学她打电话给我,说想骑车到我这儿来。”
“蕾切尔?”我惊诧不已。“我这女儿还会自愿骑车锻炼身体?”
“她说,她腻烦透顶。”
哟,原来三明治两边的夹片面包也会绕过中间的夹层连通起来。“你怎么说的?”
“我叫她不要来,骑车来司考基太远了。不过,她怎么不去游泳啊?”
我家附近有个公共泳池,骑一小段路就能到。蕾切尔能在那儿从早泡到晚——至少去年夏天就是这样的。
“她说了些什么呢?”
“她说:‘Opa[8],’——那调调呀,真是跟你小时候一模一样——‘劳动节都过了,泳池已经关了[9]。再说了,小孩子才去泳池玩儿呢。’”他起身,拿起盘子向厨房走去。我跟着他进了厨房。“我说呀,她放学了自己有点活动也没什么不好。”他把盘中剩下的汉堡倒进垃圾桶,把盘子放到水池里冲洗。“我不是教训你,平心而论,你这个母亲确实是尽职尽责的;可她毕竟才十三岁呀!西尔维娅说,她依然需要你,就算她自己认为不需要。”
“西尔维娅?”
我每次都会吃惊——八十一岁的老爸还会脸红,而且——一直红到脑门儿。“她刚搬来不久。”
“啊哈!那——敢问,这位西尔维娅小姐芳龄几许啊?”
“年方七十有九。”他笑了。“不过不用担心,她非常肯定自己不会怀孕。”
我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他笑着把洗干净的盘子放在滴水板上。“宝贝儿,你就不要搅进这个人的事里去了;你自己都有一堆tsuris[10]。”
看着他下颌的线条绷得又硬又直,一副说一不二的神气,和蕾切尔那副倔样子如出一辙,我顿时感到一丝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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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考基:芝加哥北部小镇,二战后成为主要的犹太人聚居地。
[2]三明治一代:美国俗语,一般指上要供养父母,下要抚养儿女,像三明治夹层一样夹在两代家人之间而备受压力的中年人。
[3]本·金斯利:英国演员,于1982年传记电影《甘地》中出演圣雄甘地,荣获奥斯卡奖。
[4]辛纳屈:即弗兰克·辛纳屈(1915-),20世纪美国流行音乐巨星,别号“白人爵士歌王”,多次获奥斯卡奖和格莱美奖。
[5]海德公园:芝加哥南部社区,风景优美,富有文化底蕴。
[6]朗代尔:芝加哥西南部社区,以黑人为主的多种族聚居地。
[7]逾越节:犹太宗教节日,和美国感恩节一样有邀请穷人进餐的习俗。
[8]德语:外公,爷爷。
[9]美国的劳动节为每年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也就约定俗成地成为夏天结束的象征,所以用以避暑的公共泳池也会关闭。
[10]Tsuris:意第绪语,烦心事。
篇3:世纪谜案
一天早晨,神犬探长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了。他揉揉惺忪的双眼,下床去接电话。
“喂,您是神犬探长吗?”电话的那一头显然很急躁不安。
“我就是,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一听是找自己的,神犬探长立刻来了精神。
我是象群统治者,杜兰克四世。前不久,我收到了一封恐吓信。信上说,如果我不将王位让给我的弟弟,杜兰克。希尔米的话,将遭到与杜兰克三世一样的厄运。“说到这儿,杜兰克不禁紧张了起来。谁都知道,五十年前,杜兰克三世离奇暴毙在一个沼泽地里。后来经勘察,杜兰克三世生前便被困在了这个沼泽地里。随后,一个更离奇的事情发生了:杜兰克三世的尸体上居然少了半截象牙!
此后,这件案件便成了一个悬案,当时的警察局都成立了专案组,可一直迟迟没有破案。排查的范围都到了人类,??但后果却是可想而知。折腾了大半年,案件都毫无进展。
听完了杜兰克四世的叙述,神犬探长连嘟嘟先生给他准备的早饭都来不及吃,匆匆坐上直升机就赶往象群集居地——翡翠森林外的一片荒原上。
到了荒原后,神犬探长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勘查地形。在那儿,他见到了杜兰克四世。杜兰克四世拥有一对又长又粗的象牙,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神犬探长见到他时,他正用庞大的身躯不安地在地上打滚。”您……您能带我去杜兰克三世遇害的地方看看吗?“神犬探长被这个一脚就可以将自己踩扁的庞然大物吓了一跳,尽管之前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的他,还是没想到这位象王会有这么大。杜兰克四世停止了滚动,缓缓站了起来,抖掉身上的泥土,懒洋洋的说道:“噢,好吧,如果你敢在规定时间内不破案,我会用最痛苦的方式处死你!”说着说着,杜兰克四世突然目露凶光,咬牙切齿地恶狠狠地吐出了后面的几个字。神犬探长又被吓了一跳,只好摆出一副恭敬的样子。
在杜兰克四世的引导下,神犬探长找到了那片沼泽地。那是一块马蹄形的地方,四周全是高达五米以上的绝壁。这地方给神犬探长的第一印象就是:只能进不能出。杜兰克三世死后,一直没有谁敢下去搬运尸体。因此,巨大的骸骨一直躺在那里,默默地等待着下一个倒霉鬼。
送走了那个不懂礼貌的象王,神犬探长独自在沼泽地边查看起来。走到了杜兰克三世滑落下去的那处悬崖边,一旁的草丛都已长了起来。神犬探长十分郁闷,连第一现场都没有了,这案子该怎么查呀?!正苦思冥想之际,一旁的草丛里突然窜出了一条黑影!
神犬探长仔细一看,那条黑影不是别人,正是青蛙博士。
“我的妈呀,原来是你呀!”神犬探长被吓了一跳,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而青蛙博士则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你……你刚才下去看了?”
“那是当然。别忘了,我们青蛙的重量可比大象小多了。”青蛙博士依然是笑眯眯的表情。
“那么……你有什么新发现吗?”
“那当然。否则我不会冒险下去的。”
“到底是什么呀?”神犬探长有些等不及了。
“根据象牙断裂处的裂痕来看,作案者应该是一名灵长类动物。”
“灵长类动物?猴子?猩猩?还是人类?”
“猴子没那么大的力气,猩猩重量太重,人类没有太多的作案时间,也就是说,作案者只能是一种动物——”
“狒狒。”神犬探长重重地吐出了后面两个字。
气氛顿时沉重下来。谁都知道,狒狒是国家保护动物,濒临灭绝。狒狒是一种脾气十分火爆的猴子,即使当年的那名作案者还活着,抓捕的时候也可能会有些麻烦。更何况,狒狒的野外寿命不超过四十年,即使是人工饲养,寿命也绝不会超过六十年。也就是说,当年的那名罪犯现在不可能还活着,也就不能将罪犯绳之以法。
沉默了好一会儿,神犬探长叹了口气,道:“我想原因应该是:一百年前,狒狒惨遭人类捕杀,为了生存,只好答应为人类搞到了一根象牙,以免遭到人类杀害。很不幸,杜兰克三世被看上了。很快,狒狒便用某种方法杀害了杜兰克三世,后来又趁机取走了象牙。不过,那名作案的狒狒现在已经死了,我们能追查的,只有向杜兰克四世写恐吓信的那名狒狒了。”
“对呀,现在那名狒狒肯定又受到了人类的胁迫,迫不得已才这么做的。也就是说,真正的罪犯,还是人类自己啊。”青蛙博士替神犬探长说完了后面几句话。
几天以后,经过排查,一名狒狒被判处他应得的惩罚。同时,人类方面也抓到了这两起案件的主犯,他们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多年以后,当神犬探长再回忆起这件案子的时候,总会笑着说:“我真想不明白,为什么人类口口声声说要保护动物,可这种犯罪勾当为什么还会出现呢?”
篇4:《森林谜案》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森林谜案》这本书。这本书共有13篇故事,比如:不祥乌云、温柔杀手等。读了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做事每一个细节都要去思考。
这本书最让我刻骨铭心的故事是《吸血恶魔》,《吸血恶魔》主要讲的是在幽兰山谷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些牲畜疯的疯、死的死。 探长跑去问老牛,老牛说:“上个星期开始,全村的人都开始变的瘦弱起来。”探长问:“这里有没有疯猫、疯狗?”老牛说:“没。”这时飞来一群蝙蝠,探长说:“是吸血蝠。”探长见大家的伤口和蝙蝠的嘴差不多大。蝙蝠又能让大家发疯,就认定凶手是吸血蝙蝠。
这本书主要通过对探长动作、语言细节的描写,形象地刻画了探长机制、勇敢、善于观察,懂得结合实际情况去判断的特点。我觉得我们要学习探长的长处。
篇5:《森林谜案》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森林谜案》这本书,作者杨红缨。
内容是神犬探长在吃早餐时读《森林报》知道了森林里一具残缺不全的鼷鹿尸体挂在树上。于是神犬探长和青蛙博士来到翡翠森林,破获了这起扑朔迷离的案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个道理:第一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不退缩就能成功;还有我们要保护动物。
这本书里还讲述了各种丛林生物的形态和习性,还有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知识,从中我了解到鼷鹿怕水,新婚的狼蛛太太会吃掉她的先生,为了生育小狼蛛。母老虎没东西吃时会把最弱的小老虎吃掉,城市的噪音很大会让母鸡不下蛋,猫不捉老鼠。还有猪笼草会吃掉小蜜粉,瓶子草会吃太阳鸟,锦地罗会吃小蚂蚁等等。12下一页
篇6:《森林谜案》读后感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神犬金虎,他还有一位助手青蛙博士,别小看了这一只青蛙,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他都知道。你看着天,就来了一个案子葵花镇的银库发生盗案,神犬探长立刻去了现场。银库的戒备森严,即使踏进了第一个铁门还有黑狗守的第二道铁门还有花狗守的第三道铁门。探长看着木箱子里底部有一个洞,周围有许多木屑。他们把木箱搬开,发现了墙角有一个洞。神犬探长和青蛙博士都认为是白蚁。他们顺着蚁洞发现了白蚁把监狱的墙给挖开了。神犬探长顺着地窖发现了白蚁,这些白蚁都被酒熏醉了。他们把白蚁运到了炼厂去。练出了199两白银。神犬探长和青蛙博士来到了病床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白银主人。当告诉他白银已经找到时眼里放出了光彩,脸也红润了。银库的主人握着他的一个爪子说:神犬探长,果然名不虚传。不愧是神犬金虎啊!
从这个事里,我只到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仔细。
篇7:《森林谜案》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侦探童话书,书名是《森林谜案》,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杨红樱老师写的。
这本书我花了两个小时就看完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青蛙博士跟着神犬探长一起帮助别人破案、查清真相,他因此成为了一个很有名的侦探。从此以后,许多人都请他帮忙,寻找真正的凶手。到了最后,年轻的现代化城市B城遭遇了黑色风暴的袭击,高阳的尘土遮住了太阳,整座城市已成为一座黑城……神犬探长去翡翠森林找到了猴王,跟它谈黑色风暴的事,最后查清事实原来是因为人类没有植树造林。后来市长带领人们植树造林后,城市又恢复了和平。
神犬探长和青蛙博士用他们的聪明智慧解开了森林谜案。在书中我还了解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动物。我们应该爱护动物、热爱大自然。平时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只要用我们的智慧多开动脑筋,再难的问题都能解决。
★关于谜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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